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教学实习管理规定修订

合集下载

学校实习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学校实习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学校实习实践教学管理规定近年来,随着社会对教育的要求不断提高,学校实习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实习实践不仅是对学生理论知识的应用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也是学校与社会之间的桥梁。

为了规范学校实习实践教学的管理,各学校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I. 实习区域的规定学校实习实践教学管理规定首先需要明确实习区域的规定。

具体而言,学校应确保实习区域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且能提供实践所需的条件和资源。

同时,学校还需与实习区域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实习环境的安全和学生权益的保障。

II. 实习时间的安排为了更好地保证学生的实习效果,学校实习实践教学管理规定中也包含了实习时间的安排。

一般而言,学校会根据学生的专业特点和学习进度,合理安排实习时间,并确保不与正式教学的安排冲突。

此外,还需要考虑实习时间的分配是否合理,以充分发挥学生的实习效果。

III. 实习导师的要求为了保证学生实习期间的指导和辅导,学校实习实践教学管理规定还明确了实习导师的要求。

导师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教学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学生的实习工作,并给予必要的教育教学指导。

此外,为了提高导师的教学质量,学校还可通过培训等方式提升导师的专业素养。

IV. 实习过程的考核评估学校实习实践教学管理规定中也明确了实习过程的考核评估方式。

一般而言,学校会通过实习报告、实习总结和实习成果等多种方式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将作为学生实习成绩的重要依据,并为学生提供进一步改进和提升的机会。

V. 实习期间的安全保障学校实习实践教学管理规定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是实习期间的安全保障。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实习期间的物质保障。

此外,学校还应对实习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安全隐患进行预防和应急处置的规定。

VI. 实习学费与教材费的处理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学校实习实践教学管理规定中对实习学费与教材费的处理。

学校应考虑实习学费与教材费是否会对学生造成重负担,并合理安排学费的使用。

学生的实习管理规定(3篇)

学生的实习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实习工作,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参加实习活动。

第三条学生实习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二)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资源的作用;(三)注重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权益保障;(四)实行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管理,形成实习工作合力。

第二章实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实习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生实习工作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二)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三)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四)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和投诉;(五)建立健全学生实习档案,及时归档。

第六条学生实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实习岗位,能够为学生提供实习条件和安全保障;(三)有较强的师资力量,能够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四)愿意与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七条学生实习岗位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匹配,具备以下条件:(一)能够让学生接触实际工作,提高实践能力;(二)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三)实习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第八条学生实习时间为一年,具体实习时间由学校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和实习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实习程序第九条学生实习程序如下:(一)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实习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二)学院对学生实习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报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审批;(三)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四)学生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五)学生到实习企业报到,开始实习。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实习安排:学校应按照专业要求和实习计划,合理安排学生实习的时间、地点和任务。

2. 实习协议:学校与实习单位应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实习期限、实习内容、实习费用等。

3. 实习导师:学校应指派专业教师或实习指导员作为学生实习的导师,负责学生的实习指导和评估。

4. 实习评估:学校应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实习成果、实习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等。

5. 实习报告:学生完成实习后应撰写实习报告,总结实习经验和收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 实习成绩:学校根据实习评估和实习报告,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学生实习成绩,计入学生综合评价体系。

7. 实习保险: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具备相应的保险,学校可以为学生购买实习保险或要求实习单位提供保险。

8. 实习档案:学校应建立学生实习档案,记录学生的实习过程和成绩,供查阅和评估使用。

9. 实习纪律:学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尊重职业道德,保护实习单位的利益。

10. 实习补偿:实习单位应按照规定给予学生实习补偿,如实习费、交通补贴等。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调整,旨在保证学生实习的质量和效果,提高学生的实际能力和职业素养。

黄山学院实习管理规定(修订)

黄山学院实习管理规定(修订)

黄山学院实习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实习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教学原则,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及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社会认知能力及实践技能的重要途径,对于全面落实培养计划、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我校各类实习教学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实习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组织领导学校实习包括课程实习、认知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实习环节,由分管教学校长领导,教务处协同各教学院部按人才培养方案的安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落实好实习工作。

各教学院部院长(主任)具体负责组织落实本院部实习工作,审定实习工作计划,负责检查实习质量、实习总结和交流工作。

实习性质、次数、时间与要求,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规定进行。

学校其他部门应协同做好有关工作,以保证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一条教务处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指导文件,制定符合我校实际情况的实习管理的有关文件;2.审核全校各专业实习教学执行计划,协调各实习教学环节的时间安排,保障校內实习教学资源的有效供给、合理使用;3.检查全校各专业实习执行情况,对实习过程进行巡视、监控,确保实习质量;4.组织全校实习工作经验交流及表彰先进,组织开展实习教学改革研究;5.审核划拨实习经费。

第二条教学院部职责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组织制定、修订各专业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推进实习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2.负责本院部实习经费管理、实习指导教师的聘任,实施实习教学质量的监控,组织本院部的实习工作经验交流;3.根据专业的实习教学需要,建设校内外实习基地,安排落实实习地点,为实习教学提供保障;4.制定学生实习报告撰写的规范性要求、实习成绩评定详细标准;5.认真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并进行考核;对参与实习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实习工作动员;6.检查各实习队的准备工作和实习计划执行情况;加强实习质量的检查;7.实习结束后,要做好实习总结工作,收集、汇总各专业实习材料,并按教学资料归档规定进行保存,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三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三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根据学校的实习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学生实习的管理规定如下:1. 实习申请:学生在实习前需要向学校提出实习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实习单位的邀请函、实习计划等。

2. 实习安排:学校将根据学生的专业和实习意愿,为其安排实习岗位和实习时间,并与实习单位沟通确认。

3. 实习协议:学生和实习单位需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 实习指导:学校将指派专业教师或实习导师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5. 实习报告:学生需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实习报告,并提交给学校进行评估和评价。

6. 实习考核:学校将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实习成果等方面,成绩将作为学生绩点和学分的一部分。

7. 实习证明:学生完成实习后,实习单位将向学校出具实习证明,学生可以根据需要提供给用人单位或继续升学等。

8. 实习保险:学校将为学生购买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9. 实习纪律:学生需遵守实习单位的纪律要求,并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不得违法违规。

10. 实习总结: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应进行实习总结,提炼经验和教训,为以后的职业生涯做好准备。

以上是一般的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具体的管理细则和要求可能会因学校和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学生在进行实习前应详细了解学校的相关规定,并遵守执行。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实习目的和意义:明确实习的目的和意义,如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职业素养,促进学生的整体发展等。

2. 实习程序:包括实习的申请、安排、实施和总结等程序。

3. 实习的时间安排:确定实习的起止时间和每天的工作时间。

4. 实习的工作内容:详细说明实习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5. 实习的指导与监督:明确实习的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的监督责任,并确定定期沟通和考核的方式。

6. 实习报告和评估:要求学生提交实习报告,并对实习进行评估。

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制度(四篇)

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制度(四篇)

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学生校外实习实训行为,保护学生权益,提高实习实训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1. 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学院要建立健全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学生和实习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实习实训计划管理:学院要组织编制学生校外实习实训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单位等信息,确保实习实训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实习实训协议管理:学院要要求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实训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实习实训活动的进行。

4. 实习实训指导管理:学院要安排专业教师担任学生实习实训的指导老师,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和评估,并及时反馈学生的实习实训情况。

5. 实习实训考核管理:学院要建立科学、公正的实习实训考核制度,对学生的实习实训表现进行评价和考核,将实习成绩纳入学生绩点计算。

6. 实习实训后续管理:学院要对学生实习实训后的情况进行跟踪和调查,了解学生实习实训的效果和影响,并根据实习实训的结果对课程进行调整和改进。

7. 实习实训监督管理:学院要建立健全实习实训监督机制,加强对实习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实习实训活动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8. 实习实训信用管理:学院要建立学生实习实训信用档案,记录学生的实习实训情况,根据实习实训成绩和表现给予学生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的质量和效果,为学生的就业和职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同时,也能够促进学校与实习单位的合作与交流,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形象。

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了加强对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的管理,提高实习实训的质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院全体在校学生进行的校外实习实训活动。

第三条定义1. 校外实习实训:学生在学校以外的单位或组织进行的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

学院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学院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学院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保障学校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参加实习实践教学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XX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校外实习实践教学,是指经学校批准,各二级学院在校外有组织开展的专业见习、野外实习、采风、写生、社会实践、毕业实习实践等教学活动。

第三条学生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校与学院二级负责制。

各二级学院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第四条有关职责(一)学校教务处负责初审各二级学院校外实习实践教学的计划并报学校审批。

(二)各二级学院负责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与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单位就学生安全等工作进行协调、沟通并落实到位。

(三)带队教师负责学生校外实习实践教学期间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1.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XX学院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应急事故、事件处理预案》,掌握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技巧,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良好心理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2.到达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单位后,组织学生全面了解工作区域的基本情况及食宿场所的治安、风俗习惯等有关情况,并掌握当地司法或消防机关和医院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并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应急预案。

3.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严格要求学生,关心爱护学生,认真指导学生开展工作。

若遇事故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

第五条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学生安全纪律要求(一)在校外实习实践教学活动期间,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禁私自开展野外活动。

(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单位的规定,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严禁私自外出。

(三)尊敬师长,爱护集体财产,尊重当地民风民俗。

(四)服从带队教师管理。

事故发生时,配合带队教师及实习实践教学单位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觉遵守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爱护、正确使用设备设施,并妥善保管。

黄山学院教学实验实训中心实习安排

黄山学院教学实验实训中心实习安排

附件一:黄山学院教学实验实训中心工地实践安排一、工程概况1、设计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施工单位:黄山市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黄山学院教学实验实训中心4、工程介绍:本工程总用地面积173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628平方米,其中地上45046平方米,地下4582平方米,由南北两栋楼通过连廊组成,其中北侧高层10层(-1层地下室层高4.8米)建筑高度39.9米,南侧裙楼6层,建筑高度23.7米,基础埋深5.15米,抗震设防烈度6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计划施工工期600天。

二、实践目的利用本工程在校内施工的便利条件,锻炼年轻老师的施工现场服务能力,让学生全程参与工程建设整个过程,理论联系实际,专业知识与工程实践无缝对接。

三、具体安排本次工地实习分三个实践小组,每组配备指导老师1名,学生5名,原则上为土木工程专业和工程造价专业一~三年级在校学生。

第一小组指导老师黄剑,第二小组指导老师王小平,第三小组指导老师汪海津。

四、实践要求每组学生在院指导老师的带领下有序进入工地,每周至少1次,且必须按要求戴好安全帽,佩戴学生实践卡,每次需签到并且做好实习记录。

进入工地后必须服从现场技术人员的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在项目部办公室不得随便查阅施工图纸,使用后须整理整齐恢复原状。

1、一年级学生实践主要内容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意识,了解施工流程,熟悉梁、板、柱的混凝土现浇施工工艺,了解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特点,了解地下室的防水防潮处理方法,柱下独立基础以及屋面做法等。

2、二年级学生实践主要内容为熟悉混凝土浇筑,钢筋加工及绑扎工艺,模板支护及拆除注意事项,楼梯、构造柱、填充墙的施工过程,外墙保温层、外立面做法等。

3、三年级学生实践主要内容为熟悉地基处理遇坚硬岩石爆破施工、地下室施工,高层建筑与多层建筑的消防措施差别。

熟悉建筑施工图纸、结构施工图纸、水电暖通施工图纸与现场施工的对应关系等。

大学学生教育实习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教育实习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教育实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落实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教育类专业学生的教育实习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实习是教师教育类专业学生的必修综合实践课。

我校教师教育类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参加教育实习并获得相应学分。

第三条我校教师教育类专业的学生教育实习分为顶岗支教实习和非顶岗教育实习两种组织和实施方式。

顶岗支教实习由顶岗支教指导中心负责。

本办法所称教育实习仅限非顶岗教育实习。

第二章教育实习的任务内容与要求课程教学第四条教育实习期间,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承担与自己所学专业相关学科的课程教学任务,自主完成备课(含教学内容分析、学生学情分析、教学方案设计、课前教学准备等)、上课(含指导实验)、批改并讲评作业(或实验报告)、课后辅导、课程考试与试卷讲评、组织课外专题学习活动等教学过程。

第五条课程教学工作实习的具体要求是:1.每周课堂教学时数一般不少于2节。

2.授课前认真钻研教学大纲、新课程标准和教材,按照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情况编写教案,要求注重素质教育,教学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内容组织科学严谨,教学方法与手段选用基本合理。

3.实习教案需在授课前一周送双方指导教师审阅。

经签字同意后,由指导教师主持,实习学生进行试讲。

凡教案未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或试讲不通过者,不得实施授课。

4.必须使用普通话授课,语言要简洁、流畅、生动。

板书文字要规范、工整、美观。

5.批改作业和写作业批语要认真、审慎,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6.及时了解授课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加强课程辅导的针对性,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7.同一实习小组的学生应相互听课并认真进行课后评议。

学生管理与教育第六条教育实习期间,学生须在原班主任指导下,以见习或助理班主任身份承担一个教学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实习的具体要求是:L听取原班主任的班级情况介绍,结合查阅学生学籍资料与学生交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

学生实习教学管理办法

学生实习教学管理办法

学生实习教学管理办法为了贯彻落实《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提高实习质量,进一步加强对实习教学工作的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习的教学形式(一)认识实习认识实习指学生由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基地)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活动。

(二)岗位实习岗位实习指具备一定实践岗位工作能力的学生,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岗位的综合性实践学习,辅助或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对现代学徒制、企业订单班的学生,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的企业课程在校外开展教学活动,可参照岗位实习的相关要求进行相应管理。

二、实习的教学要求(一)认识实习认识实习一般为期1-2周,二级学院应制订认识实习课程标准,按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安排校内指导教师全程参与指导,认识实习结束后学生需要提交考察报告。

(二)岗位实习岗位实习一般不少于24周,可安排在不同学期实施。

二级学院应制订岗位实习课程标准,按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制订岗位实习方案、签订实习协议,有组织安排学生进入校内或校外实习单位(基地)进行岗位实习,安排校内、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岗位实习指导,加强学生岗位实习的过程管理与联系。

二级学院应加强岗位实习教学文件的收集与整理,学生岗位实习结束后,应按要求提交下述材料:1)实习三方协议;2)实习方案;3)学生实习报告;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5)学生实习日志、周记;6)学生实习检查记录;7)学生实习总结;8)有关佐证材料(如照片、音视频等)。

三、岗位实习考核办法(一)考核原则1.共同考核原则。

学生在岗位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指导,实行校企共同考核,校企双方共同完成“岗位实习成绩评定表和岗位实习过程评价表”。

2.过程考核原则。

注重对学生实习过程的控制和考核。

(二)岗位实习成绩组成学生岗位实习成绩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1.岗位实习周记的填写质量和师生的沟通情况占20%;2.岗位实习报告的质量占20%;3.岗位实习单位(基地)的实习评价占40%;4.岗位实习答辩占20%。

学校实习学生管理规定

学校实习学生管理规定

学校实习学生管理规定随着教育的发展,学校实习已经成为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提升就业竞争力的重要环节。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校实习学生,维护他们的权益,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学校实习学生管理规定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实施方法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一、规定的必要性学校实习学生管理规定的制定具有重要的必要性。

首先,规定可以明确学生实习的目的和内容,对于规范实习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

其次,规定可以保护学生的权益,防止学生遭受不公平待遇,如加班、延迟发放实习报酬等。

最后,规定可以规范学校与企业间的合作关系,确保实习过程的顺利进行。

二、规定的主要内容学校实习学生管理规定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首先,规定应明确学生实习的目的和意义,使学生认识到实习的重要性。

其次,规定应规定实习的时间安排和实习期限,确保实习的进行不会影响学生的学业。

同时,规定还应明确实习的岗位和职责,以便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明确自己的任务。

此外,规定还应明确实习报酬、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政策,保障学生的权益。

最后,规定应明确学生实习的评价和考核标准,以便学生对自己的实习成果有一个准确的评估。

三、规定的实施方法学校实习学生管理规定应采用多种实施方法,以确保规定的有效执行。

首先,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实习前的宣讲和培训,使学生充分了解实习相关的规定和政策。

其次,学校应与实习单位建立健全的合作机制,建立相应的工作联系人制度,及时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此外,学校还应定期进行实习的跟踪与评估,及时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确保实习的质量和效果。

最后,学校还应建立健全的投诉渠道,鼓励学生对实习过程中的问题和困惑进行反馈,并及时处理。

四、可能遇到的问题在实施学校实习学生管理规定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

首先,学生可能存在对实习的不了解和不认同,导致执行规定的难度增加。

其次,实习单位可能存在对学校规定的不配合和不遵守,需要加强学校与实习单位的沟通与合作。

学院教学实习管理办法

学院教学实习管理办法

学院教学实习管理办法一、组织领导1、教学实习实行一把手工程,由院长全面负责教学实习的安排、检查、管理工作。

2、成立学院教学实习领导小组。

学院应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教学工作会议研究组成XX学院教学实习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教学实习安排、计划、检查、管理等工作。

教学实习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各系主任、办公室主任、实验室主任及教师代表为成员。

二、安排与计划1、教学实习的安排与计划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

2、教学计划的修订要充分讨论教学实习在实践教学中的作用。

3、教学实习总结作为下一轮教学计划修订的主要依据。

三、方式1、教学实习采用集中的方式进行。

即:各专业的教学实习以集中、统一在同一时间进行为宜。

2、各专业的教学实习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二年级第二学期,进行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教学实习。

第二阶段:四年级第一学期,进行专业课和模块课的教学实习。

3、向教务处请示,协调参加教学实习的班级、指导教师的期末考试工作。

四、组织与落实1、教学实习由系主任具体组织。

2、农业XX专业、环境工程专业的教学实习由生态与环境科学系组织实施。

3、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的教学实习由土地资源与城乡规划系组织实施。

4、各系应在教学计划修订的同时,编制各专业的教学实习计划。

五、阶段与内容1、教学实习一般安排7天;并分三阶段进行。

2、第一阶段:室内准备阶段,安排1天时间。

各系进行参加教学实习班级的动员,重点强调教学实习的时间安排、内容与任务、仪器设备的准备、车辆、食宿、出勤与纪律、成绩评定与考核、注意事项,尤其是人身与财产安全的注意事项。

同时,对野外实习场地进行踏勘。

3、第二阶段:野外教学实习阶段,安排4天。

按教学实习的内容组织。

4、第三阶段:室内总结阶段,安排2天。

指导教师进行教学实习工作总结,实习学生进行实习内容总结。

总结材料书面归档,由各系管理。

六、其他1、教学实习的考核成绩。

黄山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

黄山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

xx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工作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现学校地方性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培养目标,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xx学院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坚持依法治校,严格坚持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秉承“教人求真学做真人”的校训,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享有下列权利:(一)公平接受学校教育,平等利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获得增强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基本条件保障;(二)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平等参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志愿服务、学生团体及学术文体等活动;(三)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五)公平获得各级各类奖励、转专业、国内外学习交流的机会;(六)知晓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对教学、学术活动及管理、校园文化、后勤服务、校园安全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七)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八)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规定的其他权利。

毕业实习管理手册

毕业实习管理手册

毕业实习管理手册黄山学院旅游学院编制一、旅游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构成及成员名单组长:旅游学院院长副组长:副院长,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常务)成员: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专业教师、辅导员二、旅游学院实习计划安排表三、黄山学院旅游学院实习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引言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黄山学院学生手册等文件精神,培养合格的旅游类企、事业管理人才,旅游学院全体学生必须按照实习计划的规定进行实习。

为使实习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黄山学院旅游学院实习指南》。

请广大同学务必认真遵照执行。

二、实习目的和任务(一)实习目的毕业实习是黄山学院旅游学院学生进行专业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和业务训练,加强能力培养、落实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

学生将在校期间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运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中得以发展、提高,初步培养学生的操作能力和管理能力。

学生通过与游客的接触,与社会的接触,树立服务意识,增强对本职工作的光荣感与责任感,真正体会到旅游业是为旅客服务的神圣职业。

毕业实习的目的有五个方面:1、将知识转化为能力。

2 、检验所学的理论知识。

3、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修养。

4、向社会学习。

5、丰富巩固所学专业知识。

(二)实习任务1、全方位了解旅游业2、学习掌握和适应各实习单位的管理规章制度3、掌握不同类型服务对象的特点及接待技巧。

4、熟练掌握所在岗位的工作程序和操作技能。

三、实习内容1、业务实习业务实习是毕业实习的一个主要内容,每个实习生均要深入到具体岗位,顶岗实习,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

实习前,认识实习环节的重要性,认真听取专业教师的讲座,进行业务操作培训,为走向岗位作充分准备。

实习期间,积极参与旅游企业的指导老师和带队老师组织的业务交流活动。

学校实习实训管理规定

学校实习实训管理规定

学校实习实训管理规定学校实习实训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活动,通过实践让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锻炼自己的能力和技能,为将来的职业发展提供支持。

为了保证实习实训的顺利进行,学校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对学校实习实训管理规定进行探讨。

第一部分:管理规定的必要性实习实训是学生与社会接轨的重要途径,通过参与实习实训活动,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职业要求和社会需求,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然而,为了确保实习实训的顺利进行,学校需要制定管理规定,以确保学生在实习实训中的安全和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部分:管理规定的基本原则学校实习实训管理规定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原则。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专业需求,为他们提供公平的实习实训机会,并确保实习实训的评价和选拔过程公正公开。

同时,学校应当尊重学生的自愿参与,不得强制安排实习实训。

第三部分:管理规定的内容学校实习实训管理规定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实习实训的时间安排、实习实训的指导教师、实习实训的报名和选拔程序、实习实训的协议和保险、实习实训的考核评价等。

通过明确规定以上内容,学校能够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实习实训活动,减少各种潜在问题的发生。

第四部分:实习实训的时间安排学校应当根据专业要求和学生的学习计划,合理地安排实习实训的时间。

时间安排应兼顾学生的学业进度和实践需要,使学生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实习实训活动,同时不影响正常的学习进程。

第五部分:实习实训的指导教师学校应当为每个学生指派一位专业教师担任实习实训的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指导和监督。

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帮助学生解决实习实训中的问题,并评价学生的表现。

第六部分:实习实训的报名和选拔程序学校应制定明确的实习实训报名和选拔程序,确保公正公开。

程序应包括报名时间、报名材料的提交要求、选拔方式和标准等内容。

通过严格的选拔程序,学校能够选拔到适合实习实训的学生,提高实习实训的质量。

第七部分:实习实训的协议和保险学校应要求实习单位和学生签订实习实训协议,明确实习的目的、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方面的事项,并规定实习单位应对学生进行保险。

学校校内外实习与实训活动管理规定

学校校内外实习与实训活动管理规定

学校校内外实习与实训活动管理规定一、实习与实训活动的意义实习与实训活动是高校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学生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实习与实训,学生可以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中,增加实践经验,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从而更好地适应将来的工作环境。

二、实习与实训活动的范围和对象学校校内外实习与实训活动的范围应包括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如企业实习、社会实践、科研实践等。

实习与实训活动的对象主要是在校的学生,不同专业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相应的实习与实训项目。

三、实习与实训活动的组织机构学校应设立实习与实训活动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组织、指导和监督实习与实训活动的开展。

该部门应由专业教师和熟悉实习与实训活动的管理人员组成,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实习与实训活动的管理规定1.实习与实训活动应与学生的专业相关,并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实习与实训的内容、时间、地点等详细信息,确保学生能够全面参与其中。

2.学校应与相关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实习与实训机会。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与社会组织的联系,拓宽学生的实践渠道。

3.学校应制定实习与实训活动的评估标准,对学生的实践表现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应与学生的学业表现相结合,为学生提供全面的综合评价。

五、实习与实训活动的指导和监督1.学校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教师担任实习与实训活动的指导员。

指导员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学生提供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2.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实习与实训活动的质量。

监督机构可以通过定期检查、学生反馈、企业评估等方式对实习与实训活动进行监督。

六、实习与实训活动的保障条件1.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与实训资源,包括实验室设备、实践场地、教学工具等。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

2.实习与实训活动期间,学校应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如有必要,学校可以购买学生实习期间的保险,以应对突发情况。

黄山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黄山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黄山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为加强学生考勤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我校学分制与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精神,制定我校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学生出勤要求第一条学生应当在每学期开学时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并到所属院系办公室报到注册,自开学第一天开始考勤。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院系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学生上课、实验、实习、自习、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军训、早操(早锻炼)、政治学习、形势政策教育和规定参加的会议等都实行考勤,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者,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否则按旷课论处。

第三条在节假日期间,学生应当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

第四条学生按规定准予免修或免听的课程,不作出勤要求。

第二章考勤办法第五条学生上课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考勤情况每月至少向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通报一次。

对旷课累计超过6学时的学生,应当及时通报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

第六条自习考勤由班级学习委员负责。

第七条其它各种活动由班委会或团支部委员按分工考勤。

第八条各班级由班干负责的每周考勤情况,由班长汇总,交辅导员审核签名后,报给所在院系教务员。

第九条每月十日前,院系教学秘书应统计好本院系上月学生考勤情况,填好院系学生考勤月报表一式两份,报院系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审定、签名,一份由本院系留存,一份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条每学期期末考核前,各院系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应组织教学秘书及各班负责考勤的学生干部作好学期考勤统计工作,由教学秘书填好班级学生考勤统计表和院系学期考勤统计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本院系留存,一份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章请假办法第十一条学生因故确需请假者,应当到所在院系办理请假手续。

先到院系办公室领取《学生请假申请表》,填写清楚后,按下列规定报批,然后送院系办公室登记:(1)请假两天以内者,由班级辅导员批准;(2)请假两天以上,一周以内者,由院系负责人批准;(3)请假一周以上者,由教务处批准;(4)在校外进行教学活动期间请假,由领队教师批准。

黄山学院教学实习管理规定修订

黄山学院教学实习管理规定修订

黄山学院教学实习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习教学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教学原则、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及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社会认知能力及实践技能的重要途径,在全面落实人才培养计划、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教学实习是教学计划规定的认识实习(见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三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实习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依据《高等教育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实习教学工作在主管教学校长领导下,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二级管理体制。

教务处负责全校实习工作的宏观管理;学院负责各专业实习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第五条教务处负责全校实习教学宏观管理,制订实习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习教学检查与评估以及协调处理实习教学中的重要问题,审核、汇总各教学单位上报的实习计划,组织实习工作的经验交流。

其主要工作职责有:1.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指导文件,制定符合我校实际情况的实习管理的有关文件;2.审核全校各专业实习教学执行计划,协调各实习教学环节的时间安排,保障校内实习教学资源的有效供给与合理使用;3.检查全校各专业实习执行情况,对实习过程进行巡视、监控,确保实习质量;4.审核划拨实习经费。

第六条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是实习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和管理者,负责实习教学的组织与落实,切实保证实习工作的整体安排与管理。

其主要工作职责有: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组织制定、修订各专业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推进实习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2.负责本学院实习经费管理、实习指导教师的聘任,实施实习教学质量的监控,组织本学院的实习工作经验交流;3.根据专业的实习教学需要,建设校内外实习基地,安排落实实习地点,为实习教学提供保障;4.依据学校有关要求,制定学生实习报告撰写的规范性要求、实习成绩评定详细标准;5.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并进行考核;对参与实习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签订安全协议;6.检查各实习队的准备工作和实习计划执行情况;加强实习质量的检查;7.实习结束后,做好实习总结工作,收集、汇总各专业实习材料,并按教学资料归档规定进行保存,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关于实习工作的通知

关于实习工作的通知

通知
各学院(部):
为了加强对实习实训教学的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所有外出的实习实训必须填写黄山学院实习审批表(见附件),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实习。

1、上交教务处材料(电子档和纸质一份,纸质部分须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①实习工作计划:包括领导组组成、指导教师的选派、成绩评定办法和实习安排表(毕业实习需附毕业生去向表)等(实习开始一周前交);
②实习工作总结、实习成绩表和典型材料(该表由各学院自行制定,但必须含总成绩、各组成部分成绩和各组成成绩占总成绩比例)。

(实习结束后一周内交)
2、院部留存材料:
①实习工作计划(包括领导组组成、指导教师的选派、成绩评定办法和实习安排表等);
②实习过程管理材料(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制定要求和模板);
③学生个人实习相关材料(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制定要求和模板);
④实习安全协议书;
⑤实习工作总结。

二、院部至各个实习点巡视前需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同意并上报相关的巡视材料后方能给予报销相关费用。

教务处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黄山学院教学实习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习教学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教学原则、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及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社会认知能力及实践技能的重要途径,在全面落实人才培养计划、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工作中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教学实习是教学计划规定的认识实习(见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三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实习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依据《高等教育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实习教学工作在主管教学校长领导下,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二级管理体制。

教务处负责全校实习工作的宏观管理;学院负责各专业实习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第五条教务处负责全校实习教学宏观管理,制订实习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习教学检查与评估以及协调处理实习教学中的重要问题,审核、汇总各教学单位上报的实习计划,组织实习工作的经验交流。

其主要工作职责有:1.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指导文件,制定符合我校实际情况的实习管理的有关文件;2.审核全校各专业实习教学执行计划,协调各实习教学环节的时间安排,保障校内实习教学资源的有效供给与合理使用;3.检查全校各专业实习执行情况,对实习过程进行巡视、监控,确保实习质量;4.审核划拨实习经费。

第六条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是实习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和管理者,负责实习教学的组织与落实,切实保证实习工作的整体安排与管理。

其主要工作职责有: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组织制定、修订各专业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推进实习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实习教学质量;2.负责本学院实习经费管理、实习指导教师的聘任,实施实习教学质量的监控,组织本学院的实习工作经验交流;3.根据专业的实习教学需要,建设校内外实习基地,安排落实实习地点,为实习教学提供保障;4.依据学校有关要求,制定学生实习报告撰写的规范性要求、实习成绩评定详细标准;5.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并进行考核;对参与实习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签订安全协议;6.检查各实习队的准备工作和实习计划执行情况;加强实习质量的检查;7.实习结束后,做好实习总结工作,收集、汇总各专业实习材料,并按教学资料归档规定进行保存,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章实习安排与组织第七条创建实习基地。

各学院要本着“专业对口、就地就近、适当集中、固定挂钩”的原则积极建设各专业校内外实习基地。

实习基地必须为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事业单位。

实习基地的选择应能基本满足实习大纲的要求,就地就近、相对稳定、节约开支,便于安排食宿。

要充分利用现有校内教学资源,积极鼓励校内实习基地建设。

学院应慎重选择实习基地,应对实习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确保实习基地专业对口,每个专业有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

各学院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第八条签订实习协议。

实习基地协议须由学校与实习单位签订并报教务处备案。

学院安排学生参加集中毕业实习及实习期较长的专业实习的,须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并报教务处审批,否则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实习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双方基本信息;2.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3.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4.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5.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6.学生实习考核内容及方式;7.双方违约责任;8.学生的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9.学校向实习单位收取的实习管理费金额及支付方式;10.其他事项。

第九条各学院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各学院和实习单位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第十条履行实习审批手续。

学院应在实习前一个月内填写《黄山学院实习审批表》并报教务处审批。

实习时间应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不得随意变动。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填写《黄山学院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并报教务处审批。

否则,按教学事故论处。

各学院应提前安排好实习师生的交通、食宿等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拟定各类实习文件。

学院必须在学生实习前一个月备齐实习协议、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等实习资料。

1.实习大纲是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制定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大纲主要内容应包括:实习目的、任务要求、实习内容方法、实习的程序与时间安排、实习考核要求及实习参考教材或文献资料等。

实习大纲不能随意修改。

如需变更实习内容、时间或方式,必须提出报告,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署意见并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实施;2.实习指导书是学生实习的教材,其内容除了阐述实习大纲规定的实习目的要求、实习内容和方法外,还应介绍实习的具体步骤和有关的专业知识,并说明考核要求和提交的实习成果要求等;3.实习计划主要包括:进行实习的专业、年级、实习性质、实习周数、实习起止时间、实习地点等。

第十二条确定实习方式。

除其他类型实习教学外,学生毕业实习可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方式进行。

1.各学院原则上应根据专业性质和实习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学生集中实习,并选派指导教师全程跟班指导;2.各学院集中安排的实习,应当安排学生统一住宿。

各学院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

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由学院备案后方可办理;3.各学院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集中实习的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费用由实习单位支付并在协议中予以明确;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

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

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学校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

各学院和实习单位应当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4.根据实际需要,经学校同意后,部分专业可将学生分散到若干实习单位进行实习或由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统称“分散实习”。

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也应指派教师定时、定点指导和检查;5.实行分散实习的专业,须履行以下手续:学生本人填写《黄山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并由家长签字认可,报学院审批;学院将实习大纲送达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在确认有条件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委派1名中级职称以上(或相应资质)的人员担任实习学生指导教师,并将同意接受学生实习的意见、要求和指导教师名单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学院接到实习单位反馈意见和接收函后,方可安排学生前往实习。

学院要与分散实习的学生保持联系,以电话、QQ、微信等方式,及时了解学生实习状态,指导和管理好学生实习。

所有工作应在实习开始的前一个月完成。

第十三条做好实习动员。

各学院应由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向学生和带队教师宣讲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宣布实习计划和纪律,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告知学生实习成绩的计算办法。

第十四条依法保障学生权利。

各学院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不得有下列情形:1.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2.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3.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4.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5.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第四章实习教师的选派与职责第十五条实习教师的选派1.实习指导工作必须由教学经验丰富,对生产实际较为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承担,并保持相对稳定,以利于工作经验和实际知识的积累。

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学生实习,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对于初次承担实习指导任务的教师,学院应指定专人进行帮助。

2.各专业必须提前一个月安排落实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原因必须更换的,应由专业负责人申述理由,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六条指导教师的职责1.提前了解和熟悉实习场地的情况,根据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地点的具体情况制定实习的具体实施计划,做好实习指导准备工作;2.认真组织和指导学生实习,做好学生出勤记录;3.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并认真评阅;4.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实习报告的质量,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并做好实习总结工作;5.积极参与实习指导相关工作或产学研项目研究,不得无故离开;确因病因事不能继续指导实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五章学生实习的基本要求第十七条实习期间,对学生要求如下:1.根据指导教师要求,准备实习所需资料,做好实习前准备;2.自觉遵守学校及实习所在单位有关安全和保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制度和纪律规定,不得迟到、早退或溜岗,有事须向指导教师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队。

对不服从管理和教育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习资格,并按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3.虚心接受实习教师的指导。

应按实习教学大纲、实习实施计划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实习任务;记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实习思考题或作业,写好实习报告并参加考核;4.尊重实习单位工作人员,虚心学习,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5.实习期间不得做与实习任务无关的事情。

第十八条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除上述要求外,还应每天撰写实习日志,每周与校内指导教师至少联系一次;实习结束时须向校内指导教师提供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实习考核及成绩评定工作应回学校完成,并与校内学生同步进行。

第六章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第十九条实习结束时,指导教师应按照实习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对学生进行考核。

实习考核的方式可采取评阅实习报告并结合实习笔记、日志、实习单位评语等多种方式综合评定。

各学院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实习,制定具体的成绩考核办法。

学生实习成绩按照等级制记载。

第二十条学生实习成绩评定由指导教师(可会同实习单位带教人员)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实习作业、实习日志和实习报告的质量以及实习结束时的考核成绩综合评定,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计分。

评分参考标准如下:优秀: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报告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