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制度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为了规范和加强我市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医学重点学科整体水平,促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市卫生健康委2019年11月11日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医学重点学科整体水平,促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市级医学重点学科(不含中医类,下同)的评审、建设和管理。
本市中医类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市级医学重点学科是指符合本市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经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评审确定,学科整体实力处于市内领先水平,或者有明显特色、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辐射带动作用、通过重点扶持和建设有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以上的学科或者在市内处于先进水平、特色优势明显的专科。
第四条市级医学重点学科遵循整体规划、合理布局、鼓励先进、分类实施、围绕临床、注重创新、协调发展的原则,采取自由申报、平等竞争、择优支持、定期考评、系统管理的发展模式。
第二章建设管理第五条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的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管理制度、评审以及绩效评估指标;(二)发布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申报通知(以下简称申报通知)、组织评审立项,建立市级医学重点学科信息管理系统;(三)组织开展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指导、绩效评估、周期验收和监督检查等;(四)协同各相关部门,共同保障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
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成立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参与医学重点学科相关政策制定,对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规划、绩效评估与管理提供专家咨询、政策建议,以及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工作。
第六条各区(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区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的学科进行统筹管理,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申报要求审核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的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申报项目,配合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二)按照本办法规定,协调区财政部门落实本区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的财政补助资金,督促本区区属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自筹配套资金;(三)加强本区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的管理,配合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督导检查、绩效评估和周期验收等工作。
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建设与管理,使其健康发展并在医学科技发展中发挥重大作用,依据国家关于重点学科建设和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是根据我省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与需求,择优确定并重点建设的培养卫生科技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及新技术引进与推广的重要基地,是我省医学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医学重点学科的建设目标是:使一批学科总体水平处于省内同类学科前列,其中部分学科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个别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重点培育学科的建设目标是:使一批具有地方突出特色的学科在总体水平上处于省内领先水平,并向重点学科转化,为我省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撑。
第四条河南省卫生厅(以下简称“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建设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对列入建设计划的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给予一定的扶持政策,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定期考核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支持情况,奖优汰劣。
第五条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按照单位申请、公平竞争、择优支持、合理布局的原则确定。
卫生厅与建设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共同制订建设目标,明确各方责任,落实建设措施。
第二章建设目标和任务第六条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建设5年为一周期。
计划建设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各50个左右。
争取使一些医学重点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优势学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逐步形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医疗特色。
第七条聚集、培育和稳定一批高素质医学科技创新人才及学术带头人;建设一支学术思想活跃、学科知识面广、科技攻关能力强、专业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的高层次医学科技队伍。
第八条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实验条件,把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培育学科建设成为面向社会开放的实验示范基地、学术交流平台及科技对外开放的窗口。
第三章申报和评审第九条申报范围:全省医学高等院校、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及民营、厂矿、部队等其它行业的医疗卫生单位。
医院重点学科扶持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医院重点学科扶持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为了加强医院重点学科的建设,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医院设立了重点学科扶持学科建设领导小组。
本工作制度旨在明确该领导小组的成员、职责和工作方式,促进学科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组成与成员1. 领导小组组成医院重点学科扶持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由医院领导、学术委员会主任和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组成,由医院党委书记担任主任。
2. 成员职责•医院领导:负责指导和协调重点学科建设的工作,提供资源支持,并审查并批准本工作制度。
•学术委员会主任:负责协助医院领导组织实施重点学科建设的各项工作,并提供学术支持。
•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负责学科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学科建设的具体实施,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
三、工作职责1. 确定学科建设方向和目标领导小组应根据医院发展战略和学科特点,确定学科建设的方向和目标,并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2. 指导学科建设规划制定领导小组应指导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制定学科建设规划,确保规划符合医院整体发展规划和学科特点。
3. 分配资源支持领导小组应协调医院相关部门,合理分配资源支持重点学科的建设,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支持。
4. 指导学科带头人建设团队领导小组应指导学科带头人组建学科建设团队,培养和选拔高水平的学科人才,并提供相关培训和发展机会。
5. 监督学科建设进展领导小组应监督学科建设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学科建设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
6. 评估学科建设成效领导小组应定期评估学科建设的成效,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优化,以不断提高学科建设水平。
7. 宣传和推广学科建设成果领导小组应组织宣传和推广学科建设的成果,提高学科的影响力和声誉,增强学科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四、工作程序1. 定期会议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科建设的重要事项,听取学科带头人的工作汇报,并解决学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 学科建设计划制定领导小组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学科建设的具体实施计划,包括目标、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等,确保学科建设的有序进行。
医院科室重点学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科室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学科整体水平,培养高素质的学科人才,确保医院科室重点学科在区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科建设目标1. 建设成为在区域内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影响力的重点学科。
2. 提高学科整体水平,提升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指标。
3. 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学科人才,形成具有特色的学科团队。
4. 优化学科结构,推动学科交叉融合,提升学科综合实力。
三、学科建设职责1. 科室主任负责学科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学科带头人负责学科建设的具体实施,确保学科建设目标的实现。
3. 科室成员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履行职责,为学科发展贡献力量。
四、学科建设措施1. 人才队伍建设(1)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优化学科人才队伍结构。
(2)开展学术交流,提高学科成员的学术水平。
(3)鼓励科室成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提升学科影响力。
2. 教学建设(1)优化课程设置,提高教学质量。
(2)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3)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效果。
3. 科研建设(1)设立科研基金,鼓励学科成员开展科研工作。
(2)支持学科成员申请科研项目,争取科研经费。
(3)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科研成果的实用价值。
4. 医疗建设(1)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满足患者需求。
(2)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3)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
5. 管理建设(1)完善学科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2)加强学科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3)开展学科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五、考核与奖惩1. 学科建设考核(1)定期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学科建设目标的实现。
(2)考核结果作为科室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2. 奖惩措施(1)对在学科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未完成学科建设任务的个人和团队进行批评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重点学科的建设、管理、评估和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二)坚持科技创新,推动学科发展;(三)注重人才培养,加强团队建设;(四)强化目标管理,确保学科建设取得实效。
第二章重点学科建设第四条重点学科的产生:(一)根据医院发展战略和实际需求,结合专家评议,择优选择;(二)重点学科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实行逐级申报制度;(三)申报程序:科室提出申请,科教处审核,医院学术委员会评议,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第五条重点学科建设内容:(一)优化学科布局,明确学科发展方向;(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学科带头人;(三)提高科学研究水平,促进学科技术进步;(四)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学科影响力。
第三章组织管理与职责第六条组织管理:(一)分管院领导负责,科教处具体实施;(二)成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重点学科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设立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职责分工:(一)院领导:负责重点学科建设的重大决策和统筹协调;(二)科教处:负责重点学科建设的日常管理、考核和评估;(三)学科带头人:负责学科团队建设、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四)学科成员: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履行岗位职责。
第四章人才培养与引进第八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培养学科带头人,提升学科整体水平;(二)引进高层次人才,优化人才结构;(三)开展学术交流,提高学科成员的学术素养。
第五章评估与考核第九条重点学科评估:(一)定期开展重点学科评估,包括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二)评估结果作为学科建设资金投入、项目申报、职称评定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考核与奖惩:(一)对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学科建设资金投入、项目申报等挂钩;(二)对表现突出的学科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建设不力的学科进行整改或取消重点学科资格。
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范文最新推荐------------------------------------------------------ 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重点学科建设是我院为适应医院各项工作发展的需要,提高医院整体水平,体现医院特色,展示医院优势,增强科学研究能力和社会服务功能的重要措施。
医院以重点学科建设为龙头,推动医疗、科研教学的全面发展.第二条重点学科建设的目的重点学科建设的目的是通过重点建设我院具有特色和优势的学科,逐步达到校级重点学科乃至更高层次重点学科的水平,并带动医院相关学科的发展,从而整体提升医院的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水平,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贮备和人才储备.第三条重点学科建设的类别及学科建设数量1/ 36医院设立3—5个院级重点学科以及2-3个院级重点扶持学科(专业)。
第四条重点学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1、医院将按照校级、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申报的要求,以医院“十五"及“十一五”发展规划为依据,结合医学科技、医疗技术发展的需求,根据学科自身优势,逐渐建设成为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达到校级乃至更高层次重点学科水平的学科。
2、以人为本,培养人才,锻炼队伍.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
形成一批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具有较高水平和能力的学科队伍.在院级重点学科的成员组成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比例应达50%以上。
3、提高科研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推动医院科研工作的全面发展。
重点学科要根据医学科技的发展和医院发展的需求,明确方向,重点突破,力争取得标志性科研成果,使学科科研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有较大的提高4、通过重点学科建设,优化科研与临床的更加紧密结合,使科研能力的提高和临床医疗水平的提高相互推动,进一步形成医疗特色和优---------------------------------------------------------------范文最新推荐------------------------------------------------------ 势。
医院学科建设管理制度
医院学科建设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1.医院科研教学部门或相关专职部门是医院学科建设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医院科学技术委员会是医院学科建设最高咨询机构,负责医院学科建设规划审定、学科评审、学科带头人评审、学科建设效果评价等工作。
2.学科带头人作为本专业学科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制订学科建设规划与方案计划,协调落实学科建设各项任务,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与管理,对学科建设全面管理。
(二)主要任务1.提高医院学科建设综合水平。
通过全面加强医院学科建设,使医院学科临床服务能力、科研教学质量、人才培养水平逐步提升,助力医院可持续发展。
2.培育打造重点学科。
医院学科逐步齐全,全面发展,逐步形成院级优势学科群,为申报国家级、省市级重点学科和临床专科打下坚实基础以重点学科建设牵引和带动医院临床水平整体提升。
3.加强临床学科带头人培养。
选拔基础扎实、水平过硬、具有潜力的技术骨千到国内外医疗机构等优势学科进修深造、研究交流,取多种形式强化人才培养,尽快培养一批掌握学科前沿技术、有较高学术知名度的中青年技术骨干与学科带头人。
4.加强学科内涵建设。
研究确立学科发展重点方向和领域,突出优势特色项目,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新项目,加强亚专科与多学科协作团队建设,培育构建优势学科集群。
5.深入开展科学研究。
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积极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研究项目和科研课题,承担区域性卫生与健康实用型科研课题,尽快产生一批高质量、高水准医学科技成果。
以科研推动重点学科建设发展。
6.改善学术研究条件。
加强学科质量管理,强化专业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积极建设省、市级临床研究中心,为学科建设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考评奖惩1.医院科学技术委员会指导科研讲授部门或相关专职部门,定期构造专家展开院级学科和重点学科考核评审。
2.医院重点学科实施滚动管理,通常每3年为一周期,期满进行评估验收和重新认定。
3.医院科研讲授部门或相关专职部门每年构造专家对各学科进行年度目标绩效考评,根据考评成效对综合得分前5名学科给予奖励,合得分后3名学科诫勉谈话,直至调解学科卖力人。
医院重点学科管理规定
医院重点学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促进我院重点学科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调动学科带头人的积极性,突出学科优势,增强科研实力,使更多的临床学科尽快达到市级重点学科水平,制定本办法;一、重点学科建设目标1、进一步发挥现有学科的基础和优势,跟踪国内外相应学科发展的新动态,根据学科自身优势,逐渐建设成为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达到市级重点学科的学科;2、以人为本,培养人才,锻炼队伍,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3、通过重点学科建设,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强协作攻关,解决本学科的复杂疑难问题,力争取得高层次科研成果;4、使科研与临床、教学更加紧密结合,推动医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5、重点学科应以突出医疗特色,开展临床特色诊疗技术,兼顾科研为建设目标和任务;二、重点学科申报与评定1、医院重点学科申报遵照“自愿申报、客观公正、专家评审、择优遴选、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2、医院各学科按规定填写医院重点学科申报书,交由科教科初审,医院根据学科现有的基本情况,医疗、科研、教学水平,发展潜力及其建设能力,结合医院总体发展规划择优确定医院重点学科;3、医院各临床、医技、护理专业均应根据自身条件积极努力创建市级重点学科;鼓励相关学科科室的交叉、联合,共同申报;4、重点学科的申报条件1、所申报学科已经初步形成二至三项特色较为明显,优势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2、学科人才梯队合理,学科带头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已经在同行中有较高的影响力,年龄、学历、职称结构适合本学科发展的要求;3、本学科科研成绩突出,承担过市局级及以上的科研项目,并获得科研成果奖励,近两年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出版过着作、获国家专利授权;4、科室管理和服务到位,两年内未发生过严重的医疗差错,经济效益位居医院前列;5、有较为完善的学科发展规划,发展目标明确,措施切实可行;三、重点学科考核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实行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由科教科负责各重点学科的日常管理与目标考核;1、学科带头人考核1、每年至少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2、每年至少承担1项局级以上科研课题,或鉴定课题1项、成果获奖或主编着作1部;3、带领学科圆满完成年度计划及建设期工作计划并纳入医院绩效考核;2、学科考核1、副高以上职称每年至少以第一作者在正规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2、每年至少承担一项局级以上科研课题,或鉴定课题1项、或成果获奖1项;3、按照计划高质量的完成承担的科研任务;4、每年至少申报并获批市级或省级继续教育项目1项;5、外派进修、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每年10人次以上;四、重点学科经费管理1、已评审通过的市级重点学科给予一次性奖励,市级B类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奖励5万元,学科组可享受5万元的团体奖;市级C类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奖励3万元,学科组可享受3万元;2、在管理期内完成年度计划,市级B类重点学科带头人可享受10000元奖励,学科组可享受10000元的团体奖;市级C类重点学科带头人可享受5000元奖励,学科组可享受5000元的团体奖,医院重点学科带头人可享受3000元奖励,学科组可享受3000元的团体奖;3、学科带头人奖金由学科第一负责人分配;团体奖金用于科室各种学术活动、科研启动等,由学科第一负责人根据分支科室的实际工作情况分配,并将分配情况报科教科备案;4、对确定的市级B类重点学科,医院按照拨款建设经费1:1匹配资金给予资助;市级C类重点学科每年给予3万元经费资助,医院重点学科每年给予1万元的经费资助;建立经费专用账户,主要用于仪器设备、科研、论文、人才培养等活动,经费的使用由学科、财务科、科教科统一管理;5、重点学科在科研立项、鉴定、评奖、新技术新项目的立项和评审上优先支持;优先安排和装备医疗设备,优先进行人才培养和引进,保证重点学科重点投入;五、学科管理重点学科批准后,即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和管理期建设规划,每年12月底写出当年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具体计划;每年底医院组织对重点学科进行检查,对完成年度任务的给予奖励,否则不予奖励;若当年未达到规定要求,于次年年底考核累计完成前两年年度任务,一次性发放两年度奖励;学科连续两年未达到规定任务,收回学科建设经费,科室当年不能评为先进科室,学科带头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实施,由科教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提交院办公会讨论决定;。
医疗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制度
医疗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制度医疗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制度是为了推动医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提高医疗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医疗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科申报、评审、建设、管理和考核等方面。
下面,我将结合实际情况,分几个方面详细阐述医疗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制度。
其次,医疗重点学科的评审和建设。
在申报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后,医疗机构和科研机构可以开始学科建设的具体工作。
首先是制定学科的发展规划,包括学科的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等。
其次是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学科建设,包括招聘人才、设立研究团队、搭建实验室和采购设备等。
同时,还可以组织学术交流和合作,促进学科的国际化发展,提高学科建设水平。
第三,医疗重点学科的管理制度。
医疗重点学科的管理制度包括学科带头人制度、管理团队和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等。
学科带头人是学科建设的核心人员,负责学科的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
学科管理团队是学科建设的主要管理者,负责学科的日常管理和运行。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学科建设的科研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包括项目的立项、经费管理、进展情况监测和成果评价等。
最后,医疗重点学科的考核制度。
为了评估医疗重点学科的建设成果和学科水平,可以设置学科考核制度。
学科考核制度可以根据学科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
评估指标可以包括学科的学术水平、科研成果、人才培养和服务能力等方面。
评估方法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包括专家评审、成果展示和学术交流等。
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学科,应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进行跟踪评估,以确保学科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总之,医疗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制度是推动医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重要保障。
通过学科申报、评审、建设、管理和考核等环节的规范和制度化管理,可以提高学科建设的效率和质量,推动医疗水平的持续提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医疗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制度
医疗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制度一、前言医疗重点学科建设是提升医院科学发展水平、加强医疗教育和科研的重要保障。
为了不断提升医疗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建设管理制度是尤为重要的。
本文旨在探讨医疗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制度的内容、应用和管理。
内容主要包括制度的基本原则,管理机构设置、重点学科建设的评估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
同时还结合实践,提出了一些改进措施和建议,以期促进医疗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科学性原则:建设医疗重点学科必须遵循科学的规律和原则,注重前瞻性、先进性和实用性,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评估和管理。
(二)全面性原则:医疗重点学科建设既注重学科建设的广度,也注重学科建设的深度。
并且要与其他学科紧密结合,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
(三)公平性原则:医疗重点学科建设应当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公平竞争、发扬优劣、开放共享的理念,不断提高学科建设的竞争能力和水平。
(四)可操作性原则:医疗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制度应当考虑实际情况和操作性要求,遵循制度清晰、便于理解、便于操作和便于审查的原则。
(五)延续性原则:医疗重点学科建设应当具有延续性,注重长远规划和目标,加强档案管理,确保学科建设的长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三、管理机构设置(一)领导小组:建立医疗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学科建设的总体目标、发展方向和工作计划。
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或常务副院长担任组长,各科室主任或学科带头人作为成员。
(二)办公室:设立医疗重点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管理各项工作。
办公室由专门负责人领导,分别设立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评估管理和信息管理等职能部门。
(三)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医疗重点学科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学科建设提供专业支持和指导。
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由知名专家、学者、教授和行业精英组成。
四、重点学科建设的评估和管理(一)学科建设的评估:定期开展医疗重点学科的评估工作,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和标准。
医院重点学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水平,促进学科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被认定为重点学科的科室。
第三条重点学科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2.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3. 注重科技创新,推动学科发展;4. 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升学科影响力。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重点学科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五条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重点学科建设规划;2. 审批重点学科建设资金;3. 监督检查重点学科建设进度;4. 组织重点学科评估;5. 建立重点学科评估机制。
第六条重点学科科室应设立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学科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科建设办公室职责:1. 制定学科发展规划;2. 组织实施学科建设计划;3. 协调学科内外合作;4. 负责学科经费管理;5. 建立学科档案。
第三章人才培养与引进第八条重点学科应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
第九条学科带头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4.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
第十条医院应制定重点学科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通过引进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提升重点学科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第四章科研与成果转化第十二条重点学科应加强科研工作,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第十三条学科建设办公室应制定科研工作计划,明确科研目标和任务。
第十四条学科带头人应组织科研团队,积极开展科研项目。
第十五条医院应鼓励重点学科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第五章对外交流与合作第十六条重点学科应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学科影响力。
第十七条学科建设办公室应定期组织学术会议、讲座等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参加。
医院学科建设发展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学科建设,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学科,包括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护理学、药学等。
第三条学科建设应遵循“重点扶持、全面发展、创新驱动、人才为本”的原则,以学科带头人引领,强化团队建设,推动学科交叉融合,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
第二章学科建设目标与任务第四条学科建设目标:1. 提升学科整体水平,培育一批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重点学科;2.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3.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4. 推动医学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第五条学科建设任务:1. 制定学科发展规划,明确学科发展方向和重点;2. 加强学科建设投入,保障学科发展所需资金、设备、人才等资源;3. 完善学科管理制度,规范学科建设流程;4. 强化科研创新能力,推动科研成果转化;5.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患者就医体验。
第三章学科建设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学科建设实行院长负责制,设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学科建设工作。
第七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学科建设规划;2. 审批学科建设重大事项;3. 落实学科建设资金;4. 监督学科建设进度;5. 评估学科建设成效。
第八条学科带头人负责学科建设具体实施,包括:1. 制定学科发展规划;2. 组织学科建设团队;3. 优化学科资源配置;4. 加强学科人才培养;5. 推动学科交叉融合。
第四章学科建设支持与保障第九条学科建设支持:1. 优先保障学科建设所需资金,确保学科建设投入;2. 提供学科建设所需设备、场地等资源;3. 支持学科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4. 优化人才引进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加盟。
第十条学科建设保障:1. 建立健全学科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对学科建设成效进行评估;2. 定期召开学科建设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学科建设中的问题;3. 强化纪律监督,确保学科建设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深圳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pdf
(二)初审。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本办法及申报通知要 求对申报书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正式评审。
(三)评审。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对申报学科的综合水 平、优势地位、发展潜力,整体建设目标的合理性、可行性,重 点发展技术的先进性、科学性及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竞争性评审, 必要时组织现场考察,综合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第十九条 经审核同意变更的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按照专家 审核意见对任务书内容、经费预算进行调整,将最终学科建设计 划书报主管部门和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应保持医学重点学科人 才队伍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但有以下情 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
(一)学科带头人或技术骨干退休、离职、调离或解除聘任 合同;
第八条 建设单位负责本单位重点学科建设和日常管理工 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本单位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管理制度与和配套措 施,规范本单位医学重点学科管理。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建设学科的评审、评估和检查工作, 按要求及时报告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力等方面。
通过公开竞聘、专家评审等方式选拔学科带头人。
03
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
1
对选拔出的学科带头人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学科带头人培养
2
3
制定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包括学术交流、科研 合作、管理能力提升等方面。
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
为学科带头人提供参加国内外学 术会议、访问学者等机会,拓宽
学术视野。
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合 理配置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提 高资源使用效率。
管理信息化的推进和应用
建设学科管理信息平台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学科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学 科建设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共享。
推进管理信息化应用
通过信息平台,实现学科建设项目在线申报、评审、立项 、实施、验收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 度。
学科布局调整实施
按照优化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学科布局调整 ,确保调整过程的平稳过渡和顺利实施。
学科交叉融合的探索和实践
交叉融合需求分析
分析医院各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需求,找出潜在的交叉融合点和合 作领域。
交叉融合模式探索
探索多种形式的学科交叉融合模式,如联合实验室、跨学科研究团 队等,促进不同学科之间的深度合作。
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教育和培训
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质量安全的重视程度 和风险防范意识。
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监测和评估机制
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监测和评估机制,对医疗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门进行定期监测 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的健全
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06 科研能力提升与 成果转化
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医疗重点学科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重点学科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疗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目标医疗重点学科是医疗机构发展的基础,通过建设和管理医疗重点学科,可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健康的需求。
三、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地方卫生机构等。
四、建设管理机构医疗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具体执行任务的单位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的医疗机构管理部门。
五、建设管理流程医疗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按照以下流程进行:5.1 确定重点学科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求,确定医疗重点学科的范围和数量。
5.2 制定建设计划医疗机构根据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确定范围和数量,制定医疗重点学科的建设计划,包括资金、人力、设备等各方面的需求和安排。
5.3 资金保障医疗机构通过申请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专项资金支持,保障医疗重点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5.4 人才引进医疗机构通过各种途径,引进具有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人才,提升医疗重点学科的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
5.5 建设设施医疗机构按照建设计划,采购和建设医疗重点学科所需的设备和场地,确保学科建设的顺利进行。
5.6 管理和评估医疗机构根据建设计划,对医疗重点学科进行管理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六、费用管理医疗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其中一部分通过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专项资金支持。
七、奖惩措施医疗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对表现优秀的医疗机构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和个人进行惩罚。
八、附则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解释和调整。
以上就是关于医疗重点学科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该规章制度对于推动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和医疗机构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实施此规章制度的医疗机构来说,需要加强内部管理,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以实现医疗重点学科建设的目标。
医学重点(培育)学科及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学重点(培育)学科及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市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引导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对全市医药的引领作用,根据国家、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是医疗卫生机构组织科学研究、培养和集聚创新人才、开展学术合作交流的重要基地,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任务是面向医疗卫生科研前沿,开展创新性技术,提升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推动学科建设发展,支撑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医学重点(培育)学科是指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卫健委)、省中医管理局(以下简称省中医局)批准的省级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批准的市级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
所涉及的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建设专业主要面向中、西医临床及相关专业。
第四条全市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坚持科教融合.创新引领,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第二章申报评审第五条省级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申报工作由省卫健委、省中医局统一组织、实施。
市卫健委根据要求,筛选合格的学科上报省卫健委。
省卫健委、省中医局统一组织评审评估、确定省级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目录,并对外公布。
第六条市级医学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由市卫健委先确定总建设数量,由各单位自愿申报。
市卫健委在综合能力评价和专家评审结果的基础上,经定,最终确定纳入建设计划的医学重点(培育)学件。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市卫健委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市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总体规划和布局,组织开展市级重点(培育)学科、中医重点(特色)专科的项目建设,主要包括项目申请、评审、公示。
医疗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制度与奖惩制度根据大连市重点学科建设要求和我院重点学科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烧伤科、职业病科。
归口管理部门为医务科。
一、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条件措施1、重点学科要认真完成大连市重点学科建设要求的十项指标。
2、学科带头人在实施学科建设规划与计划时,有责任让本学科成员了解学科建设奋斗目标,从根本上激发他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并时时把目标作为调节、衡量的准绳。
3、对规划中的各项任务,应作全面系统的分析后,分解到各个组室和个人,使每一个学科组成员了解自己工作在全局中的地位,了解各任务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明确职责、集中精力解决主要问题。
4、应以任务为中心,合理地调配实现规划所需要的人、财、物、信息等各项条件,要保证将建设经费的绝大部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上。
二、做好规划与计划的实施检查与监督工作1、医务科应负责对学科建设规划与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2、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重点学科的科研工作开展情况、经费使用与图书资料及设备的配备情况、人才梯队培养及学术交流情况等。
3、对执行情况要按期作出评估,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在规划、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
如对科研课题执行中的新发现及时给予扶助和支持,对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给予帮助,对出现偏差的及要时加以纠正,或者及时修订规划、调整目标。
4、学科负责人每年底要写出年度建设情况总结报告,经医院科管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作为上级主管部门评价、考核重点学科建设情况的依据之一。
三、规划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估1、重点学科建设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并实行竞争、流动的机制,一切通过考核与评估,选拔优秀者,淘汰相形见绌者,以便学科建设队伍不断优化。
2、学科建设的考核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科学性很强、内容复杂、工作量大的工作,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使其充分发挥在医院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3、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客观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体系,根据考核结果真正体现平等竞争、优存劣汰。
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制度(三级医院)
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制度
1.目的
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建设多支人员配备齐全、年龄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学术队伍,促进学科全面发展,树立医院及科室的品牌形象。
2.目标
进一步加强医院重点学科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调动学科带头人
的积极性。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市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含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院级重点学科可参照本制度管理。
4.名词定义
重点学科是国家、省、厅(局)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创建期与滚动
支撑期学科。
5.内容
5.1总则
5.1.1为保障学科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对尚未命名的学科,实行学科创建管理,创建期一般为三年,按照省、市卫健委的申报与建设要求及建设合同、年度考核、中期评估与验收标准督促学科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对已授牌命名的学科,实行学科滚动支撑管理。
各级各类重点学科均纳入动态目标管理,医院划拨建设经费,确保学科可持续发展,并结合绍兴市卫健委重点学科年度考核标准,进行年度考核评估和长效管理。
5.1.2国家、省、厅(局)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创建期与滚动支撑期重点学科均纳入本管理办法。
5.2 申报原则与推荐程序
5.2.1 遵照“统一规划,择优遴选,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经院学术委员会对相应科室排序的基础上推荐上报产生各级重点学科。
5.2.2根据各级重点学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学科建设的发展规划与现有的实际水平、发展潜力及主攻方向和建设目标,各科室组织专题讨论,并积极申报。
5.2.3申报科室应填写相应重点学科申报书并按规定整理学科建设资料,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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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医疗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制度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管理制度一、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条件措施1.学科带头人在实施学科建设规划与计划时,有责任让本学科成员了解学科建设奋斗目标,从根本上激发他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并时时把目标作为调节、衡量的准绳。
2.对规划中的各项任务,应作全面系统的分析后,分解到各个组室和个人,使每一个学科组成员了解自己工作在全局中的地位,了解各任务之间的内在联系,从而明确职责、集中精力解决主要问题。
3.应以任务为中心,合理地调配实现规划所需要的人、财、物、信息等各项条件,要保证将建设经费的绝大部分用于实验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上。
二、做好规划与计划的实施检查与监督工作1.各级科管部门应负责对学科建设规划与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2.检查内容主要包括重点学科的科研工作开展情况、经费使用与图书资料及设备的配备情况、人才梯队培养及学术交流情况等。
3.对执行情况要按期作出评估,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在规划、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
如对科研课题执行中的新发现及时给予扶助和支持,对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给予帮助,对出现偏差的及要时加以纠正,或者及时修订规划、调整目标。
4.学科负责人每年底要写出年度建设情况总结报告,经医院科管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作为上级主管部门评价、考核重点学科建设情况的依据之一。
三、规划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估1.重点学科建设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并实行竞争、流动的机制,一切通过考核与评估,选拔优秀者,淘汰相形见绌者,以便学科建设队伍不断优化。
2.学科建设的考核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科学性很强、内容复杂、工作量大的工作,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使其充分发挥在医院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3.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客观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体系,根据考核结果真正体现平等竞争、优存劣汰。
4.建立必要的考核奖罚制度,奖惩严明能起到激励先进、教育后进的作用,能激励医技人员奋发向上、勇于进取,使考核评估工作发挥应有的功效。
学科带头人选拔标准一、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1.要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忠于医疗卫生事业,对医院学科建设、事业发展有强烈的献身精神和责任感。
2.要作风端正、品德高尚、治学严谨、惯于实干。
3.要谦逊大度、学术民主,有识才的慧眼和纳贤的胸怀,要全心全意地扶持后人,甘为人梯,高度重视人才培养。
4.要善于以自己较强的凝集力吸引和聚集人才,带领团结学科全体人员共同努力,使学科水平不断提高,学科结构不断合理,成为团结奋战、比例恰当、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总体效能的学术群体。
二、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学术威望1.要在该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学识渊博、医疗教学科研能力强,具有精深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研究成就,被同行所公认并享有较高威望;已形成稳定的学术研究方向,在学术上起指导和带头作用。
2.思想活跃、思路开阔,勇于开拓创新、探求新知,有较强的获取最新科研信息和跟踪前沿学术研究的能力,对学科发展有预见性及战略思想,善于瞄准科学研究前沿和突破点,及时正确地指明学科研究的主攻方向,不断开拓进取,勇攀科技高峰以适应竞争的需要。
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1.应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要智于决策,巧于组织,精于分工,勇于负责,善于集思广益、博采众长,能有效地组织不同学科交叉,团结不同类型人才协同合作,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有效组合;能千方百计通过多种渠道申请重大科研项目,以争取更多的科研经费,使学科具有更大的发展潜力;能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积极性和进取性,把握领导学科建设的主动权,把有限的物质资源用于最有希望的学科方向,以争取获得最佳的建设绩效。
四、合适的年龄及身体状况1.大量统计资料表明,科学发明的最佳年龄区是30岁至50岁,峰值年龄在37岁。
这个反映科学创造和年龄关系的规律,就是科学创造的最佳年龄规律。
选拔学科带头人,应按照和参考这一科学规律,一般应选拔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拔尖人才作为学科带头人,个别贡献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2.对那些尚未迈入最佳年龄区,虽然现在默默无闻,但年轻有为、蓬勃向上的青年人才,应作为后备学科带头人或年轻学术骨干积极扶持,加以培养,使学科带头人队伍能形成一个相应的平均年龄界限,由“老马识途”的老年专家为领跑、“中流砥柱”的中年科研工作者为骨干、“奋发有为”的青年知识分为后备,构成一个具有合理比例的综合体系,并处于不断发展的动态平衡之中。
学科带头人培养与管理制度一、制定培养规划和目标1.应根据实际情况,把学科带头人的培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切忌急功近利、临渴掘井,要有长远眼光,应提前作出预测和规划。
2.在人才培养结构上有计划、分层次地搞好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工作。
3.对三个不同层次的培养对象,应根据自身规模条件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明确的培养计划和目标,其内容包括思想素质,医疗、教学、科研业务能力及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的提高等。
4.必须措施可行,计划落实。
二、培养途径和方法1.医院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学科带头人赴国内外学习、访问、研修、考察、讲学及参加学术会议。
出国考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开展国际合作研究有助于学科带头人跟踪国际科技进展、把握研究前沿领域,掌握最新的科技信息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有利于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2.对于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应根据各医院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使他们完成博士后、博士或硕士学业,或安排国内外进修学习、指定老专家指导,根据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给他们压担子,聘他们做研究室的主任、秘书等,使他们在实践中长知识,长才干。
同时让他们积极争取承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将他们推到科研、医疗第一线,以任务带学习,结合完成明确的工作任务进行培养提高。
三、必要的工作保障措施对学科带头人,除了给任务压担子外,医院还应积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措施,给他们以充分施展才华的舞台和条件。
1.如为了保证学科带头人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科建设的工作中,医院应为学科带头人配备兼职秘书。
2.根据学科带头人的实际情况和本人意愿,每年为他们安排一定时间的学术假,保证他们能潜心学术研究。
3.医院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还应经常听取学术带头人的意见,并及时采纳他们的合理化建议。
4.在选派出国考察访问、审批科研经费、安排住房、晋升职称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5.还应发给一定的学科带头人津贴,使他们更好地为医院建设服务。
四、学科带头人的考核1.应对学科带头人进行业绩考核,可以全面了解学科带头人新的学术成就,了解他们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作出的新的贡献以及他们的带头核心作用;了解学科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差距。
起到弘扬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
2.考核内容主要是学科带头人履行职责的情况,包括制定学科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点科研项目、完成重大科研成果及其推广应用和奖励、规划使用学科建设经费及课题经费、提出并落实人才梯队建设规划、科研支撑条件的改善及组织安排学术活动与著书立说等。
3.考核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学科带头人的考核方法可分为评审法(定性)和计量法(定量)两种。
所有定性和定量考核都应根据各级学科带头人的岗位要求配有详尽的考核细则和计分方法。
4.通过考核,医院根据学科带头人的工作业绩、学术成就、身体年龄状况及学科的整体发展状况,确定其是否继续连任。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员工录用管理制度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试用期工作环境,加速试用员工的成长和进步,特制定目标责任制制度。
一、员工试用期规定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认转正之日起。
2、员工试用期限为3个月,公司根据试用期员工具体表现提前或推迟转正。
(一)、福利待遇1、试用期员工工资根据所聘的岗位确定,核算时间从到岗工作之日起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本月天数-休假天数)2、过节费按正式员工的1/2发放。
3、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休假1、试用期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3天,如果特殊情况超过3天需报董事长批准。
2、可持相关证明请病假,请病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3、可请丧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4、不享受探亲假、婚假。
二、员工入职准备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2、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3、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
4、4张一寸照片5、部分职位(如出纳、收银员、司机、仓管)试用期员工还须须准备房产证明、户口本、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行政手续1、试用人员手续办理完毕后,由行政部向试用期人员发放办公相关用品。
2、发放工作牌,办理考勤卡。
3、试用期人员需要食宿的、由行政部安排住宿和就餐。
4、将试用期人员带入用人部门。
四、用人部门指引1、试用员工的直接上级是“入职指引人”。
2、带领试用期员工熟悉本部门及其他部门,向其介绍今后工作中要紧密配合的部门及员工,同时介绍公司内公共场所的位置,包括会议室、停车场、洗手间等。
3、与试用期员工进入面谈,商讨入职后的工作安排,并向试用期员工描述其工作的部门架构,岗位名称,职务,岗位职责等。
简单介绍将来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目前工作时遇到的实际问题。
4、教会试用期员工使用生产工具或办公用具。
5、公司有活动要及时告知试用期限人员。
6、与试用期人员进行正面沟通,引导其工作,及时了解试用期员工在工作及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