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机构设置修订版
博物馆学第三章:博物馆的筹备
内部拉斯加州立历史博物馆:
使命: 保卫本州的历史,并以亲近民众的方式呈现 本州历史,籍此丰富现今与未来世界的生命。
使命的补充: 博物馆是一所收集、保存、研究并诠 释本州历史相关文物、文件与出版品等文化遗产 的首要机构。作为州政府机构,应以受托管人的 身份,负责保存、博物馆目前与未来所有收藏, 并依法行使职权。
(二)使命的价值:
1、对博物馆的定义:博物馆建立的目的、发挥的 作用、工作。
2、博物馆工作的指导:引导博物馆的收藏、展示 、服务、学术关注的方向,引导行销、宣传和筹 款。
9 5.馆员职责:明确各级馆长的领导职责
106 、行政领导机构的权力:工作人员的任免 ,资金使用,各类项目的策划与组织。
117、博物馆会员制度:会员的身份,标准,权 利与义务、作用
三、组织规章
(一)作用: 说明组织的法律身份 (二)内容: 文件标题 组织名称 非营利性质的说明 办事活动地址,注册法人代表非国有(每位发起人 的姓名) 组织资产的所属与解散时分配的性质中央、省政府 部门同意或许可的意见
(二)条款主要内容:
1、博物馆的名称:体现分级、分类。
省、市、县的详细咨询。如果另外有机构管理,或 是隶属于哪个机构都要表明。
2、充分说明博物馆的使命,表达博物馆设立的宗 旨、托管范围、目标、工作方向。
3.列出主管单位构成,主要行政机构设置,行政领 导及普通员工人数
4.非国有博物馆列出博物馆资助者的职责: 国有博物馆列出行政领导机构的职责(一)明确博物馆的机构性质: 收集、研究、保存、展示人类文化资源,为大众提供信息 服务,促进大众了解大千世界,提升公众欣赏水平。 (二)了解政府相关的法律 中国博物馆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博物馆,是指收藏、保 护、研究、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经过文物 行政部门审核、相关行政部门批准许可取得法人资格,向 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
博物馆员工安排及职责分配
博物馆员工安排及职责分配为了确保博物馆的正常运营,高效管理,以及为观众提供优质的服务,本文档将详细阐述博物馆员工的职责分配。
本安排旨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
一、高层管理1.1 馆长- 负责制定博物馆的发展战略和政策。
- 监督和指导下属,确保各部门工作顺利进行。
- 代表博物馆与政府、企业、公众等各方进行沟通和合作。
1.2 副馆长- 协助馆长处理日常工作,馆长缺席时可代行其职责。
- 负责博物馆的运营管理和人力资源规划。
- 监督财务、安保、藏品管理等各部门工作。
二、运营管理2.1 行政部- 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人事管理工作。
- 负责博物馆的日常行政事务,如文件起草、会议组织等。
- 管理博物馆的设施维护和清洁工作。
2.2 财务部- 负责博物馆的财务预算、收支管理、审计等工作。
- 管理博物馆的基金和捐赠事务。
- 定期向馆长汇报财务状况,确保财务透明。
2.3 市场部- 负责博物馆的品牌推广、媒体宣传、活动策划等工作。
- 开拓观众群体,提高博物馆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 负责博物馆的线上线下营销活动。
三、展览与教育3.1 展览部- 负责博物馆展览的设计、制作、布展等工作。
- 管理藏品,确保展品的安全和保养。
- 协助策划展览相关的教育活动。
3.2 教育部- 负责策划和实施博物馆的教育项目,如讲座、工作坊等。
- 开发博物馆教育资源,如教材、导览服务等。
- 管理志愿者团队,培训和安排志愿者工作。
四、公共服务4.1 接待部- 负责观众的接待工作,提供导览和解说服务。
- 管理票务和会员事务,为观众提供优质的参观体验。
- 处理观众的咨询和投诉,确保观众满意度。
4.2 安保部- 负责博物馆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 制定和执行博物馆的安全管理制度,如消防、防盗等。
- 管理博物馆的安检和巡查工作。
五、仓储与物流5.1 仓储部- 负责博物馆藏品的储存和管理,确保藏品的安全和完整。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施行《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2019年12月)等文件的决定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施行《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2019年12月)等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公布日期】2020.01.08•【文号】文物博发〔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施行《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2019年12月)等文件的决定文物博发〔202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中国博物馆协会: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博物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以展示教育、开放服务为核心的博物馆质量评价体系,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博物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修订了《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评分细则计分表》(2019年12月)。
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2019年12月)2.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2019年12月)3.评分细则计分表(2019年12月)国家文物局2020年1月8日附件1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2019年12月)第一条为加强博物馆行业管理,提高博物馆质量,充分发挥博物馆的社会服务功能,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博物馆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登记、经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具有文物、标本和其他藏品的收藏保管、科学研究、陈列展览、教育传播功能,向社会开放、正常运行36个月以上的各类博物馆,均可申请参加定级评估。
第三条国家文物局负责制定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等,并对办法、标准等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中国博物馆协会具体负责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可以委托地方省级博物馆行业组织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遵循自愿申报、行业评估、动态管理、分级指导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博物馆规章制度汇编
博物馆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博物馆内部管理,提升博物馆服务品质,保障博物馆文物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博物馆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文物保管人员、导览员等。
第三条博物馆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篡改、违反规定。
第四条博物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绝对不能侵犯国家文物利益。
第五条博物馆工作人员应秉持公正、专业的态度对待工作,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六条博物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七条博物馆内文物展览和收藏品均属于国家文化遗产,严禁私自携带、涂抹、损坏等行为。
第八条博物馆工作人员应保守博物馆秘密,不得泄露博物馆工作涉及的机密信息。
第二章博物馆工作规范第九条博物馆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条博物馆工作人员应穿着整齐干净的工作服装,不得穿着过于暴露或不符合规定的服装。
第十一条博物馆工作人员应尊重上级领导,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第十二条博物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保持礼貌和谦逊的态度,不得粗暴对待游客或同事。
第十三条博物馆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中使用手机、吸烟、聊天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第十四条博物馆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时,应耐心细致的回答游客提问,不得懒散怠慢。
第十五条博物馆工作人员需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能够准确介绍博物馆展品的历史和文化内涵。
第十六条博物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有不满或建议,应当通过正规渠道提出,不得私下抱怨或挑衅。
第十七条博物馆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学习和培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文物保护和管理第十八条博物馆内的文物为国家文化遗产,工作人员有对文物进行保护和管理的责任。
第十九条博物馆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文物进行清洁、检查和修复,避免文物受到损坏。
第二十条博物馆工作人员在搬运、展示文物时应小心谨慎,避免造成文物损坏。
第二十一条博物馆工作人员应做好文物档案管理工作,完整记录文物的来源、历史等信息。
博物馆规范
小科普
9、避难走道 exit passageway 采取防烟措施且两侧设置 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 的防火隔墙,用于人员安 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10、防火间距 fire separation distance 防止着火建筑在一定时间 内引燃相邻建筑,便于消 防扑救的间隔距离。
设计觃范
21
公共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
组长:徐荣耀 组员:陈路南 宋改英(汇报) 王泽 屠懿欢(PPT制作)
觃范用词
1.积极、鼓励
在一般情况下推荐的内容,一般是有助于当地的城 市化建设幵能够创造良好环境的内容。
2.可、一般
在结合了过往众多的实际案例后得出的标准,预示 不会出现问题的内容,在与方案本身没有冲突时应当采 用
3.应、宜
小科普
【无障碍设施】 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了保障 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及 其他行动不便者在居住、 出行、工作、休闲娱乐和 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时,能 够自主、安全、方便地通 行和使用所建设的物质环 境。 它主要包括以下设施:坡 道、缘石坡道、盲道;无 障碍垂直电梯、升降台等 升降装置;警示信号、提 示音响、指示装置;低位 装置、专用停车位、专用 观众席、安全扶手;无障 碍厕所、厕位;无障碍标 志;其他便于残疾人、老 年人、儿童及其他行动不 便者使用的设施。
国有博物馆章程
国有博物馆章程摘要:一、国有博物馆的定义与性质二、国有博物馆的章程内容1.总则2.博物馆的组织架构和职能3.博物馆的收藏品管理4.博物馆的教育与科研活动5.博物馆的参观与服务6.博物馆的经费与资产管理7.博物馆的法律责任与监督8.章程的修订与终止正文:一、国有博物馆的定义与性质国有博物馆是指由国家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部门设立、管理和运营的,以收集、保护、研究、展示和传播人类文化遗产为主要任务的非营利性文化机构。
国有博物馆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重要场所,承担着对公众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国民素质、促进文化交流的重要职责。
二、国有博物馆的章程内容(1)总则:国有博物馆章程应当明确博物馆的宗旨、性质、任务、发展目标和原则等基本内容。
(2)博物馆的组织架构和职能:国有博物馆章程应明确博物馆的组织架构,包括领导机构、管理机构和业务机构等,以及各机构的职能和权限。
(3)博物馆的收藏品管理:国有博物馆章程应明确博物馆收藏品的范围、征集、鉴定、保护、研究和利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4)博物馆的教育与科研活动:国有博物馆章程应明确博物馆开展教育活动和科学研究的目标、任务、组织形式和成果评价等方面的制度。
(5)博物馆的参观与服务:国有博物馆章程应明确博物馆对公众开放的时间、参观须知、服务内容和设施等方面的规定。
(6)博物馆的经费与资产管理:国有博物馆章程应明确博物馆经费来源、使用和管理的制度,以及资产的获取、使用和处置等方面的规定。
(7)博物馆的法律责任与监督:国有博物馆章程应明确博物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政府部门监督和审计的制度。
(8)章程的修订与终止:国有博物馆章程应明确章程的修订程序和终止条件等规定。
博物馆展览部规章制度
博物馆展览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博物馆展览部的管理工作,促进博物馆展览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博物馆展览部是博物馆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策划、组织、管理和推广博物馆的展览活动。
展览部是博物馆的窗口,展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博物馆的声誉和形象。
第三条博物馆展览部遵循“展览宣传、研究保护”的宗旨,坚持“立足本土、走向世界”的定位,努力打造一流的展览品牌,展示博物馆馆藏的精华和特色。
第四条博物馆展览部依法履行职责,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博物馆的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维护博物馆的正常秩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博物馆展览部设部长一职,直接负责展览部的工作。
部长由博物馆领导班子中确定,工作期限为两年。
第六条博物馆展览部设策划、组织、宣传、保管等具体工作岗位,由部长根据展览工作需要确定。
第七条展览部下设若干展览小组,每个展览小组由不同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各自展览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展览部设立展览委员会,由博物馆馆长、部长和其他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审批展览计划、展览内容和展览形式等重要事项。
第九条展览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展览工作,安排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条展览部负责博物馆展览工作的策划、组织和执行,确保展览项目按时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第十一条展览部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各类展览资料和文物,保证展览内容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第十二条展览部负责和相关单位合作,开展联合展览活动,拓展展览的影响力和宣传范围。
第十三条展览部负责展览活动的宣传工作,包括策划宣传方案、制作宣传资料、组织推广等。
第十四条展览部负责展览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展览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五条展览部负责展览活动的经费管理和预算工作,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和透明。
第十六条展览部负责评估展览活动的效果和影响,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
第四章权利义务第十七条展览部有权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积极配合展览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和协助。
博物馆评估标准评分细则
3 3 3 2
1.4.1
人员资质与比例
“人员资质”指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业务人员。根据人 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 (国 人部发〔2006〕87 号)的规定,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 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 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 70%。
5
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达到在编人数的 75%以上 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达到在编人数的 70%以上 有专业资质的人员不低于在编人数的 60% 1.4.2 1.4.2.1 人才梯次结构 专业技术人员中高、中、初级职称人员比例 适当 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 (国人部发〔2006〕87 号)规定“专业技术高级、中级、 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 1:3:6” 。 根据该比例,业务人员梯次、结构合理;酌情给分 高级管理人员指馆级领导,中级管理人员指各部门负责 人。
5 5 3 1
6
2.1.1.2
藏品数量与质量 藏品数量 10 万件/套以上,或珍贵文物 2 万 件/套以上 藏品数量 3 万件/套以上,或珍贵文物 6 千件 /套以上 藏品数量 4 千件/套以上,或珍贵文物 400 件 /套以上 藏品数量 500 件/套以上
依据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第八条第三款 “藏品计件” 、 第四款“藏品计量单位”
2
1 1 20 5 8 3 3 2 3 4
1.3 1.3.1
建筑与环境 建筑功能区块布局 建筑功能区块布局合理,自成系统 建筑功能区块布局较合理,相对自成系统 建筑功能区块布局基本合理
1.3.2 1.3.2.1 1.3.2.2 1.3.2.3 1.3.2.4 1.4
环境卫生 室外卫生 室内卫生 室内空气质量 绿化 人力资源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6-2015 19852目录前言1总则2术语3选址与总平面3.1 选址3.2 总平面4基本规定4.1 一般规定4.2 陈列展览区4.3 教育区与服务设施4.4 藏品库区、藏品技术区4.5 业务与研究用房4.6 行政管理区5建筑设计分类规定5.1 历史类、艺术类、综合类博物馆5.2 自然博物馆5.3 技术博物馆5.4 科技馆6藏品保存环境7防火7.1 一般规定7.2 藏品保存场所的防火设计8采光与照明8.1 采光8.2 照明9声学10结构与设备10.1 结构10.2 给水排水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
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技术,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6-91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选址与总平面、基本规定、建筑设计分类规定、藏品保存环境、防火、采光与照明、声学、结构与设备。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扩大规范的使用范围,使之适用于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陈列馆等,并相应补充了各类博物馆建筑设计的技术内容;2.在适用、安全、防火、卫生、藏品保护、照明和声学等方面,有较大的补充和修改;增加了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内容;3.对照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技术标准,并根据近年博物馆建设的经验和发展要求,修改和补充了相关规定;4.重新编写章节纲目和术语。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编制组(地址:上海市汉口路151号;邮政编码:200002)。
博物馆新馆开放工作预案
一、预案背景随着我国博物馆事业的快速发展,博物馆新馆建设成为提升博物馆综合实力、服务公众的重要途径。
为确保新馆开放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确保新馆开放工作的安全、有序、高效。
2. 提升博物馆服务水平和公众满意度。
3. 展示博物馆形象,扩大博物馆影响力。
三、组织机构1. 成立新馆开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馆开放工作的全面协调和指挥。
2. 设立以下工作小组:(1)安全保障组:负责新馆开放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2)展览布展组:负责新馆展览内容策划、布展和导览系统建设。
(3)宣传推广组:负责新馆开放宣传、媒体合作和活动策划。
(4)后勤保障组:负责新馆开放期间的物资保障、设施维护和人员调配。
(5)志愿者管理组:负责志愿者招募、培训和管理。
四、工作内容1. 安全保障组:(1)制定新馆开放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明确安全责任。
(2)加强新馆开放期间的巡查力度,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3)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安全意识。
(4)做好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2. 展览布展组:(1)策划新馆展览内容,突出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
(2)组织布展工作,确保展览质量和效果。
(3)设计导览系统,方便游客参观。
(4)做好展览内容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3. 宣传推广组:(1)制定新馆开放宣传方案,包括媒体宣传、线上线下活动等。
(2)与媒体合作,扩大新馆开放的影响力。
(3)策划举办新馆开放仪式、展览开幕式等活动。
(4)开展志愿者招募和培训,提升公众参与度。
4. 后勤保障组:(1)做好新馆开放期间的物资保障,包括展品运输、展具租赁等。
(2)加强新馆设施维护,确保开放期间设施正常运行。
(3)做好人员调配,确保新馆开放工作的顺利进行。
(4)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5. 志愿者管理组:(1)开展志愿者招募,选拔具备一定素质和能力的志愿者。
(2)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3)制定志愿者管理制度,规范志愿者行为。
博物馆章程草案
博物馆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博物馆的管理,提升博物馆的文化价值和社会影响力,根据法律和国家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博物馆的所有活动和管理行为,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博物馆的目标是弘扬和传承人类的文化遗产,促进文化交流与理解,丰富公众的文化生活,并为社会提供各种服务与资源。
第四条本博物馆为公益性机构,致力于公众教育、科学研究、文化交流和艺术创作等领域。
第五条博物馆的管理机构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由博物馆的管理者、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组成。
第六条博物馆应当坚持独立自主、公正客观的原则,服务公众,维护人类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完整性和保护。
第七条博物馆应当根据其收藏特点和目标,制定相应的收藏策略和展览规划,并在公众范围内展示和解释。
第八条博物馆应当积极开展研究和学术交流,提升学术影响力与水平。
第九条博物馆应当加强与相关教育机构、社会组织等的合作,开展公众教育和文化普及活动,提高公众文化素质。
第十条博物馆应当重视数字化和网络化的发展,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博物馆的展示和传播效果。
第二章收藏与展览第十一条博物馆应当建立科学的收藏管理制度,规范收藏行为和流程。
第十二条博物馆应当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保护、修复和研究馆藏文物,防止文物损失和盗窃。
第十三条博物馆应当制定展览规划,展示馆藏文物和相关资料,并及时更新和改进展览方式。
第十四条博物馆应当定期举办学术研讨会、讲座和展览等活动,促进学术交流和公众参与。
第三章学术研究与教育第十五条博物馆应当加强学术研究力量,组织和开展有关博物馆学和相关学科的研究活动。
第十六条博物馆应当积极开展教育活动,组织和开展各类教育课程、讲座、讲座和导览等。
第十七条博物馆应当加强与学校和教育机构的合作,开展校园巡展和教育合作项目。
第四章社会服务与文化交流第十八条博物馆应当开展各类文化交流活动,吸引国内外文化机构和学者与博物馆合作。
第十九条博物馆应当积极开展社会教育和普及性文化活动,服务社会公众,提升公众文化素质。
国有博物馆章程范本
国有博物馆章程范本(适用于建立理事会的国有博物馆)目录序言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举办单位第三章理事会第四章管理层第五章职工第六章藏品展示、保护、管理、处置第七章资产管理与使用第八章信息披露第九章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第十章章程修改第十一章附则序言(简要概述本馆的历史沿革、基本情况,体现本馆特色)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和保障博物馆依法办馆、科学发展,规范本馆各项业务工作,确保公共文化服务、公共信托职能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博物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馆名称为(英文名称为)。
本馆住所为,网址:。
第三条本馆的举办单位是,登记管理机关是。
第四条本馆的经费来源为,开办资金为。
第五条本馆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和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馆的宗旨是:。
(示例:作为为社会及其发展服务的、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常设机构,以教育、研究、欣赏为目的,收藏、保护并向公众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
)第七条本馆的业务范围是:(一)征集、保管、保护、研究文物、标本、文献、艺术品;(二)举办各类展览,开展社会教育活动;(三)传播、弘扬历史、科学、文化和艺术知识;(四)符合本章程的博物馆其它业务范围。
第二章举办单位第八条举办单位的权利:(一)提出本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二)组建本馆第一届理事会;(三)向本馆理事会委派有关理事;(四)提名并任免馆长、副馆长;按照有关程序任免党组织负责人;(五)审核本馆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六)批准本馆理事会工作报告;(七)支持理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履行职责;(八)监督本馆运行;(九)履行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明确的举办单位职责。
第九条举办单位的义务:(一)支持本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自主办馆,制止或者排除侵害或妨碍本馆行使自主权的行为;(二)为本馆提供稳定增长的办馆资金和相关资源,提供必备的办馆保障条件和必要的政策支持;(三)维护本馆合法权益,支持与引导本馆发展;(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024年博物馆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对为博物馆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博物馆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十条设立博物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固定的馆址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展室、藏品保管场所;
博物馆应当对学校开展各类相关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六条博物馆应当发挥藏品优势,开展相关专业领域的理论及应用研究,提高业务水平,促进专业人才的成长。
博物馆应当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专家学者等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七条公众应当爱护博物馆展品、设施及环境,不得损坏博物馆的展品、设施。
2、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馆内存在的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3、定期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做好每个职工的思想工作。
4、在重大节日期间领导干部都要轮流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
5、领导在节假日亲自值班,同时定是不定时的对馆内安全保卫工作及夜勤人员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博物馆包括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利用或者主要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为国有博物馆;利用或者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为非国有博物馆。
国家在博物馆的设立条件、提供社会服务、规范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财税扶持政策等方面,公平对待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
第三条博物馆开展社会服务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第二十条博物馆接受捐赠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博物馆可以依法以举办者或者捐赠者的姓名、名称命名博物馆的馆舍或者其他设施;非国有博物馆还可以依法以举办者或者捐赠者的姓名、名称作为博物馆馆名。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和博物馆评估标准(包括一级馆的标准)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博物馆建设的需要,保证博物馆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社会历史类和自然历史类博物馆的新建和扩建设计。
改建设计及其它类别博物馆设计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文执行。
第1.0.3条博物馆分为大、中、小型。
大型馆(建筑规模大于10000㎡)一般适用于中央各部委直属博物馆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博物馆;中型馆(建筑规模为4000~10000㎡)一般适用于各系统省厅(局)直属博物馆和省辖市(地)博物馆;小型馆(建筑规模小于4000㎡)一般适用于各系统市(地)、县(县级市)局直属博物馆和县(县级市)博物馆。
注:建筑规模仅指博物馆的业务及辅助用房面积之和,不包括职工生活用房面积。
第1.0.4条藏品库区和陈列区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大、中型馆的耐久年限不应少于100年,小型馆的耐久年限不应少于50年。
第1.0.5条博物馆建筑必须符合城镇文化建筑的规划布局要求,并应反映所在地区建筑艺术、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的先进水平。
第1.0.6条博物馆建筑设计必须与完整的工艺设计相配合,满足藏品的收藏保管、科学研究和陈列展览等基本功能,并应设置配套的观众服务设施。
第1.0.7条对古建筑的改建设计必须符合各项文物法规,保持原有建筑风貌,并应满足防火、防盗等安全要求。
藏品库房以新建为宜。
第1.0.8条博物馆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2.0.1条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交通便利、城市公用设施比较完备、具有适当的发展余地;二、不应选在有害气体和烟尘影响较大的区域内,与噪声源及贮存易燃、易爆物场所的相关距离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三、场地干燥,排水通畅、通风良好。
第2.0.2条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因地制宜,全面规划,一次或分期建设;二、大、中型馆应独立建造。
博物馆管理制度模版
博物馆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博物馆的管理工作,保障博物馆的正常运行,提高博物馆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博物馆内的所有人员,包括工作人员、志愿者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博物馆的组织结构、工作职责、制度规定等。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服务观众、科研教育为中心,注重博物馆的社会责任和公共服务。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应及时修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本博物馆设立董事会、馆长办公室、部门和岗位。
第七条董事会是本博物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负责制定博物馆的发展战略、审批重要事项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馆长办公室是博物馆的行政管理机构,由馆长负责,协助董事会处理日常事务和内部管理。
第十条岗位是博物馆内的基层单位,由相应的人员承担具体的工作任务和职责。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博物馆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审批博物馆的年度计划和预算;监督博物馆的运行状况和资源利用情况等。
第十二条馆长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协助董事会制定博物馆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博物馆的年度计划和预算;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等。
第十四条岗位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按照部门和博物馆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遵守规章制度,维护博物馆的形象和声誉。
第四章制度规定第十五条博物馆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
第十六条博物馆应建立健全安全制度,确保馆内人员和文物的安全。
第十七条博物馆应建立健全展览管理制度,保证展览内容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十九条博物馆应建立健全科研教育管理制度,促进学术研究和教育活动的开展。
第二十条博物馆应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做好人员的聘用、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博物馆董事会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制度的修改或废止,需经本博物馆董事会审议并报批。
博物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博物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博物馆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观众、员工和文物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博物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目标本博物馆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无重大安全事故,无文物损坏,无人员伤亡,确保博物馆的正常开放和文物安全。
第三条组织机构本博物馆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组长由馆长担任,副组长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馆长是本博物馆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 全体员工都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
2.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并组织实施。
3. 全体员工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
第六条安全生产内容1. 文物安全:加强文物库房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严格执行文物出入库、展览、修复、科研等环节的操作规程,防止文物损坏。
2. 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员工应掌握消防知识和操作技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3. 治安安全:加强治安管理,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严格执行参观秩序,防止盗窃、破坏、恐怖袭击等事件发生。
4. 食品安全:加强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环节的操作规程,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5. 交通安全: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执行交通法规,保障员工和观众出行安全。
博物馆规章管理制度
博物馆规章管理制度一、引言博物馆作为文化遗产的守护者和传承者,具有重要的社会责任和使命。
为了保障博物馆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以规范博物馆的各项工作,保护文物、维护秩序、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博物馆事业的发展。
二、组织架构1. 博物馆管理委员会:负责博物馆的整体规划、决策和监督工作。
2. 馆长办公室:负责博物馆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3. 部门设置:包括陈列展览部、文物保护部、科研教育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等,各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策划、执行和监督。
三、博物馆开放管理1. 开放时间:博物馆每周开放6天,每天开放时间为8:30至17:30。
2. 入馆要求:游客须携带有效证件,接受安全检查,遵守参观秩序。
3. 参观指引:博物馆提供参观指引图和文字说明,以便游客更好地了解展览内容和参观路线。
4. 人员引导:博物馆设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引导游客参观,解答疑问,并确保参观秩序。
四、文物保护管理1. 文物保护区域:博物馆设有专门的文物保护区域,禁止游客随意触碰文物,保护文物的完整性和安全。
2. 温湿度控制:博物馆采取适当的温湿度控制措施,确保文物的保存环境稳定。
3. 文物修复与保养:博物馆设有专业修复人员,负责对损坏的文物进行修复和保养,确保文物的长期保存和展示。
五、展览管理1. 陈列规划:博物馆根据展览主题和文物特点,制定展览陈列方案,合理安排展览布局和展品陈列。
2. 展览安全:博物馆设有展品安全监控系统,确保展览期间展品的安全和保护。
3. 展览宣传:博物馆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展览宣传,吸引更多的观众参观,并提供相关的展览解说和讲解服务。
六、科研教育管理1. 科研项目:博物馆开展科研项目,推动文物研究和学术交流,提升博物馆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2. 教育活动:博物馆组织丰富多样的教育活动,包括讲座、培训、工作坊等,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3. 学术出版:博物馆定期出版学术著作和研究成果,推动学术交流和知识传播。
博物馆(纪念馆)基本情况年报专业指标解释
附件3:
博物馆(纪念馆)基本情况年报专业指标解释
1、在一个文物业机构填报一张报表的原则下,为如实统计文物机构数,掌握机构挂牌情况,博物馆(纪念馆)基本情况年报表头新增“机构情况”,要求选择“一个机构多个名称”项(可多选)时,填列挂牌机构名称。
2、“部门判别”指标项修订“私人”为“民办”。
3、新增“是否使用和管理文物保护单位”指标,指标解释为:指博物馆(纪念馆)馆舍、办公用房为文物保护单位,或代行所处行政区域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及保护维修职能的情况。
用于统计软件中开放“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情况”填报权限。
4、为区分博物馆国家评估定级及部分省开展的省级博物馆评估定级情况,将“评估定级情况”进一步明确为“国家一级馆”、“国家二级馆”、“国家三级馆”。
3、在从业人员统计指标中新增“安全保卫人员”指标。
4、修订“本年新增藏品数”、“从有关部门接收文物数”、“本年藏品征集数”逻辑关系。
5、修订“基本陈列”与“临时展览”指标名称与指标解释,并要求按照填报数量填列基本陈列与临时展览名称。
5、修订“本年承担课题、项目数”、“科研成果”为“本年完成科研成果”指标集。
6、新增“文物保护规划和方案设计”,指标解释为:指单位承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和维修方案、可移动文物修复方案等个数。
8、新增“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情况”,指标解释为:指本年度本单位使用或管理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正在进行和完工的维修、保护项目数和面积。
本指标需同时逐项注明项目名称、工程进度和面积。
9、新增“进行考古发掘”,指标解释为:指具有考古发掘资质等单位承担的常规、抢救性考古发掘项目。
博物馆人员管理制度
博物馆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博物馆作为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和展示机构,为保障博物馆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博物馆内的工作人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展览设计人员、研究人员等。
二、招聘与录用1. 招聘程序:博物馆根据各岗位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并通过公开招聘、内部推荐等形式进行。
招聘程序公开透明,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
2. 录用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博物馆确定岗位要求和应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包括面试、笔试、资历审查等环节。
3. 合同签订:录用人员与博物馆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与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履行相应的手续。
三、工作职责1. 行政管理人员:负责博物馆日常事务的管理与协调,包括人员安排、场馆维护、文物保护等工作。
2. 展览设计人员:负责博物馆展览的策划与设计,包括场景布置、文物陈列、展品解说等工作。
3. 研究人员:负责博物馆内文物的研究与保护,包括文物鉴定、文物修复、学术研究等工作。
四、工作时间与休假1. 工作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博物馆确定员工的工作时间,通常为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
部分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2. 加班与调休: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员工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加班,并按照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加班费或调休安排。
五、薪酬福利1. 薪酬制度:博物馆根据员工的不同岗位、职责和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的薪酬水平,并进行适时评估和调整。
2. 带薪假期:员工享有带薪年假、病假、探亲假等假期福利,具体调休安排需提前与上级沟通、申请并获得批准。
3. 社会保险:博物馆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六、职业发展与培训1. 职业晋升:博物馆为员工提供晋升通道和机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潜力,逐步提供更高级别的岗位和职责。
2. 培训机制:博物馆建立健全的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博物馆规章管理制度
博物馆规章管理制度一、引言博物馆作为文化遗产的守护者和传承者,具有重要的社会责任和使命。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营博物馆,确保文物的安全和观众的体验,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二、目的本规章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博物馆的内部管理,确保博物馆的安全、有序和高效运营,提升观众的文化体验和满意度。
三、博物馆管理架构1. 董事会:负责博物馆的整体规划和决策。
2. 理事会:协助董事会进行管理和监督。
3. 行政部门:负责博物馆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4. 学术研究部门:负责博物馆的学术研究和文物保护工作。
5. 展览部门:负责博物馆展览的策划和执行。
四、博物馆开放时间1. 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2. 周末及节假日:上午9点至下午6点。
五、观众管理1. 观众入馆需购买门票,并按规定时间入场。
2. 观众需遵守博物馆的参观秩序,不得随意触摸文物和展品。
3. 禁止观众在博物馆内吸烟、喧哗和携带宠物。
4. 观众应尊重其他观众的权益,不得进行干扰他人观展的行为。
六、文物保护1. 博物馆应建立完善的文物保护制度,确保文物的安全和完整。
2. 文物保护区域应设立明显的标识,并设置专人进行监护。
3. 禁止触摸文物和展品,观众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4. 博物馆应定期进行文物保护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七、展览管理1. 展览策划应符合博物馆的定位和宗旨,具有学术性和观赏性。
2. 展览布展前需进行严格的文物鉴定和保护措施。
3. 展览期间应定期检查展览场地和展品的安全状况。
4. 展览结束后,应及时撤展并进行文物的清点和整理。
八、安全管理1. 博物馆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观众和文物在突发事件中的安全。
2. 博物馆应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进行24小时巡查和监控。
3. 博物馆内应设置灭火器和应急疏散通道,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
九、员工管理1. 博物馆应建立健全的员工招聘、培训和考核制度。
2. 员工应遵守博物馆的规章制度,保守博物馆的机密信息。
3. 员工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提供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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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机构设置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睿雅轩博物馆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
设:办公室、业务科、保卫科、产业开发部、保管部、观众服务中心6个内设机构。
二、机构职能: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博物馆的一切内、外日常行政管理事务;
2、负责博物馆各项制度、规划等所有文字材料的拟草工作;
3、负责办理博物馆职工的人事和福利事务;
4、负责博物馆的财务管理工作;
5、负责博物馆的会议记录、职工考勤工作;
6、负责建立和管理博物馆的行政、业务档案工作;
7、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保卫科工作职责
1、负责博物馆的馆舍、文物展品和其它公共财产的安全;
2、负责安排和管理博物馆白天和夜晚的值班工作;
3、负责博物馆消防、治安、禁毒、应急预案等制度的制定与管理;
4、负责博物馆职工的消防、治安知识与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负责维护参观秩序,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对发生的事件要及时处理,要保护好游客的人生和财产安全;
6、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业务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博物馆的业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博物馆的馆舍和文物展品的日常维修与杀毒杀虫和清洗;
3、负责博物馆的文物征集和改陈布展工作;
4、负责博物馆的对外宣传、展演活动的策划工作;
5、负责博物馆的信息采集和资料编印工作;
6、负责制定讲解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计划工作;
7、负责博物馆的文物研究和鉴定工作;
8、负责博物馆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文化产业开发部职责
1、负责研究开发主要以日本文化为主的一系列工艺品;
2、负责一切对外的工艺品销售工作;
3、负责开发其它相关文化产业;
4、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保管部职责
1、文物必须经过鉴定、分类、登记、编目后,方能同“入库凭证”一起入库,保管接收人必须与登记移交人当面点清。
入库凭证必须由移交人、接收人和保管部负责人签字,一式二份,移交人和接收人各执一份留档备查。
2、文物入库后,保管员必须按科学方法分类上架,妥善保管。
一级藏品、保密性藏品、经济价值贵重的藏品,要设立专库或专柜,重点保管。
3、库房应有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光(紫外线)、防空气污染等设备或措施。
库内及其附近应保持整洁,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及其他有碍文物安全的物品,并严禁烟火,库房区无人时,应切断所有电源开关和总闸。
4、严守库房秘密。
非库房管理人员未经主管领导和保管部负责人许可,不得进入库房。
经许可者由库房管理人员陪同入库。
库房内一般不接待参观。
进入库房一律不准带入个人提包和食品。
除库房管理人员外,其它人员进出库房均应办理登记手续。
5、内部需要提用藏品时,必须填写出库凭证。
一级藏品、保密性藏品、经济价值贵重的藏品须经馆领导批准,其它藏品须经保管部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提用手续,用毕应及时归还。
6、保管部门必须对藏品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检查,使用部门应尊重保管组的意见,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予以纠正。
7、外单位提用藏品时,一般应在馆内进行。
提取藏品须经馆领导批准,由有关保管人员承办并负责藏品的安全,用后立即归库。
8、库房藏品中无价值的文物需处理时,须报主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并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在总登记帐上加以说明。
注销凭证要装订成册作为处理藏品清册,留档备查。
9、经常使用的容易损坏的藏品应予复制作为陈列、研究的代用品,复制品应加标志,以免真假混淆。
复制品使用的材料、工艺程序、复制数量和复制时间等,均应作出详细记录归入藏品档案。
10、藏品如需修复,由保管部门提出修复方案报请领导批准。
藏品修复前,应做好照相、测绘记录。
修复时,不得任意改变其形状、色彩、纹饰、铭文等,同时,还要做好配方、用料、工艺流程等记录。
修复工作完成后,这些资料均应归入藏品档案。
11、如外单位因陈列、研究等需要,要求提供藏品照片、文字资料或复制藏品,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由具体承办部门负责办理一切手续,并适当收取成本费或稿费。
未发表的一级藏品、保密性藏品的照片、文字等资料,一般不予提供。
12、每年年终时,保管部门对藏品总数及增减变动数字进行一次认真的统计,并列表上报主管领导和省文物局。
观众服务中心职责
1、遵守工作纪律,保证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脱岗,不在上班期间吃零食、办私事、说闲话。
2、讲究个人卫生,办公场所卫生。
做到地面清洁,墙壁干净,窗玻明亮,桌、椅、柜摆放整齐。
3、值班人员要遵守时间,处理好值班期间的一切事务,做好值班记录。
保障室内安全,秩序良好,公共财物不受损坏,丢失。
4、工作人员三个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一笔好字,一份永远快乐的好心情。
5、接待游客四个一:一脸微笑,一声问候,一份关切,一声再见。
6、接待工作两个二:二分钟忘掉烦脑,二声铃响必接电话。
7、讲究礼仪规范,做到服装整齐,仪态端庄,举止得体,语言文明,服务热情周到,亲切和蔼。
8、严禁工作时间喝酒接待游客,发现一次罚款30—50元。
在游客中造成恶劣影响的重罚,直至解除聘用。
9、接待工作五个不:不能对游客说“不知道”或“不是我事我不管”;不能与客人争吵;不能收受游客的礼品、回扣;不能假公济私、循私舞弊;不能做任何有损于博物馆形象和声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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