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监理实施细则
长江干流一、二级堤防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试行)-水建管[2000]72号
长江干流一、二级堤防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试行)正文:---------------------------------------------------------------------------------------------------------------------------------------------------- 长江干流一、二级堤防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试行)(2000年3月7日水利部水建管[2000]7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长江干流一、二级堤防工程质量,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长江干流一、二级堤防工程建设监理暂行办法》(水建管[1999]508号),结合长江干流一、二级堤防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长江干流一、二级堤防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本实施细则实施建设监理。
本实施细则中的“长江干流一、二级堤防工程”包括由中央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投资以及各种渠道集资兴建的长江干流一、二级堤防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修复)以及配套和附属工程。
第三条长江干流一、二级堤防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按国家规定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长江干流一、二级堤防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建设监理合同,对长江干流一、二级堤防工程建设实行的管理。
第四条长江干流一、二级堤防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并协调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
第五条从事长江干流一、二级堤防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长江干流一、二级堤防工程建设监理的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归口管理和监督长江干流一、二级堤防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长江水利委员会堤防建设监理管理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归口管理和监督长江干流一、二级堤防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堤防工程 监理细则
第一章工程概况西汉水位于秦岭和太白山之间,属长江流域,系嘉陵江一级支流。
西汉水有南北二源,南源发源于寨子山,源海拔高程1920m,北源发源于长板梁,源地海拔高程2020m,于天水市秦城区西南七十多公里的天水镇汇合始称西汉水,横跨天水、西和、礼县、武都、康县、陕西略阳县,自东北向西南流经天水镇、盐官镇、礼县,于顺利峡折转向南经江口、龙林桥、茅坝、药木院与陕西略阳县两河口汇入嘉陵江.西和县卢家庄至赵家沟段防洪工程位于西汉水干流,西和县蒿林乡境内.1.1水文1。
1.1水文、泥沙特性工程区位于甘肃省西和县境内,该地区地处陇南山地北部的岷峨山了东麓,东北属黄土梁、峁沟壑区。
圸西部属岷峨山地,山大沟深,由于各地海拔相关较大,气候也有明显的差异变化。
工程治理段的气候特性以西和县气象局的观测资料为代表。
根据西和县气象局资料统计,年平均气温8.4℃,最高气温在7月份,月平均19.8℃;最低为1月份,极端最高气温33.5℃(出现于1966年6月19日),极端最低气温-24.6℃(出现于1975年12月15日);多年均降雨量为550mm,主汛期6~9月份降雨量为435。
05mm,占全年的79.1%,年平均蒸发量为1262。
55mm,干旱指数1。
49,无霜期为152天,最大风速15m/s,最大积雪深度10cm,最大冻土深度42mm。
工程区上游西汉水顺利峡水文测站于2001年上迁至礼县县城附近,上迁后礼县站的流域面积3184 m3/s,与顺利峡站(F=3439 m3/s )相差不大,将2002年~2010年9年资料直接用面积比推至顺利峡断面.西汉水大桥水文实测系列为1976~2010年,采用顺利峡~大桥站同步洪峰流量相关,将大桥丫洪峰流量延长为1959~2010年,共52年资料系列。
工程末端以上集水面积与大桥水文站的敬意面积只占大桥水文站的集水面积不到1%,因此工程段设计洪水可直接移用大桥站的成果,设计洪水成果见表(1)水沙关系基本协调,即年来水量大,来沙量也大;来水量小,来沙量也小;(2)来沙量年际变化大;(3)年内分配不均匀。
堤防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
堤防⼯程的监理实施细则堤防⼯程的监理实施细则⼀、总则1.1 编制依据:1.1.1×××堤防⼯程招标⽂件和施⼯合同⽂件;1.1.2×××堤防⼯程设计⽂件与图纸;※《堤防⼯程施⼯规范》SL260-98;《堤防⼯程施⼯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L239—19991.1.3 国家、部颁、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1.1.4×××⼯程堤防⼯程监理规划;1.2本细则适⽤范围:本监理实施细则适⽤于×××整治⼯程堤防⼯程项⽬的施⼯、质量控制、及⼯程验收等各个⽅⾯,包括:施⼯准备、筑堤材料、堤基施⼯、管理设施的施⼯、⼯程施⼯质量要求、质量控制和⼯程的验收程序等专业。
1.3 负责该⼯程项⽬或专业⼯程的监理⼈员及职责分⼯详见×××整治⼯程堤防⼯程项⽬监理部⼈员职责分⼯表。
1.4 适⽤×××整治⼯程堤防⼯程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如下:1.4.1《⼟⼯试验⽅法标准》GBJl23—881.4.2 《⽔利⽔电⼯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DJl7—781.4.3《⽔利⽔电⼯程施⼯质量评定规程(试⾏)》SLl76—19961.4.4《⽔利⽔电建设⼯程验收规程》SL223—961.4.5《堤防⼯程施⼯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 —991.4.6《堤防⼯程施⼯规范》SLl60—981.4.7《⼟⼯试验规程》SDl28—841.4.8 《⽔利⼯程建设项⽬施⼯监理规范》SL288⼀20031.4.9中华⼈民共和国⼯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利⼯程部分1.5 业主单位应为该项⼯程开⼯和正常进展提供如下条件1.5.1 ⾜够的施⼯⽤地1.5.2 施⼯道路通畅及通⽔、通电、通讯设施齐备1.5.3 通过监理⼈向承包⼈提供⾜够的适应⼯程级别的测量基准点(包括⾼程和坐标点)1.5.4按合同约定经监理⼈审签后向承包⼈提施⼯图纸⼆、开⼯审批内容和程序2.1 ⼯程项⽬开⼯的审批程序和申请内容2.1.1 监理部应在施⼯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经发包⼈同意后向承包⼈发出进场通知,要求承包⼈按约定及时调遣⼈员和施⼯设备、材料进场进⾏施⼯准备。
护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护坡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为有利于护坡工程的施工监理,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施工承建合同、设计文件以及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DJ207-82《水工混凝土工程施工规范》等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堤防护坡工程。
1.3护坡工程施工监理应以施工过程现场控制为重点。
工程质量应实行以单元工程和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二、开工条件控制2.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1)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2)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
(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4)组织设计交底。
(5)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单位的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
(6)检查施工条件。
(7)签发开工许可证。
2.2明确监理例行程序。
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办公室与施工单位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
2.3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工地现场实际提交护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应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
施工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
(2)施工准备(包括材料供应、供电、供水等)。
(3)施工布置(含布置图)(4)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
(5)质量保证措施。
(6)组织管理机构。
(7)进度计划(包括工期安排、砌筑强度)。
2.4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的现场试验室或委托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检”制,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检查认可。
2.5组织设计交底。
防洪治理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3篇)
防洪治理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一、总则1. 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防洪治理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确保工程施工和运行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 监理责任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设计要求进行监理工作,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并提出合理的技术、经济和管理建议。
3. 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及时制作监理报告,详细记录监理过程中的情况和执法依据,监理报告应与监理工作同步进行,方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二、监理任务1. 施工图设计审查1.1 目标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保证工程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1.2 方法查阅工程设计文件,与设计单位及时沟通并协商,明确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要求是否合理。
2. 施工方案审查2.1 目标审查施工方案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
2.2 方法查阅施工方案文件,与施工单位及时沟通并协商,评估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确保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得到充分落实。
3. 施工现场检查3.1 目标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3.2 方法定期巡视施工现场,重点关注施工场地的安全设施、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是否得到有效控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在监理报告中记录。
4. 施工质量检查4.1 目标检查施工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质量规范要求,保证工程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4.2 方法查阅施工记录和检测报告,与施工单位及时沟通并协商,重点关注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关键工序和关键材料的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5. 施工安全监督5.1 目标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障工人和周边群众的安全。
5.2 方法查阅安全生产手册和安全管理档案,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整改意见。
6. 工程竣工验收6.1 目标确认工程是否符合相关验收标准,保证工程交付使用的安全性和质量。
6.2 方法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查阅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对验收结果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确保工程质量的符合要求。
堤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08页)[详细]
第一章堤防监理实施细则第一节堤防工程监理工作细则一、目的为规范堤防工程监理工作,明确堤防工程监理工作职责和程序,提高堤防建设工程质量,制定本细则.二、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堤防工程监理工作.三、监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合同、工程设计文件、国家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颁发的施工技术及工程验收规范、规程、规定和质量检验标准等.四、监理机构职责项目监理机构应依照监理合同中项目法人授予的职责与权限,与参加工程建设各方密切协作,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发行履行工程施工合同的职责和义务,通过认真、谨慎、勤奋与高效的工作,促使工程建设合同目标得到实现.项目监理机构应履行设计文件核查确认(重点核查设计方案、设计程序、图面错误)、施工措施计划审批、工程开工(停工、返工、复工)与完工指示、施工质量签证、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解释与合同争端调解、有限施工变更、合同支付签证、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施工关系协调、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资质审查等各项必需的职责与权限.4.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监理工作,保证项目监理机构高效有序运转;负责对项目监理工作分解,指定相关项目监理组(员)对相关项目监理工作负责.4.2 项目监理机构综合部门应作好文件收发登记、文件、资料、记录管理;监理人员行为规范监督、监理人员上岗培训、业务考核、岗位管理、内部协调和对外公关系处ZXC理等项工作.4.3 项目监理机构应做好检测监理和监理检测工作.检测监理是对施工单位检验和测量机构的资质、手段、方法与成果的监理;监理检测是监理单位自身为施工质量与合同支付控制所进行的对照(平行)检测.4.4 项目各级监理人员直接负责相应工程项目现场的施工准备、资源投入、工序作业、目标实施、合同履行等全过程的跟踪监理和信息(记录)处理;承担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合同支付三项目标控制和合同商务管理等监理业务;负责工程施工控制目标与对策措施的制订、进展跟踪、过程分析与目标调整.各级监理人员应按《堤防工程各疑义监理人员岗位职责》履行各自的职责.五、监理工作程序5.1 工程建设监理的一般程序:(1)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2)以施工承包合同文件为依据,按工程建设进度 ,编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3)按照建设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4)组织、主持或参与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预收,并签署监理意见.(5)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和工程总结报告.5.2 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1)组建项目监理班子,按工程建设内容选聘满足工程建设监理需要的人员,项目监理机构的组建、监理人员的骋用、考核执行《堤防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组建管理规定》(试行)和《堤防工程监理人员聘用管理规定》.(2)按《堤防工程监理规编写作业指导书》的要求,编写项目监理规划.(3)熟悉设计文件;备齐与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有条件的 ,可做好检测设备和仪器的配备工作.(4)进行工程项目划分,确定关键部位和特殊过程并制定相应监理控制办法,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工作记录表格和工程质量控制、支付计量控制样表.(5)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人员进场前,应根据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监理工作内容,结合机构人员组成进行大致分工,制定监理人员岗位职责;进行监理工作交底(阐明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主要监理工作内容;监理控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有关报表的报审要求).5.3 施工招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1)总监理工程师协助项目法人进行施工招标的组织工作.(2)根据《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承包堤防工程资质等级暂行规定》(水建管[1998]541号),协助项目法人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审查.(3)参加施工招标的开标、评标工作.(4)参与与施工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检查合同条款对监理单位的权限是否有明确的规定.(5)如中标单位需要将部分工程分包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承建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协助项目法人对分包单位进行资格、资质审查,并对中标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予以确认.5.4 原材料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1)项目监理机构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执行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没有经过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用于工程建设.(2)对钢材、水泥等原材料实行施工单位进场检验(查产品合格证、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许可证、批号、代表数量、外观检查等)、抽样试验和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制度 ,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材料不能用于工程建设.(3)对石材、砂等“地材”,实行施工单位现场察勘、提出材质报告、并进行复查试验和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制度 .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地材”不能用于工程建设.(4)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原材料采购计划,建立原材料进出台帐.台帐内容至少包括:进货日期、材料来源、进货数量、规格、合格证编号、检验、试验结果、监理认可结果、用途、使用部位等.(5)检查施工单位原材料检测试验单位资质[是否经过省(市)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检测人员是否持证上岗].(6)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原材料检验单进行审核,签署意见(认可或不认可意见及理由).(7)必要时,对重要的原材料进行见证抽样试验或监理抽样试验.委托试验的 ,对试验单位提出的报告要检查认可.5.5 施工质量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5.5.1 施工质量控制原则:(1)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为依据,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实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2)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3)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境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施工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4)严格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证、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的制度 .5.5.2 事前控制:(1)受项目法人委托组织设计交底工作、核转设计文件.(2)受项目法人委托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研究确定工程项目划分和工程关键部位,将划分结果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3)进行监理交底,明确监理工作的控制方法和要求.(4)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的内容至少包括:施工布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等.(5)核查开工条件(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及质量标准、工程项目划分等已交底;主要施工设备、机具到位;施工安全、工程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到位;原材料、半成品报验合格;施工组织和人员组合安排完成;风、水、电等必需的辅助生产设备就绪;场地平整、交通、临时设施和准备工作就绪;主要材料供应已落实等),签署开工意见,发布开工令.(6)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包括内业资料、外业成果),签署查验意见.(7)检查需要定期率定的设备、仪器的率定证明.(8)签认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单.(9)审查生产性试验的技术参数和工艺流程.5.5.3 事中控制(1)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检查巡视,对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旁站监理、抽样(平行)检测和控制工序交接;检查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并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要求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或《整改通知》等.(2)依据设计文件和SL239-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及时核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署核定意见.(3)根据施工单位隐蔽工程报验单,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测、核查,签署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意见.对合格的准予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不合格的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待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验.对重要的隐蔽工程验收需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等四方到场签署联合验收意见.(4)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质量报验单》及资料(包括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资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进行抽查、核查,签署质量等级评定意见,做好检查记录.对符合要求的确认质量等级,对不符合要求的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待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验.5.5.4 当工程建设达到一定阶段,应按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和SL239-1999《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过行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监理工作程序按《堤防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执行.5.5.5 施工质量问题处理:(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在日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2)对可以通过反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施工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外理方案 ,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报经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应责成施工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部分暂停令》,并与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研究,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 ,项目监理机构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4)监理工程师应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5)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按《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9号令)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报告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6)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复查.5.6 工程进度控制原则和程序5.6.1 进度控制原则(1)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2)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控制工程进度 .(3)采用动态的控制方法,对工程进行主动控制.5.6.2 进度控制工作程序:(1)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工程规模、质量标准、工艺复杂程度、施工现场条件、施工队伍条件、材料供应计划落实情况等,全面分析施工单位编制的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工期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所需的人力(特殊专业操作人员要求持证上岗)、材料、设备的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等问题后,签署审批意见.(2)监督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根据检查结果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价和分析,发现偏离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作出赶工计划进度的安排.(3)发现工程进度严重偏离计划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原因分析,召集建设各方研究措施,调整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5.7 工程量计量控制原则和工作程序:5.7.1 工程量计量原则:(1)严格执行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量支付方法.(2)坚持在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证合格或有违约的不予审核和计量的原则.(3)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应采取公正、协商的方法确定.(4)工程量的审核应在承包合同约定的时限内进行.5.7.2 工程量签认程序:(1)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记录所监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必要时,进行测量核实.(2)根据工程量核实记录,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月完成工程量报审表》核实签认.(3)对某些特定的分部工程的计量方法由监理、建设和施工单位协商约定.(4)对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施工单位如实计量.5.8 合同管理原则和程序:(1)合同管理原则:监理工程师应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通过《监理通知》督促和纠正施工单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和提前向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2)合同管理程序:根据设计变更、工期延期、费用索赔、合同争议和违约事件处理管理程序的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应记录(要求每一项活动都有记录)、收集详细资料,依据上述事件的事实审核、评估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洽商费用申报表》、和《工程延期申请表》、《费用索赔申请表》和合同一方或双方提交的《解决合同争议申请》和《违约申诉报告》等,对上述事件做出公正处理.(3)项目监理机构应严格工程暂停的管理,若由于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因工程暂停诱发的各类问题.(4)要加强对工程分包合同的控制与管理.5.9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程序应遵照《堤防工程建设监理文件资料管理程序》执行.第二节堤防工程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一、目的为有利于堤防工程施工测量的实施和规范测量监理活动,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设计文件以及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等制定本实施细则.二、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堤防工程施工测量工作的实施和监理工作.三、职责3.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堤防工程中的施工测量监理.3.2 项目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施工测量的监理.3.3 测量监理工程师是堤防工程测量专业监理技术责任人,对测量的方案和现场实施进行控制,对测量的成果(报告及现场标识)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测量方法和成果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测量成果的验收工件等.3.4 监理员在项目监理工程师的授权下,协助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测量工作进行监理,对测量现场的控制网(站)、测量成果的标识(标桩、标点)等设施的保护和使用实施监理,参与有关测量成果的验收工作.四、测量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4.1 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测量前的准备.(1)人员准备.施工单位的测量必须具有测绘工作的技术资质和相关工程的测量经验.施测前必须将有关人员的资质、职称、本专业工作的简历列表报监理审查.(2)测量设备.施工单位必须备好适应本工程的测量设备.施测前必须把测量设备配置情况列表报监理审查(主要包括名称、数量、性能、精度、检校情况等),监理应到现场实地核验.(3)根据设计图纸资料及现场查勘资料,确认工程所应用的平面、高程控制网和控制导线、基准点(桩)的位置和状况,拟定施测方案 ,作出设计(含方案图).在施测前应将有关情况编入工程测量技术说明书(包括控制网、施测方案、施测要点、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等).4.2 施工单位在准备施测前7d,应将包括4.1条所列各项内容及开工申请报告一式四份报监理站.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核报告材料,并到现场核实实际准备情况,在3d内回复审签.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及“修改后重新报送”3种.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在收到审签意见单后即可向监理站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站将根据施工单位实际准备工作情况,认为已具备开工条件后,将在接到申请3d内签发开工许可证.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站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五、测量过程监理控制5.1 施工平面控制测量技术要求:(1)平面控制测量系统应尽量布设成闭合导线,通视条件不好、难以形成闭合环的 ,可布设成复测支导线.导线测量的精度应不低于测量规范中二级导线的精度 .(2)导线点应设在通视良好、地基稳固、易于保存的地方,最好是埋置混凝土桩,并有点位中心标志和科学编号.(3)导线点间距以200~300米为宜.当施工单位不拥有测距仪或全站仪时,导线点间距不应大于100米.(4)一般情况下,导线闭合差可通过简易平差处理.5.2 施工高程控制测量技术要求:(1)施工高程控制点,应按四等水准测量精度要求,以直接水准测量方法测定.(2)水准测量线路应布设成闭合环,或进行往返观测.(3)水准点位应设在地基牢固和易于保存的地方.能利用导线点同时作为水准点的 ,应尽量利用导线点,以方便使用.(4)高程闭合差可采用简易平差方法处理.5.3 施工平面控制和高程控制测量成果,必须报监理站审查,经监理站批准后方可使用.施工单位应保护好所有测量控制点.如发现控制点遭受破坏,应立即书面向监理站报告,并根据施工需要,按测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方案局部恢复或整体重建.恢复或重建的控制测量成果同样须报监理批准.5.4 施工放样测量:(1)工程施工放样测量工作必须以监理批准的导线点、水准点为基准.凡不是以监理批准的控制点为基准所进行的测量工作及其成果资料,均视为无效.(2)施工单位任何测量数据都必须通过校核条件(如正倒镜读数、变动仪器高读数、移动尺子读数、复测、验算、对算等)进行自我校核.凡未经自我校核的测量、计算数据均视为无效.(3)施工放样测量精度要求:1)堤防工程基线相对于邻近基本控制点,平面位置允许误差±30~±50米米,高程允许误差±30米米.2)堤防断面放样、立模、填筑轮廓,宜根据不同堤型相隔一定距离设立样架,其测点相对设计的限值误差,平面为±50米米,高程为±30米米,堤轴线为±30米米.高程负值不得连续出现,并不得超过总测点的 30%.(4)每个单元工程的放样测量数据,必须及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证.5.5 水下测量:(1)水下抛石施工前和完工后,应按施工承建合同要求进行水下抛石区域的地形测量或横断面测量.(2)水下地形测量的点位、方向角等参数的选择应与设计图纸上有明确数据的点位、断面、方向一致,以便比较.(3)水下测量所采用的方法应经监理站认可.(4)水下测量成果资料须报监理站审查、认证.5.6 工程计量测量:(1)挖、填方类的工程测量控制断面应根据工程性质及地形特点,选择设计图纸有明确标识的点、线、面作为基本控制,在此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加密)控制断面,并按测量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确定方案 .(2)各种工程量的测量报告必须包括原始状态图和施工后的状态图.施工前后的测量必须是相同的控制网站和相同的控制断面.(3)上报的测量结果必须包括必要的、明确的计算式和结果.要图、式对应.(4)各种计量测量的结果必须立即与“工程量核算与支付申请”同时上报监理站,监理站将在认真核实后才能予以签批.5.7 工程竣工测量:(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须立即进行工程测量,测定竣工结构物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对于水下抛石工程,则须进行水下抛石区域的地形测量或横断面测量.(2)工程竣工测量的精度 ,应不低于工程施工放样测量的精度 .(3)对于在施工图中平面位置以坐标表示的结构物,如浆砌石脚槽、浆砌石封顶、防渗墙等,在竣工图中其折点、端点位置必须以坐标表示(不能单纯以长度表示).(4)工程竣工测量图纸、资料必须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认证.六、测量质量控制6.1 施工测量工作必须实行测量工作申报制度 ,做到正式测量过程公开.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进行旁站监理,必要时应进行监理检测,并做好监理检测记录.6.2 测量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检查现场确定的测量基点(点或桩)的状态,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设置保护标志并要求施工单位复测.6.3 施工单位的基准线复核测量资料、施工控制测量成果资料、水下测量资料及工程竣工测量资料应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站审核或认证.6.4 工程放样测量资料和日常施工检测资料应报测量监理工程师认证.第三节堤防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实施细则一、目的为规范堤防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活动,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以及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编制本细则.二、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土方填筑工程、堤身及堤基防渗工程、混凝土工程、堤身防护工程、堤脚防护工程、交叉连接建筑工程、管理设施工程等堤防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监理.三、监理职责3.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堤防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活动.3.2 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堤防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检验与签证.3.3 监理员协助实施堤防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工作,并进行预检和预签证.3.4 检测监理工程师负责实施对堤防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理抽检工作.四、施工单位的责任4.1 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建筑材料的采购合同、出厂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书、材料样品和出厂试验报告等(水泥等材料的 28d龄期强度必须在龄期到时后4d内补报).4.2 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承建合同的有关规定建立检测试验室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水泥、土工合成材料、止水材料、钢筋、砂石骨料、石料、土料等建筑材料和用于工程施工的泥浆、水泥浆、水泥砂浆、混凝土、混凝土预制件和水泥土等半成品或成品材料(统称建筑材料)进行自检取样试验,并按工程施工承建合同的有关规定和监理文件的有关要求将试验成果的原始报告报送项目监理站审查和核备.4.3 监理工程师可根据监理合同规定或项目法人要求对工程各项材料进行抽检试验.施工单位应按工程施工承建合同的有关规定提供监理抽检试验用的各种材料和试件,必要时将现场试验室提供给监理工程师使用和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各项取样和试验工作,并为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取样和试验过程提供方便.4.4 施工单位计划使用代用材料时,应提前14d提出申请报告,报送项目监理站批准.报告须附有代用材料的供货情况说明、出厂合格证、出厂和自检试验报告.项目监理站在认定其不影响工程施工质量、且与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协商并达成一致书面意见后才可批准予以采用.4.5 施工单位应对提供使用的所有建筑材料负全部责任.一旦发现在本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施工单位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予以更换和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运离工地,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合同责任.4.6 施工单位未能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的质量自检试验和办理试验室计量认证而造成堤防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延误的 ,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五、申报签证程序5.1 建筑材料进场前,施工单位应按承建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将拟选择的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使用计划,一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与生产厂家签订合同或协议后,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采购合同或协议以便核查,并确保整个工程施工货源的统一和材料性能的稳定.5.2 在建筑材料进场时,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文件规定,进行自检检测试验,并按附表格式向项目监理站报送《进场材料报验单》.5.3 钢筋的机械性能试验如有某个试验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则另取两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的项目作第二次试验,如还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即为不合格.5.4 《进场材料报验单》按一式四份报送.项目监理站在接到申报后7d内完成认证检查,并在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证确认.项目监理站完成认证手续后,返回施工单位质检部门两份,以作为单位、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的施工基础资料和质量评定依据和以后验收时的备查资。
堤防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堤防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一、前言随着国家水利事业建设的不断发展,堤防工程建设也在不断增加。
堤防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计量与支付监理,是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规范施工的重要保障措施。
本文档旨在对堤防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详细介绍。
二、计量范围堤防工程合同计量范围应包括所有已完成的工程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措施,并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计量。
堤防工程应进行每季度计量一次,同时对于工程项目的变化情况应及时追踪,例如工程工期等变更,及时进行相应计量。
在计量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堤防工程均出自自然材料,并具有自然受力等特点,计量时应进行相应补正,并保证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三、计量方式堤防工程采用变工程量计价方式进行计量。
堤防工程应根据施工期间所需的劳动和物质等实际投入形成暂估造价,并按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合理调整,构成实际计算的工程量。
计量结果应按照堤防工程建设工程量、规格、质量要求等进行评定,计算出合同价格,并进行支付监理。
四、支付监理堤防工程的支付监理应由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监理机构进行监督。
支付监理内容包括对堤防工程施工的计量、支付、结算、质量验收等环节进行实时监督。
同时,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技术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支付监理机构应对堤防工程施工期间的质量问题密切关注,发现并及时进行处理。
对于发现的施工缺陷,监理机构应向合同管理部门或者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反馈,并协助解决相关问题,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展。
五、结论本文档对于堤防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进行了详细介绍。
堤防工程作为水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施工计量与支付监理的实施对于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规范进行了有效保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水库、堤防、护岸、渡槽、泵站、渠道等各类水利工程。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理行业规范,为业主提供专业、高效、公正的监理服务。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监理工作,确保监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问题和争议,并向业主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意见。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向业主及时汇报。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工程设计、施工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并提供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评估报告,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第二章监理工作流程第九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监理规划,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并报业主审核和批准。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工程现场进行现场监理,开展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争议,并向业主提供专业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召开监理会议,与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讨论和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问题。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和落实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程序,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并参与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监理规划,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过程监理,并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监理工作要求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监理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独立。
堤防工程-监理细则
堤防工程-监理细则1. 引言堤防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水利工程,用于防止河流、湖泊等水体溢出或洪水泛滥,保护周边地区的安全。
为了确保堤防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监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堤防工程监理的细则和标准,以保证工程质量。
2. 监理范围和职责2.1 监理范围堤防工程监理的范围包括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审核、施工材料检查、施工过程监督、质量检验和验收等。
2.2 监理职责•审查和监督堤防工程的设计方案,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检查施工质量。
•开展现场检查,确保施工按照设计图纸进行。
•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纠纷和问题。
•检查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合格证明。
•检查和记录施工单位的人员、设备和施工进度。
•检查和记录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
•参与相关会议并提供监理意见。
3. 监理程序3.1 设计阶段•审查和评估工程设计方案的可行性。
•检查设计图纸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提供设计修改和改进意见。
3.2 施工准备阶段•审查和核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相关证件。
•检查和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和进度。
•监督施工单位的现场布设和临时设施。
3.3 施工阶段•检查施工人员的资格和安全培训情况。
•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检验。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记录施工单位的人员、设备和施工进度。
•与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会议和讨论,并提供监理意见。
3.4 竣工阶段•检查施工成果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填写竣工报告并发表意见。
•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清理整改工作。
4. 监理报告和记录•每次监理工作结束后,编写监理报告,记录监理过程、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监理报告应包括施工单位的情况、施工进度、质量检查结果、安全管理情况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等。
•监理报告应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
5. 监理人员要求•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技术专业背景和水利工程监理从业资格证。
•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堤防填筑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堤防填筑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目录一、总则 1二、施工准备 2三、施工过程监理 4四、质量控制 8五、外观质量要求 9六、其他 10一、总则1.1本细则主要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堤防工程技术规范》SL51—9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规范》SL288—200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1996、《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1999、《辽宁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手册》、《大连海湾工业区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有关国家工程建设管理法规文件编制。
1.2本细则适用于大连海湾工业区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及其相应范围工程。
1.3为适应本堤防工程施工的需要,规范施工程序和施工技术,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不留隐患,使修筑的堤防工程达到设计要求规定的标准,具有抗御相应洪水的能力和环境美化的效应。
1.4堤防工程监理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重大设计变更应报请原审批单位批准。
1.5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保证施工质量,注意施工安全,做到施工环境保护工作。
1.6堤防工程应及时进行验收,并认真做好水土保持和土地还耕等工作。
1.7本堤防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细则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施工准备2.1堤防工程施工,在堤体填筑前要准确放好堤线位置,为此做好如下的具体工作:(1)配置好足够的仪器,并经过检验和校正的合格仪器,防止因仪器精度不够而发生的放线错误。
(2)选择技术熟练并具有施工经验的专业人员承担放线任务,并有必须的相应人员进行配合。
监理工程师论坛/(3)根据平安河、纳水河各标段河道治理工程平面布置图中,分别给出的两岸控制点坐标,河道特征值放好河道堤防准确位置,并评价设计是否合理,如局部存在应予以调整的情况,需有发包人、设计、监理及承包人共同亲临现场研究,堤出合理的调整意见,最后由发包人审定。
(4)放定的位置线,要设置足够数量桩做好标定,特别转弯段应加密标定出准确的曲线位置。
堤防工程监理细则
堤防工程监理细则为了确保堤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理细则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监理细则是指监理单位在堤防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方法和规定,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达到预期目标。
下面将介绍堤防工程监理细则的一些重点内容。
一、监理单位的职责1.1监理单位负责对堤防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视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法规、合同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1.2监理单位负责审核和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确保其与设计文件相符合。
1.3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质审核和技术培训,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1.4监理单位要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确认。
二、质量监控2.1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原材料和设备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2.2监理单位要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检查和监测,包括地基处理、防渗措施、填充等。
2.3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和确认,包括质量计划、检测方案等。
2.4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和规范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安全管理3.1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和确认,包括安全组织机构、操作规程等。
3.2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现场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包括施工现场的标识、警示牌、隔离措施等。
3.3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3.4监理单位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四、工程进度管理4.1监理单位要定期审核和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其合理和可行。
4.2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进行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进度延误的问题。
4.3监理单位要与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进度的顺利推进。
4.4监理单位要及时编制和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工作汇报。
某堤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堤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写:审核:批准:****监理有任公司****堤防工程项目部二OO七年九月六日目录一、工程测量监理实施细则二、基础处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三、浆砌石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四、工程地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五、砼工程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六、模板钢筋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实施细则七、工程验收施工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八、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九、设计文件审阅签发监理实施细则十、文档管理实施细则工程基本情况****堤防工程,位于****,距河口约3Km,河道全长61.59Km,控制流域面积801.10Km2,设计洪水标50年,洪峰流量2269m3/S,该工程地处****开发新区,辖区的****学院国内乃至世界闻名,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保护该区域的防洪安全是修建堤防工程的主要目的。
工程经公开招标,确定由****承包施工。
该段需新修浆砌石挡土墙护岸1366.14m3,拆除侯家沟过水桥一座。
本工程主要工程量:挖土方8.33万m3,回填土方6.83万m3,浆砌石3.40万m3。
拆除浆砌石0.59万m3。
主要材料量:需水泥3156.07t,砂子1.34万m3,块石4.01万m3。
主要劳力量:总工日8.40万工日,其中技工1.97万工日,普工6.43万工日。
工期目标:2007年9月15日开工,至11月15日完工施工日历60天。
质量目标:根据《堤防工程施工规范》、《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达到优良工程。
投资控制目标:施工图预算。
3 本项目配备总监一名,现场监理工程师一名,监理员一名。
直线制监理机构。
4第一章工程测量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本细则依据建设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及有关监理工作规定编写。
2、工程施工测量依据的规范是:国家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和《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3、本细则适用范围:工程各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施工测量。
4、施工期间如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规范(专业)技术标准,在生效后应按新规范执行。
(建筑工程监理)小型堤防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工程监理)小型堤防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松桃县孟溪坪南河堤防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贵州亿源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松桃县孟溪坪南河堤防工程监理部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目录第一部分专业工程及工作监理1、适用范围 (1)2、编制依据 (1)3、专业工程特点 (1)4、专业工程开工条件检查 (6)5、现场监理工作内容、程序和控制要点 (8)6、检查和检验项目、标准和工作要求 (43)7、资料和质量评定工作要求 (55)8、采用的表式清单 (68)第二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监理1、适用范围 (85)2、编制依据 (85)3、施工安全特点 (85)4、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控制要点 (86)5、安全监理的方法和措施 (93)6、安全检查记录和报表格式 (134)第三部分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检验和验收1、适用范围 (140)2、编制依据 (140)3、检查、检验、验收的特点 (140)4、进场报验程序 (140)5、原材料、中间产品检验、设备交货验收的内容、技术指标、检验方法与要求 (141)6、检验资料样式表 (144)第一部分专业工程及工作监理1、适用范围2、编制依据3、专业工程特点4、专业工程开工条件检查5、现场监理工作内容、程序和控制要点6、检查和检验项目、标准和工作要求7、资料和质量评定工作要求8、采用的表式清单1、适用范围本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中小河治理项目松桃县孟溪坪南河堤防工程施工监理。
其中:包括堤防基础开挖工程、土堤工程、M7.5浆砌石堤工程、草皮护坡工程、泥结石路面工程、河道清淤工程、种植土回填等。
2、编制依据①已批复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设计图纸;②本工程的监理规划;③《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634-2012);④《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⑤参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16年版)。
堤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1. 国家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 50319-2013)。
3.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2013)。
4. 工程合同文件及施工图纸。
5. 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文件。
二、监理工作范围1. 施工现场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
2. 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3. 施工单位的资质、人员、设备、材料等管理。
4. 施工合同履行情况。
5.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的处理。
三、监理工作内容1. 施工准备阶段:a.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文件;b.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人员、设备、材料等;c.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d.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 施工阶段:a. 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b. 监督施工单位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文件;c. 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d. 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e.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进行审查;f.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3. 竣工验收阶段:a.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b.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c. 审查工程竣工结算。
四、监理工作方法1. 旁站监理: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2. 巡视监理: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技术复核: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文件进行复核,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4. 监理会议:定期召开监理会议,协调各方关系,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 信息沟通: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施工过程中的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
五、监理工作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务能力。
2.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 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4. 监理人员应积极、主动、公正地开展工作。
堤防工程监理细则
堤防工程监理细则一、概述二、监理范围及职责1.监理范围:-堤防工程的施工和监测全过程;-施工图设计和技术规范的审核;-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验收和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变更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核;-现场施工组织和卫生条件的检查;-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评定等。
2.监理职责:-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环保措施是否到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工序检查方案进行审核,并与实际工程进度相匹配;-负责已经验收的工程分项进行工程量核算和结算;-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质量检查,对工程施工图纸与实际施工过程进行核对;-对变更设计、设计文件和图纸等进行审核,确保其合理性和合规性。
三、监理组织与管理1.监理组织-建立堤防工程监理组织,设立监理机构负责管理和协调监理工作;-监理机构应有一定规模和专业监理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资料,并进行日常巡视;-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格和丰富的工程监理经验;-监理机构应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2.监理计划-制定堤防工程监理计划,明确各项监理任务和时间节点;-监理计划应根据实际工程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并及时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沟通。
3.监理报告-监理工程应编制监理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工程质量和安全状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和评述;-监理报告应及时提交给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并与相关部门共享。
四、质量监督1.施工图设计审核-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其与工程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一致;-对存在问题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其进行修改和完善。
2.施工质量检查-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混凝土浇筑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如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规范进行工程施工,应立即制止,并报告上级监理机构。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XX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2007年月日XX水利工程监理细则一、工程进度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以及现行有关建设管理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和本工程施工实际编制。
1.2本细则适用于监理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
1.3施工单位应依据施工承包合同文件规定的合同总工期目标和阶段期控制目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均衡施工、按章施工、文明施工、避免出现突击抢工、赶工局面。
1.4施工单位应切实做到以安全施工促工程进展,以工程质量促工程进度,以施工进度求经济效益,确保合同工期的按期实现。
2.施工单位应报送的施工文件2.1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工期,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施工现场自然条件及施工水平,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并于开工两周前将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站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工程项目概述;(2)施工总体布置图;(3)工程总进度计划表,横道进度表或关键路线图;(4)施工程序、方法和措施:计划完成的各项工程量;主要物资材料用量计划;施工现场各类人员和劳力安掉计划;预计下月完成投资计划。
(5)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6)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作业规程。
2.2出于各种原因,致使施工进度计划需要修改,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提出修改的理由及详细说明,书面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
2.3须报送批准的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均—式三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后递交。
监理站将报送文件送达一周内审阅并退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件不退回。
审签意见有“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2.4施工进度计划审签意见将被作为施工单位申请开工(仓)许可证的审批依据之一。
2.5如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站报送上述文件,因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2.6对于必须报批的进度计划报告,若施工单位在其限内末收到监理站退回的审签意见,可视为已经审阅。
堤防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堤防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签证的计量与支付1.工程签证的程序:包括签证发起、签证编制、签证审核与审批、签证计量等环节的具体流程。
2.签证工作的职责:明确签证编制单位与审批单位的职责,确保签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3.签证计量的监督:监理人员对签证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计量结果的真实有效性。
4.签证支付的程序:明确签证支付的程序与流程,包括签证支付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环节。
二、工程变更的计量与支付1.工程变更的程序:包括变更发起、变更编制、变更审核与审批、变更计量等环节的具体流程。
2.变更工作的职责:明确变更编制单位与审批单位的职责,确保变更工作的顺利进行。
3.变更计量的监督:监理人员对变更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计量结果的真实有效性。
4.变更支付的程序:明确变更支付的程序与流程,包括变更支付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环节。
三、工程量的计量与支付1.计量规则的制定:明确工程量计量的规则与方法,包括计量单位、计量原则等方面的规定。
2.计量工作的职责:明确计量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职责,确保工程量计量的准确性。
3.计量结果的监督:监理人员对工程量计量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计量结果的真实有效性。
4.支付程序的制定:明确支付申请的程序与要求,包括支付申请的提交、审批、支付等环节。
四、支付票据的管理与监督1.支付票据的种类:包括支付令、支付凭证等不同类型的支付票据。
2.支付票据的管理制度:明确支付票据的管理制度,包括支付票据的领用、保存、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3.支付票据的监督与核查:监理人员对支付票据进行监督与核查,确保支付票据的合法性与准确性。
4.支付票据的备案与归档:对支付票据进行备案与归档,方便后续工作的查阅与审核。
综上所述,堤防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主要包括工程签证的计量与支付、工程变更的计量与支付、工程量的计量与支付以及支付票据的管理与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制定细则,可以确保合同计量与支付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工程进展的顺利进行。
堤防交通安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年月批准:审核:编制:目录一、总则 (1)1.1 适用围 (1)1.2编制依据 (1)1.3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施工人员、进场设备核查 (1)二、施工准备监理 (2)2.1 程序文件 (2)2.2 现场原材料 (2)2.3模板、传力杆、拉杆制作质量检查 (3)三、施工阶段监理 (3)3.1程序及过程控制 (3)3.2监理人员现场检查及控制要点 (9)四、质量检查与验收 (10)交通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 适用围本细则适用于堤防交通工程。
1.2编制依据(1)国家和水利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2)监理人签发的施工图纸;(3)《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1992);(4)《水工混凝土施工规》(SL677-2014);(5)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6)《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滑模施工技术规程》JTJ/T037.1-2000(7)《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J059-1995;(8)《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J053-1994(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10)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JTGF30-2003)(11)《水利水电工程模板方案》(DL/T 5110-2000);(12)《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13)《水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DL/T 5330—2005)(14)其它相关规规程。
1.3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施工人员、进场设备核查监理人员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人员报验单和施工设备报验单,核定实际到位人员是否与报验单上人员吻合;核定实际施工机具和设备是否与施工设备报验单吻合,是否配备测量仪器等设备。
交通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单位应向监理人提交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表,并附施工措施计划。
措施计划中应包含下列容(但不限于):(1)申请开工部位,施工条件准备情况等概况;(2)施工(基层、面层)程序及分缝、分段(块)图;(3)施工进度计划;(4)设备及人员配备;(5)管理措施及质量保证措施;(6)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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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南林圩区整治工程(堤防新建及加固)监理细则嘉兴正信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南浔区南林圩区整治工程(堤防新建及加固)监理部二O一五年九月南浔区南林圩区整治工程(堤防新建及加固)监理细则审核:校核:编写:二0一五年九月1工程概况本工程范围为凤桥港河段(凤左K0+000.00~凤左K3+091.55)和九里桥港河段(九左K0+000.00~九左K2+133.70)。
堤防总长5099米,凤桥港河段堤防长3046米,九里桥港河段堤防长2053米。
2总则2.1编制依据(1)《南浔区南林圩区整治工程(堤防新建及加固)协议书》;(2)《南浔区南林圩区整治工程(堤防新建及加固)技术标》;(3)《南浔区南林圩区整治工程(堤防新建及加固)商务标》;(4)《南浔区南林圩区整治工程(堤防新建及加固)施工招标文件》;(5)《南浔区南林圩区整治工程(堤防新建及加固)施工图纸》;(6)《南浔区南林圩区整治工程(堤防新建及加固)监理规划》;(7)《南浔区南林圩区整治工程(堤防新建及加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2.2适用范围本监理细则适用于南浔区南林圩区整治工程(堤防新建及加固)的工作内容。
2.3监理人员及职责分工2.4适用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在本工程施工中可按下列标准和规程、规范进行施工(但不限于):(1)南浔区南林圩区整治工程(堤防新建及加固)施工图纸说明的技术标准,引用规程、规范;(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3)《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4)《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5)《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6)国家计委建监(1995)737号《工程建设监理规定》;(7)水利部(2003)288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8)《水利水电工程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写说明与示例》(9)《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实用手册》(10)《建筑土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1998年版)(11)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建标(2000)234号(12)《建筑地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13)《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D105-82)(1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2.5发包人为该项工程开工和正常进展应提供的心要条件2.5.1发包人负责办理永久工程范围内的征地,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
2.5.2发包人负责二个排泥场(含排泥场围堰、排泥管)临时占地的借用。
2.5.3发包人负责提供南浔区南林圩区整治工程(堤防新建及加固)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探报告。
2.5.3发包人负责提供南浔区南林圩区整治工程(堤防新建及加固)的控制点,并移交给施工、监理单位。
3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3.1单位工程开工审批程序和申请内容3.2砼浇筑开仓审批程序和内容4质量控制内容、措施、方法4.1质量控制标准与方法4.1.1工程质量标准:根据《南浔区南林圩区整治工程(堤防新建及加固)施工招标文件》本工程合同质量要求为合格,但监理部以控制本工程达优良工程为目标进行工程质量控制。
4.1.2工程质量检验内容: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工程施工过程控制的检验内容主要有河道断面检测、土方干密度检测、砼试压块、砂浆试压块、塘渣压实度、泥结石路面压实度检测等,具体施工单位自检数量与监理抽检数量,我部按相关规范要求汇同施工单位另行出一份详细的计划。
4.1.3旁站监理方案4.1.3.1旁站监理范围: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本工程质量方面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与工序有:土方回填、砼底板浇筑、主体结构砼浇筑、其他隐蔽工程等;安全方面旁站监理有模板(含支模架)拆除、国家和地方明文规定的其他高危险工序。
4.1.3.2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任: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或安全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4.1.3.3旁站监理程序:1、施工方根据本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督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到达之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方,通知内容包括旁站监督内容,该部位(或工序)的计划施工时间,施工员、专职质检员(或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的名单及上岗证编号;2、监理方在收到施工方书面通知后,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时到达旁站地点,根据监理规范要求实施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及施工方,进行处理;3、施工方及监理方如实填写旁站监理记录;4、将旁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入监理日记。
5、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4.1.3.4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或安全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1.3.5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安全)的,应当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4.1.3.6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
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企业应当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
4.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4.2.1土方开挖质量控制4.2.1.1土方开挖程序(1)承建单位应在施工放样28天以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
(2)承建单位应在施工放样前21天,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批准。
(3)单位工程开工前期28天,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方开挖工程施工计划编制,并报监理部批准。
(4)在任一开挖分项工程开工14天前,承建单位应进行开挖区地形的实测和开挖面的实地放样,并将成果报监理部审核,并报开工申请。
(5)监理部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24h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6)除非已经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否则应在开挖完成、报经检查合格、并完成相应部位地形测量和地质测绘后,方可进行下序作业与施工。
4.2.1.2土方开挖质量控制方法(1)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施工技术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
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措施计划或调整爆破设计,报送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2)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随施工作业进展做好施工测量工作。
(3)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承建单位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与校测。
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4)承建单位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管理。
施工过程中,坚持三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到位和三级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对出现的质量或安全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5)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某些部位如必须采用上、下层同时开挖方法作业,或按合同必须利用的开挖料,应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技术措施,并于事先报经监理部批准。
(6)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其他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时,承建单位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监理部,由监理部核转设计单位,供变更或修改设计参考。
(7)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应依照合同文件规定,做好安全监测和施工原始记录及其整理工作。
4.2.2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4.2.2.1混凝土施工程序(1)工程承建单位应在单位工程开工进行现场施工放样施测前14天,完成放样施测报告编制并报送监理部批准。
(2)在分部混凝土工程开工14天以前,承建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包括7天、14天、28天或可能更长龄期的试验成果资料,一式三份报监理部审批。
(3)在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的3天前,承建单位(或其试验室)应书面通知监理部,以便监理工程师能从材料取样开始,对试验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认证。
(4)混凝土工程开工14天前,承建单位必须根据合同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通知、技术要求)及施工规程规范结合施工水平向监理部报送混凝土工程施工措施计划。
(5)当承建单位采用特种模板(如滑模、拉模)、或特别的浇筑工序、或监理部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承建单位进一步递交模板(模具)及其安装、支撑详图或进一步的详细设计和说明资料。
(6)混凝土工程浇筑使用的原材料(包括钢筋、水泥、砂石骨料、止水材料、外加剂及掺和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或使用说明,并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或施工规范技术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止水材料还应提供样品。
所有这些资料和样品必须于施工作业开始7天前报送监理部检查认可。
(7)承建单位可实时向监理部提出开工申请,监理部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24h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8)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9)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样品、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全部合同责。
4.2.2.2混凝土过程施工质量控制(1)运至工地用于混凝土工程的水泥,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厂家的品质检验报告,承建单位的自检报告,承建单位试验室必须按浙水建[2003]28号文件《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实施办法》规定进行复检,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分析。
试验检查项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水泥标号、②凝结时间、③安定性。
必要时还应增加:稠度、细度、水化热。
袋装水泥贮运时间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超过6个月,使用前应重新检验。
(2)用于主体工程的钢筋应有出厂说明书或试验报告单。
使用前应作拉力、冷弯试验,需要焊接的钢筋应作焊接工艺试验。
钢号不明的钢筋,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不得用于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