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管理制度(1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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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目的:
为使全体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规范管理整个生产操作过程,从而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职工均适用。
三、内容:
行政部、品质部门负责组织培训工作,行政部对每次培训工作进行监督。
1、新进从业人员以及临时工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培训情况记录在案。
2、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每年组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人员方可上岗。
3、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与本岗位相关的卫生习惯及操作标准,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有关应知应会内容,每次学习要有学习记录。
4、建立完整的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考核档案,内容包括:培训时
间、学时数、培训地点、教材(包括单节)、教师及其职务或职称、培训对象、学员花名册、考试试题、个人考试成绩等。
5、对不参加培训学习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上岗,直至合格。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属区域内食品生产及管理者,均适用本制度。
三、内容:
1、新职工入厂前进行身体全项检查,在职职工每年一次定期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能从事本公司的生产操作。
2、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3、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者不得从事食品加工及检验工作。
4、直接接触食品加工的从业人员患有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手有开放性创伤尚未愈合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治愈后凭有效的医院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原辅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公司对采购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
三、工作程序
(一)采购前应及时收集供应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并分门别类建立档案。
(二)对主要原材料的采购由采购部门根据对原材料的需求量要求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注明品名、规格、数量、采购依据等报总经理批准。
(三)采购产品的验证
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坚决采购有QS标志的产品,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拒收,合格的办理手续入库。
1、国产采购产品验收:采购产品进厂时要严格控制其验收检验过程。
(1)供应商必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如在发证范围)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2)外包装是否有破损、有油污等;
(3)验证货证是否相符;
(4)标识是否清楚、正确;
(5)必要时由质检员抽样检测有关理化、微生物项目,合格后方可使用。
2、进口采购产品:进口的原辅料及包装材料必须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检测不合格的不得入厂。
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严格控制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保证食品生产的安全,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凡本公司与生产相关的环节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内容:
1、原、辅料要求具有合格证。加工用水(冰)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食品生产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的原则,对关键工序的监控必须有记录(监控记录,纠正记录)。
3、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别存放。废弃物设有专用容器。容器、运输工具应及时分别消毒。
4、不合格产品及落地产品应设固定点分别收集处理。
5、班前班后必须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及消毒工作。
6、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存放间应清洁卫生、干燥通风,不得污染。
7、仓库应符合仓储要求,配有温度记录装置,库内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霉、防鼠、防虫设施。
8.设有检验机构,具备相应检验仪器设备;对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及生产过程进行卫生监控检验。
(1)环境卫生控制
A.最大限度地消除老鼠、苍蝇、蚊子、蟑螂和粉尘危害因素对产品卫生质量的威胁。
B.保持厂区清洁,消除虫害聚集、孳生场所,定期对绿化带及排污区域进行虫害控制。
C.工厂要针对灭鼠工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程序和计划,保证相应的措施得到落实,做好记录。
D.加工现场不宜采用药物灭鼠的方法来进行灭鼠,可以采用捕鼠笼、粘鼠胶等方法。
(2)原、辅料的卫生控制:
A.对原、辅料进行卫生控制,分析可能存在的危害,制定控制方法。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由具有合法注册资格的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对向不同国家出口的产品还要符合进口国的规定。
B.对加工过程使用的工器具,与产品接触的容器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不同工序,不同用途的器具用不同的颜色,加以区别,以免混用。
(3)车间、设备及工器具的卫生控制:
A.严格执行生产车间、加工设备和工器具的日常清洗、消毒工作。
B.车间要专门设置化学药品(洗涤剂、消毒剂等)的可上锁存贮间或存贮柜,并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保管、发放、领用并登记。化学药品要用明显的标志加以标识。
(4)储存与运输卫生控制:
A.定期对储存食品仓库进行清洁,保持仓库卫生,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B.库内产品要堆放整齐,批次清楚,堆垛与地面的距离应不少于10cm,与墙面、顶面之间要留有30cm-50cm 的距离。为便于仓储货物的识别,各堆垛应挂牌标明本堆产品的品名/规格、产期、批号、数量等情况。存放产品较多的仓库,管理人员可借助仓储平面图来帮助管理。
C.食品运输车必须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状况,为运输工具的清洗、消毒配备必要的场地、设施和设备。
(5)人员的卫生控制
A.加工和检验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新进厂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可上岗。
B.生产、检验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C.生产、检验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进车间不携带任何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D.进车间必须穿着清洁的工作服、帽、鞋。
E.凡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者,必须调离生产加工、检验岗位,痊愈后经体检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F.妨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主要有:
——病毒性肝炎;
——活动性肺结核;
——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
——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
——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
——手有开放性创伤尚未愈合者。
G.加工人员进入车间前,要穿着专用的清洁工作服,更换工作鞋靴,戴好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
H.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用品不得带入车间,并且不得化妆,不得戴首饰、手表。
I.工作前要进行认真的洗手、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