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5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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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宿舍公寓管理制度

大学宿舍公寓管理制度

大学宿舍公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宿舍公寓管理,促进学生的学习生活,提高宿舍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大学宿舍公寓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学生宿舍公寓,所有住宿学生必须遵守。

第三条学校将建立健全的宿舍管理机构,负责对宿舍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四条打造良好的宿舍管理文化,加强宿舍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第五条宿舍公寓管理原则:公平、公正、严格、文明、协调。

第六条对于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将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处罚、调整住宿等。

第七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部门将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八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部门将建立宿舍管理巡查制度,确保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九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宿舍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第十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部门将建立学生宿舍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学生在宿舍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二章宿舍入住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将对即将入住宿舍的学生进行宿舍分配工作,分配原则为学院班级、性别等。

第十二条学生入住宿舍之前需交纳住宿押金,并签订宿舍管理协议。

第十三条学生需要准备好相关入住手续和必备物品,如被褥、拖鞋等。

第十四条学生入住宿舍后需参加相关的入住培训,了解宿舍管理规定和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学生入住宿舍后需认真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整洁、安静。

第十六条学校将严格管理宿舍门禁制度,保障宿舍安全。

第十七条学校将加强宿舍外来人员管理,禁止未经许可的非住户进入宿舍。

第十八条学生需按规定离宿,在离宿前进行清理工作,并完成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将定期对宿舍进行清洁消毒工作,保障宿舍环境卫生。

第三章宿舍生活管理第二十条学生入住宿舍后,需遵守宿舍生活时间规定,保持宿舍安静。

第二十一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宿舍文化活动,丰富宿舍生活。

第二十二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部门将建立宿舍节约用水、用电等管理制度,提倡节约意识。

大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大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寓正常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大学生公寓。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公寓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大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寓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公寓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寓楼长负责公寓日常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安全、治安防范、卫生管理等。

第七条学生宿舍实行楼长负责制,各宿舍长协助楼长做好本楼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内容第八条公寓消防安全管理1. 公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2. 公寓内配备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 学生应熟悉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

第九条公寓治安防范管理1. 公寓内禁止酗酒、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

2. 公寓内禁止饲养宠物,禁止擅自改变宿舍结构。

3. 学生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防止盗窃事件发生。

第十条公寓卫生管理1. 学生应保持宿舍卫生,定期打扫,确保宿舍环境整洁。

2. 公寓内禁止乱扔垃圾,禁止乱涂乱画。

3. 学生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共同维护公寓卫生。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学生在公寓内发生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应及时报警,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学生违反公寓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公寓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罚款、停止使用公寓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大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某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某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某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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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公寓规章制度

高校学生公寓规章制度

高校学生公寓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秩序,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为本校在校学生提供住宿的场所,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公寓内禁止从事一切违法和不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赌博、吸烟、酗酒、打架斗殴等行为。

第四条住宿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将依法进行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

第五条在学生公寓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险品,如有违反者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学生公寓内,一经发现将视情况作出处理。

第七条学生公寓内的设备、设施和公共区域的维护,应由住户共同负责,如有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

第八条住宿期间如需离校,需提前向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请假,并按规定进行离校手续。

第九条住宿期间如有生病或突发事件,需及时向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第十条住宿期间应保持宿舍内外环境整洁,禁止在宿舍内乱扔垃圾或私自布置。

第十一条在学生公寓内严禁私设电器或进行违规电器改装,如需使用需提前向管理办公室报备。

第十二条住宿期间如有随身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好,学生公寓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严禁在学生公寓内从事商业活动,如有违反者将受到处理。

第十四条本规章经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住宿管理第十五条住宿学生需携带学生证件和身份证件到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并领取宿舍钥匙。

第十六条住宿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住宿手续,逾期未办理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住宿资格。

第十七条严格控制宿舍楼的进出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他人宿舍。

第十八条学生公寓内不得携带宠物,如有违反者将受到处理。

第十九条学生公寓内不得接待非住宿学生,如有需要,需提前向管理办公室报备并得到批准。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需定期参加公寓内的安全教育和消防演练,提高安全意识。

第三章消防安全第二十一条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规定,禁止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使用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行为。

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公寓。

第三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出入管理第四条学生出入公寓应主动出示学生证,并接受门卫人员的安全检查。

第五条严禁以下人员进入公寓:(一)无学生证或证件过期者;(二)精神病患者、醉酒者、斗殴者;(三)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禁品者;(四)其他有安全隐患的人员。

第六条学生公寓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公寓楼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第三章住宿管理第七条学生应按照规定住宿,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第八条学生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不得将贵重物品随意放置。

第九条学生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不得擅自留宿他人。

第十条学生应保持宿舍整洁,定期清理垃圾,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第四章用电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公寓用电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十二条学生应自觉遵守用电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三条学生应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五章消防安全第十四条学生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公寓内吸烟、使用明火。

第十五条学生应熟悉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并掌握基本的灭火技能。

第十六条学生应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第十八条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学生公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一个安全、和谐、舒适的校园环境。

请广大学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切实维护大学生公寓的良好秩序,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相关规定以及大学生公寓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公寓分配1. 公寓分配原则公寓分配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以任何个体或组织的身份、地位或关系为依据。

分配以学生宿舍申请表为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家庭经济状况和特殊情况等综合评判进行公正决策。

2. 公寓入住条件(1)凡经学校录取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及交换生均可申请入住学生公寓。

(2)新生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公寓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已住宿生需按时进行续住手续。

(3)未成年学生需提供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并由监护人协助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第三章:公寓管理1. 安全管理(1)遵守用电安全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高功率电器或违规使用电器。

(2)不得私自改动宿舍结构,严禁在卧室内进行明火燃烧。

(3)发现火警、漏水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向楼栋管理员或学校报警电话报告。

(4)保持公共区域的安全与整洁,禁止乱丢杂物、乱涂乱写。

2. 用水用电管理(1)合理用水用电,不浪费公共资源。

使用电器时应随时关注安全问题,确保用电安全。

(2)严禁私拉乱接水、电费,一经发现,将依规追究责任。

(3)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大功率电器,避免引发火灾或电力事故。

3. 卫生管理(1)个人卫生保持个人卫生,保持床铺的整洁,每周至少清洗一次床单被罩。

(2)公共卫生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垃圾应分类投放,保持走廊和楼梯的畅通。

(3)定期清理按学校安排定期进行公寓彻底清理,重点清洁窗户、卫生间等区域。

4. 纪律管理(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参与违法违纪活动。

(2)不得组织或参与影响公寓正常秩序和邻里关系的活动。

(3)保持良好的公寓氛围,不得在公共区域大声喧哗,不得在卧室内大声播放音乐、影像等。

(4)严禁携带或使用违禁物品,如吸烟、酗酒、毒品等。

第四章:违纪处分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根据情况严肃处理。

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寓安全、保障学生的生活质量,规范公寓管理行为,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寓管理遵循公平、公正、便民、服务原则。

第三条公寓管理实行“民主管理、依法治理、服务为先、防范为主”的管理理念。

第四条公寓管理工作由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寓管理制度,监督公寓管理工作的开展,维护学生公寓的正常秩序。

第二章公寓管理规定第六条公寓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制度,学生必须凭学生证件办理入住手续。

第七条学生应按时入住公寓,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第八条学生进出公寓须经安全检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违法物品。

第九条学生应当爱护公寓设施设备,禁止破坏公共财产。

第十条学生公寓有任何损坏或者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管理员。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擅自举行活动,违规将受到处罚。

第十三条学生公寓实行夜间管理制度,晚上十点后关闭门禁,未归寝学生需向管理员请假。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遵守公寓的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

第十五条学生公寓实行垃圾分类制度,禁止乱丢垃圾。

第三章公寓管理措施第十六条学生公寓设立值班室,24小时值班,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七条学生公寓设立公共卫生区,定期清洁。

第十八条学生公寓设立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宿舍卫生和秩序。

第十九条学生公寓设立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提供各类生活服务。

第二十条学生公寓设立心理咨询中心,提供心理辅导服务。

第四章公寓管理监督第二十一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设立监督员,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学生可通过举报渠道对公寓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第五章公寓管理奖惩第二十三条对于在公寓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可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四条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学生,将受到警告、记过、严重者将予以开除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制度由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园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整洁、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公寓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的主要场所。

学校建立由学生工作部门牵头,后勤、保卫等部门协同,以二级学院为主要负责实施,相关单位参与的管理服务机制。

第二条学生住宿床位统一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分醐口调整。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生工作处同意,不得占用学生寝室或在公寓园区范围内从事其它活动。

第三条凡入住学生须认真仔细阅读本规定,入住宿舍后将视为同意并接受本规定所有条款。

学生如违反本规定;!各按照相关规定等进行相应处分。

如违纪情节轻微,可通过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查等,督促其改正错误;如因违反校纪校规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不利影响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住宿管理第四条入住须知(一)学生必须严格按学校分配的寝室床位入住。

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换寝室和床位,不得占用其他床位。

如有特殊原因需调换寝室和床位的,需按相关流程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批和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科)同意后,方可调整;(二)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不得出借、出租床位;(三)不得将寝室钥匙私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更换门锁或另加挂锁;(四)学校根据需要对寝室进行调整整合时,应按要求完成调整或搬迁工作;(五)要自觉爱护公寓内的所有资产和公共设施。

不得擅自拆卸或挪动、破坏公物和设备,不得私自在墙体安装挂钩、柜子、保险箱等设施设备。

如发现公物损坏应及时报修。

因个人原因导致设施设备损坏或资产遗失的,须照价赔偿。

(六)节约用水用电,严禁盗用水电。

第五条走读管理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外住宿。

大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大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寓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公寓,包括宿舍楼、公共区域和配套设施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公寓楼长负责制和楼栋值班制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公寓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公寓安全管理工作,对公寓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第五条学生公寓楼长负责本楼栋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严格执行公寓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公寓安全无事故;2. 定期对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3. 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4. 负责公寓的消防、防盗、用电等安全工作;5. 及时处理学生公寓内的突发事件。

第六条学生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严格执行公寓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宿舍安全无事故;2. 定期检查宿舍内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3. 加强宿舍成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宿舍成员的安全意识;4. 督促宿舍成员遵守公寓管理规定,维护宿舍秩序;5. 及时处理宿舍内的突发事件。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学生公寓实行出入登记制度,所有出入公寓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服从门卫人员的管理。

第八条学生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不得将现金、贵重物品等存放在宿舍内,以免造成损失。

第九条学生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确保宿舍安全。

第十条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废弃物等行为,防止环境污染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学生公寓内严禁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寓正常秩序。

第十三条学生公寓内严禁留宿外来人员,禁止异性在宿舍内留宿。

第十四条学生公寓内严禁饲养宠物、种植植物等,保持宿舍环境卫生。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的住宿行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保障学生住宿的基本权利,创建优美、文明、健康、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校风和学生公寓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以及《大学章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及其他相关人员管理。

第三条全日制学生原则上应当在校内学生公寓住宿,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在校外住宿。

特殊情况需在校外住宿的,必须经学校批准。

第二章学生住宿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在校内住宿的学生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享有使用公寓内配套设施及楼内各相关商用服务的权利;(二)对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做出客观、公正的工作评价,对其工作提出建议、意见;(三)参加有关学生公寓管理的学生组织,参与学生公寓管理、教育、服务活动;(四)对公寓管理中侵犯其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五)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在校内住宿的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校规校纪;(二)服从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人员的住宿安排,尊重公寓服务人员的劳动,自觉配合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三)合理使用并维护学生公寓的相关设施和设备;(四)按照规定缴纳住宿费;(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学习与生活习惯;(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管理体制第六条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学校建立由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财务处、研究生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及其他学生管理部门等组成的“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小组”,并邀请学生代表参加,共同负责协调学生公寓管理的有关事宜。

各有关部门和学院要密切配合,做好学生公寓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对公寓的学生教育、管理、服务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协调各学院、有关部门在公寓开展各项工作。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公寓的住宿管理,创造文明、健康、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学生住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XXXX大学学生公寓管理中心20XX年X月X日修订的《XXXX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各层次学生及留学生。

第二条XXXX大学录取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并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正式注册,可申请入住学生公寓。

第三条为便于集中学习与管理,就读于我校的学生均要求在校住宿(研究生除外),实习期间的住宿服从学校及实习医院的统一安排。

但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在校住宿者,本人向所在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条学生在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后按指定房间住宿,如有调整宿舍者,经其同意后可协商调换房间。

第五条学生退房时,应到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须在5个工作日搬离公寓。

第六条男女同学未经允许不得互相串宿舍。

第七条爱护室内公物,家具按指定位置摆放,未经允许禁止随意挪动、拆装、调换、挪做他用。

第八条公共财产人为造成损坏及丢失的应照价赔偿,赔偿价格参照《XXXX大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室内外设施损坏赔偿规定》执行。

第九条来访者应按照会客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经其允许后方可进入宿舍;非宿舍人员一律不得留宿。

违者将按临时客房住宿费(每天20元)的5倍给予罚款,造成事故者追究责任。

第十条学生在每学年开学两周内需按时足额交纳住宿费。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用电为智能化管理,其中各宿舍每月免费配送照明用电20度,实行节余归己、超额自付的管理办法,电价为0.45元/度(随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政策调整而调整)。

第十二条宿舍内严禁私接电线、严禁使用阻性电器和明火,如电褥子、热的快、电暖气、电炉、电磁炉、酒精炉、煤气灶、蜡烛等。

第十三条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大量现金应存入银行,室内无人时随手锁门、关窗。

大学校级组织公寓管理制度

大学校级组织公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维护学生公寓的正常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学生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公寓管理制度,确保公寓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 各级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协助公寓管理部门开展公寓管理工作,配合学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3. 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负责公寓日常管理、安全巡查、卫生检查等工作。

三、入住与退宿1. 学生公寓实行统一分配,按学号分配床位,学生应按照分配的房间和床位入住。

2. 学生因故需要调换宿舍,需向公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换。

3. 学生毕业、休学、退学等情况,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

四、公寓管理规定1. 学生应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爱护公寓设施,维护公共秩序。

2. 学生不得在公寓内进行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违法乱纪活动。

3. 学生不得在公寓内饲养宠物、私自改造宿舍、安装电器等。

4. 学生应按时缴纳水电费,不得拖欠。

5. 学生应保持宿舍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6. 学生应按时作息,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五、安全与卫生1. 学生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公寓内使用明火、乱拉电线、私拉乱接电源等。

2. 学生应保持宿舍卫生,定期打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 学生应定期进行体育锻炼,增强体质,预防疾病。

六、违纪处理1. 对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2. 对严重违反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学校将依据《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开除学籍等处分。

3. 对在公寓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学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公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公寓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大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天津师范大学学生违规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师大政发〔2005〕57号)等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住宿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载体,是构建安全和谐校园的基本单元和着力点。

第三条学生公寓生活管理指导中心是(以下简称:公寓中心)代表学校对全校学生宿舍进行管理的专门机构。

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公寓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建设;学生公寓日常维修、保洁卫生及安全管理;宿舍内务检查;公寓服务人员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内所有在住学生(以下简称:住宿学生)。

第二章学生入住、调宿与退宿第五条国家计划内招生、具有天津师范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愿意遵守本规定的,均可以入住学生公寓。

第六条根据学校教学和管理的要求,学生住宿安排遵循年级、学院相对集中、男女分宿的原则进行,由公寓中心根据宿舍房源情况,统一安排到指定宿舍住宿。

住宿学生本科4年、硕士3年、博士4年,因未达到毕业要求需要延期的,公寓中心原则上不予安排宿舍。

第七条为了维护公寓的正常秩序,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不得私自占用、调换、出租宿舍和床位。

如发现违反者,按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寓中心安排其他人员入住或以任何方式、途径使室友从宿舍搬出。

第八条按学校规定,住宿学生须在学校安排的校内宿舍住宿,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私自在校外住宿。

如特殊情况在校外租房住宿者,必须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校外租房退宿申请表》,经家长签字认可,经所在学院批准,公寓中心审核通过,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在校外租房期间应注意自我保护和人身安全,产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完全由学生本人承担。

大学学校公寓楼管理制度

大学学校公寓楼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公寓楼的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一个整洁、文明、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公寓楼,包括宿舍、公共区域及附属设施。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入住与退住管理第四条学生入住公寓楼,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入住流程进行,办理入住手续并签订住宿协议。

第五条学生应自觉遵守公寓楼管理规定,不得私自转借、转租、转卖宿舍,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条学生因故退住公寓楼,须提前向公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退住手续。

第七条学生因毕业、休学、开除学籍等原因离校,应在离校前办理退住手续,清空宿舍,并交还钥匙。

第三章住宿秩序管理第八条学生应按时归寝,不得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

第九条学生不得在宿舍内进行以下活动:(一)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二)擅自改动宿舍内部设施,如拆卸门窗、墙壁等;(三)在宿舍内饲养宠物;(四)在宿舍内进行赌博、酗酒等违法活动。

第十条学生应保持宿舍整洁,每日进行卫生打扫,定期进行大扫除。

第十一条学生应爱护公寓楼内的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立即报告公寓管理部门,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守公寓楼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违规电器。

第十三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公寓楼内的消防设施,不得随意破坏或占用。

第十四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公寓楼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学生在公寓楼内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寓管理部门,并配合处理。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学生违反本制度规定,公寓管理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停宿等处理。

第十七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公寓管理部门有权将其清退:(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二)严重扰乱公寓楼秩序;(三)连续两次违反本制度规定;(四)其他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公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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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52158]
大学生公寓管理暂行规定
1、学生住宿时须持交费票据到宿管办公室办理填写登记手续。

2、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统一负责学生住宿的分配和调整,学生按指定的房间住宿,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换房间。

3、公寓楼早6:00开门,晚11:00关门,住宿生要严格遵守学院作息时间。

不准私自在外住宿,严禁私自留他人住宿。

4、注意个人用品的安全,贵重物品及现金应妥善保管,最后出门者要锁好门。

5、住宿生携带行李物品出楼时,须持有效证件进行登记,经宿舍管理员同意方可。

6、爱护公物,寝室内设备如有损坏,由寝室长到宿管办公室填写维修申请表,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要按价或者加倍赔偿,。

责任不清的由全室分担。

7、节约用水用电,及时关闭电源和阀门,注意用电安全,热水器应断电使用。

严禁私接电源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8、寝室卫生、纪律和安全由寝室长负责督促检查,建立值日生制度,值日生名单上墙(门)坚持每天清扫,把垃圾倒到垃圾桶内,不准往楼道或窗外扔垃圾或倒水。

寝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9、寝室内要做到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清洁、窗明几净,四壁无尘、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和果皮核,更不准往下水道乱倒垃圾。

10、人人注意防火防盗,禁止点明火和烧杂物,不准存放易燃物和有污染物品。

11、严格禁止在宿舍做饭、吸烟、饮酒、打架和打麻将,坚决杜绝饲养宠物等。

12、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按公寓和学院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罚款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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