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体育学校骨干教师教师评选细则
体育学校骨干教师教师评选细则一、评选目的该评选活动旨在发现和培养体育学校中的优秀教师,加强对教师工作的管理和激励,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
二、评选条件1.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资格证书,并符合国家有关教师资格的规定。
2.教师应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经验。
3.教师在本校连续教学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年。
4.教师需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学科建设,并有显著的成果。
5.教师需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学校将向全体教师发出评选通知,并接受教师的自荐或推荐。
教师需填写提名表格,并附有详细的个人简历和教育教学业绩材料。
2.审查资格:学校教务处将对所有提名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评选条件。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教师将被通知,并可在一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3.材料评审:学校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教师的材料进行评审,主要从教育教学水平、科研成果、教育教学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4.口头报告:通过材料评审的教师将被邀请进行口头报告,展示自己在教育教学方面的优势和特长。
评审委员会将结合口头报告情况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
5.公示和申诉:评选结果将进行公示,教师如有异议,可在一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学校将对申诉进行复核,并及时回复。
6.最终评定: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申诉情况,学校将最终确定骨干教师名单,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评选准则评选骨干教师将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水平: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教学效果、教学方法、教学革新等方面的表现。
2.学术研究:教师在学科研究方面的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等方面的表现。
3.教育教学: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实践、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表现。
4.教师职业发展:教师在继续教育、教师岗位业务能力培训等方面的积极参与和取得的成果。
5.社会影响力:教师在学校和社区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所取得的成就和影响力。
职业培训机构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职业培训机构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一、评选目的本细则旨在评选职业培训机构中的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以激励教师们不断提升教学水平,为培训机构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评选条件1. 教师应具备相关的教育背景和专业资格证书。
2. 教师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学评分。
3. 教师在过去一年内应具备出色的教学表现和学生评价。
三、评选程序1. 填写申请表:教师需要在指定时间内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面试评估:评选委员会将对申请教师进行面试评估,考察其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3. 教学观摩:评选委员会将对申请教师的课堂进行观摩,评估其教学质量和效果。
4. 学生评价:学员将对申请教师进行匿名评价,评估其教学态度和效果。
5. 综合评定:根据面试评估、教学观摩和学生评价,评选委员会将综合考虑申请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贡献,最终确定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
四、评选标准1. 教学能力: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设计是否合理有效,能否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研究,以及是否能够激发学生的研究热情。
2. 教学质量和效果:教师的教学质量是否得到学员的认可和肯定,学员在教师的指导下是否能取得明显的进步。
3. 教学态度和职业素养:教师是否具备良好的教学态度,是否尊重学员,是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五、奖励与表彰1. 被评选为骨干教师的教师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并享受相关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2. 被评选为优秀教师的教师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并得到一定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支持。
评选结果将在评选结束后及时公布,并在职业培训机构中广泛宣传,以鼓励更多的教师努力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
以上为《职业培训机构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的内容。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一、评选对象1. 评选对象为学校全体教师。
2.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根据其在教学、科研、教研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评选产生。
二、评选条件1. 教师资历要求:担任正式教师工作满5年以上。
2. 教师操守要求: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记录。
3. 教学表现要求: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能够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4. 科研表现要求: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5. 教研表现要求: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对教学改革有一定的贡献。
三、评选程序1. 提名:由教师自荐或其他教师推荐,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案例、科研成果等)。
2. 审核: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作为候选人。
3. 评议: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科专家等组成,对候选人进行评议,综合考虑其教学、科研、教研等方面的表现,评选出三级骨干教师。
4. 公示:评审结果经学校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任何人都可对评选结果提出异议。
5. 确定:公示期结束后,评审委员会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评选名单。
四、评选标准评选依据教师个人的教学、科研、教研水平和综合素质综合考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学质量评价:包括课堂教学效果、教材编写、教师教育等。
2. 科研成果评价:包括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发表经过同行评议的论文等。
3. 教研成果评价:包括编写教材、获得教研成果奖等。
4. 教学业绩评价:包括学生学业水平提高情况、获得教学荣誉等。
5.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教学态度、教师悦纳能力、教学团队精神等。
五、奖励与认定1. 将评选出的三级骨干教师列入学校师资库,并给予相应的荣誉称号。
2. 根据学校的规定,给予奖励,如发放奖金、提供晋升机会等。
六、评选周期1.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周期为一年。
2. 每年按照一定的时间节点进行评选,确保评选结果及时公布。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范本(2篇)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范本一、评选目的本教师评选细则旨在激励和表彰具有优秀教学水平、师德师风良好、教学成果显著的三级骨干教师,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学校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二、评选条件1. 教学水平(1)教学能力突出,授课内容系统完整,教学思路清晰。
(2)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注重激发学生思考和创新能力。
(3)组织学生参与课堂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和互动。
(4)能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教学,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进程。
2. 师德师风(1)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良好的职业操守。
(2)严守纪律,不迟到、早退、缺课,并提供高质量的备课和教案。
(3)与同事合作融洽,注重团队精神,积极参与学校的教研活动。
(4)积极参加学生课外活动,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3. 教学成果(1)在校级以上的教学竞赛中获奖或取得优异成绩。
(2)发表过教学论文或研究成果,并产生一定的影响力。
(3)在学生中具有良好的口碑和影响力。
三、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1)广泛征集推荐对象,由学校教务处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公告。
(2)教师根据个人情况撰写个人骨干教师推荐材料。
(3)相关部门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2. 评审阶段(1)成立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教育专家组成。
(2)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推荐材料,进行评选打分。
(3)评审委员会进行面试或教学观摩,并结合学生评价进行综合评定。
3. 结果公示(1)评选结果由评审委员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内,学生和教职员工可对评选结果提出异议,评审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
(3)公示期过后,评选结果最终确定。
四、评选奖励1. 获奖证书:授予三级骨干教师称号,并颁发获奖证书。
2. 绩效奖金:根据评选结果,发放相应的绩效奖金。
3. 参加培训:获奖教师可享受学校组织的相应培训机会。
4. 荣誉待遇:学校将在相关发布媒体上宣传和表彰获奖教师。
五、奖项设置(1)最佳教师奖:评选年度教学成果突出、教学水平卓越的教师。
骨干教师评选量化积分细则
骨干教师评选量化积分细则一、教育教学能力评价(最多500分)1.教学成绩(最多300分)(1)评价指标:学生满意度、成绩质量、教学效果等;(2)评价方式:学生问卷调查、教学评估、期末成绩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300分。
2.教学管理能力(最多100分)(1)评价指标:教案设计的完整性、课堂管理能力等;(2)评价方式:教学观察、教改项目参与情况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00分。
3.教学创新能力(最多100分)(1)评价指标: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课程设计等;(2)评价方式: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00分。
二、科研成果评价(最多300分)1.科研项目(最多150分)(1)评价指标:科研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等;(2)评价方式:科研项目获批情况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50分。
2.科研论文(最多100分)(1)评价指标:SCI收录论文、核心期刊论文等;(2)评价方式:发表论文的数量、质量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00分。
3.科研奖励(最多50分)(1)评价指标:省级以上科研奖励、国家级科研奖励等;(2)评价方式:科研项目的奖励情况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50分。
三、师德师风评价(最多200分)1.师德师风培养(最多100分)(1)评价指标:师德教育培训完成情况等;(2)评价方式:师德培训考核情况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00分。
2.教师社会评价(最多100分)(1)评价指标: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社会评价等;(2)评价方式:学生问卷调查、家长意见反馈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00分。
四、绩效考核(最多200分)1.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最多100分)(1)评价指标:教师在岗位职责履行上的表现;(2)评价方式:工作汇报、班主任工作、学校活动组织等;(3)分值分配:根据评价结果综合得分进行量化,不可超过100分。
2023年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2023年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和表彰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的努力和突出贡献,提高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选拔具有带头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选择优中有优、突出表现者。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三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如下:(一)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二)教育教学质量优秀,能够有效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三)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并在学生公平发展方面有突出贡献;(四)具有较高的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能够持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五)在学科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中,有突出的贡献和成果;(六)在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够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四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的程序如下:(一)自愿报名: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自愿报名参与评选,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并提交所需证明材料;(二)初审资格:由评选组织委员会对报名教师的资格进行初审,对资格不符合的教师进行淘汰;(三)组织考察:对初审通过的教师进行组织考察,查看其教学实施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四)个人陈述:被考察教师需要进行个人陈述,介绍个人教学经验和成绩,并回答评选组织委员会的提问;(五)评审及公示:由评选组织委员会对参评教师进行评审,并公示评选结果;(六)评选结果: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的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
第四章评选奖励第五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的奖励如下:(一)荣誉证书: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将获得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以表彰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突出贡献;(二)奖金: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将获得一定数量的奖金,以激励其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持续努力;(三)晋升机会: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将获得晋升的机会,可以进一步提升职位和待遇。
第五章其他事项第六条评选工作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结果应公开透明。
第七条对于违反评选规定、作弊或者其他不正当行为的教师,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范文(三篇)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教师们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激发教师的创新活力和工作热情,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第二章评选要求一、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道德修养;2. 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3. 主动参加学科研究和教学改革,取得明显的教学成果和学术影响;4. 热爱教育事业,具备优秀的师德和高度的敬业精神;5. 对学生关心照顾、耐心负责,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
二、技术条件1. 教学评估优良,教学效果显著;2. 教学方案设计合理、有针对性,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方法灵活多样;3. 具备良好的班级管理能力,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成绩;4. 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承担一定规模的科研项目;5. 具备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有教学论文或研究报告发表经历。
第三章评选程序一、个人申报骨干教师评选实行个人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可以自愿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案例、教学改革和科研项目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初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评选出初审合格名单并予以公示。
初审主要依据教学成果、科研成果和教学改革成果等方面进行评估。
三、综合评议评审委员会邀请相关专家对初审合格名单的教师进行现场评议,对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师德师风进行综合评估。
四、公示与投票根据综合评议结果,评审委员会将评选结果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可征求全体教师的意见,进行投票选举。
评审委员会将最终评选结果提交学校领导班子审批。
第四章奖励与激励一、荣誉表彰评选出的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将获得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并在学校网站、校报等宣传媒体上进行宣传推广。
二、资金支持学校将为评选上榜的骨干教师提供一定的科研经费和教学改革经费支持,用于开展科研项目和教学改革工作,并加强对其职称晋升和岗位晋级的推荐力度。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模版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模版一、评选目的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的目的在于根据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表现、教育教学质量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选出优秀的骨干教师,以激励教师队伍的发展,提升教学质量。
二、评选条件1. 学术水平(1)拥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具有扎实的学术基础和较高的研究能力;(2)在本学科领域内有独立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等;(3)参与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积极推动学科的发展和进步。
2. 教学表现(1)课堂教学活动规范,教学内容知识全面准确;(2)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和能力培养;(3)课堂氛围良好,学生参与度高,学习效果显著。
3. 教育教学质量(1)学生综合成绩优秀,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学标准;(2)学生参与科研活动和竞赛的意愿和能力强;(3)学生毕业后就业率高,就业单位对学生的评价良好。
4. 师德师风(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流程;(2)师生关系和谐,对学生进行个性化辅导和关怀;(3)具有积极向上的职业态度和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
三、评选程序1. 评选申报(1)骨干教师自愿参加评选,填写评选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骨干教师的申报需经教研室或教务处审核。
2. 评选资格审定(1)教务处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的骨干教师进行资格审定;(2)符合资格的骨干教师进入下一轮评选。
3. 评选材料审核(1)评选委员会对骨干教师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学术成果、教学反馈等;(2)审核后符合评选要求的骨干教师进入面试环节。
4. 面试评估(1)评选委员会组织面试,对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思维逻辑、师德师风等进行评估;(2)根据面试结果综合评定骨干教师的综合素质。
5. 综合评定(1)评选委员会根据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表现、教育教学质量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素质进行综合评定;(2)评选委员会将评定结果提交给学校领导,并公示。
四、评选奖励评选出的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将享受以下奖励:1. 荣誉称号(1)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授予“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2)学校在校园网站和校报上公布评选结果,宣传优秀的骨干教师。
学校骨干教师评选评分细则
学校骨干教师评选评分细则一、评选目的骨干教师评选是学校根据年度骨干教师评选计划,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成果和专业发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激励优秀教师,推动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二、评选范围评选范围包括全校中小学教师,涉及各学科和年级的教师。
三、评选条件1.教育教学能力:评选对象应具备较强的课堂教学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能力。
2.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对象应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取得一定的成绩,如学生成绩、竞赛成绩、论文发表、教研成果等。
3.专业发展:评选对象应具备持续的专业学习和发展能力,如参与教育研究、教材编写、科研项目等。
四、评选方法评选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
1.初评环节初评由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小组由学校教务处、学科带头人和年级组长组成。
评审小组根据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成果和专业发展进行评分。
评分标准:(1)教育教学能力:根据教师的课堂教学观摩、教学设计和教学记录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
(2)教育教学成果:根据教师的学生成绩、竞赛成绩、论文发表和教研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
(3)专业发展:根据教师的专业学习和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
2.复评环节复评由学校校级领导小组进行,校级领导小组由校长、教务处主任、学科带头人和年级组长组成。
校级领导小组对初评环节中评选出的骨干教师进行再评审和综合评价。
评分标准:(1)教育教学能力:根据评审小组评价情况进行再评价和讨论,满分为20分。
(2)教育教学成果:根据评审小组评价情况进行再评价和讨论,满分为20分。
(3)专业发展:根据评审小组评价情况进行再评价和讨论,满分为20分。
五、评选结果根据初评和复评环节的评分情况,综合计算每位教师的总分,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名,评选出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
评选结果将以公示的方式公布,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被评选为骨干教师的教师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如奖金、教学评优称号、学校干部任职机会等。
职业培训机构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职业培训机构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本文档为职业培训机构骨干教师的优秀教师评选细则,以确保对骨干教师的公正评价和认可。
1. 评选目的鉴于骨干教师在职业培训机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本评选细则旨在表彰骨干教师在培训过程中所取得的优秀成绩和杰出贡献,鼓励教师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和专业发展。
2. 评选标准优秀教师的评选将基于以下标准进行:2.1 教学能力评价教师的授课技巧、教学方法、学生参与度和反馈效果等。
具体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教学组织和时间控制能力;- 激发学生研究兴趣和积极性的能力;- 引导学生解决问题和应对挑战的能力。
2.2 业务能力评估教师在所授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具体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对所授课程领域的深入理解和掌握;- 能够解答学生在该领域遇到的问题;- 对前沿发展的关注和应用能力。
2.3 教师表现评估教师在职业培训过程中的整体表现和影响力。
具体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学生评价和反馈;- 师德操守和职业精神;- 同事和上级评价;- 对培训机构的贡献和发展。
3. 评选流程为保证评选公正性和透明性,评选流程将遵循以下步骤:3.1 提名阶段职业培训机构将邀请相关部门和教职员工提名骨干教师。
3.2 评审阶段由评委会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提名教师进行综合评估。
3.3 公示阶段公示评选结果,并接受对评选结果的申诉。
3.4 颁奖阶段在相关职业培训活动或仪式上颁发奖项,以表彰优秀教师的贡献和成就。
4. 参选条件为参选优秀教师评选,教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 在职业培训机构任教满一定时间,且表现良好;- 在过去一年内有显著的教学成果或贡献。
5. 奖励与激励职业培训机构将根据评选结果,为优秀教师提供以下奖励和激励措施:- 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 提供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支持;- 给予额外的福利或津贴。
以上为职业培训机构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的主要内容,以便确保公平的评选过程和激励优秀教师的发展。
骨干教师评选量化积分细则
附件1:骨干教师评选量化积分细则1、综合表彰(可累计积分,同类取高限,最高限积20分)。
(1)劳模、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党员等综合表彰或荣誉称号。
党委、政府部门表彰:省级及省级以上12分,市级10分,区级6分;教育行政部门:省级及省级以上10分,市级8分,区级4分。
(2)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团干。
省级及省级以上10分,市级8分,区级4分。
(3)其它单项表彰省级及省级以上5分,市级3分,区级1分。
(4)近3年年度考核(最高限积4分):优秀2分/次。
2、区级及区级以上教研室组织的教学基本功大赛、优课评比(同题同级取一项,同题不同级取高项,不同课题可累计,最高限积25分)。
省级及省级以上:一等奖20分,二等奖16分,三等奖12分;市级:一等奖16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8分;区级:一等奖12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4分。
3、教研室组织的教学设计、课件制作以及其它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课评比、教学设计、课件制作等各种教学竞赛与评比(同题同级取一项,同题不同级取高项,不同课题可累计,最高限积16分)。
省级及省级以上:一等奖14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0分;市级:一等奖12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4分区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4、课题研究结题(10分,取最高项计分)。
市级及市级以上:主持人10分,参与2分;区级:主持人5分,参与者(排名前五)1分。
5.论文获奖(最高限积16分)此类获奖是指教育部门(含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的学科教学论文评比(第一作者),(同题同级取一项,同题不同级取高项,不同内容可累计)。
省级及省级以上: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市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区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6、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研究论文1篇以上。
或参与市级及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5千字以上(最高限积4分)。
小学校教育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小学校教育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1. 目的和背景该细则旨在评选和表彰小学校教育骨干教师中的优秀教师,以鼓励和激励教师们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
2. 评选标准评选优秀教师的标准如下:- 教学水平:教师的教学设计和实施是否有效,是否满足学生的研究需求,是否能够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研究。
- 学业成绩:教师的教导是否对学生的学业成绩有显著提升,是否能够帮助学生取得优秀的研究成果。
- 教育贡献: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教育培训经验等方面的贡献是否突出。
- 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包括教学方法、态度、关心和引导等方面是否积极肯定。
3. 评选程序评选优秀教师的程序如下:1. 根据学校教师队伍情况和学生人数,设定评选人数和比例。
2. 学校教师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工作,包括信息收集、评委选拔和申报材料审核。
3. 教师通过书面申报形式提交申请,包括个人简历、教学经验和成果、学生评价及其他相关材料。
4. 评委会根据评选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考核。
5. 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综合评估,确定优秀教师名单。
6. 优秀教师名单在学校进行公示,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4. 表彰和奖励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将获得以下表彰和奖励:-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 获得奖金或其他物质奖励。
- 在学校教育骨干教师培训中发挥示范作用。
- 参与研究科研项目和校内外教育交流活动。
5. 审核和监督评选过程需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学校教师评选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并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评选工作。
- 监督部门对评选结果进行审核,确保评选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该细则将在学校内部公示,以便教师们了解评选流程和标准。
评选的公正性和公开性将有助于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整个学校的教育质量。
在线教育平台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在线教育平台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1.目的该评选细则旨在表彰和奖励在在线教育平台表现优异,为学生提供卓越教学的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
2.评选标准2.1 骨干教师评选标准骨干教师评选的标准如下:教学质量:骨干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教学评价。
学术研究:骨干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术研究活动,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教师影响力:骨干教师应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声誉。
学生评价:骨干教师的学生评价应达到一定的水平。
2.2 优秀教师评选标准优秀教师评选的标准如下:教学能力:优秀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教学评价。
学科专业知识:优秀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
教学创新:优秀教师应积极探索和运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提高教学质量。
学生反馈:优秀教师的学生反馈应良好,能够促进学生的研究兴趣和积极性。
3.评选流程评选流程如下:1.在线教育平台发布评选公告,并接受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的自荐和推荐。
2.平台根据教师的教学质量、学术研究、教师影响力和学生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3.综合评估结果将作为评选的依据,评选出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
4.在线教育平台对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4.奖励措施对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给予以下奖励措施:奖金:根据评选结果,给予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不同额度的奖金。
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荣誉称号,以表彰其在教学中的贡献。
晋升机会: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可获得晋升的机会和权益。
5.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在线教育平台进行公示,包括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师的名单、评选依据、奖励措施等信息。
6.其他规定其他评选相关事宜由在线教育平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解释,并在评选公告中进行说明。
以上为在线教育平台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请教师们按照细则的要求积极参与评选。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1.评选目的和背景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旨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过评选,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实践,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并为学校选拔一批优秀的骨干教师,为学校的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2.评选条件(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以身作则,在师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2)具有优秀的教学能力,在教学实践中能够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3)具备深厚的学科知识储备,熟练掌握课程内容,并能够灵活运用教材,设计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4)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经常参与教研活动,积极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发展的问题,并能够将研究成果运用到实际教学中;(5)具备较高的教学评价能力,能够准确有效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针对性的教学调整和辅导;(6)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能够有效地与家长、学生和同事进行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7)获得学校认可的各项荣誉称号,如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优秀课题研究等。
3.评选程序(1)报名阶段: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教学研究成果等;(2)初审阶段:由专家对报名教师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教师;(3)面试阶段:对初审合格的候选教师进行面试,由评委对其教学观点、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进行综合评价;(4)公示阶段:公示初审合格的候选教师名单,并接受师生的评议和监督;(5)评议阶段:由专家组对候选教师进行评议,并确定最终评选结果;(6)公布阶段: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4.评选标准(1)教育教学质量:包括教学效果、学生成绩、学生评价等方面的表现,体现教师的教学能力;(2)教学研究能力:包括教学研究成果、教学论文、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表现,体现教师的教学研究水平;(3)师德师风:包括教师的政治素质、师德修养、教书育人等方面的表现,体现教师的职业操守;(4)学科带头作用:包括学科竞赛获奖、学科发展等方面的表现,体现教师在学科发展中的贡献;(5)学校贡献度:包括学校管理工作、各项活动组织等方面的表现,体现教师在学校的整体发展中的贡献。
学校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骨干教师”评选细则为了加快我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校内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学科骨干教师的作用,促进我校的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校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一、成立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各学科教研组长二、评选业绩量化标准(一)量化时间:一学期(二)师德以学校评分为准,师德评分必须达到95分,师德不达标者,一票否决。
(三)教学成绩语、数、英、政、史、物、化学科按每学期四次考试教师学科总绩效分排名;地、生、图、音、体、心理学科则按学校给出的期末绩效分算。
图、音、体教师带队参加比赛获市级团体奖加10分;获县级团体奖加8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1.一学期内,没有承担过校级或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的。
2.不上交个人教学计划、总结、个人档案材料以及学校临时布置的有关教学方面的材料的。
3.一学期内,请事假达到3天,或者请病假达到5天。
(自行调课除外)4.一学期内,旷课达到2节,或者迟到、早退达到3次。
5.一学期内,由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教研活动,不参加的扣2分,迟到或早退扣1分。
该项分被扣达到3分。
6.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包括学校临时工作调配)的。
7.该学期工作量不满的。
(五)教科研1.承担市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每节4分;承担县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每节3分。
2.教师个人赛教课、教学类现场比赛:国家级20分;区级10分;市级8分;县级一、二等6分;三等4分;校级2分。
3.课件、教案类比赛:国家级10分;区级6分;市级5分;县级3分;校级2分。
4.课题(由课题组长给分):国家级6分;区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
5.论文(由县局发文撰写的或发表在正规刊物上的,取最高一篇):发表论文或国家级5分;区级3分;市、县级2分;校级1分。
6.一学期内,没有按时上交个人教学计划、总结、个人档案材料以及学校临时布置的有关教学方面的材料的,每份/次扣2分。
2024年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二篇)
2024年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一)教学能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 确保课堂教学任务的高质量完成,教学效果显著,所教学科的考试成绩在本校同年级同类型班级中持续保持前列。
2. 拥有至少两年及以上的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工作成效显著。
3. 辅导的学生在市级或市级以上竞赛中荣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4. 具备独立承担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深受学生及家长好评。
5. 近三年内,参与的教学课程在校级评比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市直及以上级别的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上进行经验分享,上示范性观摩课等。
6. 近三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在市级评比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7. 近三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至少一篇,并在学校门户网站等相关教育网站上发表教学随笔若干篇(需提供网站复印材料)。
(二)教学能手应具备的专业条件:1. 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显著,所教学科的考试成绩在本校近三年同年级同类型班级中持续保持前列。
2. 拥有至少三年及以上的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并在本校荣获过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
3. 近五年来,辅导的学生在市级或市级以上竞赛中获奖,同时在辅导青年教师方面成效显著,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校级及以上教学比武中荣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4. 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积极参与本学科的教学研究,形成独特的教学特色与风格,深受学生及家长好评。
5. 近五年来,参赛课程在市直及以上评比中荣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市级及以上教学经验交流会上进行经验分享(含上示范性观摩课)。
6. 近五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在近三年内荣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7. 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三篇及以上,并在学校门户网站等相关教育网站上发表教学随笔若干篇(需提供网站复印材料)。
8. 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师,可直接认定为学校骨干教师。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是针对学校教师队伍中的优秀骨干教师进行评选的一项规定。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评选细则:
1. 评选对象:所有在该学校任教、已经连续工作满三年的教师均可以作为评选对象。
2. 评选条件:被评选教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拥有高级教师职称或以上;
- 具备较高的教育理论和实践水平,能够在教学中展示出教育教学的创新思维和方法;
- 在学术研究、教材编写、学科竞赛指导等方面有突出的成绩;
- 为学校的教学改革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3. 评选程序:
- 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由教务处、学科部门、工会等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 评选委员会制定评选标准和评选流程,并公示给全体教师;
- 教师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教学成果、学术研究成果、竞赛指导成绩等;
- 评选委员会对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或教学观摩等环节,对教师进行全面评估;
- 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和综合评分确定获奖教师名单,并进行公示。
4. 评选奖励:评选出的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可以给予以下奖励:
- 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章;
- 提供一定额度的奖金;
- 给予晋升或调岗等职务优先考虑;
- 提供进修学习或培训的机会。
5. 评选周期:学校可以根据需要,每年进行一次或每两三年进行一次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的评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份可能的评选细则,具体的实施办法还需要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教师队伍的特点来进行制定。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3篇)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一、评选范围和对象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一)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
2.必须满教学工作量和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教坛新秀原则上为____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____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男____周岁、女____周岁以下的教师。
4.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教学能手必须具有中级职称并聘任____年以上。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2)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3)搞有偿家教或其他与本专业不相关的第二职业的;(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二)教坛新秀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列,教过本校一届毕业班及其以上,所教班级高考成绩优异。
2、具有两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成效较为显着。
3、辅导的学生获市级或市级以上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4、具备独立承担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学生、家长评价好。
5、近三年来参赛课获校级二等奖以上(含校级二等奖)或在市直以上(含市直)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上示范性观摩课等。
6、近三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二等奖(含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7、近三年来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在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____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三)教学能手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近三年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列,教过本校两届及两届以上毕业班,所教班级高考成绩优异。
大学教育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大学教育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1.简介
本细则旨在规定大学教育骨干教师的评选流程和标准,以便识别和表彰优秀教师,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
2.评选标准
评选大学教育骨干教师的标准如下:
2.1 教学水平
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能够清晰地传授知识;
具有出色的教学技巧和引导能力;
能够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2.2 学术研究
在学术研究领域有突出贡献;
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相关学术奖项。
2.3 学生成果
能够激励学生学习,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学术竞赛中获得奖项。
2.4 师德师风
尊重学生,倾听学生需求;
与同事合作融洽,尊重团队合作精神。
3.评选流程
评选大学教育骨干教师的流程如下:
3.1 提名阶段
由教育部门或学院教职员工提名候选教师;
提名材料包括个人简介、教学和研究成果等。
3.2 评审阶段
评审委员会对提名的教师进行评审和筛选;
评审标准包括教学水平、学术研究、学生成果和师德师风。
3.3 公示阶段
公示评选结果,接受公众意见和反馈。
3.4 表彰阶段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给评选出的优秀教师;
在校内、校外发布获奖信息。
4.评选时间
评选大学教育骨干教师的时间安排如下:
每学年举行一次评选活动;
评选流程在一学年内完成。
5.相关制度
根据本细则,学校有权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奖励政策,以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6.结语
本细则的实施旨在鼓励大学教育骨干教师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提高教育质量,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1. 背景介绍特殊教育学校的骨干教师是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励教师积极进取,特制定了本评选细则。
2. 评选条件- 具有中国教师资格证书;- 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优异;- 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学科知识;- 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 在教学实践中积极探索和创新;- 对特殊教育的研究有所成果。
3. 评选程序- 个人申报阶段:参选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个人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初评阶段:学校将对申报教师的个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 专家评审阶段: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教师进行专业评审,评选出优秀教师;- 公示阶段:学校将公示评选结果,并接受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最终评选:学校根据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和建议,确定最终的优秀教师名单。
4. 评选标准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教学水平: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生研究情况等;- 师德师风:教育情操、言行举止、师生关系等;- 教学科研:对特殊教育的研究成果和教学改革的探索等;- 学科知识:对所教学科的掌握和应用等;- 评价结果:受教师、家长和同事的评价等。
5. 奖励措施- 获得优秀教师称号及证书;- 获得奖金或其他物质奖励;- 被学校列为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并享有相关待遇;- 被学校推荐参加有关特殊教育教学研究和交流活动。
6. 公平公正原则评选过程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
7. 评选时间评选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8. 免责声明本评选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特殊教育学校所有。
以上为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请广大教师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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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为了加快我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校内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学科骨干教师的作用,促进我校的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校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一、成立评审小组
组长:副组长:
组员:各学科教研组长
二、评选业绩量化标准
(一)量化时间:一学期
(二)师德
以学校评分为准,师德评分必须达到95分,师德不达标者,一票否决。
(三)教学成绩
语、数、英、政、史、物、化学科按每学期四次考试教师学科总绩效分排名;地、生、图、音、体、心理学科则按学校给出的期末绩效分算。
图、音、体教师带队参加比赛获市级团体奖加10分;获县级团体奖加8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
1.一学期内,没有承担过校级或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的。
2.不上交个人教学计划、总结、个人档案材料以及学校临时布置的有关教学方面的材料的。
3.一学期内,请事假达到3天,或者请病假达到5天。
(自行调课除外)
4.一学期内,旷课达到2节,或者迟到、早退达到3次。
5.一学期内,由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教研活动,不参加的扣2
分,迟到或早退扣1分。
该项分被扣达到3分。
6.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包括学校临时工作调配)的。
7.该学期工作量不满的。
(五)教科研
1.承担市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每节4分;承担县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每节3分。
2.教师个人赛教课、教学类现场比赛:国家级20分;区级10分;市级8分;县级一、二等6分;三等4分;校级2分。
3.课件、教案类比赛:国家级10分;区级6分;市级5分;县级3分;校级2分。
4.课题(由课题组长给分):国家级6分;区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
5.论文(由县局发文撰写的或发表在正规刊物上的,取最高一篇):发表论文或国家级5分;区级3分;市、县级2分;校级1分。
6.一学期内,没有按时上交个人教学计划、总结、个人档案材料以及学校临时布置的有关教学方面的材料的,每份/次扣2分。
(六)考勤
事假每天扣2分,病假每天扣1分。
旷课一节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七) 上九年级实验班的教师原则上都属于骨干教师,一票否决者除外。
第一初级中学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