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增加的调研报告] 劳动争议案件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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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增加的调研报告

关于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增加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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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劳动力市场化和劳动关系多元化以及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诉至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笔者结合审判实践,认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处理好此类案件,对建设和谐社会及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

1、政策性强,影响大。

由于近几年企业破产案件增幅较大,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及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交纳问题容易发生纠纷,处理不好,极易引起劳动争议纠纷诉讼。

因企业破产引发的此类案件占总数42%。

这类案件多数为群体诉讼,少者几十人,多者上百人,且多数为年老体弱的老工人,在工厂工作了几十年,退休养老问题解决不了,情绪很不稳定,到处上访、缠访,影响了政府有关部门的正常工作,造成不稳定因素,影响很大。

2、取证困难,争点复杂。

由于私人企业老板规避法律,故意不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也因为打工者法律知识的缺乏,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后,工人举证困难。

有的是口头协议,但私企老板不承认,因没有真凭实据,给案件处理带来难度,此类案件占总数的30%。

同时,此类案件争议焦点复杂,如因履行劳动合同、开除辞退职工、工资褔利统筹、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等,案件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证据认定困难。

3、调解难,处理难度大。

由于此类案件政策性强,影响大,举证困难,争点复杂,时间长,给案件调解带来难度。

同时,此类案件原告三人以上的占总数的37%,由于涉案人员多,情况各异,企业破产、改制情况复杂,给案件审理执行增加了难度。

二、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四点建议。

(一)寓教于审,做好诉讼引导劳动争议案件政策性强,除了劳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外,还涉及大量的劳动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劳动争议 调研报告

劳动争议 调研报告

劳动争议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雇主或劳动者之间因工作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纠纷而产生的争议。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争议逐渐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

本报告旨在对劳动争议的一个调研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

二、调研方法1.问卷调查:通过设计针对劳动者和雇主的问卷,收集他们对劳动争议的看法以及可能的解决方式。

2.访谈:以劳动者、雇主、劳动权益保护机构等相关人员为对象进行访谈,了解他们在劳动争议中的立场和经验。

三、调研结果与分析1.劳动争议多发领域:通过调查发现,劳动争议主要集中在薪酬、工时、工作环境、劳动保护等方面。

其中,薪酬问题是引发劳动争议最为突出的因素之一。

2.雇主和劳动者观点差异:在问卷调查和访谈中,很多劳动者表示薪酬待遇不合理,工作环境差等问题,而雇主则认为劳动者要求过高,工资成本过大等。

这种观点差异是劳动争议难以解决的主要原因之一。

3.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1)加强双方的沟通与协商能力:双方应加强沟通,倾听彼此的需求,并通过公平的协商达成互利共赢的解决办法。

(2)完善劳动法律法规:政府应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明确雇主的责任和义务。

(3)加强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调解服务,帮助双方达成公正的解决方案。

四、结论劳动争议作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在解决中需要雇主、劳动者和政府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沟通与协商、完善法律法规和建设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等措施,可以为劳动争议解决提供更好的保障和平台。

同时,也需要倡导公平公正的劳动关系,形成良好的用工环境,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劳动争议调研报告(3篇)

劳动争议调研报告(3篇)

劳动争议调研报告(3篇)1. 中国历史上的劳动争议中国历史上的劳动争议可以追溯到古代。

在封建社会中,农民和工匠经常发起抗议和罢工,以争取更好的待遇和权利。

在现代化进程中,劳动争议也成为了中国社会的常态。

20世纪初,中国的工人阶级开始组织工会,发起罢工和抗议,争取更好的工作条件和薪资待遇。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了《劳动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劳动法律。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劳动争议得到了更多的保障和支持。

工会成为了劳动者的代表和维权机构,劳动法律也不断完善和更新。

但是,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争议也变得更加复杂和多样化。

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忽视了劳动者的权益,导致了一系列的劳动争议事件的发生。

2. 美国历史上的劳动争议美国历史上的劳动争议可以追溯到19世纪。

在工业化的进程中,工人们经常遭受剥削和不公平待遇,因此开始组织工会,发起罢工和抗议。

1886年,美国工人组织联合会成立,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工会组织。

20世纪初,美国的工会运动得到了更多的支持和保障。

1914年,美国通过了《禁止童工法》,禁止16岁以下的儿童从事工作。

1935年,美国通过了《国家劳动关系法》,规定了工人组织工会的权利和劳资关系的协商程序。

在20世纪中期,美国的工会运动达到了巅峰。

但是,在20世纪末期,由于全球化和自由市场经济的影响,美国的工会运动开始衰落。

工会组织的成员数量逐渐减少,劳动争议事件也变得越来越少。

3. 当代中国的劳动争议当代中国的劳动争议事件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服务业和建筑业等领域。

由于中国的劳动力成本较低,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忽视了劳动者的权益,导致了一系列的劳动争议事件的发生。

一些劳动者发起罢工和抗议,要求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工作条件和保障劳动权益。

中国政府意识到了劳动争议事件的严重性,开始加强对劳动法律的执行和监管。

2013年,中国通过了《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企业的责任。

关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

关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关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关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调研报告》【引言】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作为一种常见问题,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变革的背景下十分常见。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我们进行了相关的调研工作。

本报告旨在总结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特点、原因、解决方法以及改进措施,为相关部门制定更合理、科学的政策提供参考。

【一、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特点】1. 多发性: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社会各个领域和行业中普遍存在,涉及范围广泛。

2. 多样性: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类型繁多,例如薪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合同解除等,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

3. 多层次: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可以涉及个人与单位之间的矛盾,也可以涉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矛盾,以及单位与单位之间的矛盾,层级复杂。

【二、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原因】1. 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当前的劳动法律法规尚存在一些模糊之处,不完全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变革的需要,导致劳动争议纠纷的发生。

2. 劳动权益意识的提升:随着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律意识的提升,劳动者开始更加注重自身权益的维护,进而产生了更多的劳动争议。

3. 经济压力和资源分配不公:经济困难时期,企业减少员工福利待遇、调整工资标准等行为常常引发员工不满,导致劳动争议的发生。

4. 工作环境与人际关系问题:一些企业存在安全环境差、工作压力大以及相互之间的矛盾与摩擦,成为劳动争议的源头。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三、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解决方法】1. 协商解决:无论是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还是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都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

通过开展对话,理清矛盾,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2. 法律程序:对于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采取法律途径,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来解决问题。

以法律的力量来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为单位提供合法合规的参考。

3. 第三方调解: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第三方调解机构的介入可以起到积极作用。

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增加的调研报告

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增加的调研报告

法律适用难度大
劳动法律法规不完 善,存在漏洞和模 糊之处
不同地区、不同法 院对同一案件的法 律适用存在分歧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对法律法规的理解 存在差异
法院在处理劳动争 议案件时需要综合 考虑多种因素,如 劳动关系、合同约 定、证据等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提高劳动者和企业的法律意识
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增强
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提高 劳动者维权途径增多 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重视程度提高 劳动者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关注度增加
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
劳动合同签订不 规范:部分企业 未与劳动者签订 正式的劳动合同, 或者合同内容不
完整、不规范
工资待遇不公平: 部分企业存在工 资待遇不公平、 加班费不足等问 题,导致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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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严格:一些地方执法部门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不够严格,存在执 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导致劳动争议案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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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权益保护不足:一些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不公平待遇或合法权益受 到侵害时,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和救济途径,导致劳动争议案件增加。
单击此处添加标题
法律法规宣传不足:一些劳动者对劳动法律法规了解不足,缺乏必要的法 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导致劳动争议案件增加。
加强调解人员的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调解能力,确保调解结果的公解过程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加强与仲裁、诉讼等程序的衔接:建立调解与仲裁、诉讼等程序的衔接机制,确保调解结果 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加强企业用工管理指导
建立完善的用工管理制度 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规范工资支付和社保缴纳 强化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机制
权益受损
社会保险缴纳不 足:部分企业未 按照规定为劳动 者缴纳社会保险, 导致劳动者在发 生劳动争议时无 法获得相应的保

劳动争议 调研报告

劳动争议 调研报告

劳动争议调研报告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在劳动权益问题上产生的矛盾和冲突。

由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权益分配、工作条件、劳动报酬等方面存在差异,劳动争议逐渐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本文通过对劳动争议的调研和分析,对其产生原因和解决办法进行探讨。

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劳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不完善。

法律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不够到位,劳动合同制度执行不严格,容易导致劳动争议的产生。

其次是经济发展不均衡。

由于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不平衡,劳动力供需关系失衡,使得劳动者面临就业困难,从而增加劳动争议的可能性。

另外,劳动者权益意识的提高也是引起劳动争议增多的原因之一。

随着信息的普及和劳动法规的宣传,劳动者对于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逐渐增强,导致争议的频繁发生。

针对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

首先,政府需要加强劳动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以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

其次,加强劳动关系沟通和协商,建立健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沟通机制,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此外,还应该加强劳动者权益意识的培养和提高教育水平,让劳动者了解自身权益,学会通过合法渠道维权,减少劳动争议的产生。

最后,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解决机构和机制,提供有效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渠道,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总的来说,劳动争议是一个复杂多样的问题,需要从法律、经济、文化多个方面加以解决。

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提高劳动法律和制度的完善程度,加强劳动关系协商和沟通,培养和提高劳动者的权益意识,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将有助于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有关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案子提升的调查报告

有关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案子提升的调查报告

有关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仲裁案子提升的调查报告近些年,伴随着人力资本社会化和劳务关系多样化及其员工消费者维权观念的提高,诉至人民法院的关于劳动仲裁案子呈逐渐增长的趋势。

小编融合审理实践活动,觉得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审理职责解决好该类案子,对基本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及维护保养社会稳定实际意义重特大。

一、关于劳动仲裁案子的特性。

1、税收优惠政策强,危害大。

因为近些年公司破产案子增长幅度很大,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及养老金、失业金、医保金缴纳难题非常容易产生纠纷案件,解决不太好,非常容易造成关于劳动仲裁纠纷案件起诉。

因公司破产引起的该类案子占数量42%。

这类案子大部分为人群起诉,少时几十人,多则数百人,且大部分为年老体衰的老工人,在加工厂工作中了几十年,离休老龄化问题难以解决,心态很不稳定,四处上访者、缠访,危害了政府部门相关部门的一切正常工作中,导致不稳定要素,危害非常大。

2、调查取证艰难,争点繁杂。

因为私企老总避开法律法规,有意不与职工签署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书,另外也由于打工族法律法规的欠缺,产生关于劳动仲裁纠纷案件后,职工质证艰难。

有些是口头协议,但私人企业老总不承认,因沒有真凭实据,给案子解决产生难度系数,该类案子占数量的30%。

另外,该类案子异议聚焦点繁杂,如因执行劳动合同书、辞退解雇员工、薪水福利综合、确定客观事实劳务关系等,案子周期时间大,状况繁杂,直接证据评定艰难。

3、协商难,解决难度系数大。

因为该类案子税收优惠政策强,危害大,质证艰难,争点繁杂,时间长,给案子协商产生难度系数。

另外,该类案子上诉人三人之上的占数量的37%,因为涉案人多,状况各不相同,公司破产、改革状况繁杂,给案审实行提升了难度系数。

二、处理关于劳动仲裁案子的四点提议。

(一)寓教于审,搞好起诉正确引导关于劳动仲裁案子税收优惠政策强,除开劳动合同法和最高法院的法律条文外,还涉及到很多的工作行政规章和行政法规。

员工大多数法律法规缺乏,而一些公司困于自身的权益,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偏概全,导致法律法规了解上的错乱,提升案件审理难度系数。

劳资纠纷案件大幅度上升调研报告

劳资纠纷案件大幅度上升调研报告

劳资纠纷案件大幅度上升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市场也越来越活跃,劳资纠纷案件逐年上升。

为了深入了解这一现象,我们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劳资纠纷案件调研,并撰写了以下报告。

一、调研方法本次调研共采用了问卷调查、实地访谈、文献资料调研等多种方法。

二、调研结果(一)劳资纠纷案件上升原因1.经济不景气,企业亏损严重当前国内经济形势不好,许多企业面临着困难,经营状况不佳。

一些企业不得不降低员工工资、裁员等措施,但是在实施这些措施时,很容易引发员工的不满,甚至导致劳资纠纷案件发生。

2.某些用人单位违法用工在有些用人单位中,存在一些不正当用工的情况,例如拖欠员工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等。

这些违法用工行为会导致员工权益受到侵害,从而引发劳资纠纷案件。

3.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一些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条款不合理、未签订劳动合同等。

这些情况容易导致员工权益受到侵害,从而引发劳资纠纷案件。

4.员工法律意识提高目前,员工的法律意识逐渐提升,他们更加注重自身权益的维护。

一些员工会因为遭受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而起诉,这也是导致劳资纠纷案件上升的原因之一。

(二)劳资纠纷案件类型1.工资纠纷在企业中,工资问题是最常见的劳资纠纷案件类型。

原因可能是用人单位计算工资不规范、工资单误差、工资迟发或拖欠等。

2.劳动合同纠纷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有争议,也会引发劳资纠纷案件。

例如,合同期限争议、合同空白或未签字等范围内的争议。

3.社会保险缴纳纠纷企业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一些企业不规范地缴纳保险费,或者不缴纳保险费,由于这一问题也会引发劳资纠纷案件。

4.裁员纠纷随着企业形势不好,企业降低工资、裁员等情况也越来越多,裁员过程不规范也会导致劳资纠纷案件的发生。

(三)解决劳资纠纷的建议1.加强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员工的法律意识。

劳动争议调研报告

劳动争议调研报告

劳动争议调研报告第1篇:劳动争议调研材料威海工业新区于2008年成立后,充分发挥新经济增长极的磁场效应,聚集了一大批大项目、好项目,企业用工量也呈“水涨船高”之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发生率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面临着服务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双重任务。

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局立足本区实际和部门职责,积极行使调解仲裁工作职能,切实发挥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调整劳动人事关系,解决劳资纠纷的调节器功能,维护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功能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助力器功能。

为进一步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按照上级单位的要求,我们扎实开展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当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开展情况(一)稳步推进仲裁委员会建设工业新区成立时间短,仲裁工作起步较晚,于2009年2月才成立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一年多来,我们不等不靠,努力配全配强干部队伍,工作人员从成立之初的1人,增加到目前的3人;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仲裁员办案守则》、《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10多项制度,对每项工作、每个工作环节实施精细化管理,以此规范干部职工的言行和办事程序。

目前,工业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运行正常,在化解劳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不断加强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为保障调解仲裁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我们争取到了管委大力支持,建立了实体化的办案机构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仲裁院现有专兼职工作人员3人,其中专职1人,兼职2人,持有仲裁资格证书的2人,学历均在本科以上,业务素质和职业精神较好;经费保障方面,工作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鉴于新区财力物力有限,建设了集仲裁院办公室和仲裁庭于一体的办公室,配置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保证了调解仲裁案件的正常开展;仲裁院采取主被动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调整劳动人事关系,解决劳资纠纷职能。

一方面加强与劳动监察部门的合作,经常性到企业走访,排查劳资纠纷隐患,及早化解矛盾。

劳动争议 调研报告

劳动争议 调研报告

劳动争议调研报告劳动争议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方法在劳动争议问题上,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旨在了解当前劳动争议的主要特点、原因和解决办法,以及相关调解机构的工作情况。

我们采用了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的方法,对广大劳动者和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

二、调研结果和分析1.劳动争议的主要特点根据我们的调查,劳动争议的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点:(1)争议双方分歧明显:劳动争议往往是由于双方对于工资、工作时长、福利待遇等问题产生分歧所引起的。

双方在权益问题上的分歧较大,很难达成一致。

(2)矛盾激化:劳动争议在解决的过程中,由于各方利益的冲突和情绪的激化,矛盾往往会越来越严重,甚至引发罢工和示威活动,并对企业运营和社会秩序产生影响。

(3)多种纠纷类型:劳动争议的纠纷类型多种多样,包括工资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福利待遇纠纷等。

其中,工资纠纷最为常见,占据了劳动争议的很大比重。

2.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根据问卷调查的结果,我们总结了劳动争议产生的主要原因如下:(1)工资问题:工资待遇是劳动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如果工资不合理,或者劳动者对于工资的发放存在疑虑,就容易引发劳动争议。

(2)劳动合同问题: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的法律化表现,如劳动合同存在问题,例如未签订、不明确、不完善等,都可能引发劳动争议。

(3)工作环境和待遇问题:劳动者对于工作环境和待遇的满意度也是引发劳动争议的一个重要因素。

如果工作条件恶劣,福利待遇不合理,就容易引发劳动争议。

3.解决劳动争议的措施根据调研结果,我们总结了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措施如下:(1)建立健全劳动法规:完善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涉及工资、劳动合同、工作环境等方面的规定,明确权益和责任,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2)加强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建设:完善调解机构的组织架构、人员队伍和工作机制,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效率,帮助双方达成协议。

(3)建立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监督机制:企业应该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监督机制,加强对工资、合同、福利等方面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现状的调研报告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现状的调研报告

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现状的调研报告近年来,新冠疫情持续、多点暴发,用人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欠薪、欠保现象频发,城市建设日益加快,各类劳动争议纠纷逐年上升,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

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发展、稳定的大局,以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为主线,持续加强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积极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促进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事业有序发展,现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及特点1.案件类型多样化。

从类型上看,劳动争议以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待遇等传统类型居多,约占劳动争议案件数的%,其中尤以社会保险待遇最多,占到了案件总数的%。

2.诉讼主体群体化。

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及涉案人数均显著增加,该类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调解难度大,处理结果带有示范效应,稍有不慎,极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3.利益诉求复杂化。

由以往的单一诉求转变为现在的多个诉求。

诉求的复杂化导致案件审理难度加大,调解率低,审判周期延长。

4.诚信危机普遍化。

由于对自身利益的片面追求,导致恶意诉讼频现,不讲信用。

如用人单位利用自身掌握全部管理性因素的优势,在不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且现金支付工资的情况下,否认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

5.利益平衡两难化。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一对矛盾体。

在审判实践中面临两难境地,既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促进企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6.法律关系复杂化。

劳动争议案件涉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政策等一系列规定,适用起来难度相当大。

7.救济缺失化。

劳动者诉请单位补交社保,仲裁予以支持,但现实中社保机构内部规定不予补办,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冲突,导致劳动者救济权缺失。

二、我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存在的问题与不足1.我国目前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行政化趋向严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属于劳动人事行政部门并且是其下属机构,这背离了仲裁的基本属性。

劳动争议调研报告

劳动争议调研报告

劳动争议调研报告劳动争议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本次劳动争议调研旨在分析和了解劳动争议的现状、原因及解决办法,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二、调研背景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中因合同订立、履行、解除或享受与工作相关的权益不合理情况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由于众多因素的影响,劳动争议在我国工作岗位上时有发生。

因此,深入调研劳动争议问题,有助于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增进工人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互信和合作。

三、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取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共发放问卷100份,并对20名受访者进行了深入访谈。

四、调研结果4.1 劳动争议现状根据调研数据,近五年来,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加。

其中,工资支付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和解除合同纠纷是最常见的劳动争议类型。

4.2 劳动争议原因调研数据显示,劳动争议的原因复杂多样。

其中,工资问题是导致劳动争议的主要因素,占比达到45%。

其次是工作环境问题,占比为25%。

而导致工资问题和工作环境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劳动合同不清晰以及薪酬体系不公平等。

4.3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调研结果显示,双方协商解决是劳动争议解决的最常见方式,占比达到75%。

仲裁和诉讼是次常见的解决途径,分别占比15%和10%。

此外,也有少数案件通过调解解决。

五、调研结论劳动争议在我国工作岗位上时有发生,主要原因包括工资问题和工作环境问题。

为解决劳动争议,双方协商是最为常见的途径。

然而,仲裁和诉讼仍然是一些劳动争议解决的主要选择,因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协商可能无法取得满意结果。

六、建议针对劳动争议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 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

2. 改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透明度和效率,确保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处理。

3. 加强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

4. 提高劳动争议解决机构的专业素质和解决能力,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大渡口区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情况的调研报告

大渡口区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情况的调研报告

大渡口区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情况的调研报告题目:大渡口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情况调研报告日期:2023年12月6日摘要:本报告旨在对大渡口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情况进行调研,并研究案件数量、类型、解决方式以及相关司法实践。

通过对案件审理过程的详细分析和统计数据的整合,本报告将对大渡口区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情况进行系统评估。

一、调研背景劳动争议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常见的问题之一,如何公正、高效地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大渡口区法院作为该区域最高级别的法院,负责处理各类案件,其中包括劳动争议案件。

了解该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情况,将有助于评估其工作效果、提出问题和改进建议。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主要采用以下方法:1. 收集案件资料:收集大渡口区法院近五年的劳动争议案件资料,包括案件数量、类型、当事人信息等。

2. 数据统计分析:对收集到的案件资料进行统计和分析,以了解案件的特点、趋势和解决方式。

3. 案件审理过程的观察:参观大渡口区法院,并观察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过程,了解法官的权威性、公正性以及当事人的争议解决过程。

4. 调研问卷:设计问卷,向相关人员(包括法官、律师、当事人)进行调研,收集他们对大渡口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三、调研结果1. 案件数量:大渡口区法院近五年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呈增长趋势,其中包括集体诉讼案件和个人起诉案件。

2. 案件类型:劳动争议案件主要集中在劳动合同纠纷、工资和福利问题、工伤赔偿等方面。

3. 解决方式:近五年来,大渡口区法院主要通过调解、仲裁和审判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案件。

其中,调解是最常用的解决方式,具有快速、灵活、便捷的特点。

4. 法官公正性:调研结果表明,大渡口区法院的法官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中具有高度的公正性,秉持中立的立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 法官权威性:大渡口区法院的法官在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显示出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权威性,能够准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判决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江苏高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调研报告

江苏高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调研报告

江苏高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调研报告2013-7-4 9:13:03 《人民法院报》2013年7月4日夏正芳等【字体: 大中小】我要评论(0)图表一: 2007年至2012年江苏法院新收一审劳动争议案件情况图表二: 2008年至2012年江苏法院新收一审劳动争议案件类型当前, 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 劳动关系复杂多变, 劳动争议持续增长, 新问题和新矛盾层出不穷。

在《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颁布施行五周年之际,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专题调研组, 立足于江苏劳动争议的司法实践情况, 在对五年来全省劳动争议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 揭示出当前劳动关系的新特征和存在的问题, 并对未来发展趋势作出分析研判, 提出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的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与特点分析受宏观政策和经济形势影响, 全省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 且波动较大。

2008年, 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29862件, 比2007年的12480件增长了140%。

2009年至2011年, 一审劳动争议案件增幅显著放缓, 但案件总量仍处于高位运行状态, 三年分别受理33362件、34111件和36937件, 增长幅度分别为11%、2.25%和8.28%。

尤其是2012年, 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企业成本上升、外贸订单减少和房地产调控政策等叠加因素的影响, 企业整体拖欠工资, 企业主弃企逃逸现象频发, 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也随之大幅上升。

2012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劳动争议案件达47306件, 同比上升28.07%, 收案数创历史同期收案最高值。

具体呈现出以下特点:(一)劳动密集型企业是争议多发领域, 中小微企业成争议主体。

近年来, 劳动争议主要集中于传统的制造业、建筑业、纺织加工及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 但2012年以来, 造船、光伏、电子、环保等行业的劳动争议有增多迹象。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调研报告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调研报告

(三)从处理方式来看,调解率年年上升,但总体调解率仍然很低随着近几年法院调解工作强度的加大,调解率年年稳中有升。

2008年劳动争议案件中,以调解方式处理案件只有1件,占案件总数的2.6%,2009年调解处理案件4件,占案件总数的7.5%,2010年调解结案13件,占受理案件数的17.3%,2011年调解结案14件,占受理案件数的19.2%。

但综观整个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比例,还远远低于一审平均83%的民事案件调解率。

(四)从案件的纠纷内容上来看,常常包括劳动争议的众多方面劳动争议案件本身比较复杂,因为劳动关系牵涉到的内容很多,一个案件中,劳动者可能既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又要求单位缴纳社保、支付工伤费用、支付赔偿金补偿金等,单一要求某项内容的并不多。

在我们的统计中,确定案由所依据的都是案件的主要焦点问题,但并不是唯一的焦点问题。

二、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出现的问题在呈现出以上特点的同时,榆林市各级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过程中存在以下法律上和操作上的问题:(一)非法分包关系中劳动关系的确认非法分包多发生在煤矿采掘、建筑施工行业,劳动者在受伤后,多起诉发包方要求确认其与发包方存在劳动关系。

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在违法发包的情况下,此文件直接确认了发包人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却将承包方置之度外,承包方与劳动者的关系以及承包方应承担何种责任没有明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处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与劳动者形成雇佣关系自不必说,但发包人、分包人与劳动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依据是什么,此司法解释对此并没有明确界定。

对劳动争议纠纷的调查研究

对劳动争议纠纷的调查研究

对劳动争议纠纷的调查研究劳动纠纷是现代社会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之一。

对于工人和雇主来说,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加班等方面的争议和矛盾是非常常见的。

为解决这些问题,各国政府从多方面出发,通过调查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和政策。

本文就针对劳动争议纠纷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法。

一、导致劳动纠纷的原因在探讨解决劳动纠纷问题的方法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起源于何处。

一般而言,导致劳动纠纷的原因很多。

其中最主要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方面:工人和雇主对劳动法律规定的理解存在出入或者透过法律漏洞做出违法行为,从而导致纠纷。

2.管理方面:存在缺乏一个公正的监督机制,导致管理层的不公正手段使得工人权益受到损害。

3.沟通不畅:工人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不畅,信任缺失也是造成劳动纠纷的原因之一。

4.经济方面:他们是因为经济情况或者企业的利益最大化需要利用工人的劳动力来实现收益目标,从而导致劳动力配置不合理,透过低工资、严格的管理措施等方式对工人施加压力。

因此,工人的负担过大也会是导致劳动纠纷的原因之一。

二、解决劳动纠纷的方法为了解决劳动纠纷问题,政府和企业需要采取一些具体措施。

这些方法可归纳为以下几类:1.法律手段:政府可以制定更完善的法律来规范各方的劳动关系,并逐步出台更加完善的劳动法规。

企业方面则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合法、公正的劳动合同和制度,以维护和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

2.提高管理水平:企业需要加强对工人人权和福利的保护,同时政府也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他们遵守劳动法律和规定,以达到维护工人权益的目标。

3.加强沟通:沟通是解决劳动纠纷的关键。

管理人员和工人之间需要建立公正、透明、及时的沟通机制,共同协商解决劳动关系问题。

4.提高工人福利:政府和企业需要加大投入,增加工人福利和福利待遇, 达到双赢的情况:上方获得更多利润,下放获得更多的共创价值和福利。

5.扩大工会权利:工会作为一个维护工人利益的机构,应该在企业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劳动争议 调研报告

劳动争议 调研报告

劳动争议调研报告劳动争议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背景劳动争议是指雇员与雇主之间因为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工作环境等方面存在分歧而发生的纠纷。

为了了解当前中国劳动争议的现状和影响因素,以及如何有效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本调研报告旨在对劳动争议进行全面调研和分析。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取了问卷调查和访谈两种形式。

针对不同的调研对象,我们制定了不同的问卷,并在指定地点进行访谈。

三、调研结果1.劳动争议的类型调研结果显示,劳动争议主要涉及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合同违规、工作环境等方面。

其中,工资待遇问题是引发劳动争议最主要的原因。

2.影响劳动争议的因素根据调研结果,影响劳动争议的因素在不同的城市和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主要有以下几点:雇佣制度不完善、劳动关系矛盾、管理不善、缺乏有效的劳动维权机制等。

3.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调研结果显示,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多种,包括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对于积极解决劳动争议至关重要。

4.预防劳动争议的措施通过与企业和员工的访谈,我们总结出了一些预防劳动争议的有效措施。

首先,企业应建立健全和透明的劳动关系管理机制,明确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其次,提高员工参与决策的机会,增加员工的参与感。

最后,建立一个健全的劳动维权机制,使员工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结论和建议通过对劳动争议的调研,我们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劳动争议的类型多种多样,主要与工资待遇和工作环境有关;劳动争议的发生与雇佣制度不完善、劳动关系矛盾等因素密切相关;为了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企业应该完善劳动关系管理机制,并建立健全的劳动维权机制。

综上所述,劳动争议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来预防和解决。

我们希望本报告能够为相关方提供参考,促进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共赢局面。

关于全省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全省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全省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一)—---审理劳动合同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人民法院如何发挥审判职能,为促进劳动制度的改革、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充分的司法保障?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基此,今年初,我们成立了专题调研组,对我省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研究。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调研,能够达到在全省范围内明确审判思路、统一执法标准,从整体上提高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水平的目标。

本次调研主要采取查阅卷宗、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我们到5个省辖市与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的审判人员以及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案人员进行了多次座谈,复查了200多份卷宗,形成系列调查报告。

现将系列调查报告之一,即我省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现状及处理原则详述如下:一、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基本情况与特点(一)经济体制改革和劳动制度改革的迅速发展与劳动立法的过于原则和滞后相矛盾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结构的调整加快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化,劳动关系一改计划经济时期的单一性和稳定性,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特点,因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呈日趋上升之势,成为近年来增长最快的民事案件类型(见图一)。

同时劳动争议案件的类型也不断增加,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

以张家港2002年度判决的49件劳动争议案件为样本,我们发现49件案件的类型几乎涵盖了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见表一),而且,大多数案件的争议标的都不是单一的,49件案件中虽然没有一起以社会保险为案由,但有12件涉及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的缴纳问题,占案件总数的24.5%。

在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高幅攀升、争议内容日益复杂的发展态势下,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远远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和审判实践的需求:一是《劳动法》的规定过于原则,缺少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因而操作性较差,并且还有许多立法空白地带。

例如对于企业改制中出现的买断工龄、内退等许多问题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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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增加的调研报告] 劳动争议案件的调研
报告
近年来,随着劳动力市场化和劳动关系多元化以及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诉至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笔者结合审判实践,认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处理好此类案件,对建设和谐社会及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

1、政策性强,影响大。

由于近几年企业破产案件增幅较大,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及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交纳问题容易发生纠纷,处理不好,极易引起劳动争议纠纷诉讼。

因企业破产引发的此类案件占总数42%。

这类案件多数为群体诉讼,少者几十人,多者上百人,且多数为年老体弱的老工人,在工厂工作了几十年,退休养老问题解决不了,情绪很不稳定,到处上访、缠访,影响了政府有关部门的正常工作,造成不稳定因素,影响很大。

2、取证困难,争点复杂。

由于私人企业老板规避法律,故意不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也因为打工者法律知识的缺乏,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后,工人举证困难。

有的是口头协议,但私企老板不承认,因没有真凭实据,给案件处理带来难度,此类案件占总数的30%。

同时,此类案件争议焦点复杂,如因履行劳动合同、开除辞退职工、工资褔利统筹、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等,案件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证据认定困难。

3、调解难,处理难度大。

由于此类案件政策性强,影响大,举证困难,争点复杂,时间长,给案件调解带来难度。

同时,此类案件原告三人以上的占总数的37%,由于涉案人员多,情况各异,企业破产、改制情况复杂,给案件审理执行增加了难度。

二、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四点建议。

(一)寓教于审,做好诉讼引导
劳动争议案件政策性强,除了劳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外,还涉及大量的劳动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劳动者大多法律知识欠缺,而一些企业囿于自己的利益,对法律法规断章取义,造成法律理解上的混乱,增加审理难度。

因此,法官要在被动司法的前提下,担当起法制教育的角色,引导当事人在正确理解法律涵义的基础上理性地提出自己的诉辩主张,避免因请求不当而造成矛盾激化,增加诉讼成本,浪费司法资源。

实践中,我们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除了常规的提示诉讼风险外,还向当事人双方提供涉案法律法规索引,耐心向当事人宣讲和解释法律,为顺利解决纠纷打下了思想基础。

如王某诉某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一案,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工资报酬与经济补偿金两项总和的六倍赔偿金,主要是因为该项
请求源于原劳动部颁发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而本案属民事诉讼案件,不应适用该办法规定的赔偿标准,我们遂向原告详细解释了法律适用的条件,并告知其可依法向劳动行政执法机关主张权利,使之主动放弃了过高的诉求,为调解此案创造了条件。

(二)分类梳理,把握争议焦点
劳动争议案件虽然法律关系相对单一,但争议事项繁杂,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答辩主张往往有几项、十几项,而这些事项对应的法条、政策可能各不相联;有的当事人诉讼技巧有限,提出的请求超越管辖范围,甚至出现相互矛盾、诉辩不对应、缺乏内在逻辑关系等现象。

法官应善于删繁就简,分类梳理,抓住主要矛盾,把握关键,整理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围绕关键点举证、质证、辩论。

一般来说,劳动争议案件应确定以下争点:
1.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焦点是劳动合同的效力和违约责任的归属;
2.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焦点是决定的程序和辞、离的缘由;
3.因工资、保险、福利、统筹等发生的争议,焦点是标准的确定和国家劳动政策的适用;
4.因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焦点是劳资双方的从属性、依附性和时间性等等。

如在审理某信用社诉苗某劳动争议一案中,仅被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就有九项,包括确认解除合同决定无效,安排工作岗位,补发工资、资金,支付补偿金、赔偿金,补缴社会保险金,补调工资级别,原告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等,而且涉及送达的方式和效力认定、仲裁裁决的时效争执。

但经仔细研究发现,该案争执焦点一是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合法性,二是仲裁时效的起算点。

明确了纠纷的关键点,就能恰当调整审理思路,提高阅卷、庭审、评议的效率,及时、公正地作出裁判。

(三)掌握平衡,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历来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劳动争议产生于企业内部,企业的举证能力明显优于职工,应由企业承担举证责任;一种认为应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

我们认为,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法官应保持理性,抛弃情绪化的影响,依利益平衡理论,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平等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劳动法保护劳动者、促进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的立法目的,同时也应避免追求形式上的平等,导致实质上的不平等。

具体地讲,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要按照劳动争议的类型、发生劳动争议的时间、当事人占有证据的情况、收集证据的能力等困素,合理确定举证责任的分担。

例如,因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开除、辞退、除名职工等发生的争议,应由企业方负举证责任,提供劳动合同、处理决定文本及送达回证、考勤记录等材料;因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应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辞职、离职理由的正当性;因工伤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行
为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因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等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提供工资册或待遇发放记录、规费缴纳台账、调档晋档文件等材料。

鉴于
劳动者处于被管理的地位,在确定证据的证明力时,达到一般证明标准即可,而用人单位一方必须达到充足的标准。

笔者认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实际上的不平等性,劳动者作为个体与组织严密的用人单位相比明显处于弱势,因此,在用人单位单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法及其相关行政规章作出了比较严格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理论,单方依法或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采送达生效主义,不送达或者不按规定送达均对他方无拘束力。

(四)注重调解,及时化解劳资纠纷。

劳动争议案件的双方由于利益分歧,对抗性强,矛盾激烈,而且多为群体性纠纷,如企业改制、结构性调整引发的劳动争议,涉及众多劳动者的利益,处理不当,极易诱发上访、闹访、群访等不稳定因素。

从审判实践看,多数劳动争议案件被判恢复劳动关系。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具有延续性,单纯判决结案可能激发新的矛盾,也容易造成判决难以执行。

因此,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注重调解,把调解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首选,从庭前、庭审、庭后三个阶段多做当事人的劝和疏导工作,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争取其互谅互让,妥善解决纠纷。

一旦调解失败,应当及时判决,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引导劳资双方依法建立和解除劳动关系,促进人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

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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