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业性人寿保险对社会保险的补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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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概论第3节

社会保险概论第3节

2、社会保险和商业人身保险处置的风险类别 极其相似。 社会保险主要是对遭遇诸如年老、疾病、死 亡、伤残、生育和失业等风险的劳动者或全 体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其保障项目 一般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 险等,有的国家还将遗属保险、残障保险单 独列出来。商业人身保险处置的风险类别也 主要集中在年老、疾病、死亡、伤残和生育 等风险。 在社会保障资源一定的前提下,社会保险的 覆盖面越广、保障程度越高,商业人身保险 的可发展空间就越小。
7、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资金来源不同。 、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资金来源不同。 商业保险资金主要来自于投保人的缴费,此 外还包括公司的开业资本金和提取的公积金 等。 社会保险资金主要来自于四方面:国家财政 补贴、雇主缴费、雇员缴费及积累基金的投 资收益。 8、其他: 、其他: 受通货膨胀的影响 财产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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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都对被保险人的损失 进行经济补偿或经济给付。 商业保险的本质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对被 保险人的损失提供经济补偿或经济给付是其 基本的职能。 社会保险同样要对法定范围内、遭遇特定风 险的被保险人支付社会保险金,为其提供基 本生活保障,达到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 进步的社会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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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从社会医疗保险的角度看, 其是否应当 遵循补偿原则在现有的相关规定中没有明确 规定。虽然劳动者不能同时要求单位为其投 多份社会保险, 但是根据投保金额的不同, 各 劳动者之间在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上是有 区别的, 这并不完全取决于医疗费的高低, 也 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补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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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障范围的融合 、 从保障的范围来看,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社会保 险的覆盖面有限,大多数国家仅覆盖全体国民的 30%左右,主要集中在正规部门就业的劳动者群体。 商业保险经济关系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 础上建立的,任何人只要有保险的现实需求并有缴 费能力,都可能成为被保险人。因此,在社会保险 计划尚未覆盖的范围内,商业保险在提供基本的养 老、医疗保障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另外,社会保险提供的保障项目有限,一般包括养 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 险等子项目,各项目的缴费水平、缴费方式、待遇 水平、给付方式都是由政府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 确定,个人没有或仅有很少的选择权。而商业保险 险种设计灵活多样,可以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个 2011-6-9 23 性化的保险需求。

转型背景下的中国商业保险:一个社会保障视角

转型背景下的中国商业保险:一个社会保障视角

②《 中国统计年鉴 ( 2 0 1 3年) 》 公布的数据显 示 , 2 0 1 2 年 中国保险业 的保 费总额为 1 5 4 8 7 . 9 3 亿元 , 其 中财产保 险公
司为 5 5 2 9 . 8 8 亿元 . 人 寿 保 险公 司为 9 9 5 8 . 0 5 亿元 ; 对 比银 行 业 , 2 0 1 2年 各 项 存款 就 超过 9 0万亿 元 , 保 险业 所 占比重 很 低 。
钟无涯( 1 9 8 0 一 ) , 深 圳 大 学 经 济 学 院博 士研 究 生 , 研 究 方 向为 区域 经 济 增 长 、 经济统计与预测 ; 钟效 哲, 中 国太 平 保 险 集 团稽 核 中心 。 ( 广东深圳 5 1 8 0 6 0 )
中 国 的 市 场 化 探 索 已取 得 举 世 瞩 目的 伟 大 成 就 。然 而 , 大 量 经济 、 社 会 和 环境 问题 伴 随高 速 增 长 过 程 积 聚 和扩 散 。国 内外 普 遍认 为 中国 经济 、社会
却 占总赔付额 4 7 . 6 6 %, 占财产保险公司总赔付额 的
7 7 . 5 9 %。 目前 商 业保 险 对 社会 保 障 体 系 的补 充作 用 尚未 充分 发 挥 基本险 、 职业险和个人商业险 , 其 覆 盖范 围、 承保 规 模 和 负 担 群 体 极 其 有 限 , 市 场 存 在 极大 潜 力 。商 业 险 的 目标 功 能定 位 与 当前 行 业 的 发 展 结 构仍 需 调整 , 其 介 人 社 会 生 活 的方 式 和效 率 亟
右 。2 O世 纪 8 0年 代 美 国和 日本 金 融 业 增 加 值 占比 平 均 为 5 . 5 9 %和 5 . 7 9 %, 2 1 世 纪前 1 0年 美国 与 日本 的 占比是 8 . 0 1 % 和 6 . 5 3 %。 以此 判 断 . 目前 我 国金 融 业的 发 展 规 模 仍 偏 小 。

政治理论简答题

政治理论简答题

政治理论简答题1.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统一哲学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

哲学方法论是指一定世界观指导下所形成的观察事物、解决问题的最一般的方法和原则。

世界观作为人们对世界的总的看法,为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提供总的原则,对认识世界和改选世界起着导向和规范作用,这就是世界观向方法论的转化。

2.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①唯物主义主张物质是世界的本原、本质,精神现象是物质派生的;②物质不依赖于意识而存在,物质决定意识,它是第一性的;③意识不能脱离物质而存在,它是在物质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对物质的反映,意识是第二性的。

3.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形而上学是一种孤立、静止、片面的思维方法。

两者的对立表现在四个方面:①普遍联系的观点与孤立观点的对立;②运动、发展的观点与静止观点的对立;③全面的观点与片面的观点的对立;④承认事物的矛盾与否认事物的矛盾的对立。

4.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认识是在实践基础睥对外在客观世界的能动反映,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在认识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这表现在:①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②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③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④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5.真理的客观性①任何真理都包含着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②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也是客观的。

检验认识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实践活动和实践的客观结果,不依人的认识、利益、愿望、好恶为标准③关于同一对象真理,只能有一个。

一切真理都是客观的。

坚持真理的客观性,就是在真理问题上坚持唯物论。

6.两种历史观的对立①唯物史观主张社会存在第一性,社会意识第二性,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能动地反映并能反作用于社会存在;唯心史观则主张社会意识第一性,社会存在第二性,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

②唯物史观主张物质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唯恐天下不乱心史观则把精神的东西当作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③唯物史观主张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同时承认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唯心史观则主张少数杰出人物创造并决定历史,主张英雄史观,否认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决定性作用。

保险业的重要性为什么每个人都需要保险

保险业的重要性为什么每个人都需要保险

保险业的重要性为什么每个人都需要保险保险业对于现代社会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它不仅为个人和企业提供了经济保障,还在经济发展中起到了承担风险的作用。

保险业的发展给社会带来了诸多好处,因此每个人都需要保险来保障自身的利益。

保险业对个人而言,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首先,保险能够为个人提供经济保障和风险分散。

无论是生活中的意外损失、重大疾病还是财产损失,保险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个人的经济负担。

尤其是对于那些没有足够储蓄或无法承担突发事件带来经济损失的人来说,保险就是一项重要的补充保障。

其次,保险业还能够鼓励个人进行风险管理和预防措施。

由于购买保险需要承担一定的费用,个人会意识到风险的存在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范。

例如,人们会更加注重安全驾驶、健康生活方式以及财产的保护,从而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对于企业来说,保险业也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保险为企业提供了重要的风险保障。

无论是财产损失、员工责任还是法律纠纷,企业都可以通过购买相应的保险来分散和减轻风险。

这对企业的稳定经营和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其次,保险业为企业的商业活动提供了支持和保护。

例如,贸易保险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了信用保障,保证了经济合作的畅通进行;员工福利保险能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保险业的存在为企业在商业活动中降低风险、增强竞争力提供了重要支持。

此外,保险业的发展也对整个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

首先,保险业有助于经济的稳定发展。

通过为个人和企业提供风险保障,保险业减轻了经济中的不确定性,促进了投资和消费。

这对于经济的稳定和增长至关重要。

其次,保险业对于社会的风险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例如,自然灾害保险可以帮助社会分担灾害的损失,并促进社会的恢复和重建。

这在面对地震、洪水等灾害事件时,能够减轻政府和个人的负担,为社会提供更好的保障。

综上所述,保险业的重要性体现在为个人和企业提供经济保障,鼓励风险管理和预防措施,为商业活动提供支持和保护,促进经济的稳定和社会风险的管理。

论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

论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

论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胡军【摘要】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网"和"稳定器",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都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商业保险虽与社会保险之间虽然存在着差异,但它们在保障人民生活安定、使社会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上具有相同的作用,从二者的社会分工上看,它们之间既有明确的分工又有不可替代的互补作用.必须强调的是:商业保险是对社会保险的必要补充,在社会保障中发挥着重要的辅助作用,如果没有商业保险在养老和医疗方面对社会保险作出必要补充,我国就不可能建立起政府、企业、个人三个支柱的多方位、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大力推进社会保险,同时重视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期刊名称】《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年(卷),期】2018(018)001【总页数】4页(P25-28)【关键词】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相容性;差异性;社会保障体系;补充;发展;完善【作者】胡军【作者单位】湖南华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湖南长沙,410007【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12.28;D912.1为了促进商业保险及社会保险的发展,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于一九九五年颁布了第一部《保险法》,自二00一年年七月一日起又开始实施《社会保险法》,现行商业保险及社会保险法律体系已基本完备。

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网”和“稳定器”。

[1]在十二五规划中,我国明确提出了加強社会建设与管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公共财政的社会保障投入,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和统筹层次,以进一歩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规划目标。

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俗称“五险”,是我国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业保险同样是社会的“稳定器”,同时也是经济的“助推器”,还是社会运行的润滑剂和防灾减震器。

发展商业养老保险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发展商业养老保险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经 济 研 究
SIc a ehog Io t Hrd cne n TCnoyi v I e: e d I n 8o Qi q ! a n
发 展 商 业养 老 保 险 完 善 社 会保 障体 系
刘 静 赵 晶 ( 廊坊职 Βιβλιοθήκη 技 术学 院财会 金融 系 河北 廊坊
050 6 0 0)
摘 要: 在列举我 国 目前社会 养老保险体 系存在 问题 的基 础上 , 对我 国发展 商业 养老保险 的必要性做 了阐述 , 同时从 主客观 两方 面分析 了 我 国发展 商业养 老保 险完 善社会 保 障体 系的有 利条件 。 关 键 词 : 会 养 老 必 要 性 有 利 条件 社 中图分类 号 : G6 4 文献标 识 码 : A 文章编号 : 6 4 9 x 2 1 ) 2 b一0 7 0 1 —0 8 ( 0 o ( ) 1 - 1 7 o 8 社 会 养 老 是 个 全 球 性 的 话 题 。 世 从 界 范 围来 看 , 会 养老 保 险 体 系 包 含 国 家 社 基 本 养 老保 险 、 业 补 充 养 笔 保 险 和 商 业 养 老保险三 个部分 。 同前 我 国 前 两 个 部 分 的 养 老 保 险 的 发展 存 在 短 时 期 内难 以 解 决 的 问题 。 因此 笔 者 队 为 大 力 发 展 商 业 养 老 保 险 , 为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体 系 的 重 要 补 充 作 显得尤 为必要 。 法 就 是一 例 , 推 动 保 险 行 业 在 养 老 保 险 为 事 业 卜进 一 步 向专 业 化 纵 深 发 展 提 供 了政 策 基 础 ; 时 不 断 把 养 老 保 险 的 税 收 优 惠 同 政 策 提 卜日程 , 上 海 个 人 延 税 试 点 的设 如 立 , 点 2~3 后 有 望 全 国推 广 。 些规 范 试 年 这 的 建 立 和 优 惠 政 策 的 实 施 , 商 业 养 老 保 给 险 发 展 提 供 了 更加 良好 的 发 展 环境 。 3. 2主观 方面 我 围 人 身 保 险 、 来 十 分 重 视 养 老 保 历 险 的 发 展 , 年 束 保 险 业 在 发 展 养 老 保 险 近 方 面 积 累 了丰 富 的 经验 。 ( ) 业化 的保 险 队 伍 。 1专 截至 2 0 年 底 , 08 我 国 共 有 5 家 保 险 公 司开 展 了养 老 保 险 业 4 务 , 中 中 资 人 寿 保 险 公 司 2 家 , 括 平 其 8 包 安 、 平 、 寿、 康和长 江5 保险公司 ; 太 国 泰 家 外 资 人寿 保 险 公 司2 6家 。 步 形 成 了 专业 初 化 经 营 、 序 竞 争 的 市场 格 局 。 有 () 2 高水 平 的精 算 技 术能 力 。 算是 保 险 精 产 品 设 计 、 债 管 理 和 风 险 控 制 的 关 键 技 负 术 , 保 险 公 司经 营 管 理 的 基 础 型 工 作 。 是 精 算 本 身 不仪 是 一种 科学 测算 保 险 业务 风 险 的技 术 , 而且 还 提 供 了着 眼长远 、 权衡 收 益 、 审慎经营的理念 。 老保险产品的设计、 养 运 作 和 监 管与 精 算 密不 可 分 , 在养 老 保 险务 其 中的 作 用主 要 体现 仔 退休 金 产 品 开发 、 费用 和 利 润 核 算 、 金 计 划 设 计 、 休 金 精 算 咨 年 退 询 、 务 价 值 估 和 偿 付能 力 监管 等 方 面 。 、 () 样 化 的产 品 与 高 品质 的 服务 。 3多 2 0 年 , 国 寿 险 公 司 已开 发 经营 的 个 人 06 我 养 老金 类 产 品有 l 0 1 多个 ; 至2 0 年 底 , 截 08 寿 3发展商业养老 保险的有利条 件 险 公 司 共 推 出 养 老 险 和 健 康 险 品 种 达 到 3 1客观 方 面 . l 0 多种 。 种 分 红 、 连和 万 能 型 的 养 老 00 各 投 ( ) 民 经 济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 0 8 我 创 新 产 品 不 断 涌现 , 2 0 年 以来 , 诚 保 1国 20 乍 如 09 信 国 国内 生 产总 值达 为3 o 7 , , L 0 7 o 6 of L元  ̄ 2 o 年 险 的 “ 享 未 来 ” 老 金 保 险 计 划 、 安 养 长城 保 增 长 9. %; 均 国 内生 产 总 值2 6 8 , O 人 2 9 元 全 险 推 出 的 “ 禧 年 金 ” 老 险 等 。 金 养 同时 , 险 保 国 财 政 收 入 61 6. 亿 元 , 0 7 增 加 公 司 具 有 丰 富 的 账 户 管 理 经 营 和 信 息 系 31 9 比2 0 年 9 9 1" 9 5. 2L元 , 长 1 . %, f 增 9 5 国家 经 济 实 力的 统 , 广 泛 的 分 支 机 构 网 络 与 强 大 的 客 户 其 增 强 , 大 力 发 展 商 业 养 老 保 险 创 造 了 极 服 务 队 , 证 了 各种 客 户 导 向 型 产 品 、 为 保 高 为有 利的条 件。 附加值服 务的提供 。 ( ) 乡人 民 牛 活 显著 改 善 。 0 8 , 2城 2 0 年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酉 收 入 1 7 1 , 上 年 增 参 考文献 己 8元 比 5 长 1 5 扣 除价 格 因素 , 际 增长 8. %。 [】黄 英 君 , 成 毅 . 业 保 险 与 社 会 保 险 4. %, 实 4 1 蒲 商 农 村 居 民 人 均 纯 收 入 4 6l , 7 元 比上 年 增 长 的 互 动 : 个 文 献 综 述 [】 江 西 财 经 大 一 J. 1 0 扣 除 价 格 因 素 , 际 增 长 8 0 城 %, 5. 实 = . %。 学 学 报 , 0 75 . 2 0 () 乡居 民 储 蓄 余 额 达 到 2 8 5 元 , t年 [】杨 翠 迎 . 国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的城 乡差 异 1 8亿 7 比 2 中 末 增 长 2 3 城 乡 人 民收 入 和 储 蓄 存 款 6. %。 及统 筹 改革 思路 【】 浙江 大学 学 报 , 0 5 J. 2 0 () 5. 大 幅 增 加 , 大 力 发 展 商 业 养 老 保 险 奠 定 为 了坚 实的 经济基 础 。 [】郑 秉 文 . 3 社会 保 障 体 制 改 革 攻 坚 【 】 中 M . () 3 国家 对商 业 养 老 保险 1益 重视 。 近 3 国 水 利 水 电 出 版 社 , 0 5 20. 几 年 , 监 会 一 强 调 人 力 发 展 商 业 养 老 [】中 国社 会 保 险 事 业 发 展 报 告 [ . 国 保 再 4 M] 中 保 险 , 加 强 市 场 规 范 的 建 设 ,0 8 1 1 并 2 0年 月 劳 动 社 会 保 障 出版 社 , 0 6. 20 3 1 实 施 的 保 险 公 司 养 老 保 险 业 务 管 理 办 基 金 , 整体 上 增 强 国 家 的财 力 , 从 因而 也 就 会 提 高 整 个 社 会 的 养 老 保 险 水 平 , 一 步 进 增 强 养 老 保 险 体 系 的 保 障 能 力 , 就 是 说 也 商 业 养 老保 险 会 促 进 整 个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体 系 的 良性 循 环 。 间时 , 展 商 业 养 老 保 险 还 发 有 可 能 增 加 国 家 的 税 费 来 源 , 善 财 政 状 改 况 , 加 就 业 机 会 。因此 , 展 养 老 保 险 的 增 发 发 展 对 国 民 经济 全 局 的 发 展起 到 了重 要 的 促进作 用。 2. 实现 分 配 制 度公 平 与 效 率 的统 一 需 要 3 发 展 商 业 养 老 保 险 目前 , 国的 基 本 养 老保 险 主要 体 现 了 我 公 ’原 则 , 它是 通 过具 有 国家 强制 力的政 府 行 为对 社 会收 入 的 一 种再 分 配 。 种 再 分 配 这 有利 于 低 收 入者 , 以至 于 可 能 出现 多缴 费少 受益 、 少缴 费 多受 益 、 至 不缴 费也 受益 的情 甚 况 , 有较 为 明显 的社 会扶 助性 质 , 具 从而 也会 产 生 参 保 的 负面 激 励 。 商 业养 老 保 险 则较 而 多的 体 现 了效 率 原 则 。 通过 地 位 平 等的 保 它 险 当事 人双 方 的合 同行 为 , 承认 差 别 , 效率 优 先 , 投 保 谁 受益 , 谁 投保 多的 多受 益 , 不投 保 则不 受 益 , 利 和 义 务 具 有 明显 的 对 等 性 。 权 “ 公 原 则 ” 协调 着社 会 的整 体利 益 , 效 率原 “ 则 ” 能激 发社 会个 体投 保 的积极 性 , 更 两者 对 于 养老 保险 体 系来讲 , 一小 可 , 缺 以效 率原 则 为 主的 商业 养老 保险 对 以公平 原 则为 主的 社 会 基本 养 老 保 险起 着 重 要 的补 充 作 用 , 而 从 使得 效 率与 公平在 整 个养 老保 险体 系 中达 到 了 辩 证 的统 一 。 一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和发展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和发展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和发展作者:贾永常高永利来源:《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2013年第11期摘要:在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保障体系是社会保险,它是指一个国家为了使劳动者及其家庭在出现年老、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问题时采取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

而商业保险也是对这些方面而采取的一种保险形式,但它和社会保险不同的是,其以盈利为目的,并与当事人自愿而形成的合同关系,与社会保险不同的是其全部保险费由自己承担,而社会保险是由劳动者、劳动者所在的企业或社会共同出资形成的。

由于它们的性质不同,导致了保障作用的不同。

但同属于社会保障体系中,它们既有区别也有联系,是共同存在和发展的。

关键词:核心;联系;区别;共同发展我们经常说的“五险一金”主要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在社会保险中,这些主要是个人和公司共同承担,并且大部分费用由公司缴纳。

然而,社会保险只是一种政府行为,其在保障方面水平计较低下,并且越来越不能满足人们生活的需要。

商业保险作为一种商业形式在市场中运行,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经济情况来选择自己的投保范围,并且在出现问题时其回报率也是相当高的。

社会保险在社会中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它也存在一些消极因素。

通过对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比较、联系等进行分析和判断,找出它们各自的优势和劣势,然后找到它们共性的地方,使社会保障体系更加的完善。

一、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的联系1.1 社会保险比商业保险出现的时间比较晚,并且它主要借鉴了商业保险的管理和其它方法,才使其发展和不断完善。

在商业保险中,发展最快的商业人寿保险,它为社会保险提供了技术支持,因此从它出现的那天起,就和商业保险有着必然的联系。

1.2 它们共同为满足社会不同的保险需求而一起承担责任。

社会保险能满足人们低水平的生活要求,而商业保险能提供更高水平的补偿,它们通过互补使人们能够在多方面都能得到满足。

二、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2.1 经营主体不同人身保险的主体必须是商业保险公司,而社会保险带有行政性的特色,我国主要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授权的社会保险机构;2.2 目的不同社保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不以盈利为目的,而商业保险首先是一种企业行为,它与投保者通过契约的形式确立权利和义务关系,在市场经济中主要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盈利性质的。

浅谈保险的作用

浅谈保险的作用

浅谈保险的作用保险的作用是指在国民经济中保险职能所产生的社会效应。

一、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是指保险职能的发挥对全社会、对国民经济总体所产生的经济效应。

(一)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社会再生产过程由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组成,它们在时间上是连续的,在空间上是均衡的。

也就是说,社会总产品的物流系统和价值流系统在这四个环节中的运动在时间上是连续的,在空间上的分布是均衡的。

但是,再生产过程的这种连续性和均衡性会因遭遇各种灾害事故而被迫中断。

一个企业的受灾,还将影响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均衡发展。

保险经济补偿职能及时和迅速地对这种中断和失衡发挥修补作用,从而保证了社会再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有助于财政收支计划和信贷收支计划的顺利实现财政收支计划和信贷收支计划是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两大资金调控计划。

对比资金运动来说,物质资料的生产、流通与消费是第一性的,所以,财政和信贷所支配的资金运动首先决定于生产、流通和消费。

严重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都将或多或少造成财政收入的减少和银行贷款归流的中断,同时还要增加财政和信贷的支出,从而给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带来困难。

与此相反,企业参加了保险,财产损失得到保险赔偿,恢复生产经营有了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一旦恢复正常,就保证了财政收入的基本稳定,银行贷款也能得到保险经济补偿,也就减轻甚至无须要求财政和信贷支持。

由此可见,保险确实对财政收支平衡和信贷收支平衡发挥着保障作用。

(三)增加外汇收入、增强国际支付能力保险在对外经济贸易和国际经济交往中,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按照国际惯例,进出口贸易都必须办理保险。

保险费与商品的成本价和运费构成进出口商品价格的三要素。

一国在出口商品时争取到岸价格,即由卖方在本国保险公司投保,就可以赚取到保险外汇收入。

相反,在进口商品时争取离岸价格,即由买方负责保险,则可以减少保险外汇支出。

保险外汇收入是一种无形的贸易收入,对于增强国家的国际支付能力起着积极的作用,历来为世界各国所重视。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结合方式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结合方式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结合方式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结合方式一、引言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保险制度,它们在保障人民群众的风险保障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结合的方式,以提供更全面、灵活和个性化的保险服务。

二、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基本概念1.社会保险:指由组织实施、由全体职工和社会单位缴费,并由负责管理和运营的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通常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2.商业保险:指由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服务,包括财产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三、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结合方式1.定向补充保险:通过商业保险机构为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提供额外的保险服务。

社会保险制度提供基本的保障,而商业保险提供更全面、个性化的保险服务,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可以弥补社会保险制度的不足。

2.联合运营模式: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机构共同运营保险业务,在的监督下,通过整合资源和共享风险,提供更优质的保险服务。

这种模式可以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优势,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3.政策引导模式: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措施,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与社会保险制度衔接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可以给予商业保险机构税收优惠、补贴等激励,以推动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融合发展。

4.公私合作模式: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共同设立保险基金或共同运营保险业务,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互补作用。

这种模式可以提高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附件本文涉及的附件包括:1.相关联合运营模式的案例分析报告2.政策引导模式下的保险产品研究报告3.公私合作模式的保险基金设立方案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社会保险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保障国民基本生活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保护劳动者和其他社会成员的权益,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事业而制定的法律。

2.保险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业务的法律基础,规定了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相关法律规定。

商业保险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补充作用

商业保险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补充作用
4 . 防范风 险 意识 的趋 同性 。 因为社 保 与商 保 同
目的; 商保 经营与管理并重 , 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
目的 。
2 . 建立基础不同 : 社保直接建立在以劳动关 系
为前提 的基础上 , 只要形成劳动关系 , 任何用人单 位就必须为其办理社保 ;商保则遵循 自 愿原则 , 以 合同形式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3 . 经管体制不同: 社保属于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
补充性功能等问题的研究 , 阐述商保在构建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 关键词】 保险 社会保险 商业保险 补充作用 【 中图分类号】F 8 4 0 . 6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 1 0 0 8 — 8 8 8 1 ( 2 0 1 3 ) 0 4 — 0 0 6 8 - 0 2
属于抵御风险的活动, 所 以他们预测风险的方法和 技术 , 对于工作人员在知识 、 技能等方面 , 甚至专业 术语也很 近似 。
5 . 损 失补偿 的 目的不 同性 。 二、 商保 在社 会保 障体 系建设 中 的现状 及 问题
而商保是由具备企业性质的专业化公司 的是 劳 动者 , 范 围 由 法律规定 , 条件受资格限制 ; 商保的对象是 自然人 ,
第2 6 卷
第4 期
V0 1 . 2 6 No . 4

社 会科学论坛 ・
商业保险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补充作用
董丽芳
(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 阳泉分校 , 山西 阳泉 O 4 5 O O O )
【 摘 要】本文通过对社保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社保各项制度的现状、 当前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商保
收 稿 日期 : 2 o 1 3 — 0 8 — 1 2

如何认识商业保险

如何认识商业保险
的退 休 待 遇 与 法定 养 老 保 险 的待 遇 密切
司 、深圳分公司 :区域性 中外合资保险
公 司有 中 宏 ^ 寿 保 险有 限公 司 、 平 太
洋安泰^寿保险公司 、 壹盛^寿保险有 限公 司、安联大众人寿保险公司 、信诚 ^寿 、 恒康 天安人寿 、 中保康联等 。
随 着 我 国 ^ 世 的 各 项 承 诺 逐 步 兑
平, 维持最低 限度的退休收^保障。在 此前提下 , 许多国家法定养老保险计划提 供的收^替代水平维持在 5 %—6 %左 0 O 右, 甚至更低。 因而, 试图打算退休前接近 或大体接近的收^替代 水平, 则面临某种 程度 的牧^替代率风险。 通过建立补充养
老保 险计 划 缩小 劳动 者 的 退休 前 后 收^
美 国 友 邦 保 险上 海 分 公 司、 广 州 分 公
( )按照保险标 的基 本分类标准 一 可 以分为人 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 害保 险。 ^寿 挥险 人 的生命 作 为保 脸 标 的 ,是指在 保险事 故 发生或保 单满期 时, 保险人按 照事 先约定好的保险金额 给付被保险^。 养老年盎 保险属于 ^寿 保险 的范畴。 意外伤害 保 险和 健 康险 以人 的 身 体 为保险标的 , 健康险对被 保险^在疾 病 或意外 事故所 致伤害 时的 医疗费用 或损 戋结予补偿的保 险。补充医疗保险 属于健康险。 意外险 以被 保险人因遭受 意外伤害事故造成 死亡、残疾 、支出医 疗费 、 暂时丧 戋劳动能力为给付 保险金
相连 , 可按最终收^水平的一定比例确定 补充退休待遇。在这种情形下 , 社会保险 待遇的减低程度 可为特定类型的补充养 老待遇所弥。 第三 , 解决 了逆选择风险。 通 过购 买商业保险市场上人毒 保险计划无 疑是 提供 退休收 人保 障的储 蓄形式 之

补充保障的名词解释

补充保障的名词解释

补充保障的名词解释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对于各种保障制度的需求日益增加。

其中,补充保障作为一种重要的保险形式,为人们提供了额外的保障和福利。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补充保障的定义、种类、作用以及发展趋势。

一、补充保障的定义补充保障是指在基本保障制度之外,为个体或团体提供附加的、额外的保险保障。

简而言之,它是对基本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以弥补其不足之处。

补充保障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们在面对各种风险时,能够获得更全面、更优质的保障与福利。

二、补充保障的种类补充保障的种类繁多,涵盖了健康、养老、人身意外、失业、教育等多个领域。

以下是其中几种常见的补充保障形式:1. 健康保险补充保障: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提供进一步的医疗费用、康复服务、健康管理等补充保障,以满足人们对于更高级别医疗服务的需求。

2. 养老保险补充保障: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未能满足的养老需求,提供额外的退休金、养老服务和护理照料等补充保障,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3. 人身意外保险补充保障:针对人身意外造成的伤害和损失,提供更全面的医疗费用、残疾津贴、身故赔偿等保障,以减轻个体和家庭的经济负担。

4. 失业保险补充保障:在基本失业保险制度之外,提供更长时间的失业津贴、职业培训、再就业援助等补充保障,以帮助失业人员更好地度过困难时期。

5. 教育保险补充保障:为学生及家庭提供学费补贴、奖学金、留学保障等教育补充保障,以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教育机会。

三、补充保障的作用补充保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可以提高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和质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

其次,补充保障可以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减少贫富差距,增加社会安全感。

再次,补充保障有助于激发和支持经济活动,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

四、补充保障的发展趋势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保障需求的不断提升,补充保障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

未来,补充保障将朝着以下几个方向发展:1. 个性化定制化:补充保障将更加注重满足个体和家庭的个性化需求,推出更具针对性和差异化的保障产品。

保险的功能作用与社会价值

保险的功能作用与社会价值

灾害救助
01
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时,保险可以为受灾群众提供及时
的经济补偿和救助,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风险管理
02
保险通过承保各种风险,实现社会风险的分散和转移,减轻政
府和社会负担。
公共安全支持
03
保险公司可以配合政府开展公共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安
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科技保险
WENKU DESIGN
提升民众福祉水平
风险保障
保险通过提供各类风险保障,确 保民众在面临意外、疾病等风险 时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减轻经济 负担。
财富规划
保险作为财富管理工具,可以帮 助民众合理规划财富,实现资产 的保值增值。
社会福利补充
保险在提供风险保障的同时,也 作为社会福利的补充,为民众提 供更全面的保障。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推动保险公司和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提高市场 信誉。
倡导公平竞争
促进保险公司之间的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 序。
加强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投入
加强人才培养
重视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水 平。
推动科技创新
鼓励保险公司加大科技投入,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 等先进技术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和效率。
智能合约与自动化执行
通过智能合约,实现保险合同的自动化执行和 管理,减少人为干预和纠纷。
跨机构合作与信息共享
区块链技术可以促进保险机构之间的合作和信息共享,提高行业效率和透明度。
PART 06
政策建议与行业展望
REPORTING
WENKU DESIGN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保险法规体系

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几点思考

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几点思考

Forum学术论坛 2012年11月249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几点思考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胡小军摘 要:保险业素有“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之称,在服务经济中心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方面肩负着神圣使命,承担着重大责任。

正确认识保险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是广大保险从业人员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本文阐述了保险业促进经济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进社会和谐稳定等三大作用,分析了当前保险业存在的总体发展水平不高、覆盖面不宽、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三大问题,提出了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四大对策和措施,即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三农”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

关键词:保险业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对策和措施中图分类号:F8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2)11(b)-249-02保险业素有“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之称,在服务经济中心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方面肩负着神圣使命,承担着重大责任。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

正确认识保险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是广大保险从业人员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1 充分认识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1.1 促进经济发展保险业促进经济发展主要有四大途径:(1)通过发挥保险业的资金融通功能,促进投资增长。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

我国传统的金融体系是以银行为主导,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资金的累积和壮大,保险业逐步成为金融业的支柱之一,保险机构已成为债券市场第二大机构投资者和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这使得传统的金融体系转变成为多层次、多支柱的现代金融体系,数额庞大的保险资金有利于提升金融体系配置资源的效率及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协调性,从而为国家和地方扩大投资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在养老方面结合的必要性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在养老方面结合的必要性

浅谈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在养老方面结合的必要性【摘要】老有所养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现实问题,然而我国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问题加剧,社会养老保险正面临着资金短缺,覆盖范围窄,保障水平低等严峻的考验。

因此探讨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在养老方面的结合对于缓解社会保险压力,减轻政府负担,提升我国社会总体保障水平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养老保险,商业保险,结合一.我国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1.日益严重的老龄化带来的新挑战根据已公布的中国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不难看出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已经进入快速老龄化阶段,2010-2020十年间平均每年将新增596万老年人口,年均增速达到3.28%,预计到2020年老龄人口总数将达到4.37亿。

离退休人口的增加速度高于在岗职工的增加速度,领取退休金人口的增加速度超过缴纳养老金人口的增加速度。

老龄化的日益加剧势必会造成养老金支付出现缺口,中央财政便会面临着资金压力。

2.城市化发展导致农民失地对养老问题提出新要求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地区发展极不平衡,农村人口占比明显高于城市人口,因而老龄化问题也呈现出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特征,超过60%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广大农村地区。

农村地区人口没有稳定的工作,收入非常微薄且不稳定,大部分农民没有退休金,养老主要依靠的是土地。

近年来城市化发展迅猛,大量农村土地被征用,一大批农民因而失去了土地。

虽然土地被征用,但是农民真正得到的补偿微乎其微,导致农民的利益严重受损。

农民失去唯一可以依靠的土地而得不到补偿,养老更是遥不可及。

从理论上说农民失去土地不再是农民,应该纳入到社会保障范畴,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城乡二元结构特征,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短期内这些失地农民是不会被纳入到保障范畴。

因此这些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必须得到妥善解决。

3.我国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存在先天缺陷我国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也就是指养老保险计划分为两部分,一是社会统筹部分,二是个人账户部分。

中国人寿保险需求问题分析

中国人寿保险需求问题分析

中国人寿保险需求问题分析摘要:本文结合我国经济发展实际情况,立足于人寿保险发展现状,分析了我国人寿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影响人寿保险发展的因素。

其基本结论是: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正成为影响我国人寿保险消费的重要且显著的因素,正在增加的老年赡养率,也将使我国寿险业受益。

我国社会保险将逐渐以商业人寿保险作为重要补充,两类性质的保险将同时得到发展。

我国人口较低的教育水平,可能会阻碍寿险的发展。

预期通货膨胀显示了对寿险的负面的但不十分显著的影响。

关键词:人寿保险保险需求影响因素一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我国人寿保险业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恢复以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绝对规模和相对发展速度都取得飞快地进步,2009年我国人寿保险原保费收入为81441829.89万元,而2010年1—4月我国人寿保险原保费收入已经达到了42694603.00万元。

此外,在2009年全年人寿保费收入占原保费总收入的66.95%,但2010年前四个月这一数据已上升为70.43%。

可以预见,在未来我国人寿保险业将带动保险业的整体发展。

而我国作为第一人口大国,并且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寿保险业发展潜力是非常巨大的。

因此,研究我国人寿保险业的发展环境和影响因素,有利于促进保险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但是,以2009年为例,我国GDP总量达335353亿元,而从人寿保险的发展状况来看,人寿保费收入为7457.4亿元,仅占GDP的2.22%。

可见,我国人寿保险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比仍然比较落后,因此,找到影响我国人寿保险发展的因素是十分重要的。

二人寿保险的概念1 人寿保险的定义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作为保险标的,已被保险的人生存或死亡作为保险事故,并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时,依照保险合同给付一定保险金额的一种人身保险形式。

2 人寿保险的功能积聚保险基金、组织经济补偿是保险的基本职能,由此而派生出保险的防灾、防损、融资等职能。

简析商业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的结合

简析商业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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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商业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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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当前,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 求,中共 中央制定深化 医疗卫生体 制改革 的方案 ,提 出 “ 加快建 立和 完善 以基本 医疗保障 为主体 ,其他 多种 形式补充医疗保 险和 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 ,覆盖城 乡居 民的多层次 医疗保障体 系” 。但 由于我 国尚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生产 力 发展 水平有 限,还不能像发 达的福 利国家那样 实行全面 医疗保障。本文就如何减轻参保职工 医疗费用的个人 负担 ,社会 医疗保 险与商业医疗保 险结
鉴于 当前我国基本 医疗保险政策 , 商业保险公司应探讨以下三种情
况的医疗费用补偿的办法:
我 国的基本 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不仅 为市场经济体制下 的广大
企事业单位摆脱了沉重的医疗费开支 的负担 , 创造 了轻装上阵、一心抓 生产 的机遇 ,而且 给因资金周转困难长期无法报销 医疗费的企事业单位 的广大城镇职工带来 了好处 。所以说 ,我 国现行 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 于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3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 , 个人完全负担 的费用。
上述三种个人负担情况商业保险公司完全可 以通过精心测算规避风 险 ,前两种 由于在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和结算办法上已对 费用 的增长进 行 了控制 , 所 以其增长的趋 势比较平稳 , 且具有可预测性。商业与社会 医疗保险结合,可 以逐步实现,一是首先保障减少参保人基本 医疗保险 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 ;二是根据参保人 的经济收入情况开展 保障参保 ^ 、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 围外医疗费用的险种 。

浅谈保险业发展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

浅谈保险业发展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

浅谈保险业发展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摘要:在当今社会中,无论是经济的稳定协调发展,还是社会结构的变革与适应,都离不开保险业的作用。

随着市场的扩大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保险业发展的经济效应、社会稳定及协调发展效应愈加明显。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保险业大有作为。

第一,发挥经济助推器的作用,通过风险管理和损失补偿,为人们的创新与发展提供有利支持,可以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第二,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通过养老和健康保障,保险可以解决人们生活的后顾之忧,促进社会的协调稳定。

一、保险业发展的经济效应(一)经济补偿效应保险是分摊意外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通过向所有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来补偿少数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损失。

因此,少数不幸的被保险人的损失由包括受损者在内的所有被保险人分担。

作为一种集合和分散风险的机制,随着业务范围的拓展和保险经营技术的提高,经济补偿效应将逐步得到充分发挥。

(二)资金融通效应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保险业是金融业的三大支柱之一。

许多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契约型储蓄机构筹集大量资金,这些资金具有来源稳定、期限长、规模大的特点,内在的投资需求使保险公司不仅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大量建设资金,而且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保险具有资金融通效应。

保险费是预付的,保险赔偿或给付责任要在整个保险期内履行,还有损失发生与给付之间存在间隔、历年赔付率波动、巨灾发生的可能性等因素,因此保险公司要提留各种准备金。

运用暂时闲置的大量准备金保证保险资金的运动是必要的,投资可以进一步增加收益和增强给付能力。

投资收入既是金融市场资金的重要来源,也是保险公司收入和利润的重要来源。

保险业通过收取保险费,集聚社会闲散资金,建立保险基金,再通过银行存款、购买国债等形式进行资金运用,为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等建设融通了资金,为经济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支援了经济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保障了改革顺利进行。

保险资金通过投资国债、证券投资基金和同业拆借等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保险的资金融通效应将逐步得到发挥。

谈商业保险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谈商业保险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谈商业保险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一、概述二、商业保险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三、商业保险的优势及制约因素四、商业保险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五、案例分析六、结语概述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被认为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社会保障基金收支逆差扩大,造成社会保障制度难以可持续发展。

因此,商业保险作为一种补充社会保障的机制,逐渐受到广泛关注。

本文旨在探讨商业保险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作用及制约,提出相应建议,并结合案例进行深入分析。

商业保险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商业保险能够对一些社会保障制度无法覆盖的风险进行有效应对,比如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个人风险。

同时,商业保险还能够促进居民的储蓄率和消费能力,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

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商业保险可以与社会保障制度相互补充,缓解社会保障基金负担,提高居民保障水平。

商业保险的优势及制约因素商业保险相较于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更高的灵活性和差异化,能够提供更为个性化的保障服务,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同时,商业保险可以在资金运作方面实现市场化运作,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然而,商业保险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商业保险信息不对称、市场准入门槛高、缺乏引导政策等。

商业保险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商业保险的参与需要制定相应的引导政策,通过提供优惠税收、降低准入门槛等方式来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会保障事业。

同时,还需要完善商业保险监管机制和法律法规,保障参与机构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商业保险的监管,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

案例分析1、安邦保险安邦保险曾通过高息理财产品进行融资,并向房地产项目等进行投资,最终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

这个案例表明商业保险机构存在着上述提及到的风险。

2、平安医疗保险平安医疗保险为商业保险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成功案例之一,平安医疗保险能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保障服务,使更多人受益。

3、中国人寿保险中国人寿保险通过平衡存量和增量业务,逐渐提高集团业绩。

保险经济对社 会发展的影响是什么

保险经济对社 会发展的影响是什么

保险经济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是什么在当今社会,保险经济已经成为了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它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影响着我们的生活,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保险经济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了重要的经济保障。

生活中充满了各种不确定性,例如突发的疾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

当这些不幸事件发生时,往往会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而保险的存在,就像是一把保护伞,能够在关键时刻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人们渡过难关。

比如,医疗保险可以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让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而不至于因为费用问题而耽误病情;人寿保险可以在家庭主要经济支柱不幸离世时,为家人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保障家庭的生活质量;财产保险则可以在房屋、车辆等财产遭受损失时,给予相应的赔偿,帮助恢复原状。

通过这种方式,保险减轻了个人和家庭面临风险时的经济压力,增强了人们的安全感和稳定感。

其次,保险经济有助于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在商业世界中,企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自然风险等。

如果没有保险,这些风险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甚至导致企业破产。

而通过购买保险,企业可以将一部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

例如,企业可以购买财产保险来保障生产设备和厂房的安全;购买责任保险来应对可能的法律诉讼和赔偿责任;购买信用保险来保障应收账款的安全。

这样,企业在面对风险时能够更加从容,有更多的精力专注于生产经营和创新发展,从而推动整个经济的繁荣。

再者,保险经济在宏观层面上对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大规模的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发生时,保险行业能够迅速调动资金,进行赔付和救援工作,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这不仅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还能够提高社会应对风险的能力。

此外,保险资金的长期投资也为经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

保险公司将收取的保费进行投资,如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股票市场等,促进了资金的合理配置和经济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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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业性人寿保险对社会保险的补充作用香港鹏利保险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郭 杨 香港主权已收回,正按“一国两制”的方针运行。

香港保险业已成为我国保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借鉴香港保险业发展的经验,有利于促进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为此,谈一些商业性人寿保险对社会保险的补充作用是很有意义的。

我国正在进行着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有观点认为,一个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实事求是、并且行之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应该由政府的社会保险和非政府的商业保险两大部分构成,二者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各有其长,互补其短,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使社会成员在年老、患病、伤残、死亡或失业时,能够从社会或政府那里获得最基本的经济援助,确保社会的基本稳定,而通过立法所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商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其中前者指的是财产保险,后者指的是人寿保险。

通常认为,与社会保障体系有直接关系的是指商业保险中的人寿保险。

1993年,中共中央第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指出:社会保障水平要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城乡居民的保障办法应有区别。

提倡社会扶助。

发展商业性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

1995年10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则进一步以立法形式明确了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是两种性质不同的保障制度。

正是由于在一个大的达到10%以上。

我国《保险法》对保险资金运用所限定的范围,出于安全性考虑是对的,但忽略了效益性,立法部门在制订保险法实施细则时,宜结合广东省的实际情况,予以补充修订。

(四)加强保险调研工作的合作交流,共同提高保险专业技术水平。

广东与港澳保险业存在着技术领域上的差距。

因此,加强粤港保险业的技术交流,是提高两地保险业合作水平的当务之急。

具体的合作内容有:(1)开展科学管理技术的交流。

主要是借鉴和学习香港保险业在承保、理赔和保前、保后服务等实务技术以及企业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快广东保险业在电子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办公室现代化系统的建设步伐。

同时,在业务理论上,双方可对风险管理、风险评估、赔案鉴定、疑案侦查等高新技术进行合作研究。

(2)共同开发适销对路、具有规模效益的新险种,也可对原有险种进行技术嫁接和移植,但要注意维护保险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3)在风险信息的搜集、损失资料的利用、计算技术、修订费率根据和方法等保险精算技术上开展直接交流。

香港现有登记注册的合格精算师86人,广东在加快培养自己的精算人员的同时,可采用高薪聘用、借用等方式引进香港的保险精算师。

(4)开辟粤港保险人才的交流渠道。

广东可选派专业人员到香港学习,还可邀请香港保险专家来粤开设技术讲座,培训保险技术人员特别是保险高级技术人才。

(责任编辑:万里虹)51997年第7期 保险研究・专版体系中存在着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制度,所以,有必要对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方面的关系进行讨论。

笔者以为,就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来说,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可以简要地表述为,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基础或基石,商业保险,确切地讲商业性的人寿保险是对社会保险的补充。

商业性人寿保险对社会保险的补充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使“公平原则”与“效益原则”在社会保障体系中达到辩证的统一。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主要体现了“公平原则”,它是通过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政府行为对社会收入的一种再分配。

这种再分配有利于低收入者,以致会出现多交费少受益,或者少交费多受益,甚至不交费亦受益的情况,具有明显的社会扶助性质。

而商业保险则较多的体现“效益原则”,它通过地位平等的保险当事人双方的合同行为,承认差别,效益优先,谁投保谁受益,投保多的多受益,不投保则不受益,权利和义务具有明显的对应性。

社会保险保障着社会成员的基本需要,以“公平原则”为旗帜,维护着社会的基本稳定。

而商业保险则有利于激励个人奋斗和培养个人的责任感,促进社会每一个成员的自保意识,鼓励个人在其有劳动能力的时候,通过自我积累来解决自己及其家人在将来无劳动能力时的生活及意外风险等其他困难。

“公平原则”协调着社会的整体利益,而“效益原则”更能够激发社会个体。

这两项原则对于社会保障来讲,是缺一不可的。

而以“效益原则”为主的商业性人寿保险,对以“公平原则”为主的社会保险的补充作用,便使得这两项原则在社会保障体系中达到了辩证的统一。

我国历史上曾长期处于以人身依附关系为特征的封建社会,在传统上比较注重整体而忽视个人,用人的社会性来抹杀或掩盖人的个性。

体现效益原则和个人责任的商业性人寿保险的发展,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我国人们个人意识的进一步增强,使人性能得到较完整的实现,从而促进社会文明的整体进步。

(二)商业性人寿保险在社会保险的基础上发展,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成员的力量,分摊责任,分散风险。

我国是一个有12亿人口的大国,并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各地区的发展也不平衡,是一个低收入的国家。

另外,由于本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人口增长较快,有关专家预测,我国人口将于2000年前后达到老年型标准,并且老龄化的指数在2050年以前将始终呈持续上升的状态。

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大型城市,人们的平均寿命在不断增加,老龄化的速度也较快,例如上海市,在1996年底,平均期望寿命男性为75.3岁,女性为77.9岁,老龄人口已超过了230万,在企事业职工群体中,约50%为在职职工,另50%为退休职工,建立老年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已经较为明显的表现出来。

并且,由于我国政府从本世纪70年代开始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使生育率和家庭人口都不断降低,这样,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受到较为严重的削弱,同时独生子女在我国家庭中举足轻重的地位,造成了对独生子女的较高的保障需求。

社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产生的,它具有强制性。

社会保险的保险费是依据法律的规定,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面分担,或全部由政府负担。

因此它受到国家和企业财力状况的限制,也对国家财政和企业发展造成压力。

而商业性人寿保险只是一个对保险商品的等价交换行为,它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通过自愿订立保险合同而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保险费是由投保人承担的,而保险人作为一个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需要国家财政来兜底。

这样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成员的力量来分摊社会保障的责任,分散社会风险。

如果我们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观点来面对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且国家负担沉重的现实,这种分摊和分散意义,则显得更为重要了。

(三)建立多层次、立体的社会保障体系,要6保险研究・专版 1997年第7期求社会保险与商业性人寿保险并存发展。

社会保险就其性质来讲,它以最基本需要为标准,并且受制于国民经济发展的水平和国家财力状况。

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1条的规定,我国的社会保险水平只能是低水平的。

而西方一些福利国家由于社会保险水平过高,现已成为沉重的负担,甚至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

例如法国,在过去五年中,社会福利开支造成了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负债,达到2300亿法郎。

吸取西方福利国家的教训,社会保险从实际出发,制定较低的保障标准,从而能够主动地避免将来出现我国国家财力不堪社会保障重负的情况。

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收入的提高,社会各成员对于社会保障的水平和要求则正在不断的增加。

商业性人寿保险的发展会为人们提供一个保险商品较为丰富的保险市场。

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和支付能力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事宜,并且可以满足人们对保险的某些特殊的需要。

投保人要求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水平越高,他们所缴纳的保险费也是相应提高的。

这样一种对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与由行政权利机构管理的社会保险这样一种行政法律关系并存,共同发展,既能满足社会安定与稳定的要求,又能满足社会成员对于保障水平的不同需要,从而有利于建立多层次的和立体的社会保障体系。

(四)发展商业性人寿保险有利于增强社会保障体系的深度。

社会保险的承办单位是各级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如前所述,社会保险体现的是行政法律关系,它以国家财政作为社会保险的最后责任的保证,它不是一种商业行为,因此不存在竞争,也不允许盈利。

而商业保险是保险市场主体在保险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

它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较好的保障水平,从而增强了社会保障体系的深度;同时,商业性保险公司通过经营获取利润,独立发展,一般不对国家财政造成负担。

另外,商业性的人寿保险资金积累,并且保险商品在交换过程中其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实现具有置后性的特征,这使得巨额保险资金在未给付之前处于相对闲置状态。

为了实现保值和增值,保险资金必然进入资本市场,从而增加建设基金,促进经济建设。

因此,商业保险的发展不仅可以引导社会消费资金的合理分流,增加货币回笼,缓解通胀压力,而且有利于积累建设基金,从而从整体上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国家经济的整体发展会增强国家的财力,因而也就会提高社会保险的水平,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障体系的能力,也就是说商业性人寿保险对社会保险深度的补充作用会促进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良性循环。

此外,发展商业性保险对增加税费来源,改善国家各地方财政状况和增加就业机会,改善劳动人口就业状况方面也具有明显的优势。

(五)商业性人寿保险在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即保障的广泛性方面的补充作用。

一般认为,社会保险对于社会的全体成员来讲具有普遍性,但是在实施过程中,每一项计划都会受到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的制约,从而形成特定的受保范围。

例如,在城市推行的社会保险的主要对象是企业的职工,但在实施过程中,很难包括所有的城镇劳动者。

在我国随着改革的深入,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大量涌现,1995年底,个体户已达到2239万户,私营企业也已突破了60万家,在这样一些经济成份中工作的成员,他们依法能够享受社会保险,而其要实现受保障的权利,仍有一定的难度。

而商业性的人寿保险比较容易为他们提供保险,他们是商业性人寿保险团体的重要消费者。

另外,随着“三资”企业在我国的建立和发展,产生了一批在外资企业承担管理和技术工作的人员,他们在数量上并不占有优势,但由于其收入较多,而相对来讲享受的社会保障较少,因此,他们也需要商业性人寿保险来作为重要的补充。

在我国的农村,虽然农民整体富裕程度不够高,但对社会保障的客观需求是存在的。

因此,商业保险也会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的建立和发展。

(责任编辑:万里虹)71997年第7期 保险研究・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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