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
国企企业财务快报制度范本
国企企业财务快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财务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类国有企业,包括中央直属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
第三条企业财务快报是企业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的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信息的内部报表。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快报制度,确保财务快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二章财务快报的内容和格式第五条财务快报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资产负债表;(二)利润表;(三)现金流量表;(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五)财务状况说明书;(六)其他需要反映的重要财务信息。
第六条财务快报应当采用标准化的格式,内容包括:(一)企业基本情况;(二)财务报表;(三)财务分析;(四)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第三章财务快报的编制和报送第七条企业财务快报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确保报表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企业财务快报应当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第九条企业财务快报应当按季度、半年和全年进行编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第四章财务快报的审核和分析第十条企业财务快报编制完成后,应当进行内部审核,确保财务快报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企业财务快报应当进行财务分析,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进行评价和说明。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企业违反本制度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虚假财务快报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可以对企业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
附件2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一、填报范围本表为中央企业向国资委报送的月度财务快报格式,填报范围为中央企业及所属各级全资及控股企业,以及独立核算的重要区域性分公司、事业单位和基建项目。
二、报表封面(一)企业名称: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
(二)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快报的工作人员。
(三)企业代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企业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一律改为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
有上述情况的企业(单位)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17位。
本代码由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三部分组成。
(四)所在地区: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选择填列。
(五)所属行业码:根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结合企业主要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按“小类”划分填列。
(六)经营规模: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具体分为:1 大型,2 中型,3 小型,4微型。
(七)组织形式:根据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类型及有关性质填列。
具体包括:10公司制企业(11国有独资公司,15法人独资公司,12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3上市股份有限公司,14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20非公司制企业(21非公司制独资企业,22其他非公司制企业),30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40其他。
(八)上报因素:反映企业连续上报情况,或以前年度未填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从本年度起纳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填报范围的新报原因。
(国资委)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
附件1企业财务快报本企业代码□□□□□□□□目1•营业收入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营业成本其中:主营业务成本3•营业税金及附加4•销售费用5•管理费用6•财务费用其中:利息支出净额7•资产减值损失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投资收益10.营业利润11.营业外收入12.营业外支出13•利润总额14.净利润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职工薪酬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用16.在岗职工人数(人)17.资产总额其中:流动资产其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净额存货其中: 产成品18•负债总额其中:流动负债银行借款其中:短期借款19.所有者权益总额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20•应交税费总额21.已交税费总额22.固定资产投资额23.增加值24.工业总产值25.工业销售产值26.出口产品销售收入27.新产品产值28.计提折旧额29.坏账准备30•利润总额预算数31.净利润预算数行次年月本月数金额单位:万元上年同期本年累计附件2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一、填报范围本表为企业向国资委报送的2008年度财务快报格式,填报范围为企业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含境外子企业),以及各类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和基建项目。
二、主要指标表”编制说明(一)编制方法。
1.本表各项指标口径以新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企业应依据本编制说明要求填列表中各项指标。
2.表内本月数”根据企业本月发生额填列。
3.表内本年累计”根据企业至本期末当年累计发生额或账面余额填列。
4.表内上年同期”根据企业至上年同期末累计发生额或账面余额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营业收入: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
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主营业务收入: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总额。
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发生额填列。
粮食企业以及有国家特准储备物资的企业,应以主营业务收入扣减抵减销售收入的应交款”和转出差价收入(转出差价支出以匚”号计算)”后的余额填列。
国资委企业财务快报汇总怎么做
国资委企业财务快报汇总怎么做
根据我学的,我来叙述一下。
你看看你看不看得懂,是不是和你一样。
1、选择月份:例:6月2、录入-上年数据提取-选择单位(有几家选几家)-确定-提取-数据录入-企业财务快报3、从记账工具中导出科目余额表。
制作资负表和利润表。
4、根据3、填写。
(1)职工薪酬的本年累计数=科目余额表中的本期借方发生额的(社保+工资+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2)职工薪酬的本月数=(1)-原本年累计数(3)应交税费总额的本年累计数=科目余额表中应交税费的本期发生贷方数;(4)应交税费总额的本月数=(3)-原本年累计(5)已交税费总额的本年累计数=科目余额表中应交税费的本期发生借方数;(6)已交税费总额的本月数=(5)-原本年累计(7)计提折旧额的本月数和本年累计都要填写。
本年数=资负表中累计折旧额期末数计;本月数=资负表中累计折旧额期末数-原本年累计(8)增加值最后填写=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职工薪酬+计提折旧额5、保存
if bblx<>"1" then [45]>=[19]-[14]+[38]+[36]+[44]
劳动生产总值=净利润-投资收益+职工薪酬(含劳务派遣费用)+应交税费总额+计提折旧额。
(合理性)。
国有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国有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说明1. 简介国有企业财务预算报表是指国有企业在一个特定会计期间内,对预计收入、费用、资本支出和现金流量的计划编制而成的报表。
该报表可以帮助国有企业管理层和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
在编制国有企业财务预算报表时,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确保报表信息准确、完整、可比。
本文将介绍国有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的相关要点和流程。
2. 编制过程国有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的编制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需要确定财务预算报表所涵盖的期间。
通常,国有企业的预算期间为一年,以企业的会计年度为基准。
2.2 制定收入预算在制定收入预算时,需要根据过去的财务数据和市场情况进行调研和分析,预测未来收入的规模和构成。
收入预算的编制应考虑到各项收入的来源,如销售收入、投资收益、政府补助等。
费用预算的编制是根据企业的业务规模和营运需求,预测未来期间内各项费用的规模和构成。
费用包括生产成本、销售费用、行政费用、财务费用等。
2.4 制定资本支出预算资本支出预算是指企业在预算期间内计划投资的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金额和时间安排。
编制资本支出预算时,需要考虑到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确定合理的投资计划。
2.5 编制现金流量预算现金流量预算是对预算期间内预计的现金流入和流出进行规划和预测。
通过编制现金流量预算,可以帮助企业管理层把握资金的流动状况,避免资金短缺或浪费。
2.6 编制报表最后,根据各项预算信息,编制相应的财务预算报表。
常见的财务预算报表包括收入预算表、费用预算表、资本支出预算表和现金流量预算表。
这些报表可以采用表格形式进行展示,方便阅读和分析。
3. 报表格式国有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的格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设计,但一般应包括以下信息:3.1 企业基本信息在报表的顶部或开头,需要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报表期间等。
3.2 报表主体报表主体是根据各项预算信息编制而成的表格。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国资委监管企业编报月度企业财务快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国资委监管企业编报月度企业财务快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3.06.24•【文号】国资厅评价[2003]23号•【施行日期】2003.06.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国资委监管企业编报月度企业财务快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评价[2003]23号)各中央企业: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需要,为便于出资人对出资企业运营情况的跟踪了解和动态监测,更好地促进国有企业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将国资委监管企业月度“企业财务快报”编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财务快报”是国有经济信息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及时、动态反映出资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的基本工具,也是出资人对出资企业日常财务监管、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
各国资委监管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财务快报工作,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本企业按时保质完成财务快报的编报工作。
二、“企业财务快报”的填报范围是: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财务决算报表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企业财务快报”的填报级次为:国资委监管企业及子公司,即:所属第二级以上企业,第二级以下企业并入第二级进行填报。
三、凡目前已建立统一财务月报制度的企业,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前提下,按统一要求在企业现有的财务月报数据基础上,自动生成“企业财务快报”(包括汇总数据和分户数据);尚未建立统一财务月报制度的企业,应尽快建立月度“企业财务快报”工作制度,2003年12月前可以企业汇总数据填报“企业财务快报”。
四、各国资委监管企业的“企业财务快报”报送工作从2003年6月开始,当月“企业财务快报”(含报表和数据软盘)应于次月9日前报送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同时企业应对资产及财务的运行状况进行简要分析,并对重大变动事项进行说明,相应的文字材料应于次月11日前报送国资委统计评价局。
4.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
附件4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一、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一)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母公司尚未执行但子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各级上市公司),《企业财务快报》可根据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快报有关指标解释填报。
(二)《企业财务快报》中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出口交货值”、“计提折旧额”等指标仍按《关于印发中央企业2004年度企业财务快报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126号)的有关规定填报。
(三)特殊指标填报口径解释:1. 销售(营业)收入净额: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产生的收入扣除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
本项目不包括“其他业务收入”的内容。
2. 其他业务收入:指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
3. 销售(营业)成本: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
本项目按“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合并填写。
4. 销售税金及附加:按“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填写。
5. 营业(经营)费用:是指企业营业或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按“销售费用”科目填列。
6. 补贴收入:按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贴金额填列。
7. 人工成本支出:指企业为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内容填列。
本项目不包括与法人单位签订劳务外包合同人员的薪酬。
其中:(1)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按“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工资”明细填列。
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发放给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均在本企业且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工资、奖金及津贴等。
(2)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用:反映企业在工资以外提供给员工的各种保险待遇。
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附件2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一、填报范围本表为地方国有企业向国资委报送的月度财务快报格式,填报范围为地方国有企业及所属各级全资及控股企业,以及独立核算的重要区域性分公司、事业单位和基建项目。
二、报表封面(一)企业名称: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
(二)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快报的工作人员。
(三)组织机构代码: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
本代码由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集团总部代码三部分组成。
(四)所在地区:根据国家标准《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2659-2000)和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选择填列。
(五)所属行业码:根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结合企业主要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按“小类”划分填列。
(六)经营规模: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具体分为:1 大型,2 中型,3 小型,4微型。
(七)组织形式:根据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类型及有关性质填列。
具体包括:10公司制企业(11国有独资公司,12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3上市股份有限公司,14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20非公司制企业(21非公司制独资企业,22其他非公司制企业),30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40其他。
(八)上报因素:反映企业连续上报情况,或以前年度未填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从本年度起纳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填报范围的新报原因。
具体包括:0连续上报,1新投资设立,2竣工移交,3新设合并,4分立,5上年应报未报,6划转,7收购,9其他。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2.14•【文号】国资厅发财管[2017]8号•【施行日期】2017.0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做好中央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财管[2017]8号各中央企业:近年来,各中央企业高度重视财务快报管理工作,在推动改革发展、促进提质增效、管控经营风险、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做好财务快报工作,我们对企业财务快报进行了修订与整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企业财务快报修订情况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国资委对企业财务快报的相关指标和填报口径进行了修订;并结合国企国资改革工作需要,对石油石化、电网、发电、通信、建筑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统计表进行了完善。
将“两金”占用清理工作情况统计快报、对外捐赠支出季报表、债务风险监测补充指标季报表、债券发行情况统计季报表、金融衍生业务季报表等一并整合纳入企业财务快报体系。
二、关于企业财务快报工作要求(一)各中央企业应当将本集团所属各级子企业纳入财务快报编制范围,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本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工作体系,实现财务快报全级次报送。
(二)各中央企业应于每月5日前预报快报效益完成情况,每月9日前将上月企业财务快报、分行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快报、“两金”占用清理工作情况统计快报等月度报表报送国资委财务监管局。
有关中央企业应于每季度终了次月15日前将纯境外子企业财务季报、对外捐赠支出季报表、债务风险监测补充指标季报表、债券发行情况统计季报表、金融衍生业务季报表报送国资委财务监管局。
(三)各中央企业要对本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运行质量、经营风险、预算执行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对效益、成本费用、负债、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异常波动,预算执行差异过大,合并范围重大变化,政策重大调整形成的影响等情况要予以重点说明。
“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
附件2:“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一、填报范围二、快报指标解释三、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四、《执行新准则企业财务快报分析指标表》编制说明五、《首次填报企业财务快报主要指标差异表》编制说明六、《固定资产投资指标表》编制说明一、填报范围本表适于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财务决算报表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和单位。
(一)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国家或国有企业(单位)作为出资人之一,国有投资份额(包括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50%以上(含50%),或者虽未拥有多数股权,但对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
具体包括:1.国有投资各方占等额股份的企业,由委托管理一方按“合并会计报表”制度进行合并后编报企业财务快报,或按股权比例进行合并后编报企业财务快报。
2.间接控制的企业指通过子公司而对子公司的子公司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国有权益性资本。
3.直接与间接控制的企业指母公司虽然只拥有其半数以下的权益性资本,但通过与子公司合计拥有其过半数以上国有权益性资本。
4.多方国有单位投资的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控制权指能够统驭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以此从企业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二)国有单位:包括事业单位和实行法人责任制的基建单位。
二、快报指标解释(一)销售(营业)收入净额: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产生的收入扣除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
此项目应根据相关行业的“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经营收入”、“工程结算收入”等科目发生额扣除相应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填列。
(二)其他业务收入:是指除销售(营业)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代销代购、包装物出租等收入。
(三)销售(营业)成本: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
(四)销售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日常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款项,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
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
附件2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一、填报范围本表为中央企业向国资委报送的月度财务快报格式,填报范围为中央企业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含境外子企业),以及各类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和基建项目。
二、“主要指标表”编制说明(一)编制方法。
1.本表各项指标口径以新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企业应依据本编制说明要求填列表中各项指标。
2.表内“本月数”根据企业本月发生额填列。
3.表内“本年累计”根据企业至本期末当年累计发生额或账面余额填列。
4.表内“上年同期”根据企业至上年同期末累计发生额或账面余额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营业收入: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
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主营业务收入: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总额。
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发生额填列。
粮食企业以及有国家特准储备物资的企业,应以主营业务收入扣减“抵减销售收入的应交款”和“转出差价收入(转出差价支出以“-”号计算)”后的余额填列。
3.营业成本: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成本总额。
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石油石化企业的勘探费用也在此项目中反映。
4.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
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发生额填列。
5.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
6.销售费用:反映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专设的销售机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费用。
7.管理费用: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8.财务费用: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其中:“利息支出净额”项目需单独列示。
“利息支出净额”是企业利息支出与利息收入的差额,指已扣减利息收入后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净额。
国有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附件22009年度国有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说明一、编制范围本套报表编制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及其所能控制的全资或控股的子企业(含境外子企业、金融子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法人责任制基建项目等)。
二、编制会计政策本套报表编制会计政策是《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
三、录入级次凡纳入本套报表范围的企业及其二级子企业都应逐户录入本套报表,所属二级以下子企业并入第二级进行填报。
需单独上报预算报表的二级以下重要子企业由国资委另行规定。
四、报表组成本套报表包括:(一)报表封面。
(二)主表:资产负债预算表(国资企预01表)、利润预算表(国资企预02表)、现金流量预算表(国资企预03表)。
(三)附表:成本费用预算表(国资企预04表)、主要业务损益预算表(国资企预05表)、主要业务经营预算表(国资企预06表)、对外筹资预算表(国资企预07表)、金融工具情况预算表(国资企预08表)、长期股权投资预算表(国资企预09表)、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表(国资企预10表)、200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预报表(国资企预补01表)、2009年度财务预算调整主要指标表(国资企预补02表)、主要分析指标表。
五、报表封面填制说明(一)封面左边。
1.企业名称: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
2.单位负责人: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代表。
凡企业正在更换法人代表,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实际负责人签字盖章。
3.总会计师: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为企业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
如企业财务预算工作由总会计师以外的其他企业负责人负责,则此项由实际主管财务预算工作的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4.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指企业内部承担财务预算工作的专职机构的负责人。
5.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报表的工作人员。
(二)封面右边。
1.企业(单位)统一代码:指各级质检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
尚未领取统一代码的企业,应主动与质检部门联系办理核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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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企业财务快报
附件2
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
一、填报范围
本表为企业向国资委报送的2008年度财务快报格式,填报范围为企业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含境外子企业),以及各类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和基建项目。
二、“主要指标表”编制说明
(一)编制方法。
1.本表各项指标口径以新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企业应依据本编制说明要求填列表中各项指标。
2.表内“本月数”根据企业本月发生额填列。
3.表内“本年累计”根据企业至本期末当年累计发生额或账面余额填列。
4.表内“上年同期”根据企业至上年同期末累计发生额或账面余额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营业收入: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
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主营业务收入: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总额。
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发生额填列。
粮食企业以及有国家特准储备物资的企业,应以主营业务收入扣减“抵减销售收入的应交款”和“转出差价收入(转出差价支出以“-”号计算)”后的余额填列。
3.营业成本: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成本总额。
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石油石化企业的勘探费用也在此项目中反映。
4.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
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发生额填列。
5.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
6.销售费用:反映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专设的销售机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费用。
7.管理费用: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8.财务费用: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其中:“利息支出净额”项目需单独列示。
“利息支出净额”是企业利息支出与利息收入的差额,指已扣减利息收入后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净额。
9.资产减值损失:反映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1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反映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如为净损失以“-”号填列。
11.投资收益:反映企业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
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
12.利润总额:是指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如为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净利润:包括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两部分内容,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需单独列示。
14.职工薪酬: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中计提的各项直接和间接人工费用的总和,包括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的全部货币性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及向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提供的福利等,但不包含劳务外包费用。
15.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指企业负担的在岗职工的工资、奖金及津贴。
16.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用:反映企业在工资以外负担的员工取暖费、困难补助等福利和实际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以及企业在上缴给社会保险机构费用之外为从业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或储蓄性养老保险。
17.在岗职工人数:是指人事关系或工资关系在本企业且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
18.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
19.货币资金: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在循环周转过程中,停留在货币形态的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
20.交易性金融资产: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金融资产。
21.应收账款净额:企业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相应“坏账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22.存货:企业应根据存货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23.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
周期内偿还的债务。
24.银行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借入的各种长、短期款项的总额,其中:“短期借款”需单独列示。
本项目本月数为当月发生的银行借款与还款相抵后的净额,本年累计为账面余额。
25.所有者权益总额: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包括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和少数股东权益两部分内容。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需单独列示。
26.应交税费总额:反映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27.已交税费总额:反映企业实际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28.固定资产投资额:反映企业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包括企业以非货币交易换入和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
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29.增加值:反映企业生产过程中产出超过这一过程中间投入的价值,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按收入法计算,增加值为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之和。
30.工业总产值:按报告期内实际销售价格计算的工业产品总量。
仅由工业企业按现行价格计算填列。
31.工业销售产值:是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的本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
包括已销售的成品、半成品的价值,对外
提供的工业性作业价值和对本企业基本建设部门、生活福利部门等提供的产品和工业性作业及自制设备的价值。
此指标按照现行价格计算。
仅由工业企业填报。
32.出口产品销售收入:指企业直接向国外、境外出口产品所取得的销售收入。
33.新产品产值: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新产品的现行价值。
34.计提折旧额:反映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本月数按本月计提的金额填列,本年累计按账面余额填列。
35.坏账准备:反映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
本月数按本月计提的金额填列,不含转回(减少)金额;本年累计按账面余额填列。
36.利润总额预算数:反映企业本月实现利润预算数和到本月累计实现利润的预算数,应当按照报送国资委的财务预算报告分析填列。
37.净利润预算数:反映企业本月实现税后净利润预算数和到本月累计实现税后净利润的预算数,应当按照报送国资委的财务预算报告分析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