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驾驶台规则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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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驾驶室与机舱联系制度

船舶驾驶室与机舱联系制度

船舶驾驶室与机舱联系制度一、接到开航令,应立即将开航时间通知轮机长。

开航时间如有变化,船长应及时通知更正。

二、开航前一小时,驾驶台、机舱值班人员到位,驾驶台值班人员通知机舱做好开航前准备工作,使各种设备处于适航状态。

三、主机车钟令联系制度:1、驾驶台值班人员摇车钟到“备车”位置,机舱回车钟到“备车”位置,机舱进行备车。

2、主机备车完毕,机舱摇车钟到“停车”位置,驾驶台回复车钟到“停车“位置,此状态下主机随时可用。

3、用车完毕,驾驶台摇车钟到“完车”位置,机舱复车钟到“完车”位置。

4、催车令使用须知当主机车速没有给出车钟位置相应的车速时,驾驶台通知机舱,机舱则尽快给出车钟位置相应的车速。

5、主机使用车速规定主机各种车速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在紧急情况下,船长为了船舶的安全有权超越此规定。

6、船舶如进出港口、通过浅窄水道、滩漕、船闸、大桥、危险水域、抛锚等,驾驶台通知机舱,增加值班人员。

7、当主机发生故障不能执行航行指令而需改车速或停车时,应先电话通知驾驶台,并征得驾驶台的同意,方能改动车速或停车。

8、应急操舵联系:当需应急操舵时,值班轮机员应在舵机房和驾驶台保持联系。

四、安全与防污染1、轮机部如需调换发电机、并车或暂停车,应事先通知驾驶台,取得驾驶台同意。

驾驶台在条件允许时应予以同意。

2、驾驶部要在烟囟上工作,应事先与轮机部联系。

3、在应急应变情况下,值班轮机员应立即执行驾驶台发出的指令,及时提供所要求的水、气、汽、电等。

4、机舱除专用炉水柜的水可直接使用外,如需动用其他水柜,须征得大副同意。

排、灌、移驳压载水或淡水,须经大副或值班驾驶员同意。

各燃油舱之间的移驳,应事先征得大副的同意。

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安全管理规定船舶安全管理规定(一) 驾驶部航行值班规定1、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集中精神,在任何情况下,没有正式人员接替,不得离开岗位,确保安全航行。

2、值班人员不得在操作时擅自离岗位或看阅书报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驾驶台操作人员应衣着整齐,不准赤背只穿内裤或穿拖鞋值班(4(驾驶部人员要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做到勤了望、勤联系、勤探水、勤检查。

5、出航前及出抗时禁止饮酒;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驾驶。

6、清楚而洋细地填写航行日记((二)驾驶部停泊值班规定1、为保证船舶在停泊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停泊时必须指定足够的自守人员,做好值班工作。

2、船舶停泊留守人员必须以随时能开航执行任务为原则。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4、船舶进厂修理,随船工作人员白天必须在船上工作,晚上安排值班人员不得少2人。

5、船舶所在港口悬挂台风信号一号风球时,在船人员不得离船外宿,已完船人员获悉后立即回船参加防台,随时做好防洪和完成其他特殊任务的准备。

6、停泊值班人同必须做到。

(l)提高警惕,禁止闲杂人员上船,经常到船舶四周巡视,检查锚链、系统、信号、照明等是否正常。

(2)了望船舶四周,注意气象、水位、水流、风向等增况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雾季中途停泊或锚泊在能见度不良的地方时,要按章鸣放雾号。

(4) 做好防毒、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5) 做好停航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记录。

(三)航行中轮机部值班规定1、航行值班时,轮机部必须有轮机长或轮机人员负责当班。

2、应服从值班驾驶员的指挥,及时准确地执行驾驶员的命令。

3、加强巡回检查,做到勤听、自看、勤模、勤嗅,经常检查并正确调整使用中的机电设备,保证其转速、压力、温度、电压、电流、油量及水量等工作参数正常。

4、迅速地排除机电设备的故障,当无法排除时,应立即请技十人员指导解决。

内河驾驶台操作规章制度

内河驾驶台操作规章制度

内河驾驶台操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内河驾驶台操作,提高船舶操纵安全性,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驾驶员管理1. 驾驶台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航海培训和资格证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经过岗前培训及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2. 驾驶员需具备一定驾驶船舶的经验,熟悉各类内河船舶的操纵技术。

3. 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状态,不得饮酒、吸烟或者服用影响操纵的药物。

第三章船舶安全1. 驾驶员在操作船舶时,需全神贯注,严禁使用手机、听音乐或其他影响操纵的行为。

2. 驾驶员需随时关注船舶周围的环境变化,并保持船舶与其他船只的安全距离。

3. 驾驶员需熟悉各种紧急情况处理方法,包括火灾、泄漏等危险情况的应急措施。

第四章通航规则1. 驾驶员需严格遵守内河通航规定,不得擅自变换航道或者超速行驶。

2. 驾驶员需遵守规定的船舶交通规则,避让遇到的其他船只。

3. 驾驶员需保持船舶航速稳定,避免频繁变换速度导致船体晃动。

第五章作业安全1. 驾驶员在进行装卸货等作业时,需与作业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操作安全顺利。

2. 驾驶员需提前做好装卸货计划,保证船舶停靠、起航过程安全。

3. 驾驶员需确保船舶货物固定牢靠,避免发生货物滑动或坠落的危险。

第六章紧急情况处理1. 驾驶员发现船舶出现故障、泄漏等紧急情况时,需立即通知船东、船长并采取相应措施。

2. 驾驶员需熟悉紧急操纵程序,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处理,保障船舶和人员安全。

第七章违规处理1. 驾驶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处罚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等。

2. 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规定,严禁隐瞒船舶异常情况或者个人行为造成的事故。

第八章审核与制度完善1. 公司应定期组织内河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加强操作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

2. 驾驶员在日常操纵中发现现有规章制度存在不合理或者不完善的地方,应及时向管理部门反馈,共同完善规章制度。

以上规章制度由公司制定,经公司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并正式实施,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船员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追究责任。

船舶驾驶台常规命令

船舶驾驶台常规命令

船舶驾驶台常规命令1船舶驾驶台常规命令中船长的内容1.1 对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管理有绝对的权力,并负有全部责任。

1.2 应保证值班驾驶员熟练使用船舶的航行和安全设备,充分熟悉船舶的操纵能力和限制,以承担在海上独立操作的责任。

1.3 在承担船舶的航行操纵责任前或将航行操纵责任交给值班驾驶员时,应予以明确告知。

1.4 应组织驾驶台瞭望值班,并根据《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及修正案的规定,保证驾驶台组成航行值班人员(包括其本人)得到足够的休息时间。

1.5 应根据情况发布常规命令和特殊指令。

1.6 应考虑在困难情况下或特殊情况时驾驶台的值班安排,保证驾驶台有足够的值班人员。

1.7 应保证所有驾驶台值班人员得到恰当的手动操纵船舶的训练,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2船舶驾驶台常规命令中值班驾驶员的内容2.1 值班驾驶员是船长的代表,其首要责任是确保船舶的航行安全,应始终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港口规章及特殊水域的特别规定。

2.2 值班驾驶员任何时候均应使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视觉、听觉和电子仪器(雷达、ARPA、AIS、VHF),以保证正规有效地瞭望。

2.3 值班驾驶员应始终执行船长的常规命令和特殊指令。

2.4 值班驾驶员应保证在值班期间对获悉或发生地所有与船舶航行安全有关的每一信息进行处置和更新,并通知驾驶台值班人员。

2.5 值班驾驶员应执行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SMS)的规定。

2.6 值班驾驶员应经常检查和确认:2.6.1 手动操舵或自动舵按船舶正确的航向行驶;2.6.2 陀螺罗经和标准罗经的误差;2.6.3 核对标准罗经和陀螺罗经的误差,罗经复示器与主罗经的同步;2.6.4 每班至少转换试验手操舵和自动舵一次;2.6.5 号灯、号型以及其他航行设备;2.6.6 GMDSS设备工况和操作功能;2.6.7 AIS设备工况及静态数据、航行数据;2.6.8 无人机舱(UMS)控制装置、报警和指示仪。

船舶驾驶部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驾驶部航行值班制度

船舶驾驶部航行值班制度1、船长1.1、船舶进出起讫港,靠离泊位,系解浮筒,抛起锚,编解队,过船闸、大桥(未在航道中建立桥墩的除外)、险要航段、滩漕,进出黄埔江亲自指挥操作。

1.2、天气恶劣或情况复杂时,根据驾驶员的要求船长必须到驾驶台引航或监航。

1.3、应经常观察掌握船舶航行情况,遇特殊情况及规定由船长引航或监航的航段,应进驾驶室协助或接替操作。

2、大副2.1、严格执行各航段引航分工规定,属于船长引航或监航航段,提前通知并主动请船长接替工作。

2.2、遇特殊情况或威协航行安全时,应积极采取应变安全措施,并立即报告船长,船长未发出接替操作指令,不得放弃履行本岗位职责。

船长亲自操作后,仍应主动协助,不得擅离驾驶室。

2.3、上级批准学习人员操作,必须监航,并对其操作安全负责。

2.4、靠离码头,系解浮筒,抛起锚及通过船闸时,根据船长指令在船首指挥,帮拖和助拖时到现场指挥操作。

2.5、督促值班人员严格履行值班职责,对值班记录负管理责任。

3、二三副3.1、协助船长、大副担负引航和驾驶操作的辅助工作,在船长、大副指导下学习一般航道的引航。

3.2、负责了望,按船长、大副指令掌握车速变动,主动采取防浪损措施。

3.3、负责滩漕、船闸、大桥和船舶发生险情时执舵。

3.4、负责记载航行日志和其它航行记录。

3.5、靠离码头,系解浮筒,抛起锚及通过船闸时,在船尾负责指挥。

起讫港或船舶遇险,救助时,三副应在驾驶室协助船长指挥。

4、舵工4.1、服从船长、驾驶员指令正确操舵,当二三副执舵时,代理二三副值班工作。

4.2、按规定显示灯号、信号、悬挂型号、旗号,正确使用助航和通讯设备,按时收听天气预报。

4.3、负责记载航行日志和其他航行记录。

4.4、担负其他航行辅助工作,完成船长、驾驶员交待的工作。

5、值班要求5.1、值班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坚守岗位,谨慎操作,严格执行《内河避碰规则》、《内河船舶驾驶员值班规则》、《加强驾驶室业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约法三章》等安全航行规章制度。

船舶驾驶台规章制度

船舶驾驶台规章制度

船舶驾驶台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船舶驾驶台操作,保障船舶安全,充分发挥人员作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船舶航行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船舶驾驶台是船舶操纵的核心部位,是指挥船舶航行的“指挥塔”,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章执行。

第四条船舶驾驶台作业人员应当熟悉船舶各项仪表的使用方法和性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五条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和健康证明,且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六条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应当认真遵守船舶驾驶台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第七条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果断处理,确保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第二章船舶驾驶台作业规定第八条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应当对船舶仪表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查,确保设备齐全正常,操作程序清晰明确。

第九条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在值班期间应保持精神集中,不得私自离岗,应随时关注船舶动态,及时调整船舶航行方向。

第十条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应随时与船舶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共同保障船舶安全航行。

第十一条船舶驾驶台作业期间应保持通风良好,操作台面整洁,设备摆放有序,确保操作环境整洁。

第十二条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工作服装和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个人安全。

第十三条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应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认真负责地完成船舶驾驶工作,保障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对于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的失职行为或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船舶驾驶台安全管理第十五条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不得将注意力分散到其他事物上,确保全神贯注地操作船舶。

第十六条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应熟悉船舶各项操作手册,对船舶运行情况进行及时的监控和调整。

第十七条在突发情况下,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应冷静应对,切实掌握驾驶船舶的技术,确保及时有效的处置。

第十八条船舶驾驶台操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修养,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提高技术水平,以应对复杂多变的航行环境。

驾驶台规则

驾驶台规则

驾驶台规则
1、驾驶台是船舶的指挥中心,除船舶领导和当值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2、驾驶台值班人员必须严肃认真,集中精力工作,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得嬉笑闲谈、高声喧哗或收听广播,以致妨碍指挥操作,不得在驾驶台用餐和睡眠。

3、驾驶台值班人员应穿着整齐,不得穿背心、内裤、拖鞋。

应做到着装整洁,仪容端正。

4、驾驶台必须经常保持内外整洁,窗要明亮,桌、柜、四壁地板要干净,禁止随地吐痰和丢弃杂物。

6、驾驶台各种仪器,仪表、设备有专人维护管理;航海文件、通告、图表、资料等有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擅自翻动。

未经公司主管部门许可,不得任意销毁或外借,各种航海图书资料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携带出驾驶台。

7、操舵罗经和标准罗经附近不可放置铁质或磁性物体,必要的航行用具和物品应限定地点放置整齐。

8、驾驶台无人值守时,应将可携带的贵重仪器和重要物品收藏柜内并加锁,驾驶台所有门窗均应闭锁,未经批准,不准外人参观,倘有外人参观或检修,应派有关人员陪同、配合。

9、值班驾驶员有责任维持驾驶台秩序,保持驾驶台清洁,严格执行本规则。

10、在每次航行或助泊任务完成后,值班驾驶员要安排人员对驾驶台卫生和使用过的设备进行一次清洁。

对使用和移动过的物品、资料进行整理和按规定位置存放好。

船舶管理4.船舶安全生产规章

船舶管理4.船舶安全生产规章

4.1船舶安全生产规章 . 船舶安全生产规章
救生艇使用须知 用艇须经船长同意,港内用艇还应征得港口监督部门批准。 用艇须经船长同意,港内用艇还应征得港口监督部门批准。 除演习外,操艇人员由船长决定,非机动艇不少于7人,机动艇不 除演习外,操艇人员由船长决定,非机动艇不少于 人 少于5人 所有乘员必须穿救生衣。 少于 人。所有乘员必须穿救生衣。 放艇前,装好艇底塞,必须发动机器一次。首尾缆必须带好, 放艇前,装好艇底塞,必须发动机器一次。首尾缆必须带好,并派 专人看管。 专人看管。 航行中放艇,要在停车后余速不大时,才可放艇入水。 航行中放艇,要在停车后余速不大时,才可放艇入水。一般情况下 应放大船下风一舷的艇。解脱吊艇钩, 应放大船下风一舷的艇。解脱吊艇钩,应在艇身被波峰抬起前后吊 艇索都松驰时进行,尽可能做到前后同时脱钩,防止先脱前钩。 艇索都松驰时进行,尽可能做到前后同时脱钩,防止先脱前钩。 大副应根据本船吊艇架和动力装置的具体情况, 大副应根据本船吊艇架和动力装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救生艇起落操 作规程,由船长批准后张贴在救生艇附近并严格执行。 作规程,由船长批准后张贴在救生艇附近并严格执行。 救生艇在行驶中应保持与大船的联系,大船值班人员应加强了望, 救生艇在行驶中应保持与大船的联系,大船值班人员应加强了望, 注意救生艇动态,救生艇返回大船后应立即吊起,放尽积水( 注意救生艇动态,救生艇返回大船后应立即吊起,放尽积水(低温 时三管轮应放尽艇机冷却水),不准在水上过夜。 ),不准在水上过夜 时三管轮应放尽艇机冷却水),不准在水上过夜。 使用救生艇,应将艇号、使用原因及时间详细记入航海日志。 使用救生艇,应将艇号、使用安全生产规章
靠泊中 抵港后,船长应告知轮机长本船的预计动态,以便安排工作; 抵港后,船长应告知轮机长本船的预计动态,以便安排工作;机 舱若需检修影响动车的设备,轮机长应事先报告船长, 舱若需检修影响动车的设备,轮机长应事先报告船长,取得同意 后方可进行。 后方可进行。 值班驾驶员应将装卸货情况随时通知值班轮机员, 值班驾驶员应将装卸货情况随时通知值班轮机员,以保证安全供 在装卸重大件或特种危险品或使用重吊之前, 电;在装卸重大件或特种危险品或使用重吊之前,大副应通知轮 机长派人检查起货机,必要时还应派人值守。 机长派人检查起货机,必要时还应派人值守。 如因装卸作业造成船舶过度倾斜,影响机舱正常工作时, 如因装卸作业造成船舶过度倾斜,影响机舱正常工作时,轮机长 应通知大副或值班驾驶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应通知大副或值班驾驶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对船舶压载的调整,驾驶和轮机部门应建立起有效的联系制度, 对船舶压载的调整,驾驶和轮机部门应建立起有效的联系制度, 包括书面通知和相应的记录。 包括书面通知和相应的记录。 每次填装燃油前, 每次填装燃油前,轮机长应将本船的存油情况和计划填装的油舱 和各舱填装的数量告知大副,以便计算稳性、 和各舱填装的数量告知大副,以便计算稳性、水尺和调整吃水差 。

船舶驾驶台机舱联系制度

船舶驾驶台机舱联系制度

驾驶台机舱联系制度1.0 开航前1.1船长要提前24小时将预计开航时间通知轮机长(如靠港时间不足24小时,要抵港前立即通知轮机长预离港时间),轮机长要向船长报告开航准备情况,如主要机电动力设备技术状态、燃油和炉水的实际存量等,开航时间如有变化,船长要及时通知更正。

1.2机舱按船长通知的时间备妥主机。

如未能按时开航且船长也未明确推迟的时间,值班驾驶员将情况告知机舱,但主机仍应继续准备。

1.3开航前一小时,值班驾驶员会同值班轮机员核对船钟、车钟,试验并核对舵机及其传动装置以及舵角指示器等,分别将情况记入《航海日志》、《轮机日志》及《车钟记录簿》内。

1.4值班驾驶员还须试验汽笛、信号灯、航行灯;水手长派人试验绞缆机、锚机。

如发现不正常立即通知机舱派人修复。

1.5主机转车、冲车前,值班轮机员先通知值班驾驶员,值班驾驶员在确认船尾附近无障碍物后,用电话通知机舱,方可进行。

如主机检修后须转车、冲车或试车也应遵守此规则。

1.6“备车”的操作程序规定如下:驾驶台将车钟指在“备车”,机舱回令“备车”。

机舱一切准备就绪后,将车钟指在“停车”,驾驶台回令“停车”。

至此,主机已告备妥。

如在准备中尚有问题,机舱要将车钟指在“备车”,驾驶台回后,双方及时交换情况并报告船长和轮机长。

2.0 航行中2.1每班下班前,值班轮机员将主机平均转数和海水温度告知值班驾驶员;值班驾驶员复告本班平均航速和风向、风级。

双方分别记入《航海日志》和《轮机日志》。

2.2每日正午,驾驶台和机舱核对时钟并互换正午报告。

2.3进出港口,在狭水道或危险区域等需要备车航行时,驾驶台提前一小时通知机舱准备。

若因遇雾或暴雨等突发情况,值班轮机员接到通知后尽快备妥主机。

2.4如因等引航员、候潮、等泊位等原因短时间抛锚时,值班驾驶员将情况及时通知值班轮机员。

2.5船舶备车航行时,主机一般按“港内车速”运转。

驾驶台如因操纵或紧急避让需加速时,通知机舱,机舱尽快开足车速。

船舶安全驾驶和操作流程

船舶安全驾驶和操作流程

船舶安全驾驶和操作流程第一章驾驶第一节驾驶室规则驾驶室是船舶航行和生产的指挥室,室内应保持整洁,肃静,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包括海图室)。

港内停泊如驾驶室无人时,海图室必须锁闭门窗。

驾驶室和海图室内的所有仪器设备,海图,航海资料及文件等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未经驾驶人员同意,无关人员不得动用。

铁器,磁性物件,不可放置或接近磁罗经附近。

不得转移任意移动磁铁棒,软铁球(片)等自差校正器具夜间航行或作业,驾驶室的灯光(包括罗经灯,信号指示灯等)必须遮蔽,有碍航行的灯光不得外露第二节驾机联系守则开航前船长至少应提前二小时将开航时长通知轮机长,并通知驾、机核对车钟、试鸣号笛。

检查航机,使其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配有电罗经船只,出航前二小时通知机舱送电,启动运转。

使用遥控操纵主机转向的船舶,须在停止位3-5秒后才能换向。

除紧急避险外,车钟不能从块进立即换块倒,以防机损。

船舶准备进出港,靠离码头,其抛锚,通过复杂海区,遇恶劣天气或执行其他特殊的任务是,驾驶室要通知机舱。

机舱要加强值班,随时准备采取应变措施。

船舶处于在航状态时,如机舱设备准备发生故障须停机时,应征得值班驾驶员的同意,方可减速或者停车。

若发生重大破坏性事故危及人身安全时,可在采取措施同时通知驾驶室值班驾驶员。

航行仪器、号笛。

操舵系统的电源盒冷气,必须保持正常,不经驾驶台同意,机舱不能擅自断开。

如车钟有故障,克采取电铃、灯光等信号应急使用,其信号含义各船须事先制定,贴在驾、机操作部位附近,但车钟要及时修复。

第三节船舶航行守则出返航及较长距离转移网地均须认真制定航行计划,头、二船(网船与灯船)之间要加强联系,船长制定或批准的航行计划,其他驾驶员无权更改。

船长如需改变计划应及时将改变后的计划通知驾驶员及“二船”,并记录于“船长命令簿”及“航线日志”中。

船长必须每日根据海况以及本船航行、作业、锚泊时的特点,签发“船长命令”。

其他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执行。

进出港口、狭水道、船舶密集区、值班驾驶人员要注意来往船只,正确判断,采取早让、宽让,及时准确施放声号。

驾驶台程序和值班规则

驾驶台程序和值班规则

驾驶台程序和值班规则前言国际海事组织已经认识到所有值班驾驶员都必须接受适当培训的重要性。

这些培训应在岸上以及驾驶员在正式值班之前进行,值班驾驶员应熟悉航行要求,避碰规则的应用和具有良好的船艺。

国际海事组织修改STCW公约以及加强船员在船培训都将对于提高船员标准具有重要的意义。

值班是需要认真负责的工作,如果在驾驶台班组内建立一种高标准的共识,这将有利于这项长期工作的实施。

很难判断出能够导致事故的错误决定的存在。

事故的本质是很难预料的,但是大多数的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在工作中没有发现并且防止个人发生错误的系统。

人们很容易犯错。

驾驶台班组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建立检查与自我检查的系统,这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船舶的运作。

意志消沉的班组甚至组员都将影响到确保船舶安全的标准的实施。

影响意志的因素很多,如果团队中的每个组员都能够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位置,看到自己工作的结果,谨慎的改正自己的不足,并且得到认可,这将提高班组的协同和有效的工作。

在需要的时候,船长有权核查值班驾驶员的能力并做出判断。

如果觉得值班驾驶员的能力低于标准,那么船长就有责任提高驾驶员的能力,使之不低于标准。

船长有责任培训团队中的每个组员。

每个值班驾驶员都应熟悉经船长认可的航行计划,并严格的遵守执行。

同时,也应该全面理解“驾驶台程序和驾驶台班组管理”(公司制定的)。

驾驶台程序和驾驶台班组管理1. 驾驶室是船舶航行的指挥操作场所,应保持严肃、整洁,无论航行或停泊,无关人员不得任意进入,值班人员必须服装整齐不准只穿背心、内裤、拖鞋,不准闲谈、喧哗、收听广播、音乐和做与航行无关的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 驾驶室内各种航行设备、助航仪器、航行图书、文件、资料、记录簿等必须严格保管,未经船长或值班驾驶员同意,不准无关人员擅自翻阅;图书、文件、资料、记录簿由二副负责保管,未经船长同意,不得携带离船。

3. 航行中每天04: 00 -08: 00班一水负责驾驶室内外清洁工作;进出港前,值班一水应进行驾驶室内外清洁,整理图书、文件、资料及作好进出港有关准备工作。

集装箱船舶驾驶台盲区规则

集装箱船舶驾驶台盲区规则

集装箱船舶驾驶台盲区规则
集装箱船舶驾驶台盲区规则是指为了确保驾驶员的视线清晰和驾驶安全,对驾驶台前方和后方的集装箱高度进行限制的规定。

以巴拿马运河海运规则为例,规则中除了对船体长宽的限制,还提到驾驶台的正前方必须保证视线清楚,且船首盲区不得大于2倍船长或500米。

这里的盲区指的是,驾驶员眼睛到船首遮挡物所引直线与水面交点到首柱的区域。

因此,驾驶台前的集装箱越高,产生的盲区就越大。

为了不影响安全驾驶,驾驶台前面的集装箱高度必须符合盲区范围。

但驾驶台后方的货物没有那么多要求,在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比船头多装一些。

对于大多数集装箱船来说,它们驾驶室的位置不是在船尾就是在船体的中间。

在实际操作中,驾驶员需要密切关注盲区范围,确保航行安全。

三副职责

三副职责

三副职责:一、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养护(按体系文件要求执行)1、救生设备:(1)救生艇:艇架、艇体、救生艇属具(口粮、淡水、安全带、急救药箱)、吊艇钢丝、艇机、艇舵、释放装置、艇体标志、扫海灯、IMO标志、救生艇气瓶、收放艇操作说明;(2)救生筏:检验日期、系固装置、静水力释放器、易断绳、登艇绳梯、IMO标志、释放操作说明;(3)救生圈:带烟雾救生圈、带自亮灯浮救生圈、带救生绳救生圈、IMO标识;(4)抛绳器:4具(有效期)、IMO标识;(5)救生保温服:状态、穿戴方法(是否带浮力);(6)救生衣:外观、标志、哨子、自亮灯;(7)救生信号:红星火箭、降落伞信号(驾驶台需各12个)、IMO 标志;(8)EEBD:使用方法、IMO标志;(9)逃生呼吸器(Life Saving Apparatus):IMO标志、备品。

关于救生设备的心得体会:救生设备是海上人命安全的保障,因此也就成为了国际海事组织和各国PSC检查的重点,亦成为导致船舶检查缺陷的重灾区,严重时导致船舶滞留,保证救生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状态是我们工作中的重要工作,也是对我们生命和国家财产的保护。

在平池轮实习期间,经历了一次大石油公司检查和一次PSC检查,在日本进行大石油公司检查之前,我船三副收到刘文保船长发来的关于近期各轮大石油公司和PSC检查缺陷汇总,及时指导本轮应该注意的细节,有些新增加的检查项目,三副也做了适当准备,例如:船员是否熟悉MSC Circ.1205&1206中列出相关IMO文件和指南?当时船长带着三个驾驶员和我们两个实习生找遍全船资料也没查到,只好咨询公司,公司立即把相关内容发到船上,三副利用休息时间把相关内容整理并译成中文做成标志张贴在救生集合点处,例如:警告Warning未确认可以释放前不能抬起释放手柄The handle should not be put up until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eparation release释放救生艇过快可能使救生艇坠落造成人员伤亡This operation releases the lifeboat and may result in the lifeboat dropping and causing death or serious injury if released too soon.制成这样的标志既符合了SOLAS要求,又能有效的警告操作人员,刚上平池轮的时候是没有类似标志的,只有一些简单的操作标志或指示标志。

驾驶台值班规则

驾驶台值班规则

驾驶台值班规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驾驶台值班规则是在辅助导航员执行其职责期间,确保安全驾驶及有效引导车辆运行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驾驶台值班工作的高效和规范,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和要求。

下面就来详细介绍关于驾驶台值班规则的内容。

值班人员在进行驾驶台值班时,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技能。

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和值班证,通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掌握导航、车辆维护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只有具备充分的能力和资质,才能胜任驾驶台值班的工作。

驾驶台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必须保持清醒和专注。

不得饮酒、吸烟或者使用药物,确保头脑清醒,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在执行值班任务时,要时刻保持警惕,及时做好交通路况的监控和车辆的引导工作。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制度。

不得擅自变更车辆的路线和行车速度,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

遇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突发状况时,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

第四,值班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

要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协助解决各种突发事件和交通拥堵情况。

要与客户、乘客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提供周到的服务。

要与同事相互配合,共同保障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五,值班人员要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程序。

要正确使用相关设备和工具,确保驾驶台的正常运转。

要定期进行设备和车辆的检查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防范事故的风险,确保车辆和乘客的安全。

驾驶台值班规则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有序的重要保障措施。

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车辆安全运行,保障乘客的安全出行。

只有严格执行规定,做到安全第一,才能有效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的畅通和安全。

希望所有驾驶台值班人员能够严格遵守规则,做好工作,确保车辆和乘客的安全。

【本文共字】第二篇示例:驾驶台作为船舶上的重要岗位,承担着船舶航行和安全的重要责任。

驾驶台的值班人员需要严格遵守值班规则,保障船舶的平稳航行和安全。

船长夜航命令规则

船长夜航命令规则

1目的
规范船长的驾驶台命令和轮机长夜航命令,确保船舶夜间安全。

2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船舶。

3责任
3.1船长负责驾驶台命令的签发,轮机长负责轮机部夜间命令的签发。

3.2驾驶员负责驾驶台命令的执行,轮机员负责轮机长夜间命令的执行。

4实施
4.1船长在每夜就寝前应将驾驶台值班注意事项及对驾驶员的要求,特别是夜间值班的
注意事项详细而明确地写入《船长夜航命令簿》,并放在海图室内规定的地点。

4.2值班驾驶员和/轮机员接班时必须仔细阅读充分了解《船长夜航命令簿》内各项指示,
阅后签字并严格执行,作为交班内容之一。

4.3保持《船长夜航命令簿》的整洁,不得作任何涂抹。

4.4值班驾驶员如对驾驶台命令了解不够清楚或有疑问时,应立即请示船长。

4.5船长临时更改驾驶台命令内容时,应通知值班驾驶员,并在更改处签字。

4.6船长应了解驾驶台命令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7对擅自违背命令的当值驾驶员,应弄清情况,适当处理,并作为不符合报告公司。

4.8船长夜航命令作为船长常规命令的补充。

5记录
《船长夜航命令簿》由船长负责保管,在船舶保存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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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台值班须知

驾驶台值班须知

驾驶台值班须知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驾驶台值班须知1.驾驶台值班一般要求1.1所有组成值班船员的休息时间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关于值班安排和休息的相关规定。

1.2不论航行或停泊,船舶实行昼夜24小时轮值制度。

1.3航行中,驾驶台值班每班为四小时,每班应至少有一名持证水手同时值班。

三副值 0800-1200,2000-2400班;大副值 0400-0800,1600-2000班;二副值 0000-0400,1200-1600班;未配置二副的船舶由船长值0800-1200,2000-2400;三副值0000-0400 ,1200-1600班。

未配置三副的船舶由船长值0800-1200,2000-2400班。

1.4航行值班时,船长在充分考虑了天气、能见度、通航密度、航区、船舶操纵、设备情况,并确认一人值班是安全的,白天可安排驾驶员一人值班,同时应保证在需要时能立即招人到驾驶台协助。

夜班应至少有一名持证水手同时值班。

1.5.任何情况下,值班驾驶员如无船长或其他驾驶员替代,不得离开驾驶台。

1.6.因故不能值班,驾驶员应经船长同意,一般船员经部门长同意,并指定适应的人员代替。

1.7.船舶在停泊期间无论何时都应留足值班人员以应付紧急情况(不少于船员人数的三分之一),船长和大副不得同时离船。

装卸大件、加添淡水、排灌压载水等情况水手长不得离船。

1.8.交接班应在工作岗位上按规定交接清楚,任何情况下,交班者不得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岗位或未曾确认接班之前离开岗位,也不得通过第三者代为交接。

1.9.值班船员在值班前四小时内禁止饮酒,值班期间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不得超过%。

2.船长的航行职责2.1.对船舶的航行安全负全部责任。

2.2.应根据本船特点和当时的特定情况签发船长的常规命令和特殊命令。

船长的常规命令应置于驾驶台,还应有专门的特殊命令簿(如夜航命令簿),以便于驾驶员阅签并确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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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台规则须知
1.目的
制定以下驾驶台规则,旨在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理的所有船舶。

3.职责
各船船长及驾驶员负责本须知在该船的贯彻执行。

4.实施步骤
4.1驾驶台是船舶航行的指挥中心,航行中,除船长和当值人员外,其他人员如非工作必要,不得随意进入。

驾驶台值班人员应保持严肃、整洁,无论航行或停泊,无关人员不得任意进入,值班人员必须服装整齐。

4.2驾驶台当值人员必须严肃认真,集中精力工作,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得嬉笑闲谈、高声喧哗或收听广播,以致妨碍指挥操作。

除船长和引水员外,任何人不得坐着值班,也不得在驾驶台用餐和睡眠。

4.3驾驶台内各种航行设备、助航仪器、航行图书、文件、资料、记录簿等必须严格管理,未
经船长或值班驾驶员同意,不准无关人员擅自翻阅。

图书文件、资料、记录簿由二副负责管理,未经船长同意,不得携离驾驶台。

4.4 航行中每天水手负责驾驶台内外清洁工作,进出港前,值班水手应进行驾驶室内外清洁,作好进出港的有关准备工作。

4.5 驾驶台不准堆放杂物、铁器、磁性物体等。

4.6 靠泊时,驾驶台必须关闭门窗并上锁,检修电航仪器时,值班驾驶员应在现场值班,并给予协助。

4.7本规则由船长或值班驾驶员督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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