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M集团辅助运输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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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运输管理办法(2022)

辅助运输管理办法(2022)

辅助运输管理办法(2022)1、为规范公司入井车辆管理,保证辅助运输系统安全、高效、低耗运行,根据《安全规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入井机动车辆只限于防爆柴油机车和防爆蓄电池机车。

3、辅助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4、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辅助运输车辆。

组织机构第一条、为加强辅助运输安全高效运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成立辅助运输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各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成员:各部室、区队负责人。

第二条、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辅助运输的管理、指导、督查等工作。

领导小组在机电科设辅助运输管理办公室,由机电副矿长兼任办,机电科指定一名专职辅助运输管理人员。

职责划分1、机电科是辅助运输管理主要职能部门,其职责:①负责制定辅助运输安全运行的各项管理制度。

②负责监督设备资产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修订更新)。

③负责编制辅助运输中、长期规划。

④负责辅助运输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⑤负责车辆及配件采购计划的审核。

⑥负责车辆大、中、项修理计划的审核及管理。

⑦负责实施车辆年度强制检测检验。

会同安检科检查车辆完好状态及共同签发车辆的“入井检验合格证”。

⑧负责井下行车路线信号灯、测速装置等硬件设施制作和安装维护。

⑨负责协调维修服务单位对车辆进行专业化维修服务。

⑩负责绘制辅助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图,行车路线变化时及时变更。

2、安检科是辅助运输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其职责:①负责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措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②负责组织对辅助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③负责驾驶员岗前安全培训。

④负责监督检查驾驶员持证上岗情况。

⑤负责与机电科共同签发车辆的“入井检验合格证”。

⑥负责井口区域车辆交通管理和入井车辆的检查与登记工作。

⑦负责井下行车路线的警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

3、技术科职责:①负责提供辅助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基础图纸,及相关图纸。

②负责提供影响运输线路相关矿务工程,以便及时调整行车路线。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1、生产部每季召开辅助运输专业例会,由分管辅助运输的副矿长或运输副总工程师主持,各分管辅助运输部长、技术员、非专业运输队组主管人员参加,总结和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分析事故案例,吸取教训,研究和落实改良措施,减少或杜绝事故的发生,搞好辅助运输平安工作。

2、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规定。

3、严格执行运输巷道封闭管理规定,在运输作业期间严禁任何人进入运输作业区域。

4、运输巷道物料堆放必须执行质标办下发《华润煤业关于井下巷道文明生产动态达标管理的方法》相关规定。

5、非专业队组从事运输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合格前方可进行运输作业,对管辖范围辅助运输设备负主要责任,必须加强对使用范围辅助运输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出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6、严禁任何人随意挪动、破坏辅助运输牌板、设备、设施等。

7、严格执行辅助运输作业工作流程票制度,未执行辅助运输工作流程票的生产部运输队有权不行运输作业。

8、机电部对辅助运输相关电气设备负主要责任,负责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出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文件)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文件)

关于印发《高煤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整顿运输秩序,加强辅助运输管理,规范人员乘坐罐笼、人行车、架空乘人装臵行为,提升辅助运输流程标准及设备、物料封车、装车管理水平,提高运输效率,确保各辅助运输环节安全运转,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将《高煤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附:1、《乘罐人员管理制度》2、《人行车乘车管理制度》3、《架空乘人装臵乘车管理制度》4、《提升运输及封装车管理规定》5、《轨道车场及大巷管理办法》6、《矿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7、《提升运输特殊物件安全管理规定》8、《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附件1:乘罐人员管理制度一、乘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乘罐,在指定地点候罐,集中上下人,因特殊情况上下井须经公司调度批准。

二、乘罐人员必须听从把钩工指挥、服从管理,待罐笼停稳、安全门打开、把钩人员固定好罐门之后方可依次出入罐笼,严禁乘罐人员拥挤、抢上抢下。

三、按照秩序文明乘罐,上井口西门入罐,东门出罐。

下井口东门入罐,西门出罐。

严禁在罐笼内嬉戏打闹。

罐笼运行中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罐外,严禁乘罐人员私自打开罐门。

四、发出提升信号后,严禁出入罐笼、严禁候罐人员进入车场。

五、严禁携带长工具、超重物料乘罐,乘罐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5m,重量不得超过20kg,严禁人、物混装。

乘罐时携带工具、物品人员应坚持先入罐、后出罐的原则,携带的物品不得妨碍他人乘罐。

六、罐笼运行时乘罐人员应站稳扶好,抓紧扶手,不得来回走动、不得坐在罐笼内。

外来人员没有本公司人员陪同不得乘坐罐笼。

七、禁止超员乘罐,罐笼乘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大罐(北罐)不得超过35人,小罐(南罐)不得超过30人。

严格按照集中提升标准,当人员不足时,即大罐不得低于15人,小罐不得低于10人,否则一律不得提升,特殊情况经公司调度安排后,方准提升。

八、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和人员定位卡,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1. 整体概述辅助运输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提高运输效率和确保运输安全,对运输过程中的辅助设备和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辅助运输包括装卸、搬运、仓储和运输跟踪等环节,是保证货物顺利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定和执行辅助运输管理制度,能够减少货损、提高货物流转速度,并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合规。

本文将从辅助运输管理的目的、内容和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2. 目的辅助运输管理制度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提高运输效率:通过规范辅助运输过程,提高工作人员的作业效率,减少装卸和搬运时间,提高货物的流转速度。

•保证运输安全: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培训工作人员安全操作技能,防止事故和人身伤害的发生。

•减少货损:通过科学合理的运输方式和操作流程,减少货物在装卸和搬运过程中的损坏,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地到达目的地。

•符合合规要求:制定辅助运输管理制度,使运输过程合规合法,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3. 内容辅助运输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3.1 职责分工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职责,规定各级人员的权限和工作要求,保证工作流程的有序进行。

3.2 培训和考核建立培训制度,对从事辅助运输工作的人员进行基础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

同时,进行定期考核和岗位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3.3 设备维护和管理对辅助运输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安全可靠。

同时,建立设备管理制度,规范设备的使用和保管,减少损坏和丢失。

3.4 运输跟踪与信息管理建立货物运输跟踪系统,实时掌握货物的位置和状态,及时调整计划和解决问题。

并对运输信息进行有效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3.5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包括装卸和搬运的安全要求、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等。

同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有序地处理,降低损失和风险。

4. 操作流程辅助运输管理制度的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职责分工: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职责,确定人员的权限和工作要求。

《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小编整理]》

《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小编整理]》

《辅助运输管理办法[整理]》第一篇: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和考核办法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井下辅助运输系统。

煤矿辅助运输是指煤矿井下的运输除煤炭运输以为,人员、材料、设备和矸石等各种运输。

第二章组织管理职责第三条公司机电副总经理全面负责本公司辅助运输业务管理工作,辅助运输行政分管领导对分管辅助运输的单位负行政管理责任,分管辅助运输的副总工程师负责本公司辅助运输的技术管理。

第四条辅助运输管理科是公司辅助运输的职能管理部门,在机电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公司辅助运输业务管理监督考核工作:1、制定辅助运输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明确各级责任,及时发现辅助运输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建立相关奖惩办法。

2、负责对辅助运输各工种及车辆的资格证件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管理台帐。

3、对辅助运输工作进行专业指导,并对职工进行专业业务培训。

4、对辅助运输工作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监督处理,限期整改。

5、负责矿井运输年、季、月工作总结。

6、负责入井车辆的许可证发放。

7、参与运输巷道的验收工作。

1第五条胶轮车队是公司本部辅助运输车辆和威龙公司管理的责任主体。

1、负责对公司本部特种车辆的管理、使用、维护。

2、对威龙公司进行监管。

3、负责井下运输大巷标准化工作。

第六条辅助运输队是副斜井运输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副斜井(包括上、下车场)范围内的巷道空车绕道、矿车及附属装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七条涉车的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的车辆标准化工作,依照有关标准,接受辅助运输管理科的管理。

第八条综采准备、撤退队组是准备、撤退工作面辅助运输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所准备、撤退工作面的绞车、列车及轨道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九条综采生产队组是本工作面辅助运输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所采工作面的绞车、列车及轨道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辅助运输是一种物流运输业务,是在主要运输手段的基础上,采用其他辅助运输工具,完成货物运输的方式。

在运输过程中,如何管理辅助运输,保证运输安全、高效和节能,对物流企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和管理辅助运输,国家制定了辅助运输管理规定,下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一、辅助运输的定义和分类辅助运输是在主要运输手段的基础上,采用其他各种交通运输工具、设备和手段,以实现货物的补运、短途运输和配送,从而实现快速、灵活、高效、节能、经济的物流运输。

辅助运输可以按照运输距离、运输用途、运输模式等各种方式进行分类,常见的辅助运输方式包括物流仓储、配送中心、集装箱、电动车、三轮车等。

二、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目的和意义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辅助运输活动,加强对辅助运输工具和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辅助运输工具和设备的正常使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交通运输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物流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繁荣。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对于保障运输安全、改善运输环境、提高运输效率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辅助运输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物流运输和辅助运输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和运输者。

该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辅助运输工具和设备的规格、尺寸、数量、使用条件和安全措施等;2、辅助运输工具和设备的维修、保养、检验和检测标准,以及管理制度等;3、对于辅助运输过程中的承运人、经营人、驾驶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资格、要求、教育和培训等要求;4、管理和监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等。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内容在推进辅助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社会经济效益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实施对于推进物流行业的发展和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实施可以强化对辅助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提高运输效率和运输质量,从而提升物流行业的发展水平和整体效益。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1. 引言辅助运输是一项重要的物流操作,它涉及到管理、协调和监督运输工具在物流系统中的活动。

为了确保辅助运输的高效性和顺畅性,制定适当的管理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点和重要性。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运输工具的合理使用和运输过程的顺利进行。

具体目标包括:•提高物流系统的运输效率;•降低物流系统的运营成本;•提高辅助运输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保障货物安全和运输质量;•为客户提供满意的物流服务。

3.1 运输工具的选择和配置根据不同的物流需求,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非常重要。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应对以下方面进行规范:•运输工具的种类和规格;•运输工具的使用年限和更新周期;•运输工具的数量和分配方式;•运输工具的维修和保养要求。

3.2 运输路线的规划和优化辅助运输管理规定应明确规划和优化运输路线的原则和方法,以实现运输过程的高效性和经济性。

其中包括:•根据货物特性和运输需求,选择最佳路线;•合理安排运输工具的停靠点和转运站;•避免运输过程中的重复行驶和空驶,减少能源消耗;•制定应急路线和绕行方案,应对突发情况。

3.3 运输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运输计划是辅助运输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货物的装载、卸载和运输过程的监控。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应包括以下内容:•确定运输计划的制定周期和流程;•制定货物的装卸要求和流程;•定期进行运输计划的审核和调整;•监控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

3.4 运输文件和信息管理辅助运输管理规定应明确运输文件和信息的管理要求,包括以下方面:•运输合同和协议的签订和管理;•运输文件的归档和保管;•运输信息的收集、监控和报告;•运输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4.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重要性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制定和遵守对物流系统的运作至关重要。

以下是辅助运输管理规定的重要性:•提高物流系统的运输效率和准时性,提高货物的交付率;•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物流系统的经济性;•减少运输过程中的事故和损失,保障货物安全和质量;•提高辅助运输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增强客户对物流服务的满意度,提升企业竞争力。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doc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doc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1×煤化有限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消除辅助运输系统的安全隐患,减少轨道运输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上级有关法规规章,结合中强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辅助运输管理制度。

各矿应根据公司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1.2.职责权限1.2.1.中强公司机电部为公司辅助运输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辅助运输系统的监督管理与技术指导。

1.2.2.各矿机电矿长为辅助运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辅助运输系统的管理,机电副总工程师负责辅助运输系统的技术管理工作。

1.2.3.各矿机电科为辅助运输系统的业务主管科室,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辅助运输业务管理工作。

机电科负责绞车、钢丝绳的选型。

1.2.4.各矿技术科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提出小绞车使用计划,对小绞车安装地点、固定方式进行设计,负责验收基础施工的隐蔽工程,组织混凝土基础浇灌前的隐蔽工程验收和锚杆拉拔力试验。

1.2.5.各地点辅助运输系统运行前,小绞车使用前,必须由机电科、技术科、安全科组织验收。

2.一般安全管理规定2.1.辅助运输系统应实行专业化管理,从地面装车到施工单位各场口之间的物料运输,应由专业队伍负责。

2.2.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必须持证上岗,熟练掌握岗位应知应会知识。

2.3. 辅助运输系统,应有设备、钢丝绳、基础和安全保护装置的设计选型资料。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使用安全性能较高的无极绳绞车和架空乘人装置,尽量减少使用调度绞车、双速绞车、斜井人车等安全可靠性相对较差的运输设备。

2.4.矿井主要提升系统,例如,德通矿副立井绞车、主斜井绞车、福山副井绞车等,必须满足以下要求:2.4.1.安全保护装置,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要求。

2.4.2.按规定对提升设备、重要部件和钢丝绳进行检测检验。

2.4.3.每天应保证至少2小时的检修时间,主要检修内容为:检查钢丝绳,保护试验,驱动、传动、控制系统检查,轨道及安全设施检查等。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规定辅助运输管理规定1.管理网络矿井运输工作环节多、动态性强、涉及面广、不稳定因素多,为适应矿井运输工作的需要,加强运输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矿井安全,结合杨村实际,特对运输管理规定修订,以促进运输工作的发展。

矿成立运输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组长:分管副矿长副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成员:技术科分管运输副科长、安检处分管运输副处长、运搬工区区长、机电科科长、生产技术科运输专业组人员组成。

同时,各采、掘及井下辅助单位必须指定一名机电副区长专职负责辅助运输现场管理工作。

2.管理职能(1)负责制定辅助运输近、中、长期规划,组织召开辅助运输专业会议。

(2)负责矿井辅助运输系统的设计、质量监督检查和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进行电机车年检、小绞车年检、架空乘人装置年检检验;窄轨车辆连接器拉力试验和各种斜巷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的定期试验工作。

(4)搞好辅助运输质量标准化工作及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

(5)负责制定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和制度,并随现场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

(6)负责辅助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管理,组织协调运输施工和管理。

3.日常管理工作(1)技术科在矿、分管副总两级领导的领导下,搞好矿井的运输管理工作,严把现场施工质量,严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关。

(2)技术科对集团公司要求上报的各种报表按规定时间上报。

(3)技术科搞好每旬、月、季的运输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和所分管的运输质量标准化达标的资料准备工作。

(4)各单位通力合作搞好列车制动距离试验、电机车年审、、小绞车年检、架空乘人装置年检检验及窄轨车辆连接器的拉力试验等工作。

(5)严抓运输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大对运输违章作业人员和单位的处罚力度。

各单位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对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力度,杜绝运输违章现象,保证运输安全。

(6)矿井轨道运输实行分段包片管理,根据矿有关文件的分工对所辖区域的运输设备、轨道工程、安全设施全面负责,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
为提高运输效率,规范运输服务,加强运输管理,制定出一套完善的辅助运输管理制度,以下为该制度内容:
一、运输需求管理
1. 客户需求的确认应由销售人员进行,确认后确定货物装运的日期和数量,销售人员将客户需求的详细信息及时告知运输部门。

2. 运输部门根据客户需求确定是否需要特殊车型或特殊装卸设备,并及时安排。

二、物流计划管理
1. 在货物装运前,制定详细的物流计划,包括路线、装卸工具和车辆等,确保货物运输顺利。

2. 针对大宗货物、快递等特殊品种,及时进行物流计划变更,并通知客户进行确认。

三、运输资源管理
1. 为确保货物运输的及时性和安全性,应对各类运输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包括车辆、驾驶员和物流设备等。

2. 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车况良好,保证安全运输。

四、运输质量管理
1. 在运输货物时,要对货物进行严格的捆绑和固定,确保质量。

2. 对于运输过程中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相关信息,以便进行跟踪和处理。

五、运输安全管理
1. 对于各类运输资源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2. 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安全驾驶,规避交通事故的风险。

以上即为该辅助运输管理制度的内容。

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同时还要加强对该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能够正确理解和遵守该制度。

只有在运输管理得到有效的规范和改善,才能够确保货物的及时安全运输,提高整体的物流效率。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范文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范文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范文辅助运输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制定辅助运输管理制度,加强对辅助运输的组织、管理和监督,保障辅助运输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第二条辅助运输是指企事业单位运输设备不足时,通过与第三方合作或向市场购买、租赁等方式进行的额外运输活动。

第三条辅助运输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辅助运输活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地方政府应根据辅助运输的需要,合理划定辅助运输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辅助运输企业的监管,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提供安全可靠的辅助运输服务能力。

第六条辅助运输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运输信息,包括车辆、司机、货物等方面的信息。

第七条辅助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运输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保证运输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

第八条辅助运输企业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

第九条辅助运输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运输设备和人力资源,确保运力充足。

第三章运输档案管理第十条辅助运输企业应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运输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运输活动的记录真实、完整。

第十一条运输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运输合同、运输单据和装卸清单等相关文件;(二)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信息;(三)运输过程中的事故、违法行为等记录。

第十二条辅助运输企业应将运输档案妥善保存,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运输安全第十三条辅助运输企业应加强对运输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四条辅助运输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验和维修,保证其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辅助运输企业应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第十六条辅助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机制,及时处理运输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和事故。

第十七条辅助运输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运输活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运输服务第十八条辅助运输企业应提供优质的运输服务,确保货物安全、准时送达。

TM集团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分解

TM集团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分解

关于下发《集团公司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同煤经生字[2016]397号各矿、子公司、有关职能部门:为进一步加强矿井辅助运输现场管理,提升矿井运输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矿井安全生产,依据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标准、法规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发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集团公司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7月22日附件:集团公司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一、轨道运输管理(一)巷道硐室管理规定1、巷道断面:巷道断面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2、车场车房:车场、车房巷道弯道半径、巷道连接方式、运输方式应设计合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3、硐室设计:斜巷信号硐室、运输绞车车房、候车室、调度站、人车库、充电硐室、井下运输车辆检修硐室、井下加油硐室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4、躲避硐:斜巷躲避硐齐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5、装卸载站:矿车装载站、矿车卸载站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6、轨道机车运输的巷道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m。

架线电机车运输巷道的净高,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4m;其他地点,行人的不小于2.2m,不行人的不小于2.1m。

7、轨道机车运输巷道(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两侧最突出部分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0.3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不得小于0.5m。

8、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 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综合机械化采煤的矿井为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

9、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上述(第8条)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个躲避硐的间距不得超过40m。

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小于1.8m。

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

10、在双向轨道运输的巷道中,两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在对开时不得小于0.2m,采区装载点不得小于0.7m,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1m。

煤炭集团公司矿井辅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

煤炭集团公司矿井辅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矿井辅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辅助运输管理,实现安全、高效、低耗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机电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井工矿辅助运输。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机电管理部是辅助运输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辅助运输的业务指导工作。

其职责:(一)负责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二)负责编制辅助运输车辆中长期更新、替换规划方案。

(三)负责车辆采购计划、大修费用签审。

(四)负责车辆专业化服务的业务指导和专业化服务单位的监管工作。

(五)负责协调解决各单位辅助运输存在的重大问题。

(六)参与重大辅助运输事故追查。

第四条设备管理中心是辅助运输的主管单位,负责矿井辅助运输车辆的全寿命管理。

其职责:(一)负责车辆技术的交流、选型、研发、经济可行性评估、试用、跟踪、评议、改造等工作。

(二)负责辅助车辆定编(下达)及购置计划的提报工作。

(三)负责车辆分配、调剂等管理,其中调剂管理主要为公司内部调拨(神东分公司内调拨、神东分公司和神东煤炭集团调拨)管理。

(四)负责对车辆的大修、项修以及改造计划的提报、维修项目实施、验收以及监管考核。

(五)负责车辆报废计划提报、鉴定。

(六)负责车辆的建账管理,建立资产管理系统的车辆台账及资产编码,实现账、卡、物统一。

(七)负责对公司辅助运输车辆的出车率、完好率等效能指标进行监督和考核,每季度对公司的辅助运输车辆进行效能分析,并出效能分析报告。

(八)负责对车辆外委专业化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九)负责对各使用单位及外施工单位车辆的运行、检查、考核。

(十)负责对车辆安全性能进行检测。

(十一)负责矿井辅助运输线路相关交通标识、安全设施的配置标准及检查、考核。

(十二)负责矿井车辆租赁费用结算管理。

(十三)负责车辆监造管理及车辆的质量索赔。

(十四)负责对非正常损坏事故的车辆进行追查和鉴定。

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煤矿辅助车辆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入井车辆管理,保证辅助运输安全、高效、低耗运行,根据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井的掘进头、旺采面、回风巷、总排风巷使用防爆车,主要进风巷暂允许使用低污染车。

第三条工程自卸车禁止运人。

第四条辅助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和《察哈素辅助车辆运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五条适用范围:察哈素煤矿矿辅助运输车辆及外委区队车辆。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机电组是辅助运输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辅助运输管理与相关业务工作。

其职责:1。

负责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负责平衡、协调解决各单位辅助运输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对车队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协助车队解决车辆所需的配件,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

4.组织车队车辆的检验和验收工作。

5.负责组织与安管办参与辅助运输事故的调查和处罚。

第七条车队是辅助运输车辆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全矿车辆及外委工队车辆的运行管理.其职责:负责健全各项车辆管理制度以及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制,以及车辆管理工作的内业资料整理。

负责所有车辆的派遣和日常管理,包括车辆日常运行、完好检查、维护保养、备件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

负责对所有车辆和外委工队司机的技能培训和行车路线的制定,并及时与生产办联系绘制和更换行车路线图,包括对司机的监督管理和违章处罚。

负责矿属所用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车辆的运行成本,是辅助运输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单位。

对违规车辆和违规单位有处罚权,是辅助运输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单位。

第八条安全办是全矿车辆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其职责:1. 负责根据机电组的检验合格证对所有入井车辆颁发《准入证》,并有现场检查监督所有车辆运行状况的权利.2。

辅助运输车辆管理制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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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运输车辆管理制度1辅助运输车辆管理制度1、入井人员本质安全(1)所有入井驾驶员必须经矿经营办安全培训合格,取得加盖保德煤矿公章的入井安全资格证方可入井。

(2)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B2证及以上,经矿经营办入井安全培训,车辆操作业务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入井安全资格证》、《安全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方可入井。

(3)防爆车必须配有合格的机载瓦斯断电仪,驾驶员必须佩戴便携式氧气、一氧化碳、瓦斯检测仪,进入不同区域时必须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0.8%时,应立即停车关闭发动机,撤出人员并及时报告。

(4)每位入井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矿灯、必须戴安全帽、携带自救器,戴防尘口罩。

(5)所有驾驶员入井前8小时严禁喝酒,严禁携带香烟和点火工具及穿化纤衣服入井。

(6)辅运平硐是人员、设备入井的唯一通道,所有入井驾驶员、机电设备、车辆必须按规定接受井口检身房工作人员检查。

对不配合检查者,检身员有权阻止其入井。

(7)入井驾驶员要主动出示入井证接受检查,乘车入井的人员(包括驾驶员)必须下车接受检身员的检查。

(8)入井人员和车辆在井下巷道必须执行右侧通行的原则,严禁进入采空区、盲巷、未支护的巷道、机电硐室、水仓等与本人工作无关的区域。

(9)入井人员乘车时,要等车辆停稳后有序上下,严禁抢上抢下;上车后要坐稳扶好,严禁在车厢内打闹、站立或将身体任何部位超出车身以外,驾驶员开车前要查看人员乘坐情况,并要鸣笛示警,车辆行驶中或未停稳时乘车人员不得扒跳、上下车。

(10)入井车辆严禁人货混运,驾驶室严禁超员。

(11)所有入井人员均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12)所有入井驾驶员上岗前必须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及其它应知应会事项。

(13)驾驶人员在车辆未熄火的状况下不准离开驾驶室。

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辅助运输管理办法一、轨道:1、单轨中心线符合设计,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50mm,双轨中心线的间距不小于设计值的20mm,双轨的中心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移不大于50 mm。

2、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 mm,不应有硬弯。

3、轨道直线段应目视直顺,用10米弦量不超过10 mm;曲线段应目视圆顺,用2米弦量相邻正矢差:半径50米以上时不超过2 mm,半径为50米以下时不超过3 mm。

4、轨距符合设计,允许偏差:直线段+5 mm,-2 mm;曲线段加宽后+5 mm,-2 mm。

5、轨型符合设计或满足运量要求,同一线路无杂拌道,钢轨磨损不应超过规定。

6、直线段两股钢轨应水平,误差不大于5 mm;曲线段加高后误差不大于5 mm。

7、鱼尾板、固定螺栓、弹簧垫必须齐全、密贴、紧固有效,并与轨型相符。

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20元。

8、轨道接头应采用悬接:直线段应对接,相对错距不大于50 mm,曲线段相对错距不大于20 mm。

9、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 mm。

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元/处。

10、轨枕下应捣实,对道床应经常清理,保持整洁,道碴不埋没轨枕面,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元/处。

11、托绳轮数量齐全,安设位置适宜,转动灵活,钢丝绳不磨轨枕及扣件。

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元/处。

12、轨道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每班开工前,应由专人对运输路线上的轨道进行全面检查。

二、绞车:1、绞车司机要持有效岗位资格证上岗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员50元,情节严重的按“三违”处理。

2、绞车均要采用地脚螺栓或锚杆固定在专用基础上(采煤工作面端头附近和工作面撤除期间切眼内经常移动的小绞车除外)。

不准稳固在松软、破碎的底板上。

采用基础固定的绞车不再使用钢丝绳在绞车后方进行生根。

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元/处。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

小绞车安装、使用管理规定一、绞车安装必须符合设计,坚持“谁安装谁负责、谁接收谁负责、谁接收谁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二、由安装单位移交给使用单位的绞车,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维护。

三、所有绞车必须悬挂绞车提升参数牌板,使用单位负责挂牌,并负责包机维护,无牌不得使用,绞车牌板参数与实际必须相符,严禁超挂车辆运输。

四、使用时首先要熟悉运输环境,检查设备性能、规范操作,损坏设备要及时汇报包机单位,以便及时处理。

五、移交绞车,连同附属设施(绞车底座、牌板架、牌板、出绳轮)和绞车处摘挂钩阻车设施一并移交,且必须按标准移交,不得带问题移交。

六、严禁带电采用自拉式回收绞车。

七、小绞车运行1、必须持有效小绞车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首先熟悉作业环境,沿途线路情况,了解作业方式。

3、清理沿途杂物、保证车辆运行畅通无阻。

4、绞车运行前必须设置岗哨,禁止行人进入运行区间,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原则,下坡前方的岗哨必须站在行车区外至少50米的安全地方,防止跑车、掉道事故造成人员受到伤害。

5、司机操作做到八不开:设备、设施不完好不开;绞车前有障碍不开;信号不清不开;沿途阻车器不完好、不可靠不开;巷道有人不开;超挂车不开;钢丝绳磨损超限不开;司机精神状态不好不开。

6、联车把钩人员做到八不挂:装料、设备不牢固不挂;巷道有行人不挂;巷道顶帮支护不好不安全不挂;轨道质量明显低劣不挂;巷道浮煤太多影响行车不挂;运送物料超宽、超重、超高不挂;信号不畅通不挂;沿途阻车器不完好、不可靠不挂。

7、严禁止放飞车。

8、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9、起伏巷道内使用小绞车运输时应采用对拉方式。

运输车辆装载及捆绑管理规定一、装车管理规定1、装料工在装车前要认真对所用车辆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凡缺件损坏,碰头、三链环、插销、车轮底销、车轴、轮对有损坏的严禁使用。

2、装料工作要严格按《装料工操作规程》进行,严禁瞎干、蛮干。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

辅助运输管理制定驾驶员一般规定一、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国家安全监察部门签发的厂机司机特种操作证、公司培训中心入井安全许可证,持证上岗.二、驾驶员必须熟悉所驾车辆的结构、性能,掌握其操作要领,并能排除一般故障.三、驾驶员应爱护车辆设施,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工具附件无损坏、丢失。

四、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私自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

井下交通运输规一、入井车辆必须完好,不得带病运行。

参照《辅助运输车辆完好标准》。

二、入井车辆必须实行统一编号.三、入井车辆必须配不小于2kg的合格灭火器和防自溜装置.四、辅助运输队根据工作任务派符合要求的车型,入井、升井车辆必须在井口进行登记,做到一车一杆.车辆完好标准1、车辆必须前有照明和后有红尾灯。

2、车辆的手制动和脚制动按规定有效并符合要求。

3、所有车辆实行编号管理。

4、车辆容貌保持整洁干净不得有碰撞和有擦伤痕迹。

5、车辆电瓶指示及各种仪表完好齐全。

6、车辆必须有警示鸣号喇叭且完好.7、胶轮车进气和排气完好齐全,不得有碰伤现象。

8、车辆必须有传动部位的防护罩和不低于司机的防护顶杆。

井下车辆行驶速度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车辆在井下直行巷道车速不超过25km/h。

2、巷道交叉口、转弯处、下坡时、会车时、行车区域内视线不清时,应鸣笛,闪光减速慢行。

3、运输巷道有人作业或进入作业区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鸣笛、减速行驶,车速不超过10km/h。

4、牵引故障车辆时,主要运输巷道速度不超过15 km/h,转弯、下坡时缓慢通过。

5、发生灾害时不限速;救伤等紧急情况下不限速,其它所有车辆让行.6、所有辅助运输车辆必须遵循“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原则。

7、井下作业人员遇行驶车辆时,必须主动避让,就近进入躲避硐室,附近无躲避硐室时要紧靠一帮站立,用矿灯晃动示意司机自己的位置,待车辆通过后方可作业.8、车辆起步前、倒车时、交叉口、转弯处必须鸣笛示警,确认周边无人后方可启动、通过.9、下坡时严禁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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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集团公司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同煤经生字[2016]397号各矿、子公司、有关职能部门:为进一步加强矿井辅助运输现场管理,提升矿井运输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矿井安全生产,依据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标准、法规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发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集团公司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7月22日附件:集团公司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一、轨道运输管理(一)巷道硐室管理规定1、巷道断面:巷道断面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2、车场车房:车场、车房巷道弯道半径、巷道连接方式、运输方式应设计合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3、硐室设计:斜巷信号硐室、运输绞车车房、候车室、调度站、人车库、充电硐室、井下运输车辆检修硐室、井下加油硐室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4、躲避硐:斜巷躲避硐齐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5、装卸载站:矿车装载站、矿车卸载站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6、轨道机车运输的巷道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m。

架线电机车运输巷道的净高,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4m;其他地点,行人的不小于2.2m,不行人的不小于2.1m。

7、轨道机车运输巷道(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两侧最突出部分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0.3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不得小于0.5m。

8、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 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综合机械化采煤的矿井为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

9、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上述(第8条)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个躲避硐的间距不得超过40m。

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小于1.8m。

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

10、在双向轨道运输的巷道中,两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在对开时不得小于0.2m,采区装载点不得小于0.7m,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1m。

(二)运输线路管理规定1、运行7t及以上机车、3t及以上矿车、采区运送重量超过15t(包括平板车重量)及以上设备时,线路轨型不低于30kg/m;其它运行线路轨型不低于22kg/m。

2、主要运输线路(主要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石门、井底车场、主要斜巷绞车道,地面运煤、运矸干线和集中运载站车场的轨道)及行驶人车的轨道线路质量必须达到优良。

3、其他轨道线路质量达到合格,不得有杂拌道(异型轨道长度小于50m为杂拌道);在轨道线路变坡点、拐弯处必须使用合格的曲线钢轨。

4、轨道主要项目质量要求:(1)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都不得大于2mm。

(2)直线段两股钢轨顶面水平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一般轨道8mm)。

(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一般轨道+6mm),下偏差为-2mm。

5、运输线路的道岔质量达到合格,道岔轨型不低于线路轨型,无非标道岔。

6、道岔主要项目质量要求:(1)道岔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都不得大于2mm。

(2)道岔轨距按标准加宽后+3mm;辙又前后,轨距偏差为+3mm,Omm。

(3)道岔水平偏差不大于5mm。

(4)尖轨尖端与基本轨密贴,间隙不大于2mm,无跳动;尖轨损伤长度不超过100mm,在尖轨顶面宽20mm处与基本轨高低差不大于2mm。

(5)心轨和护轨工作边间距,600mm轨距为572mm,偏差为+2mm,Omm; 900mm轨距为872mm,偏差为+2mm,Omm。

7、轨道扣件必须数量齐全、紧固有效并于轨型相符;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8、轨道方向直线要目视平顺,曲线要目视圆顺;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9、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轨枕无失效,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轨枕下要捣固坚实,无空板、吊板现象;道床要经常清理,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10、道岔尖轨开程为80~110mm,尖轨根部轨缝不大于8mm,滑床板应与尖轨底面贴合,其间隙不超过2mm;转辙器各部件齐全,连接紧固,动作灵活可靠。

11、道岔安装处应有道岔参数牌板,内容要完整准确(标明:道岔型号、辙又角、前长a、后长b、全长L、尖轨长度、尖轨前端轨距、尖轨跟部轨距、曲连接轨中部轨距、心轨和护轨工作边间距)。

12、倾斜巷道使用绞车提升时,轨道必须采取防滑措施,按设计要求设置托绳轮(辊),并保持转动灵活。

13、长度超过1.5km的主要运输平巷或者高差超过50m 的人员上下的主要倾斜井巷,应采用机械方式运送人员。

(三)轨道大巷运输管理规定1、采用电机车运输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生产矿井同一水平行驶7台及以上机车时,应当设置机车运输监控系统;同一水平行驶5台及以上机车时,应当设置机车运输集中信号控制系统。

同一水平行驶3台及以上机车时,应装备机车通信设备。

新建大型矿井的井底车场和运输大巷,应当设置机车运输监控系统或者运输集中信号控制系统。

(2)列车或者单独机车均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或者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有车辆或者视线有障碍时,必须减速慢行,并发出警号。

(3)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4)巷道内应当装设路标和警标。

(5)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机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者失爆时,机车不得使用。

(6)2辆机车或者2列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距离。

(7)同一区段线路上,不得同时行驶非机动车辆。

(8)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

非危险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9)机车司机开车前必须对机车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启动前,必须关闭车门并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司机将头或者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取下控制手把(钥匙),扳紧停车制动。

在运输线路上临时停车时,不得关闭车灯。

(10)新投用机车应当测定制动距离,之后每年测定1次。

运送物料时制动距离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时制动距离不得超过20m。

2、轨道机车运输时,轨道机车的选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新建高瓦斯矿井不得使用架线电机车运输。

高瓦斯矿井在用的架线电机车运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沿煤层或者穿过煤层的巷道必须采用砌碹或者锚喷支护;②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巷道的回风流,不得进入有架线的巷道中;③采用炭素滑板或者其他能减小火花的集电器。

(2)低瓦斯矿井的主要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应当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机车。

低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可以使用架线电机车,并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3)各种车辆的两端必须装置碰头,每端突出的长度不得小于lOOmm。

3、使用的蓄电池动力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充电必须在充电硐室内进行。

(2)充电硐室内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

(3)检修应当在车库内进行,测定电压时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min后测试。

4、架线电机车运输时,架空线及轨道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架空线悬挂高度与巷道顶或者棚梁之间的距离等,应当保证机车的安全运行。

(2)架空线的直流电压不得超过600V。

(3)轨道应当符合下列规定:①两平行钢轨之间,每隔50m应当连接1根断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者其他具有等效电阻的导线。

②线路上所有钢轨接缝处,必须用导线或者采用轨缝焊接工艺加以连接。

连接后每个接缝处的电阻应当符合要求。

③不回电的轨道与架线电机车回电轨道之间,必须加以绝缘。

第一绝缘点设在2种轨道的连接处;第二绝缘点设在不回电的轨道上,其与第一绝缘点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1列车的长度。

在与架线电机车线路相连通的轨道上有钢丝绳跨越时,钢丝绳不得与轨道相接触。

5、平巷人车运送人员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每班发车前,应当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车门(防护链)和车闸等。

(2)严禁同时运送易燃易爆或者腐蚀性的物品,或者附挂物料车。

(3)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

(4)人员上下车地点应当有照明,架空线必须设置分段开关或者自动停送电开关,人员上下车时必须切断该区段架空线电源。

(5)双轨巷道乘车场必须设置信号区间闭锁,人员上下车时,严禁其他车辆进入乘车场。

(6)应当设跟车工,遇有紧急情况时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7)两车在车场会车时,驶入车辆应当停止运行,让驶出车辆先行。

6、各乘人地点悬挂明显的停车位置指示牌和列车时刻表,安装语音报站装置。

7、人员乘坐人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听从司机及跟车工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关闭车门或者挂上防护链。

(2)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零部件,严禁露出车外。

(3)列车行驶中及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4)严禁在机车上或者任意2车厢之间搭乘。

(5)严禁扒车、蹬车、跳车和超员乘坐。

8、运送人员的车辆必须为专用车辆,严禁使用非乘人装置运送人员。

严禁人、物料混运。

9、电机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10、严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辅助运输设备。

(四)盘区运输管理规定l、绞车必须按设计合理稳设,绞车操作空间和稳设安全间距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最突出部分与最近轨道的间距不得小于0.5m。

2、绞车必须保持完好。

护绳板不松动,不变形,安全可靠;小绞车稳设前应同时配套全封闭安全防护罩,安全防护罩安装牢固可靠;制动臂、闸块、拉杆、操作手把、定位手把、制动拉杆、调节拉杆、定位装置等齐全可靠,无弯曲变形。

3、绞车声光联络信号必须齐全可靠,符合规定;并按规定使用授权开启装置。

4、小绞车必须在额定的能力范围内运行,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超额定范围运输。

(新修)5、小绞车、无极绳绞车、连续牵引绞车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6、绞车必须进行编码管理,安装地点应悬挂绞车管理牌板,要标明绞车司机操作标准和绞车管理参数,管理牌板内容要完整准确(标明:①绞车司机操作标准;②绞车管理参数:绞车型号、牵引力、钢丝绳直径、电动机功率、容绳量、牵引长度、允许牵引空重车数、允许最大牵引载荷、绞车包机人)。

7、绞车钢丝绳必须完好,钢丝绳的报废和更换,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

(1)小绞车股捻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不得超过10%;无极绳运输股捻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不得超过25%;以钢丝绳公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不得超过10%;钢丝绳明显变黑、有弯折、扭曲、硬伤、打结等;凡存在上述情况时,钢丝绳必须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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