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崛起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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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崛起之美国
从1789年联邦宪法通过正式立国算起,美国至今只有215年的历史,是世界诸大国中最年轻的一个。但是,其发展和崛起的速度却令人诧异。要知道,这200多年,从地理上讲,它从大西洋沿岸的一个狭长地带的13州,扩张到从大西洋到太平洋横跨北美大陆的世界第4大国;从人口上讲,从人种相对单一(白人加上数量不多的黑人和没有统计在内的印第安人)的360万增加到今天几乎包含世界所有种族和族裔的2.8142亿;就社会性质而言,从一个农耕社会发展为以信息业和服务业为主的后工业社会;就国际地位来说,从一个不起眼的新生共和国,愣是成长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超级大国。一句话,过去的210多年中,美国国内面貌、社会结构、人口构成和国际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必须承认,美国的成长史是近代以来人类社会最了不起的发展之一。为此,无数的学者试图从不同的方面,地理的、人口的、资源的、经济的、政治的、国际环境等诸方面探索美国成长的奥秘。这里要突出的则是构成这一发展和崛起的最为根本的制度背景和思想观念。
从西方兴起的大背景而言,美国成功的思想根源无疑与所谓的自由主义思想有关。但自由主义实际上有两种传统,一种强调人类理性的力量能够根据人类自己的意志来合理地设计和决定世界,它突出地表现在欧洲大陆的理性主义;另一种则突出人类理性的限度,强调人们在改变已经发展起来的经济和社会制度时,要非常谨慎小心,尽可能地创新而非革命。这后一种传统突出地表现在英美的经验主义。
在美国制宪立国时,正是在这样的经验主义指导下,英国的普通法,北美殖民地的自治经验和原有的基本法(特许状),才提炼并凝固为美国宪法。在以后的宪政实践,特别是最高法院对宪法的呵护和民众对宪法的尊重中,美国宪法逐渐发展为一种宪政制度,美国宪法作为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应该被看作是美国贡献给现代世界政治的最大制度创新,今天世界上的200余个国家,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效仿美国制定了成文宪法就是一个明证。美国著名法学家、纽约大学讲座教授伯纳德·施瓦茨曾经指出:“美国对人类进步所作的真正贡献,不在于它在技术、经济或文化方面的成就,而在于发展了这样的思想:法律是制约权力的手段”。在评论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的选票纠纷的法律解决时,美国著名政论家弗里德曼也探讨过美国强大的终极原因。他认为,美利坚民族对宪政法治的信仰是美国强大的关键。美国成功的秘密不在于华尔街,也不在于硅谷;不在于空军,也不在于海军;不在于言论自由,也不在于自由市场。真正的秘密在于长盛不衰的法治及其背后的制度。正是这种制度使每一个人可以充分发展而不论是谁在掌权。美国真正强大的力量,在于“我们所继承的良好的法律与制度体系--有人说,这是一种由天才设计,使蠢才们可以运作的体系。”
宪政制度对美国政府权力的约束,使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期的美国成为了一个资本主义最为放任自流的国家,拥有一个最少政府干预的市场经济和最发达的市民社会。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中,加上得天独厚的地理和资源上的优势,美国在1890年代就成为当时世界上
最大的经济强国。不过,它在世界政治上的影响力却囿于美洲大陆,一直到1898年美西战争胜利,美国才成为世界性大国。尽管历史学家总是在问美国为什么会在1890年代开始扩张,但对大部分政治学者来说,鉴于国家经济实力决定其海外政治利益的法则,更有意思的问题却是美国为什么没有扩张得更多扩张得更早。对这一问题,美国政治学者、《外交》杂志原主编扎格里亚在其的新作《从富到强:美国世界作用的不寻常的起源》中,曾试图加以说明。
根据国际关系中的经典现实主义理论,一个国家的利益通常是由它在国际体系中的相对实力地位(主要是它的物质力量)决定的,只要它扩张的成本和风险低于它的收获时它总是要扩张的。扎格里亚认为这一理论不适用于美国,因为这种把国家实力看作是决定一国外交政策最重要因素的观点忽略了一个基本的事实,那就是外交政策不是由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决定的,而是由政府决定的。简言之,国家政权而不是国家实力决定了一国的外交政策。他把这种注重政府特别是政府当中主要决策人的研究方法称为政府中心取向的现实主义,它坚持能力决定意向的现实主义原则,但强调国家实力的适用性受制于政权结构。国家政权的结构、规模和能力是解释一个国家是否积极卷入国际政治舞台的关键因素。
根据这一理论方法,扎格里亚具体分析了从1865年美国内战结束到1909年西奥多·罗斯福总统任期届满这一时期美国的大国成长过程。在内战后的十几年里,美国开始了财富急剧积累的进程,但建立在这一国家实力基础之上的却是一个软弱的国家政权。作为外交政
策的最高决策者,美国总统和他的国务卿尽管一再试图把日益增长的国家实力转化为在海外的政治影响,但是,他们所控制的联邦政府机构远非强大,其属下的官僚机器更是微不足道。他们既不能从各州政府那里得到人力和物力的支持,更不用说得到整个社会对其政策意向的认可。甚至在联邦政府中,国会如果不是一直大坝的话,至少也是经常妨碍总统意志的执行。它拒绝通过有关文官制度和军事制度改革的立法,参议院还否决了几起行政部门提出的领土兼并议案。这一时期总统权力处于美国历史上的最低点。此时的美国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强国──经济上的大国政治上的小国
19世纪的最后十年标志着现代美国国家政权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它的出现是为了应付由于工业化而造成的各种国内压力。管理日益庞大、不断增长的国民经济的迫切性以及国会追求国家最高权力的失败,最终使得联邦政府建立起更多中央集权较少党派政治的政权结构。作为唯一由全国选举的行政官员,总统的权威得到了强化。国家政权结构的这种转型适应了国家实力的持续增长,到1890年代中期,行政部门已经能够绕开国会或迫使它同意在海外扩张美国的利益。1898年美西战争的辉煌胜利不仅向海外而且也向美国国内显示了美国强大的实力。由于打败了一个欧洲大国,美国加快了它的扩张步伐,以前酝酿了几十年的扩张目标,诸如兼并夏威夷和萨摩亚现在几个月就实现了。
美西战争期间的威廉·麦金莱政府标志着美国现代总统制的诞生,其特点就在于国家行政部门主动推行一项积极进取的外交政策,
20世纪的美国历届总统几乎无一例外地继承了这一传统。继麦金莱之后的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广泛地用总统行政协定来代替需要参议院批准的条约,由此来扩大总统的权力。而一向信奉国会政府的伍德罗·威尔逊在当选总统之后,成为美国外交政策独断专行的决策者和扩张主义者。
虽然用略加修正过的现实主义,并结合对美国国内制度结构的分析,扎格里亚令人信服地说明了美国从富到强的大国之路,但是,他却忽略了其中的一些观念的要素。美国迟迟进入世界政治舞台,固然如扎格里亚所云,缺乏强大政府这一政治要素,但同时还要加上两个要素,一是,美国庞大的国内市场以及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自给自足能力;二是思想传统的影响。前者不在本文的讨论之列,我们主要注重后者。由于美国人对其制度的充分信任,对欧洲王朝政治和均势外交的深深怀疑,美国人大都遵守着开国元勋华盛顿在《告别词》中要美国洁身自好,不要卷入欧洲政治纷乱的忠告。这样的观念在1820年代的《门罗宣言》则演化为,欧洲美洲互不干涉的原则。于是,美国隅居西半球,冷眼向洋,孤芳自赏。但是,19世纪末,随着美国西部开拓的结束,边疆的消失,国力的强盛,便出现了海外扩张的要求和势头。西班牙在古巴的殖民战争正好给美国崛起为世界大国提供了机遇。对麦金莱这样的扩张主义者来说,这是投身到欧洲帝国主义角逐场的千载良机;对反对欧洲式帝国主义的传统派来说,战争行为可以解释为拯救“水深火热”的古巴人民,张扬美国的理想,维护美国的传统原则。但美国民众对政府在西半球以外的兼并和扩张却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