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文本教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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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 4

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 5

第四章规划目标与发展规模 6

第五章规划分区与总体布局7

第六章保护培育规划12

第七章风景游赏规划17

第八章文物古迹规划26

第九章地质景观规划37

第十章森林植被规划39

第十一章游览设施规划42

第十二章道路交通规划44

第十三章防洪、水土保持及防灾规划46

第十四章基础工程规划48

第十五章环境影响评价52

第十六章居民社会调控规划55

第十七章经济发展引导规划56

第十八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57

第十九章分期发展规划58

第二十章实施规划的措施60

第二十一章附则6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嵩山是中华名山,五岳之一的中岳。嵩山风景名胜区是国务院1982年审批通过的第一批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为了加强对嵩山风景名胜区的资源保护力度,进一步规划、管理、利用好风景名胜资源,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对嵩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进行了修订编制。

第二条本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作为嵩山风景名胜区各项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凡在嵩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进行一切与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建设、管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划。确需对本规划中的风景名胜区范围、性质、保护目标、生态资源保护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以及风景名胜区的功能结构、空间布局、游客容量进行修改的,应报国务院批准;对其他内容进行修改的,应报国务院备案。调整修改后的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包括风景资源评价)四部分组成,批准后的规划文本与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文本中的黑体部分为明确提出的强制性内容。

第四条规划依据

《风景名胜区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报批管理规定》(建城[2003]126号)

《关于做好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划定与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城[2003]7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封山育林条例》

《宗教事务条例》

《河南省文物保护实施办法》

《郑州市嵩山历史建筑群保护管理条例》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

《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

《野生动物保护法》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嵩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1986~2010)

《嵩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设计》(林业部[1988]419号)

《河南省嵩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规划》(2003)

《登封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

国家与河南省其它有关风景名胜区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第五条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5年。

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

按照自然与人文并重的原则,加强自然景观的恢复和利用,彰显“嵩山天下奥”的意境与特色。

第七条规划原则

(1)资源保护原则

严格保护包括文物古迹、地质遗迹、自然景观、古树名木等不可再生资源。使这些中华瑰宝不被破坏,永续利用。

(2)生态恢复原则

加强绿化建设,保护、培育森林植被,涵养水源,改善生态环境,增加植物景观。(3)人文与自然并重原则

在重视人文景点保护利用的同时,重视自然景观的保护,全面展示嵩山风景。(4)文化与科学并重原则

在嵩山文化内涵挖掘展示的同时,注重具有人类普遍科学价值的风景资源的进一步

利用与展示。

(5)意境保护原则

尊重和保护历史人文景观的空间布局及其与自然风景的关系,延续嵩山风景的历史文化意境。

(6)突出特色原则

突出嵩山“文化名山”这一特色。在植被、人文景观与游线组织等方面创造“嵩山天下奥”的特色与意境。

(7)与城市的共生原则

充分依托登封城市建设,把其作为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接待及后勤保障基地。(8)旅游效益原则

与登封市旅游发展规划相互协调。全面开发观光、休闲、科考、修学、健身等综合性旅游产品体系,丰富旅游活动内容,发展旅游经济。

第二章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

第八条规划范围

风景名胜区范围:嵩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149.4平方公里。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由太室山与少室山组成的风景名胜区主体部分,一是位于告成镇的观星台景区。风景名胜区主体部分的界线,东北始自唐庄乡的老婆嘴、马头崖、蛤蟆头、王河北坡、龙王庙、朱庄、三官庙、三官庙东岭、姜窑、巩登高速公路、纸坊水库大坝、雪沟渡槽、雪沟西坡,至刘家沟东坡、张庄西河、牙坡、张家门西、北新庄、南寨坡、少林北干渠,沿中岳庙东围墙东330米向南至颍河路北100米,沿颍河路北100米向西850米,向北至少林大道中线,向西至少林大道东转盘,沿阳城北路中线向北至环山旅游路,沿环山旅游路南侧100米向西至207国道,沿环山旅游路东侧200米向南,至洛少高速公路,沿洛少高速公路向西至交岔口去三皇寨的道路以西200米,沿交叉口去三皇寨的道路南侧200米向西北,至牛家河西侧山坡、黄岭前,经石道乡的头道河水坝、贺窑水坝、栗树扒、东寨沟、向西至水磨湾河,沿河向北经小车沟至登封与偃师界向东,经登封与偃师界、登封与巩义界,至唐庄乡的老婆嘴形成封闭区域。面积145.6平方公里。

观星台景区位于告成镇,面积3.8平方公里。景区界线经由竹园西头、五渡河桥、龙山坡、毛氏沟东坡、干旦岭、至李家沟向南经刘家沟,沿观星台照壁南侧200

米向西,沿观星台西围墙西侧200米向北800米向西,过登封市至告成镇公路沿河向南,再沿告成至八方公路向西,经八方村东侧向北、王岭尖至竹园西头形成封闭区域。

第九条风景名胜区性质

嵩山是中国古代中原文明的荟萃之地,世界地质公园,是以保护和发扬中华民族悠久文化与自然山水为主要任务,供国内外游客观光和科研教育的典型的山岳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

第十条风景资源种类

嵩山风景资源丰富全面,共有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两大类,天景、地景、水景、生景、园景、建筑、胜迹、风物全部八个中类,寺、观、庙、塔、宫、阙、碑、山、峰、石、瀑等数十小类的风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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