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税收法律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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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税收

第八章税收

所得税的类型 分为分类所得税、综合所得税和分类综合所得税三类:
(1)分类所得税 分类所得税是指将所得按某种方式分成若干类别,对不
同类别的所得分别计征所得税。 (2)综合所得税
综合所得税是指将纳税人的全部所得汇总在一起,按统 一规定的税率征税。 (3)混合所得税
混合所得税是指分类所得税和综合所得税的综合,是对 某些所得按类别分别征税,而对其他所得合并综合征税。
第三节 税制结构
一、税制结构的概念 二、税制结构的内容 三、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以及税制改革
一、税制结构的概念 税制结构是指国家在一定时期以某种税或某类税为主体与
其他税种相互联结配套的税收体系。 二、税制结构的内容
税制结构的内容主要包括税种的设置、主体税种的选择以 及主体税种与辅助税种的配合。 1、单一税制是指以某一类税收构成的税制结构。 2、复合税制是多种税收并存的税制结构。 一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的复合税制; 二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的复合税制; 三是以所得税和流转税并重的复合税制。
工 商 所 得 税

船 使 用 牌屠 照宰 税税
城 市 房 地 产 税






关 税契 乐

税税

一 九 七 三 年
工牲

畜 交

易 税
集 市 交 易 税
船 工使 商用 所牌 得照 税税
屠 宰 税
城 市 房 地 产 税
关 税
农 牧 业 税
契 税
(10)

盐 税
产增 品值 税税




(33) 土
它与纳税人有时是一致的,如在税负不能转嫁的条件下; 有时是分离的,如在税负可以转嫁的条件下。

2020年新《经济法基础》 第8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20年新《经济法基础》  第8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4)非营利组织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收入。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四)税前扣除项目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
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扣除。
1.税前扣除的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三)非居民企业与征税对象 1.非居民企业的标准 (1)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
构、场所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
内所得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2.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1)设立机构、场所,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
分,准予扣除。(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 费、供暖费、防暑降温费、困难补助等。)
(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按照企业分得产品 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4)非货币性交易,以及将货物、劳务用于捐赠、偿 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等,视同销售货物、 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三)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其他不征税收入 包括“国有资产无偿划入”和“社保基金投资收益”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2.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 义务人。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二)居民企业与征税对象 1.居民企业的标准 (1)在中国境内成立 (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 境内 2.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境内所得+境外所得

政府经济学-8章税收原理

政府经济学-8章税收原理
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纳税人和纳税人之间
(二)税收存在的依据:传统观念
公需说
“公共福利说”或“公共负担说”,17世纪资本 主义初期,德国重商主义的官房学派学者K·克洛 克,“租税倘非出于公共福利需要者,即不得征 收,如果征收,即不能认为是正当租税。所以, 征收租税必须以公共福利需要为理由”,“无代 表不纳税” 。
征的进 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中央与地 房产税、
口环节 方按60%与40%的比例分享;④个人所得 城市房地
增值税 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外, 产税、车
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⑤ 船税、契
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 税、屠宰
其余部分归地方;⑥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 税、筵席
从经济学的角度
公共产品的成本支付
从法律学的角度
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
(二)税收存在的依据:传统观念
经济调节说
亦称“市场失灵论”或社会政策说,产生于 19世纪末,主要代表人物德国社会政策学派 的财政学者瓦格纳和美国著名财政学家塞里 格曼。
(二)税收存在的依据:现代
为公共商品的供给提供资金保障
税收原则的发展
威廉·配弟——公平负担税收
三条标准:
公平、简便、节省
18世纪德国官房学派攸士第——征税不能 妨碍纳税人的经济活动
六大原则:促进主动纳税;不侵犯臣民的合 理的自由和增加对产业的压迫;平等课税; 具有明确法律依据;挑选征收费用最低的商 品货物征税;纳税手段简便,税款分期缴纳, 时间安排得当
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 用税)
所得税(企业、个人)
财产税和行为税(房地产税、 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特定目的税(筵席税、城市维 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耕地 占用税、车辆购置税)

经济法概论第8章税收法律制度

经济法概论第8章税收法律制度

经济法概论第8章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是国家税收政策在法律层面的具体体现,是指由国家根据宪法、法律和法规规定,对纳税人按照一定的标准与方法征收税款,保障税收按规定执行的法律组织和程序。

在经济法概论第8章中,税收法律制度主要包括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收法律体系、税收法的规范性等内容。

本文将对这些内容进行介绍。

第一部分: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法的基本原则是税法的核心,是税收制度的基础和保证税收法律制度顺利实施的基本准则。

主要包括下列几个方面:1.公平原则:税法要求税负应该按照纳税人的经济能力分配,避免出现过高或过低的税收负担。

2.简洁明了原则:税法应当简洁明了,避免繁琐复杂的规定,以便纳税人能够清楚了解自己的纳税义务。

3.稳定性原则:税法的规定不应该频繁变动,确保纳税人的税收预期和长期投资规划具有可靠性。

4.奖惩原则:税收制度应当根据纳税人的行为给予奖励或者惩罚,以达到激励和约束的作用。

第二部分:税收法律体系税收法律体系是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等法律规范的整体,构成国家税收法律制度的基础。

税收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宪法规定:宪法是对国家税收政策给予了基本原则和指导性的规定,保障了税收制度实施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税收法律:税收法律是对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进行细化和具体规定的法律文件,包括税收总则、税收分类和税种、纳税义务和税收征收等。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各级政府根据税收法律的授权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办法,用于规范税务行政机关的职责和权力。

第三部分:税收法的规范性税收法的规范性主要是指税收法律对纳税人和税务行政机关的约束力和适用范围。

税收法的规范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强制性:税收法律是国家强制性实施的法律,纳税人必须按照法定的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否则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2.直接适用性:税收法律的规定适用于所有纳税人,不论个人、企业还是其他组织,都必须按照相关税法规定纳税。

3.优先地位:税收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具有优先地位,一般情况下,其他法律和法规不得与税收法律相抵触。

20马工程教材 《公共财政概论》PPT-第八章 税收

20马工程教材 《公共财政概论》PPT-第八章 税收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二、税收原则 (一)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强调税收负担要做到公平合理。公平原则具体体现在 两个方面:一是横向公平,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应该负担相同 的税收。二是纵向公平,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当缴纳不同的税收 ,纳税能力较强的纳税人应当缴纳更多的税收。
最能反映人们的纳税能力的指标:收入是流量,最能反映人们 当期的经济状况,此外人们纳税要向政府支付现金,财产只有变 现或有收益才能给人们带来现金流,而这又属于人们收入的一部 分。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 (四)税收的分类
税收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对税收进行一定的分 类有助于人们研究税收结构问题。通常税收有以下几种分类方 法。
1.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分类 (1)流转税。流转税又称商品税,它是以流通中的商品作为 课税对象的一个税类。 (2)所得税。所得税是指国家对纳税人的收益或净收入课征 的税收。 (3)财产税。财产税是对财产价值课征的税收。 (4)资源税。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的税收。 (5)行为税。行为税是指政府开征的以调节或影响纳税人社 会经济行为为目的的税收。
销售劳务13粮食食用植物油9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初级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食用盐出口货物交通运输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9邮政服务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9电信服基础电信服务9增值电信服务6建筑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其他建筑服务9金融服务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融资性售后回租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表第四节中国税收制度一中国现行税收体系二主要税种简介1
第一节 税收概述

《税收法律制度》课件

《税收法律制度》课件
供等消费行为作为课税对 象,按照一定的税率交纳税款。
财产税
根据个人或企业拥有的房地产、土地以及其他 财产计算应纳税额。
影响税收法律制度的因素
1 经济发展
税收法律制度需要根据 经济形势的变化进行调 整,以促进经济发展。
2 社会需求
税收法律制度应根据社 会需求,保护弱势群体 权益,调节收入分配。
3 国际环境
国际税收政策和国际税 务合作也会对税收法律 制度产生影响。
税收法律制度的目的
税收法律制度的目的是保证国家财政的正常运转,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公平 和社会福利的分配。
税收法律制度的重要性
• 维持国家财政收入 • 促进经济发展和资源配置 • 调节收入分配和社会公平 • 维护法治和社会稳定
结论和要点
征纳税人
指纳税人及其相关的税收义务和权利。
税务机构
包括税务局、税务稽查部门等,负责税收征 收、管理和监督。
税收制度
包括税种、纳税计算、税收征收方式等规定。
常见的税收法律制度
个人所得税
个人根据居民和非居民身份的不同,按照不同 的税率交纳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
企业按照其利润大小,以一定的税率交纳所得税。
• 税收法律制度是国家为了管理税收而建立的一整套法律框架。 • 税收法律制度包括立法法规、税务机构、征纳税人和税收制度等部分。 • 常见的税收法律制度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和财产税等。 • 税收法律制度受到经济和社会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 税收法律制度的目的是保证财政运转,促进经济和实现社会福利。 • 税收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在于维护财政收入和促进经济发展。
《税收法律制度》PPT课件
税收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在税收领域内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法律、规章和制度 的总称。

《经济法基础》必备知识点税收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必备知识点税收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必备知识点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是指国家为了实现财政收入的有效管理和合理调节经济,对纳税人征收和管理税收的一整套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

税收法律制度是国家财政制度和经济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以下是《经济法基础》中关于税收法律制度的必备知识点。

一、税收的基本概念和分类1.税收的基本概念:税收是政府依法向纳税人征收的一种强制性财政收入,是国家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取得的对社会成员征收的一种资金。

2.税收的分类:根据税源的不同,税收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根据纳税义务人的不同,税收可以分为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根据税收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国内税和国际税等。

二、税收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1.法定原则: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必须依法进行,国家税务机关只能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能。

2.公平原则: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必须遵循公平原则,保证税收的公正合理。

3.便利原则:税收征收和管理必须便利纳税人,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4.经济发展原则:税收征收和管理要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增长和调整。

5.法律平等原则: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享有平等权利和履行平等义务。

三、税收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求1.税收征收和管理的法律依据:税收法律制度的核心是税收征收和管理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宪法、税收法律法规、税务管理制度和税务征管的规定。

2.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纳税人有依法享有的权利,如合法权益的保护、申诉权等;同时也有履行义务的责任,如按时足额地缴纳税款等。

3.税收征收和管理的程序:税收征收和管理必须按照合法程序进行,包括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务核定、税务审查等环节。

4.税收管理的措施和手段:税收管理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手段,如税务登记、税务稽查、税收调查等,确保税收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征收。

5.税收征管的奖励和惩罚机制:为了提高纳税人的主动性和合规性,税收征管需要建立奖励和惩罚机制,对纳税人实行设有激励机制的奖励措施,并对违法行为实施相应的处罚。

经济法概论名词解释

经济法概论名词解释

经济法概论名词解释第一章《绪论》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

第二章《经济法本体论》经济法: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进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简单地说,经济法就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经济性:经济法的调整具有降低社会本钱,增加整体收益,而使主体行为和结构更为’经济’的特性。

经济法的规制性:是指调整的目标和手腕方面,经济法具有的把经济的鼓励、增进与消极取得限制、禁止相结合的特性。

调制关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两方面:一个是宏观调控关系,一个是市场规制关系,别离简称为调控关系和规制关系,合称为“调制关系”。

经济法的地位:指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有无自己位置、和具体位阶如何的问题。

经济法体系: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

经济法体系:一般是指各类经济法规范所组成的和谐统一的整体。

第三章《经济法价值论》内在客观功用价值:简称内在价值,是经济法内含的,在客观上具有的功用。

外在主观评判价值:简称外在价值,是外部主体在对经济法公用的预期、认知、反馈、交流中说形成的主观评判和价值追求。

1.经济法宗旨:是经济法的调整所欲实现的目标,是经济法调整应当遵循的整体上的、根本性的意旨。

2.经济法的大体原则:指贯穿于经济法制建设各个环节的大体准则,是各类具体的经济法规则的本原性规则。

3.调制法定原则:调制的实体内容和程序规范都要由法律来加以规定。

调制适度原则:调制行为必需符合规律、符合客观实际、还要兼顾调控和规制的需要和可能,保障各类主体的大体权利。

第四章《经济法规范论》4.经济法主体:指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利或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体或个体。

5.权义结构:指各类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的分派与组合。

它是各类法律研究中都不能回避的核心问题。

6.经济法主体职权:是经济法主体中的调制主体依经济法所享有的调控或规制的权利,是必需依法行使且不可放弃的。

7.经济法主体权利:是经济法主体中的调制受体依经济法的规定而可以为或不为必然行为,或要求其他主体为或不为必然行为的可能性,这种权利是可以放弃的。

8-关税法律制度

8-关税法律制度

【例1】某公司从境外引进钢结构产品自动生产线,境外成交价格为(FOB) 1 600万元。该生产线运抵我国输入点起卸前的运费和保险费120万元,境内运输费 用12万元。另支付由买方负担的经纪费10万元,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 费20万元,与生产线有关的境外开发设计费50万元,生产线进口后的现场培训指 导费200万元。已知该生产线的进口关税税率为30%。计算该生产线应缴纳的关税 和增值税。 【解】关税完税价格为 1600+120+10+20+50=1800(万元) 应纳关税=1800×30%=540(万元) 应纳增值税=(1800+540)×17%=397.8(万元) 注:一、如下列费用或价值未包括在进口货物的实付或应付价格中,应当计入 完税价格: 1、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2、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3、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4、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在我国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低于成本的方式 提供的可以适当比例分摊的料件、工具、磨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及在 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5、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卖方向我国销售该货物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直接或间 接支付的特种使用费。 二、下列费用如能与该货物实付或应付价格区分,不得计入完税价格: 1、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2、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 3、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八章 关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关税法制度概述
一、关税的概念和特点 关税是指由海关以进出关境或国境的货物或物品的流转额 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狭义的关税仅指一国海关根据其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境货物 所征收的税;广义的关税除包括狭义的关税之外,还包括由海 关征收的船舶吨税和在进口环节代征的国内税。 国境是指一个国家行使全部国家主权的国家空间,包括领 陆、领海、领空。 关境是指实施同一海关法规和关税制度的境域,即国家 (地区)行使海关主权的执法空间。又称“税境”或“海关境 域”。海关合作理事会对关境的定义是“完全实施同一海关法 的地区”。一般情况下,关境等于国境。但有些国家关境不等 于国境。 在对外贸易方面独立实行关税和贸易管理制度的地区,即 所谓的单独关境。新加坡是世界上惟一的主权国家全境自由关 税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性单独 关境自由关税区。

政治学基础核心考点总结

政治学基础核心考点总结

:政治学基础核心考点总结一、政治的定义与本质政治,通常被定义为管理公共事务的活动,涉及权力的运用、决策和执行。

其本质是权力的互动,是社会组织和治理的过程。

这个过程受到各种社会力量、文化、经济因素的影响,并反过来影响这些因素。

二、政治学的主要理论体系1、自由主义:强调个人自由和权利,主张政府应当最小化地干预社会和个人生活。

2、社会主义:倡导经济的公有化和社会的平等,强调工人和劳动者的权益。

3、法团主义:主张国家和公民社会的合作,强调组织的集体行动。

4、威权主义:强调集中控制和无产阶级专政,以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

三、政治制度与形式1、民主制度:公民投票选举领导人的制度,代表了人民的直接参与和权力。

2、共和制度:非个人化的权力机构,通过选举产生领导人来代表公共利益。

3、独裁制度:权力集中于一人或少数人,缺乏公民参与。

四、政治学的重要概念1、权力:政治的核心,是实现和影响政策决策的能力。

2、利益集团:组织化的社会团体,通过影响政策决策来追求共同利益。

3、公共政策:政府制定的,影响社会价值的分配和实现政策目标的决策。

4、人权:每个人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不受政府或其他个人的侵犯。

五、政治学的研究方法1、实证研究:基于事实和证据的研究,旨在揭示事物的实际状态。

2、规范研究:事物应该如何,基于价值观的研究。

3、历史研究:通过研究历史事件和趋势来理解政治现象。

4、实验研究:在控制的环境中测试政治现象的效果。

六、政治学的重要议题1、民主与治理:探讨民主制度的优点和缺点,以及如何改善治理效果。

2、全球化与国际关系:研究全球化对国家间关系的影响,以及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角色。

3、公正和平等:探讨公正和平等在社会政策制定中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实现这些目标。

4、领导力和治理失败:研究领导力的性质和影响,以及治理失败的原因和解决方案。

5、人权与公民权利:探讨人权的概念和保护,以及公民权利的重要性和实现方式。

6、公共选择与投票理论:研究公共选择的理论和实践,以及投票行为和结果的预测和分析。

教案税收法律制度

教案税收法律制度

教案税收法律制度一、税收法律制度概述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法律制度则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强制性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力,通过法律形式对社会产品进行强制征收;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税率等要素,征纳双方都必须遵守。

税收的作用十分重要。

它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为国家的各项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了资金支持;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通过税收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可以引导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同时,税收还具有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二、我国税收法律体系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由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地方性法规和税收规章等构成。

税收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目前我国的税收法律有等。

税收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其效力低于税收法律。

常见的税收行政法规有等。

税收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的,只在本地区有效。

税收规章是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其效力低于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

三、主要税种介绍(一)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增值税的税率分为基本税率(13%)、低税率(9%、6%)和零税率。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广泛,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

新版“经济法概论(法律类)”笔记第八章

新版“经济法概论(法律类)”笔记第八章

第⼋章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与税法概述: 1、税收的概念与特征: (1)税收概念:或称租税、赋税、捐税等,简称税,是国家为实现其公共职能⽽凭借其政治权⼒,依法强制、⽆偿地取得财政收⼊的活动或称⼿段。

(2)税收的特征:国家主体性、公共⽬的性、政权依托性、单⽅强制性、⽆偿征收性、标准确定性。

2、税收的分类:按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类型 (1)依据税负能否转嫁,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2)依据税收计征标准的不同,可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 (3)依据征税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商品税、所得税和财产税。

(4)依据税权归属的不同,可分为中央税和地⽅税。

(5)依据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6)依据课税标准是否具有依附性,可分为独⽴税和附加税 3、税法的概念与体系: (1)税法概念:是调整在税收活动中发⽣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联系:税收活动必须严格依税法的规定进⾏,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税法⼜必须以保障税收活动的有序进⾏为其存在的理由和依据。

区别:税收作为⼀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

⽽税法则是⼀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3)税法体系:是指各类税法规范所构成的协调、统⼀的整体。

它由税收体制法和税收征纳法构成。

其中税收征纳法⼜进⼀步分为税收征纳实体法和税收征纳程序法。

4、税法的构成要素: (1)概念及分类: 概念:是指构成税法的必要因素,是税法的必不可少的内容。

分类:按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类型 依据各类要素是否具有普遍意义,可分为⼀般要素和特别要素。

另更为通常的⼀种分类是分为实体法要素和程序法要素。

(2)实体法要素: a.税法主体:是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

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两类。

b.征税客体:也称征税对象或课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直接对象或称标的。

它说明对什么征税的问题。

c.税⽬与计税依据:税⽬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具体项⽬。

第八章 税收征管法与税收行政法制

第八章 税收征管法与税收行政法制

第八章税收征管法与税务行政法制税收法律体系母法:税收基本法税收单行法税收程序法税收实体法税收救济法税收行政法税收立法程序税收执法程序税收司法程序税收监督程序税收征管法税收法律••税收征管的依据--税收法定原则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01税收征管法目录/Contents01 02 03 04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一、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税收征管法》的适用范围是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

由财政部门征收或由海关代征的税种,不属于《征管法》的适用范围。

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遵守主体1、税务行政主体——税务机关2、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第二节 税务管理一、税务登记管理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

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税务登记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停业、复业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第二节税务管理(二)变更、注销税务登记1、变更:适用范围:改变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改变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增减注册资本、改变隶属关系、改变生产经营期限、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改变生产经营权属以及改变其他税务登记内容的。

变更情况变更登记时间需要工商变更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不需要工商变更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第二节税务管理2、注销登记注销情形注销登记时间①停业、破产、解散、撤销以及依法应当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申报办理注销工商登记前,先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②因住所、生产经营场所变动而涉及改变主管登记机关的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生产、经营场所变动前,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入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开业税务登记③不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登记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④被吊销营业执照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⑤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三)停业、复业登记1.停业登记: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张守文《经济法学》第6版复习笔记(税收法律制度)【圣才出品】

张守文《经济法学》第6版复习笔记(税收法律制度)【圣才出品】

张守文《经济法学》第6版复习笔记第八章税收法律制度【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税收与税法概述1.税收的概念和特征(1)税收的概念税收,或称租税、赋税、捐税,简称税,是国家为实现其公共职能而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活动或称手段。

(2)税收的特征①国家主体性。

国家是征税的主体,在税收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

征税权只属于国家并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来具体实现。

②公共目的性。

税收以满足公共欲望、实现国家的公共职能为直接目的。

③政权依托性。

税收以政权为依托,其所依据的是政治权力。

④单方强制性。

税收并不取决于纳税主体的主观意愿或征纳双方的意思表示,而只取决于征税主体的认识和意愿。

⑤无偿征收性。

在征税代价方面,税收是无偿征收的。

⑥标准确定性。

税收的征收标准是相对明确、稳定的,并体现在税法的课税要素的规定之中。

2.税收的分类(1)直接税与间接税依据税负能否转嫁,税收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①凡税负不能转嫁给他人,而是由纳税人直接来承担税负的税种,即为直接税;②凡税负可以转嫁他人,纳税人只是间接承担税负的税种,即为间接税。

(2)从量税与从价税依据税收计征标准的不同,税收可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

①凡以征税对象的数量、重量、容量等为标准从量计征的税种,为从量税,或称“从量计征”;②凡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标准从价计征的税种,为从价税,或称“从价计征”。

(3)商品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依据征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以分为商品税、所得税和财产税。

(4)中央税和地方税依据税权归属的不同,税收可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

①凡税权(特别是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收益权)归属于中央政府的税收,为中央税,也简称国税;②凡税权归属于地方政府的税收,为地方税,也简称地税。

(5)价内税和价外税依据税收与价格的关系,税收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①凡在征税对象的价格中包含税款的,为价内税;②凡税款独立于征税对象的价格之外的税,为价外税。

(6)独立税和附加税依据课税标准是否具有依附性,税收可分为独立税和附加税。

第 八 节 税收法律制度基础(答案解析)

第 八 节 税收法律制度基础(答案解析)

第八章税收法律制度基础(答案解析)打印本页一、单项选择题。

1.在税制要素中,能体现国家的政策要求,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的是()。

A.征税人B.纳税人C.征税对象D.税率【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税率的高低直接体现国家的政策要求,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那纳税人的负担程度,是税收法律制度的核心要素。

2.税收行政法规是由()审议通过的。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国有税务总局【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税收法规由国务院负责审议。

税收法律在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后,以议案的形式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工作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

A.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B.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C.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D.税收法律关系的标的【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B4.下列各项中,属于有权指定贯彻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制度,制定税收征收管理的具体规定的部门是()。

A.工商行政管理局B.国家税务总局C.财政部D.房地产管理局【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见教材p2515.我国的营业税中规定了起征点,营业额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的照章全额计算纳税,营业额低于起征点则免予征收营业税,这种减免税方式称为(),属于()。

A.免征额税基式减免B.起征点税额式减免C.项目扣除税额式减免D.起征点税基式减免【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我国的减免税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

其中税基式减免中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和跨期结转。

其中的起征点是指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界限,课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的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6.我国土地增值税采取的税率形式属于()。

A.比例税率B.超额累进税率C.超率累进税率D.全额累进税率【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目前我国土地增值税的税率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形式。

第8章税收制度

第8章税收制度
税制改革含义
税制改革解决的主要问题
税制改革的理论基础 我国税制改革的历程 现行税制的不足 目前税制改革的主要问题 税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一)税制改革的含义
税制改革(tax reform)是通过税制设 计和税制结构的边际改变来增进福利的过程。 --税收制度重大变化或重新构造
税制改良(tax improvement)--对即定 税收制度不适应现时社会经济环境的某些不 完善之处的修补。
4、新中国税收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第二时期是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税制 的重建(1980~1993年)---调整并改革税 制。 其重大事件是80年代初期涉外税制的建立 及两步”利改税“改革。 (1).1980-1981年,初步建立涉外税制; (2).1983年第一步“利改税” (3).1984年第一步“利改税”.
二、财产课税
(一)财产课税的概念 财产税是以一定的财产额为对象,向拥有或转让财产 的纳税人课征的一种税。 (二)财产课税的特点 能体现税收的公平负担原则; 可以调节社会成员的财产收入水平; 课税范围较窄,且收入弹性小。 (三)财产税的主要税种 房产税 契税 土地增值税 遗产税 赠与税
遗产税

赠与税
遗产税是对死者留下 的遗产征税,在国外 有时也叫‘死亡税’。 目前全世界大约2/3 的国家开征遗产税。 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 总遗产税 ; 分遗产税 ; 总分遗产税
赠与税是以赠送的财 产价值为课税对象而 向赠与人或受赠人征 收的一种税,它是遗 产税的补充税种 凡征遗产税的国家, 大多同时课征赠与税
五 税收制度改革
2、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我国公民、居民来源于 我国境内外的一切所得和非我国居民来 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1)实行分类征收 (2)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并用 (3)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收办法 (4)有助于实现公平

税收法律基础知识

税收法律基础知识

(二)行政法基础
4、内容与效力。 5、要件:成立、生效、合法。 即时生效、受领生效、附条件生效。 受领生效中送达的方式:直接送达、留置
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合法要件: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
法、程序合法、形式合法。
(三)税务行政许可
一、概述 1、概念: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
上位法与下位法(税法隐性矛盾的处理)、 特别法与一般法(同一效力等级或授权时)
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概念、基本原则、若干问题
(二)行政法基础
一、行政法概述 1、行政法概念:规范行政主体的设立、行
政权的授予与行使、行政程序的创设以及 对行政权的行使进行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 谁管、管什么、如何管、管错了如何办的 问题。 2、行政法特征:内容上、形式上。
(四)税务行政处罚
一般程序:
6、税务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告知书中应明示、3日内提出、公民2000元、
法人或组织1万元罚款、主持人要求、移交 材料、不需要对案件的事
7、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复杂-稽查局集体 审理;重大-报所属税务局审理委员会审 理。
8、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自觉履行 当场收缴(20元) 强制执行(征管法第88条)
4、危害税收征管罪:危害税收征管秩序和 国家税收利益。14类
针对国家税款的罪(四类):逃税罪、抗 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
(七)税收的刑法保障
妨碍发票管理的犯罪(十类)
(七)税收的刑法保障
二、危害税收征管罪各罪 1、逃税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2、抗税罪。唯一不存在单位犯罪的罪名。 3、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中的欠税人。 4、骗取出口退税罪。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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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税收法律制度基础(答案解析)打印本页一、单项选择题。

1.在税制要素中,能体现国家的政策要求,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程度的是()。

A.征税人B.纳税人C.征税对象D.税率【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税率的高低直接体现国家的政策要求,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多少和那纳税人的负担程度,是税收法律制度的核心要素。

2.税收行政法规是由()审议通过的。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国有税务总局【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税收法规由国务院负责审议。

税收法律在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后,以议案的形式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工作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

A.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B.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C.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D.税收法律关系的标的【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B4.下列各项中,属于有权指定贯彻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制度,制定税收征收管理的具体规定的部门是()。

A.工商行政管理局B.国家税务总局C.财政部D.房地产管理局【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见教材p2515.我国的营业税中规定了起征点,营业额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的照章全额计算纳税,营业额低于起征点则免予征收营业税,这种减免税方式称为(),属于()。

A.免征额税基式减免B.起征点税额式减免C.项目扣除税额式减免D.起征点税基式减免【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我国的减免税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

其中税基式减免中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和跨期结转。

其中的起征点是指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界限,课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的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6.我国土地增值税采取的税率形式属于()。

A.比例税率B.超额累进税率C.超率累进税率D.全额累进税率【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目前我国土地增值税的税率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形式。

7.下列税种的纳税期限中,属于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的是()A.企业所得税B.契税C.耕地占用税D.营业税【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一般采用的是按年计征,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方式缴纳。

8.以课税对象数额相当于计税基数的倍数为累进依据来划分区段,并规定相应的税率,对每个级次分别计算税额的累进税率属于()。

A.差别比例税率B.超额累进税额C.超倍累进税率D.超率累进税率【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C9.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形式,假设某人当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计税依据为1000元,适用的税率为10%,当级税率的速算扣除数是25,该人应该缴纳的所得税为()A.100元B.75元C.125元D.70元【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运用“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那么由已知条件可得:1000×10%-25=75元。

这种计算在所得税章节中的个人所得税中会有详细的介绍。

10.下列关于税率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累进税率的课税对象越大,税率越高B.税率是税收法律制度中的核心要素C.定额税率不采用百分比的形式D.累进税率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两种【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累进税率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额、超率累进税率和超倍累进税率四种。

注意:超倍累进税率的概念是05年辅导教材新增的累进税率形式,要注意掌握。

11.在税法要素中,区分不同税种的标志是()A.税目B.征税人C.课税对象D.计税依据【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课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同时也体现着各税种的征税范围,它是课税的基础。

12.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纳税义务人确定的原则是()A.属地兼属人B.属地C.属人D.量力负担【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纳税义务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对这种权利主体的确定我国采取属地兼属人的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

1.税收的基本原则有()。

A.效益原则B.效率原则C.公正原则D.公平原则【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BD【答案解析】税收原则是税收制度制定、执行和实施的基本准则。

在现代税收理论中,关于税收体系设计的重要原则,一是效率原则,二是公平原则。

2.根据宪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有权参与税收立法和政策制定的机关有()。

A.全国人大B.国务院C.财政部D.国家税务总局【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根据我国《宪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有权参与税收立法和政策制定的机关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财政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

其中,关税税则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或者修订《进出口关税条例》、《海关进出口税则》的方针、政策、原则等。

3.税率中累进税率主要有()。

A.超额累进税率B.全额累进税率C.超倍累进税率D.超率累进税率【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ABCD【答案解析】注意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中已经不采用全额累进税率这种形式了。

4.减免税主要包括()。

A.税基式减免B.税率式减免C.税额式减免D.税负式减免【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减免税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5.在下列税种中,()是我国现行的税种。

A.产品税B.城镇土地使用税C.国有企业所得税D.印花税【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BD【答案解析】我国现行的税种中有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而产品税、国有企业所得税已被取消。

6.下列有关减免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A.减免税的内容包括减税和免税,起征点、免征额B.对课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起征点的不征税C.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按起征点数额征税D.课税对象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 C项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按全部数额征税。

7.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的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它包括()。

A.国家各级税务机关B.国家各级财政机关C.国家外经贸部D.海关【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

8.根据我国《宪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有权参与税收立法和政策制定的机关有()。

A.财政部B.国务院C.国家税务总局D.工商局【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有权参与税收立法和政策制定的机关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财政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

9.我国税法的制定一般要经过四个阶段,他们是()A.提出立法议案B.审议C.表决通过D.试行阶段【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我国税法的制定一般要经过提出立法议案、审议、表决通过和公布四个阶段。

不包括试行阶段。

10.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特征。

A.强制性B.无偿性C.固定性D.及时性【您的答案】【正确答案】 ABC三、判断题。

1.我国现行税法取消了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屠宰税。

()【您的答案】【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我国已经取消集市交易、牲畜交易税、燃油特别税、国有企业资金税、集体企业资金税、事业单位资金税、国有企业工资调节税;将特别消费税并入消费税;将屠宰税、筵席税下放给地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要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征收或者停止征收。

也就是说,屠宰税并未取消。

2. 企业所得税有关法律规定,企业当年发生的经营亏损,可以用以后5年内的所得进行弥补,该种减免税形式属于项目扣除。

【您的答案】【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这种减免税方式属于跨期结转,是将以前纳税年度的经营亏损等在纳税年度的经营利润中扣除,直接缩小了税基。

3.计税依据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即根据什么来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

()【您的答案】【正确答案】对【答案解析】计税依据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即根据什么来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一般有两种:一是从价计征,二是从量计征。

从价计征,是以计税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金额是指课税对象的数量乘以计税价格的数额。

从量计征,是以课税对象的重量、体积、数量为计税依据。

4.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先公布的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形式。

()【您的答案】【正确答案】对【答案解析】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5.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包括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不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您的答案】【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在收法律关系中,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机构;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

6.课税对象得数额没有达到规定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的,就其超过的部分征税()【您的答案】【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课税对象得数额没有达到规定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者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7.按课税对象的某种比例来划分不同的部分,并规定相应的税类,这种税类是超倍累进税率。

()【您的答案】【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这种税率是超率累进税率。

8.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是实际承担税负的单位或者个人。

()【您的答案】【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代扣代缴义务人只是承担扣缴税款并缴入国库的义务,他实际不负担税款。

9.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国籍人等,凡在中国境内有收入来源的,都是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

()【您的答案】【正确答案】对【答案解析】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有机关,包括国有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

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对这种权利主体的确定,我国采取属地兼属人原则,即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外籍人、无外籍人等凡在中国境内有所得来源的,都是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10.税目是税法中具体规定应当征税的项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因此对于所有的税种均要规定税目。

()【您的答案】【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一般来说,课税对象比较复杂,税种内部不同课税对象之间需要采用不同的税率档次进行调节时,需要规定税目。

而征税对象简单明确的税种,则没有必要规定税目。

四、简答题。

1.简述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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