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暂行)
中国钢结构制造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国钢结构制造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一、资质等级划分中国钢结构制造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按照企业的技术、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评定和划分。
资质等级划分包括A级、B级和C级。
其中,A级资质是最高级别,表示企业在技术、管理和安全等方面达到了国家的规定标准,具备较高的市场竞争力。
二、入库资质管理钢结构制造企业需要经过资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钢结构制造企业库。
在资质审核中,需要对企业的技术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评估。
审核合格的企业方可获得相应的资质等级,并得到标识。
三、资质持续管理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的持续管理是十分重要的。
企业在获得资质后,需要定期进行资质复评,以检验和确认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是否继续符合国家的规定标准。
资质复评周期一般为3年,企业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和复评。
四、资质管理标准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的管理标准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等方面。
技术标准包括企业的技术设备、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等。
管理标准包括企业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和人员素质等。
安全生产标准包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等。
五、资质管理的监督与检查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管理需要通过监督与检查来确保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具体的监督与检查机构和部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资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
六、资质管理的作用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管理的核心作用是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推动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通过资质管理,可以规范企业从事钢结构制造的行为,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信心,促进钢结构制造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以上就是中国钢结构制造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这些规定对于推动钢结构制造行业的发展、推动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以及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企业在进行钢结构制造活动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钢结构公司资质要求
钢结构公司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暂行)
《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国家标准GB/T4754—2002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钢结构制造企业属于金属制品行业大类,涵盖的中类行业有金属结构制造业(包括建筑用金属结构、构件;金属桥梁结构、铁塔铁架、金属支柱、水闸);集装箱和金属包装物品制造业;金属丝绳及其制品业;建筑用金属制品业等。
中国钢结构协会成员组成及行业管理属于该范畴。
第二条随着我国经济建的发展,钢材的产量、品种、质量迅速提高,钢结构在工程建设中的用量越来越多。
钢结构制造企业无论是数量和规模均有很大的发展,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迅猛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大、中、小型各类钢结构制造企业数千家之多,承担着上千万吨钢结构和钢制品的加工制造任务。
这些企业分布在建设、铁道,交通、通讯、石化、冶金、能源、机械、船舶等行业,已经形成新型制造业并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三条中国钢结构协会是经国家批准、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跨行业、跨学科的全国性社会经济技术团体。
协会遵循国家关于加强行业管理精神和国际惯例,为维护企业利益和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规范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扩大与国外同行企业的合作与交流。
在征求企业、专家的意见基础上,参照国外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结合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对中国钢结构协会成员和中国境内的钢结构制造企业开展资质等级评定。
第四条本规定目的是正确引导我国钢结构制造企业的健康发展,避免同行业企业盲目发展和无序竞争。
使钢结构制造企业在生产规模、技术装备、人员配置、科学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允许承担的工程规模及技术难度等级等方面均有可以借鉴的资质等级标准。
可作为工程项目业主选择钢结构制造企业的依据。
通过资质等级的评定,从总体上提高钢结构制造企业的整体水平并达到应有的基本素质,确保工程质量,促进钢结构制造行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国资委、建委及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学会)可推荐钢结构制造企业申报相应的资质等级,同时可作为行业准入或工程建设总承包资格的参考依据。
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一、总则钢结构制造企业是指具备设计、生产、加工和安装钢结构产品能力,并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
为规范钢结构制造企业的资质管理,保障国家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资质分类及条件1.钢结构制造企业根据其技术水平和能力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2.甲级企业资质条件:(1)拥有独立的钢结构设计、生产、加工和安装能力;(2)拥有一流的现代化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3)拥有一支技术精湛的生产和施工队伍;(4)具备一定的钢结构产品研发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5)具有较强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认证;(6)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口碑。
3.乙级企业资质条件:(1)拥有独立的钢结构设计、生产和加工能力;(2)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3)拥有一支技术过硬的生产队伍;(4)具备一定的钢结构产品研发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5)具备一定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认证;(6)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口碑。
4.丙级企业资质条件:(1)具备基本的钢结构生产和加工能力;(2)具备一定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3)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4)通过相关认证,具备一定的质量管理水平;(5)具备较好的信誉和口碑。
三、资质申请及审批1.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申请应向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递交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注册登记证明、经营许可证、生产能力证明和技术人员资质证明等。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和审批,并出具资质证书。
3.审批不合格的企业可在之后一年内重新申请。
四、资质管理措施1.钢结构制造企业应按照所属资质等级进行生产和施工,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范围从事相关活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对企业进行资质复核,确保企业的资质符合规定。
3.对于资质不合格的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通报,对于严重违规的企业,可以暂停或撤销其资质。
4.钢结构制造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自查,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质量报告。
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暂行)
《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国家标准GB/T4754—2002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钢结构制造企业属于金属制品行业大类,涵盖的中类行业有金属结构制造业(包括建筑用金属结构、构件;金属桥梁结构、铁塔铁架、金属支柱、水闸);集装箱和金属包装物品制造业;金属丝绳及其制品业;建筑用金属制品业等。
中国钢结构协会成员组成及行业管理属于该范畴。
第二条随着我国经济建的发展,钢材的产量、品种、质量迅速提高,钢结构在工程建设中的用量越来越多。
钢结构制造企业无论是数量和规模均有很大的发展,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迅猛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大、中、小型各类钢结构制造企业数千家之多,承担着上千万吨钢结构和钢制品的加工制造任务。
这些企业分布在建设、铁道,交通、通讯、石化、冶金、能源、机械、船舶等行业,已经形成新型制造业并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三条中国钢结构协会是经国家批准、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跨行业、跨学科的全国性社会经济技术团体。
协会遵循国家关于加强行业管理精神和国际惯例,为维护企业利益和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规范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扩大与国外同行企业的合作与交流。
在征求企业、专家的意见基础上,参照国外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结合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对中国钢结构协会成员和中国境内的钢结构制造企业开展资质等级评定。
第四条本规定目的是正确引导我国钢结构制造企业的健康发展,避免同行业企业盲目发展和无序竞争。
使钢结构制造企业在生产规模、技术装备、人员配置、科学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允许承担的工程规模及技术难度等级等方面均有可以借鉴的资质等级标准。
可作为工程项目业主选择钢结构制造企业的依据。
通过资质等级的评定,从总体上提高钢结构制造企业的整体水平并达到应有的基本素质,确保工程质量,促进钢结构制造行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国资委、建委及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学会)可推荐钢结构制造企业申报相应的资质等级,同时可作为行业准入或工程建设总承包资格的参考依据。
中国钢结构制造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国钢结构制造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一、企业资质的认定1.企业资质主体:涉及到钢结构制造业的企业资质认定,首先需要确定的是资质主体,即具有骨干钢结构生产能力的钢结构制造企业、设计和施工单位。
2.资质认定条件:在认定企业资质时需要考虑到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例如,规模、产能、技术水平等方面。
同时还需要注重对企业资质的管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的评估。
二、资质等级划分1.等级划分标准: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企业资质等级划分标准。
可以考虑企业的生产能力、经济实力、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
2.等级评定程序:在资质等级的评定方面,可以设立专门的评审组织,对企业进行资质等级的评定。
评定程序需要公平、公正、透明,确保评定结果的公信性。
三、资质管理1.资质证书发布和监管:企业通过资质认定后,应该由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
同时,还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构,对企业资质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
2.资质证书的有效期限:资质证书应有一定的有效期限,例如,3年或者5年。
在有效期限到期之前,企业需要重新申请资质认定。
四、资质监督1.监督机构设立: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企业资质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督机构可以由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
2.日常监督:对于企业的资质使用情况,需要进行日常的监督,包括检查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确保企业合规运营。
3.不合格处置:如果发现企业存在资质不合格的情况,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优化资质管理1.完善评价标准:随着钢结构制造技术的进步,需要不断完善资质等级划分标准,确保其与实际生产情况相符。
2.强化监督力度:加大对企业资质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加强对企业的现场检查和日常管理,确保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提高资质等级的含金量: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手段提升自身的资质等级,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激励。
综上所述,中国钢结构制造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需要包括资质的认定、等级划分、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内容。
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引言:钢结构制造是工业发展和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钢结构质量和安全性,中国提出了一系列的资质管理规定。
本文旨在对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资质等级划分二、资质申请与审核1.资质申请:钢结构制造企业申请资质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质量控制措施,同时满足国家规定的有关条件。
三、资质管理要求1.技术实力:钢结构制造企业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包括拥有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师,具备一定的钢结构设计和制造能力。
2.设备条件:钢结构制造企业应具备一定的生产设备和场地,包括钢结构加工设备、成都钢结构等。
3.质量控制体系:钢结构制造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手册、质量管理岗位职责、质量控制流程等,确保产品质量。
4.安全生产管理:钢结构制造企业应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和实施相关的安全生产标准、操作规程和紧急预案,确保员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5.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钢结构制造企业应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明确各个职责和工作内容,确保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6.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钢结构制造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四、资质管理评定国家有关部门定期对钢结构制造企业进行资质管理评定,依据企业的技术实力、管理水平、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评分,评定结果用于资质等级的调整。
五、资质管理的影响拥有高等级的资质对钢结构制造企业来说意味着更多的市场机会和合作伙伴,更高的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
同时,高等级的资质也意味着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如加强技术研发、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等。
六、资质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目前,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如审核标准不一致、管理流程繁琐等。
为此,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资质管理的统一和标准化,简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
结论: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于确保钢结构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部关于印发《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06.30•【文号】建设[2000]126号•【施行日期】2000.06.3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发布日期:2011年1月19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9日)宣布失效或废止建设部关于印发《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设〔2000〕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为加强对轻型房屋钢结构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其设计水平,保证其设计质量,现将《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告建设部勘察设计司。
轻型房屋钢结构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具体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建设部二000年六月三十日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其设计水平,保证其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活动的,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适用于网架、网壳,单层刚架、排架,多层框架,压型拱板等轻型房屋钢结构的设计。
除已取得建筑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的单位外,从事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的单位,须取得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证书后,方可承担相应的业务。
第四条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压型拱板最高为乙级);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等级分为1级和2级。
《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暂行)》
《金属屋墙面系统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背景一、背景: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从95年开始以钢结构为主的工业厂房、火车站、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以及城市标志性建筑等不断扩大,以金属屋墙面系统为主要围护成为行业主流,年均作业面积近3000-4000万平米,产值达800-1000亿。
金属屋墙面系统以早期普通的镀锌板发展到镀铝锌板、铝镁锰合金板、钛锌板、铜板等高端板材,烤漆从原来的普通PE烤漆发展到PVDF烤漆,使用年限从原来的5-8年提高到目前的25-30年。
做金属屋墙面系统行业的企业从原来的几家发展到现在几千家,从东部沿海江、浙、上海一带向内陆北京、中西部延伸,数量逐步扩大。
企业的分布东南沿海部较多,中西部较少,地处北京地区得到企业具有代表性,统计北京地区做金属屋墙面系统的企业有180家左右,其中注册资金在2000万的有10家。
粗略统计全国大大小小有5000-6000家做金属屋墙面系统的企业,实力较强的企业有300-400家。
但是在金属屋墙面系统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有一些项目出现了质量事故:如首都机场T3航站楼、天津南站、京沪高铁定远站、郴州站等项目都相继发生了屋面板被风力破坏的工程事故,究其原因是主要有三:一是原始设计方案的选择随意性、技术不成熟;二是各专业厂家的系统的不配套设计;三是缺乏针对性结构系统的设计验算等。
这些系统一般都设计金属屋墙面系统主次龙骨,其材质规格截面的设计、连接方式设计、结构布局的设计等颇具很强专业性。
这样市场就需要一些具备金属屋墙面系统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为一体的企业来完成。
因为这些企业具备一定的结构设计能力,同时对行业中产品及性能有比较深入的把握和了解,能够更好的从方案源头、从设计角度把好关。
比如在现在的雨棚设计中,在较大的风压地区和敞开式结构中,屋面板型选择尤为重要,从钢结构次结构檩条-连接件及屋面板材,每个环节的连接方式,都与屋面系统的抗风压能力密切相关。
屋面板型的长度、搭接方式、板型截面,与防水性能也息息相关。
中国钢结构制造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国钢结构制造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一、引言中国的钢结构制造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之一,对于城市建设、工业发展、交通运输等各个领域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钢结构制造企业的质量和安全,并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资质管理规定。
二、资质等级划分根据企业的整体实力和能力,将钢结构制造企业分为不同的等级,包括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和四级企业。
其中,一级企业为最高级别,四级企业为最低级别。
等级划分的标准包括企业规模、资金实力、技术能力、质量管理等方面。
三、资质获得条件1.注册资金:一级企业要求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二级企业要求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三级企业要求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四级企业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2.技术能力: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包括拥有一定数量的高级工程师、技术人才和研发团队,并能够展示出一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
3.质量管理: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1等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
同时,需要有一定数量的质量管理人员和检测设备,能够确保产品质量和交付周期。
四、资质管理要求1.绩效评估:每年对钢结构制造企业进行绩效评估,包括企业规模、产值、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企业的资质等级。
2.资质监管:对企业的资质进行定期监管,包括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审核。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质量问题较为严重的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撤销其资质。
3.培训与考核:对于从事钢结构制造的企业从业人员,应进行专业化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同时,定期进行考核,对岗位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培训或替换。
五、奖惩措施1.奖励措施:对于在绩效评估中表现优秀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如减免企业税收、提供融资支持等。
2.惩罚措施:对于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或质量问题的企业,依法给予处罚,如罚款、暂停资质或吊销资质等。
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网格结构专项资质等级标准一、网格结构制造特级企业资质标准1.1 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1.2 生产规模以三年平均制造量计,网格结构年生产量不少于1.5万吨,产品质量达到《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网架检验及验收标准》或其它相关标准的要求。
1.3 技术难度具有满足下列两条要求之一的螺栓球节点网架(壳)、焊接球节点网架(壳)和管桁架等三类网格结构的工程经验。
1)网格结构跨度不小于100m。
22)网格结构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0m。
1.4 厂房及占地面积22工厂占地面积50000m以上,生产厂房面积30000m以上,尚需有一定数量的辅材专用仓库。
1.5 生产装备水平1)锯床 3台2)球加工设备(螺栓球或焊接球) 12台/套3)相贯线加工设备 2台4)钢管下料机床(具备切割和剖口功能) 6台/套5)半自动气割机、仿形切割机 6台6)各种钻床 6台7)压力机、矫正机 4台8)弯管机 2台9)折弯机、剪切机 2台1.6 焊接用设备机器1)手工电弧焊机(400A以上) 20台2)杆件、焊接球自动或半自动焊接设备 6台/套3)恒温干燥箱(能控制350?以下者,不计便携式) 4台14)交流或直流碳弧气刨 8台1.7 起重设备各种起重设备 12台1.8 试验检验设备1)万能试验机 (60吨及以上) 2台2)冲击试验机 2台3)超声波探伤仪 4台4)磁粉探伤仪 3台5)硬度计 2台6)温湿度仪 5个7)标准钢卷尺(20m及以上) 3个)漆膜测厚仪(干、湿) 4个 89)钢板测厚仪 3台10)标准螺纹规 5个11)其它精密测定器(测量孔距、表面粗糙度、经纬仪及水平仪等) 6台上述设备须经标定或审验合格。
1.9 涂装用设备1)除锈设备:钢管及球抛丸机 4台2)喷漆泵 6台33)空压机(5m以上) 4台24)室内喷漆场地 3000m1.10 企业领导及技术管理工作者水平和能力1)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工中至少有3名具有十年以上从事本专业生产管理工作经历和高级职称,并重视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
《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一、总则二、资质等级划分1.根据钢结构制造企业的生产能力、管理水平、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将钢结构制造企业的资质等级划分为一、二、三、四级。
其中,一级为最高等级,四级为最低等级。
2.钢结构制造企业的资质等级划分应综合考虑企业的技术设备、技术人员、管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项目经验等因素,并通过相关机构的评估认证。
三、资质申请与评估1.钢结构制造企业需对其资质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证书、组织结构、管理体系、技术设备、人员结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项目经验等。
2.相关机构对钢结构制造企业进行评估认证。
评估内容包括企业的生产能力、管理水平、产品质量、质量控制体系等方面。
3.评估认证结果按照资质等级划分,将钢结构制造企业划分为不同等级,并发放相应的资质证书。
四、资质管理1.钢结构制造企业应按照其资质等级的要求,合理安排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达到相应标准。
2.钢结构制造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质量检测设备、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流程等,并定期对质量控制体系进行内外部审核。
3.钢结构制造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更新企业资质证书,并在企业宣传资料中明示企业的资质等级。
五、监督与执法2.钢结构制造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部门应及时予以处罚,并将其列入不良企业名单。
3.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信息公示制度,向公众公开企业资质等级信息,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行业信誉。
六、附则1.钢结构制造企业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
2.相关机构应加强对钢结构制造企业的评估认证工作,确保资质等级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钢结构制造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企业的合法经营和产品质量的达标。
七、附表企业资质等级划分表资质等级生产能力管理水平产品质量质量控制体系一级高优秀优秀完善二级较高较好良好健全三级一般一般一般完整四级低较差较差不完善根据以上《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钢结构制造企业应积极提高企业资质等级,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为中国钢结构制造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设[2000]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为加强对轻型房屋钢结构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其设计水平,保证其设计质量,现将《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告建设部勘察设计司。
轻型房屋钢结构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具体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年六月三十日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其设计水平,保证其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规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活动的,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适用于网架、网壳,单层刚架、排架,多层框架,压型拱板等轻型房屋钢结构的设计。
除已取得建筑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的单位外,从事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的单位,须取得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证书后,方可承担相应的业务。
第四条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压型拱板最高为乙级);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等级分为1级和2级。
分级标准见附件一、附件二。
取得甲级专项资质的设计单位可承担国内轻型房屋钢结构1级和2级工程的设计业务。
取得乙级专项资质的设计单位可承担国内轻型房屋钢结构2级工程的设计业务。
第五条已取得建筑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的单位,可分别承担本办法规定的相应等级专项资质的设计业务,不须另行申报专项资质。
具有从事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条件的轻型房屋钢结构企业,可按本办法申报专项资质。
最新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规定
最新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规定近年来,中国的钢结构制造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认可。
为了推动钢结构行业的发展,同时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门制定了最新的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规定。
本文将对这些规定进行详细探讨。
首先,根据规定,钢结构制造企业的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一级钢结构制造企业应具备工艺设备、技术力量、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信用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可以承揽各类大型钢结构工程项目。
二级钢结构制造企业的综合实力相对较弱,只能承揽中小型钢结构工程项目。
三级钢结构制造企业则主要承揽简单的钢结构零部件制造任务。
其次,资质审定的标准主要包括企业的注册资本、场地设施、技术人员、设备工艺和质量管理等方面。
一级钢结构制造企业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0万元,占地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并具备相应的钢结构加工设备和工艺水平。
二级和三级钢结构制造企业的注册资本和占地面积则有相应的要求。
在技术人员方面,一级钢结构制造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其中高级工程师至少应有2名。
二级和三级钢结构制造企业的技术人员数量则有相应的要求。
此外,企业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另外,一级钢结构制造企业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信用等级和资信体系评价等级。
企业的信用等级反映了其经济实力和信誉度,资信体系评价等级则是根据企业在近几年中与其他企业合作的情况、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等方面评估得出的。
最新的资质规定还强调了对钢结构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的要求。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配备质量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并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生产和验收。
此外,企业还要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制度,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总之,最新的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规定旨在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管理水平,提升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这些规定不仅对企业的注册资本、场地设施、技术人员和设备工艺等方面做出了要求,而且对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建设部关于印发《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设[2000]126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建设部关于印发《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设〔2000〕1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为加强对轻型房屋钢结构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其设计水平,保证其设计质量,现将《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告建设部勘察设计司。
轻型房屋钢结构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具体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建设部二000年六月三十日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其设计水平,保证其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活动的,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适用于网架、网壳,单层刚架、排架,多层框架,压型拱板等轻型房屋钢结构的设计。
除已取得建筑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的单位外,从事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的单位,须取得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证书后,方可承担相应的业务。
第四条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压型拱板最高为乙级);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等级分为1级和2级。
分级标准见附件一、附件二。
取得甲级专项资质的设计单位可承担国内轻型房屋钢结构1级和2级工程的设计业务。
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钢结构建筑使用越来越普遍。
在钢结构制造企业中,对其资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确保钢结构制造的质量与安全,提高我国钢结构行业的整体水平,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资质管理规定,本文将详细介绍其中的内容。
资质等级划分根据国家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评定标准》,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划分为3个等级:专业承包一级、专业承包二级和专业承包三级。
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是指企业具备同时进行规模较大工程或一定数量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的能力,其组织、技术、经济管理水平处于较高水平,能承担超过500吨的结构钢生产和加工。
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是指企业具备同时进行规模较大工程或一定数量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的能力,其组织、技术、经济管理水平处于中等水平,能承担300-500吨的结构钢生产和加工。
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是指企业具备承担小型工程或代工业务的能力,其组织、技术、经济管理水平处于基本水平,能承担200-300吨的结构钢生产和加工。
资质申请流程一家钢结构制造企业想要获得相应的资质,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请:1.提交企业信息:包括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2.经专家审查:由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技术评估和管理评价等,并给予意见;3.公示期:向社会公示;4.评审委员会审定:由有关委员会进行统一的审核、答辩评审和决策等。
资质关键指标在进行评定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的时候,主要考虑以下关键指标:1.企业生产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定;2.企业的生产能力、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是否达到要求;3.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等是否达标;4.企业运营情况等其他方面的要求。
资质评价机构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评估通常由国家相关的评价机构或者专业评价机构进行评定。
这些机构需要有相关资质,拥有必要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知识,可以对相关企业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指导。
中国钢结构制造特级企业资质标准.doc
中国钢结构制造特级企业资质标准最新中国钢结构制造特级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哪些内容?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标准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中国钢结构制造特级企业资质标准:中国钢结构制造建筑企业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中国钢结构制造建筑企业生产规模年生产能力不少于5万吨,产品质量达到《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或其它相关标准的要求。
技术难度高层钢结构及大型塔桅钢结构高度不小于100m、大跨度钢结构及大型桥梁钢结构跨度不小于70m、特种钢结构等,并具备全熔透焊,板厚100mm的焊接能力,单项建筑面积在25000平方米以上房屋钢结构等。
厂房及占地面积工厂占地面积100000平方米,生产厂房面积50000平方米,尚需有一定数量的辅材专用仓库。
中国钢结构制造特级企业生产装备水平1)园盘锯,带锯,最大切断不小于700mm3台;2)半自动气割机、开坡口专用机20台;3)大型多头自动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等设备5台;4)打孔机:摇臂钻床、龙门钻床、三向多轴钻床、数控多轴仿形钻床等6-30台;5)压力机、H型钢矫正机、板材矫正机4台;6)端面铣切或火焰锁口机3台;7)折弯机、弯管机、刨边机、剪切机8-10台。
中国钢结构制造特级企业焊接用设备机器1)手动电弧焊机20台;2)半自动焊机30台;3)自动焊机恒温干燥器10台;5)交流或直流碳弧气刨12台。
起重设备桥式、龙门、塔式及其他起重设备30t6台;5t-30t18台。
中国钢结构制造特级企业试验检验设备1)万能试验机、冲击试验机各2台;2)超声波探伤仪2台;3)磁粉探伤仪2台;4)X射线仪2台;5)温湿度仪5个;6)标准钢制卷尺3个;7)漆膜测厚仪3个;8)高强螺栓轴力计2-4台;9)扭矩测定器2台;10)其它精密测定器6台。
中国钢结构制造特级企业涂装用设备1)除锈设备抛丸机2-4台,手工喷砂机2-4台;2)喷漆设备喷漆泵6-8台,空压机2-4台;3)室内喷漆场地。
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一、引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中国的钢结构制造业在国内市场竞争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为了维护钢结构制造业的正常运行,加强监管,提高企业的管理质量,保证钢结构制造的质量和安全性,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资质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资质申请、评定标准、监管和奖惩措施等方面,对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二、资质申请1.条件要求申请企业应具备一定的注册资金,具备相关的技术人员和生产设备,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
2.申请流程申请企业需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注册资料、企业规模、技术人员证书、生产设备清单等。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进行下一步的资质评定。
三、评定标准1.技术要求申请企业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包括设计能力、生产能力和安装能力。
企业应能够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钢结构制造,以及钢结构的设计和安装。
2.质量控制要求申请企业应具备一定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流程、质量检测设备和人员等。
企业应具备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钢结构制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安全要求申请企业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措施。
企业应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艺流程和施工现场安全控制。
四、监管机制1.资质证书申请通过评定的企业,将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包括钢结构制造资质证书、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等。
2.随机检查相关管理部门将对获得资质的企业进行随机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工艺流程、质量控制措施、安全管理等。
对于不合格的企业,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投诉处理对于消费者、其他企业或者相关部门对钢结构制造企业的投诉,相关管理部门将及时处理并进行调查。
对于投诉严重的企业,将依法采取惩罚措施,甚至撤销其资质证书。
五、奖惩措施1.奖励措施对在质量和安全方面表现优秀的钢结构制造企业,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可以包括政府补贴、获得更多的订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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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国家标准GB/T4754—2002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钢结构制造企业属于金属制品行业大类,涵盖的中类行业有金属结构制造业(包括建筑用金属结构、构件;金属桥梁结构、铁塔铁架、金属支柱、水闸);集装箱和金属包装物品制造业;金属丝绳及其制品业;建筑用金属制品业等。
中国钢结构协会成员组成及行业管理属于该范畴。
第二条随着我国经济建的发展,钢材的产量、品种、质量迅速提高,钢结构在工程建设中的用量越来越多。
钢结构制造企业无论是数量和规模均有很大的发展,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迅猛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大、中、小型各类钢结构制造企业数千家之多,承担着上千万吨钢结构和钢制品的加工制造任务。
这些企业分布在建设、铁道,交通、通讯、石化、冶金、能源、机械、船舶等行业,已经形成新型制造业并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三条中国钢结构协会是经国家批准、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跨行业、跨学科的全国性社会经济技术团体。
协会遵循国家关于加强行业管理精神和国际惯例,为维护企业利益和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规范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扩大与国外同行企业的合作与交流。
在征求企业、专家的意见基础上,参照国外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结合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对中国钢结构协会成员和中国境内的钢结构制造企业开展资质等级评定。
第四条本规定目的是正确引导我国钢结构制造企业的健康发展,避免同行业企业盲目发展和无序竞争。
使钢结构制造企业在生产规模、技术装备、人员配置、科学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允许承担的工程规模及技术难度等级等方面均有可以借鉴的资质等级标准。
可作为工程项目业主选择钢结构制造企业的依据。
通过资质等级的评定,从总体上提高钢结构制造企业的整体水平并达到应有的基本素质,确保工程质量,促进钢结构制造行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国资委、建委及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学会)可推荐钢结构制造企业申报相应的资质等级,同时可作为行业准入或工程建设总承包资格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的划分第六条钢结构制造企业等级分为钢结构制造特级、钢结构制造一级、钢结构制造二级、钢结构制造三级,相应级别的钢结构制造企业,承担不同范围的钢结构加工制造任务。
钢结构制造特级企业:可承揽相应行业所有钢结构的制造任务。
业务范围包括高层、大跨房屋建筑钢结构、大跨度钢结构桥梁结构、高耸塔桅、大型锅炉刚架、海洋工程钢结构、容器、管道、通廊、烟囱、重型机械设备及成套装备等。
钢结构制造一级企业:可承揽相应行业重点钢结构的制造任务。
业务范围包括高层、大跨房屋建筑钢结构、大跨度钢结构桥梁结构、高耸塔桅、大型锅炉刚架、海洋工程钢结构、容器、管道、通廊、烟囱等构筑物。
钢结构制造二级企业:可承揽一般钢结构制造任务。
业务范围包括高度100m 以下,跨度36m以下,总重量1200吨以下的桁架结构和边长80m以下,总重量350吨以下的网架结构,中跨桥梁(20m以下)钢结构和一般塔桅(100m以下)钢结构等。
钢结构制造三级企业:可承揽一般轻型钢结构的加工制作任务。
业务范围包括高度50m以下,跨度24m以下,总重量600吨以下桁架结构,边长40m以下,总重量120吨以下网架钢结构、压型金属板及其它轻型钢结构加工制作任务。
(注:从事锅炉、压力容器、输电铁塔、电梯、吊车等同时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生产许可、安全证书等。
)第七条获得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的企业可承接有关钢结构的制造、来料加工和定型生产标准化产品。
第八条企业各资质等级划分及评定标准由中国钢结构协会组织本行业企业及有关专家制定,在实施过程中将逐步修订完善。
第三章评定办法及颁发资质证书第九条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评定委员会组成中国钢结构协会组织成立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委员会。
由中国钢结构协会秘书长或副秘书长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建筑、桥梁、塔桅、锅炉刚架、管道、容器、造船、海洋建筑、装备等钢结构制造行业的专家。
其任务是接受、审核钢结构制造企业申请的资质等级,向协会提交各钢结构制造企业的资质等级的审核报告。
经协会批准发给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条在中国钢结构协会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由协会专家委员会及企业推荐专家共同组成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评定专家组。
设立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主任、副主任领导下开展资质认证的日常管理工作。
专家组具体负责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制定、修改和评审现场考评工作。
第十一条根据钢结构制造企业提出资质等级的申请,在初步审查文件资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成员赴申请企业实地考察,按照“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评审现场考评表”的内容逐项进行考核评定。
考评结束后写出考评报告,送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委员会审核。
第十二条申请资质企业经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委员会审查合格、经批准后由中国钢结构协会颁发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有效期五年。
有效期内发现严重违规、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者,经评定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取消、降低资质等级。
第四章资质申请、审批及管理第十三条从事钢结构制造三年以上的企业,可直接根据标准规定向协会申请相应的资质等级,新成立的企业亦可根据规定申请相应的资质等发正式资质证书(五年期)、临时资质等级证(三年期)。
第十四条申请资质企业,须向协会提供下列资料一式三份:(一)钢结构制造企业申请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企业印章);(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四)企业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五)企业技术工人职业证书;(六)企业注册资本金证明;(七)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第十五条中国钢结构协会对企业的资质审批,应当从受理企业的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到企业。
中国钢结构协会将批准的企业资质等级在国家正式出版的有关报刊、杂志及公众媒体上公告。
第十六条钢结构企业申请资质等级或者晋升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协会将不接受申请:(一)承接的钢结构制造构件及产品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二)严重违反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四)构件及产品未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并没有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五)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的;(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七条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条件符合资质等级标准,且未发生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行为的,由中国钢结构协会颁发相应资质等级的《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
《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中国钢结构协会统一印制。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出借、转让《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不得非法扣压、没收《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第十九条钢结构制造企业在变更、晋升《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的同时,应当将原资质证书交回协会予以注销。
钢结构制造企业因破产、倒闭、撤销、歇业的,应当将资质证书交回协会予以注销。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条中国钢结构协会对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实行年检制度。
一般情况按照常规进行年检,特殊的根据需要由协会组织有关部门、企业、专家进行联合年检。
第二十一条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一般年检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协会提交《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年检表》、《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其他有关资料,并交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协会收到企业年检资料后40日内对企业资质年检做出结论,并记录在《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年检记录栏内。
第二十二条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年检的内容是检查企业资质条件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是否存在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钢结构制造企业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
第二十三条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条件符合资质等级标准,且在过去一年内未发生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行为的,年检结论为合格。
第二十四条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条件中,注册资本金、人员和经营规模未达到资质等级标准,但不低于资质等级标准的80%,其他各项均达到标准要求,且过去一年内未发生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行为的,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钢结构制造企业的资质年检结论为不合格:(一)资质条件中注册资本金、人员和经营规模任何一项未达到资质等级标准的80%,或者其他任何一项未达到资质等级标准的;(二)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
第二十六条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二年基本合格的,应当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
新核定的资质等级应当低于原资质等级,达不到最低资质等级标准的,取消资质。
第二十七条钢结构制造企业连续三年年检合格,方可申请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
新成立的钢结构制造企业连续三年年检合格可换发正式资质等级证书。
第二十八条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升级,由企业在资质年检结束后两个月内提出申请,分批集中办理;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其他变更事项,应当随时办理。
第二十九条降级或取消资质等级的企业,经过一年以上时间的整改,经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工作委员会审查确认,达到规定的资质标准,且在此期间内未发生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行为的,可以按照本规定重新申请原资质等级。
第三十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资质年检的钢结构制造企业,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第三十一条钢结构制造企业遗失《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应及时报告协会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
第三十二条钢结构制造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应当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到协会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章罚则第三十三条涂改、伪造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可以责令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三十四条转让、出借《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改正,由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在行业媒体通告并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一) 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钢材、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二)未对钢材、焊接材料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构件、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六条从事资质管理及评审的工作人员本着公正、公平、严肃、认真的态度开展,在资质审批和管理工作中严禁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违反工作纪律者,协会将给予警告直至除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