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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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2篇)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2篇)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一、导言本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药品销毁工作,确保不合格药品能够被及时销毁,有效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药品质量稳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药品销毁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基本原则1. 安全原则:药品销毁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2. 环保原则:药品销毁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杜绝对环境的污染;3. 规范性原则:药品销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药品管理要求;4. 责任原则:药品销毁要有明确的责任人和责任制。

三、药品销毁程序1. 不合格药品鉴定:不合格药品的鉴定由相关质量管理人员进行,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鉴定结果准确可靠;2. 销毁计划制定:负责药品销毁工作的部门根据不合格药品的类型和数量制定销毁计划;3. 执行销毁计划:按照销毁计划,由专门负责的工作人员执行药品销毁操作;4. 销毁记录备案:每次销毁完成后,必须进行销毁记录的备案工作,详细记录销毁时间、药品名称、数量、销毁方式等信息,并由相关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审核;5. 日常监督检查:对药品销毁过程进行定期巡查,确保销毁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四、药品销毁方式1. 焚烧:对于不合格药品中含有易燃、有毒物质的,必须通过专门的焚烧设备进行销毁。

焚烧操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环保要求;2. 破碎:对于不含易燃、有毒物质的不合格药品,可以通过破碎设备进行销毁。

销毁完成后,必须进行物料的清理和消毒工作;3. 包装填埋:对于部分不合格药品,可以采用包装填埋的方式进行销毁。

销毁前必须将药品包装进行密封,并标明“不合格药品”的标识;4. 环保处理:对于特定药品,如有激素、抗生素等,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理方法进行销毁。

五、药品销毁安全控制1. 药品销毁操作必须由授权人员进行,并佩戴防护设备,确保操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2. 执行销毁操作前,必须对销毁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工作正常可靠;3. 对焚烧设备和破碎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工作效果符合要求;4. 销毁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和粉尘对人员产生危害;5. 对于易燃、有毒药品的销毁操作,必须按照特定规范执行,并设置应急预案。

不合格药品及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管理流程与制度

不合格药品及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管理流程与制度

不合格药品及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管理流程与制度一、背景为了保障药品质量和消费者安全,制定不合格药品及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该制度旨在确保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能够及时发现、记录、处置和销毁,同时要求相应的管理流程和制度。

以下是关于不合格药品及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的规定:1.不合格药品管理流程:(1)发现不合格药品:不合格药品可以通过药品质量检测、药品召回以及消费者投诉等途径发现。

(2)记录不合格药品:对于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进行记录,包括药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不合格原因等信息。

(3)处置不合格药品:不合格药品应进行分类处置,有部分可修复的可以进行处理,如重新包装、更换包装材料等。

不可修复的不合格药品应进行销毁。

(4)药品销毁:销毁不合格药品应由专门的机构负责,确保销毁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退货药品管理流程:(1)接收退货药品:药店应设立专门的退货药品接收区域,及时接收消费者退回的药品。

(2)验收退货药品:药店应对接收的退货药品进行验收,确认药品是否完好无损、包装是否完好等。

(3)记录退货药品:对于验收合格的退货药品,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药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退回原因等信息。

(4)处置退货药品:退货药品可以根据情况进行重新上架销售、销毁或者退回供应商等处理方式,并记录相应信息。

三、制度建设与完善1.建立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管理制度:药店应制定并完善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和流程。

2.完善药品质量控制制度:药店应建立药品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控制,确保销售的药品符合相关规定。

3.加强员工培训:药店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其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管理的意识和能力,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

4.定期检查与评估:药店应定期开展不合格药品及退货药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药店应密切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与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药品市场的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门店不合格药品和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门店药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有效管理和处理药品不合格的情况而制定的。

1.门店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门店应建立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负责人和责任部门。

-不合格药品包括但不限于过期药品、变质药品、假冒药品等。

-门店应定期检查药品库存,及时清理和处理不合格药品。

-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鉴别、分类、标识和封存,防止误用或二次销售。

2.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门店应建立药品销毁管理制度,并明确销毁操作流程和责任人员。

-不合格药品应由专门的销毁人员或单位进行销毁,不能直接扔入垃圾箱或随意处理。

-销毁药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安全环保。

-销毁过程应有监督人员进行记录和证明,并保留相关销毁记录和证明文件。

门店不合格药品和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减少药品安全风险,维护消费者权益。

此外,门店还应加强供应商管理,确保从源头上控制不合格药品的进入门店。

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药品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物品。

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我们需要规范药品销毁管理制度,避免不合格药品的流通和使用。

本文将围绕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进行阐述,旨在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一、不合格药品不合格药品是指在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未能符合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或者在药品检验中未能通过合格性评定的药品。

不合格药品对人体健康有很大的危害,一旦输送到市场,将给群众的身体带来严重的威胁。

因此,加强对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和控制非常重要。

二、药品销毁管理制度1.药品销毁的必要性药品销毁是指将不合格药品、但原因不明的药品,以及过期失效药品销毁处理,以保障临床用药的质量安全,防止药品的再利用或流入市场。

药品销毁不仅是国家药品管理的重要环节,更是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必要措施。

2.药品销毁的责任主体药品销毁的责任主体包括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等。

这些企业和机构都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的药品销毁制度,认真履行药品销毁的职责和义务。

3.药品销毁的程序和要求药品销毁的程序和要求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

具体而言,要求药品销毁应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销毁环节的可追溯性。

(2)销毁前应做好清点工作,避免遗漏。

(3)保证药品销毁的安全性和环境保护性。

(4)严禁销毁药品的再利用和流向市场。

(5)药品销毁的方式应根据不同的药品类型和数量而定,一般包括焚烧、压碎、化学处理等多种方式。

三、总结药品是维系人类健康的重要物品。

加强药品管理和控制,规范药品销毁管理制度,减少不合格药品的流通和使用,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因此,各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高度重视药品销毁的工作,加强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确保药品销毁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加强不合格药品的销毁管理,依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不合格药品的销毁工作。

三、责任主体及职责1. 药品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不合格药品销毁计划,确定销毁方式、地点及时间,并监督销毁工作的进行;负责药品销毁记录的归档和保存。

2. 采购部门负责将采购的不合格药品及时上报给药品质量管理部门,并协助药品质量管理部门安排相关销毁工作。

3. 药品销毁人员负责具体的药品销毁工作,包括将不合格药品按规定的方式进行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

四、销毁程序1. 药品质量管理部门接到不合格药品信息后,立即组织将不合格药品进行封存,并将不合格药品及相关信息上报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质量管理部门根据不合格药品情况制定销毁计划,并征得有关部门的意见;确定销毁方式、地点和时间,并通知相关人员。

2. 采购部门根据药品质量管理部门的通知,配合药品质量管理部门进行销毁工作,包括将不合格药品送至销毁地点、提供必要的材料等。

3. 药品销毁人员按照药品质量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销毁工作,确保不合格药品被完全销毁;销毁过程应按规定进行记录,包括销毁时间、地点、方式、相关人员等信息。

4. 药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对销毁记录进行归档和保存,保存期限为五年。

五、销毁方式不合格药品的销毁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药品性质进行选择,包括焚烧、化学处理等方式;采用焚烧方式时,应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

六、销毁跟踪和监督药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对销毁工作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不合格药品得到及时销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销毁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七、处罚措施对未按照规定进行销毁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八、附则本制度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操作细则根据需要由药品质量管理部门制定。

以上是一个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内容和细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4篇)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4篇)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模版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维护医疗机构良好形象,规范药品销毁流程,减少不合格药品的流通,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药品销毁工作。

二、定义1. 不合格药品:指超出规定标准、质量不合格、已过期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宜使用的药品。

2. 销毁:指将不合格药品进行彻底破坏、无法再次使用的处理方式。

三、销毁责任1.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销毁药品管理岗位,负责组织、管理、监督药品销毁工作。

2. 销毁工作岗位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确保销毁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3. 销毁员工应接受相关药品销毁操作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四、销毁流程1. 不合格药品发现: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记录不合格药品情况。

2. 不合格药品登记:医疗机构应建立不合格药品登记台账,详细记录不合格药品的名称、批号、数量、原因等信息。

3. 销毁申请:销毁工作岗位负责人根据不合格药品登记台账,向上级管理部门提交销毁申请。

4. 销毁审核:上级管理部门对销毁申请进行审核,确保销毁工作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5. 销毁计划制定:销毁工作岗位负责人根据审核结果制定销毁计划,包括销毁方式、时间、地点等。

6. 药品销毁:按照销毁计划,由销毁员工对不合格药品进行销毁,确保销毁过程安全、彻底。

7. 销毁记录:销毁工作岗位负责人应及时记录销毁过程的相关信息,包括销毁药品的数量、方式、时间等。

五、销毁方式1. 物理销毁:采用破碎机、焚烧炉等工具对不合格药品进行破坏、烧毁。

2. 化学销毁:采用化学方法对不合格药品进行处理,使其无法再次使用。

3. 其他销毁方式:根据不同类型的药品,可以采取其他适当的销毁方式。

六、销毁后处理1. 销毁完成后,销毁工作岗位负责人应出具销毁报告,并将报告交由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2. 销毁报告应包括销毁药品的数量、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

3. 上级管理部门应对销毁报告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销毁结果。

2024年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1、质量管理部是企业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2、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2.1国家、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质量公告或____通知和省、市、药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判定的不合格药品。

2.2药品外观、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2.3符合《药品管理法》有关假、劣药品规定的。

2.4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及有其他质量问题的药品。

3、不合格药品存放不合格品区。

4、在药品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可疑药品,填写复验单,报告质管部,确认为不合格药品的,由专人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

5、对发现的假劣药品,不得作销售或退换货处理,应及时报告药监主管部门。

6、质管部在检查药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出具药品停售通知单,及时通知仓储部门和销售部门,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必要时追回已销售的不合格品,并将不合格药品移放于不合格药品区。

7、药品养护过程或出库复核过程中,发现质量可疑药品,挂黄牌,在计算机系统锁定药品,通知质量管理部处理。

确定为不合格的,通知保管人员将不合格药品移至不合格药品区。

8、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品时,或上级药监、药检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品时,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

同时,按销售记录追回销出的不合格药品。

并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等待处理。

9、药品在收货、验收、入库、储存养护、出库复核、运输过程中,因破损而导致液体、气体、粉末泄漏时,应立即采取隔离、密封、专区存放等方式,进行处理并报告质量管理部,防止对储存环境和其他药品造成污染。

10、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废和销毁10.1不合格药品的报废由保管人员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药品报废审批表》,经质量管理验收员验收、业务副总审批同意后,保管人员库存调整仓库确认。

10.2报废药品的销毁由保管人员提出申请,填报《报废药品销毁审批表》,经质管部经理、企业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到当地药监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销毁。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为了规范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订立本制度。

第一条门店应当建立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台账,将进口、生产、批发、零售的不合格药品流向全程进行记录,并按规定进行销毁。

第二条门店应当依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建立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跟踪布置和实施。

第三条门店应当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清点不合格、过期、损坏等无法正常使用的药品,作好销毁准备。

第四条不合格药品包括:(一)未经核准或者核准后被吊销或者变更的药品;(二)未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销售许可证的药品;(三)未依照国家药品标准、规定或者药品批准文件完全调配或者生产的药品;(四)未进口或者经国家批准进口,但品质、安全性、有效性不合格的药品。

第五条药品销毁应当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实行专门销毁公司的服务,实在实施方式可以有:(一)药品销毁必需分门类、分种类定期销毁;(二)销毁程序应由管理部门指示并经过该销毁公司评估,确保销毁安全;(三)销毁员必需接受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四)销毁现场应充足操作环境卫生、净化液体、卫生间等方面的卫生标准要求。

第六条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后,必需依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建立销毁台账并保存销毁证明材料。

第七条门店应当依照规定规范订立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质量管理和内部审核,以保障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对于不合理或不完善的药品销毁程序或销毁不彻底的情况,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要求门店重新进行销毁,对不执行销毁程序或者不依照规定进行销毁的门店,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惩罚。

第九条门店应当加强员工的药品安全学问培训,保证员工对药品安全的认得和管理水平,并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实施相应的纪律惩罚。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药品市场的不断扩大和药品种类的增加,门店作为一个销售药品的重要环节,负有确保销售合格药品的责任。

但是难免会出现不合格药品,为了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维护行业的良好形象,必须建立完善的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二、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不合格药品定义不合格药品是指经过检验、质量抽查或抽检、投诉检验等程序,被鉴定为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或国家相关药品质量标准,或有质量缺陷、污染等情况的药品。

2、不合格药品管理流程- 发现不合格药品:门店负责人、药师、药店员工等在工作过程中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进行记录并上报。

- 报告上级:将发现的不合格药品情况及处理意见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 上级批复:上级管理部门对上报的不合格药品情况进行审核,并做出相应批复、指示或要求。

- 提交销毁:门店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将不合格药品统一交由指定的销毁机构进行销毁处理。

- 销毁记录:门店应及时记录不合格药品销毁的相关信息,包括销毁时间、地点、销毁方式等,并保留销毁证明。

3、不合格药品处理责任人- 门店负责人:负责制定和落实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不合格药品的处理工作。

- 药师:负责对门店销售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并发现不合格药品时及时报告上级。

- 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不合格药品时,应立即上报负责人或药师。

4、不合格药品追溯管理- 门店应建立健全药品追溯体系,确保对销售的药品进行可追溯。

- 不合格药品以及相关销毁记录必须保存一段时间,以备后续追溯和审核。

三、药品销毁管理制度1、药品销毁的目的药品销毁是为了保证消费者的用药安全,维护行业的声誉,并对不合格或过期药品进行及时处理,防止流入市场造成安全隐患。

2、药品销毁的范围- 不合格药品:经过检验、抽检等程序,被鉴定为不合格的药品。

- 过期药品:药品失去药效或发生质量变化,在规定期限内未销售完毕的药品。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2篇)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2篇)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1、目的:做好不合格药品管理,确保所有销售药品质量。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门店不合格药品过程管理。

4、责任:质管科和门店质量管理员。

5、定义:5.1不合格药品:指药品质量(包括外观质量、包装质量和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设定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的药品。

6、内容:6.1、不合格药品包括:6.1.1、门店验收员在进货验收时发现的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6.1.2、门店养护员在养护检查中发现的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6.1.3、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及有其他质量问题的药品;6.1.4、各级药品监督部门抽检验不合格的药品;6.1.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销售的药品。

6.2、各环节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6.2.1、来货验收时发现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拒收,由门店质管员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办理退货手续;6.2.2、门店养护员、营业员在检查养护、销售、售后退回环节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放置“停售牌”,并在计算机软件系统中锁定,填写“药品质量确认报告单”,(此表一式二联,一联存根,一联报质管科),报门店质管员处理,经质管员确认无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撤掉“停售牌”,并解除锁定,恢复销售。

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转入不合格品区,记录“不合格药品台帐”;.6.2.3、能够直观判断为不合格品的由门店质量管理员确认,“药品质量确认报告单”按月上报质管科。

对有可能涉及影响到整批次药品质量问题和有疑问药品,应及时送质管科进行确认,质管科应向委托配送公司质管科或厂家进行查询,根据查询结果,合格的药品继续销售,不合格药品及时转入不合格品区,并记录“不合格药品台帐”;6.2.4、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为不合格药品,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销售的不合格药品由公司质管科电话通知各连锁门店立即停止销售。

同时出具“药品召回通知单”,下发至各连锁门店。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3篇)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3篇)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是指门店在药品经营过程中,对于不合格药品的处理和药品销毁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1. 不合格药品处理:门店在进货检验过程中,如果发现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则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以下措施:- 分类记录:将不合格药品进行分类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数量等信息。

- 隔离储存:将不合格药品隔离存放,防止与合格药品混淆。

- 报告上级单位: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不合格药品情况,并按要求进行处理。

2. 药品销毁管理:门店应建立健全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明确药品销毁的程序和责任。

- 制定销毁方案:门店应制定合理的销毁方案,包括销毁方式、时间、地点等。

- 设立销毁专区:在门店内设立专门的销毁区域,确保销毁过程的安全与保密。

- 记录销毁过程:门店应详细记录销毁过程,包括销毁药品的名称、数量、销毁时间等信息。

- 监督检查:上级单位或相关监管部门可以随机进行销毁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销毁工作的规范和合规性。

总之,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旨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2)门店不合格药品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能够保障顾客的用药安全和提高门店的信誉度。

以下是药店不合格药品和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1. 不合格药品的定义:不合格药品包括过期药品、变质药品、包装损坏药品、未经授权的仿制药和其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药品。

2. 定期检查药品库存:门店应定期检查药品库存,对即将过期的药品和变质药品进行排查,及时进行处理。

3. 分类管理不合格药品:将不合格药品进行分类管理,例如将过期药品和变质药品分别装袋或标注,并与合格药品分开存放。

4. 及时销毁不合格药品:不合格药品应尽早进行销毁,防止不合格药品误用或流入市场。

药店应选择合法的药品销毁单位进行销毁,并保留销毁记录以备查。

5. 建立药品销毁制度:药店应建立药品销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销毁程序,并将销毁制度告知员工,确保操作规范。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5篇)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5篇)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1、目的:做好不合格药品管理,确保所有销售药品质量。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门店不合格药品过程管理。

4、责任:质管科和门店质量管理员。

5、定义:5.1不合格药品:指药品质量(包括外观质量、包装质量和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设定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的药品。

6、内容:6.1、不合格药品包括:6.1.1、门店验收员在进货验收时发现的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6.1.2、门店养护员在养护检查中发现的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6.1.3、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及有其他质量问题的药品;6.1.4、各级药品监督部门抽检验不合格的药品;6.1.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销售的药品。

6.2、各环节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6.2.1、来货验收时发现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拒收,由门店质管员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办理退货手续;6.2.2、门店养护员、营业员在检查养护、销售、售后退回环节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放置“停售牌”,并在计算机软件系统中锁定,填写“药品质量确认报告单”,(此表一式二联,一联存根,一联报质管科),报门店质管员处理,经质管员确认无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撤掉“停售牌”,并解除锁定,恢复销售。

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转入不合格品区,记录“不合格药品台帐”;.6.2.3、能够直观判断为不合格品的由门店质量管理员确认,“药品质量确认报告单”按月上报质管科。

对有可能涉及影响到整批次药品质量问题和有疑问药品,应及时送质管科进行确认,质管科应向委托配送公司质管科或厂家进行查询,根据查询结果,合格的药品继续销售,不合格药品及时转入不合格品区,并记录“不合格药品台帐”;6.2.4、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为不合格药品,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销售的不合格药品由公司质管科电话通知各连锁门店立即停止销售。

同时出具“药品召回通知单”,下发至各连锁门店。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编号KW-QM-023-2014 起草部门质管部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起草日期批准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订部门修订日期分发部门保管部门质管部变更原因根据2013年修订版GSP管理规范要求版本号第二版1、目的:为了明确报损药品销毁工作的申请和监督管理,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3、范围:药品保管员、养护员、质量管理员工作适用本制度。

4、责任: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5、内容:5.1销毁申请:经质量管理部门同意,财务部审核,领导批准后不合格药品,要定期清理,集中销毁。

在集中销毁之前,质量管理部要监督仓储部门填报《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并附《报损药品清单》。

5.2销毁周期:每年进行一次报损药品的集中销毁工作。

、5.3销毁监控:药品在出库销毁之前,必须在质量管理部门的监控下,对账清点药品实物,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失导致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

销毁处理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考虑防止污染环境,远离市区及人口居住区,禁止在风、水源上游;采取捣碎、焚毁、深埋等不留后患的有效措施进行销毁。

质管部必须从出库到销毁结束全称监控。

5.4销毁记录:报损药品销毁的过程中,质量管理部必须监督各环节准确记录并签字。

审核、批准的原件交财务部做核销凭据,质量管理部将复印件和全称记录文件资料在事后三日内整理存档,长期保存。

5.5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记录内容为: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经手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等。

5.6在进行药品销毁时,至少有2人在场,及时在销毁登记表上记录并签字。

5.7对特殊药品的销毁,要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工作, 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提高门店管理水平,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门店所有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工作。

第三条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确保安全环保。

第四条门店药品销毁工作由门店负责人统一组织、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门店应建立并完善相关的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档案, 包括销毁记录、销毁证明等。

第六条门店应定期对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工作进行评估、总结, 及时修改和完善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第二章不合格药品管理第七条不合格药品是指不符合国家相关药品质量标准或存在其他品质安全问题的药品。

第八条门店应建立健全不合格药品的监测与控制体系, 及时发现、记录、通报和处理不合格药品。

第九条门店应开展不合格药品的分类管理, 根据药品性质和风险程度, 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条门店不合格药品处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退回制药企业: 对于不合格药品, 门店应及时向制药企业反馈情况, 并要求制药企业予以退回或重新提供合格产品。

(二)销毁处理: 对于无法退回制药企业或不合格药品无法重新提供的, 门店应及时组织销毁, 确保安全环保。

(三)记录和通报: 门店应建立不合格药品的记录和通报制度, 及时记录和通报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针对不同的不合格药品, 门店应设置相应的处理区域, 并配备专门的设施和设备。

第十二条门店应建立健全不合格药品的销毁流程和操作规范, 并进行相关人员培训, 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第三章药品销毁管理第十三条药品销毁是指门店对已过期、破损、失效等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药品进行销毁处理的过程。

第十四条药品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确保安全环保。

第十五条门店负责人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药品销毁工作, 并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证书。

第十六条门店应建立健全药品销毁的操作指南和工作程序,确保销毁工作的安全性和专业性。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4篇)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4篇)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文药品是直接关乎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物品,合格药品的质量安全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一些不负责任的经营者和不合格药品的流入,企业门店经常存在不合格药品的问题,这给人民群众的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因此,门店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制定合理的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确保不合格药品得到及时销毁,杜绝流入市场。

一、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的建立1.建立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的必要性门店作为销售药品的经营场所,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使用合格药品的权益。

不合格药品的销毁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健康非常重要。

通过建立药品销毁管理制度,可以规范门店行为,促进药品销毁工作的开展。

2.制定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的目标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门店对不合格药品的及时销毁,杜绝流入市场,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

同时,该制度还应当规范门店的销毁工作流程,提高销毁管理工作的效率。

3.制定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的原则(1)法律依据原则:制定的药品销毁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进行药品销毁。

(2)风险防控原则:制定的制度应当考虑药品销毁过程中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确保人员和环境安全。

(3)信息报告原则:制定的制度应当规定门店对销毁药品的相关信息进行报告,提供给相关监管部门。

(4)事后追责原则:对于未及时销毁不合格药品或销毁工作不合规范的门店,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药品销毁管理流程与措施1.药品销毁审批与计划门店应当建立药品销毁审批制度,对待销毁的药品进行审批,并制定详细的销毁计划。

销毁计划应当明确包括销毁的药品种类、数量、销毁时间、地点等内容。

2.药品销毁的方式与方法(1)选择合适的销毁方式:对于不合格药品的销毁应当采取合适的方式,可以选择焚烧、化学处理或者其他安全可行的销毁方式。

(2)确保销毁方法的有效性:对于选择的销毁方法,门店应当确保其能够将药品完全销毁,杜绝二次污染。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店药品的管理和销毁工作, 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提高门店运营水平,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门店内涉及药品的收发、储存、销售、退换等环节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门店药品不合格管理第三条门店应建立药品不合格管理台账, 记录所有未达到质量标准的药品信息, 包括药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供应商等。

第四条当门店收到药品后, 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进行抽检, 若存在不合格的药品, 应立即通知供应商, 并要求其进行退换, 同时记录在不合格管理台账中。

第五条门店应建立合理的存储制度, 对不同种类的药品进行分类储存, 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保存期限。

第六条门店在销售过程中, 如发现药品出现异常现象, 如外包装破损、药品变质等情况, 应立即停止销售, 并记录在不合格管理台账中, 以便进一步处理。

第七条当消费者购买的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时, 门店应主动协助解决, 并对问题药品进行退换、销毁等处理, 同时记录在不合格管理台账中。

第八条门店每年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 检查药品的保质期、包装情况等,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并记录在不合格管理台账中。

第九条对于不合格的药品, 门店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退换或销毁。

门店应与合法的药品销毁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及时通知其进行不合格药品的销毁。

第十条门店应建立药品不合格处理的流程和标准化操作规范, 明确责任人和具体操作步骤, 确保不合格药品的安全销毁。

第十一条门店应定期进行药品不合格管理的自查和整改, 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三章门店药品销毁管理第十二条门店应建立药品销毁管理台账, 记录所有销毁药品的相关信息, 包括药品名称、批号、销毁日期、销毁机构等。

第十三条门店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将不合格药品委托给合法的药品销毁机构进行销毁, 确保销毁过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门店应与合法的药品销毁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及时通知其进行药品销毁。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6篇)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6篇)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制度(1)为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3)距失效期不到____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

(4)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5)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

(6)对有效期不足____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7)对有效期不足____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8)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1)药品是用于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其质量与人体的健康密切相关。

为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售出,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质管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3)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①药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②药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③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4)在药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负责人处理。

(5)质量负责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出具药品质量报告书或不合格药品通知单,及时通知仓储、营业等岗位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

同时将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区。

(6)上级药监部门监督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

同时,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7)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①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负责人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药品;②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仓库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药品报损有关单据;③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在质量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药品销毁记录”。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药品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不合格药品的定义本制度所称不合格药品,是指在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质量要求,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的药品。

三、不合格药品的确认1. 门店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2. 门店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认。

3. 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应由门店质量负责人组织进行,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确认:(1)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如外观、气味、色泽、有效期限、标签、说明书等;(2)查阅药品的相关资料,如生产许可证、药品注册证、药品检验报告等;(3)咨询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了解药品的生产、销售、使用情况。

四、不合格药品的处理1. 经确认不合格的药品,门店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

2. 门店应将不合格药品情况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3. 不合格药品的处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将不合格药品封存,并加贴明显的标识,防止误用;(2)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将不合格药品退回生产企业或指定地点;(3)对不合格药品进行销毁,销毁过程应公开、透明,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五、药品销毁制度1. 门店应建立健全药品销毁制度,对销毁药品的种类、数量、时间、地点、销毁方式等进行明确规定。

2. 药品销毁应由门店质量负责人组织进行,并邀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3. 药品销毁的方式应根据药品的性质、数量、销毁地点等因素进行选择,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销毁:(1)焚烧:将药品放入焚烧炉中进行焚烧,焚烧过程中应确保药品完全燃烧,防止有害物质排放;(2)填埋:将药品放入专用容器中,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填埋过程中应确保药品完全降解,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3)化学处理:将药品放入专用容器中,加入化学试剂进行处理,处理过程中应确保药品完全分解,防止有害物质排放。

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1.对药监局和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通知的不合格药品,门店在接
到通知后,应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存放处,并按通知要求退回配送中心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2.对配送中心配送的药品,门店验收员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的
不合格药品,应予拒收,并立即报告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经质量管理部门同意后退回配送中心由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3.门店在销售和养护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下
柜,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存放处,并查找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药品扩散化。

4.对于顾客退回的不合格品,由门店质管员确认后放入不合格
药品存放处。

5.对有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药品应及时销售。

临效期时限应下
架停售,并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6.因各种原因产生的不合格药品,均应作好不合格药品登记和
处理记录。

不合格药品处理应退回公司总部由质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门店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规范门店对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和药品销毁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门店接收、存储的不合格药品的管理和销毁工作。

二、定义1. 不合格药品:指未能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过期药品、破损药品、变质药品等。

2. 药品销毁:指将不合格药品进行安全、环保、合规的销毁处理,确保不合格药品不再流入市场和消费者手中。

三、门店药品不合格管理1. 门店接收不合格药品的程序(1)门店在收到不合格药品时,应立即向供应商提出退货要求,并将其储存在指定区域。

(2)门店在接收到不合格药品时,应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名称、药品批号、不合格原因等。

(3)门店应根据不合格药品的性质和情况,采取适当的保存方式,以避免进一步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2. 门店不合格药品处理流程(1)门店应将不合格药品进行分类,如过期药品、破损药品、变质药品等。

(2)门店应将不合格药品储存在指定的库房或区域,严格控制不合格药品的存放和使用。

(3)门店应定期检查库房或区域内的不合格药品,并记录相关信息,以便后续处理。

(4)门店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合格药品的情况,并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执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3. 不合格药品销毁管理(1)门店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不合格药品的销毁工作。

(2)门店应与销毁机构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并明确药品销毁的程序和要求。

(3)门店应确保销毁机构具有合法、合规的资质和设备,能够安全、环保地销毁不合格药品。

(4)门店应确保销毁机构在不合格药品销毁过程中进行严格的监督和记录,确保不合格药品得到有效的销毁处理。

(5)门店应将销毁过程中的监督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备案,以备日后检查和审计。

四、培训和监督1. 门店应定期对相关员工进行不合格药品管理和销毁工作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操作技能。

2. 门店应定期进行不合格药品管理和销毁工作的检查,确保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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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康药房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名称: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编号:SZHKQM0142013 起草人:审阅人:批准人:起草日期:2013.7.31 批准日期:2013.10.02 执行日期:2012.10.03 版本号:04 变更记录:变更日期:发至部门:购进、营业、养护、质管。

目的: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购进、陈列、售出,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一、质量管理员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管理。

二、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陈列和销售。

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1、药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2、药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3、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批号,有效期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4、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的药品5、来源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6、药监部门发文要求停止使用的药品7、对药品的内在质量有怀疑而不能确定其质量状况时,应抽样送市药品检验所检验。

三、在药品购进验收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应在验收记录中说明,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
同时药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并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复核;经质量管理人员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视合同是否允许退货情况按相应手续进行。

1、在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可疑药品,养护员应将药品移入待验区或挂上黄色的“质量可疑”标志,填写《不合格(可疑)药品确认、报告表》,并向质量管理员报告,经复核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将其存放在红色标志的不合格品区,并通知将该批号药品撤离柜台,不得继续销售;如复核确认不属于不合格药品,应将药品移回合格区或去除“质量可疑”标志。

2、已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如购销合同规定可以退货的情形(假劣药品不得退货),将药品移入退货区,按退货手续办理,不能退货的品种进入按报损程序处理。

3、在调配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如将药品掉落地面造成药品污染等情况)产生不合格药 - 28 -
品,可简化程序,将药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填写《不合格
药品报损审批表》,报质量负责人处理。

4、售后使用过程中出
现质量问题的药品,由质量管理人员依据顾客意见及具体情况
协商处理。

四、质量管理员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出具
不合格药品通知单,及时通知营业员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
合格药品存入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

五、上级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
合格药品存放于不合格区,挂红色标识,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六、对于假药、劣药和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的药品,必须立即停止购进和销售,就地封存,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七、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1、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员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药品。

2、凡属报废药品,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经质量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企业负责人核准,按规定进行销毁。

一般不合格药品的销毁经批准后应有质量管理人员监督销毁;假劣药品应就地封存,并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理或备案。

销毁工作应有记录,销毁的地点应远离水源、住宅等。

销毁方式可采取破碎深埋,燃烧等方式。

假劣药品销毁事先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由药监执法人员到场监督销毁,或上交药监部门统一销毁。

八、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九、明知为不合格药品仍然继续购进、签验收合格、陈列销售的,应按药房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至依法予以处罚。

十、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报损和销售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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