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防爆100条
防爆电气检查标准60条
防爆60条一、矿用电气防爆检查标准总则1、随着集团公司井下电气设备不断改进更新,为适应井下电气安全发展需要,保障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国家防爆电气标准》、原煤炭部山西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井下防爆电气(器)设备检查标准的修改补充规定(试行)》特编制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晋煤集团公司管辖(包括各子分公司)矿井井下和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器)设备及连线电缆。
3、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煤安标志牌”丢失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4、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包括监测监控设备及本安设施)入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方可下井使用,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为失爆。
矿用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壳体1、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轴承完好,轴承盖无破损,否则为失爆。
2、隔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凸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3、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离层、脱落为不完好。
4、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隔爆腔与本安腔直接贯通为失爆。
5、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6mm,当外壳净容积大于100 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大于等于1mm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松动为失爆。
矿用电气防爆检查标准电气设备防爆面一、隔爆结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门或盖的隔爆结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 mm,否则为失爆。
项大于0.5mm,它的投影长度大于隔爆面宽度的1/2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
煤矿井下电气防爆安全技术
煤矿井下电气防爆安全技术
内容摘要为了加强设备管理,确保供电平安,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平安规程》及有关防爆电气设备的标准和规定,提高机电人员对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熟悉,在实际工作中便于统把握运用标准,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科学管理,提高修理质量,毁灭设备失爆,杜绝因失爆而引起的重大事故,实现电气设备平安运行,特印发本《煤矿井下电气防爆平安技术》学习手册。
第一节煤矿井下电气防保平安技术通用要求
一、煤矿井下工作条件对电气设备的要求
1.井下环境潮湿,有的地方还有淋水,因此电气设备要求防滴(溅),隔爆外壳及隔爆结合面要求防锈蚀,电气绝缘材料要求耐潮。
此外,井下温度高,故还应对矿用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进行湿热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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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防爆标准75条
附录二山西焦煤集团公司井下防爆电气检查标准一、隔爆接合面(1)隔爆接合面(Ⅰ类)的最大间隙,直径差或最小有效长度(宽度)必须符合附录表2—1的规定,但快动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须不小于25mm。
②如果操纵杆或轴的直径超过了附录表3—1所规定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宽度,其接合面宽度应不小于操纵杆或轴的直径,但不必大于25mm。
③如果转轴的直径大于附录表3—1所规定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宽度,带有滑动轴承的隔爆轴承盖的火焰通路长度,当转轴直径不大于25mm时,应不小于转轴直径;当转轴直径大于25 mm时,应不小于25mm。
(2)如果接合面被紧固螺栓孔或类似物的孔分隔,则孔与外壳内外地人侧间的距离最大值满足:①L<12.5 nlm时,应不小于6mm;②当12.5mm≤L≤25 1Tlnl时,应不小于8 mm;③当L≥25mm时,应不小于9mm。
(3)隔爆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接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摩擦。
用圆筒隔爆接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小单边间隙不少于0.075mm;用滚动轴承结构时,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须不大于附录表3—1所规定的轴承盖允许最大间隙的2/3。
(4)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Ra不大于6.3µm;操纵杆的表面粗糙度Ra不大于3.2µm。
(5)隔爆接合面的法兰减薄厚度,应不大于原设计规定的维修余量。
(6)隔爆接合面的缺陷或机械伤痕,将其伤痕两侧高于无伤痕表面的凸起部分磨平后,不得超过下列规定:①隔爆面上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 mm宽的隔爆面上,每12cm范围内不超过5个;10mm宽的隔爆面上不得超过2个。
②产生的机械伤痕,宽度与深度不大于0.5mm,其长度应保证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
(7)隔爆接合面不得有锈蚀及油漆,应涂防锈油或磷化处理。
如有锈迹,用棉纱擦净后,留有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态痕迹,用手摸无感觉者仍算合格。
煤矿安全知识大全100条
煤矿安全知识大全100条1. 熟悉煤矿安全法规和相关规定。
2. 在进入煤矿前,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
3. 跟随矿长或监工的指引,不要擅自闯入矿井。
4. 在矿井中不得吸烟、使用明火或进行其他火源活动。
5. 熟悉煤矿逃生和自救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6. 定期进行火灾和爆炸的应急演练。
7. 不得擅自更改或拆除矿井通风设备。
8. 使用矿井通风设备时,应遵循操作规程。
9. 矿井内使用的电器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10. 在使用矿井电器时,必须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11. 不得使用损坏的电器或线路。
12. 在进行爆破操作前,必须提前进行安全检查和防护措施。
13. 对于可能发生的瓦斯爆炸和煤尘爆炸,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14. 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矿井附近。
15. 在矿井中不得存放大量的可燃物品。
16. 在矿井内不得储存大量的氧气和其他氧化剂。
17. 所有矿井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18. 不得使用未经检修和授权的设备。
19. 在使用机械设备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20. 在进行维护和修理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21. 定期检查和清理矿井内的积水、积尘和岩层剥落。
22. 遵循矿井通风规程,保持良好的通风。
23. 矿井内必须安装有效的灭火设备。
24. 及时报告和处理煤矿事故和异常情况。
25. 在透水和瓦斯超限时采取紧急措施。
26. 在有瓦斯泄漏风险的地方,使用适当的防爆设备。
27. 不得驻留在可能发生瓦斯积聚的区域。
28. 在进行爆炸性气体检测时,使用可靠的气体检测仪器。
29. 严禁在矿井内进行赌博、斗殴等危险行为。
30. 在煤矿爆炸和火灾发生时,保持冷静并寻找安全出口。
31. 在煤矿井下工作时,要与同事互相帮助和配合。
32. 遵守领导命令和安排,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33. 熟悉煤矿疏散路线和紧急出口。
34. 灾害发生时,注意避免拥挤和踩踏现象。
35. 重视煤矿安全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36. 随时关注煤矿安全网站和媒体,了解最新的安全信息。
煤矿井下机电设备常见失爆100条
煤矿井下机电设备常见“失爆”现象100例1、设备外壳有裂纹、开焊面积在50cm2范围内,凹凸深度超过5mm或因外壳变形影响电气间隙,达不到规定的为失爆。
2、隔爆电气设备外壳内或外表面锈蚀为失爆。
3、隔爆电气设备加工金属表面发现有锈,用棉丝擦过后仍留有斑痕并超过规定的为失爆。
4、隔爆电气设备紧固件、导电件发现有锈,用棉丝擦过后仍有明显斑痕,并影响强度和导电性能的为失爆。
5、隔爆电气设备的门、盖采取正常操作方式打开的为失爆。
6、隔爆电气设备的隔离开关打开后负荷侧仍然带电的为失爆。
7、可拆卸式控制器,手柄不在停止位置时仍可拆卸的为失爆。
8、隔爆电器设备用紧固件、导电件采用黑色金属材质制造,未采取如电镀等防腐处理的为失爆。
9、隔爆电器设备装有电器元件的内壳壁未涂耐弧漆,金属加工表面(指隔爆接合面)未采取防腐措施的为失爆。
10、隔爆电器设备隔爆接合面间隙超限为失爆。
11、隔爆电器设备隔爆接合面表面粗糙度,平面结构Ra为6.3um、圆筒结构Ra为3.2um,粗糙度达不到规定的为失爆。
12、隔爆电器设备隔爆接合面表面出现机械伤痕,其深度和宽度均不大于0.5mm,无伤隔爆接合面有效长度不能满足要求的为失爆。
13 隔爆电器设备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为失爆。
14、隔爆室的观察窗透明件,松动、破裂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玻璃的为失爆。
15、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形状,造成电器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的为失爆。
16、隔爆电器设备的透明件安装部分,制造成带有螺纹结构的为失爆。
17、隔爆电器设备观察窗的透明件安装采用衬垫结构时,衬垫不符合要求的为失爆。
18、隔爆电器设备的接线腔内由电源侧进线至负荷侧接线,或负荷侧进线到电源侧接线为失爆。
19、隔爆电器设备接线电缆外护套伸入接线室器壁小于5mm为失爆。
20、接线室内有大于10mm的导电物体的为失爆。
21、电器设备的输出端断电后,如果壳内仍有带电部件缺防护性盖板和绝缘封堵的为失爆。
井下作业施工的防火防爆范本
井下作业施工的防火防爆范本1. 作业环境安全评估在进行井下作业施工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作业环境安全评估。
这包括对井下环境的防火、防爆措施进行综合考量,并确保防火、防爆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2. 设计合理的防火、防爆方案根据作业环境的具体情况,设计合理的防火、防爆方案是确保井下作业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
该方案应包括火源控制、防爆设备选择与安装、作业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3. 管理人员培训与考核针对井下作业防火、防爆措施,必须对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与考核。
他们应该了解防火、防爆措施的执行标准,熟悉应急处理程序,并能够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4. 安全设备完善确保井下作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备完善,包括火焰探测器、防爆灯具、防爆电气设备等。
这些设备应经过合格的测试和认证,以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5. 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系统的防火、防爆培训是保障作业安全的重要环节。
培训内容应包括作业现场的火源控制、防爆设备使用、紧急逃生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
6. 火源控制与隔离在井下作业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控制和隔离可能存在的火源。
这包括禁止携带明火、阻止吸烟、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工作等措施。
7. 良好通风与气体监测井下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良好的通风系统,并进行定期气体监测,以排除可燃气体的存在。
对于气体超标的情况,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8. 应急预案制定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和爆炸等突发情况,必须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该预案应包括逃生路线、报警程序、应急设备使用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并定期进行演练与检查。
9. 定期检查和维护井下作业施工防火、防爆系统的定期检查与维护工作至关重要。
定期对防火、防爆设备进行检测和维修,以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10.事故调查与总结对任何一起与火灾、爆炸相关的事故,必须进行详细的调查与总结,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以上是关于井下作业施工的防火防爆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新井下电气设备防爆六十条
2、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 结合面间隙与结合面宽度:
隔及孔间隙(毫米) 电机轴及孔间隙(毫米)
‹0.5
≥0.5
≥12.5
≥25
≤0.3
≤0.5
≤0.4
≤0.6
11、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与宽度 不小于0.5mm为失爆.隔爆面旳划伤宽度或 深度有一项不小于0.5mm,它旳投影长度 不小于隔爆面宽度旳1/2或无伤隔爆面有效 宽度不不小于下表要求值旳2/3为失爆。
电气间隙(毫米) 6
8 10 18 36 60 100
49、插接装置旳电源侧应接插座、 负荷侧应接插销,当断开时插销 不得带电,不然为失爆。
50、多种防爆电气设备旳保护 装置和影响防爆性能旳附属元 件必须齐全、完整、可靠,损 坏、拆除或失效均为失爆。
51、接线咀电缆出口处应平滑, 出现死弯致使橡套电缆(涉及 控制线、信号线)绝缘外套与 相线旳绝缘橡胶分层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松动为失爆。
10、隔爆结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不 大于下表要求 ,快开门或盖旳隔爆 结合面旳最小有效宽度不不大于 25mm,不然为失爆。
1、静止隔爆面旳间隙与结合面宽度:
隔爆空腔净容积(升) ≤0.5 0.5-2 ›2
间隙(毫米)
≤0.3 ≤0.4 ≤0.5
结合面宽度(毫米) ≥8 ≥12.5 ≥25
不小于 15mm
不大于5mm
20、没有接线旳电缆引入装置 分别用密封圈、金属挡板、金 属圈依次装入、压紧,不然为 失爆。
接线旳电缆引入装置若加装金 属圈时应装在密封圈外面,不 然为失爆。
挡板 金属圈
密封圈
21、金属挡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 径之差应不不小于2mm,厚度不 不不小于2mm,金属圈外径与进 线装置 内径之差不不小于2mm, 厚度不不不小于2mm,不然为失 爆。金属挡板、金属圈生锈或涂 有油漆为失爆。
煤矿采煤工作面处理大块五小创新成果100条
煤矿采煤工作面处理大块五小创新成果100条煤矿采煤工作面是煤矿生产的核心环节,处理大块五小是指处理大煤块、毛石、岩层冒落、瓦斯和顶板的五个方面。
为了提高采煤工作面的安全性和效益,许多煤矿在处理大块五小方面进行了创新。
以下是其中的100个创新成果。
1. 引入先进的煤矿设备和技术,提高采煤精度和效率。
2. 采用高效的露天爆破技术,减少大煤块的破碎时间。
3. 开展岩石力学研究,提高煤岩层的稳定性。
4. 建立完善的瓦斯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瓦斯超标问题。
5. 建立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工作面作业的安全性。
6. 推广使用无线通信技术,加强工作面的信息传递和指挥调度。
7. 引进智能化设备,提高采煤工作面的自动化程度。
8. 开展顶板控制技术研究,减少顶板冒落事故。
9. 采用电液控制技术,提高采煤机的控制精度和稳定性。
10. 提高采煤机的采高和采深能力,增加生产效率。
11. 研发新型的岩石支护材料,提高工作面的支护能力。
12. 优化煤矿通风系统,降低瓦斯浓度。
13. 引入先进的智能化安全监测设备,预防事故的发生。
14. 开展矿山地质安全评价,选择优质的采煤工作面。
15. 建立高效的煤层透传技术,提高工作面的通信稳定性。
16. 引入先进的安全教育培训模式,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17. 开展专业技能竞赛,提高矿工技术水平。
18. 建立火灾预防监测系统,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19. 推动煤矿洒水喷雾技术的应用,减少瓦斯爆炸的风险。
20. 采用激光测量和导航技术,提高煤矿巷道的精确度。
21. 引入先进的无人机技术,对工作面进行高空拍摄和巡检。
22. 开展恶劣环境下的工作面作业研究,提高相关设备的适应性。
23. 研发新型的煤灰处理技术,降低环境污染。
24. 引入远程遥控技术,提高煤矿设备的操作安全性。
25. 开展工作面安全评估,提前发现安全隐患。
26. 推广使用智能防护设备,保护矿工的安全。
27. 引入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实现对工作面的实时监控和管理。
煤矿安全规程修订:井工部分-通风
《煤矿安全规程》最新修订:井工部分—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1. 建议取消原规程中对氧气含量规定,规定氧气含量在18%以下时,矿井应配备必要的增氧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同时,配备高原病紧急救治装备。
(建议不予采纳,因井下空气与地面空气成分有差异,当氧气浓度低于17%时,呼吸困难。
)2. 100条: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
对于高原地区而言,地面新鲜空气中氧气浓度都达不到20%。
3. 101条:井巷中允许风流速度表里面,5处无最低允许风速,1处无最高允许风速,是否这5处风速可以为0?应给予具体数字或说明。
(建议增加。
)4. 第129条与第141条第一段有矛盾之处。
第129条“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并切断电源”。
而第141条“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5%时,且符合本规程第129条开启局部通风机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第129条中“全部撤出人员”与第141条中“检查瓦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在措辞上应该写的更明白点。
(两者不矛盾,全部撤出人员是指撤出局部通风地点人员,撤至进风流中;一个是有计划停风,一个是无计划停风。
)5. 第103条:“按实际需要计算风量时,应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过小。
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订1次”。
建议修改为“按实际需要计算风量时,应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过小。
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供风标准,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报主管部门备案,根据实际情况至少每3年修订1次”。
6. 第129条:应与第141条合并。
7. 第133条:矿井瓦斯等级管理规定与目前的瓦斯等级管理相关规定不相吻合,建议参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如把“低瓦斯矿井”修改为“瓦斯矿井”,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时限也应作相应修改。
(建议:现《煤矿安全规程》将瓦斯等级划分为:低、高、突出三类,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则分为:瓦斯、高瓦斯、突出矿井。
井下防爆电气管理规定范文
井下防爆电气管理规定范文一、引言井下防爆电气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
本规定包括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以及管理人员的职责与要求等方面的规定,以达到提高井下作业环境安全性的目的。
二、应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井下作业场所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
三、管理责任1.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责任由煤矿或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承担,需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组织编制井下防爆电气管理制度,确保该制度的正确执行。
四、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及验收1.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国家标准以及煤矿或矿山企业的相关规定。
2.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由专业的电气工程师进行,确保设备与周围环境的兼容性和稳定性。
3.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应由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1.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应遵循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定期维护应由专门的维修工人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测和修理1.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2.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如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有专人进行修理,修理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七、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事故应急处理和报告1.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好人员的生命安全。
2.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发生事故后,需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并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八、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记录和档案管理1.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检测、维护等记录应按规定进行,并保存至少五年。
2.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档案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档案制度,档案信息应准确、完整。
九、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培训和教育1.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接受定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防爆等级标准
防爆等级的划分标准爆炸的概念爆炸是物质从一种状态,经过物理或化学变化,突然变成另一种状态,并放岀巨大的能量。
急剧速度释放的能量,将使周围的物体遭受到猛烈的冲击和破坏。
爆炸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1 )爆炸性物质:能与氧气(空气)反应的物质,包括气体、液体和固体。
(气体:氢气,乙炔,甲烷等;液体:酒精,汽油;固体:粉尘,纤维粉尘等。
) 2 )氧气:空气。
3 )点燃源:包括明火、电气火花、机械火花、静电火花、高温、化学反应、光能等。
为什么要防爆易爆物质:很多生产场所都会产生某些可燃性物质。
煤矿井下约有三分之二的场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质;化学工业中,约有80%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存在爆炸性物质。
氧气:空气中的氧气是无处不在的。
点燃源: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电气仪表,各种磨擦的电火花,机械磨损火花、静电火花、高温等不可避免,尤其当仪表、电气发生故障时。
客观上很多工业现场满足爆炸条件。
当爆炸性物质与氧气的混合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时,若存在爆炸源,将会发生爆炸。
因此采取防爆就显得很必要了。
仪表防爆的原理防爆对危险场所的适用性: 爆炸性危险气体分类,如下表:美国和加拿大首先将散布在空气中的爆炸性物体分成三个CLASS(类别):CLASS IGroup(组)::注:该标志中无温度组别项,说明该仪表不与爆炸性气体直接接触.防爆术语:有关防爆术语及标准安全栅安全参数定义:*安全栅最高允许电压:Um保证安全栅本安端的本安性能,允许非本安端可能输入的最高电压*安全栅最高开路电压:Uoc在最高允许电压范围内本安端开路时电压最大值*安全栅最大短路电流:Isc在最高允许电压范围内本安端短路时的电流最大值*安全栅允许分布电容:Ca保证本质安全性能情况下本安端最大允许外接电容*安全栅允许分布电感:La保证本质安全性能情况下本安端最大允许外接电感防爆标志格式说明:将工厂或矿区的爆炸危险介质,按其引燃能量,最小点燃温度以及现场爆炸性危险气体存在的时间周期进行科学分类分级,以确定现场防爆设备的防爆标志和防爆形式。
煤矿通风知识100条
煤矿通风知识100条一、“一通三防”指:通风、防瓦斯、防尘、防灭火。
二、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是:(1)供给井下工作人员以足够的新鲜空气;(2)把有毒、有害气体和浮尘稀释到安全浓度以下,并排至矿井以外;(3)保证井下适宜的气候条件,以利于工人劳动和机电设备运转。
三、瓦斯是井下以甲烷为主的有毒有害气体的统称。
四、井下通风设施有哪些:风门、风桥、密闭、调节墙等。
五、瓦斯治理的十六工作体系:“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
(1)通风可靠:系统合理、设备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
(2)抽采达标: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
(3)监控有效: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
(4)管理到位: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
六、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1)“三专”指专用开关、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2)“两闭锁”指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七、矿井通风方式分为:压入式、抽出式、混合式。
八、完善通风系统的原则:“缩短通风流程、扩大通风断面、减少通风阻力、增大通风能力、提高抗灾能力”九、井下巷道中的允许风流速度。
井巷名称允许风速(m/s)最低最高无提升设备的风井和风峒15风桥10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井筒8主要进、回风巷8运输机巷,采区进、回风巷0.256采煤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0.254掘进中的岩巷0.154其他通风人行巷道0.15十、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十一、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即为瓦斯矿井。
十二、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划分为:(1)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且矿井绝对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
(2)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
(3)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煤矿防爆要求
一、总则1、为加强对煤矿井下防爆电气的管理,杜绝电气失爆,实现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细则.2、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7条和第444条的要求.3、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持证上岗;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过矿级培训考试合格并能够取得合格证.4、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下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方能下井.5、做工业性能运行的防爆电气产品必须由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核发的“工业试验许可证”,使用单位制定安全措施,经矿(公司)机电副总审查同意,否则不准下井.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检验.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8、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气性能检查:1)防爆电气的维修工(兼职防爆电气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的防爆电气每班至少检查一次.2)专职防爆检查员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防爆电气每周至少检查二次.3)专职和兼职防爆检查员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防爆检查工作的需要.9、防爆外壳的维修应执行煤矿防爆电气设备外壳修理规程,而且必须由取得防爆检修资质的单位或厂家修理.二、一般规定1、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2、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3、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启动器9接线端接地或某种原因使防爆外壳带电的,视为失爆.4、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视为失爆.(但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的除外)5、凡是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管理.三、防爆外壳必须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和煤安标志,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失爆:1、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长度超过50mm,凹凸超过5mm者).2、防爆外壳内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的,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3、隔爆室(腔)的观察孔(窗)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敷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否则视为失爆.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4、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纹或晃动为失爆.5、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四、隔爆面应保持光洁、完整、需有防锈措施.防爆结合面结构参数要符合下述规定,否则视为失爆:1、电气设备静止部分隔爆结合面、操纵杆和轴及带轴承的防爆接合面与相应外壳容积对应的最大间隙必须符合表一规定,快动门式的各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长度不小于25mm.2、隔爆接合面的平均粗糙度不得高于6.3μm.3、隔爆面无锈蚀.用纱布搽后,仍留有锈蚀瘢痕视为锈蚀,而只留云影不算锈蚀.4、用螺栓紧固的隔爆面:1)螺栓、弹簧垫圈必须齐全、紧固.紧固程度以垫圈压平为合格.2)弹簧垫圈的规格必须与螺栓相适应.偶尔出现个别弹簧垫圈断裂或失去弹性时,检查该处防爆间隙,若不超限,更换合格垫圈不为失爆.3)螺栓与螺孔不能滑扣.但换同径长螺栓加螺母紧固者除外.4)螺栓和不透螺孔的配合,紧固后螺栓和螺孔上剩余螺纹轴向长度应大于弹簧垫圈厚度的1.5倍,螺孔周围及底部厚度大于3mm.5)同一部位螺栓螺母规格应一致,钢紧固螺栓拧入螺母的深度不能小于螺栓直径.螺纹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过三扣,紧固隔爆面螺栓的螺母必须上满扣,否则为失爆.螺栓松动,无弹簧垫圈或背帽、弹簧垫不合格均为失爆.6)沉孔钢紧固螺栓深入螺孔长度应大于该螺栓的直径,铸铁、铜、铝件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如果螺孔深度不够,则必须上满扣.7)隔爆电动机斜面接线盒严禁反装,否则为失爆.5、隔爆面上,在规定长度及螺孔边缘至隔爆面边缘的最短有效长度范围内的缺陷不能超过如下规定:1)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mm的隔爆面上,每平方厘米不超过5个,10mm的隔爆面不超过2个.2)偶尔产生的机械伤痕,其宽度与深度不大于0.5mm,剩余无伤痕面有效防爆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3)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和硬杂物,否则为失爆.发现有油漆时检查该处间隙不超过规定,无油漆的接合面长度在接合面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不为失爆.4)隔爆面应磷化或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油等合格的防锈油磷化后可涂凡士林油,磷面脱落并未涂防锈油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面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6、防爆电机1)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摩擦,采用圆筒隔爆接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小单边间隙必须不小于0.075mm.2)滚动轴承结构,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须不大于表一规定值的2/3.3)旋转电机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外风扇、风扇罩、通风孔挡板和它们的紧固零件互相间的距离最小为风扇最大直径的1%且不小于1mm,否则为失爆.五、电缆引入装置电缆引入装置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1)进线嘴内径与密封圈外径的差超过表二规定值的.2)密封圈内径大于电缆外径超过1mm.芯线截面4mm2及以下电缆密封圈内径应不大于电缆外径,否则为失爆.3)密封圈宽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或最小宽度小于10mm的.4)密封圈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的70mm2以上电缆除外,或最小厚度小于4mm的.5)密封圈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的,密封圈与电缆护套或铠装电缆铅皮之间有其它包扎物,密封圈和进线嘴间有充填物的.6)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的,密封圈部分破损的.7)密封圈硬度不满足绍尔氏硬度45--55度,老化龟裂、发粘、硬化、软化、粉化、变色等现象失去弹性,永久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的.8)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或铠装电缆铅皮上的.9)一个进线嘴内有多个密封圈的.电缆护套伸入器壁小于5mm为失爆,大于15mm为不完好.10)带螺纹的电缆引入装置,螺纹啮合小于5扣,螺纹部分小于8mm的长度且少于6扣螺纹.11)螺纹精度低于3级,螺距小于0.7mm.12)备用的进线嘴缺密封圈或挡板,或挡板放在密封圈里面的,挡板直径比进线嘴小于3mm的所有挡板应镀锌.13)没有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分别用密封圈和金属挡板,挡圈依次装入、压紧,否则为失爆.接线的电缆引入装置若加金属垫圈时应装在密封圈外面,否则为失爆.14)备用的螺旋式进线嘴,在螺母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垫圈,且进线嘴与金属圈不匹配的.15)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16)压盘式进线嘴缺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未上紧,用一只手能使进线嘴明显晃动的.17)螺母式进线嘴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的,接线嘴拧丝扣数少于5扣的,或一只手的母、食、中指能使压紧螺母向旋转方向前进超过半圈的.18)电缆在进线嘴处,顺着电缆进线方向用一只手能将电缆推动的.19)高压铠装电缆接线盒使用绝缘胶时,绝缘胶没有灌到三岔口以上,绝缘胶有裂纹而能相对活动的.20)密封圈修整后应整齐圆滑,凹凸大于2mm含2mm为失爆,小于2mm为不完好.密封圈的圆心槽线应朝内,否则为不完好.控制线、信号线的密封圈分层严重内凹、外凸达密封圈宽度的1/3者为失爆.六、电缆的连接电缆的连接有下列之一的视为失爆:1)电缆的连接部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冷补的.2)电缆包括通讯、照明、控制等电缆若用接线盒时,非本质安全型设备,不采用隔爆性电缆接线盒的.3)铠装电缆的连接部采用接线盒,中间盒不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接头的.4)电缆的末端不接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的.5)橡套、交联聚乙烯电缆护套损坏露出芯线的.屏蔽电缆露出屏蔽层或本安设备连接电缆露出导体除外,但应及时进行修补.残伤痕深度达最薄处1/2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围长1/3以上为失爆.6)电气设备内接地线未接者为失爆.接线腔内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线嘴卡兰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脱为宜.接地螺栓就、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否则为不完好.7)接线腔应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珠.使用铠装电缆的接线腔内不允许有油,否则为不完好.8)隔爆接线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应符合表4规定值,否则为失爆.9)接线嘴电缆出口处应平滑,出现死弯致使橡套电缆包括控制线、信号线绝缘外护套与相线的绝缘橡胶分层为失爆.七、隔爆型插接装置1)煤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接插销,反接为失爆.2)插接装置缺少防止突然拔脱的徐动装置,电源电压在660—1140V的插接装置缺电气连锁装置的为失爆.3)插销在触头断开的断电瞬间,外壳隔爆面的直径差W和最小有效长度L,不符合表三规定的为失爆.八、照明电器1)防爆型灯具电源断开后才能打开透明罩的连锁装置失灵为失爆.2)防爆型灯具把压口改螺口的为失爆.3)防爆型灯具玻璃罩出现松动、裂纹、破损情况之一者为失爆.九、矿灯井下使用的灯具必须具有防爆标志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失爆:1)灯头破裂、灯头圈松动、玻璃罩破裂、灯头圈密封不严、闭锁损坏.2)灯线破损露芯线,灯线引入装置损坏密封不严,灯线串动.附:表一表二表三表四表一外壳隔爆结合面对最小宽度和最大间隙表二表三表四隔爆腔内导线的电气间隙mm。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50条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五十条一、总则第一条本标准适用于矿井井下合地面具有瓦斯、煤尘爆炸环境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及连线电缆。
第二条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下井前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并签发“入井许可证”才能下井,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为失爆。
二、壳体第四条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否则为失爆。
第五条隔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凸凹深度超过5mm为失爆。
第六条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第七条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
第八条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
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 mm。
否则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
三、防爆面第九条隔爆接合面间隙合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毫米,否则为失爆。
1、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接合面宽度:表12、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接合面间隙与接合面宽度:表2第十条隔爆面划伤为不完好,其深度与宽度大于0.5mm,或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
无伤隔爆面的有效宽度计算L1:无伤隔爆面有效宽度;L :隔爆面规定宽度;L1:螺孔边缘至隔爆面边缘最短有效宽度。
第十一条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得小于25mm,间隙不得大于0.5mm,否则为失爆。
快开式门或盖因变形打不开,且隔爆面间隙大于或结合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规定值为失爆,否则为不完好。
第十二条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6.3μm,否则为失爆。
第十三条隔爆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有“云影”为不完好,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失爆。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是为了保证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和防爆性能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煤矿企业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电气设备的防爆安全。
2. 设备购置:购置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爆标准,要选择经过防爆合格评定的产品,并按照防爆要求进行安装。
3. 设备维护:煤矿企业要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并编制维护计划和记录。
4. 使用管理:煤矿企业要对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进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防爆性能。
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防爆检测: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测,确保设备的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同时,对设备的使用环境进行定期检测,及时消除隐患。
6. 废弃电气设备处理:对废弃或损坏的电气设备要进行专门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私自拆解,以免对工作环境和人员造成安全隐患。
7. 事故处理:对发生的电气设备防爆事故要进行及时处理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该制度的实施要求,需要煤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强设备监督、加强技术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以确保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能够稳定、可靠地运行,确保矿工的安全。
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及规定
井下电气防爆检查标准及规定1.基本概念和通用要求在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中,由于电火花等电气设备失爆引起的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占有很大的比例。
因此,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监察和管理,,对减少瓦斯和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工作在煤矿井下爆炸性环境中的电气设备必须采取一定的防爆安全措施,使其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
这种按规定的条件设计制造的、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电气设备通称为防爆电气设备。
防爆电气设备的种类很多,有防爆电机、防爆开关、防爆灯具、防爆仪器仪表、防爆等。
1.1基本概念1.11类别、级别和组别为了正确选用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了解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别、级别和组别。
防爆电气设备按使用环境的不同分为两大类。
I类:用于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
Ⅱ类:用于工厂的防爆电气设备。
为了保证各种类型电气设备在运行中不产生引燃爆炸性混合物的温度,对电气设备运行时能允许的最高表面温度进行了分组。
1.12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由于煤矿井下空气潮湿、粉尘较多、环境温度较高,严重影响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
为了避免电气设备由于绝缘强度低而产生短路电弧、火花放电等现象,对电气设备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作出了规定。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不同概念。
电气间隙是指两个裸露的导体之间的最短距离,即电气设备设备中有电位差的金属导体之间通过空气的最短距离。
电气间隙通常包括:①带电零件之间以及带电零件和接地零件之间的最短空气距离;②带电零件和易碰零件之间的最短空气距离。
电气间隙应符合表5-3的规定。
只有满足电气间隙的要求,裸露导体之间和它们对地之间才不会发生击穿放电,才能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1.13防护等级电气设备应具有坚固的外壳,外壳应具有一定的防护能力,达到一定的防护等级标准。
防护等级就是防外物和防水能力。
防外物是指防止外部固体进入设备内部和防止人体触及设备内的带电或运动部分的性能,简称防外物。
安全生产100个不准、作业现场人员站位100条、十个禁区
一、作业现场人员站位100条规定1、采煤机运转期间,前后5米内严禁人员站立或行走;2、采煤机准备割透机头(尾)时,端头(尾)严禁站人;3、机械拖拽设备时,严禁站立或行走在拖拽设备的移动路线上;4、操作支架时,严禁支架前方有人员站立;5、综掘机组拉割煤期间无关人员不得在窝头至转载区域作业;6、综掘机行走时,机组左右前后5米范围不得有其他人员站立;7、综掘工作面机尾工在距转载机头大于1米处的安全地点警戒并观察卸载情况;8、严禁人员站在缺少保护装置的工具和设备危险范围之内;9、严禁人员倚靠液压支架的阀组;10、严禁人员进入未采取防止片帮措施的煤墙处;11、检修大溜时,人员严禁在两组支架结合处作业;12、掘锚一体机施工时,严禁人员站在未采取护帮措施的巷道两帮及超前支护至窝头区域;13、掘锚一体机钻机及机载临时支护伸出(回缩)时作业人员必须避开伸出(回缩)行程范围;14、无安全防护措施,严禁人员进入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及煤墙变化或端头、尾三角区域作业;15、综掘机组割透机头(尾)时,正对机组运行方向及左右5m范围内不准有人作业或通过;16、掘进机切割头未落地,未断开掘进机电源开关,人员不准进入窝头作业;17、掘进时,人员不准站在综掘工作面转载皮带机头至窝头区域内;18、人员不准站在不使用临时支护或临时支护不起作用的掘进工作面窝头或顶板空顶区域;19、检修掘进机时,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20、张拉锚索时、作业点下方严禁站人;21、敲帮问顶时,严禁人员站在未支护或支护不稳定的地方;22、操作锚杆钻机时,扶钻工严禁站在钻机旁边;23、打超前探钻时,打钻工要站在钻机侧后方进行操作和观察;24、巷道有坡度时,人员不得站在钻机的下坡段;25、转载机、大溜、皮带机尾护罩上严禁站人;26、涨拉锚索或锚杆时,作业点下方严禁站人;27、运行中的煤溜、皮带正前方2米内严禁站人或行走;28、处理坠包时,人员要站在离坠包1米以外的地方;29、严禁在支护不良、有片帮危险的地方站立或休息;30、皮带、煤溜未闭锁时,严禁人员在上面行走或作业;31、耙矸时,严禁站在耙矸机钢丝绳两侧;32、非专业作业人员和电气设备应保持2米以上距离;33、操作高压设备主回路时,人员必须站在绝缘台上;34、人员不得站在减速机、电机上操作电气设备;35、验放电操作时,人员不得正对放电导体;36、人员严禁坐、靠、检修、搬迁未执行停电、闭锁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或电缆上;37、检修、检查机电设备时,人员应与机电设备保持相对应电压下的安全距离;38、大型机电设备试机时,设备转动部位、高压电缆周围3米区域内严禁站人;39、用底皮带用料时,上料点和卸料点2米范围内不得有闲杂人员,运料区域不得有人行走;40、刮板输送机拆、接链时,人员禁止站在刮板链反弹方向上;41、人员禁止骑在刮板输送机上作业;42、安装好的刮板输送机或皮带输送机试运转时,人员必须站在距机尾段10米范围之外;43、刮板输送机或皮带输送机正常运转时,人员不得正对机头站立;44、拆、接皮带时严禁人员站在皮带收缩方向及皮带上;45、皮带钉扣时严禁人员钻在储带仓内作业;46、倒链起吊大型设备时,严禁有人站在物件摆动范围内;47、轨道铺设时抡锤人员前后不得有人站立;48、运输巷提升物料时,人员禁止在矿车两侧行走;49、提升运输时,严禁人员站在钢丝绳摆动的范围内;50、推动矿车时,人员禁止站在两辆矿车之间;51、皮带运行时,严禁人员在皮带两侧作业;52、主斜井提升运输时,巷道下口轨道中间严禁有人站立;53、重载皮带启动时,机头两侧严禁站人;54、主绞车运行时,天轮架下方严禁站人;55、抬扛超长物件时,物件摆动范围内严禁有人站立;56、人员禁止站在未采取可靠措施防止车辆位移的两辆矿车中间;57、摘挂钩时,矿车正头严禁有人站立;58、人员禁止站在绞车绳道、矿车道中间;59、操作钻机时,人员必须站在顶板或煤墙完整的位置;60、接钻杆时,人员不得站在比钻杆放置平面较低的位置;61、人员禁止正对钻孔或将手放置于钻杆两头的位置;62、接钻时,人员要站在钻机靠外的一侧;63、打设瓦斯释放孔时,施工人员必须站在进风侧;64、联网、拆接钻杆或上药卷时,作业人员不得踩在帮锚杆、钻机等不稳固地点;65、打设瓦斯释放孔时,人员不得站在支护不稳定的地方;66、操作钻机人员严禁站在转动的钻杆正后方;67、打眼时、锚杆机手把水平半径以内严禁站人;68、拆接钻杆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未采取支护措施的地点;69、锚网支护巷道进行维修作业时,人员必须躲开锚杆可能蹦脱的方向;70、张拉(切割)锚索时作业下方严禁站人,以防张拉(切割)器脱落伤人;71、进行锚杆拉拔试验时,被拉拔锚杆正前方及5米范围内不得站立人员;72、打顶板锚索(锚杆)眼时,人员必须站在有护顶、护正面煤墙措施的地点作业,其他作业人员不得站在锚杆跳动1米范围内;73、打钻人员不得站在钻机后方或视线隐蔽的位置;74、人员不得站在顶板或煤帮支护不完善的位置进行打钻;75、打钻时,其他人不得随意靠近钻机1米范围内;76、接杆人员接杆完毕后必须站在距离钻机1米以外的位置,并且不得站在液压柱下方;77、接杆工要站在钻机靠外的一侧连接钻杆;78、钻机设备移动时,人员严禁站在钻机正前方;79、钻机在坡段移动时,人员严禁站在坡段下方或设备有可能倾倒的位置;80、吊挂隔爆水袋时,隔爆水袋下方严禁站人;81、隔爆水袋加水时,严禁对面站人;82、整改棚架时,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地点;83、禁止站、骑、坐在悬挂的风水管路上进行安装,检修;六、其他规定84、接管时,施工人员不得将手指放置于两根管路对接处;85、抬管人员的脚不得放置在管路正下方;86、吊管时,施工人员严禁站在起吊管路的正下方;87、叉车叉运设备时,叉车5米范围内严禁站人;88、液压支柱进行高压试验时,周围5米范围内禁止站人;89、人员操作锯床时,身体各部位必须离开锯口处2.5米以上;90、井下背炮人员在巷道行走时,两人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91、放炮作业时,严禁人员站在安全警戒距离以内;92、铆焊工禁止正对焊接点;93、操作人员不准正面面向运转的切割片,切割机3米范围内严禁非作业人员站立;94、在起吊机可能倾倒滑落范围内,严禁人员站立;95、起吊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人员进行作业;96、起吊对接物件时,严禁作业人员身体部位伸入物件的下方或对接缝中;97、作业平台下方严禁行人穿过;98、锅炉房司炉工严禁在上煤机下停留;99、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固定稳固的平台上,避开管路、电缆等设施的下落或液体喷到的方向;100、在受力的钢丝绳两侧,严禁人员站立。
煤矿井下防爆工作100条宝贵经验分享
煤矿井下防爆工作100条宝贵经验分享1.隔爆结合面紧固件缺螺栓、弹簧垫圈或背帽。
2.隔爆接合面紧固用螺栓或螺孔滑扣。
3.隔爆接合面紧固用螺栓折断在螺孔中。
4.隔爆结合面紧固螺栓未压平弹簧垫圈或螺栓松动。
5.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没有上满扣。
6.紧固螺钉伸入螺孔的长度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
(铸铁、铜、铝件应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7.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螺钉没有拧紧。
8.紧固螺栓的螺帽有机械性伤痕,直径变小,厚度磨薄。
9.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弹簧垫圈规格不一致,弹簧垫圈大于螺栓的直径。
10.隔爆接合面同一部位紧固螺栓加装两个以上弹簧垫圈。
11.弹簧垫圈断裂或无弹性。
12.密封圈没有采用邵尔氏硬度45~55度的橡胶制造。
13.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形、变质。
14.密封圈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15.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不符合标准。
16.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的配合大于±1㎜。
17.4平方电缆及以下电缆的密封圈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
18.密封圈的宽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
19.密封圈的宽度小于10㎜。
20.密封圈的厚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
(70㎜2电缆除外)21.密封圈的厚度小于4㎜。
22.密封圈的单孔穿进多根电缆。
23.把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
24.密封圈刀削后出现锯齿,锯齿直径之差大于(包括)2毫米。
25.密封圈部分破损。
26.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5~15㎜)。
27.密封圈与电缆护套之间夹有其它包扎物。
28.一个引入装置内用多个密封圈或金属圈。
29.螺旋式线嘴上金属挡圈时没有装在挡板外面。
30.线嘴压紧没有余量,线嘴与密封圈之间没有加装金属垫圈。
31.进线嘴压紧后内缘压不紧密封圈。
32.进线嘴压紧后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
33.进线嘴压紧后密封圈能活动。
34.螺旋式接线嘴因乱用、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而松动的。
35.压盘式引入装置缺压紧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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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防爆100条
1.隔爆结合面紧固件缺螺栓、弹簧垫圈或背帽。
2.隔爆接合面紧固用螺栓或螺孔滑扣。
3.隔爆接合面紧固用螺栓折断在螺孔中。
4.隔爆结合面紧固螺栓未压平弹簧垫圈或螺栓松动。
5.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没有上满扣。
6.紧固螺钉伸入螺孔的长度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
(铸铁、铜、铝件应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
7.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螺钉没有拧紧。
8.紧固螺栓的螺帽有机械性伤痕,直径变小,厚度磨薄。
9.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弹簧垫圈规格不一致,弹簧垫圈大于螺栓的直径。
10.隔爆接合面同一部位紧固螺栓加装两个以上弹簧垫圈。
11.弹簧垫圈断裂或无弹性。
12.密封圈没有采用邵尔氏硬度45~55度的橡胶制造。
13.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形、变质。
14.密封圈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15.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不符合标准。
16.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的配合大于±1㎜。
17.4平方电缆及以下电缆的密封圈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
18.密封圈的宽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
19.密封圈的宽度小于10㎜。
20.密封圈的厚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
(70㎜2电缆除外)
21.密封圈的厚度小于4㎜。
22.密封圈的单孔穿进多根电缆。
23.把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
24.密封圈刀削后出现锯齿,锯齿直径之差大于(包括)2毫米。
25.密封圈部分破损。
26.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5~15㎜)。
27.密封圈与电缆护套之间夹有其它包扎物。
28.一个引入装置内用多个密封圈或金属圈。
29.螺旋式线嘴上金属挡圈时没有装在挡板外面。
30.线嘴压紧没有余量,线嘴与密封圈之间没有加装金属垫圈。
31.进线嘴压紧后内缘压不紧密封圈。
32.进线嘴压紧后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
33.进线嘴压紧后密封圈能活动。
34.螺旋式接线嘴因乱用、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而松动的。
35.压盘式引入装置缺压紧螺栓。
36.压盘式引入装置压紧螺栓未上紧。
37.电缆在引入装置处能轻易来回抽动。
38.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器,引入引出电缆未用压线板压紧。
39.卡兰式的进线嘴压紧胶圈后用单手搬动喇叭嘴上下晃动时,喇叭嘴明显晃动。
40.压叠式线咀压紧电缆后的压扁量超过电缆直径10%。
41.电缆护套伸入器壁小于5毫米。
42.电缆护套伸入器壁大于15毫米。
43.电缆粗穿不进,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挫细。
44.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电源侧进出线至负荷侧接线。
45.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负荷侧进出线至电源侧接线。
46.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小喇叭嘴引出动力线。
47.接线盒内导线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的。
48.未接线的线咀没有用同等厚度和直径的法兰和堵板或用绝缘胶堵死。
49.高压铠装电缆终端接线盒没有灌绝缘胶。
50.采用铠装电缆供电时,使用密封圈没有全部套在铅(铝)皮上。
51.高压铠装电缆灌注绝缘胶的,没有用绝缘胶灌至三叉口上。
52.高压铠装电缆灌注绝缘胶的,绝缘胶裂纹面能相对活动的。
53.电钻插销的电源侧接插销,负荷侧接插座。
54.电源电压低于1140V的插接装置,缺少防止突然拔脱的联动装置。
55.电源电压在1140V以上的插接装置没有电气联锁装置。
56.插销在触头断开的断电瞬间,外壳隔爆结合面的最大直径差和最小有效长度不符合规定。
57.防爆外壳有裂纹、开焊现象。
58.防爆壳严重变形长度超过50毫米,变形凹凸深度超过5毫米。
59.防爆壳内外有绣皮脱落。
60.闭锁装置不符合规定。
61.闭锁装置不齐全。
62.闭锁装置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
63.电气闭锁装置起不到闭锁作用。
64.隔爆室(腔)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
65.隔爆室(腔)观察窗(孔)的透明板使用普通玻璃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
66.隔爆设备的隔爆腔之间直接贯通。
67.接线柱接线座有松动裂纹。
68.防爆电动机接线盒内的隔爆绝缘座去掉。
69.隔爆设备没有保持原设计的防爆性能。
70.螺旋式接线咀最少啮合扣数低于6扣(拧紧程度一般用单手向正用力拧不动为合格)。
71.螺纹隔爆结构,螺纹精度低于3级。
72.喇叭嘴外缺损影响防爆性能者。
73.未接线的喇叭嘴老鼠洞。
74.未接线的喇叭嘴装入已使用过的密封圈。
75.不用的接线嘴没有用密封圈、挡板、金属圈依次装入压紧(装反为失爆)。
76.螺旋式线咀安装多个金属圈。
77.挡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大于2毫米。
78.挡板厚度小于2毫米(允许误差为±0.18㎜)。
79.金属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大于2毫米。
80.金属圈的内外径与喇叭咀深入壁规格不一致。
81.金属圈厚度小于工称尺寸一毫米。
82.金属圈开口。
83.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接合面宽度小于25毫米。
84.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接合面间隙大于0.5毫米。
85.隔爆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接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产生摩擦。
86.隔爆接合面的法兰减薄厚度,大于原设计规定的维修余
量。
87.结合面上的小针孔,直径超过0.5毫米,深度超过1毫米。
88.结合面上的小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超过5个(适用于40、25㎜宽的隔爆面)。
89.结合面上的小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超过2个(适用于15㎜宽的隔爆面)。
90.结合面机械伤痕的深度或宽度超过0.5毫米。
91.结合面机械伤痕的投影长度未保证剩余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大于规定长度的2/3。
92.结合面机械伤痕个别伤痕深度超过1毫米,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间距相加小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
93.隔爆面上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
94.隔爆面没有涂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或磷化。
95.隔爆面有锈蚀(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
96.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大于6.3。
97.操纵杆的表面粗糙度大于3.2。
98.隔爆接合面有间隙或锈蚀,正常情况下用手能打开大盖。
99.引入装置的压线板下不得垫皮垫(电缆下部可以垫半圈皮)。
100.电机轴承应加热装入,不得有松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