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剂耗材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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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剂耗材采购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院试剂、耗材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廉政建设,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审批程序

实验老师按照教学计划,根据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安排实验内容,制定药品(试剂)、耗材等采购计划,填写实验室试剂耗材申购单(见附件1),并于当学期开学两个月之内交实验室药品(试剂)、耗材采购管理员(下面简称管理员),管理员根据库存物品清单核实后汇总上报到实验室主任处进行审核,审核后报学院院长批准后方能进行采购。

二、采购办法

1、药品(试剂)、耗材等的采购任务由管理员具体执行。

2、采购一般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或者询价、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询价、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可根据价格、规格和到货时间、物品的前期质量要求以及后期的监管,使用有效期等选择供应商。每学期按照教学计划集中采购1-2次。

3、学院委派学院纪委委员或者教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参与采购各环节(询价,谈判等),对采购行为进行监督。

4、对于急需购买的零星易耗品,由实验室主任直接根据书面报告报学院院长同意后自行购买。

三、验收及使用办法

1. 购回的药品(试剂)、耗材严格履行入库手续,由实验室主任组织两人以上验收签字,保证质量、数量、规格均符合要求。

2. 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员通知实验任课老师及时到试剂库房按照相关规则办理出入库手续,并做好明细账。

3、购物票据必须注有物品、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数量。发票交实验室主任审核后办理结账。

四、本办法自二O一六年九月起执行。

任课老师名称数量单价/元

合计

申购时间验收时间

审批人(签名)

验收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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