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规历年考点汇总
卫生法规考点总结
卫生法规第一单元卫生法一、卫生法概述二、卫生法的渊源法律:作为卫生法的渊源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传染病防治法》等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依照宪法授权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法律效力低于法律而高于地方性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章:(省级)卫生部单独或与国务院其他部委联合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应仅次于宪法的卫生法渊源是A.卫生条例B.卫生法律C.国际卫生条约D.卫生部分规章E.卫生行政法规『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律作为卫生法的渊源,包括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非基本法律,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三、卫生法基本原则及作用自由公正的,以预防为主的原则保护社会健康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配置卫生资源,体现的卫生法基本原则是A.患者自主原则B.保护社会健康原则C.预防为主原则D.公平原则E.卫生保护原则『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保护社会健康原则,本质上是协调个人利益与社会健康利益的关系,它是世界各国卫生法公议的目标。
第二单元卫生法律责任一、卫生民事责任卫生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卫生法所涉及的民事责任以“赔偿损失”为主要形式。
二、卫生行政责任下列各项,属于卫生行政处罚的是A.记大过B.降级C.降职D.撤职E.罚款『正确答案』E『答案解析』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等。
三、卫生刑事责任概念:违反卫生法的行为侵害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惩罚方式:管制、拘役、有/无期徒刑、死刑等十余个与违反卫生法有关的罪名。
1.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2.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3.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罪;4.非法行医罪;5.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罪;6.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7.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8.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9.医疗事故罪。
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一、卫生法律法规概述卫生法律法规是指国家为维护公众健康、预防疾病和促进卫生保健事业发展而制定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
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于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预防传染病的爆发和控制疾病的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一些与卫生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知识点。
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1.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律,其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机制,并规定了食品的安全标准、检验检疫制度等内容。
2.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是对食品安全法的具体细化和补充,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力,并制定了处罚措施,以确保食品安全。
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是针对食品和药品领域的法律法规,主要用于保障食品和药品的质量安全。
该法规定了食品药品的生产、流通、安全监督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对于防止和控制食品和药品造假、夹杂、欺诈等行为具有重要作用。
三、环境卫生法律法规1. 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的基本环境保护法律,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存环境。
该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原则、责任和监督管理机制等内容,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噪声污染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2. 垃圾管理条例垃圾管理条例是针对城市垃圾处理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用于规范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
该条例规定了居民、单位和相关管理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促进垃圾处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资源化利用。
3. 环境保健法环境保健法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预防疾病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环境卫生、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等方面。
这些法规明确了环境监测、卫生监督、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要求,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四、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1. 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是保护公众免于传染病侵害的法律法规,明确了传染病的预防、报告、隔离、治疗等方面的要求。
卫生法规历年考题及答案
卫生法规历年考题(后附答案解析)第一节卫生法基础知识1.(2019)下列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A.警告B.行政拘留C.责令停产停业D.查封、扣押E.罚款第二节传染病防治法1.(2012)某大型企业计划在自然疫源地兴建旅游建设项目,在征询意见时,有专家提醒,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应当事先由法定单位对该项目施工环境进行卫生调查。
该法定单位是()A.省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B.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C.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D.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E.省级以上环境监测评价机构2.(2014)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是()A.猩红热B.艾滋病C.登革热D.脊髓灰质炎E.肺炭疽3.(2014)某县医院收治了数名高热伴头痛、鼻塞、流涕、全身酸痛等症状的患者,后被确诊为H7N9流感,为了防止疾病传播,该医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对患者予以隔离和治疗,同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了报告,该规定时限是()A.3小时B.5小时C.4小时D.1小时E.2小时4.(2015)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需按照甲类传染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乙类传染病是()A.疟疾B.肺炭疽C.登革热D.梅毒E.肺结核5.(2016)医疗机构为预防传染病院内传播应承担的职责是()A.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B.收集和分析传染病疫情信息C.对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D.流行病学调查E.医疗废物处理6.(2017)某县医院因收治多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患者未按规定报告受到行政处罚。
为此,该医院积极整改,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并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任务,不属于医院应承担的任务是()A.开展流行病学调查B.承担责任区域内传染病预防工作C.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威胁因素检测D.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E.防止传染病的医院感染7.(2019)某医疗机构发现1例鼠疫患者,其病情特殊,传染性明显高于以往,医师怀疑其发生菌株变异,计划将该菌株送往上级实验室进一步研究,关于该菌株的运输方法说法正确的是()A.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运输B.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由医疗机构送往上级实验室C.由医疗机构和上级实验室共同委托第三方运输D.由医疗机构直接送往上级实验室E.由上级实验室自行来采取第三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1.(2010)县医疗机构发现该县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应在几小时内向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A.1小时B.2小时C.3小时D.4小时E.5小时2.(2015)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该时限是()A.2小时B.1小时C.4小时D.12小时E.24小时3.(2017)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法定单位是()A.县级人民政府B.省级人民政府C.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D.国务院新闻办公室E.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4.(2017)20世纪90年代。
卫生法规考前必背要点(考前看看提高15分)
卫生法规考前必背要点(考前看看提高15分)田博士团队预祝大家顺利通过执业医师考试!欢迎加入田博士医考交流群:242151736卫生法规第一单元卫生法概述考点1★★ 卫生法的渊源卫生法的渊源亦称卫生法的法源,是指卫生法来源于哪些法,其表现形式及效力是怎样的。
我国卫生法的渊源主要是宪法、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卫生规章、卫生标准、卫生国际条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是所有立法的依据,也是卫生法律法规的立法依据。
考点2★★★卫生法的基本原则1.卫生保护原则2.预防为主原则:无病防病,有病治病,防治结合,是预防为主原则总的要求。
3.公平原则:公平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合理配置可使用的卫生资源。
4.保护社会健康原则5.患者自主原则:患者自主原则是患者权利的核心。
患者自主原则包括患者有权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医生及其医疗服务的方式;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有权自主决定接受或者不接受某一项医疗服务;有权拒绝非医疗性服务等。
第二单元卫生法法律责任考点1★★★ 民事责任的概念及其特征1. 卫生民事责任的概念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医药卫生工作人员或从事与医药卫生事业有关的机构,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公民的健康权利时,应对受害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2.卫生民事责任的特征(1)主要是财产责任;(2)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的责任;(3)是补偿当事人的损失;(4)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考点考点2★★★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以赔偿损失为主要形式。
考点3★★ 卫生行政责任的概念及其特征卫生行政责任是指卫生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卫生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
考点4★★★ 卫生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等。
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
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一、法律法规概述卫生法律法规是指国家为了规范卫生行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
我国的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包括了宪法、刑法、卫生法等多个层次和方面。
卫生法律法规内容丰富,旨在维护公共卫生和个人健康的权益,保障卫生行业的有序发展。
二、宪法中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1. 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律,明确规定了国民有保护健康和生存环境的权利。
根据宪法规定,国家应当开展公共卫生工作,建立健全的卫生服务体系,并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
2. 宪法还对依法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利做出了规定,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公民的健康,制定健康的卫生法律法规。
三、刑法中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1. 刑法是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其中涉及了一系列与卫生相关的罪名及其刑责。
例如,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包括了故意传播传染病罪,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 刑法还对食品安全犯罪、药品犯罪等进行了规定,以保障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卫生法中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是我国卫生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基础法律,全文包括了国家对卫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卫生事业的发展和监督、公民的卫生权益等方面的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我国卫生法律法规体系中的重要法律,主要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报告和应急处置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保护公民免受传染病的侵害。
五、其他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1. 除了宪法、刑法和卫生法等基本法律法规之外,我国还有一系列针对特定领域的卫生法律法规。
例如,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法等。
2. 这些法律法规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的监管和管理做出了规定,旨在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医疗安全等方面的权益。
以上仅是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的简要介绍,具体细节和条款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了解和研究。
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遵守对于保护公众健康、加强卫生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能够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
卫生法学重点
一、名词解释1、医疗事故鉴定:指由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鉴定机构及其人员,按照一定的程序,对医疗行为给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构成几级医疗事故所作出的权威性结论的过程;2、传染病:由病源性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和原虫等引起的一类疾病;3、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适应或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传染病疫情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疫病, 还有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 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健康的;5、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6、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7、医院:是指拥有一定数量的病床设施,具备相应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备,通过医务人员的集体协作,对住院病人实行诊疗活动,达到防病治病、保障人体健康的医疗机构;8、卫生法律责任:是指违反卫生法的行为主体对自己违反卫生法律规范的行为,所应当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A卷二、简答1、简述患者的知情权,同意权①知情权是指患者有权了解和认识自己所患疾病,包括检查、诊断、治疗、处理及预后等方面的情况,并有权要求医生作出通俗易懂的解释;②患者有权诊断所有为其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人员,尤其是负责其治疗的医生的身份和专业地位;③患者有权知道处方的内容,出院时有权索要处方副本或影印件;④患者有权查阅医疗记录,知悉病历中的信息,在出院时有权复印其医疗记录,但对一些不宜告知其病情的患者,此权利得由其家属行使;⑤患者有权拒绝为了教学科研,而不是为了诊疗对其进行的检查或处理;⑥患者有权在出院前一天接到即将出院的通知,并有权要求由一位主治医师以上的专业人士就出院后的保养问题提供咨询;⑦语言不通的患者有得到译员的权利;⑧有权检查医疗费用,并有权要求医方逐项作出详细的解释;2、卫生法的效力等级,是指在卫生法的各个层次的法律渊源中,由于其制定主体、程序、时间、适用范围等因素的不同,各种卫生法律规范的效力也不同,由此形成的一个卫生法的效力体系;了解宪法,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政府卫生规章3、简述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①医疗卫生体制方面:由于政府投入不足,不少公立医院运行主要靠向患者收费,出现过分依赖医疗市场的导向;②医疗机构管理方面:医疗质量管理薄弱,医疗安全存在隐患;③医疗服务质量方面:医疗卫生队伍的职业道德和法制建设有待加强;④医疗法制环境方面:由于种种原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和制度尚未完全建立;⑤患者方面:患方对医学科学技术期望值过高;患方不积极配合治疗;⑥媒体负面宣传方面;4、卫生渊源的含义及效力卫生法渊源是指卫生法的各种外在表现形式;宪法、基本法含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卫生部门规章、地方性卫生法规、卫生自制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卫生规章、特别行政区有关卫生事务的法律规定、国际卫生条约等;5、简述医疗事故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构成要件:必须发生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行为的违法性;主观上必须有过失;必须符合规定的人身损害结果;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三、论述试述医患纠纷解决途径协商:由医患双方自愿经过协商自行解决医患争议,可以及时便捷地化解矛盾;行政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应医患争议双方当事人的请求,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促使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而达成和解,解决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由群众性自治组织,通过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为调处医疗机构与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仲裁: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B卷二、简答1、简述医院分级管理标准根据医院的功能和任务分:一级、二级、三级医院,我国医院分为三级十等,即一、二级医院各分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分为特、甲、乙、丙四等;2、患者的权利与义务患者享有获得适宜的医疗服务的权利;患者享有合理限度的医疗自由权;患者有知情权及同意权;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伤害的权利;隐私权;患者在接受治疗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患者享有获得有关病人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患者享有依法成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社会团体的权利;患者享有对医疗服务以及保护患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益;患者享有查阅、复制权;患者享有紧急救治权;义务:配合医师诊疗的义务;给付医疗费用的义务;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医方制定的与患者有关的规章制度;3、简述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形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4、简述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5、什么是假药按假药处理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变质的;被污染的;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三、论述谈谈卫生法学的心得体会四、案例分析:食品添加剂。
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
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1.医师的职责是预防疾病、治疗疾病、挽救生命和保护人民健康。
2.中专毕业后需从助理医师做起,经过5年后才能成为执业医师;大专毕业后需从助理医师做起,经过2年后才能成为执业医师;本科毕业后需经过1年的实才能成为执业医师。
医师需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注册需要在30天内完成,变更注册也需要在30天内完成。
如果医师曾被刑事处罚或被吊销执照,需要满足2年以上才能重新注册。
如果医师中止执业满2年,也需要注销注册。
重新注册需要进行3-6个月的培训并通过考核。
如果医师不同意注册结果,可以在15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个体行医需要执业满5年才能申请。
3.医师需要立即抢救急危患者,并及时转诊。
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需要定期考核,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需要暂停执业3-6个月,再次不合格则需要注销注册。
违反规定的医师一般需要暂停执业6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需要吊销执照,如果犯罪则需要刑事处罚。
非法行医会被取缔,没收相关物品,罚款,吊销执照,并需要赔偿造成的损害,如果犯罪则需要刑事处罚。
阻碍医师执业的行为也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事处罚。
4.医疗机构需要在明显的位置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收费标准等信息。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医务人员需要加强医德教育,并佩戴载有姓名、职务或职称的胸牌。
如果无法取得患者或家属的意见,需要得到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
5.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现医疗事故需要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进行医学考试。
医疗机构需要在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事故。
6.根据患者人身损伤程度的不同,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是指死亡或重度残疾,二级是指中度残疾或严重功能障碍,三级是指轻度残疾或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是指明显人身损害。
卫生法学重点总结
卫生法学一:名词解释1:护士: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2: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3: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4:卫生违法:是指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组织或个人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危害的行为。
5: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细则的规定,经批准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机构。
6:公共场所:是指为了满足人们对生活、文化、人际交往的需要而设立的,供公众共同使用的具有一定封闭性的社会公共设施。
7:职业病防治法:是调整预防,控制和消除执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极其相关权益的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药品:是指依法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9:卫生行政赔偿:是指国家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后果,由卫生行政机关给予赔偿的制度。
二:解答1:卫生行政执法的主体?各级卫生行政机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国境卫生检疫机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关;卫生行政执法人员。
2:卫生行政执法的方式?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处理;卫生行政处罚;卫生监督检查;卫生行政强制措施。
3:传染病的控制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宣布及封闭疫区;对传染病死者尸体的处理;保障药品器械供应;保护易感人群。
4:护士承担的法律义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位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5: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违法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主观上存在过失;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在日常生活中,卫生法律法规与我们的健康和权益息息相关。
无论是医疗机构的管理,还是个人的医疗行为,都受到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规范。
以下是对一些重要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的汇总。
一、医疗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开展诊疗活动。
许可证的审批和管理有着严格的程序和标准。
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应当符合当地的卫生发展规划和需求。
医疗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等。
同时,要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超范围执业。
对于医疗机构的人员配备,也有明确的规定。
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按照规定进行注册。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二、医疗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在医疗服务中,患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等权利。
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如实告知患者病情、治疗方案、医疗风险等信息,尊重患者的选择,保护患者的隐私。
病历是医疗服务中的重要记录,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书写、保管病历。
病历不仅是医疗活动的真实记录,也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
医疗服务价格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公示,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分解收费项目。
对于医疗费用的结算,应当清晰、透明,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传染病的防治是公共卫生领域的重要工作。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了传染病的分类、疫情报告、防控措施等内容。
医疗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
个人也有义务配合传染病防控工作,如接受检疫、隔离治疗等。
对于传染病的预防,国家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儿童应当按照规定接种疫苗。
同时,公众应当加强个人卫生,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四、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都受到严格的监管。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生产。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中西医助理医师《卫生法规》常考知识点
中西医助理医师《卫生法规》常考知识点一、卫生法的概念和渊源此部分知识点属于概念性的内容,记忆相关的概念是必不可少的,考试中常会涉及概念的考查,因此,熟记此部分内容,是考试中得分的唯一法宝。
1.卫生法是调整在卫生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卫生方面的行政法规发布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国务院直接发布;另一种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单独或者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
3.地方性卫生法规是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单独或者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称为卫生规章。
5.卫生标准是指以技术标准形式发布的与卫生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注意】卫生规章与卫生标准的概念极易混淆,因此要注意区分,卫生规章是以卫生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而卫生标准是以技术标准形式发布的与卫生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二、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卫生法的基本原则是常考知识点,在考试中对于涉及有五个要点的内容常会考查不属于的是哪一个,因此要牢记每个要点的具体内容。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反映卫生法立法精神、适用于卫生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
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1.卫生保护原则:卫生保护原则有两方面的内容:第一,人人有获得卫生保护的权利。
第二,人人有获得有质量的卫生保护的权利。
2.预防为主原则:预防为主是我国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也是卫生法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3.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就是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配置卫生资源,协调卫生保健活动,以便每个社会成员普遍能得到卫生保健。
4.保护社会健康原则:保护社会健康原则,本质上是协调个人利益与社会健康利益的关系,它是世界各国卫生法公认的目标。
5.患者自主原则:患者自主原则是指患者经过深思熟虑就有关自己疾病的医疗问题作出合理的、理智的并负责的自我决定权。
三、卫生民事责任关于卫生民事责任的特征与构成的内容,考试中极易将二者的内容混合在一起,因此,要牢记卫生民事责任的特征与构成的具体内容。
卫生法规笔记
卫生法规13年考17分,且得分容易,有转弯的东西,但是比较多、比较杂。
1、执业医师法。
最重要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医疗事故管理条例。
4、母婴保健法5、传染病防治法。
以上5个占60%。
6、艾滋病防治条例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8、药品处方管理9、人体器官移植条例10、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10点占95%。
执业医师法一、1999年劳动节发布。
二、考试+注册1.1、本科+试用期满1年。
1.2、大专+试用1年=助理+工作2年=执业。
1.3、中专+试用1年=助理+工作5=执业。
【从高中开始都需要9年】。
1.4、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3年货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考核合格并推荐,可参加执医或助理资格考试。
2、医师资格证书需到县级卫生局提交注册申请,30天内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如考过后需异地注册,在当地卫生局开“未注册证明”即可到外省注册。
3、不予注册的,在15天内申请复议。
3、变更注册需30天。
(政府办事一个月,要求自己办事半个月。
)4、刑事处罚执行完毕、其他原因吊销执照的需要2年后,再次申请注册,中断执业的超过2年的也需重新注册。
(医师资格证永远不会吊销。
)5、想个体行医,需在医院呆5年。
(肯定要考1~2分)三、医师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应得的、被动的。
“享有”义务:应做的、主动的。
“遵守”四、医师的考核和培训:1、卫生局委托的组织或机构考核,考核的内容是: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考不过,接受3~6月培训。
如果仍未考过,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如果想继续,2年后再来)。
五、法律责任1、卫生局处罚的是行政责任。
轻者警告,重者暂停,严重吊照。
正常行医绝不罚款(因是合法身份),非法行医:罚款。
暂停执业活动为:6~12个月。
非法行医罚十万。
(未经批准开办医疗机构或无证行医)。
无证行医时有损害才赔偿(无损害不赔偿)。
两个罚十万,还有个买血。
和病人打架,都是严重情节,直接吊照。
(如果是正当防卫呢?)2、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1.医师职责: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
2.中专1年→助理5年→执医,大专1年→助理2年→执医,本科1年→执医。
3.医师执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30日准予注册。
30日变更注册。
刑法完毕或决定吊照起不满2年不予注册。
中止执业满2年注销注册。
重新注册:3~6个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15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申请个体行医须执业满五年。
4.对急危患者应当立即抢救,及时转诊。
5.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对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执业3~6个月,再不合格注销注册。
6.违反规定一般暂停执业6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吊照,犯罪刑事。
7.非法行医:取缔,没收,罚款,吊照,造成损害赔偿,犯罪刑事。
8.阻碍医师执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刑事。
9.医疗机构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收费标准悬挂明显处。
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加强医德教育。
佩戴载有、职务或职称的胸牌。
10.无法取得患者或家属意见,须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
11.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非法行医不属于。
12.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四级:一级:死亡、重度残疾;二级:中度残疾、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明显人身损害。
13.抢救病历可在抢救结束后6h补记。
14.病历复印:客观可复印,主观不复印。
15.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现医疗事故向科室负责人报告,文都医考,医友互动:480572459。
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在12h)。
16.尸检:48h,最多7日。
尸体火化后:让院方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无过错。
17.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15日再次申请鉴定。
18.鉴定的回避原则: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近亲属;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卫生法规常考考点与口诀
卫生法规常考考点与口诀1.《宪法》根本大法,是法律的母法。
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如《传染病防治法》等。
3.卫生行政法规:国务院发布,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4.行政许可:题眼:颁发《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5.行政强制:题眼:冻结、扣押6.行政处罚: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4—6对于普通公民)7.行政处分:题眼: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对于领导和负责人)8.传染病防治法方针:预防为主。
原则: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9.传染病分为甲、乙、丙类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乱窜的老鼠)(2)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麻风病、风疹;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包虫病、丝虫病,黑热病。
口诀:留守(儿童)塞马蜂,谢班(长)红了眼,包(老)师黑了(脸)(3)乙类甲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3肺)10.国家建立传染病菌种、毒种库:转运菌种、毒种,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11.传染病报告时间:甲类、乙类甲管2小时内上报;乙类和丙类24小时内上报。
12.疫情控制(甲类、乙类甲管)(1)病人/病原携带者:隔离治疗。
(2)疑似患者:单独隔离。
(3)密切接触者:指定场所医学观察(留验)(4)拒绝隔离治疗者:公安机关强制隔离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间:只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向国务院上报为1h,其余都为2h。
1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措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并且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
(四早三就)15.疫苗接种:接种记录保存至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5年备查。
16.一类:免疫规划疫苗(免费)。
《卫生法规》考试复习
卫生法规名词解释:1.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律关系是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与公民之间在医疗卫生监督管理活动和医疗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关系。
2.卫生法律渊源卫生法的渊源是指卫生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
我国卫生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卫生法规、卫生行政法规、卫生部门规章、地方性卫生法规、卫生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有关卫生事务的法律规定、国际卫生条约等几种形式。
3.卫生法律责任是指卫生法主体由于违反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后果。
4.执业医师是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相应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5.传染病是指由于具有传染性的致病性微生物,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者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具有流行性和反复性,如细菌、病毒、寄生虫等侵入人体,发生使人体健康受到某种损害以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生命健康甚至整个社会的疾病。
6.药品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化学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7.假、劣药假药: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称为假药。
此外,以下情景按假药论处: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2.依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依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销售的;3.变质的;4.被污染的;5.使用依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6.所表明的适应证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劣药:药品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称为劣药。
1.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2.不注明或更改生产批号的;3.超过有效期的;4.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卫生法学知识点复习总结.docx
严格遵守各项卫生制度
做好专业人员的防护和医疗保健 进行自然疫源地建设项目的卫生调查 充分发挥预防保健组织的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家建立传染病预警制度。 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四、传染病的控制措施:一般性控制措施、紧急措施、疫区封锁
老师强调: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国际惯例,外交人员没有传染病方面的外交豁免权,所 有驻中国的外国使、领馆人员也必须遵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规定。
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受刑法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 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自刑罚执行完毕之口起已满2年的;
受吊销执业医师证书的行政处罚,自行政处 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H止不满2年的
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满2年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宜从事医疗、 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
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的情形已消灭的。
救济:申请复议或起诉
※五、医师执业规则(不说了,懂的)
⑴权利:1、医师的诊断、处方和治疗
2、与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科研、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J
6、工资报酬和津贴、福利待遇参加卜在其他法规屮也存,在卫生法屮再次强调
7、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2、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⑴原则:三统一。即:统一办法、统一标准、统一组织。
⑵流程:
本科
(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f
专科
(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
f
中专
(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
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卫生法规考点总结
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卫生法规考点总结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卫生法规是考生必须掌握的一项内容,也是临床执业医师考试中的重要考点。
本文将从卫生法规的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管理、医疗安全等方面来总结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卫生法规的重点内容。
一、相关法律法规1.《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传染病种类、防治措施、个人和单位的防疫义务等是考试中需要注意的内容。
其中包括二类传染病、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等的防治措施以及疫苗的应用和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是医疗机构管理重要的依据。
该法规规定了医疗机构的种类、建设和管理标准、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资质要求等。
考生需要掌握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标准等方面的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是我国卫生基本法规。
该法明确了国家卫生政策和目标、监督管理职责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包括保障公民的健康权利、完善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规定等方面的知识点。
4.《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是药品管理的重要法规。
该法规涉及药品生产、质量标准、研发、注册、使用等各方面的规定。
考生需要掌握合理用药的知识和常见的药品不良反应。
二、医疗机构管理1.医疗机构分类医疗机构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进行分类,按级别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其中大型综合性医院通常被划分为三级医院。
2.医疗机构管理标准医疗机构管理标准是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的基础,包括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医护人员的素质、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规定。
考生需要了解医疗机构管理标准对医疗机构管理的要求。
3.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资质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是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
考生需了解医护人员的学历、职业资格证书等方面的知识,以保证自身具备相应的医疗服务能力,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三、医疗安全1.重点医疗安全事件包括药品不良反应、错误用药、手术失误等,这些事件需要医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提高警惕、严格操作、保证医疗过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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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规历年考点汇总1.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1999)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开展诊疗活动,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00)3.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依法享有定期考核权的单位是: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2001)4.《母婴保健法》所指的孕产期保健服务不包括:胎儿性别鉴定(2002)5.《执业医师法》规定,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具有以下学历者,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2003)6.《献血法》规定,国家提倡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的年龄是:l8-55周岁(2004)7.《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有:艾滋病(2005)8.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尸检。
当地不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尸检的期限是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2005)9.医疗机构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患者,应当依法采取的措施是:及时转诊(2000)10.对流动人口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处理的原则是: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1999)11.医师中止执业活动两年以上,当其中止的情形消失后,需要恢复执业活动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考核合格,并依法申请办理:重新注册手续(1999)12.某镇卫生院3名医务人员违反《献血法》规定,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由于患者家属及时发现,经治医师采取果断措施,幸好未给受血者健康造成损害。
根据《献血法》规定,当地县卫生局应对3名医务人员给予的行政处理是:责令改正(1999)13.构成医疗事故的主观方面,应当是:违反操作规程的故意(2001)14.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适当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异常情况。
调整输注速度是根据受血者的:病情和年龄(2001)15.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其时限是:6小时内(2000)16.《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属于:三级医疗事故(1999)17.医疗保健机构依法开展产前诊断的,必须符合卫生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2005)18.属于《母婴保健法》规定可以申请医学技术鉴定的是:对婚前医学检查结果有异议的(2004)19.医疗机构施行特殊治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批准后实施(2003)2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哪类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损害的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2002)2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报告(2002)22.保证全血安全的前提和基础是:无偿鲜血(2000)23.我国法定传染病中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和霍乱(2000)24.内科医生王某,在春节探亲的火车上遇到一位产妇临产,因车上无其他医务人员,王某就协助产妇分娩。
在分娩过程中,因牵拉过度,导致新生儿左上肢臂丛神经损伤。
王某行为的性质为:虽造成不良后果,但不属医疗事故(2005)25.对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污染的场所和物品,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卫生处理(2004)26.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依法对其给予罚款处罚的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003)27.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2002)28.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2000)29.医疗机构对其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2005)3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2004)31.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2003)32.《执业医师法》规定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暂停期限是3个月至6个月(2001)33.在自然疫源地和可能是自然疫源地的地区兴办的大型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当地卫生防疫机构对施工环境进行:卫生调查34.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应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须经所在地下述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2003)35.《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对传染病实行的方针与管理办法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2002)36.《母婴保健法》规定,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2001)37.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的人员及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为了保障其健康,他们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采取:防治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2000)38.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应当设立预防保健组织或者人员承担:本单位和责任地段的传染病监督、监测管理工作(1999)39.医疗机构从事药剂技术工作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005)40.《临床献血技术规范》的立法宗旨是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2004)41.医疗机构发现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在6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003)42.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有关主业技术人员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2002)43.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戴: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2004)44.黄某2001年10月因医疗事故受到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2002年9月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注册。
卫生行政部门经过审查决定对黄某不予注册,理由是黄某的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2002)45.1994年,某地农村产妇分娩一女婴。
由于第三产程子宫收缩无力,产妇的胎盘迟迟未娩出。
此时,无证个体医王某,在一不消毒,二不戴消毒手套的情况下,将手伸进子宫,误认为还有一胎儿未娩出而向外猛拉子宫,当场造成产妇大出血死亡。
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应依照该法追究王某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不包括:责令改正(2003)46.男,18岁,因急性阑尾炎穿孔行阑尾切除术,术后3天切口红肿,有脓性分泌物,将缝线拆除后引出20ml脓液,10天后再次缝合而愈合,该病人切口愈合类型应记为:Ⅲ/甲(2003)47.A县张某系艾滋病患者,在B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期间,擅自逃出医院回到A县,脱离隔离治疗。
为防止艾滋病传播,可以协助传染病医院追回张某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的是:疾病控制中心(2004)48.F药厂销售代表和某医院多名医师约定,医师在开处方时使用F药厂生产的药品,并按使用量的多少给予提成。
事情曝光以后,按《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对F药厂可以做出行政处罚的部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005)49.陈某等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设地下血站,非法采集血液,获取可观利益,经群众举报被查获。
根据《献血法》规定,对陈某等人可以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1999)50.中等卫校毕业生林某,在乡卫生院工作,2000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他要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根据《执业医师法》规定,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机构中工作满:5年(2000)51.青年李某,右下腹疼痛难忍,到医院就诊。
经医师检查、检验,当即诊断为急性阑尾炎,遂对其施行阑尾切除术。
手术情况正常,但拆线时发现伤口愈合欠佳,有淡黄色液体渗出。
手术医师告知,此系缝合切口的羊肠线不为李某人体组织吸收所致,在临床中少见。
经过近l个月的继续治疗,李某获得痊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李某被拖延近1个月后才得以痊愈这一客观后果,应当属于:因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的医疗意外(2001)52.M药厂销售代表在和某医院几名医师达成协议后,医师在处方时使用M药厂生产的药品,并按使用量的多少收受了药厂给予的提成。
事情曝光以后,对M药厂按《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对于医师的不正确行为,有权决定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的部门是:卫生行政部门(2002)53.一职工从沿海某城市归来,腹泻,每天l0余次,水样便,到市医院求治,疑为肠炎,后大便培养出E1一Tor型细菌。
诊断后11小时医师上报疫情,国家要求上报此类传染病最迟不超过:12小时(2001)54.卫生法律规范是指:执政阶级为维护人体健康,通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称55.《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检疫传染病或者"疑似检疫传染病"时,必须迅速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其时间规定为: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56.《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可报上一级政府决定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下列措施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限制或不允许离开自家家门57.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58.《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卫生防疫机构在接到某些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下列五组疾病中,哪一组是符合规定的:霍乱、鼠疫、肺炭疽、艾滋病59.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是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60.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其时间为:每十二个月一次61.医疗事故的构成要素,除了:医务人员在履行职责的时间过程中,客观上发生了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