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朱元璋的政治蓝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明洪武年间的政制建设与朱元璋的主观主义 (1)
(一)实行诸五分封,建立皇朝巩固的支柱。洪武一朝,明太祖先后只次分封诸子为 (2)
(二)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建立布、按、都三权分立的多头地方行政体制。明.3
(三)罢中书省、废承相,由皇帝直接领导中央各行政部门。其实,由于朱元璋的独断.4
(4)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分化军事统帅权。明初沿袭兀制,以发兵权归兵部,统
(5)
(五)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创设六科给事中,建立按所辖地区、部门分工的分察制度,.5
(六)建立皇帝私人的侦缉队锦衣卫,加强秘密的政治控制。锦衣卫本为皇帝的一支内.6
(七)整顿内廷侍服系统,禁止后妃、宦官干政。明太祖对于政出宫闲及宦官干政给统.7
二、朱元璋政治蓝图的实质及其非现实主义 (9)
三、正统以后明朝政治的困境: (18)
四、结语 (23)
论朱元璋的政治蓝图
及其对明朝政治的影响
余兴安
一、明洪武年间的政制建设与朱元璋的主观主义
1380年(明洪武十三年)是中国政治制度史上极具转折意义的一年。这年正月,明朝
中央政府中书省的左承相胡惟庸以谋反罪伏诛,并连及御史大夫陈宁、御史中承涂节等人,
是为历史上著名的·胡惟庸党案”飞然而,这一政治事件的真实意义并不在于几个重要政治人
物、以及三万余名与之有关的或者根本就毫无关联的生灵的政治生命与自然生命的终结,而
在于当时的最高统治者明太祖朱元璋经过长期谋划与酝酿后的政制改革的到来。这一政治制
度变革的推行与完成实质上揭开了中国专制政制史上新的一页,中国传统的专制主义政治制
度至此已臻于登峰造极。
明洪武年间,由明太祖朱元璋设计并推动的、以废除承相制度、更定一六部官制为中心的
政制建设主要有七个方面的内容:
(一)实行诸五分封,建立皇朝巩固的支柱。洪武一朝,明太祖先后只次分封诸子为
王,除早死的赵王祀、韩王松外,共二十三位亲王,分驻全国各通都大邑、边睡要塞。显
然,从明朝诸王的分布来看,朋朝的藩王已不是如唐宋时只食禄、不临民的享乐王了。明太
祖说得明了:“天子有子,其嫡长者守邦以嗣大统,诸子各有茅土之封,藩屏王室,以安万
姓。”I1]因此,洪武时期,诸王被赋予相当大的权力,他们不单仅有天子一等的冕服车旗邸
等,有少者三千,多者一万九千人的护卫甲士;而且还可以过问地方
政事,而地方有司长官
每月朔望得渴见亲王,有事更须随时应召。特别是亲王所握军权尤重:朝廷调遣地方守镇
兵,“守镇官既得御宝文书,又得王令旨方许发兵;无王令旨,不得发兵。”IZJ又,如“朝无正
臣,内有奸恶,则亲王训兵待命,天子密诏诸王,统领镇兵讨平之。”阴亲工以其宗室之尊,
俨然成了朝廷派往各地方的政治军事代表,及随时准备靖难讨贼的军事统帅。洪武时期的诸
王分封及由此而确立的一整套宗室分封、袭爵、禄傣制度,实则是朱元璋为确保明朝在朱氏
家族中长久延续所做的培上护根的努力。
(二)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建立布、按、都三权分立的多头地方行政体制。明
袭了元朝时的格局,设行中书省为地方第一级行政机关,置行政平
章政事、左承、右皿、参知政事亦与元朝大体相同。茧然另有提刑按察使司及都卫指挥使司
分掌监察、司法与军队,但其地位毕章不能与之相抗衡,行中朽省实为地方一切政务的总
撰。尽管在明初尚未出现地方势力坐大,对抗中央朝廷的现象,但是这种行政体制实为地方
分权提供了制度上的便利,此在朱元璋心中是晓然洞明的。所以,洪武九年,朱元璋便下令
罢去行政平章政事等官,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只掌民政与财政,使之与提刑按察使
司及都指挥使司(洪武八年改称)成为平行机关,互不统辖,任何人和机构都不可能握有一
省的军政全权,在制度上便消除了割据自重、对抗朝廷的可能。
(三)罢中书省、废承相,由皇帝直接领导中央各行政部门。其实,由于朱元璋的独断
专行,即使实行宰相制度,身当行政首脑之任的丛相实质上也是没有什么真正的权力的;而
且明初的四位皿相李善长、徐达、汪广洋及胡惟庸也均未获善终。但是朱元璋的一切政治举
措皆是从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出发,所以,在洪武十气年废相之前的汽、四年间,便着手从
制度上一步一步地削弱垂相的的权力了。如洪武十年六月,命政事启皇太子裁决奏闻。这
实质上与元朝以皇太子为中书省长官中书令,以便籍制臣下形异心同。十一年二月,又诏令
诸司奏事毋关白中书省,表明中书省已被视为皇帝与广大臣僚间沟通的障碍。因此十三年
的罢中书省、废承相实质上是这一过程的自然延续,并为这一过程做了总结。废巫相后,六
部的官秩得到提升(从正三品升到正二品),皇帝与各政府部门间已没有任何中间性的环
节,各部皆直接向皇帝负责,皇帝实质上是兼任宰相了。为防范后世君臣再行更张,朱元璋
还传下严厉的遗训:“后世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承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策者,文武群臣即
时幼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14]
(4)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分化军事统帅权。明初沿袭兀制,以发兵权归兵部,统
兵权归大都督府,军队的指挥与管理权已相分离。但朱元璋仍嫌大都督府的权力过重。所
以,洪武十三年将之一分为中、左、右、前、后五军府,并将各军府所辖卫所进行交叉分
配,使之犬牙相错,不能连成一片。明太祖的分权思想又在军事组织中得以实现。
(五)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创设六科给事中,建立按所辖地区、部门分工的分察制度,
壮大行政监察队伍。洪武十三年的废御史台,全直到十五年才建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