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
员工疗(休)养管理办法
员工疗(休)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疗(休)养工作管理,根据上级对员工疗(休)养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疗(休)养管理工作原则
(一)疗(休)养工作要贯彻为企业服务的原则,合理安排,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工作。
(二)疗(休)养工作要贯彻为员工服务的原则,促进员工身心健康。
(三)疗(休)养工作要贯彻以业务及管理骨干、先进个人优先安排的原则。
第三条疗(休)养的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编制内员工,且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主业划转人员或本公司工龄满3年的社会招聘人员;
(二)加入工会时间满1年;
(三)上年度工作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四)上年度不在岗天数累计不超过30天(含事假、病假及旷工等)。
第四条疗(休)养的组织实施
(一)员工疗(休)养工作由公司工会统一组织与管理,主要负
责了解员工对疗(休)养工作的意见与要求,制订年度疗(休)养工
作计划,具体组织开展员工疗(休)养活动Q
(二)公司工会根据当年度经费预算,研究确定本年度是否组织员工疗(休)养活动,或明确活动的指标、活动形式、地点等有关事项。
(三)公司工会统一组织的疗(休)养活动须委托有正规资质的机构协办,并为参加疗(休)养活动的员工购买人身安全保险。
第五条疗(休)养的活动方式
符合疗(休)养条件的员工,按照公司的疗休养活动计划,参加公司工会统一安排的疗(休)养活动或利用本人的年休假自行安排时间疗(休)养。
第六条本办法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办法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员工疗养假管理规定
员工疗养假管理规定一、背景为了满足员工良好工作状态的需求,提高员工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员工疗养假管理规定。
二、定义疗养假指员工因身体或心理原因需要暂时远离工作环境进行休养、康复或调整的假期。
三、申请条件1. 员工应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疗养假的原因和预计离岗时间;2. 疗养假申请需提前至少一个工作日提交。
四、疗养假期限1. 全职员工疗养假期限不得超过15个自然日;2. 其他员工疗养假期限不得超过5个自然日。
五、福利待遇1. 全职员工在疗养假期间享受全薪待遇;2. 其他员工在疗养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的80%。
六、申请审批流程1. 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的疗养假申请进行初步审核;2. 人力资源部对疗养假申请进行最终审批。
七、疗养假期间的工作安排1. 员工在疗养假期间不得参与任何工作,也不得接受工作相关沟通;2. 雇主应安排相应人员替代员工的职责和任务。
八、疗养假期满后的返岗安排1. 员工疗养假期满后需提交医生出具的健康证明,说明能够恢复正常工作;2. 员工在返岗后需经过健康评估,确保能够胜任工作。
九、管理责任1. 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员工疗养假的审批和假期期间的工作安排;2.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并对员工疗养假的审批流程进行监督。
十、违规处理1.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员工将视为旷工处理;2. 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病情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一、附则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 对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员工疗养假管理规定》的内容,为确保员工的权益和工作效率,敬请遵守。
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
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随着工作的压力和竞争的增加,员工的身体健康问题越来越突出。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产力,本公司特制定了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和兼职员工。
三、疗休养申请和批准1.员工在需要疗休养时,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申请。
申请应包括病假事由、疗休养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等相关信息。
2.部门经理在收到员工的申请后,应尽快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员工的情况决定是否批准疗休养。
3.如有需要,部门经理还可以要求员工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或证明材料,以便进行核实。
4.部门经理在审核申请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情况,如员工的疾病严重程度、是否需要长期休息等因素。
四、疗休养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1.员工在疗休养期间,按照公司的规定享受带薪病假。
2.疗休养期间,员工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具体的福利待遇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五、员工健康管理1.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对体检结果异常的员工进行进一步的跟踪和处理。
2.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的相关信息,帮助员工了解如何保持健康和预防常见疾病。
六、违规处理1.如果员工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虚假疗休养,视情节轻重,公司将视情况进行警告、罚款或解雇处理。
2.如发现员工故意拖延或虚报疾病信息以延长疗休养期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如有需要,本公司保留随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解释的权利。
以上是本公司的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希望员工能够认真遵守,并以健康的身体和积极的心态投入到工作中,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文件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工会江西省委员会赣移[2009]综字第86号签发:简勤关于印发《中国移动江西公司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各分公司、各基层移动通信工会:为进一步落实省公司员工关爱计划,营造“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的氛围,激发和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经省移动工会与省公司行政协商,并经省公司三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同意,现将《中国移动江西公司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六日核稿人:曾水生拟稿人:牟素勤主题词:打印:发送到打印抄送:简勤、万懿、胡中华、熊先逵、周光、省公司总部各部门、通信服务公司抄报:集团公司-集团工会、省总工会中国移动江西公司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做好员工疗休养工作是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的一项具体内容,也是保护劳动生产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增强员工身体素质,调动员工工作热情,实现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积极作用。
为保证员工疗休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把公司对员工的关爱落实到实处,经省移动工会与省公司行政共同协商,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疗休养类别和职责分工(一)江西移动员工疗休养分为荣誉型疗休养和普通型疗休养两类。
(二)江西移动员工疗休养工作实行省市两级管理,荣誉型疗休养由省公司统一管理,普通型疗休养由所在单位管理。
省移动工会负责组织全省荣誉型疗休养活动;各基层工会负责组织本团体员工普通型疗休养活动。
二、疗休养人员范围和条件(一)荣誉型:荣获省、部级(含集团)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状)荣誉称号的先进模范人物;企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的先进人物。
(二)普通型:截止当年1月1日在江西移动连续工作满3年的合同制员工。
(三)参加疗休养的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应满足外出旅游的要求。
三、疗休养时间及费用标准(一)荣誉型和普通型疗休养时间每次均不超过7天。
(二)荣誉型员工疗休养不冲销当年的年休假。
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
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文件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工会江西省委员会赣移[2009]综字第86号签发:简勤关于印发《中国移动江西公司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各分公司、各基层移动通信工会:为进一步落实省公司员工关爱计划,营造“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的氛围,激发和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经省移动工会与省公司行政协商,并经省公司三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同意,现将《中国移动江西公司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六日核稿人:曾水生拟稿人:牟素勤主题词:打印:发送到打印抄送:简勤、万懿、胡中华、熊先逵、周光、省公司总部各部门、通信服务公司抄报:集团公司-集团工会、省总工会中国移动江西公司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做好员工疗休养工作是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的一项具体内容,也是保护劳动生产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增强员工身体素质,调动员工工作热情,实现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积极作用。
为保证员工疗休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把公司对员工的关爱落实到实处,经省移动工会与省公司行政共同协商,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疗休养类别和职责分工(一)江西移动员工疗休养分为荣誉型疗休养和普通型疗休养两类。
(二)江西移动员工疗休养工作实行省市两级管理,荣誉型疗休养由省公司统一管理,普通型疗休养由所在单位管理。
省移动工会负责组织全省荣誉型疗休养活动;各基层工会负责组织本团体员工普通型疗休养活动。
二、疗休养人员范围和条件(一)荣誉型:荣获省、部级(含集团)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状)荣誉称号的先进模范人物;企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的先进人物。
(二)普通型:截止当年1月1日在江西移动连续工作满3年的合同制员工。
(三)参加疗休养的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应满足外出旅游的要求。
总工会职工疗养制度的规定
总工会职工疗养制度的规定
1.男年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在职干部可享受一次疗养。
2、被评为兵、师级的先进工作者(生产者)可享受一次疗养。
3、连续三年被评为单位先进工作者(生产者)可享受一次疗养。
4、终生只能享受一次疗养,不能重复享受。
5、疗养期为20天,疗养地点自我选择,疗养费用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每人核定费用20000元(凭票报销)。
6、参加疗养人员的时间由单位安排,自动放弃者,以后不予安排。
7、疗养人员在疗养期间注意安全,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疗养人员必须按时归队,超过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员工幸福指数,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员工疗休养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按需安排、注重实效;3. 合理利用资源、提高服务品质。
第二章疗休养对象及条件第四条疗休养对象:1. 连续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2. 在公司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公司表彰的员工;3. 因工作需要,长期处于高强度、高压力岗位的员工;4. 因工作原因,身体健康状况出现问题的员工;5. 公司认为需要给予疗休养的员工。
第五条疗休养条件:1. 员工在申请疗休养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员工疗休养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疗休养地相关规定;3. 员工疗休养期间,不得从事与疗休养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疗休养计划及实施第六条公司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员工疗休养计划,包括疗休养人数、时间、地点等。
第七条员工疗休养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
第八条员工疗休养期间,公司提供以下保障:1. 住宿: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住宿条件;2. 餐饮:提供营养均衡、卫生安全的餐饮服务;3. 交通:提供便捷的交通服务;4. 医疗: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九条员工疗休养期间,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疗休养地管理,遵守当地法律法规;2. 不得擅自离队,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3. 注意个人安全,遵守消防安全规定;4. 不得酗酒、赌博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疗休养费用及报销第十条员工疗休养费用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员工疗休养期间,产生的费用按照公司规定予以报销。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员工疗休养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员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章疗休养条件第四条员工疗休养条件如下:1. 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2. 上一年度累计加班时间不超过规定上限;3. 身体状况符合疗休养要求;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第五条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不享受疗休养待遇。
第三章疗休养申请与审批第六条员工疗休养申请流程:1. 员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疗休养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3. 员工根据批准的疗休养时间安排行程。
第七条疗休养审批权限: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疗休养申请的审核和审批;2. 单位领导对员工疗休养申请进行最终审批。
第四章疗休养内容与形式第八条疗休养内容:1. 国内旅游:组织员工参观名胜古迹、自然风光等,丰富员工业余生活;2. 健康体检:为员工提供年度健康体检服务;3. 休闲娱乐:安排员工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缓解工作压力;4. 亲情团聚:鼓励员工与家人共度美好时光。
第九条疗休养形式:1. 集体疗休养:组织员工统一参加疗休养活动;2. 自主疗休养:员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疗休养地点和时间;3. 轮休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分批次进行疗休养。
第五章疗休养经费第十条疗休养经费来源:1. 单位预算;2. 员工福利基金。
第十一条疗休养经费使用:1. 用于员工疗休养活动;2. 用于员工健康体检;3. 用于员工休闲娱乐活动。
第六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建立健全疗休养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疗休养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三条定期对疗休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经费合理使用,提高员工满意度。
第十四条对违反疗休养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
《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员工的身心健康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同时也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内的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管理,并提供相关的疗休养服务,以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第四条员工在疗休养期间,享有合法权益,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不得因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等因素歧视员工。
第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疗休养管理制度,包括经济援助、心理咨询、职业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帮助,为员工提供全方位的疗休养服务。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员工疗休养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并定期评估员工的状况,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八条公司将向员工提供疗休养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服务、康复服务、心理咨询服务、社会支持服务等。
第二章疗休养管理流程第九条员工如需疗休养,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带相关医疗证明材料。
第十条公司将派专业人员对员工的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疗休养计划。
第十一条公司将与员工协商确定疗休养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员工在疗休养期间应积极配合公司的相关管理要求,接受医务人员的治疗和康复,同时也要主动参与心理咨询和职业培训等活动。
第十三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状况的跟踪和监测,并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疗休养计划。
第十四条员工完成疗休养期间的治疗和康复后,应经公司确认后方可正常复工。
第三章疗休养管理措施第十五条公司将向员工提供经济援助,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补助、医疗费用报销等。
第十六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员工调整心态,增强抗压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职业培训服务,帮助员工提升职业技能,拓宽职业发展渠道。
第十八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康复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健身运动、文化娱乐等,增强身体素质,促进身心康复。
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办法20131224
关于制发《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员工关爱计划,营造“快乐工作、健康生活”氛围,激发和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办法》,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一四年一月日中船澄西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办法1.目的做好员工疗休养工作是公司贯彻实施《劳动法》、落实以人为本、关爱员工的一项举措,对增强员工身体素质,调动员工工作热情,实现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积极作用。
为保证员工疗休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把公司对员工的关爱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在岗员工,包括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制员工、退休返聘员工。
3.职责3.1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疗休养办法的制定和完善,员工疗休养资格和期限的认定。
3.2工会负责员工疗休养组织实施,包括疗休养方案制订、计划安排、资金预算和组织实施。
3.3各部门(分工会)负责员工疗休养的人员安排,上报各批次疗休养名单。
4.疗休养类别和条件公司员工疗休养分为以下几种:4.1荣誉型疗休养:荣获公司上年度优秀员工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员工;公司认定的有特殊贡献的先进员工。
4.2退休型疗休养:年龄超过40周岁且在公司连续工作满20年的员工;4.3普通型疗休养:在公司连续工作满3年的在岗员工;4.4其他: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工伤员工,在恢复期间需要疗养者。
5.疗休养时间及费用标准5.1荣誉型疗休养采用短期考察形式,时间为4-5天,费用标准为每人3000元。
5.2退休型疗休养,分为外出短休疗养和疗养院休养两种类型。
短休不超过5天,疗养院休养不超过10天,费用标准为每人2000元。
5.3普通型疗休养,每3年一个周期,每次3天,费用标准为每人1000元;5.4工伤疗休养不超过10天,费用标准为每人2000元。
5.5荣誉型、退休型疗休养享受公司疗休养假期,普通型疗休养均按工作日计算,实际疗休养时间相应冲抵本人当年的年休假。
医院员工疗养院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工疗休养政策,保障医院员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医院的整体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院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的正式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疗休养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疗休养对象及条件第四条疗休养对象:1. 在本院连续工作满5年的在册职工;2. 在卫生改革和开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3. 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4. 无偿或义务献血的职工;5. 其他需要疗休养的职工。
第五条疗休养条件:1. 员工须具备良好的工作表现,无重大违纪违规行为;2. 员工身体健康,适合疗休养活动;3. 员工应按时参加疗休养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三、疗休养时间及费用第六条疗休养时间:1. 员工每年享有一次疗休养机会,时间为5天;2. 疗休养时间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七条疗休养费用:1. 疗休养费用由医院承担;2. 员工在疗休养期间产生的其他费用,如交通、通讯等,由员工本人承担。
四、疗休养组织与管理第八条疗休养活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与管理。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疗休养计划,包括疗休养地点、时间、活动安排等。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确保疗休养活动的顺利进行。
五、疗休养活动安排第十一条疗休养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体检:员工在疗休养期间应进行体检,了解自身健康状况;2. 休闲活动:组织员工参加户外拓展、文化娱乐等活动,丰富员工的精神文化生活;3. 交流互动:组织员工进行工作交流,增进彼此了解,加强团队凝聚力;4. 专业培训:邀请相关专家为员工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
六、监督检查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疗休养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活动质量。
第十三条员工对疗休养活动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人力资源部提出,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调查处理。
七、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文件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工会江西省委员会赣移[2009]综字第86号签发:简勤关于印发《中国移动江西公司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各分公司、各基层移动通信工会:为进一步落实省公司员工关爱计划,营造“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的氛围,激发和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经省移动工会与省公司行政协商,并经省公司三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同意,现将《中国移动江西公司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六日核稿人:曾水生拟稿人:牟素勤主题词:打印:发送到打印抄送:简勤、万懿、胡中华、熊先逵、周光、省公司总部各部门、通信服务公司抄报:集团公司-集团工会、省总工会中国移动江西公司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做好员工疗休养工作是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的一项具体内容,也是保护劳动生产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增强员工身体素质,调动员工工作热情,实现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积极作用。
为保证员工疗休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把公司对员工的关爱落实到实处,经省移动工会与省公司行政共同协商,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疗休养类别和职责分工(一)江西移动员工疗休养分为荣誉型疗休养和普通型疗休养两类。
(二)江西移动员工疗休养工作实行省市两级管理,荣誉型疗休养由省公司统一管理,普通型疗休养由所在单位管理。
省移动工会负责组织全省荣誉型疗休养活动;各基层工会负责组织本团体员工普通型疗休养活动。
二、疗休养人员范围和条件(一)荣誉型:荣获省、部级(含集团)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状)荣誉称号的先进模范人物;企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的先进人物。
(二)普通型:截止当年1月1日在江西移动连续工作满3年的合同制员工。
(三)参加疗休养的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应满足外出旅游的要求。
三、疗休养时间及费用标准(一)荣誉型和普通型疗休养时间每次均不超过7天。
(二)荣誉型员工疗休养不冲销当年的年休假。
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
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员工疗休养管理制度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进一步规范职工疗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劳动保险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下简称为职工)。
二、根据单位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疗休养地点、时间、组织形式(单独或组团)可由职工自行选择。
三、职工参加疗休养按职工工作年限计算: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三年一次(在第三年安排);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二年一次(在第二年安排);已满20年以上的职工一年一次。
四、轮到疗休养的职工当年疗休养,不跨年度安排疗休养,如放弃疗休养的不得享受现金补贴。
五、职工疗休养假期原则上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休假时间(含往返途中),疗休养时间与当年度的年休假时间相抵。
六、局机关工会每年按符合疗休养条件确定具体疗休养人员名单,经办公室审核公布。
职工外出疗休养前须按本局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再到局机关工会登记。
疗休养结束后,职工凭旅游公司出具的发票按每人3000元疗休养费用到财务核销,不足部分自负,多余部分不返还个人。
七、工会要建立职工疗休养台帐,办公室要建立职工疗休养请销假台帐,财务部门要建立职工疗休养费核销台帐。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疗休养待遇(工伤、患有职业病除外):(一)职工当年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五)当年度内旷工时间累计3天以上的(含3天);(六)当年造成重大事故,使单位损失在3万元以上或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七)当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九、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十、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局机关工会xx公司职工休假疗养管理办法2015-09-15 21:57 | #2楼1 目的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职工(在册及支援),不包括外协人员。
员工疗养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员工身心健康水平,增强企业凝聚力,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三、疗养条件
1. 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
2. 员工因工作原因导致身心疲惫,需要休息和恢复。
3. 员工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疗养政策规定。
四、疗养时间
1. 员工疗养时间为每年一次,每次3-5天。
2. 疗养时间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疗养地点
1. 疗养地点应选择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服务优良的疗养机构。
2. 疗养机构的选择应优先考虑本地区内具备条件的疗养机构。
六、疗养费用
1. 员工疗养费用由企业承担。
2. 疗养费用包括住宿费、餐费、交通费、医疗保健费等。
3. 疗养费用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七、疗养流程
1. 员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疗养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3. 人力资源部门与疗养机构联系,确定疗养时间、地点及费用。
4. 员工按照要求参加疗养,并在疗养结束后提交疗养总结。
5. 人力资源部门对疗养总结进行审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
八、监督管理
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疗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 疗养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确保疗养质量。
3. 员工应遵守疗养机构的规定,服从管理,珍惜疗养机会。
九、附则
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职工疗休养规定
职工疗休养规定职工疗休养规定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单位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积极性,对员工的工作和休息进行合理安排和规定。
下面是一个例子,包含了职工疗休养规定的内容:一、工时和休假1. 标准工时: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超过标准工时的加班需要事先告知单位,并得到单位同意,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月36小时。
2. 周休日:每周休息一天,通常为周六或者周日。
如单位需要员工连续工作7天,则需要提前事先知会,并安排合理的调休。
3. 年假:员工在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带薪年假的权益。
年假的具体使用时间需要提前向单位请假并得到单位的批准,不得连续使用的年假不得少于3天。
4. 节假日:员工享受法定节假日的休假权益,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节日津贴。
节假日安排需要事先及时通知员工。
二、病假和健康体检1. 病假:员工在单位工作期间如因疾病需要请假,需提前向单位报备并提供医生出具的疾病证明。
病假根据医生的诊断结果而定,根据其病情严重程度安排假期时长。
2. 产假和生育保险:女职工享受法定产假期和生育保险。
产假的具体时长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单位将全力支持员工享受产假权益。
3. 健康体检:单位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以及提供必要的健康咨询和指导。
三、职业病防护和康复1. 职业病防护:单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培训。
对于特殊职业岗位,单位将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和防控。
2. 职业病康复:如员工患上职业病,单位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康复治疗和帮助。
四、福利和关怀1. 福利:单位将为员工提供相关的福利,如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
2. 员工关怀:单位重视员工的生活和工作需求,设立员工关怀机构,提供相关的咨询和帮助。
以上是一个简要的职工疗休养规定,不同单位和行业可能会有具体差异。
为了维护员工的权益和身体健康,单位应当确保规定的合理性,并积极落实。
员工也应当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员工疗休养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提高员工身心健康,缓解工作压力,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增强企业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三、疗休养对象1. 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2. 因工作需要,连续加班或出差时间超过规定标准的员工;3. 因工作表现突出,获得表彰的员工;4. 因身体原因,需要休养的员工;5. 企业认为需要疗休养的员工。
四、疗休养时间1. 每年提供一次疗休养机会,每次疗休养时间为5天;2. 疗休养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每年累计时间不得少于5天。
五、疗休养费用1. 疗休养费用由企业承担;2. 疗休养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门票费等;3. 员工在疗休养期间,不得报销个人消费。
六、疗休养安排1. 企业工会负责制定疗休养计划,包括时间、地点、活动内容等;2. 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向企业工会提出疗休养申请;3. 企业工会审核通过后,安排员工参加疗休养;4. 疗休养期间,企业工会负责员工的行程安排、安全保障等工作。
七、疗休养要求1. 员工参加疗休养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及疗休养活动相关规定;2. 员工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积极参与各项活动;3. 员工应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维护企业形象;4. 员工在疗休养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报告企业工会,并积极配合处理。
八、监督与考核1. 企业工会对疗休养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活动顺利进行;2. 企业工会对员工在疗休养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员工绩效考核;3. 对在疗休养期间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九、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工会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让员工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和放松,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工会会员疗休养制度2
员工疗休养暂行办法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组织公司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为员工提供安全、优质、优惠的服务,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工会会员疗休养
1、公司工会会员(入会须半年以上)。
2、上年度评上先进个人的职工。
3、公司中层以上干部。
4、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包括土建、造价、设备)(以注册到公司日期为准)。
以上人员享受每年一次的疗休养活动。
二、职工疗休养
在公司工作每满4年就可以参加一次职工疗休养(对于不满足上述一条件的职工),即每四年为一轮。
三、其他
1、享受第一条规定之员工不再享受第二条之规定。
2、对公司组织的疗休养活动,满足条件的员工确因工作需要而不能外出休养度假的,可按照旅行社核定的费用100%报销。
3、疗休养假期列入职工年休假期,假期日不够的,可借用下一年度假期。
4、本办法限公司本部在编、在职员工。
五、本办法经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后实施,并委托公司工会具体操作。
公司工会员工疗休养管理规定
公司工会员工疗休养管理规定公司工会员工疗休养管理规定做好员工疗休养工作是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的一项具体内容,也是保护劳动生产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增强员工身体素质,调动员工工作热情,实现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积极作用。
为保证员工疗休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把公司对员工的关爱落实到实处,经省移动工会与省公司行政共同协商,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疗休养类别和职责分工(一)__移动员工疗休养分为荣誉型疗休养和普通型疗休养两类。
(二)__移动员工疗休养工作实行省市两级管理,荣誉型疗休养由省公司统一管理,普通型疗休养由所在单位管理。
省移动工会负责组织全省荣誉型疗休养活动;各基层工会负责组织本团体员工普通型疗休养活动。
二、疗休养人员范围和条件(一)荣誉型:荣获省、部级(含集团)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状)荣誉称号的先进模范人物;企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的先进人物。
(二)普通型:截止当年1月1日在__移动连续工作满3年的合同制员工。
(三)参加疗休养的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应满足外出旅游的要求。
三、疗休养时间及费用标准(一)荣誉型和普通型疗休养时间每次均不超过7天。
(二)荣誉型员工疗休养不冲销当年的年休假。
普通型员工疗休养,均按实际疗休养时间相应冲销本人当年的年休假。
年休假结余部分时间员工可继续申请休假,具体规定按照各单位人力资部门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员工疗休养费用标准:荣誉型疗休养费用标准为每人每次4000元;普通型疗休养标准为每人每次3000元。
(四)员工疗休养旅途往返均没有伙食、交通费补助,疗休养期间不影响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的发放。
(五)员工疗休养费用实行包干补贴,原则上超出部分自理。
四、疗休养员工名额比例(一)员工每人每3年安排普通型疗休养一次。
每年普通型疗休养名额按不超过符合条件员工三分之一的比例,由各基层工会掌握并在年初制定疗休养计划安排,以便员工做好年休假安排。
对当年退休人员原则上安排一次疗休养。
公司疗养制度
陕西*****公司员工疗养办法(暂行)为切实做好员工疗养工作,进一步关心和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充分发挥疗养对员工身心健康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企业凝聚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员工疗养范围和条件(一)本办法适用于****正式聘用员工,各控股公司可依据本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另行出台相应疗养制度。
(二)公司员工疗养分为健康疗养和奖励疗养两种。
1、健康疗养条件(1)凡是在公司工作满5年的在职在岗员工,符合以下条件,可享受健康疗养待遇。
①工龄满10年至15年的员工,疗养周期为三年一次;②工龄满15年至25年的员工或男员工满50周岁,女员工满45周岁,疗养周期为二年一次;③工龄满25年以上的员工,疗养周期为一年一次。
(2)凡在公司工作满2年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岗员工,符合以下条件,可享受健康疗养待遇。
①工龄满5年至15年的员工,疗养周期为三年一次;②工龄满15年至25年的员工,疗养周期为二年一次;③工龄满25年以上的员工,疗养周期为一年一次。
2、奖励疗养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规定疗养期内,增加一次疗养。
(1)获得****及以上级别劳模称号的先进个人;(2)获得省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3)获得其他奖励或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经公司研究同意的。
(三)在员工申请疗养日起,推算至上一年度,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的疗养待遇。
1、因休各种假期、长期借调,当年累计3个月不在岗位工作的;2、当年连续旷工3天以上,累计旷工15天以上的;3、当年请事假累计1个月(30天)及以上的;4、因违纪违规受到公司处分的。
二、员工疗养安排(四)员工疗养分为两种模式:一是组织疗养,由公司工会统一组织进行集体疗养。
二是自行疗养,员工本人向公司工会提出疗养申请,自行安排疗养。
(五)疗养每年拟安排两次,将根据公司工作情况确定具体疗养时间,一般放在每年的3月和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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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文件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工会江西省委员会赣移[2009]综字第86号签发:简勤关于印发《中国移动江西公司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各分公司、各基层移动通信工会:为进一步落实省公司员工关爱计划,营造“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的氛围,激发和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经省移动工会与省公司行政协商,并经省公司三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同意,现将《中国移动江西公司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六日核稿人:曾水生拟稿人:牟素勤主题词:打印:发送到打印抄送:简勤、万懿、胡中华、熊先逵、周光、省公司总部各部门、通信服务公司抄报:集团公司-集团工会、省总工会中国移动江西公司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做好员工疗休养工作是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的一项具体内容,也是保护劳动生产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增强员工身体素质,调动员工工作热情,实现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积极作用。
为保证员工疗休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把公司对员工的关爱落实到实处,经省移动工会与省公司行政共同协商,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疗休养类别和职责分工(一)江西移动员工疗休养分为荣誉型疗休养和普通型疗休养两类。
(二)江西移动员工疗休养工作实行省市两级管理,荣誉型疗休养由省公司统一管理,普通型疗休养由所在单位管理。
省移动工会负责组织全省荣誉型疗休养活动;各基层工会负责组织本团体员工普通型疗休养活动。
二、疗休养人员范围和条件(一)荣誉型:荣获省、部级(含集团)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状)荣誉称号的先进模范人物;企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的先进人物。
(二)普通型:截止当年1月1日在江西移动连续工作满3年的合同制员工。
(三)参加疗休养的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应满足外出旅游的要求。
三、疗休养时间及费用标准(一)荣誉型和普通型疗休养时间每次均不超过7天。
(二)荣誉型员工疗休养不冲销当年的年休假。
普通型员工疗休养,均按实际疗休养时间相应冲销本人当年的年休假。
年休假结余部分时间员工可继续申请休假,具体规定按照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员工疗休养费用标准:荣誉型疗休养费用标准为每人每次4000元;普通型疗休养标准为每人每次3000元。
(四)员工疗休养旅途往返均没有伙食、交通费补助,疗休养期间不影响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的发放。
(五)员工疗休养费用实行包干补贴,原则上超出部分自理。
四、疗休养员工名额比例(一)员工每人每3年安排普通型疗休养一次。
每年普通型疗休养名额按不超过符合条件员工三分之一的比例,由各基层工会掌握并在年初制定疗休养计划安排,以便员工做好年休假安排。
对当年退休人员原则上安排一次疗休养。
(二)同年获得多项符合本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荣誉称号的员工,按一次享受荣誉疗休养。
五、疗休养组织实施(一)荣誉型的疗休养活动由省移动工会在员工被授予荣誉称号的两年内组织安排一次,但不重复参加当年本单位组织的普通型疗休养活动。
(二)每年2月,各基层工会向省移动工会选送当年参加荣誉型员工疗休养名单,省移动工会根据参加人数确定当年疗休养时间和线路。
对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的,给予每人每次3000元补偿。
(三)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员工,自处分之日起三年内不安排疗休养。
(四)各单位按本规定,认真配合省移动工会做好荣誉型疗休养人员的选送工作,合理安排工作,保证员工疗休养时间,按计划组织好本单位普通型员工的疗休养活动。
(五)各基层工会要分别建立荣誉型员工和普通型员工疗休养工作档案,认真总结疗休养工作情况,切实加强管理。
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工作时,员工疗休养情况一并办理转移。
(六)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员工疗休养期间的安全,在与相关旅游公司的协作合同中,清晰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集中组团疗休养的,各级工会要指定1名疗休养人员为团长、1—2名疗休养人员为安全员,主要负责外出疗休养期间的联系、服务和安全等事宜。
(七)根据本规定,各基层工会结合本单位实际,与行政共同研究制定实施细则。
(八)本规定由省移动工会负责解释。
(九)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则一、劳务派遣制员工符合《江西移动员工疗休养暂行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款条件的,不论职级,比照合同制员工安排荣誉型疗休养。
二、截至当年1月1日在江西移动连续工作满3年,岗位3级以上(含3级)的劳务派遣制员工,比照合同制员工安排普通型疗休养。
三、截止当年1月1日在江西移动连续工作满3年,岗位2级以下(含2级)的劳务派遣员工,每年由各单位按照该范围员工总数的10%以内推荐。
表现特别优秀的,比照合同制员工安排普通型疗休养。
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进一步规范职工疗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劳动保险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下简称为职工)。
二、根据单位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疗休养地点、时间、组织形式(单独或组团)可由职工自行选择。
三、职工参加疗休养按职工工作年限计算: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三年一次(在第三年安排);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二年一次(在第二年安排);已满20年以上的职工一年一次。
四、轮到疗休养的职工当年疗休养,不跨年度安排疗休养,如放弃疗休养的不得享受现金补贴。
五、职工疗休养假期原则上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休假时间(含往返途中),疗休养时间与当年度的年休假时间相抵。
六、局机关工会每年按符合疗休养条件确定具体疗休养人员名单,经办公室审核公布。
职工外出疗休养前须按本局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再到局机关工会登记。
疗休养结束后,职工凭旅游公司出具的发票按每人3000元疗休养费用到财务核销,不足部分自负,多余部分不返还个人。
七、工会要建立职工疗休养台帐,办公室要建立职工疗休养请销假台帐,财务部门要建立职工疗休养费核销台帐。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疗休养待遇(工伤、患有职业病除外):(一)职工当年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五)当年度内旷工时间累计3天以上的(含3天);(六)当年造成重大事故,使单位损失在3万元以上或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七)当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九、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十、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局机关工会。
扩展阅读:南京工程学院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试行)南京工程学院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试行)教职工疗休养是学校党委和行政关心广大职工群众,通过工会组织实施的一项集体福利事业,是贯彻落实《教师法》、保障教师权益的一项具体措施。
组织教职工疗休养,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缓解工作压力,促进身心健康,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增强凝聚力,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满足广大教职工的需求,为教职工提供安全、优质、优惠的服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一、疗休养活动形式1.全额补助的疗休养活动:针对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教职工(含校级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校级“三育人”先进个人),省级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校级青年教师讲课大赛获奖者等举办的疗养活动。
2.“自费公助”的疗休养活动:“自费公助”是指校工会给予一定经费补助,余额由个人自理的疗休养活动。
3.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每四年为一轮。
四年内同一职工只能享受一次疗休养活动,不得互相顶替。
二、疗休养活动时间、经费及申请办理程序1.凡本校在编在岗且进校满一年的教职工均可申请参加。
2.教职工的疗休养活动一般安排在假期进行。
3.学校全额补助的疗休养活动,由校工会与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各二级党组织和分工会等部门协商确定人员名单,分期、分批统一组织。
4.“自费公助”的疗休养活动,每年由校工会按在职职工人数的6%确定名额,各分工会按照分配的名额确定当年享受疗休养人员名单(名额只限当年使用)。
校工会给予参加“自费公助”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每人补贴额度为800元,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校工会将在广泛听取教职工和分工会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相应程序选择不同的旅游线路供广大教职工选择。
5.“自费公助”的疗休养申报程序:个人申请,各分工会根据分配名额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校工会批准。
三、疗休养工作管理1.疗休养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方向,坚持以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身心健康为目的。
贯彻面向广大教职工,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的方针。
并优先安排工龄较长或临近退休的人员。
2.校工会坚持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宗旨,做好各项服务和管理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3.疗休养活动必须选择信誉好、资质好的旅行社。
校工会将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充分的调研比较,确定旅游线路,组织招标,选择中标的旅行社签订相关的疗休养旅游合同。
4.凡工会组织的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必须为每位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和带队人员办理人身安全保险。
四、工会的工作人员(包括校工会、各分工会干部)在无特殊理由时,应接受校工会委派的带队任务。
带队人员代表校工会对外接洽时应全力维护教职工的利益和校工会的声誉。
五、各位疗休养者(含领队人员)若在疗休养过程中发生意外,按旅游合同中的保险条例执行,不执行《工伤保险条例》。
六、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工程学院教职工“自费公助”疗休养活动报名须知及有关责任细则附件2:南京工程学院教职工疗休养活动领队人员工作职责附件1:南京工程学院教职工“自费公助”疗休养活动报名须知及有关责任细则一、报名须知:1、教职工参加校工会组织的“自费公助”疗休养活动,实行自愿报名,各分工会批准。
由本人根据报名通知中的旅游线路自行选择,并按规定时间到校工会报名交款。
2、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住宅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以便联系和办理保险。
3、报名时,有特殊病史的教职工要如实说明。
鉴于报名者的健康状况或其它原因,校工会将视情况决定是否让其参加。
若隐瞒不报,在疗休养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4、工会组团每条线路一般需25人左右为一个团。
若报名人数不足,但教职工又要求组团,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适当增加相应的收费。
5、工会组团,原则上不带子女。
若个别教职工确需带子女随行,其子女的保险、旅游费用、安全等问题,均由该教职工自行负责。
随行子女不得小于12周岁。
预收费时按成人收费,旅游结束后,按实际支出费用多退少补。
二、“自费公助”疗休养费用包括:1、行程表所列的城市间、景区间的交通费;2、行程表所列的住宿点的标准房住宿费;3、行程表所列的膳食费(不含酒水);4、行程表所列各游览项目第一门票(不含“园中园”门票);5、国内旅游人身意外保险费;6、景点地接社的导游及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