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实施细则
创鲁班奖实施细则范文
创鲁班奖实施细则范文创鲁班奖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创新创业学生的发展,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营造创新创业氛围,特设立创鲁班奖。
第二条创鲁班奖是对在创新创业领域作出重要贡献的学生进行表彰的奖项,旨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
第三条创鲁班奖的评选对象为全校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四条创鲁班奖的评选周期为每年一次,评选范围包括学生在上一学年内所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
第二章奖项第五条创鲁班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每个奖项评选出一个获奖学生,教师评选奖三名。
第六条创鲁班奖设立创新创业奖、创新成果奖、创新创业团队奖和创业实践奖四个奖项,分别对应学生在创新创业过程中的不同方面的成果。
第七条创新创业奖对学生在创新创业理念、创新创业思维、创新创业能力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进行评价,对具有创意和实用价值的创新创业项目给予优先考虑。
第八条创新成果奖对学生在科研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进行评价,重点关注学术水平和实用性。
第九条创新创业团队奖对学生在组建创新团队、合作创新、团队管理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进行评价,重点关注团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实践。
第十条创业实践奖对学生的创业经验和实践成果进行评价,重点关注创业过程中的经营管理、市场拓展等方面的成果。
第三章评选第十一条创鲁班奖的评选由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
第十二条评选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过程包括资格审核、初评、复评和终评等环节。
第十三条评选委员会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评选条件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学生进入复评环节。
第十四条复评主要采取个人面试或项目展示等方式进行,评选委员会根据学生的表现和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终评。
第十五条终评时,评选委员会综合考虑学生在创新创业领域的综合素质和取得的成果,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
创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工程条件、程序、评审要求
六、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审程序
工程的整体水平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一)工程安全、适用、美观 1、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 2、设计先进合理,功能齐全,满足使用要求。 3、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安全稳定可靠,符合设计要求。 4、设备安装规范,管线布置合理美观,系统运行平稳、 安全、可靠。 5、装饰细腻,工艺考究,观感质量上乘。 6、工程资料内容齐全、真实有效、编目规范,具有可 追溯性。
五、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资料
要求 1.申报资料由申报单位通过“中国建筑业协会网”传送 电子版,并提供鲁班奖申报表原件2份和书面申报资料1 套; 2.鲁班奖申报表中需由相关单位签署意见的栏目,应写 明对工程质量具体评价意见; 3.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材料和印章应清晰,容 易辨认;
五、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资料
住宅工程除符合本条(一)、(二)项条件外, 入住率应达到40%以上;
四、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没有不符合诚信的行为。应用示范工程或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并验收合格。
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其中 有一项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技术或采用建设部“建 筑业10项新技术”不少于6项。
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复查组与上述单位座谈时,受 检单位的人员应当回避。 查阅工程建设的前期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及竣工验 收资料等。
六、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审程序
实地检查工程质量。复查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 部位应予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复查组对工程复查情况进行现场讲评。 复查组向评审委员会提交复查报告。复查报告要对
七、鲁班奖工程资料检查的主要内容 与要求
鲁班奖工程资料审查,主要归纳为两个方面,首先是 审查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其次是审查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和工程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资料情况。 工程资料检查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创鲁班奖实施细则范本
创鲁班奖实施细则范本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鲁班奖对推动创新创业的积极作用,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最高的创新创业奖项,旨在表彰在科技创新、技术引领、产品研发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企业。
第三条创鲁班奖由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负责颁发,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
第二章奖励类别第四条创鲁班奖分为以下三类:(一)科技创新奖:表彰在科技创新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企业;(二)技术引领奖:表彰在技术引领方面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企业;(三)产品研发奖:表彰在产品研发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的企业。
第三章奖项设立第五条每个类别设立创鲁班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第四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过去三年内未受到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诚信行为;(四)企业产品或研发项目已经在市场上取得良好的成绩或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
第七条申报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申报书,包括企业创新创业的基本情况、项目介绍、成果展示等;(二)企业简介,包括企业的发展历程、经营情况、管理体系等;(三)财务报表,包括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
第五章评审程序第八条创鲁班奖的评审由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评审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初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进入终评;(二)终评:对初评通过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和评审,最终确定获奖企业;(三)公示: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反馈;(四)颁奖:由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负责颁发创鲁班奖。
第六章奖金与奖励第十条创鲁班奖的获奖企业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奖牌,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第十一条奖金的具体金额由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根据获奖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奖项等级进行确定。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评选工作细则
作�督促申报单位按鲁班奖评选办法的工程复查内容和要求�做好 复查准备�及时提供现场检查时所必须的检查工具�并提前将工程 资料送到指定地点。复查时由推荐单位的有关人员和申报单位相关 工程技术人员配合复查工作。
第十七条 复查时间一般一个项目为 2 天。规模大和技术复杂 的工程可适当延长复查时间。
第十八条 汇报及征求意见 �一�复查组组长主持会议,说明本次工程复查工作的内容及安 排。 �二�申报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及质量情况�汇报时间一般控制 在 20 分钟以内。放映反映工程内容的影像资料。复查组专家有针对 性地进行质询。 �三�复查组听取设计、监理、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质量安 全监督单位对工程质量、使用功能等情况的意见。听取意见时�申 报单位的有关人员回避。 �四� 复查组组长布置专业分组安排和抽检实体工程部位。 第十九条 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一、工程实体质量随机抽查�抽查时应内外结合�上下兼顾� 注重重要部位�关注细部质量�抽查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 10%。房建 工程必查部位应包括:外立面、屋面、顶层、首层、大型会议室、报 告厅、楼梯走道等公共部分和结构转换层�地下室、各种机房及至 少两个标准层等。
第五章 工程评审 第二十四条 鲁班奖的最终结果由鲁班奖评审委员会评选产 生。鲁班奖评审委员会的专家从中国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中遴选�应 是道德好�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学术造诣较 高�并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评选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 质工程)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促进创优工作的深入开 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中国建筑业协会鲁班奖有关评选工 作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旨在进一步规范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加快我国 建筑业企业的技术进步与管理创新�推动工程建设整体质量水平的 提高。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国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四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鲁班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40项。
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参建单位。
第六条鲁班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工程的单位。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七条鲁班奖的评选工程为我国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扩)建工程。
第八条鲁班奖的评选工程分为:(一)住宅工程;(二)公共建筑工程;(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四)市政园林工程。
以上四类工程的评选范围和规模应符合本办法附件1、2的规定。
各类工程的获奖比例视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已参加过鲁班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十条中国建筑业协会根据历年实际情况和当年调研摸底情况按年度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和有关单位当年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建议数量。
第十一条申报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并已获得本地区或本行业最高质量奖;(二)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以上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除符合本条(一)、(二)项条件外,其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应达到本专业工程国内领先水平;(四)住宅工程除符合本条(一)、(二)项条件外,入住率应达到40%以上;(五)申报单位应没有不符合诚信的行为。
创鲁班奖实施细则范文
创鲁班奖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鲁班奖是为了鼓励和推动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和实践,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造力而设立的。
第二条创鲁班奖的评选对象为本校在校学生。
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三条创鲁班奖的评选周期为每学年一次。
第四条创鲁班奖的评选内容主要包括创新成果的质量和社会影响力。
第五条创鲁班奖的评选工作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立多个创鲁班奖类别,分别评选不同类型的创新成果。
第二章评选程序第七条创鲁班奖的评选程序主要包括申报、初评、复评、终评四个环节。
第八条申报环节(一)学校在每学年初发布创鲁班奖评选通知,募集学生创新成果的申报。
(二)学生根据通知要求,填写创鲁班奖申报表,并附带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
(三)学生将申报材料提交到指定的学生组织或教务处。
第九条初评环节(一)学校设立初评专家组,由相关学科教师和行业专家组成。
(二)初评专家组按照创新成果的质量和社会影响力,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
(三)初评专家组将评审结果提交给评选领导小组。
第十条复评环节(一)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初评结果,确定参加复评的申报项目。
(二)评选领导小组组织复评专家组进行复评,要求复评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
(三)复评专家组将评审结果提交给评选领导小组。
第十一条终评环节(一)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复评结果,确定获奖项目和获奖名单。
(二)评选领导小组将获奖名单提交给学校领导审批。
(三)获奖项目和获奖名单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布,并颁发相应的奖励。
第三章奖励办法第十二条创鲁班奖设立一、二、三等奖,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和个人优秀奖。
第十三条获奖项目按照项目级别依次颁发证书和奖金。
(一)一等奖:颁发一等奖证书和一等奖奖金。
(二)二等奖:颁发二等奖证书和二等奖奖金。
(三)三等奖:颁发三等奖证书和三等奖奖金。
第十四条优秀组织奖和个人优秀奖由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颁发,并可根据需要设立额外的奖项。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使广大建筑施工企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和有关行业建设协会(以下简称“地区(行业)协会”)对《评选办法》全面了解,便于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申报、复查、评审和表彰工作,提高推荐,申评工作质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最高奖,整体工程应是安全、适用、美观且为一次成优、处处体现精细、施工技术先进的工程,其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体体现在:一、坚持优中选优精品工程的原则1、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安全、可靠、耐久。
(1)地基承载力、复合地基承载力及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一次检测达到设计值,桩基完整检测Ⅰ类桩比例不小于90%,无Ⅲ、Ⅳ类桩。
(2)建(构)筑物沉降变形符合设计要求,观测数据正常或已经稳定,日均沉降速度<0.01~0.04mm;一级工程,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沉降量不大于倍测量中误差。
(3)各类建(构)筑物全高和层高垂直度偏差值控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
(4)获得省部级优质结构奖的地区(行业)协会证明文件,或创鲁班奖工程中间检查评价记录。
(见表2、表3)2、装饰工程做工讲究、精致细腻。
(1)满足建筑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要求,性能检测实得分应≥90分。
(2)工程在舒适性等方面满足用户要求,观感质量评分≥90分。
(3)有特殊要求的功能质量应达到相关的专业要求。
(4)工程限值实测质量偏差低于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允许值。
3、防水工程不渗不漏。
(1)防水质量满足设计等级标准要求。
(2)蓄水(淋水)试验资料齐全,防水层及细部无渗漏和积水。
4、设备安装工程安全可靠美观,保证使用功能。
(1)承压管道,设备水压试验检测实得分值大于或等于85%。
(2)接地,防雷装置的接地电阻一次测试实得分值100%。
创鲁班奖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创鲁班奖实施细则范文创鲁班奖是一项旨在鼓励和表彰在科技创新和技术突破方面取得杰出成就的奖项。
为了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透明和高效,制定了一系列实施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实施细则,以确保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一、奖项设置创鲁班奖设立多个奖项,包括金奖、银奖、铜奖等级,以及优秀组织奖、青年科技奖等特别奖项。
金奖设置不超过5个,银奖和铜奖可适量增设。
特别奖项不超过3个。
二、参评条件1.参评对象:任何个人或团队均可参评。
对于个人参评者,应具备相应的科技创新或技术突破成果。
对于团队参评者,应有明确的科技创新项目或技术突破成果。
2.项目要求:参评项目应在技术上具备一定的突破性和创新性,取得了重要的科技成果或具有重要应用价值。
3.时间要求:参评项目应在过去三年之内完成,并具有实际应用或推广价值。
4.其他要求:参评项目应遵守法律法规,具备合法合规的技术创新和研发过程。
三、申报与评审1.申报要求:参评者应按照指定格式填写申报材料,包括项目概述、技术创新点、应用价值、成果介绍等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文件。
2.初审评选: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评选出初审入围项目。
3.现场答辩:初审入围项目需要进行现场答辩,向评审专家阐述项目的创新之处、成果的实际应用价值等。
4.终审评选:由评审委员会对现场答辩的项目进行终审评选,评选出最终获奖项目。
四、评审标准评审过程中,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对项目进行评审:1.创新性:项目的技术创新性、突破性等方面的评估。
2.应用价值:项目的实际应用价值以及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的潜力。
3.科学性:项目的技术研发过程是否科学合理,数据是否可靠。
4.成果价值: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对学术界、行业或社会的影响和贡献。
5.团队能力:个人或团队在项目研发过程中所展现的能力和合作精神。
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上标准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考虑项目的创新性、应用价值、科学性、成果价值和团队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定。
五、奖励和宣传1.获奖者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并在相关颁奖典礼上进行表彰。
鲁班奖评选实施细则
鲁班奖评选实施细则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项,要求整体工程安全、适用、美观,且为一次成优,处处体现精细,施工技术先进的工程,工程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为了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规定了本细则的制定目的,即为了贯彻实施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评选办法,提高推荐、申评工作的质量。
第二条详细说明了鲁班奖的评选标准。
其中,整体工程安全适用包括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安全、可靠、耐久,要求地基、复合地基、桩基及建(构)筑物沉降变形等达到和超过设计及规范要求,观测数据正常或已经稳定,并经现场察看无地基与基础质量问题引起主体结构工程出现裂缝、倾斜或变形,地基基础周围回填土沉陷造成散水被破坏情况,变形缝、防震缝的设置或构造合理,且无开裂变形情况。
在混凝土子分部工程验收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和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工程测量,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等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结构不存在影响安全的裂缝、变形等不安全的隐患情况以及外形缺陷。
钢结构焊缝内部质量,高强螺栓连接副紧固质量,及其涂装、防腐和防火质量等应达到或超过设计及规范要求。
砌体工程层高及全高垂直度质量偏差值控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
同时,该条还要求提供获得省部级优质结构奖的地区(行业)协会证明文件,或创鲁班奖工程中间检查评价记录。
装饰工程做工讲究、精致细腻是第二条的另一项评选标准。
要求满足建筑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要求,其性能检测达到或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
工程在舒适性等方面满足用户要求,观感质量精良。
有特殊要求的功能质量应达到相关的专业要求。
工程限值实测质量偏差低于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允许值。
防水工程不渗不漏是第二条的另一项评选标准。
要求防水质量满足设计等级标准要求,蓄水(淋水)或大雨观察记录等试验资料齐全,防水层及细部无渗漏和积水。
第二条的最后一项评选标准是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安全可靠、功能完善、美观先进。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评选工作细则(试行)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评选工作,促进创优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中国建筑业协会鲁班奖评选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鲁班奖的评选活动,旨在通过鲁班奖的示引领作用,加快我国建筑业企业的技术进步与管理创新,推动工程建设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第三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实行工程现场复查与专家评审分离。
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优中选优”的原则。
第四条鲁班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
申报鲁班奖的企业,应立足于提高整体素质、创优目标明确,精心策划、精心组织、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实现一次成优。
第二章工程评价准则第五条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领先水平。
对工程的整体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一、整体工程必须安全、适用、美观1.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在全寿命周期安全稳定可靠,满足设计要求。
2.凡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卫生的质量技术指标均符合或严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3.工程防水、防渗、防火、抗震等有关技术要求应符合设计和规规定;无使用功能缺陷。
4.装饰工艺细腻,观感质量上乘,做法精细,工艺考究。
5.设备安装规,管线布置合理美观,系统运转平稳、安全可靠。
6.工程质量容完整规,真实有效,编目清楚。
二、积极推进技术进步与创新1.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且成效显著,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有创新并达到国先进水平。
2.通过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省、部级以上工法,或实用新型技术专利。
三、积极推动四节一环保1.在节地、节能、节材和环境保护方面有较突出成效。
2.现场文明施工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文明施工表彰或奖励。
3.工程专项(节能、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全部合格。
四、坚持科学管理1.工程实行目标管理,开工前确立了创建鲁班奖工程的质量目标。
鲁班奖评选实施细则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实施细则(修改第八稿)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提高推荐、申评工作质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整体工程应是安全、适用、美观且为一次成优、处处体现精细、施工技术先进的工程,工程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一、整体工程安全适用1、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安全、可靠、耐久(1)地基、复合地基、桩基及建(构)筑物沉降变形等应达到和超过设计及规范要求;观测数据正常或已经稳定,并经现场察看无地基与基础质量问题引起主体结构工程出现裂缝、倾斜或变形,地基基础周围回填土沉陷造成散水被破坏情况,变形缝、防震缝的设置或构造合理,且无开裂变形情况。
(2)在混凝土子分部工程验收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工程实体混凝土强度和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工程测量;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等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结构不存在影响安全的裂缝、变形等不安全的隐患情况以及外形缺陷。
钢结构焊缝内部质量;高强螺栓连接副紧固质量;及其涂装、防腐和防火质量等应达到或超过设计及规范要求。
现场观感如:焊缝、钢结构表面、涂层、防火涂料表面、压型钢板安装及钢平台、钢梯、钢栏杆等安装质量上乘。
砌体工程层高及全高垂直度质量偏差值控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
(3)获得省部级优质结构奖的地区(行业)协会证明文件,或创鲁班奖工程中间检查评价记录。
(见附件1中表2、表3)2、装饰工程做工讲究、精致细腻(1)满足建筑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要求,其性能检测达到或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
(2)工程在舒适性等方面满足用户要求,观感质量精良。
(3)有特殊要求的功能质量应达到相关的专业要求。
(4)工程限值实测质量偏差低于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允许值。
3、防水工程不渗不漏(1)防水质量满足设计等级标准要求。
(2)蓄水(淋水)或大雨观察记录等试验资料齐全,防水层及细部无渗漏和积水。
创鲁班奖实施细则
创鲁班奖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创新创业,激发创新创业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评奖设置第二条创鲁班奖是以纪念古代中国著名发明家鲁班的创造精神为主题的科技创新奖项。
第三条创鲁班奖共设四个奖项,分别为:1. 创新科技成果奖:对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鼓励他们在技术创新、理论创新、应用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性成果的研究工作。
2. 创业创新奖:对在创新创业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鼓励他们在创业创新、创新管理、创新营销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创业者。
3. 青年创新奖:对35岁以下年轻科研人员进行奖励,鼓励他们在科研、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培养和推荐一批优秀的青年创新人才。
4. 创新教育奖:对在科技创新教育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鼓励他们在科技创新教育、创新能力培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
第三章评奖条件第四条创新科技成果奖的评选条件:1. 取得的科技成果属于本领域内的突破性成果,具有明显的应用价值和社会效益;2. 取得的科技成果在理论上具有重大创新,对科学研究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3. 取得的科技成果在产业化过程中有较好的成果转化和推广效果。
第五条创业创新奖的评选条件:1. 创业项目具有良好的商业模式和市场前景,能够在市场中获得良好的发展;2. 创业者在创新创业过程中展现出较高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取得了良好的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3. 创业者对于创新创业领域的贡献和影响力较大,为其他创业者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第六条青年创新奖的评选条件:1. 年龄在35岁以下;2. 取得的科研成果在相应领域内属于突出的成果,对该领域的科学研究产生重要影响;3. 取得的科研成果在实践中显示出较好的应用价值和社会效益;4. 具备良好的科研素质和职业道德,对其他年轻科研人员起到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使广大建筑施工企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和有关行业建设协会(以下简称“地区(行业)协会”)对《评选办法》全面了解,便于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申报、复查、评审和表彰工作,提高推荐,申评工作质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最高奖,整体工程应是安全、适用、美观且为一次成优、处处体现精细、施工技术先进的工程,其工程质量应达到国领先水平,具体体现在:一、坚持优中选优精品工程的原则1、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安全、可靠、耐久。
(1)地基承载力、复合地基承载力及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一次检测达到设计值,桩基完整检测Ⅰ类桩比例不小于90%,无Ⅲ、Ⅳ类桩。
(2)建(构)筑物沉降变形符合设计要求,观测数据正常或已经稳定,日均沉降速度<0.01~0.04mm;一级工程,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沉降量不大于倍测量中误差。
(3)各类建(构)筑物全高和层高垂直度偏差值控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
(4)获得省部级优质结构奖的地区(行业)协会证明文件,或创鲁班奖工程中间检查评价记录。
(见表2、表3)2、装饰工程做工讲究、精致细腻。
(1)满足建筑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要求,性能检测实得分应≥90分。
(2)工程在舒适性等方面满足用户要求,观感质量评分≥90分。
(3)有特殊要求的功能质量应达到相关的专业要求。
(4)工程限值实测质量偏差低于国家标准和规的允许值。
3、防水工程不渗不漏。
(1)防水质量满足设计等级标准要求。
(2)蓄水(淋水)试验资料齐全,防水层及细部无渗漏和积水。
4、设备安装工程安全可靠美观,保证使用功能。
(1)承压管道,设备水压试验检测实得分值大于或等于85%。
(2)接地,防雷装置的接地电阻一次测试实得分值100%。
创鲁班奖实施细则(3篇)
创鲁班奖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鲁班奖是为了鼓励和推动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和实践,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造力而设立的。
第二条创鲁班奖的评选对象为本校在校学生。
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三条创鲁班奖的评选周期为每学年一次。
第四条创鲁班奖的评选内容主要包括创新成果的质量和社会影响力。
第五条创鲁班奖的评选工作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立多个创鲁班奖类别,分别评选不同类型的创新成果。
第二章评选程序第七条创鲁班奖的评选程序主要包括申报、初评、复评、终评四个环节。
第八条申报环节(一)学校在每学年初发布创鲁班奖评选通知,募集学生创新成果的申报。
(二)学生根据通知要求,填写创鲁班奖申报表,并附带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
(三)学生将申报材料提交到指定的学生组织或教务处。
第九条初评环节(一)学校设立初评专家组,由相关学科教师和行业专家组成。
(二)初评专家组按照创新成果的质量和社会影响力,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
(三)初评专家组将评审结果提交给评选领导小组。
第十条复评环节(一)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初评结果,确定参加复评的申报项目。
(二)评选领导小组组织复评专家组进行复评,要求复评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
(三)复评专家组将评审结果提交给评选领导小组。
第十一条终评环节(一)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复评结果,确定获奖项目和获奖名单。
(二)评选领导小组将获奖名单提交给学校领导审批。
(三)获奖项目和获奖名单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公布,并颁发相应的奖励。
第三章奖励办法第十二条创鲁班奖设立一、二、三等奖,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和个人优秀奖。
第十三条获奖项目按照项目级别依次颁发证书和奖金。
(一)一等奖:颁发一等奖证书和一等奖奖金。
(二)二等奖:颁发二等奖证书和二等奖奖金。
(三)三等奖:颁发三等奖证书和三等奖奖金。
第十四条优秀组织奖和个人优秀奖由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颁发,并可根据需要设立额外的奖项。
1、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国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四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鲁班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240项。
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参建单位。
第六条鲁班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工程的单位。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七条鲁班奖的评选工程为我国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扩)建工程。
第八条鲁班奖的评选工程分为:(一)住宅工程;(二)公共建筑工程;(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四)市政园林工程。
以上四类工程的评选范围和规模应符合本办法附件1、2的规定。
各类工程的获奖比例视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已参加过鲁班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十条中国建筑业协会根据历年实际情况和当年调研摸底情况按年度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和有关单位当年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建议数量。
第十一条申报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并已获得本地区或本行业最高质量奖;(二)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以上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除符合本条(一)、(二)项条件外,其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应达到本专业工程国内领先水平;(四)住宅工程除符合本条(一)、(二)项条件外,入住率应达到40%以上;(五)申报单位应没有不符合诚信的行为。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使广大建筑施工企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和有关行业建设协会(以下简称“地区(行业)协会”)对《评选办法》全面了解,便于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申报、复查、评审和表彰工作,提高推荐,申评工作质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最高奖,整体工程应是安全、适用、美观且为一次成优、处处体现精细、施工技术先进的工程,其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体体现在:一、坚持优中选优精品工程的原则1、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安全、可靠、耐久。
(1)地基承载力、复合地基承载力及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一次检测达到设计值,桩基完整检测Ⅰ类桩比例不小于90%,无Ⅲ、Ⅳ类桩。
(2)建(构)筑物沉降变形符合设计要求,观测数据正常或已经稳定,日均沉降速度<0.01~0.04mm;一级工程,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沉降量不大于倍测量中误差。
(3)各类建(构)筑物全高和层高垂直度偏差值控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
(4)获得省部级优质结构奖的地区(行业)协会证明文件,或创鲁班奖工程中间检查评价记录。
(见表2、表3)2、装饰工程做工讲究、精致细腻。
(1)满足建筑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要求,性能检测实得分应≥90分。
(2)工程在舒适性等方面满足用户要求,观感质量评分≥90分。
(3)有特殊要求的功能质量应达到相关的专业要求。
(4)工程限值实测质量偏差低于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允许值。
3、防水工程不渗不漏。
(1)防水质量满足设计等级标准要求。
(2)蓄水(淋水)试验资料齐全,防水层及细部无渗漏和积水。
4、设备安装工程安全可靠美观,保证使用功能。
(1)承压管道,设备水压试验检测实得分值大于或等于85%。
(2)接地,防雷装置的接地电阻一次测试实得分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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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实施细则
(质量管理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水平,扩大社会影响力,鼓励各单位创建高端品牌工程,特对《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补充,增加《创建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实施细则》补充条款。
一、提高创建高端品牌工程的认识
创建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是昌大建设者质量管理目标的最高追求,通过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创建,不仅大大提高我们的质量意识,改变我们的思想观念,开拓我们的管理思维,更重要的是通过创建活动可以为企业赢得广泛的社会信誉,可以以点带面,对集团公司技术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是增强企业实力、做大做强的内在需求,是企业综合实力、创新能力、企业文化、企业精神的集中体现。
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创成,对于集团公司晋升特级企业意义重大。
二、做好质量策划与深化设计
凡列入创建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创建计划的工程,开工之初参与施工的各单位就应当组建强有力的项目部,做好整个施工管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策划,主体工程必须创建优质结构,施工技术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做到齐全完整、与工程实体同步。
在主体施工基本完成后,装饰和安装工程开始前,进行专门安装和装饰装修工程的的质量策划(简称深化设计)。
深化设计由质量技术管理部牵头、土建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并协调安装、装饰等各专业施工单位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体实施。
深化设计的基本原则:
1、充分理解和吃透建设方和原设计意图,正确处理施工与设计的关系,充分发挥施工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主观能动性;
2、基本掌握国家的规范、标准和导向政策;熟练把握强制性条文;
3、真正搞明白建筑物各部以及各种设备、各类构、配件、器具的各项使用功能以及使用方法;
4、做好各专业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总的由土建牵头;设备层(间)、管线井(间)、配电间以及地下室、走廊的管道安装,由安装专业负责;大厅、会议室等精装修房间(部位)由装饰专业负责。
科学的、合理的、有规则的布局各类设备、构、配件和器具;
5、选择和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和设备,并注意尺寸和规格型号相互协调;
6、事先重点关注各类装饰材料与设备安装的居中、对缝,做到简洁、美观。
7、高度重视各类细部和阴暗部位(如管道井、检查井、地下室)的工程质量,做到内外一样、明暗一样、大小一样。
需要深化设计的部位一般包括:
1、外墙面及散水;
2、室外给排水、道路及照明;
3、屋面;
4、顶层水箱间及其他设备间;
5、走廊;
6、管道间;
7、楼梯间及临空护栏;
8、卫生间;
9、会议室、大厅及电梯厅;
10、标准层、房间;
11、底层及门厅;
12、地下室;
13、施工技术管理。
深化设计的主要内容应该有:
(一)工程概况;
(二)关于该项工程(部位)的有关国家规范、强制性条文(摘录);
(三)实现规范的措施以及检查验收的标准;
(四)施工工艺流程及主要施工方法;
(五)该部位所有设备、管线、器具的平面布置及地面、墙面、顶棚的排砖(板)设计图(走廊、大厅、设备间、管道间应有断面图);
(六)该部位的特点、常见质量通病、需要重视和解决的措施;
(七)计划作出的亮点。
首先要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和使用功能,然后考虑美观和艺术,做到缝隙均匀、成排成线、对称布局,遥相呼应。
深化设计必须经总工程师审定后实施。
未按要求进行深化设计的项目不得进行安装和装修,否则,将严厉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三、认真落实样板引路制度
针对目前在质量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的整体水平,凡今后列入创建各类品牌工程计划的工程,必须实行样板开路,借鉴先进企业的做法,有条件的工程,在工地现场内、建筑物以外的地方做样板;没有条件的工程,必须在工程实体上做样板,做到样板与深化设计相结合,最大限度的提高一次创建成功的频率,减少或消除经返工或维修创优的情况。
样板必须经质量技术管理部、总工程师验收后,方可大面积展开。
四、质量目标及成本管理
1、对于合同质量目标签订为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土建、安装、装饰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的内容必须达到鲁班奖标准。
各单位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质量标准必须为鲁班奖或者国家优质工程,且分包合同中有严格的奖罚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管理;对于建设单位分包的项目,各有关单位有协助建设单位管控质量的责任和义务,要根据总的创建目标要求建设单位跟分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约定创建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质量目标、奖罚措施,并且要求对建设单位分包的项目有控制工程款拨付的权限,以此达到控制质量的目的。
其创建成本由各参建单位自行承担。
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项目,分包队伍的施工质量水平确实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而我们也难以管控的,为了确保我们的整体工程创建目标,由集团公司相应专业公司维修达到合同质量目标,其维修成本由各专业公司列出成本清单后交建设单位扣回;建设单位确实不能扣回的,由质量技术管理部审核,总工程师签字确认,集团公司承担维修成本。
2、对于合同质量目标非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集团公司要求创建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各施工单位有义务达到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质量的标准,并且管控分包队伍施工的质量达到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质量的标准达到,超出合同目标以外的各项创建成本包括建设单位分包队伍的维修成本,由各参建单位列出清单,质量技术管理部审核,总工程师签字确认,由集团公司承担维修成本。
五、奖励与处罚
1、创成“鲁班奖”或者“国家优质工程”的,集团公司奖励50~100万元,其中,分公司经理5~10万元、分管经理及项目经理各奖励4~8万元;(以上奖励参照各参建单位产值比例或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对于创建过程中分公司及项目部的其他有功人员,各单位根据贡献大小自行奖励。
2、“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创成后建设单位有补偿或奖励的,其补偿或奖励额的50%用于奖励各单位(各参建单位按产值比例进行分配)。
3、处罚:对于集团公司已经确定创建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质量目标的工程,没有实现的,其所有成本自行承担,并给予单位30~60万元处罚;给予分公司经理3~6万元处罚;给予分管经理及项目经理2~4万元的处罚。
(各参建单位的罚款按产值比例进行分摊)
六、附则
1、原《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中关于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奖励条款作废。
2、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实施。
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