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参保企业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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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新参保企业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需资料凡在参保范围内的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企业经办人员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地税登记所在地的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企业科)即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填写三份《社会保险登记表》(养老中心领取)。
1、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地税登记证副本;
3、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验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劳动工资手册》;
5、本单位从业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录用职工登记表》或《录用职工名册》及养老保险《变动通知单》;
6、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全体参保职工);
7、企业公章、法人名章。
注:第5条中《录用职工登记表》、《录用职工名册》为沈阳市(区)就业局签发的用工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