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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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重点知识汇总

合同法重点知识汇总

合同法重点知识汇总一、合同法的概念合同法,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

狭义的合同法,是指规范合同的专门法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广义的合同法,是指关于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民法通则》、《海商法》、《著作权法》以及涉及合同的条例、办法、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等。

合同法是通过规范民事主体的合同行为,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以商品交换为核心的民事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广义的合同法:调整合同关系法律规范总称狭义的合同法:合同法典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合同法调整对象与调整范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分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一,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属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合同法是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调整范围:主体:不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订立的合同;种类:经济合同、技术合同、其他各类有关债权债务的民事合同。

三、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合同法本质上调整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合同法的地位是民法体系中重要的民事单行法四、《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合同法》第1 条规定:“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民事主体的地位平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

1.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2. 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地位。

3. 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二)自愿原则自愿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并根据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1. 缔结合同的自由2. 选择相对人的自由。

3. 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4. 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

5. 决定合同方式的自由。

合同法案例知识点讲解

合同法案例知识点讲解

合同法案例知识点讲解一、合同的订立。

1. 要约与承诺。

咱先说说要约。

要约就像是一个人很认真地在说:“我想跟你做个交易,具体是这样这样的……”比如说,你去商店,售货员说:“这个手机2000块,配置是啥啥啥的,你买不买?”这就是一个要约。

它得内容具体确定,而且表明一旦对方接受,就受这个要约的约束。

2.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合同成立的地点也有讲究。

如果是面对面交易,那就是交易发生的地点。

要是通过信件、数据电文这些,一般是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没有主营业地,那就是经常居住地。

就好比你在网上订了个东西,商家的发货地不是合同成立地,而是你填写收货地址所在的你的经常居住地(如果符合条件的话)。

二、合同的效力。

1. 有效合同。

有效合同就像一个健康的宝宝,各方面都符合要求。

首先得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合同。

比如说,一个成年人去买东西签合同,这一般没什么问题。

要是一个5岁小孩去买个大彩电,签的合同可就不算数了,因为小孩没有订立这种大额合同的能力。

然后呢,意思表示得真实。

不能是被强迫或者被欺骗的。

要是有人拿枪指着你让你签合同,那这个合同肯定是无效的,因为你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是被胁迫的。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就像你不能签个合同说要去偷东西,这显然违反法律,是无效的。

2. 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就像是个坏了的东西,没有法律效力。

像前面说的5岁小孩买彩电的合同就是无效的。

还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比如说,两个人商量好了把属于国家的东西偷偷卖掉,然后分钱,这种合同肯定不行。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比如有人表面上签个房屋租赁合同,实际上是为了洗钱,那这个合同就无效。

3. 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有点像个有小毛病的东西,可以被修改或者取消。

比如说,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合同法期末复习知识点

合同法期末复习知识点

一、名词解释1.【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订立】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意思状态。

3.【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4.【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5.【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6.【承诺的撤回】是指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7.【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8.【缔约过失责任】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者不被追认,当事人一方因此受有损失,对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这种责任就是缔约过失责任。

9.【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既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令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所为的代理。

10.【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法律规定本人应负授权责任的无权代理。

11.【实际履行】也称继续履行、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12.【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之权。

13.【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14.【不安抗辩权】因双务合同负担债务并向他方先为给付者,如他方的财产于订约时明显有减少,有难为对待给付之虞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者提出担保之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

该权就是所谓不安抗辩权。

15.【债权人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16.【债权人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合同法重点知识

合同法重点知识

合同法重点知识
1. 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内容和合同形式。

在撰写合同范本时,需要明确当事人的
身份和权利义务,清晰描述合同标的和内容,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
合同形式。

2.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受到法律的约束,必
须符合法定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在合同范本中,需要详细规定
合同的成立程序和条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合同一旦成立,当事人就应当按照约定
履行合同义务。

同时,当事人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变更。

在合同范本中,需要明确约定当事人的履行义务和权利,以及变更
合同的程序和条件。

4. 合同的违约和解除,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履行
义务不符合约定标准时构成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
责任。

在合同范本中,需要规定违约责任和解除合同的条件,保障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合同法的重点知识,在合同范本撰写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这些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满足您的需求,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合同法期末复习知识点

合同法期末复习知识点

合同法期末复习知识点合同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的民法典,是指导和规范合同行为的基本法律。

它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保护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合同法的一些重要知识点。

一、合同的概念和要素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内容、合同形式。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一般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合同内容应当具备明确、具体和真实的要求。

合同形式分为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和电子合同。

二、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相互的意思表示,并达成一致。

合同的效力从合同成立时生效,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合同双方要遵守合同的约定,不能随意变更合同内容。

三、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履行合同是合同当事人的义务,违约是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不履行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损失赔偿等。

四、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变更合同的内容,但变更必须经过协商一致。

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一方将其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需得到对方的同意,并符合法律的规定。

五、合同的终止和解除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关系因合同约定、当事人协商或者法律规定而结束。

合同的解除是指因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违约等原因,其中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关系。

六、合同法中的特殊合同合同法中对于特殊合同也有详细的规定,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

这些特殊合同在使用中要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操作。

七、合同法中的特殊情形合同法还对合同法律关系中的一些特殊情形做出了规定,如损害赔偿、保险合同、经济困难等。

当合同中发生这些特殊情况,合同当事人需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合同法的违约责任合同法规定了当事人在违约时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违约金、损失赔偿、修复性赔偿等。

违约责任通常是根据违约程度来确定的。

九、合同法的法律适用和补充总而言之,合同法是我国民事法律中的重要部分,对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等方面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范。

有关合同法知识简答题

有关合同法知识简答题

有关合同法知识简答题1. 什么是合同?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建立、修改、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包括订立、修改、变更、终止合同。

合同要求当事人之间的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一经建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存在和履行是商业和经济生活中的基础。

2. 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有哪些?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内容、合同形式和合同目的。

其中,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代理权。

合同内容应当明确而完整,合同形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目的应当是合法的。

3. 合同的履行方式有哪些?合同的履行方式有三种:自行履行、委托履行和债权人代位履行。

自行履行是指当事人自己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委托履行是指当事人将履行合同的义务委托给第三人进行履行;债权人代位履行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

4. 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合同的解除方式包括:协商解除、违约解除和法定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违约解除是指当事人在对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解除合同,而法定解除是指因法律规定的原因,在指定条件下解除合同。

5. 合同的效力有哪些?合同的效力包括生效、变更和失效。

合同生效后,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各方当事人也可以在约定范围内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合同存在违法、有违对方利益、有违公序良俗等情况,合同将失效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6. 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当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不履行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规定时,该当事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承担损失、补偿利益以及承担违约金等形式。

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还有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7.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解决、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

当事人应当优先选择协商解决,并在协商不成时,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解决。

在仲裁和诉讼解决中,诉讼解决是最后的选择。

8.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同关系的建立、履行、变更和终止。

合同法基础知识与实务

合同法基础知识与实务

• 一、违约责任概述 • 二、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 • (一)继续履行合同 • (二)采取补救措施 • (三)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 《合同法》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 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 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 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 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 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 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3.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
• ( 1 )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此种拘束力 又称为要约的形式拘束力。是指要约一经 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 意撤销或对受要约人随意加以限制、变更 和扩张。
• ( 2 )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此种拘束 力又称为要约的实质拘束力,即受要约人 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 的法律地位。
• 二、合同的形式 • 1.口头形式 • 2.书面形式 • 3.推定形式 • 4.沉默形式
第二节 合同的 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
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 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 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 (3)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 4.要约失效
•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 ( 3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
•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 更。
• 三、承诺 • (一)承诺的概念和要件 •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 有效承诺的法律要件: •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 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要约人。 •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4.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的要求。

合同法重要知识点

合同法重要知识点

合同法重要知识点1、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政府的经济管理活动、企业、单位内部的管理关系不适用合同法..2、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调整..3、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有三种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对于不即时清结的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4、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5、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6、合同的标的的种类包括物和行为..具体包括有形财产货币、有价证券、无形财产着作权、专利权、劳务运输、保管等、工作成果建设工程、研究成果等四种..7、解决争议的方式包括:当事人协商和解;第三人调解;仲裁;诉讼.8、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9、要约的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如果缺少某一主要条款如数量、价款;由属于要约邀请;2表明经受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10、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11、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都属于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应视其内容确定..12、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取数据电文形式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13、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11、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两种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12、实际履行原则:1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2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13、、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14、承诺也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15、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订立合同的;从其约定..16、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17、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仁中У模勒掌涔娑ā18、缔约过失责任的条件:1当事人有过错;2有损害后果的发生;3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造成的损失有因果关系..19、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缔约过失的情形: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20、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21、无效合同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2、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23、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或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4、可撤销合同的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25、当事人请求变更合同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26、1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主要是误解方或受害方行使请求权;对于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只有受损害方当事人才可以行使请求权..2可撤销合同的变更或撤销须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3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但被撤销后;“自合同成立之日起”无效..27、被撤销的合同;同无效合同一样;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对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当事人承担下列民事责任: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28、有效合同的条件:一是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即主体合法;二是意思表示真实;三是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29、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获纯利益的合同或者是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追认..相对人也可以在1个月内催告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30、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三种情况;合同法允许采取补救措施;使之成为有效合同..P148页最后一段要熟悉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合同的效力;要求其承担合同责任..表见代表: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无权代理: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31、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32、合同履行的规则P150页;要记忆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确定规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规则确定..仍不能确定的:1质量不明的;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或通常标准、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履行;2价款或酬金不明: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按规定履行;3地点不明:给付货币的;在接受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4期限不明: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要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5方式不明的:按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费用不明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33、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合同的价格履行规则..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原则:保护守约方;惩罚违约方34、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5、后履行抗辩权: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6、不安抗辩权: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债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又称先履行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的义务:一、举证责任;二、通知义务..可以中止履行的情形: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37、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注意代位权行使的三个条件P154 38、撤销权: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可撤销的行为:1债务人的无偿行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不论第三人善意、恶意取得;均可撤销;2债务人的有偿行为低价转让财产;以第三人的恶意取得为要件;如果第三人主观上无恶意;则不能撤销其恶意取得的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未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人..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39、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40、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41、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42、保证人的资格:1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保证人..2经国务院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情况下;国家机关可作保证人..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43、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法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44、公司经理、董事违反公司法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除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5、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46、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其主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期满时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连带责任承担保证责任..47、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或其他保证人追偿..一、合同格式条款1、采用格式条款的缔约者;提供方对于其中的免除责法\律教\育网任和限制责任的条款要尽到两个义务:提示义务和说明义务..2、无效的格式条款3、格式条款的解释二、要约的撤销1、对已经生效但未承诺的要约消灭其拘束力的意思表示2、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要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3、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2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作了履行合同准备工作的三、缔约过失责任一构成要件1、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2、主观有过错3、对方受有损失4、主观过错和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二类型1、恶意磋商2、订约欺诈3、违反保密义务4、因一方过失导致合同无效5、因一方过失致使合同被撤销6、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其他情形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法\律教\育网缔结过程中;而且是一方违反了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险合同义务;违反险合同义务的行为造成了对方的损失..不同于一般民事责任;作为缔约过失责任造成的损害是指缔约人因相信合同会有效成立而遭受的损害;既包括为订立合同而指出的必要费用;也包括因此而丧失的商机..四、附延缓条件合同的效力附延缓条件的合同是指在合同中;把某种将来在客观上发生与否不确定的事实指明为条件;将条件的成就作为合同效力发生的原因..所附的条件;最终目的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使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当约定的条件成就时才能发生效力..构成条件件的事实要件1、应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应是发生与否不确定的事实3、应是合法的事实4、应是当事人约定的而非法定的事实五、效力有瑕疵的合同一可变更、可撤销合同1、可撤销合同之种类1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2受胁迫而订立的合同3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4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5显失公平的合同2、撤销权的行使撤销权必须经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不得由当事人自己确认..二无效的合同无效合同的种类:1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非纯获利益的合同2当事人违反国家限制经营规定订立的合同3当事人违反国家特许经营规定而订立的合同4当事人违反法律、规禁止经营规定的合同5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6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8违反法律、行政的强制性规范的合同六、合同履行和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1、成立要件1双方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2双方债务履行无先后之分3双方债务均届期满4他方当事人尚未履行2、效力:发生阻却他方请求权的效力二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当事人一方因塌方当事人的财产显着减少或者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而有难为对待给付的情形时;在塌方未为给付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抗辩权..七、合同债权保全一代位权之诉1、构成要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法\律教\育网并届期满2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亦届期满3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即不具有人身性4债务人存在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事实2、代位权之诉的地域管辖由次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3、诉讼当事人的关系1次债务人可以援用对债务人的抗辩权以对抗债权人2原告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承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偿付;但最终由债务人承担..3代位权成立的;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履行;而不能向债务人履行..4债权人请求数额以债权为限二撤销权之诉1、成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之债以届期满2客观上;债务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即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情的;抵押人与优先受偿的抵押权人达成的抵押物价低价折价协议;侵害后顺位的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的其他债权人利益的3主观上;债务人有诈害债权人债权的恶意..2、撤销之诉的诉讼效果3、法定期间1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2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法\律教\育网有行使的;该撤销权消灭..八、合同转让一债权让与1、债权让与的生效条件2、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让与协议3、法律效力1内部效力:让与人脱离合同关系;受让人进入合同关系2外部效力:债权让与成立一经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只能对受让人履行二债务承担1、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或者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给第三人承担..2、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此时法\律教\育网不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即可生效;但应通知债务人;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合同;以债权人同意为生效要件..3、债务承担的法律效力第三人成为新债务人;抗辩权随之转移4、债务承担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区别九、合同权利义务消灭一抵销:指两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数额内消灭;根据产生的依据不同可以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在抵销中;为抵销的债权是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是被动债权..1、法定抵销1双方互负债务2双方债务的物种类和品质相同3主动债权已届清偿期4抵销权为形成权;不以对方同意为要件2、合意抵销只需双方互负债务;不要求标的物同种类、品质相同..十、违约责任不完全给付的违约责任指债务人虽有履行法\律教\育网债务的行为;但其履行行为有瑕疵或者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包括下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瑕疵给付指债务人给付的相关要素有瑕疵;包括标的物在质量上和数量上的不完全;给付方法不完全;给付的时间不完全等..十一、请求权竞合一被告的确定1、侵权之诉产品责任承担者:生产者、消费者;原告可以择其一..2、违约之诉:产品质量责任承担者:销售者二责任的范围三免责事由1、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不可抗力2、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只能是法定四诉讼时效1、普通诉讼时效为2年;造成身体伤害的是1年2、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一般为10年;明法\律教\育网示安全期超过10年的;以安全期为标准3、出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为1年十二、与标的物的风险转移问题在买卖合同中;通常都会涉及代办托运;出卖人何时完成交付义务至关重要;牵扯到买卖合同中所有权取得和风险转移的问题..根据合同法规定;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在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不仅视为买受人已经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而且要承担标的物的意外风险;这些的前提是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十三、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法\律教\育网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力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对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的、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不允许赠与人随意进行撤销..十四、一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如果要出卖租赁的房屋;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出租人没有履行此此项通知义务;则承租人可以主张买卖合同的无效二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物在出租期间如果所有权发生了变动;则租赁物的新所有权人不能对抗承租人的承租权;即承租人有权继续租赁合同直至租赁合同期届满为止..十五、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订作人的要法\律教\育网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订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一订作人的任意变更和解除权1、合同成立后;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前;订作人可以随时变更或者解除合同2、因承揽人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给承揽人带来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二承揽人的留置权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订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的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十六、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一区别1、保管合同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3、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的保管人皆承担过错责任;但无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仅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保管物损害时承担责任..十七、居间合同一居间人义务1、忠实报告义务2、保密义务二报酬及费用请求权1、居间成功的;有报酬请求权;但居间费用自理2、在报告居间中;由委托人支付报酬;在媒介居间中;由居间促成的合同当事人平均分担报酬..3、居间失败的;无报酬请求权;但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居间支出的必要费用..1、对第36、37条第35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第36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的适用;应掌握以下几点:1强调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若只是履行了一小部分义务;并不能成立合同..2强调只要“一方”履行就可以了;不需“双方”均为履行..3此时的“合同”成立;是指口头约定的内容成立;而不仅仅是“已经履行的部分”成立..2、对沉默在不同情形下积极或消极的法律意义;应予牢记;不可混淆..合同法第47、48条规定;第三人催告限制行为能力的法定代理人或无权代理中的被代理人追认的;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在知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遣赠的;视为放弃..继承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就接受或放弃继承作出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如合同法第171条;试用期满买受人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一方沉默行为的法律意义..但是;如果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又不存在大家公认的交易习惯的情形下;任何一方不得单独课以另一方沉默所表示的法律意义..。

合同法学习资料6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6篇

合同法学习资料6篇篇1甲方(学习者):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希望获取有关合同法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乙方愿意提供相关的合同法学习资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本次合同法学习资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1. 甲方通过本次学习,提高合同法方面的法律素养和实务操作能力。

2. 乙方提供系统、专业的合同法学习资料,帮助甲方全面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规则和实践应用。

二、学习内容1. 合同法的概述和基本原理。

2. 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3. 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4.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5. 合同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

6. 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及诉讼程序。

7. 合同法中的特殊合同类型及其规定。

8. 合同法的实践与案例分析。

三、学习资料的形式及交付方式1. 学习资料以电子文档、教材、视频课程等形式提供。

2. 交付方式:乙方将学习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在线下载等方式发送给甲方,并确保学习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学习期限及费用1. 学习期限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XX个月。

2. 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法学习资料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

3. 支付方式: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等方式支付费用给乙方。

4. 乙方收到款项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学习资料。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涉及本协议的所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本协议内容以及学习资料均为乙方的知识产权,甲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复制、传播。

六、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保留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2.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学习资料,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法重点知识

合同法重点知识

合同法重点知识一、合同的基本概念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依法建立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的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合同的要素合同的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当事人:指合同的订立主体,包括合同的甲方和乙方。

2. 合同的目的: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追求的权益目标。

3. 合同的内容:指合同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 合同的形式:合同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但对于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一般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三、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是否能够实现。

根据《合同法》,合同经过合法订立后,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效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的约束力: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 合同的生效时间:合同可以生效即使不能马上履行。

3. 合同的无效性:当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时,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一般来讲,合同的无效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

4. 合同的解除:当合同的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履行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 合同的履行义务:合同的履行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履行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合同。

2. 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履行时间,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

3. 合同的履行地点:合同的履行地点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义务的地点。

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地点可以是任何地方。

4. 合同的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方式。

可以是货币支付、交付物品、提供服务等。

五、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

根据《合同法》,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 继续履行: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2. 请求赔偿:当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

合同法重点知识

合同法重点知识

合同法重点知识
合同法重点知识包括:
1.双方的基本信息
双方的基本信息应当包括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并指明是法人还是自然人。

2.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
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的身份,即双方的法律地位。

权利是指一方可享有的法定或约定的权益;义务是指一方应该履行的法定或约定的责任。

履行方式指达成协议之后应当通过何种具体方式履行;期限是指协议的履行时间和限期;违约责任是双方违反协议后应当承担的责任。

3.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应当遵守的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明确双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4.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避免产生误解和纠纷。

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力和义务,如房租的支付、维修责任等。

5.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合同中应当明确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避免在合同的履行中出现法律风险。

6.其他条款
根据合同内容的具体情况,可以在合同中添加其他条款。

如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细节问题。

总体而言,合同应当遵循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明确的双方权利和义务,达到合同效力的目的,避免合同履行中的风险和纠纷。

合同法基础必学知识点

合同法基础必学知识点

合同法基础必学知识点1. 合同的定义和要素: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指当事人之间经过协商一致,生成、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内容和形式、合同目的和合同效力。

2.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需要准备、商议、表示和接受四个步骤。

具体而言,合同需要当事人之间互相准备,并在商议过程中确定合同内容及其约束效力,最后通过表示和接受达成共识。

3.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分为相对效力和绝对效力。

相对效力指合同对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而绝对效力指合同对第三人的产生效力。

4.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包括履行方式和履行期限。

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是以物品、行为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履行方式,而履行期限可以是约定的期限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确定。

5. 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的违约责任是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合同条款而承担的法律后果。

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赔偿责任和履行责任,具体责任的承担也取决于违约的情况和合同约定。

6. 合同的无效和撤销: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在成立时就违反法律规定,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合同的无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

而合同的撤销是指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后一方自愿要求解除合同的行为。

7.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依法或者依约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而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通过协商、修改或者补充合同的条款。

8. 合同的特殊制度:合同法中还包括一些特殊的合同制度,如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这些合同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特殊的法律效果。

以上是合同法基础必学的知识点,掌握了这些知识点可以帮助理解合同的成立、履行、违约以及无效和变更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有关合同法知识简答题

有关合同法知识简答题

有关合同法知识简答题1. 什么是合同?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即约定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来规范双方之间的行为。

2. 合同需要具备哪些要件?(1)合法的客体和内容:合同的客体和内容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

(2)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当事人应当真实、明确、自愿地表达意思,不能有欺诈、胁迫等情形。

(3)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没有被法律规定的限制。

(4)符合形式要求:根据法律规定的不同合同类型,必须符合相应的形式规定。

3. 合同的分类有哪些?(1)按照履行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单方合同和双方合同。

(2)按照订立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

(3)按照合同的内容划分,可以分为典型合同和非典型合同。

(4)按照合同期限的不同,可以分为合同确定期限和合同不确定期限。

4. 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1)协商一致解除: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协商解除合同。

(2)违约解除: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对方当事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可以依法请求解除合同。

(3)法定解除: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自动解除。

5. 合同的效力如何确认?合同效力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确认:(1)主张权利:当事人在合同范围内主张权利时,应当证明合同的存在和有效性。

(2)提出抗辩:当事人提出抗辩时,应当否认合同的存在或无效。

6. 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更正:当事人可以协商更正合同的内容。

(3)赔偿:当一方因违约行为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违约金: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作为对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损害赔偿费用。

7. 如何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1)明确约定: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产生争议。

(2)注意文本规范:合同应当规范文字表述,不得使用模糊、歧义的用语。

(3)了解合同法规:当事人应当了解和熟悉合同法规,遵从法律要求。

合同法需要背的知识点

合同法需要背的知识点

合同法需要背的知识点
1. 合同的成立条件可太重要啦!比如说你和朋友商量一起做生意,达成了口头协议,这可不算合同成立哦!必须要有像书面形式或者实际行动这样的关键要素才行呀。

就好像盖房子得有稳固的根基一样!
2. 合同的效力问题要搞清楚呀!假如你签了个合同,结果发现对方是被逼迫签的,那这合同能有效吗?这就好比是根基歪了的房子,肯定不稳呀!
3. 违约责任可不能小瞧啊!要是有人签了合同却不履行,那得承担后果呀!就像答应给人帮忙却放鸽子,这多让人恼火呀!比如你租房子,房东突然说不租了,这不就得承担违约责任嘛。

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也得知道呀!好比你本来和人约定好了做一件事,中途情况变了,那能不能改一改呢?当然可以,但得符合规定呀!就像走路发现路不通,得找个合适的方向转弯呀。

比如买东西,后来发现有更好的选择,那能不能解除原来的合同呢?
5. 格式条款得注意哦!有些合同里全是密密麻麻的小字,这里面可能就藏着一些不公平的规定呢!就像陷阱藏在草丛里,一不注意就踩进去啦!比如去办个会员卡,那些小字条款可得看清楚了。

6. 保管合同相关的证据很关键呐!要是合同出了问题,你没证据怎么说得清呢?就像打仗没武器,怎么能赢呢!比如借钱给别人,借条可一定要留好哇。

7. 对合同的解释也有讲究呢!有时候合同的内容有歧义,那该怎么理解呢?这就像解读一个谜语一样,得找到正确的答案呀!比如合同里说“几天内”,到底是几天呢,这可得解释清楚呀。

我的观点结论就是:合同法的这些知识点真的都超级重要呀,大家一定要好好掌握,不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可能会吃亏或者出现问题哟!。

合同法关键知识点梳理(2024)

合同法关键知识点梳理(2024)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合同法关键知识点梳理(2024)本合同目录一览1. 合同的定义与分类1.1 合同的定义1.2 合同的分类1.3 合同的法律效力2. 合同的订立2.1 要约与承诺2.2 合同的形式2.3 合同条款的完整性3. 合同的履行3.1 履行主体与履行期限3.2 履行地点与履行方式3.3 不安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4.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4.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4.2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程序4.3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5. 合同的转让与终止5.1 合同转让的条件与程序5.2 合同终止的条件与程序5.3 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6. 违约责任6.1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6.2 违约责任的种类与承担方式6.3 违约与侵权竞合的处理7. 合同纠纷的解决7.1 协商解决7.2 调解解决7.3 仲裁解决7.4 诉讼解决8.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8.1 国际合同的适用8.2 涉外合同的适用8.3 国内合同的适用9. 合同法的修订与解释9.1 合同法的修订历程9.2 合同法的解释主体9.3 合同法的适用解释10. 合同法中的强制性规定10.1 强制性规定的概念与判断10.2 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10.3 强制性规定的适用例外11. 合同法与相邻法律的关系11.1 合同法与民法典的关系11.2 合同法与担保法的关系11.3 合同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12. 合同法中的风险负担12.1 风险负担的原则12.2 风险负担的转移12.3 风险负担的特殊情形13. 合同法中的利益冲突13.1 利益冲突的概念与判断13.2 利益冲突的解决方式13.3 利益冲突的法律后果14. 合同法中的隐私保护14.1 隐私保护的原则与范围14.2 违反隐私保护的法律后果14.3 隐私保护的适用例外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的定义与分类1.1 合同的定义1.2 合同的分类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

合同法重点知识总结

合同法重点知识总结

合同法重点知识总结一、合同的定义和要素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形式。

合同的要素包括四个方面:合意、内容、形式、当事人。

1. 合意:合意是指当事人之间相互表示意思达成一致。

要求合意实质性和形式性的一致,合意要真实、完整、具体。

2. 内容: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合法、真实、明确、具体的,不能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

3. 形式: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包括合同法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以及当事人协商一致约定应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

4. 当事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代表权,是能够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

二、合同的成立和效力1. 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需要符合以下要件:合同的要约、承诺和接受;合同的真实、完整和明确;合同的合法和合规定的形式。

2.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效力。

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合同的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的确定和变更原则;合同的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原则。

三、合同的履行和解除1.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进行实际的行为。

合同的履行应当依法履行义务、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按照诚实信用履行义务。

2. 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关系终止前,当事人依照法定的程序和约定解除合同关系。

合同的解除情况主要包括: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不履行义务解除;经济困难解除;不可抗力解除。

四、合同的违约和责任1. 合同的违约:合同违约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义务。

2. 合同的责任:合同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违约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赔偿责任、违约金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五、特殊合同的规定合同法根据特定领域的需要,对某些合同进行了特殊的规定。

例如:房屋买卖合同、劳动合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等。

《合同法》相关知识

《合同法》相关知识

《合同法》相关知识1、什么是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然⼈、法⼈、其他组织之间设⽴、变更、终⽌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合同作为⼀种法律概念,有⼴义与狭义之分,这⾥所说的合同是指受《民法典》调整的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l)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意思表⽰⼀致的协议;(2)合同以产⽣、变更或终⽌债权债务关系为⽬的;(3)合同是⼀种民事法律⾏为。

2、什么是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订⽴合同的意思表⽰。

要约可以是书⾯的,也可以是⼝头的。

要约具有两个特点:⼀是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不能含糊其调、摸棱两可。

对⽅也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否则视为对⽅的新要约;⼆是要约⼀经受要约⼈承诺,要约⼈即受该意思表⽰的约束,不得因条件的改变⾯对要约的内容反悔,即所谓“⼀⾔既出,驷马难追”。

3、什么是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向⾃⼰发出要约的意思表⽰。

如寄送的价⽬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告等为要约邀请。

但商品⼴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视为要约。

因为要约邀请只是作出希望别⼈向⾃⼰发出要约的意思表⽰,因此,要约邀请可以向不特定的任何⼈发出,也不需要在要约邀请中详细表⽰,⽆论对于发出邀请⼈还是接受邀请⼈,都没有约束⼒。

4、什么是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同意要约的意思表⽰。

承诺应以明⽰⽅式作出,⽽且要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才发⽣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诺要通知要约⼈的,承诺通知到达要约⼈时⽣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为时⽣效。

承诺的内容应当和要约的内容⼀致。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对原要约的新要约。

但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要约⼈⼜不表⽰反对的,承诺仍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5、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称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为了重复使⽤⽽预先拟定、并在订⽴合同时未与对⽅协商的条款。

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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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审查
明确你在和谁 交易?
在合同关系中,首先就要先弄清楚,与你签 订合同的相对方是谁?不能张冠李戴,也不能 未审查对方的资信能力就随意签订合同。 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 20 页
资信能力(履约资格、履约素质)——能否独立签约?有无 履约能力?
1主体审查第 21 页来自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第2页
目录页
Ⅰ合同法概述
Ⅱ 合同法实务
Ⅲ 合同管理问题
第3页
过渡页
Ⅰ 合同法概述
Ⅱ 合同法实务
Ⅲ 合同管理问题
1.1合同概念
第 4 页
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合同相对性原则
主体相对性,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 内容相对性,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 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并承担该合同规定 的义务; 责任相对性,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合同关系当事 人之间发生。
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间内作出。
承诺
1.2合同成立
第 6 页
某食品公司甲因生产需购置一批A级绿色豆,特向乙、丙两家供应 商发出函电。 甲与乙是否成立合同关系? 要约阶段,合同尚未订立
甲:“我公司急需A级绿色豆100吨,如你们有货,请速来函电。” 乙: 向甲回复了函电,告知甲都备有现货,且告知了绿豆的价格。 在发出函电后,即时派车给甲送去了100吨A级绿色豆。
1.2合同成立
第 9 页
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须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 违反者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 违反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构 成 要 件
1)订立合同所支出,如交通费、通讯费、餐饮住宿费等;
赔 偿 范 围
2)准备履行或履行合同所支出,如仓储费、人工费、运费等; 3)主张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时支出的诉讼费用或其他费用; 4)上述费用的利息损失; 5)丧失与他人签约机会等情形下产生的间接损失。—— 订立 合同时 ,对方明确知道的。
效力待定合同
(一)无、限制行为能力人 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的; (二)无权代理人以代理人
无效合同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 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 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代理
人追认的; (三)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 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未
1.2合同成立
第 8 页
它指在合同成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 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 害赔偿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成立合同过程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王某
张某
起诉主体错误为由驳回了张某的起诉。
张某随后起诉王某所在公司,法院判决胜诉。可该 某公司法 定代表人 公司经营亏损,根本就没有偿还能力。王某虽然有房有 车,但按《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 承担有限责任。张某的借款,最终得不到偿还。
1主体审查
合同相关方的法律地位认识错误
A公司为大型企业集团,实力雄厚; B公司为该大型企业集团的子公司; 甲根据B公司发出的订单,向B公司供应货物,并 甲
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 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 情形一:后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 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 止谈判。 情形二: 后甲公司发现丙公司有该种零件出售,甲就向
丙公司采购了一批零部件,但未通知乙公司。乙公司制
造了该种零部件后,通知甲公司商谈购买事宜,甲公司 以已向丙公司购买为理由拒绝商谈。
Ⅰ 合同法概述
Ⅱ 合同法实务 1主体审查Ⅲ 合同管理问题
2合同签订 3合同履行
4违约处理
目录页
第 16 页 第 16 页
1
主体审查

• • •
企业法人
职能部门 分支机构 委托代理人
1主体审查
合同主体身份认不清 案 例一
第 17 页
张某和王某是朋友,王某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11年3月,王某向张某借款十万,出具了正式的借据, 并加盖了某公司公章。事后,王某拒绝还钱。张某把王 某告上了法庭。王某辩称是公司借款,因为上面盖的是 公司公章,他只是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字。法院以 借款人 收款人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合同生效的条件:
当事人主体适格,即应具备实施法律行为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1.3合同生效
第 12 页
一般情况下,依法成立的合同,成立之时生效。 例外:附条件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期限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法规规定需经批准和登记的合同。
非法人单位,并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风险点
合同相对人为法人职能部门,无授权; 委托人签订合同无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
1主体审查
第 22 页
1.1 企业法人
(1)是否依法成立; 签约资格:企业三证,即法人营业执 照(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和 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的还需审查生 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或其他相应的 资质; 履约能力:供货业绩、商业信誉、公 司盈利等情况。
绝还款,为此造成甲损失惨重。
1主体审查
缺乏对合同主体资信情况的调查 案 例三
第 19 页
我国某钢铁公司A计划引进一套铸造设备,国外的 多家知名厂家的报价都在 1 千万美元以上, A 难以接受。
某国商人S得知此情况后主动向A报出500万美元的价格,
保证按要求的技术水平供货。 A 对 S 虽了解不深,但仍 与其签订了供货合同。到年底 S 只交齐了 203 万美元的 货物。随后经过多次交涉,到期仍未交齐货物。经过调 查发现,S只是一个小商人,其下属的几家小公司早已 先后倒闭,并欠缴了制造商很多货款。A起诉并胜诉, 但无实质收获,同时工期拖延,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
第 18 页
案 例二
按照A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安排从A处回收货款,交易
一直较为正常。 考虑到A的优良资信,甲与B公司签订了一系列合 同。后 B 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所欠货款不能支付,于 A B Diag Diag Diag ram ram ram 2 母子公司 3 2
是甲向A集团追讨,A集团以其非交易合同主体为由拒
甲与丙是否成立合同关系?
合同已订立
甲:“我公司急需A级绿色豆100吨,如你们有货,请速来函电。” 丙: 向甲回复了函电,告知甲都备有现货,且告知了绿豆的价格。 甲:“我公司愿意购买贵厂100吨A级绿色豆,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承担。” 丙: 丙回函告知已准备发货。
1.2合同成立
第 7 页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
1主体审查
第 25 页
1.3 分支机构
——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但通常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个体。如保险 分公司、银行分行等。 签约资格:分支机构本身是否 取得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且领取营业执照
依法设立但未领取营业执照
履约能力:同时需要核实其上级法人,因为分支机构承担民事责
任的方式,先以该机构财产承担,不足部分由开办法人承担。
1主体审查
第 26 页
1.4 委托代理人
——在委托授权的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 益从事民事行为的主体。 签约资格:须有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审查内容: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及代理权限。 没有代理权 超越代理权 代理权终止
1主体审查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第 27 页
某食品公司与某厂签订协议:如果该厂能在2014年1月1日取得鸭血生产 加工的相关资质,那么食品公司就委托该厂以 4元/盒的价格贴牌加工鸭血。 某中国公司与某外资企业签订协议:约定该中国公司将其持有的某设计公 司40 %的股权以19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某外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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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合同生效
第 11 页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
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经权利人追认的。
的强制性规定。
1.4小结
合同成立
效与无效的问题。 合同成立是一个事实判断,其回 答的问题是“有没有某一合同存 在”。合同成立过程中,合同不 具有约束力,除非有过错给对方 造成损失; 合同成立过程中,过错当事人承 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
无权代理
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所实施 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包括根本未经 授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及代 理权已终止的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 仅指没有代理权的行为。 法律后果: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为 效力待定合同,取得代理人追认后有 效,否则无效。
表见代理
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 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 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 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强行由被代理人 承担的代理。 法律后果:表见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为 有效合同,无需代理人人追认。
(2)有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 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 和场所; (4)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关键:对方是否具有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主体审查
第 23 页
法人超出经营范围签订合同,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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