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家乐福选择供货商的条件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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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选择供货商的条件和协议

家乐福选择供货商的条件和协议

过去只知道进洋超市的货架——难,然而当我们清楚了他们对供应商的要求后,洋超市也不难“高攀”了。作为全球第二大零售商的家乐福,在全球的30多个国家拥有9483家门店,其中在中国8个主要城市有29家分店。成为家乐福的供应商确实不易,那么就让我们看看他们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吧。

A.供应商分类:家乐福将供应商分为四大类:工作、代理、批发、贸易B.贸易条件:

1.供应商在保证他所提供的商品品质的同时,提供市场上最优惠的价格。

2.供应商送货时应按家乐福要求提供相应版权证明。 3.在合同中必须记录下供应商的交货天数、库存天数和生产或进口天数。供应商应遵守合同规定的运货期。

4.家乐福将按合同规定同供应商结款。如果不能按期结款,“家乐福”愿意支付每天货款总额的0.5%的罚金。

5.协商的进货价将是固定的,对于新价格,应在家乐福同意后一个月生效。

6.每次到货都必须附有论*,否则拒绝收货。论*必须详细注明进价(不含税)、增值税以及进价(含税)。

7.英文翻译将作为双方对于合同有所争议时的参考。 8.每月货款总额的3%扣作佣金。

C.商品细则:

1.供应商在报价及商品陈述势必需列明所供应的货物可否退换,最小订货量、运费是否包括在内,并列明报价是否含税。

2.供应商在商品介绍时必须说明附带的服务,如是否带衣架(服装)、打标签、维修/安装、特别包装等。

D.付款条件:

1.到货XX天

2.月结60天

E.进场费用:

1.进场费:新品上架费2000元/品牌,新进供货商费(另定)。

2.促销费:

a.促销活动费:“家乐福”与供应商共同举办的促销活动:次数/每年(另议次数),每年20天,由供应商提供一定的折扣、提供免费商品、提供一定价值的赠品。

b.促销费:700元/促销排面,400元/排面赞助金,海报赞助金另议。

3.赞助费:

a.家乐福在特别年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收供应商各1000元赞助费。

b.开业赞助费:1万元现金或实物。

c.店庆费:每年店庆赞助金3000元。

新厂商进场所需证件一览表

供应商商品进超市的费用明细

1.商品进超市,先交进场费

在济南,要想把产品摆上各大超市的货架,进场费是“第一关”。王先生说:进场费早就不是什么行业秘密了,超市工作人员跟我解释进场费时,称超市给盖房子,其他人要入住当然要交钱了。”

进场费的收取有两种方式,一是收条形码费,以济南某超市为例,王先生的商品进场时,每个品种要收300元条形码费,10个就是3000元;二是以实物的形式收取,超市直接要一定数量的商品,然后再将这些商品销售换钱。

并不是交钱就能解决问题,商品要想入场还有重重阻挠。当我找超市采购负责人谈商品进超市的事时,负责人会多次推托,以现有品牌饱和等各种理由拒绝。其实他是向我们供货商暗示进场费的事,因为有了商品就必须要卖啊。通过送礼、拉关系,同意各种收费条款,我的商品才能进入超市。”王先生说。

2.节庆、促销、宣传,全得交钱

在王先生2007年与济南一家超市签订的一份交易协议上,记者看到,超市所收取的费用之多,分类之细让人瞠目结舌。

五个节庆日(春节、五一、国庆、中秋和元旦)各收取节庆费100元。超市有新店开张时,有“新店开幕特殊折扣”,按营业额的2 收取。另一家超市的合同上收费的特色活动除了这5个节庆日外,还有超市月、周年店庆、圣诞节等种种活动。

超市印发的海报、传单费用也由供货商来出,在某超市合同上就明确写着,每年收6次海报费,每次100元。还有新店开张推广费、公司年度市场推广费、品牌推广费各1000元。

3.超市扩张费,供货商埋单

“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与一家超市达成交易合同后,这家超市又先后在全省开了30个分店,每个店我都要上交1000元的新店开张扩张费,这一项下来我就得出3万元,即使我并没有往那些新店里供货。”王先生说。超市要装修时,还要收取1000元的“老店翻新费”。

每个超市都有为消费者办理会员卡的现象,消费者持会员卡就可以享受到一些商品打折的优惠,殊不知这些折扣也要摊到供货商身上。

4.超市“胃口”逐

年增大

在王先生与济南某超市签订的2006年供货合同上,记者看到,供货销售金额在10万元以下时,超市要收取2.5 的“固定数量折扣”。销售额如果达到10万元,要在固定折扣的基础上加收1.5 的“目标达成奖励”。销售额

如果达到14万元,加收2 的“奖励”。销售额达到17万元时,加收的“奖励”达到3 。

到了2007年,固定数量折扣成了4.5 ,涨了2个百分点。2008年的供货合同也已经签了,固定数量折扣又涨到了5.5 ,目标达成奖励”还是一样。

“也就是说,如果这家超市今年给我卖了17万元的货,我就得给他8.

5 的折扣,也就是14450元,这还只是这一项的费用。”王先生说。

这种“固定数量折扣”在其他超市的合同上,说法都不一样,有的说成是“无条件返利”等,但折扣的百分比都差别不大。

5.费用走“地下”,不留把柄

“超市什么都拿来收费。当我想知道自己的订单及产品销售情况时,要交‘网络订货收货付款信息费’才能得到信息。”王先生无奈地说。这种信息费又分白银、黄金和白金客户,级别越高,得到的信息越详细,当然,所需交纳的费用也越高,费用在营业额的1 左右。

供货商为了更好地卖自己的产品,有时候会派自己的工作人员进超市去促销,但进自己的人也要向超市交纳管理费,每人800元左右。有些超市服务员的工资也是由供货商来开支,并不是直接付钱,而是从货款里按一定的百分比扣除。

“超市在收取这些费用时,会直接从供货商的账务中扣除,在结算单上,这些费用称为‘物业管理费’,把费用收取转入了‘地下’。”王先生介绍。这样细细算来,供货商已经把超市的各种费用都“揽”了过来,使超市再无费用之忧。

6.盘剥催涨物价,消费者成“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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