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实验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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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重点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室是化验分析、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实验时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思想,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1、管理目的实验室仪器和设施是测试产品及各种材料物资性能和质量情况的基本工具,只有实验分析仪器设施的质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确使用,才能提供出准确、可告、真实的检测实验数据。

所以公司必须加强对实验室仪器设施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实验室仪器、设施的管理由研发中心负责,其责任内容包括保管、使用、保养、检修、申请更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公司技术员工在使用实验室、设备和仪器前需要在研发中心进行登记并身着实验服,研发中心负责对本次实验责任人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并按本制度规定的实施内容进行工作检查和考核。

3、精密仪器的管理(1)各种精密仪器(包括电子天平、紫外可见光分度计、GC-MS气质联用仪、激光气体分析仪、大气重金属分析仪、颗粒物分析仪等)需保持环境清洁、安放安全稳固,并注意防尘、防震、防潮、防止阳光直接照射、防腐蚀和防止电炉高温热源的影响。

(2)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改装精密仪器,如确有需要必须上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应作出相关的备查记录。

(3)精密仪器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使用完后必须清理干净设备、仪器残留样品、试剂,并整理归位。

实验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拨动仪器旋钮,以免损坏仪器,也不得挪作它用。

(4)精密仪器技术资料应作为技术档案妥善保管,并做好使用检修记录。

非常用的技术资料应统一存放公司研发中心保管。

4、玻璃仪器及化验仪器用具的管理(1)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玻璃仪器须放在平稳不易摔落之处。

(2)容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应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度。

(3)带磨口塞的仪器(包括容量瓶、酸式滴定管、比色管、试剂瓶等)在清洗前必须先作记号,塞口不能互混。

带磨口塞的仪器长期不用时,磨口塞应垫一张纸片,磨口塞间若有沙粒时不能用力转动,磨口塞间不能用去污粉擦洗,以免损伤。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高等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实验室安全管理。

驻校内的其他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所有科学研究和其他活动的实验场地。

第四条学校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验工作实际,制定各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处置方案。

第五条学校应逐级落实实验室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岗位职责,确定各级实验室安全岗位责任人。

第六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七条学校应当将实验室安全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

对未依法依规履行实验室安全职责,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或擅自挪用、损坏实验室器材、设施等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屡教不改或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等相应处分。

第八条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学校或单位,应当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该单位当年所有评优参与资格;对因严重失职、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应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责任第九条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

分管学校实验室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

其他学校领导负责监督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实验室管理办法

实验室管理办法

实验室管理办法实验室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实验室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环境卫生和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实验室。

三、管理机构本单位设立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安全专责人和实验室使用人员代表组成,委员会负责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四、实验室设备管理1、实验室设备应按照规定的程序验收入库,严禁私自购置实验设备。

2、实验室设备应有使用手册,定期进行各项检修和维护。

3、设备借用应填写借出单,清点清洁后方可外借。

同时,借出人须对借用设备负责,并保证使用安全。

4、设备出现故障或无法正常使用时,应立即通知管理员,并做好标识,严禁交叉使用。

5、设备报废应到固定场所进行彻底销毁处理,严禁私自处理或私自拆解。

五、实验室用品管理1、实验室用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验收入库,严禁私自购置实验用品。

2、实验室用品应分类管理,储存时应注意分类放置,确保存储环境卫生整洁。

3、实验室用品的借入借出应填写借出单,清点清洁后方可外借。

同时,借出人须对借用用品负责,并确保使用安全。

4、实验室用品应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洁,不得任意挪动或私自使用。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放回原处并进行清理。

六、实验室安全管理1、实验室应有专门的安全专责人,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2、实验室应明确各项安全规定和应急措施,并保持透明化,方便各位使用人员理解和遵守。

3、实验室应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质的管理,严禁私自存储或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

4、实验室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借用设备及实验用品应仔细核对,避免出现不安全因素。

5、实验室容易囤积容器,请统一回收并做好处理,以免堆积、过期、腐烂产生异味。

7、实验室环境卫生管理1、实验室环境应保持干净整洁,卫生无菌。

2、实验室应制定详细的环境清洁方案和管理制度,及时清洁并消毒实验室、设备和用品。

3、实验室垃圾、废品应分类处理集中存放,并定期进行垃圾清理和消毒。

实验室管理办法和规定

实验室管理办法和规定

实验室管理办法和规定1. 引言实验室作为科研和创新的重要场所,对于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和有序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实验室工作高效、规范,制定本实验室管理办法和规定,以规范实验室成员的行为,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2. 实验室使用权限2.1. 所有实验室成员(包括研究人员、实验室助理等)在得到实验室主任或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及授权后方可使用实验室设备和资源。

2.2. 对于非实验室成员的个人,严禁未经授权进入实验室,未经批准使用实验室设备和资源。

3. 实验室安全与卫生3.1. 实验室成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常识,严禁任何违反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3.2. 实验室成员应遵守实验室的严格卫生要求,定期清理工作区域和个人使用的器具,并做好洗手、消毒等个人防护工作。

3.3. 实验室中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消防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4. 实验室设备与保养4.1. 使用实验室设备前,实验室人员应事先了解相关设备的操作指南,并遵循指南的要求进行正确操作。

4.2. 实验室成员在使用实验室设备,并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异常运行时,应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或实验室负责人进行维修或处理。

4.3. 实验室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进行,保证设备的长期稳定使用。

5. 实验材料与样品管理5.1. 实验材料和样品的存放应按照标准程序进行,材料和样品应用标签明确标注并分类存放。

5.2. 实验材料和样品的使用应事先经过实验室主任或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5.3. 实验材料和样品的管理应定期检查和清点,对于过期、变质或损坏的材料和样品应及时处理和更新,以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科研诚信和知识产权6.1. 实验室成员应遵守科研诚信的原则,不得进行数据造假、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6.2. 实验室成员在进行科研工作时,应尊重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实验室管理办法

实验室管理办法

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实验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不断提高办学效益,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0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的实验室是指经学校批准建立的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

依托学校建立的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实验室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完成所承担的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生产实践、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等任务。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机构第四条实验室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并对实验室实行分类归口管理。

在学校领导下,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统筹管理。

第五条学校设立实验室建设委员会,由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和科技处处长任副主任,并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相关领导和专家组成。

实验室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第六条实验室建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学校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实验室主要管理制度、实验室资源科学合理配置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咨询,提出建议。

第七条学校教学实验室的归口管理部门是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管理、协调全校教学实验室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依法草拟和完善学校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二)组织、指导相关部门和学院起草教学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三)负责组织拟定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经费、教学实验维持费、仪器设备维修费的年度使用计划,组织做好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四)负责全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

组织做好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五)负责审核实验室用房配置、使用及调整计划;(六)与保卫处、科技处协同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

第八条学校科研实验室的归口管理部门是科技处。

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管理、协调全校科研实验室工作。

科技处负责科研实验室的建设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省部等相关部门和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学校科研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细则,并对科研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

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科技创新学分”获得学生名单根据《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山大威校教字[2004]10号)文件中的规定,经审查认定刘坤等65名同学获得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科技创新学分”(见附表),总计科技创新学分为201.5分。

教务处2007年6月20日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学生获得“科技创新学分”一览表0307061521.5山东省山东省省一等2省二等奖成功山东省1.5成功1 省三等7 奖成功成功成功山东省成功成功省一等省一等成功国家二2.504计算机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成功参04计算机省一等204计算机1.5成功参成功参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三成功参1.504国际贸企业营销策划大赛(06/10)校一等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1.5Focus实用英语模拟大赛校级一0.5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一3.504国际贸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一3.504会计学Vox Pops英语演讲比赛一校级一CCTV希望英语杂志英语风市级二一般104生物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国家一3.5一般一般国家专利306汉语言《从治词到治杜》-《萧涤一般《从萧涤非论诗看毛泽东诗一般期《二十世纪的杜甫》-华艺国家正2.51。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设立条件
该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内,根据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创新需求,由省政府或者其他有权机关设立的以原创性科研和技术创新为主要任务,具备一定规模、核心技术或者权威地位,为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重点实验室。

二、资助管理
省政府或者其他有权机关应当识别重点实验室的实际需求,针对性地投入资金支持,并为重点实验室实施妥善的管理,督促重点实验室在业务发展及事件应对方面实施科学有序兼顾社会效益和短期利益。

三、人员管理
重点实验室应当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遴选和聘任资质过硬的科研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依据市场规律跟踪调整人员架构,保障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顺利开展。

四、科研管理
重点实验室应当根据自身科研实际,制定适当的科研管理办法,实行诚实信用、公正公开、规范合规的原则,以安全可靠的管理手段保证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顺利完成工作。

五、风险管理
重点实验室应当防范和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做好系统的风险诊断,及时有效地处理发生的风险,以确保重点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及全面发展。

山东大学实验室软件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山东大学实验室软件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山东大学实验室软件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创新人才培养,提升我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设立山东大学实验室软件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二章立项范围第二条实验室软件项目要遵循“注重实效、提高水平、开放创新、突出重点”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硬件资源,不断提高实验技术、改善实验教学内容及方法、研制实验装置,开发创新性、研究性实验教学项目。

重点支持开放性、创新性、综合性、受益面大的实验教学项目,切实解决实验室建设过程和人才培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第三条凡在我校从事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教学、科研、实验室人员均可通过学院、实验中心组织申请本项目。

申请人应合理组建研究团队,发挥团队的作用,鼓励组建跨学院的研究团队。

鼓励教师、科研、实验室人员将教学和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验教学内容。

第三章立项原则第四条立项坚持“自由申请、专家评审、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

第五条项目立项应符合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与各学院及实验中心发展方向和实验教学培养目标相一致。

着力解决实验教学过程和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经费数额要根据申请项目的实际需要进行申请,认真进行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第六条学校鼓励学院、实验中心对立项项目进行经费配套,对有经费配套的项目学校将优先资助。

软件立项项目周期一般为1年。

重点项目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2年。

第七条软件项目每人只允许申报1项,结题验收合格后,方可申报下年度软件项目。

第四章申报与验收第八条各学院、实验中心按立项范围的要求填写《山东大学实验室软件建设项目申报书》。

由学院、实验中心组织专家对本学院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第九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实验室工作委员会聘请专家对呈报的项目进行校级评审,提出校级评审意见。

校级评审通过的项目报分管校长审查批准。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山东大学实验室建设软件项目计划任务书》,并提交执行项目建设的计划与进度、经费的使用情况。

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规范地做好我校各类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建立高效运行的管理机制,引导学生主动实践,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根据《实验室工作规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各管理部门和院(系)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高度重视各类实验室开放工作,把实验室开放工作作为管理体制与运行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各级实验中心、创新基地、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各类研究基地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优势资源,进一步向学生开放,建立大学生尽早进入实验室研究的制度和运行机制。

第三条各类实验室应本着面向各层次学生开放,按课内、课外多样化的组织形式开放实验室,鼓励并支持学生自主创新和个性发展。

第二章开放的形式与内容第四条校、院(系)实验教学中心以课内实验内容开放为主,课外为辅;创新基地、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各类研究基地对本科生开放以课外内容为主。

第五条各类教学实验室开放形式包括时间开放、内容开放、对象开放。

时间开放为最低要求,各类实验室在时间开放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时间、内容和对象等全方位开放。

第六条各类教学实验室应根据当年的实验教学计划,积极组织开放内容、落实人员及开放安排。

每学期初及暑假前通过各种渠道向本院、系或全校本科生公布各实验室开放的内容、对象、时间等具体安排。

主要包括可开实验项目和课题、预约登记方式,可容纳的学生人数等。

第七条各类实验室要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要求,确定开放内容。

内容主要包括:设计性与综合性实验、研究创新性实验;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课外科技实验;学生参与教师课题研究等。

第八条面向全校本科生的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和院(系)实验教学中心按每周开放6天每天开放12小时的最低要求,向学生开放。

第九条各级实验室要积极进行实验教学体系和内容改革,不断完善和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根据实验室条件尽可能多提供一些实验项目供学生选择,尤其要增加综合性和设计性开放实验项目个数。

高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

高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

高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高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人员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高校及其实验室领域内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对实验室生物实验、实验室设施设备、实验人员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高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坚持生物安全第一原则,即生命安全至上、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协同作战。

第四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行为,加强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培训和监督,提高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五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规范、效率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持续改进管理水平,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效果。

第六条高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与实验室管理、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协同作战,共同推进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第七条高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责任清晰、分工协作的管理体制,在校领导班子负总责,相关部门配合,实验室相关人员落实具体任务。

第八条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或专家学者担任主任,相关教授、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负责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方针政策、重大决策和事项、生物安全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生物安全培训等相关工作。

第九条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的宣传、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评估考核等具体工作。

第十条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应当配备专职生物安全管理员,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熟悉生物安全管理规定,能熟练操作实验室设备设施,具有较强的管理、沟通、协调等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小组,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操作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第三章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第十二条制定和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包括生物安全管理方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事件报告处理程序等。

2021年《山东省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政策解读

2021年《山东省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政策解读

山东省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19〕142号)等文件规定,规范和加强山东省实验室(以下简称省实验室)建设、运行和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实验室以打造国家实验室“预备队”和国家实验室网络成员为目标,聚焦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四个面向”,对标国际、国家顶尖创新平台,汇聚、培养一流科学家和创新团队,组织实施重大科研任务,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加速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突破,不断提升我省源头创新能力。

第三条省实验室是全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统筹谋划、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原则建设,强化省市联动。

第四条省科技厅是省实验室的行政管理部门,统筹省实验室建设有关工作。

第二章布局与建设第五条省科技厅围绕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需求,研究提出省实验室布局领域,报省政府批准。

第六条具备条件的设区的市(以下简称承建市)作为省实验室建设、运行责任主体,应建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省实验室建设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整合区域内现有优势资源,大力引入国内外高端优质资源。

第七条省科技厅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承建市拟定省实验室组建方案,方案成熟后由承建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建设申请。

第八条省科技厅按照省政府批办意见对承建市提交的组建方案组织专家论证,指导承建市进一步完善省实验室组建方案,并将完善后的省实验室组建方案及审核意见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

第九条承建市根据省政府批准的省实验室建设方案,启动筹建省实验室,2个月内完成省实验室理事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会组建,聘任省实验室主任;6个月内编制具体的省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报省科技厅备案。

筹建期内可挂“×××山东省实验室(筹)”牌子。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大威海教务处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大威海教务处
2006级法学四班
《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
2008年173期
《法学杂志》核心B类
2
《社会视角下对民事自由裁量权的控制》2008.1第二作者
《沂蒙司法前沿》一般期刊
0.5
《因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三房产证被认定违法》2008.2第二作者
《沂蒙司法前沿》一般期刊
0.5
法学院
20066402012
李斌
2006级行政管理
联系电话:5688860
教务处
2008年10月8日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大学生科技创新学分统计表
(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
学院
学 号
姓名
专业、班级
项目名称及
时间
获奖级别/出版物
学分
法学院
20076401131
赵飞
2007级法学(3)班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2008.5)
省二等奖
1
20076401098
2007级行政管理专业(1)班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2008.5)
省三等奖
0.5
20076403007
董浩
2007级社会工作专业
《国际化<商业周刊>的制胜策略》第二作者 (2008.6)
《传媒》
一般期刊
0.5
20076401077
魏丽丽
2007级法学二班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2008.5)
省二等奖
1
20066401029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2008.5)
省二 等奖
1
20066401062
桑高成
2006级法学二班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2008.5)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本科生科研班主任管理和考核制度试行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本科生科研班主任管理和考核制度试行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本科生科研班主任管理及考核制度(试行)为了加强对科研班主任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树立科研班主任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制度1.科研班主任的档案管理工作由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对科研班主任的总体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为科研班主任的各项工作及活动提供参考资料,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

科研班主任总体档案分类如下:(1)科研班主任成员个人档案;(2)工作计划;(3)工作总结;(4)其他相关活动资料等。

2.科研班主任在每学期初必须有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

3.科研班主任需制定每月工作计划,并上交院系以及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备案。

4.科研班主任每学期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或填写一份工作鉴定表,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由中心存入档案(具体递交时间由中心统一安排)。

5.其它类别档案视具体情况由办公室做出合适安排。

二.会议制度1.科研班主任会议分为科研班主任全体成员会议、各院系专门工作会议。

2.科研班主任全体成员会议如无特殊情况每月召开一次(由中心做总体总结,各院系班主任做相应小结,或通过其它决议),时间由中心具体通知;各院系专门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3.各类会议须严格做好签到和记录工作。

4.在会议过程中,各成员须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勤于思考,踊跃发言,做好个人会议记录,以便为工作提供参考。

三.工作管理制度1.科研班主任须向学生公布自己的联系方式,以便沟通交流。

2.科研班主任须准确及时地向同学们宣传、讲解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内容与相关政策。

3.科研班主任须认准准备相应工作材料,中心也会定期为科研班主任准备相关学习材料。

4.解答同学们在参与大学生科研作品立项、“挑战杯”竞赛等活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了解同学们对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认识,发现同学们认识中的误区并及时解决或向辅导员反应。

5.科研班主任填写“日志”要认真、严肃,字迹工整,不得有乱涂乱画现象。

高校实验室环境安全现状及其治理策略

高校实验室环境安全现状及其治理策略

实 验 室 常 见化 学诱 变 剂 包 括 亚硝 酸 、 乙基 磺 酸 甲烷
亚硝基胍 ( MNN 、亚 硝 基 乙 基 脲 ( E 、 氮 芥 、 G) N U) 实 验 室通 用 化 学 药 品但 也 是 强 诱 变 剂 。 如 溴化 乙锭
E )、硫 酸 二 乙 酯 ( E ) D S 、N 一甲 基 一N 一硝 基 一N 是 排 出废 气 散 失 到空 气 中对 大气 造 成 污 染 ,实 验 过 程 产 ( MS
验 室 安 全 及 环保 教 育 有 待进 一 步 加 强 。 1 1 实验 室 中的 有毒 药 品 . 紫 外 线 是 物 理诱 变剂 。
1 4 生 物 危 害 .
实 验 室 常见 的有毒 药 品 :
( ) 生 物 安 全 的 涵 义 。 所 谓 生 物 安 全 ,是 指 人 们 1
成 为一 种 不 可 忽视 的污 染 源 ;⑥ 实 验 室 使 用 频 繁 ,人 员
各种 射 线 、高频 、微 波 等 ;无 菌室 的 紫 外 灯 产 生 的 紫
集 中 且流 动 性 大口 。实 验 室 科 研 人 员 、做 实 验 的 教 师 、 外 线 等 ,当 强 度 达 到一 定 量 之 后 ,就 会 污 染 环 境 。 电磁 学 生 随手 乱 倒废 液 、废 渣 、废 弃 物 的 现 象 非 常 普 遍 ;实 污 染 可 以 引起 人 体 神 经 衰 弱 症 及 植 物 性 神 经 功 能 紊 乱 ;
1 正 视 新 时期 实 验 室 安全 及 现 状
中等 毒 性 ,配 制 和 使 用 时 都 应 戴 手 套 室 具 有 的 特 点 :① 实 验 室 多 、分 洒 到 桌 面 或 地 面 上 。 凡是 沾 污 了 E 的容 器 或 物 品 必 须 三 散 ,相 对 独 立 ,管 理难 度 大 ;② 实 验 室 功 能 全 ,设 备 精 经 专 门 处 理 后 才 能 清 洗 或 丢 弃 。 长 期 接 触 有 “ 致 ” 良 ,拥 有 大批 贵重 精 密 仪器 ;③ 实 验 室 使 用 着 大 量 的化 毒 性 :致 癌 、致 畸 形 、致 突变 。

实验室管理办法

实验室管理办法

实验室管理办法实验室管理办法为保证实验室的安全和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实验室管理办法。

本实验室管理办法适用于实验室的管理、安全、设备使用等方面,要求实验室管理员和所有实验人员遵守。

一、管理规定1.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包括实验室设备的维护、科研工作的组织、实验人员的纪律教育等。

2.实验室管理员应制定实验室日常管理制度,并向实验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和监督,确保实验室的管理规定得以贯彻实施。

3.实验室的管理应符合安全、合理、节约的原则,保证实验室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4.实验室应实行严格的进出管理制度,对于非实验室人员的进出必须通过实验室管理员或者负责人同意,并在进出之前进行身份登记,严禁未经许可私自进出实验室。

二、安全规定1.实验室安全工作应始终把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应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控管理。

2.实验室内禁止吸烟、灯火不管、乱放物品等行为。

3.实验室内开展实验时应具体、明确、合理的实验方案,实验方案中必须列明实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安全防护措施,并确保实验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4.人员应熟知实验室各类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法,并进行集中培训,以提高应变能力。

三、设备规定1.实验室管理员应对实验设备进行分类,制定使用规范,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保养。

2.实验人员应按照设备使用规范操作设备,并保持设备的干净、整洁,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3.实验室设备应采取尽可能多的安全措施,防止设备损坏和事故发生,必要时应添加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

4.禁止私自调整实验设备参数,如需要调整应经过实验室管理员同意并规定专人负责,确保操作正确逐一按步就班进行操作。

以上是本实验室管理办法的内容,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应由各实验人员严格遵守,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实验室发生事故,责任者将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山东大学(威海)生物科学分析测试中心规章制度

山东大学(威海)生物科学分析测试中心规章制度

1 山东大学(威海)生物科学分析测试中心规章制度一、总则1.山东大学(威海)生物科学分析测试中心(以下简称测试中心)为我校科学实验中心下属三个分中心之一,是我校覆盖生物、药学、化学、环境等领域的分析测试平台。

2.测试中心的基本职责是为我校的教学、科研服务,为我校的双一流建设服务,为我校的产学研结合、服务地方服务。

3.为了保证测试中心的正常运转,为了保证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良好维护和高效运转,也为了保证测试中心所出具数据的客观、准确,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4.所有进入测试中心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二、中心管理制度1.测试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

中心主任对中心进行全面管理,并向学校负责。

中心工作人员向中心主任负责。

2.测试中心的内部工作包括实验室日常管理、检测工作管理、设备管理、试剂耗材管理、安全管理和档案管理;外部工作包括协议的签订和检测结果的发布。

所有工作都有中心主任指定专人负责。

3.对于违反测试中心制度的,测试中心有权终止其在测试中心的测试活动;造成损失的,有权追究其责任,并上报学校进行进一步追责。

4.测试中心办公区域与测试区域实行物理隔离,以确保办公和测试互不影响,保证良好测试条件。

测试区域禁止会客或进行其他与测试无关的活动。

不得使用测试仪器配套的计算机从事办公或与测试无关的其它工作,以防系统软件被破坏而影响机器的正常运转操作。

5.测试中心的设备、试剂、耗材等的购买实行申报、审批制度。

由申报者说明用途、要求、数量,提交中心主任,由中心主任审批执行。

所购买设备、试剂、耗材等严格按照申报理由使用,严禁挪为他用。

21.测试中心实验室实行预约制度,未预约不得入内。

2.任何进入测试中心实验室的人员都受到本实验室规章制度和设备操作规程的约束。

3.测试中心实验室开放时间与正常工作时间同步,如果实验内容不能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或需要节假日加班使用,或需要设备连续运行,应在预约的同时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按照要求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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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科技创新实验室管理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科技实践能力、创新和团队合作的精神,激励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空间科学与物理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了“挑战杯”、大学生科技立项等活动,为了将这一系列活动进一步落到实处,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促进大学生科研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提高,实验室将为获得科技立项以及“挑战杯”重点作品等项目提供开放性实验室。

为使开放性实验室的使用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并结合设备和实验室管理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开放性实验室的服务对象:
1、获得学校科技立项并需要利用实验室的项目;
2、学校“挑战杯”扶持项目;
3、特批的其他需利用实验室的科研项目。

二、管理制度
1、符合要求的申请对象须登陆〈开放实验室预约管理系统〉进行
预约,需等实验室管理员同意批准后,填写《创新实验登记表》,方可在指定的实验室进行相关操作。

2、实验室为每个团队指派若干名指导教师,学生也可以自行先与指导教师联系后再把名单告知本实验室,但指导教师中应至少有1名为本实验室的任课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

3、实验室为每个团队提供一定的实验空间,并在实验期间固定由该团队使用,直至实验完成。

4、实验室为每个立项的团队提供必要的实验设备,但以不影响正常的实验课教学为前提。

团队成员可在实验期间自由使用这些设备,每次都需填写《仪器使用纪录本》,并负有保管、维护、修理这些设备的责任。

5、在不影响实验室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学生实验项目的实施时间调配由各实验室管理员进行安排。

实验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情况应尽快与管理员联系解决,不得自行处理。

6、本实验室由学生自行管理,学生可自行制定若干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若本功能室中同时有多于1个的团队在开展工作,则要求团队间协调好管理的工作。

7、学生在上班的任何时间内均可进入本功能室工作,离开前须关好门窗、水电、总电源开关等,并注意保持实验室的卫生整洁。

8、实验完成后,创新性开放性实验团队应按清单归还所有设备,如果没有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而导致损坏的,或保管不当遗失的,应按有关规定适当赔偿。

9、实验结束后团队需将所有有关资料装订成册交由本实验室存底,资料包括:设备使用情况表,学生自行制定的管理规定,实验设计方案,数据记录,工作日记等等。

10、实验结束后团队须撰写实验报告,并争取整理成科研论文。

报告和论文中须注明“本实验在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空间科学与物理学院
创新实验室完成”、和“感谢×××教师的指导”等字样。

本室人员将根据论文的水平推荐给有关杂志。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空间科学与物理学院创新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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