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深度编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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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编制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编制要求

附件一、设计成果内容深度编制要求一、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文件内容要求1、规划说明书和设计图纸(1)修详规设计说明书(含技术经济指标表);(2)区位图--能清楚反映项目周边较大范围的道路、建筑、地形、地貌等现状情况,宜附现场照片;(3)规划地区现状分析图;(4 )规划总平面图(比例为1 :500,大地块项目还需1 :1000 总图)•总平面图应在批准的规划红线内设计布置,不能擅自改变红线外用地和道路现状。

图中应准确反映建筑层数、建筑正负零标高、场地标高、建筑间距(含与用地边界的半间距及与建筑间的全间距)建筑与道路坐标、与道路环境的关系,做好各类人行、车行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坡地建筑应完整表达竖向设计及反映设计堡坎的位置;•总平面图中地形图应清晰,与新设计的内容在线条深度上应明确区分,图纸比例准确;•总平面图上的建筑、道路及环境的各种设计线型应粗细有别、层次分明;•地块内须保留的建筑应注明,其规模应计入项目总规模;•总平面图须与平、立、剖面图相吻合;•符合修建性详细规划现状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指标数据应真实、准确,指标表应符合我局要求的格式);•设计单位资质应符合有关要求并盖章签字齐全;•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

(4 )竖向规划图--场地设计应与周边规划道路相衔接,并结合现状高差合理确定建筑正负零标高,避免深挖高切;(5)道路交通规划图--用地内的设计道路应与周边城市道路合理连接,车行道路开口的数量与位置应符合道路设计规范,车道变坡线不应超越道路红线;(6 )绿地系统规划图--有公共绿地的应在总图上标明其面积与位置,建(构)筑物不得侵占公共绿地,同时还应符合园林部门的有关规定;(7)综合管网规划图--用地内综合管网不得超越城市道路红线,污水处理装置(生化池)不得占用公共绿地其与建筑的间距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建(构)筑物不得占压各类管网保护范围,需改线的应在审查时提交有关部门的相应意见;(8 )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或建筑模型、相关主要建筑的典型平、立、剖面图。

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一、修建性详规内容包括:⑴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⑵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⑶道路交通规划设计;⑷绿地系统规划设计;⑸工程管线规划设计;⑹竖向规划设计;⑺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二、修建性详规文件和图纸主要包括:⑴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为规划设计说明书;⑵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地区规划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

图纸比例为1/500---1/2000。

三、修建性详规实施步骤:1、成立组织机构2、收集必要规划资料A、本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资料;B、现行规划相应规范、要求C、现有场地测量和水文地质痪料调查;D、人口资料及本区经济发展情况调查;E、供水、供电、排污等情况调查;F、居民消费水平调查;3、根据规范计算出本小区各项规划指标4、确定路网和排水排污体系5、确定需拆除及改造项目,并议定赔偿搬迁方案;6、确定活动中心与绿化位置7、绘制总平面和坚向设计;8、各基本原则经济指标分析;9、编制文本说明10、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评审;11、报规划主管部审批;四、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成果(一)规划说明书1、现状条件分析;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3、用地布局;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7、竖向规划;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应包括以下各项:1)总用地面积;2)总建筑面积;3)住宅建筑总面积,平均层数;4)容积率、建筑密度;5)住宅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6)绿地率。

9、工程量及投资估算(二)图纸1、规划地段位置图。

标明规划地段在城市的位置以及周围地区的关系;2、规划地段现状图。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编制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编制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编制要求一、基础资料收集和分析1.收集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包括土地资源利用现状、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自然生态环境状况等,并进行分析研究。

二、项目定位和总体布局设计2.根据研究分析结果,确定项目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包括项目定位准则、产业选择、空间布局等内容,并编制项目总体布局方案。

三、土地利用规划设计3.根据项目总体布局方案,制定土地利用目标和方案,包括土地利用结构、用地总体布局、分区分用、重点用地控制等内容。

四、交通道路布局规划设计4.根据项目的交通需求和交通规划要求,制定交通道路布局方案,包括道路网络设计、交通组织设计、道路标准等内容。

五、公共空间规划设计5.根据项目功能需求和社会公共服务需求,设计公共空间布局,包括公园绿地、休闲娱乐设施、文化教育设施等内容。

六、建筑物布局和规划设计6.根据项目的建筑需求和建筑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布局和规划设计,包括建筑物高度、布局密度、风格特点等内容。

七、生态环境保护设计7.根据项目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包括植被绿化、水体保护、生态景观规划等内容。

八、工程技术方案设计8.根据项目的工程要求和技术标准,制定工程技术方案,包括土地平整、给排水系统、供电通讯系统等内容。

九、景观设计9.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和用户需求,进行景观设计,包括景观元素选择、景观特色打造、景观美化等内容。

十、安全防护规划设计10.根据项目的安全防护要求,进行安全防护规划设计,包括消防设施、安全出口、防灾设施等内容。

十一、文物保护规划设计11.如项目区域内存在文物保护单位或重要遗址,制定文物保护规划设计方案,包括文物保护措施、修缮方案等内容。

综上所述,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编制要求包括基础资料收集和分析、项目定位和总体布局设计、土地利用规划设计、交通道路布局规划设计、公共空间规划设计、建筑物布局和规划设计、生态环境保护设计、工程技术方案设计、景观设计、安全防护规划设计、文物保护规划设计等内容,以确保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最新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

最新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

修筑性详细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修筑性详细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修筑性详细规划修筑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造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

一、修筑性详规内容包括:⑴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⑵作出建造、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⑶道路交通规划设计;⑷绿地系统规划设计;⑸工程管线规划设计;⑹竖向规划设计;⑺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二、修筑性详规文件和图纸主要包括:⑴修筑性详细规划文件为规划设计说明书;⑵修筑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地区规划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

图纸比例为 1/500---1/2000。

三、修筑性详规实施步骤:1、成立组织机构2、采集必要规划资料A、本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资料; B、现行规划相应规范、要求C 现有场地测量和水文地质痪料调查;D 人口资料及本区经济发展情况调查;E、供水、供电、排污等情况调查;F、居民消费水平调查;3、根据规范计算出本小区各项规划指标4、确定路网和排水排污体系5、确定需拆除及改造项目,并议定赔偿搬迁方案;6、确定活动中心与绿化位置7、绘制总平面和坚向设计;8、各基本原则经济指标分析;9、编制文本说明10、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评审;11、报规划主管部审批;四、修筑性详细规划的成果(一)规划说明书1、现状条件分析;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3、用地布局;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7、竖向规划;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普通应包括以下各项:1) 总用地面积;2) 总建造面积;3) 住宅建造总面积,平均层数;4) 容积率、建造密度;5) 住宅建造容积率、建造密度;6) 绿地率。

9、工程量及投资估算(二)图纸1、规划地段位置图。

标明规划地段在城市的位置以及周围地区的关系;2、规划地段现状图。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及深度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及深度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规定修建性详细规划:以都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根据,制定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旳设计和施工旳规划设计。

一、修建性详规内容包括:⑴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⑵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旳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⑶道路交通规划设计;⑷绿地系统规划设计;⑸工程管线规划设计;⑹竖向规划设计;⑺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二、修建性详规文献和图纸重要包括:⑴修建性详细规划文献为规划设计阐明书;⑵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地区规划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应规划设计意图旳透视图。

图纸比例为1/500---1/。

三、修建性详规实行环节:1、成立组织机构2、搜集必要规划资料A、当地区都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资料;B、现行规划对应规范、规定C、既有场地测量和水文地质痪料调查;D、人口资料及本区经济发展状况调查;E、供水、供电、排污等状况调查;F、居民消费水平调查;3、根据规范计算出本小区各项规划指标4、确定路网和排水排污体系5、确定需拆除及改造项目,并议定赔偿搬迁方案;6、确定活动中心与绿化位置7、绘制总平面和坚向设计;8、各基本原则经济指标分析;9、编制文本阐明10、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评审;11、报规划主管部审批;四、修建性详细规划旳成果(一)规划阐明书1、现实状况条件分析;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3、用地布局;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规定;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7、竖向规划;8、重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应包括如下各项:1)总用地面积;2)总建筑面积;3)住宅建筑总面积,平均层数;4)容积率、建筑密度;5)住宅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6)绿地率。

9、工程量及投资估算(二)图纸1、规划地段位置图。

标明规划地段在都市旳位置以及周围地区旳关系;2、规划地段现实状况图。

图纸比例为1/500~1/,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和建筑旳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3、规划总平面图。

规划设计方案深度及规划编制成果的要求

规划设计方案深度及规划编制成果的要求

对报送规划设计方案深度及规划编制成果的要求为确保报送我局的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水平和质量,依据《城市规划编制方法》、《城市规划编制方法实施细则》、《江苏省城市限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盐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等有关规定,规划设计方案均应符合国家有关制图标准规范,符合规划选址看法书、规划设计条件提出的要求,并满足以下相关要求:一、限制性详细规划㈠内容1 、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运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2 、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限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3 、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调等要求;4 、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限制点坐标和标高;5 、依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6 、制定相应的土地运用和建筑管理规定;7 、规划文件和图纸。

㈡规划文本1 、总则。

制定规划的依据和原则,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

2 、土地运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⑴各种运用性质用地的适建要求;⑵建筑间距的规定;⑶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规定;⑷相邻地段的建筑规定;⑸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的配置和管理要求;⑹有关名词说明;⑺其他有关通用的规定。

3 、地块划分及各地块的运用性质、规划限制原则、规划设计要点。

4 、各地块限制指标一览表。

限制指标分为规定性和指导性两类。

规定性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⑴用地性质;⑵建筑密度(建筑基底总面积/建筑用地面积);⑶建筑限制高度;⑷容积率(建筑总面积/建筑用地面积);⑸绿地率(绿地总面积/建筑用地面积);⑹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⑺需配置的公共设施。

指导性指标一般为以下各项:⑴人口容量(人/公顷);⑵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要求;⑶建筑色调要求;⑷其他环境要求。

㈢规划图纸是对规划地区整体规划说明、分析和规划限制的图纸,比例一般为1:2000,且附有精确的现状地形图。

关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编制要求

关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编制要求

附件一、设计成果内容深度编制要求一、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文件内容要求1、规划说明书和设计图纸(1)修详规设计说明书(含技术经济指标表);(2)区位图--能清楚反映项目周边较大范围的道路、建筑、地形、地貌等现状情况,宜附现场照片;(3)规划地区现状分析图;(4)规划总平面图(比例为1:500,大地块项目还需1:1000总图)●总平面图应在批准的规划红线内设计布置,不能擅自改变红线外用地和道路现状。

图中应准确反映建筑层数、建筑正负零标高、场地标高、建筑间距(含与用地边界的半间距及与建筑间的全间距)、建筑与道路坐标、与道路环境的关系,做好各类人行、车行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坡地建筑应完整表达竖向设计及反映设计堡坎的位置;●总平面图中地形图应清晰,与新设计的内容在线条深度上应明确区分,图纸比例准确;●总平面图上的建筑、道路及环境的各种设计线型应粗细有别、层次分明;●地块内须保留的建筑应注明,其规模应计入项目总规模;●总平面图须与平、立、剖面图相吻合;●符合修建性详细规划现状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指标数据应真实、准确,指标表应符合我局要求的格式);●设计单位资质应符合有关要求并盖章签字齐全;●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

(4)竖向规划图--场地设计应与周边规划道路相衔接,并结合现状高差合理确定建筑正负零标高,避免深挖高切;(5)道路交通规划图--用地内的设计道路应与周边城市道路合理连接,车行道路开口的数量与位置应符合道路设计规范,车道变坡线不应超越道路红线;(6)绿地系统规划图--有公共绿地的应在总图上标明其面积与位置,建(构)筑物不得侵占公共绿地,同时还应符合园林部门的有关规定;(7)综合管网规划图--用地内综合管网不得超越城市道路红线,污水处理装置(生化池)不得占用公共绿地,其与建筑的间距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建(构)筑物不得占压各类管网保护范围,需改线的应在审查时提交有关部门的相应意见;(8)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或建筑模型、相关主要建筑的典型平、立、剖面图。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深度编制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深度编制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深度编制规定一、编制原则1.法规合规原则: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确保设计文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需求导向原则: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根据项目需求进行,满足建设单位的使用要求和功能要求,实现项目的经济、实用和安全。

3.规范规程原则: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遵循国家和行业相关的规范和规程,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编制要求1.编制内容: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包括建筑结构、建筑设备、给排水及电气工程等方面的详细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的全面性和可行性。

2.编制深度:设计文件的编制应达到设计交底深度,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多个深度,根据项目阶段的不同,逐步完善和深化设计。

3.编制方法:设计文件的编制可以采用手工编制和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设计过程的准确性和效率性。

4.编制标准: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文件编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规范》等,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准确性。

三、编制阶段1.方案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是建筑工程设计的首个阶段,包括项目分析、规划布局、功能定位和选址论证等工作,设计文件应包括项目设计说明书、方案设计图纸等内容。

2.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是在方案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和完善的阶段,设计文件应包括初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工艺及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

3.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是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详细设计和图纸编制的阶段,设计文件应包括结构施工图、设备布置图、给排水布置图、电气布置图等内容。

四、编制程序1.设计任务书:建设单位根据项目需求,起草设计任务书,明确设计任务和要求。

2.设计概念方案:设计单位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概念方案的编制,并进行专业技术交底。

3.设计评审:设计方案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评审会议,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4.深化设计:根据评审意见,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深化设计,形成初步设计文件。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编制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编制要求

附件一、设计成果内容深度编制要求一、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文件内容要求1、规划说明书和设计图纸(1)修详规设计说明书(含技术经济指标表);(2)区位图--能清楚反映项目周边较大范围的道路、建筑、地形、地貌等现状情况,宜附现场照片;(3)规划地区现状分析图;(4)规划总平面图(比例为1:500,大地块项目还需1:1000总图)●总平面图应在批准的规划红线内设计布置,不能擅自改变红线外用地和道路现状。

图中应准确反映建筑层数、建筑正负零标高、场地标高、建筑间距(含与用地边界的半间距及与建筑间的全间距)、建筑与道路坐标、与道路环境的关系,做好各类人行、车行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坡地建筑应完整表达竖向设计及反映设计堡坎的位置;●总平面图中地形图应清晰,与新设计的内容在线条深度上应明确区分,图纸比例准确;●总平面图上的建筑、道路及环境的各种设计线型应粗细有别、层次分明;●地块内须保留的建筑应注明,其规模应计入项目总规模;●总平面图须与平、立、剖面图相吻合;●符合修建性详细规划现状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指标数据应真实、准确,指标表应符合我局要求的格式);●设计单位资质应符合有关要求并盖章签字齐全;●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

(4)竖向规划图--场地设计应与周边规划道路相衔接,并结合现状高差合理确定建筑正负零标高,避免深挖高切;(5)道路交通规划图--用地内的设计道路应与周边城市道路合理连接,车行道路开口的数量与位置应符合道路设计规范,车道变坡线不应超越道路红线;(6)绿地系统规划图--有公共绿地的应在总图上标明其面积与位置,建(构)筑物不得侵占公共绿地,同时还应符合园林部门的有关规定;(7)综合管网规划图--用地内综合管网不得超越城市道路红线,污水处理装置(生化池)不得占用公共绿地,其与建筑的间距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建(构)筑物不得占压各类管网保护范围,需改线的应在审查时提交有关部门的相应意见;(8)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或建筑模型、相关主要建筑的典型平、立、剖面图。

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

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

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深度规定1 总则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对于一般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注:工业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工程性质执行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0.3 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4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1 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注:对于投标,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0.5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6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7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1.0.8 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

本规定某一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其他专业承担设计,但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规定

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规定

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规定⏹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的编制:1、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特殊情况可由我局直接组织编制。

2、建设项目用地在3公顷(含3公顷)以上的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3公顷以下的编制总平面规划。

3、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大型项目的规划方案应组织三家以上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方案竞选;编制总平面规划应进行方案比较。

4、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其成果的内容、深度、图示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深度:1、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及图纸包括:规划说明书、现状图、总平面规划图、道路系统规划图、绿地系统规划图、用地竖向规划图、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等文件图纸。

2、总平面规划图中应明确下列有关内容:(1)城市道路坐标、高程、红线宽度及分幅、转弯半径等;(2)建设用地边界各拐点坐标,用地范围及相邻周边地貌地物;(3)用地范围内主要道路控制点坐标、道路宽度及出入口的位置;(4)建筑物功能、编号、坐标及室内高程,各建筑物基底面积、层数及高度(列表);(5)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离界或离线)距离;(6)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功能,设置的具体位置,用地界线等;(7)绿地界线,绿地布局;(8)室外场地各控制点坐标、设计高程;(9)道路控制红线等各类控制线的具体位置;(10)各类用地平衡表和技术经济指标统计表(含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地上泊车数量、地下泊车数量、人口规模、总户数、居住建筑面积、居住人口毛密度、居住人口净密度等)。

3、道路系统规划图:应确定道路等级,道路宽度、控制点坐标、高程、转弯半径,主要道路断面形式,出入口定位坐标、宽度,地上、地下泊车范围和泊车布局、泊车量等。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编制要求内容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编制要求内容

附件一、设计成果容深度编制要求一、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文件容要求1、规划说明书和设计图纸(1)修详规设计说明书(含技术经济指标表);(2)区位图--能清楚反映项目周边较大围的道路、建筑、地形、地貌等现状情况,宜附现场照片;(3)规划地区现状分析图;(4)规划总平面图(比例为1:500,块项目还需1:1000总图)●总平面图应在批准的规划红线设计布置,不能擅自改变红线外用地和道路现状。

图中应准确反映建筑层数、建筑正负零标高、场地标高、建筑间距(含与用地边界的半间距及与建筑间的全间距)、建筑与道路坐标、与道路环境的关系,做好各类人行、车行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坡地建筑应完整表达竖向设计及反映设计堡坎的位置;●总平面图中地形图应清晰,与新设计的容在线条深度上应明确区分,图纸比例准确;●总平面图上的建筑、道路及环境的各种设计线型应粗细有别、层次分明;●地块须保留的建筑应注明,其规模应计入项目总规模;●总平面图须与平、立、剖面图相吻合;●符合修建性详细规划现状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指标数据应真实、准确,指标表应符合我局要求的格式);●设计单位资质应符合有关要求并盖章签字齐全;●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容一致。

(4)竖向规划图--场地设计应与周边规划道路相衔接,并结合现状高差合理确定建筑正负零标高,避免深挖高切;(5)道路交通规划图--用地的设计道路应与周边城市道路合理连接,车行道路开口的数量与位置应符合道路设计规,车道变坡线不应超越道路红线;(6)绿地系统规划图--有公共绿地的应在总图上标明其面积与位置,建(构)筑物不得侵占公共绿地,同时还应符合园林部门的有关规定;(7)综合管网规划图--用地综合管网不得超越城市道路红线,污水处理装置(生化池)不得占用公共绿地,其与建筑的间距应满足有关规要求,建(构)筑物不得占压各类管网保护围,需改线的应在审查时提交有关部门的相应意见;(8)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或建筑模型、相关主要建筑的典型平、立、剖面图。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深度编制规范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深度编制规范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深度规定(试行)保定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行为,提高规划设计水平与质量,明确编制内容与深度要求,保证规划设计的全面性与可操作性,按照综合协调、统一规划、促进规划上水平、建筑出精品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我市中心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均需按本规定执行。

1.3 规划编制必须严格遵守规划条件和相关规范、规定。

第二章规划设计内容要求2.1 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在方案阶段应提供以下资料:规划说明书、区位图、现状分析图、规划总平面图、日照分析报告、鸟瞰图及沿主要道路景观效果图、景观绿化设计图、规划方案分析图、基础设施配置分析图、大样图、太阳能综合利用规划图、建筑方案图。

2.2 规划说明书内容及深度要求2.2.1、规划原则及依据,应包括国家相关规范及项目规划条件等内容。

2.2.2、现状情况及分析,应包括现状存在的问题、周边配套设施情况分析等内容。

2.2.3、规划总体构思及用地布局,应包括:⑴用地布局、空间形态和景观特色等内容。

⑵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内容,主要进行现状交通分析、规划交通分析、交通影响评价。

⑶景观绿化系统规划内容,主要对项目周边景观绿化进行分析,以及结合方案设计阐述相应的植物配植情况。

⑷服务、配套设施配置的依据、标准、数(容)量,主要包括公共绿地、中学、小学、幼儿园、肉菜市场、垃圾站、公厕、居委会、派出所、物业管理用房、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场地、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场(库)、集中供热、供配电站、燃气调压站、水泵房等内容。

2.2.4 新技术应用,应对规划中太阳能综合利用、中水回用、雨水利用、建筑节能等措施的应用情况予以阐述。

2.2.5 竖向及工程管网规划意向:应对各种工程管线的接口位置、方向、容量计算等内容予以阐述。

2.2.6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附表1、2、3要求。

关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编制深度规定

关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编制深度规定

关于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编制深度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1.1 为进一步提高规划设计质量,规范我市规划设计市场,依据建设部建规[1995]33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分为资料收集、方案设计和成果编制三个阶段。

1.3 我市中心市区所有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均需按本要求执行。

第二章基础资料的收集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需收集以下基础资料2.1 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本规划地段的规划要求。

相邻地段已批准的规划资料。

2.2土地利用现状:包括用地性质(应分至小类)、用地界限、用地单位、土地性质(国有、集体)等。

2.3 地块内人口分布现状资料。

2.4 建筑物现状: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修建年限。

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建筑物的,应了解其保护级别、保护范围及保护区及建筑控制地带要求等。

2.5 公共设施公布、规模(包括周边地区)。

2.6 工程设施及管网现状。

2.7 所在地区文化传统、建筑特色。

2.8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

2.9 各类建筑工程的基本造价等。

2.10 有定向开发单位的,其开发意向及开发单位情况等。

2.11 其它有关资料。

第三章规划方案设计3.1 修建性详细规划在规划方案阶段由规划方案说明书、区位图、现状分析图、规划总平面方案图(不少于2个方案)、鸟瞰图、模型、规划方案分析图、大样图等组成。

3.2 规划方案说明书。

1、规划原则及依据(包括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2、现状情况及分析(包括现状存在的问题)。

3、规划总体构思及用地布局(每个方案应分别说明)。

⑴用地布局、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含组团划分、特色)。

⑵道路交通及绿化系统规划(含出入口、小品、绿地等)。

⑶服务、配套设施配置的依据、标准、数(容)量(包括:公共绿地、中小学、集中供热、汽车、自行车停车场、托幼、供配电、邮电、煤气、液化气场站、居委会、派出所、物业管理中心等)。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一、总则1.设计单位应根据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并在编制过程中严格执行。

2.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充分考虑工程技术、经济可行性和环境要求等方面的因素,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编制内容1.工程概况:应包括工程名称、地理位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规模等基本情况的介绍,以便更好地了解工程的背景和基本要求。

2.设计依据:应列举并详细说明所使用的国家法规、行业标准、相关规范等,并进行解释和说明,确保设计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3.设计任务:应准确明确工程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包括设计目标、功能要求、技术要求等,为后续设计提供明确的指导。

4.工程造价预算:应根据设计方案进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和造价预算,包括各项工程量、工程费用等,确保工程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5.设计方案:应根据设计任务要求,详细制定设计方案,包括建筑布局、结构形式、材料选择等,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6.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工序、人力资源、施工技术等,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7.设计图纸:应根据设计方案进行详细的图纸编制,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以便实现设计方案的具体实施。

8.技术措施:应根据工程的具体要求,制定详细的技术措施,包括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安全要求等,以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9.施工图纸:应根据设计图纸编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包括钢筋图、构造图、电气布置图等,以便施工过程的具体实施。

10.设计说明书:应编制详细的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思路、设计理念、设计计算等,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实施设计方案。

三、编制要求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确保文件的规范、准确和完整。

2.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充分考虑工程实际情况,确保文件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尽量使用简明、清晰的语言,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术语和专业词汇。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编制要求内容

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编制要求内容

附件一、设计成果容深度编制要求一、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文件容要求1、规划说明书和设计图纸(1)修详规设计说明书(含技术经济指标表);(2)区位图--能清楚反映项目周边较大围的道路、建筑、地形、地貌等现状情况,宜附现场照片;(3)规划地区现状分析图;(4)规划总平面图(比例为1:500,块项目还需1:1000总图)●总平面图应在批准的规划红线设计布置,不能擅自改变红线外用地和道路现状。

图中应准确反映建筑层数、建筑正负零标高、场地标高、建筑间距(含与用地边界的半间距及与建筑间的全间距)、建筑与道路坐标、与道路环境的关系,做好各类人行、车行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坡地建筑应完整表达竖向设计及反映设计堡坎的位置;●总平面图中地形图应清晰,与新设计的容在线条深度上应明确区分,图纸比例准确;●总平面图上的建筑、道路及环境的各种设计线型应粗细有别、层次分明;●地块须保留的建筑应注明,其规模应计入项目总规模;●总平面图须与平、立、剖面图相吻合;●符合修建性详细规划现状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指标数据应真实、准确,指标表应符合我局要求的格式);●设计单位资质应符合有关要求并盖章签字齐全;●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容一致。

(4)竖向规划图--场地设计应与周边规划道路相衔接,并结合现状高差合理确定建筑正负零标高,避免深挖高切;(5)道路交通规划图--用地的设计道路应与周边城市道路合理连接,车行道路开口的数量与位置应符合道路设计规,车道变坡线不应超越道路红线;(6)绿地系统规划图--有公共绿地的应在总图上标明其面积与位置,建(构)筑物不得侵占公共绿地,同时还应符合园林部门的有关规定;(7)综合管网规划图--用地综合管网不得超越城市道路红线,污水处理装置(生化池)不得占用公共绿地,其与建筑的间距应满足有关规要求,建(构)筑物不得占压各类管网保护围,需改线的应在审查时提交有关部门的相应意见;(8)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或建筑模型、相关主要建筑的典型平、立、剖面图。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深度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深度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深度第一篇: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深度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深度1、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及图纸包括:规划说明书、现状图、总平面规划图、道路系统规划图、绿地系统规划图、用地竖向规划图、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等文件图纸。

2、总平面规划图中应明确下列有关内容:(1)城市道路坐标、高程、红线宽度及分幅、转弯半径等;(2)建设用地边界各拐点坐标,用地范围及相邻周边地貌地物;(3)用地范围内主要道路控制点坐标、道路宽度及出入口的位置;(4)建筑物功能、编号、坐标及室内高程,各建筑物基底面积、层数及高度(列表);(5)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离界或离线)距离;(6)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功能,设置的具体位置,用地界线等;(7)绿地界线,绿地布局;(8)室外场地各控制点坐标、设计高程;(9)道路控制红线等各类控制线的具体位置;(10)各类用地平衡表和技术经济指标统计表(含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地上泊车数量、地下泊车数量、人口规模、总户数、居住建筑面积、居住人口毛密度、居住人口净密度等)。

3、道路系统规划图:应确定道路等级,道路宽度、控制点坐标、高程、转弯半径,主要道路断面形式,出入口定位坐标、宽度,地上、地下泊车范围和泊车布局、泊车量等。

4、绿地系统规划图:应确定绿地功能、范围、用地面积,选择树种,进行绿地景观和设施设计等。

5、用地竖向规划图:应确定地形地貌的利用,进行土方平衡,确定各控制点的坐标、高程和地面排水方向、坡度、高程等6、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规划图:包括给水、排水、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燃气各专业管线和管网综合规划等。

规划内容包括负荷预测、外部管线现状、地坪标高、排水管道标高、各类管线走向、管线位置、主要管线管径,并需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初步意见。

7、主要建筑平、立、剖面图。

8、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比例为1:500或1:1000第六条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报批:凡报批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须提供如下图纸、资料:1、书面申请报告(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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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深度规定(试行)保定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行为,提高规划设计水平与质量,明确编制内容与深度要求,保证规划设计的全面性与可操作性,按照综合协调、统一规划、促进规划上水平、建筑出精品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我市中心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均需按本规定执行。

1.3 规划编制必须严格遵守规划条件和相关规范、规定。

第二章规划设计内容要求2.1 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在方案阶段应提供以下资料:规划说明书、区位图、现状分析图、规划总平面图、日照分析报告、鸟瞰图及沿主要道路景观效果图、景观绿化设计图、规划方案分析图、基础设施配置分析图、大样图、太阳能综合利用规划图、建筑方案图。

2.2 规划说明书内容及深度要求2.2.1、规划原则及依据,应包括国家相关规范及项目规划条件等内容。

2.2.2、现状情况及分析,应包括现状存在的问题、周边配套设施情况分析等内容。

2.2.3、规划总体构思及用地布局,应包括:⑴用地布局、空间形态和景观特色等内容。

⑵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内容,主要进行现状交通分析、规划交通分析、交通影响评价。

⑶景观绿化系统规划内容,主要对项目周边景观绿化进行分析,以及结合方案设计阐述相应的植物配植情况。

⑷服务、配套设施配置的依据、标准、数(容)量,主要包括公共绿地、中学、小学、幼儿园、肉菜市场、垃圾站、公厕、居委会、派出所、物业管理用房、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场地、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场(库)、集中供热、供配电站、燃气调压站、水泵房 1等内容。

2.2.4 新技术应用,应对规划中太阳能综合利用、中水回用、雨水利用、建筑节能等措施的应用情况予以阐述。

2.2.5 竖向及工程管网规划意向:应对各种工程管线的接口位置、方向、容量计算等内容予以阐述。

2.2.6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附表1、2、3要求。

2.2.7 其它需说明的问题,应对涉及项目的用地性质、邻里关系、文物分布、周边规划等情况予以阐述。

2.3区位图深度要求区位图应标明规划地块在城市中的位置及关系。

2.4 现状分析图深度要求(可分成数张,也可合并)2.4.1图纸比例:1/500-1/2000。

2.4.2标明自然地形、地貌、绿地、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性质的用地范围、用地权属单位界限及建筑的性质、层数、质量等。

2.4.3分析规划地块土地利用价值和其与周边地段用地的关系以及现状配套设施情况。

2.5 规划总平面图深度要求2.5.1图纸比例:1/500-1/2000(彩图)。

2.5.2规划方案总平面图:标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及建筑物(含地下建筑)、构筑物、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停车泊位)、河、湖、水面的位置、范围及有关尺寸、数据,标示风玫瑰或指北针,规划建筑应统一编号并标明建筑层数、使用性质,标明建筑长度、宽度、建筑间距、退让各类控制线、退让地界(均指最近处)尺寸。

建筑轮廓应为单体建筑各层平面(含出屋面楼、电梯间、水箱间等)最外轮廓线(含外保温层)的精确叠加。

图例应齐全(保留建筑要有图例)。

居住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须列出规划用地平衡表(见附表1)、经济技术指标表(见附表2)、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见附表3)等,其他类型建设项目参见此要求。

如规划范围内有不同用地性质、不同土地权属的宗地应分别列出指标表。

2.6 日照分析报告深度要求2.6.1日照分析情况⑴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⑵规划建筑的基本情况,包括建筑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底层窗底标高等内容(注:高度指室外标准地坪到建筑主体檐口、出屋面楼梯间水箱间、屋脊等的距离),分析图中轮廓线、高度等应与规划总平面图、建筑方案图一致,应考虑女儿墙、楼电梯间、水箱间、 2较大尺寸的面状、块状造型构件对日照的影响。

⑶用地界线外参与日照分析的遮挡建筑的基本情况,包括建筑编号、层数、高度等内容。

⑷规划建筑有效日照时间内阴影覆盖范围内确定的被遮挡建筑的基本情况,包括建筑编号、使用性质、窗底标高、层高、层数、高度等内容。

⑸以上资料的来源。

2.6.2日照分析标准⑴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软件。

⑵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2.6.3日照分析结论结论应按照不同情况,分别说明。

⑴规划建筑后,被遮挡建筑仍满足相应日照标准的,应予以说明。

⑵规划建筑后,被遮挡建筑有新增、加剧日照影响的,按照建筑编号及具体位置,应列出被遮挡建筑的日照变化情况,并汇总说明。

2.6.4附件⑴平面分析图:包括计算分析范围、现状日照情况、规划日照情况与日照分析结论中对应的建筑编号。

⑵2.6.3⑵中对应的建筑立面分析图:包括现状规范规定小时数的日照等时线、规划后规范规定小时数的日照等时线、规划前后有加剧影响的日照等时线、新增日照影响的窗户、加剧日照影响的窗户、与日照分析结论中对应的建筑编号及具体位置等。

⑶2.6.3⑵中对应的住户或单位的意见:包括协议书,产权证明和产权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中的房间号应与2.6.3⑵及产权证明一致,应明确产权人知情并认可影响。

2.7 鸟瞰图及沿主要道路景观效果图(含夜景)深度要求2.7.1图纸比例:适宜(彩图)。

2.7.2鸟瞰图及沿主要道路沿街景观效果图,应反映总体设计效果、重要道路沿街效果、环境及建筑单体设计方案。

鸟瞰图、单体效果图、建筑方案图应与太阳能利用相关内容一致。

2.8 景观绿化图深度要求2.8.1图纸比例:1 /500~1/2000(彩图)。

2.8.2景观绿化规划图:景观绿化设计应与周边环境协调,图纸中应标明景观建筑、小品、树木种植、植被、铺地的具体位置和范围,以及植物配植的基本方案,并列图例,提供重要景观节点透视效果图。

2.9 规划方案分析图深度要求32.9.1图纸比例:适宜。

2.9.2应反映用地布局、交通组织、景观体系、绿化系统、公共设施配置、空间形态等内容,并进行分析说明。

2.10 基础设施配置分析图深度要求2.10.1图纸比例:1/500或1/1000。

2.10.2综合管网横断面图:重点反映给水、排水、供电、供热、燃气等管线的分布、接入、排出方向、设施位置等。

2.11 大样图深度要求:包括典型或特殊的住宅单元造型、小品、雕塑、出入口等设计意向图,空调外机搁板构造大样图等。

2.12 太阳能综合利用规划图深度要求:应包括太阳能综合利用设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图及室内外照明平面布局图。

2.13建筑方案图深度要求2.13.1平、立、剖面图中建筑尺寸绘制应与规划总平面图、日照分析图中建筑尺寸保持一致。

2.13.2平面图应绘制完整,包括地下室、首层、标准层、顶层、屋顶平面等,标注尺寸须包含外保温层。

未设中央空调的公建、居住建筑平面应详细绘出空调外机搁板,要求位置、尺寸合理,利于通风、安装与维护,应作为建筑细部结合立面统一隐藏设计。

2.13.3立面图应标注室内外高差、层高、总高等主要尺寸。

影响日照的构件,如:檐口、女儿墙、屋顶水箱间、电梯间等建筑构件的出挑、高度等尺寸应详细标注,标注材质、色彩。

注意消防连廊、空调外机搁板、太阳能设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要求美观精致有序。

2.13.4剖面图应标注地坪标高、层高、总高等主要尺寸,影响日照的构件,如:檐口、女儿墙、屋顶水箱间、电梯间、较大尺寸的面状、块状造型构件等建筑构建的出挑、高度等尺寸应详细标注。

2.13.5建筑面积指标统计表。

建筑面积统计应明确每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及地上、地下面积,建筑面积应包括电梯间、水箱间、外墙保温层等面积,户型面积统计包括户型面积、户数及所占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应单独列表。

(见附表4)2.14 报审资料要求2.14.1项目名称要求。

项目名称应统一为“×××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2.14.2图册装订格式。

图册应装订成A3格式(图纸可折叠),每次申报资料2套,电子光盘1套,文件格式应为doc、dwg、jpg文件。

42.14.3资料数据精度要求⑴规划图中尺寸标注的单位均采用“米”,间距尺寸标注和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率、高程、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等指标数据均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定位坐标精确至小数点后三位。

⑵建筑方案图中所有尺寸标注的单位均采用“毫米”,数据精确至个位。

2.14.4承担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的单位,应符合国家规划编制资质的有关规定;其中规划报审资料须加盖规划编制资质专用章,单体建筑方案报审资料须加盖建筑设计资质和相关注册资格专用章。

2.14.5方案审查阶段每次报审资料应包含:设计方案2套,A3规格(图纸可折叠);方案电子光盘1套(doc、dwg、jpg等格式)。

2.14.6专家评议会阶段报审资料应包含:符合规划深度要求的汇报演示文件1套,规划方案10套,A3规格(图纸可折叠),方案电子光盘1张(doc、dwg、jpg等格式)。

第三章规划委员会审议规划方案内容及装订顺序要求3.1 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由规划简要说明、区位图、现状分析图、规划总平面图、鸟瞰图、景观绿化设计图、太阳能综合利用规划图、大样图等组成。

3.2规划简要说明部分3.2.1专家评议会意见及其落实情况说明。

3.2.2现状条件分析、区位分析。

3.2.3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

3.2.4用地布局、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2.5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

3.2.6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

3.2.7主要工程规划简介。

3.2.8太阳能综合利用、建筑节能化规划措施。

3.2.9中水利用。

3.2.10重点区域交通影响评价。

3.3 规划图纸部分3.3.1鸟瞰图。

3.3.2总平面图(含技术指标表、套色)。

3.3.3沿街效果图及住宅单体效果图。

53.3.4规划地块区位图与现状分析图。

3.3.5规划总平面图(比例1/1000,dwg格式)。

3.3.6道路交通、竖向规划图。

3.3.7景观规划、小品及植物配植图。

3.3.8工程管网综合规划图。

3.3.9地下工程平、剖面图。

3.3.10公共设施规划图。

3.3.11主要公共设施平面图。

3.3.12居住建筑应提供户型编号图、户型面积统计表、单元平面图(多合一)。

3.3.13其它建筑应提供功能布局形式层面平面图。

3.4 规委会资料要求需提供符合规划深度要求的汇报演示文件2套(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规划方案45套,A3规格(图纸可折叠),方案电子光盘2张(dwg等格式)。

第四章审定规划成果内容要求4.1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说明书、区位图、现状分析图、规划总平面图、日照分析报告、道、景观绿化图、鸟瞰图路交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工程管网综合规划图、雨水利用规划图及沿主要道路沿街景观效果图(含夜景)、建筑方案图、太阳能综合利用规划图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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