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突发重大事件、医疗纠纷,秩序引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

预案

根据医患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情况,实行三级处理制度,分级实施控制措施,动态管理,以达到最有效的预防、处置效果。(一)三级预警处理:医患纠纷群体性事件初起,参与人员在10人以下,状况平稳,矛盾尚未激化时。主要由医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医务科、保卫科及当事科室人员和东城派出所民警、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人员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处置工作。要正确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努力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要采取因人施策的办法宣传法律政策,讲明道理,教育疏导,积极采取调解措施,以达到平息事态的目的. (二)二级预警处理:经耐心解释、教育疏导无效,矛盾进一步激化,患方大吵大闹,参与人员在10人以上、20人以内,但未发生严重影响扰乱医院日常工作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事件。医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科室人员参与调解,视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市卫生局报告,由市卫生局向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汇报,根据组长指示,通知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到场参与协调处置。

(三)一级预警处理:参与人员在20人以上并有过激行为,损坏公物,威胁到相关人员的人身、生命安全的,或患方组织人员多次到医院闹事,经劝解无效,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

社会公共秩序的,市卫生局应及时向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汇报,根据组长指示,通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到场处置,同时通知当事人所在地的领导到场参与处置,并及时将情况向市处置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汇报。各有关部门应在市处置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根据各自分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工作,对当事人进行劝导教育,讲明法律法规,劝其自行解散,防止事态恶化,并引导事人到第三方的调解;对事件中起组织、策划作用或严重扰乱医院诊疗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影响医院秩序事件应急处理预案1.如发生病人或家属在医院内与医务人员吵闹且有滋事倾向的,现场目击员工应予以劝阻,如劝阻无效,立即报告院办人员,告知事发原因、地点。当事人尽可能回避,不要和对方发生正面冲突。

2. 院办人员立即前往事发地点,发现殴打医务人员、投掷物品时,应及时、坚决地制止。

3.当事态严重、无法控制时,院办人员即刻与派出所或110中心联系,告知事发地点。同时向应急管委会报告。

4.现场医务人员或医务科人员一起将涉事方劝至医患沟通办公室,千方百计平息事态。

5.事发后,院办人员主动、及时向院领导汇报事发原因、事态进展及处理的结果。

医疗外突发重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1.发生任何紧急事件,所在部门、第一发现者应在第一时间院办报告,院保安人员及时出动,以利于院办人员在最快时间内组织人员投入应急处置工作。

2.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发生的名称、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2)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

(3)事件发生的主要经过及内容。

3. 院办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投入工作,对现场详细勘察、做好记录并向院领导及时汇报。任何科室、人员均应无条件服从安排,有责任有义务投入紧急救援的过程。

4.突发严重人身伤亡、财产设备受损严重等事件,要注意保护现场不被破坏,等待公安刑侦部门现场侦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