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卷的装订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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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卷宗装订标准

河南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卷宗装订标准

河南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卷宗装订标准为进一步规范公安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理行政案件质量,杜绝行政案件卷宗装订的随意性,省公安厅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和《公安专业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卷宗材料内容及排列顺序(一)行政案件卷宗分类公安行政案件卷宗分行政(治安)处罚案卷、行政强制措施(包括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案卷、交通事故案卷、消防监督案卷和行政复议案卷等。

行政案卷分正卷和副卷(除行政复议卷宗外)。

正卷内容包括:结案报告、各种法律文书、证据材料及调解笔录等。

副卷内容包括:工作记录、审批表、报告、审核意见等。

(二)行政处罚案卷正卷内按顺序存放下列材料:1、结案报告2、受案登记表3、报案材料、当场抓获材料、投案自首材料4、继续(留置)盘问、延长继续(留置)盘问审批表5、留置盘问记录6、传唤证7、检查证8、讯问笔录(逐人按时间顺序排列)、检查、交待材料9、询问笔录(逐人按时间顺序排列)10、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或教师)通知记录11、抽样取证证据清单12、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13、扣押物品、文件清单14、扣押物品、文件发还凭证15、赃物或者被损坏物品估价证明16、伤情鉴定、精神病医学鉴定、检测结论17、物证鉴定材料18、现场勘察、检查笔录19、物证照片20、户籍证明、前科证明、电话查询记录等21、行政处罚告知笔录22、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23、行政处罚决定书24、送达回执25、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26、收缴物品决定书和收缴物品清单27、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担保人保证书28、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29、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回执、30、银行代收罚款凭证(回执)31、调解意见书32、调解赔偿所依据的其他证明、单据33、行政赔偿决定书/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34、复议申请书35、提交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36、行政复议决定书37、行政起诉状38、行政诉判决书/裁定举行听证的案件,应当在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之后增加以下材料:1、当事人书面听证申请2、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举行听证通知书3、听证委托代理书4、听证笔录副卷内按顺序主要存放下列材料:1、特情、耳目提供的线索材料2、案件查处计划、查破经过3、领导对案件的指示、批示4、传唤、检查、申请回避、行政处罚等审批表5、延时结案文书6、继续(留置)盘问通知督察部门备案记录7、延长继续(留置)盘问通知被盘问人家属或者单位记录8、审核人员阅卷笔录9、听证报告书10、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记录11、答复意见书副本12、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情况说明13、应诉通知书14、答辩状15、提交证据清单副本16、出庭情况报告17、行政判决执行情况说明18、其他需要列入副卷的材料(三)行政强制措施案卷对卖淫、嫖娼人员决定收容教育的案件,正卷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增加以下材料:1、收容教育/延长收容教育决定书2、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3、解除收容教育证明书对吸食毒品人员决定强制戒毒的案件,正卷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增加以下材料:1、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决定书2、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3、限期戒毒通知书办理涉外行政案件,正卷在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增加以下材料:1、出入境管理拘留审查/延长拘留审查决定书2、出入境管理解除拘留审查决定书3、出入境管理监视居住/延长监视居住决定书4、出入境管理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5、遣送出境决定书6、缩短停留期限决定书7、取消居留资格决定书8、限期离境决定书9、扣留/收缴护照、证件决定书行政强制措施案卷副卷的立卷同行政处罚案卷副卷相同。

公安机关侦办刑事/行政案件执法案卷卷宗装订规范

公安机关侦办刑事/行政案件执法案卷卷宗装订规范

公安机关侦办刑事/行政案件执法案卷卷宗装订规范目录一、刑事卷宗 (1)(一)刑事诉讼卷宗(指报捕、起诉的卷宗) (1)1、诉讼文书卷(正卷) (1)2、证据材料卷(正卷) (1)3、侦查工作卷(附卷) (1)4、《卷内文件目录》填写方法 (1)(二)未破、未结刑事卷宗 (2)1、卷宗的前半部分为法律文书 (2)2、前半部分法律文书 (2)二、行政卷宗 (2)附件1:诉讼文书卷材料排列顺序 (4)附件2:证据材料卷材料排列顺序 (8)附件3:侦查工作卷材料排列顺序 (11)附件4:卷内文件目录 (14)附件5:案情说明表 (15)附件6:涉案人员名单表 (16)附件7:备考表 (17)附件8:行政管理处罚案卷材料排列顺序 (18)一、行政案卷封面 (18)二、卷内文件目录 (18)三、案情说明表 (18)四、涉案人员名单表 (18)五、卷内文件材料 (18)(一)案件处理结果的相关文书材料 (18)(二)案件来源、受理情况及回避的相关文书材料 (19)(三)案件调查的相关文书材料 (19)(四)行政处罚告知、听证的相关文书材料 (21)(五)执行情况的相关文书材料 (21)(六)其他应当存入案卷的文书材料 (22)六、备考表 (22)七、案卷封底 (22)附件9:卷内文件目录 (24)附件10:案情说明表 (26)附件11:涉案人员名单表 (28)附件12:备考表 (29)一、刑事卷宗(一)刑事诉讼卷宗(指报捕、起诉的卷宗)凡需要报捕、起诉的案件必需将卷宗所有材料分为三卷装订。

1、诉讼文书卷(正卷)指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批捕、起诉的诉讼案卷。

包括法律文书。

诉讼文书卷材料卷排列顺序详见附件1。

2、证据材料卷(正卷)指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批捕、起诉的诉讼案卷。

包括讯问、询问、侦查措施、鉴定材料。

证据材料卷材料排列顺序详见附件2。

3、侦查工作卷(附卷)指移交公安机关档案管理部门保管以备查阅的案卷。

包括案件侦办过程中形成的内部呈请类文书、秘密侦查材料和不宜公开的秘密材料等应归入副卷。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装订顺序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装订顺序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装订顺序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装订顺序近年来,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案卷装订顺序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案卷装订顺序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查阅和管理效率,因此对于一份高质量的案卷而言,正确的装订顺序至关重要。

在进行文章撰写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的基本构成和审查程序,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探讨案卷装订顺序的重要性。

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通常包括以下基本构成:1.案件基本信息:包括案件编码、当事人信息、立案时间等。

2.案件调查取证材料:包括立案调查函、调查笔录、证据清单等。

3.案件处理决定:包括处罚决定书、听证笔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

在了解了基本构成后,我们再来探讨案卷装订顺序的规范性。

优秀的案卷装订顺序应该具备以下特点:1.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按照案件发展的逻辑顺序进行装订,使得人们能够顺利地了解到案件的基本情况,不至于产生混乱和遗漏。

2.文件完整、内容丰富:将案件材料按照时间顺序进行装订,确保案卷中的文件完整,并且内容丰富,以便于审查和查阅。

3.规范统一、便于管理:所有的案卷都应该按照规范统一的标准进行装订,便于管理和归档,以及便于多人共同参与审查和处理。

以上是对于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装订顺序的基本认知和规范要求。

接下来,我们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来探讨这一话题,并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

深度分析:1.案卷装订的逻辑顺序在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中,为了更好地了解案件的发展过程和具体情况,正确的装订顺序至关重要。

一份好的案卷应当按照时间顺序进行装订,即从案件的立案开始,到调查取证、听证、处罚等各个环节,依次装订,使得人们能够逐步了解案件的发展过程,不至于产生困惑和遗漏。

2.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在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中,案卷中的文件应当是完整的,内容丰富的。

这需要在装订案卷的过程中,进行严格的审核和核对,确保每一个重要文件和材料都能够被正确地装订进案卷中,便于审查和查阅,为案件的处理提供充分的信息基础。

(档案管理)有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的规定

(档案管理)有关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的规定

楚雄市人民法院关于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的规定(2005年12月21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修改通过)为使我院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各类案件卷宗材料装订统一、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并作为我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卷宗装订顺序的评查标准。

案件卷宗材料的装订排列顺序,总的要求是按照诉讼、执行程序的客观进程,形成文书的时间顺序,兼顾文书材料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

一、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刑事公诉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一)分内外卷装订的材料顺序1、外卷(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起诉书副本(5)换押证及送达回证(6)附带民事诉状(7)送达起诉书笔录、送达附带民事诉状的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委托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公诉机关随案移交的证据材料、附带民事诉讼证据(10)民事诉讼庭前调解笔录(有则装订)(11)开庭前的通知、传票及送达回证(12)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3)提押票(14)庭审程序提纲(15)庭审笔录(16)证人具结书(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17)辩护词(18)被告人的悔罪书(19)裁判文书副本2份(20)提押票(21)宣判笔录(22)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3)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4)二审法院退卷函(25)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6)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27)赃款赃物处理手续材料(28)罚金收据、执行款收据、领条2、内卷(1)卷宗目录(2)案件审理报告(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及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批复(有则装订)(5)裁判文书正本(二)装订成一卷的材料顺序(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起诉书副本(5)换押证及送达回证(6)附带民事诉状(7)送达起诉书笔录、送达附带民事诉状的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委托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公诉机关随案移交的证据材料、附带民事诉讼证据(10)民事诉讼庭前调解笔录(有则装订)(11)开庭前的通知、传票及送达回证(12)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3)提押票(14)庭审程序提纲(15)庭审笔录(16)证人具结书(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17)辩护词(18)被告人的悔罪书(19)裁判文书正本1份、副本1份(20)提押票(21)宣判笔录(22)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3)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4)二审法院退卷函(25)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6)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27)赃款赃物处理手续材料(28)罚金收据、执行款收据、领条刑事自诉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一)分内外卷装订的材料顺序1、外卷(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刑事自诉状(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刑事自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7)答辩状及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证据收据及自诉人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0)证据收据及被告人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2)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3)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4)庭审笔录(15)证人具结书(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16)代理词、辩护词(17)裁判文书副本2份(18)宣判笔录(19)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0)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1)二审法院退卷函(22)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3)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有则装订)(24)执行款收据、领条2、内卷(1)卷宗目录(2)案件审理报告(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及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批复(有则装订)(5)裁判文书正本(二)装订成一卷的材料顺序(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刑事自诉状(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刑事自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7)答辩状及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证据收据及自诉人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0)证据收据及被告人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2)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3)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5)庭审笔录(16)证人具结书(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17)代理词、辩护词(18)裁判文书正本1份、副本1份(19)宣判笔录(20)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1)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2)二审法院退卷函(23)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4)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有则装订)(25)执行款收据、领条二、民商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一)分内外卷装订的材料顺序1、外卷(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民事起诉书(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诉讼费收据或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7)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8)答辩状及送达回证(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10)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原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被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2)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3)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5)庭审笔录(16)代理词(17)裁判文书副本2份(18)宣判笔录(19)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0)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1)二审法院退卷函(22)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3)执行款收据、领条2、内卷(1)卷宗目录(2)案件审理报告(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及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批复(有则装订)(5)裁判文书正本(二)装订成一卷的材料顺序(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民事起诉书(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诉讼费收据或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7)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8)答辩状及送达回证(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10)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原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被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2)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3)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5)庭审笔录(16)代理词(17)裁判文书正本1份、副本1份(18)宣判笔录(19)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0)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1)二审法院退卷函(22)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3)执行款收据、领条三、行政诉讼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一般均应分内外卷装订1、外卷(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行政起诉状(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诉讼费收据或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7)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送达回证(8)答辩状及送达回证(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10)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原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1)举证通知书存卷联、证据收据及被告提供的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12)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及法院调取的证据(13)开庭前的通知(如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5)庭审笔录(16)代理词(17)裁判文书副本2份(18)宣判笔录(19)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0)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1)二审法院退卷函(22)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3)执行款收据、领条2、内卷(1)卷宗目录(2)案件审理报告(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及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批复(有则装订)(5)裁判文书正本四、执行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1)卷宗目录(2)执行案件立案审查、流程管理信息表(3)案件执行流程跟踪表(4)执行申请书(5)执行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其他法律文书(5)受理案件通知书送达回证(6)执行费收据(7)执行标的明细表(8)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9)执行笔录(10)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有关手续、笔录(11)案件讨论笔录(12)民事裁定书正本1份、副本1份(13)民事裁定书送达回证(14)执行款物收据及领条(15)案件执行结案报告本规定自2006年1月起执行。

关于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元市元坝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工商所、队、股、室: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提升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水平,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水平,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根据具体办案流程和使用的法定文书种类,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立卷装订要求案卷应当一案一卷,证据材料比较多确需分卷装订的,案卷可分正卷、副卷。

(一)案卷一般应当按下列顺序装订:1、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封面;2、卷内文书目录;3、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本及其草拟稿);4、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记录;5、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正本及其草拟稿,后附送达回证);6、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需要移送的情形);7、调查终结报告;8、案件核审表;9、立案审批表;10、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11、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12、案件来源登记表(投诉、申诉、举报等案源材料);13、指定管辖通知书;14、案件移送函;15、现场笔录;16、抽样取证记录;17、委托鉴定书;18、询问通知书;19、协助调查函;20、检查建议书;21、证据证明单;2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抄件);23、当事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或抄件);24、行政处罚案件授权委托书;25、询问(调查)笔录;26、鉴定结论(包括鉴定结论通知的告知情况);27、被委托机关调查情况回复情况;28、责令改正通知书;29、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后附财物清单);30、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31、行政处罚听证授权委托书(后附送达回证);32、听证笔录;33、听证报告;34、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后附财物清单);35、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后附财物清单);36、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物品委托保管书(后附财物清单);37、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后附财物清单);38、物品处理记录(包括变卖、拍卖或者价格鉴定类文书);39、分期(延期)缴纳罚款申请书;40、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41、督办案件通知书;42、督办案件调查处理结果;43、责令重新审查决定书;44、行政处理决定纠正决定书;45、行政处罚案件回访记录单;46、送达回证(各类依据法定文书须单独送达的送达回证)47、卷底。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的、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体现整个行政执法过程、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证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行政执法过程中制作并使用的文书和所取得的证据载体材料,以及产生的其他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定义的材料。

第三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具体办理行政执法事项的机关处(科、室)和执法机构,均应按本规范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工作。

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绩效列入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考核、法制工作考核、本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内容。

第四条行政执法案件承办人在受理案件后,应当收集本案的各种文书及证据材料。

案件办结后,应核查案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发现缺漏和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及时补齐或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补救,以确保案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

第五条案卷文书材料一般应使用计算机打印的文书原件,尺寸规格为A4型纸;不能使用文书原件的可使用与原件核对无误的A4型纸张复印件,并注明出处及加盖文书原件保管单位公章。

文书材料确需手工填写的,不得使用不耐久字迹材料书写,应使用黑色、蓝黑色墨水或墨汁书写,字体工整、清晰。

文书材料有涂改的应更换修正后的文书原件,不能更换的应由相关人员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手印。

第六条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一般按年度编号,一案一卷一号,区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违纪处理等不同类别。

案卷材料较多的可分为正卷、副卷,结论性材料归入正卷,依据性材料归入副卷;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文书材料,应归入副卷保存。

卷宗装订细则

卷宗装订细则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案件卷宗装订规则(试行)为规范我院卷宗装订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档案归档验收的具体要求》的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则。

一、卷宗装订要求(一)基本要求1、立卷案号(1)各类诉讼文书要根据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案件类别,按年度、审级、一案一号的原则,单独立卷。

手续简单的执行案件的文书材料,可与原审案件合并立卷归档;需要长期执行案件的文书材料用原审级收案号单独立执行卷,与原审案件合并保管;受委托代执行案件形成的简易材料,应当移送原审法院保管。

(2)一个案件从收案到结案所形成的全部诉讼文书材料,统一使用收案时编定的案号。

(3)法律文书以及其它对外行文的文号,应与案号绝对一致,裁判文书是最终案号。

其余的文书、裁定都应下分-1、-2等。

2、卷内材料的用纸(1)各类诉讼文书须用标准A4纸张,具备打印条件的一律打印,不能打印的,要用碳素、蓝黑墨水书写或签发。

(2)用油笔或者铅笔书写的材料应当附有复印件或者抄件,对于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也应附上抄件,复印件和抄件大小为A4纸张大小,便于装订。

(3)订口过窄或有字迹可能被订的要粘贴A4衬纸,纸张过大的材料要修剪折叠,折叠以A4纸张为准。

(4)需要附卷保存的信封,要打开展平加贴衬纸,邮票不得取掉。

3、正副卷的分立只要是组合议庭的案件,判决、调解、撤诉案件都要有副卷。

简易程序的案件判决、调解、撤诉都一本正卷(上审委会的除外)。

(1)含有保密内容的诉讼材料、内部请示、内函的案件,须立正副卷。

(2)司法救助单独成卷,不能装入正、副卷宗。

(3)延长审限审批表必须装入正卷。

需保密的工作记录及电话记录,当事人提供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材料(包括存折、股票账号)等可放入副卷。

4、入卷材料的筛选入卷的诉讼文书材料,一般只保存一份(有领导人批示的材料除外),重份的材料予以剔除;一般的法律文书草稿(未定稿)、与本案无关的材料不入卷。

行政案卷的装订顺序:

行政案卷的装订顺序:

行政案卷的装订顺序:(一)主卷1、受案登记表2、传唤证。

3、检查证。

4、证据材料(1)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2)受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

(3)鉴定、检测结论。

(4)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5)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6)书证、物证。

(7)抽样取证证据清单。

(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9)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5、调解文书(调解笔录、调解协议)6、听证材料(1)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2)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

(3)举行听证通知书。

(4)听证笔录。

(5)听证报告书。

7、裁决文书(1)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单。

(2)当场处罚决定书。

(3)收缴物品决定书,收缴物品清单。

(4)收容教育/延长教育决定书。

(5)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决定书。

(6)限期戒毒通知书。

(7)责令限期—通知书。

(8)责令停止—通知书。

(9)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

(10)不予处理决定书。

(11)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12)移送案件通知书。

8、办理案件中形成的其他文书(1)户籍证明、前科材料。

(2)电话查询记录。

(3)送达回执。

(4)—执行通知书(回执)。

(5)交纳罚款等交款凭证。

(6)扣押物品、文件发还凭证。

(7)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通知书。

(8)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9)担保人保证书。

(10)退还、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11)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回执)。

(12)解除收容教育、强制戒毒证明书。

(13)申请回避相关文书材料(待定)。

(14)备考表。

(二)副卷(注:上边没有列到的内容都列入副卷,排列不便分开。

案卷装订顺序

案卷装订顺序

案卷装订排列顺序一、检查(调查)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一)主办、协办案件1、办案依据:上级的批件,信访简报、检举、揭发、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的批示、会议决定。

2、初步核实报告。

3、立案报告。

4、调查方案或办案计划。

5、证明材料。

6、调查报告7、错误事实见面材料。

8、案件进展情况报告及简报。

9、调查过程中的往来文书材料。

10、本级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

11、本级下达的批复: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等。

12、下级对本级批复的执行情况的报告。

13、承办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结案意见。

14、对案件的通报、报道、反映等材料。

(二)转办、过问要结果案件1、办案依据、检举、揭发、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的批示。

2、批转(过部、催办)下级或有关单位办理的函件及底稿(电话记录稿)。

3、下级或有关单位上报的案件查处情况报告(主件及附件)。

4、承办部门对下级案件意见查处结果的意见。

5、承办部门的结案报告及领导意见。

(三)核实了解的案件1、办案依据:检举、揭发、申诉材料及有关领导的批示。

2、调查证明材料。

3、核实情况报告。

4、承办部门的结案归档意见及领导批示。

二、审理案件档案的卷内排列顺序(一)审批案件1、下级报送或本机关移送的案件处理待审批材料:(1)下级党组织或行政部门对案件的审查意见及请示;(2)调查报告及主要证据材料;(3)本人所在基层党组织或行政部门的处分决定;(4)本人检查、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及基层组织对本人意见的说明。

2、审理报告。

3、与本人的谈话记录或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材料。

4、本级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

5、本级报上级审批的请示。

6、上级的批复。

7、本级下达的批复: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等。

8、下级执行批复情况的报告。

9、对案件的通报、报道、反映材料。

(二)备案案件1、下级报送的备案材料:(1)下级对案件处理的批复;(2)调查报告及主要证据材料;(3)基层党组织或行政部门的处分决定;(4)本人检查、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及基层对组织对本人意见的说明。

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卷宗组卷装订顺序规范

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卷宗组卷装订顺序规范
21、登记清单;
22、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23、违法嫌疑人身份证明、前科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
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卷宗组卷装订顺序规范
摘 要
(一)程序类文书
(二)证据类文书(一)程序类 Nhomakorabea书1、受案登记表;
2、结案审批表;
3、传唤审批表;
4、传唤证文书;
5、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6、听证类文书;
7、公安行政处罚审批及决定文书、调解书;
8、收缴、追缴审批表;
10、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审批表;
11、送达回执;
12、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类文书;
13、行政拘留执行回执、罚款收据;
14、申请法院执行文书;
15、其他文书;
(二)证据类文书
16、XX区公安分局调解协议书;
17、询问违法嫌疑人笔录及其自行书写的材料(按照时间顺序);
18、询问被侵害人、证人笔录及其自行书写的材料(按照时间顺序);
19.勘验、检查材料;
20、检验、鉴定材料;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5、起诉书送达回证;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8、扣押物品清单;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提押票;25、司法建议书;26、抗诉书;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与回执(释放证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2、备考表;33、证物袋;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审理运行时间表;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9、答辩状及附件;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诉讼保全申请;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13、保全措施存根;14、原、被告举证材料;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16、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庭前调解);17、准备庭笔录;18、开庭通知、传票及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等各类通知书;19、开庭审判笔录;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1、宣判笔录、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3、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24、上级法院退卷函;2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6、证物处理手续;27、执行手续材料;28、备考表;29、证物袋;30、卷底。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一、正卷1、卷宗目录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3、立案登记表、立案通知书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5、证据目录;6、送达起诉书副本通知书、换押票7、送达回证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10、审限监督卡11、出庭通知书、公告、传票12、提押票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14、调查笔录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陈述18、撤诉申请19、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20、宣判笔录21、送达回证22、取保候审决定书23、逮捕决定书24、抗诉书、上诉状25、上诉移送函26、二审法院退卷函27、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28、执行通知书回执29、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30、司法建议书31、备考表32、证物袋二、副卷1、卷宗目录2、阅卷笔录3、合议庭笔录4、案件审理报告5、审委会笔录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注: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位置。

2、卷宗内材料应全部为A4稿纸,不符合规定的应粘贴,裁剪或者折叠。

3、卷宗内的证据材料的书写必须是碳素墨水或黑蓝墨水,是圆珠笔书写的单另复印一份,一并随入卷内。

4、卷宗封面应填写正确、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动,案由应与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一致,审判人员应与裁判文书所列审判人员一致,处理结果一栏的填写要明确、具体。

5、装订线要加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6、证物袋内附该案的两份裁判文书或调解书。

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一、正卷1、卷宗目录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3、立案登记表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5、受理案件通知书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7、诉讼费收费票据8、送达回证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10、审限监督卡11、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及相关证据12、被告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13、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传票、出庭通知书15、庭审前的各类裁定文书16、司法鉴定书17、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18、司法鉴定书19、原、被告的举证材料20、调查笔录21、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22、原、被告代理人代理词23、撤诉申请书24、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25、宣判笔录26、送达回证27、上诉状副本、上诉案件移送函28、二审法院退卷函29、二审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30、生效法律文书移送书31、备考表(须空白纸)32、证物袋二、副卷1、卷宗目录2、阅卷笔录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理报告5、审委会笔录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7、备考表注: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的位置。

案卷装订顺序(已修改)

案卷装订顺序(已修改)

案卷装订顺序
一、正卷装订顺序
1、卷内文件目录
2、立案审批表(从此页开始用铅笔在右上角编码)
3、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文)
4、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行政处罚告知书或者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责令暂停销售通知书(财物清单附上述文书后);责令改正通知书、询问通知书等。

5、送达回证(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6、证据材料,包括当事人举证的证据材料、行政机关取得的证据材料、抽样取证记录、鉴定报告、授权委托书等(同种类的证据按照时间先后排列),以及现场检查笔录(在前)、询问调查笔录(在后)。

7、财物处理单据,包括罚款缴纳通知书留存联复印件、罚没款收据复印件(各粘贴一页);山东省罚没、扣留物资票据附卷联。

8、其他有关材料(罚没物品处理记录、照片等)
二、副卷装订顺序
1、封面文件目录
2、投诉、申诉、举报等案源材料,包括投诉、申诉、举报书面材料以及案源登记表、涉企检查审批或备案表。

3、调查终结报告及批件,包括: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建议书—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扣留等)—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行政处罚建议审批)--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扣留(罚没)物品入库登记表、扣留物品出库审批表、罚没物品处置审批表
4、工商所案件初审书
5、法制核审表
6、结案报告表
7、其他材料(行政处理告知记录、案后回访记录等)。

《公安机关刑事案卷立卷规范(2022版)》

《公安机关刑事案卷立卷规范(2022版)》

《公安机关刑事案卷立卷规范(2022版)》附件一行政案件装订顺序1、卷内文书目录2、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3、处罚决定书审批表4、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5、收缴/追缴物品清单(审批表)6、送达回执7、责令通知书8、治安调解协议书及协议履行情况9、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10、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11、收容教育/延长收容教育决定书、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解除收容教育证明书12、强制隔离戒毒/延长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证明书13、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解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通知书14、遣送/驱逐出境决定书15、受案登记表16、接受证据清单17、移送案件通知书18、呈请撤销案件报告书19、撤销案件决定书20、指定管辖决定书21、受案回执22、回避申请书23、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告知书24、刑事案件案卷说明性材料(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案件)25、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笔录26、继续盘问通知书27、继续盘问审批表28、延长继续盘问时限审批表29、传唤证30、拘留审查/延长拘留审查决定书、解除拘留审查决定书31、限制活动范围决定书32、违法嫌疑人的陈述、申辩、辨认笔录33、被侵害人陈述、辨认笔录34、证人证言、辨认笔录35、检查证、勘验/检查/现场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36、证据保全决定书、证据保全清单及照片(审批表)37、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38、鉴定聘请书39、鉴定、检测机构及鉴定人员资质证明40、鉴定意见41、鉴定意见通知书42、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及拟被处罚人的陈述、申辩记录43、行政处罚告知后负荷的相关文书材料44、听证申请书、举行听证通知书、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45、听证笔录、听证报告书46、调解笔录47、书证50、民警对查获情况、现场情况等的证明51、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回执52、停止执行行政拘留建议书53、停止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54、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书55、担保人保证书或收取保证金通知书56、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57、退还保证金通知书58、没收保证金决定书59、恢复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60、罚没收据61、强制执行决定书62、代履行决定书63、强制执行申请书64、催告书65、被处罚人的身份证明66、前科、处理情况材料67、行政复议决定书68、行政判决书、裁定书69、其他材料70、案件考评表注:1、案件处理结果的审批材料、上级机关的批准书以及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予以行政拘留的许可证明材料或报告、通报材料应当放在案件处理结果的相关文书材料之后。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一、案卷封面1、案件名称:当事人全称+违法行为表述+案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3、办案单位:填写办案机构名称全称4、归档时间:装订完毕时间5、归档号:不需办案单位填写,由市局档案室统一编写。

二、案卷材料目录(正卷、副卷)(正卷隔页:A4纸竖式居中“正卷”二字)三、立案审批表(页码起始页)四、行政处罚决定书五、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六、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根据案情需要发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以制发的日期为序)1、询问通知书;2、查封(扣押、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及清单;3、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4、解除强制措施通知书;5、责令改正通知书;6、提供证据材料通知书;7、听证通知书等。

七、送达回证1、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2、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3、其他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与其他法律文书对应);4、邮寄送达的邮寄送达回执;5、公告送达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张贴的公告。

八、听证笔录九、证据材料1、立案前初步调查获取的证据;2、现场检查笔录;3、调查询问笔录一(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被询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调查询问笔录二(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5、调查询问笔录三(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6、当事人陈述;7、证人证言;8、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证明材料;9、鉴定结论(包括鉴定委托书、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鉴定报告、抽样取证记录等);10、有关书证(包括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等);11、有关物证(包括实物、现场照片、实物照片等);12、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包括制作人、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说明);13、勘验笔录;14、其他证据材料(与案件定性有关联,具有证明力的其他证据材料)。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

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

精品文档,安心下载,放心使用行政处罚案卷装订顺序规范一、案卷封面1、案件名称:当事人全称+违法行为表述+案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3、办案单位:填写办案机构名称全称4、归档时间:装订完毕时间5、归档号:不需办案单位填写,由市局档案室统一编写。

二、案卷材料目录(正卷、副卷)(正卷隔页:A4纸竖式居中“正卷”二字)三、立案审批表(页码起始页)四、行政处罚决定书五、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六、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根据案情需要发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以制发的日期为序)1、询问通知书;2、查封(扣押、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及清单;3、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4、解除强制措施通知书;5、责令改正通知书;6、提供证据材料通知书;7、听证通知书等。

七、送达回证1、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2、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3、其他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与其他法律文书对应);4、邮寄送达的邮寄送达回执;5、公告送达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张贴的公告。

八、听证笔录九、证据材料1、立案前初步调查获取的证据;2、现场检查笔录;3、调查询问笔录一(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被询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调查询问笔录二(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5、调查询问笔录三(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6、当事人陈述;7、证人证言;8、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证明材料;9、鉴定结论(包括鉴定委托书、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鉴定报告、抽样取证记录等);10、有关书证(包括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等);11、有关物证(包括实物、现场照片、实物照片等);12、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包括制作人、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说明);13、勘验笔录;14、其他证据材料(与案件定性有关联,具有证明力的其他证据材料)。

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卷宗的装订顺序通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封面,卷宗的封面应包含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号、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等。

2. 目录,卷宗的目录应列明卷宗内各个文件的名称和页码,以方便查阅和管理。

3. 立案表,立案表记录了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由、当事人、案件受理日期等。

4. 呈批表,呈批表是指案件移送、交办、审批等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应按照时间顺序装订。

5. 诉讼材料,包括原告的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等,应按照起诉状、答辩状的顺序装订。

6. 调查取证材料,包括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应按照时间顺序装订。

7. 裁判文书,包括裁定书、判决书等,应按照审理程序的顺序装订。

8. 附属材料,包括相关的协议、合同、报告、证明材料等,应按照时间或相关性装订。

9. 其他材料,包括案件审理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文件,如传票、调解书、申请书等,应按照时间顺序装订。

10. 结案材料,包括结案报告、结案决定等,应放在卷宗的最后。

在装订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每个文件应有清晰的标识,如页码、文件名称等,以便查找和整理。

每个文件应按照顺序装订,避免错乱或遗漏。

每个文件应有标头,标明文件的名称、日期等重要信息。

可以使用装订夹或者文件夹等工具,确保文件的整洁和安全。

在装订过程中要小心处理文件,避免破损或遗失。

以上是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的一般规范,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法院的规定有所差异。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要求和规定进行装订。

案卷装订顺序规范及格式

案卷装订顺序规范及格式

一、案卷封面二、案卷材料目录(正卷、副卷)(正卷)三、立案审批表(页码起始页)四、行政处罚决定书五、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六、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根据案情需要发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以制发的日期为序)1、询问通知书;2、查封(扣押、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及清单;3、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4、解除强制措施通知书;5、责令改正通知书;6、提供证据材料通知书;7、听证通知书等。

七、送达回证1、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2、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3、其他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与其他法律文书对应);4、邮寄送达的邮寄送达回执;5、公告送达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张贴的公告。

八、听证笔录九、证据材料1、立案前初步调查获取的证据;2、现场检查笔录;3、调查询问笔录一(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被询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调查询问笔录二(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5、调查询问笔录三(其他被调查询问人的笔录,同一人的多份询问笔录按询问的时间顺序排列)、被询问人的身份证明材料;6、当事人陈述;7、证人证言;8、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主体证明材料;9、鉴定结论(包括鉴定委托书、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鉴定报告、抽样取证记录等);10、有关书证(包括帐册复印件、原始凭证及图片、合同、协议、票据复印件等);11、有关物证(包括实物、现场照片、实物照片等);12、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包括制作人、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说明);13、勘验笔录;14、其他证据材料(与案件定性有关联,具有证明力的其他证据材料)。

十、财物处理单据1、转退还财物清单、当事人收回财物收据;2、没收物品的处理记录(统一入库的,附入库单;销毁的,销毁记录及照片;拍卖或变卖的,按规定保存相应手续材料)。

案卷装订顺序

案卷装订顺序

一、刑事一审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立案信息表;4、案件移送书(收案笔录);5、起诉书(自诉状)正本及附件;6、送达起诉书笔录;7、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8、自诉案件的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单;9、搜查证、搜查勘验笔录及扣押物品清单;10、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1、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及保证书;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赃、证物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开庭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8、开庭公告底稿;19、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0、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1、宣判公告底稿;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送达回证;24、司法建议书;25、抗诉书;26、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7、上级法院退卷函;28、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29、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30、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1、备考表;32、证物袋;33、卷底。

二、民事一审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普通程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表;3、立案信息表;4、起诉书或口诉笔录;5、立案庭风险告知书;6、立案受理xx;7、缴纳诉讼费通知、免费手续及诉讼费预收、结算票据;8、应诉xx;9、答辩状;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11、鉴定委托书;12、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及证件(结婚证、婚姻登记证明);13、原、被告举证材料;14、原、被告xx;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16、案件中止裁定书;17、调解笔录;18、当事人及代理人出庭通知书、开庭传票、开庭公告底稿;19、开庭审判笔录;20、代理词;21、撤诉书及告知笔录;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3、宣判公告底稿;24、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5、送达回证;26、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27、上级法院退卷函;28、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9、物证处理手续;30、备考表;31、证物袋;32、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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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卷的装订顺序:
(一)主卷
1、受案登记表
2、传唤证。

3、检查证。

4、证据材料
(1)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2)受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

(3)鉴定、检测结论。

(4)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5)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6)书证、物证。

(7)抽样取证证据清单。

(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9)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5、调解文书(调解笔录、调解协议)
6、听证材料
(1)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

(2)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

(3)举行听证通知书。

(4)听证笔录。

(5)听证报告书。

7、裁决文书
(1)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单。

(2)当场处罚决定书。

(3)收缴物品决定书,收缴物品清单。

(4)收容教育/延长教育决定书。

(5)强制戒毒/延长强制戒毒决定书。

(6)限期戒毒通知书。

(7)责令限期—通知书。

(8)责令停止—通知书。

(9)提前解除收容教育决定书。

(10)不予处理决定书。

(11)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12)移送案件通知书。

8、办理案件中形成的其他文书
(1)户籍证明、前科材料。

(2)电话查询记录。

(3)送达回执。

(4)—执行通知书(回执)。

(5)交纳罚款等交款凭证。

(6)扣押物品、文件发还凭证。

(7)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通知书。

(8)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9)担保人保证书。

(10)退还、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11)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回执)。

(12)解除收容教育、强制戒毒证明书。

(13)申请回避相关文书材料(待定)。

(14)备考表。

(二)副卷
(注:上边没有列到的内容都列入副卷,排列不便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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