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范
货物运输管理办法
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加强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保障货物运输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道路、铁路、航空和水路等运输方式下的货物运输活动。
第三条货物运输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道德风尚,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快捷和高效。
第二章运输合同第四条在进行货物运输前,运输人与托运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运输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运输开始、结束的时间和地点;2.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基本信息;3.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和包装情况;4.运输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5.运输方式和路线;6.运费和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7.责任险的承保情况;8.货物运输期间的货物保护和安全措施;9.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六条运输合同一经签订即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
第三章货物装卸与包装第七条进行货物装卸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
第八条货物装卸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装卸技能,并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设备。
第九条进行货物包装时,应当选择适合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法,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四章车辆与船舶管理第十条货物运输车辆和船舶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车辆和船舶的拥有人或经营者应当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和船舶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货物运输车辆和船舶必须具备必要的运输许可证明文件,不得擅自进行货物运输活动。
第五章运输安全措施第十三条进行货物运输时,应当加强对货物的保护措施,防止货物受到盗窃、破损或丢失。
第十四条进行危险品运输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的法律和标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五条运输人应当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和事故事件,保障货物运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进行跨境货物运输时,应当遵循国际贸易和运输的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申报和手续。
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制度
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提高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水平,推动道路运输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货物运输安全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设立货物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负责规划、监督和管理全市货物道路运输工作。
2. 设立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委员会,由各相关单位领导和专家组成,负责协调各方利益,制定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三、管理范围1.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货物道路运输企业。
2. 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3. 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和设备。
四、管理措施1.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准入管理(1)新企业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车辆和设备。
(2)已存在企业每年进行定期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淘汰。
2.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1)从业人员需持有合法从业资格证书,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
(2)从业人员需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具,确保安全操作。
3.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和设备管理(1)车辆需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设备需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保证安全运输。
4.运输合同管理(1)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与客户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凡涉及特殊货物或特殊情况的运输,需签订专门协议。
5.运输安全管理(1)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2)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6.运输效率管理(1)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客户要求,提供高效的运输服务。
(2)优化运输线路和方式,降低运输成本。
7.运输监督管理(1)建立健全货物道路运输监督检查制度,对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定期检查。
(2)对违规行为和事故进行严格处罚,确保规则的执行。
五、责任和义务1. 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对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负责。
2. 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须遵守相关规定和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和效率。
3. 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
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下简称"货运站"),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
第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四条鼓励道路货物运输实行集约化、网络化经营。
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六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1.车辆技术要求:(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车辆其他要求:(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货物运输管理,规范运输秩序,保障货物运输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货物运输活动。
第三条货物运输活动应当依法合规,遵循安全、高效、绿色的原则,尊重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坚守依法经营、安全运输的底线。
第四条货物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货物运输活动的监管,促进运输企业科学发展,推动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提升服务水平和运输效率。
第五条货物运输活动中的各方,包括发货人、承运人、收货人等,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义务,共同维护运输秩序和安全。
第二章运输准入管理第六条从事货物运输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合法的运输经营资质,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第七条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根据经营范围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车辆运输管理制度,保证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
第八条货物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驾驶员熟悉路线、熟悉道路交通法规,具备运输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第九条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检修和维护,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和道路运输安全。
第十条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对运输工具进行检测和维修,保证运输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三章运输合同管理第十一条发货人和承运人在进行货物运输活动前应当签订书面运输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运输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运输合同应当包括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等基本信息,运输费用、运输期限等主要条款。
第十三条运输合同应当注明运输保险的责任和范围,确保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得到充分保障。
第十四条发货人应当提供准确的货物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确保货物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承运人应当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对货物进行妥善保管,并按照约定的时限、路线进行货物的送达。
第十六条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损毁、丢失等情况的,应当及时通知发货人,并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第四章运输安全管理第十七条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运输车辆和设备安全的监管。
道路货运输的规章制度
道路货运输的规章制度一、行为规范1. 道路货运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2. 道路货运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确保运输合法合规。
3. 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携带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书和驾驶证,确保驾驶合法合规。
4. 一切货物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包装、装卸和运输,确保货物的安全。
5. 道路货运企业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行车,保障道路交通畅通。
6. 货运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测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7. 道路货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确保运输安全。
二、装载规范1. 装载货物必须符合车辆的承载能力,不得超载。
2. 货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包装,并进行固定,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会造成损坏。
3. 危险品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运输。
三、管理规范1. 道路货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2. 营运车辆必须进行塔楼系统管理,确保车辆运输情况的实时监控。
3. 道路货运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货物运输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不得私自变更。
5. 道路货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理机制,确保违规行为能够及时得到处理。
四、服务规范1. 道路货运企业应当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货物运输服务,确保货物能够准时、安全地送达目的地。
2. 道路货运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解决客户问题。
3. 道路货运企业应当保障驾驶员和操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服务水平。
4. 道路货运企业应当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努力提升服务品质,赢得客户的信任和认可。
五、处罚规范1.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道路货运企业应当依法加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对于货运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道路货运企业应当立即进行整改,确保车辆的安全。
3. 对于货物运输中发生的事故,道路货运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道路货物运输规章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道路货物运输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障货物运输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运输许可1. 企业或个人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必须取得相应的道路货物运输许可证,并按期更新。
2.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应当遵守国家、地方规定的相关法规,不得擅自修改许可证内容。
3. 未取得合法道路货物运输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不得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活动,一经查实将受到处罚。
三、运输车辆1. 进行道路货物运输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关于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相关标准,经过定期检测合格。
2. 货物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携带相应的车辆证件,包括行驶证、保险单、运输许可证等。
3. 货物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超载、酒驾等违法行为。
四、货物装卸1. 货物运输企业或个人在进行货物装卸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并确保货物安全。
2. 货物装卸作业应当在指定的装卸场所进行,不得在道路上随意停靠进行操作,影响交通。
3. 货物装卸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相应的操作技能,确保装卸作业顺利进行。
五、安全保障1. 货物运输企业或个人应当加强对运输车辆和货物的安全监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2. 进行货物运输作业时必须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杜绝违规行为,确保生产安全。
3. 在遇到交通事故或紧急情况时,货物运输企业或个人应当及时报警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保证人员和货物安全。
六、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货物运输企业或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暂扣运输许可证、责令整改等措施。
2.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终止相关企业或个人的道路货物运输资格,追究责任。
3. 对于造成重大伤害或损失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七、其他规定1. 本规章制度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对于违规行为将进行严厉打击。
2. 货物运输企业或个人应当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是指通过公路运输方式进行的货物运输活动。
为了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高效和有序进行,道路货物运输需要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1. 注册登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需要进行注册登记,获取相关运输许可证和执照。
这可以保证运输企业具备经营资质和相关安全保障措施。
2. 货物装载:货物的装载必须符合载重限制,不能超过车辆所能承受的最大重量。
货物要妥善摆放,确保车辆的稳定性,避免货物倾斜或者散落。
3. 特种货物运输:对于危险品、易腐烂品和特种货物的运输,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 行驶限制:货车的行驶时间和路线也有一定的限制。
比如,在特定的时间段内或特定的道路上,货车可能会被限制通行。
这是为了减少交通拥堵和保障道路安全。
5. 运输合同:道路货物运输需要依据运输合同进行,合同中应该包含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要求、运输路线、安全保障措施等信息。
6. 车辆维护:道路货物运输企业需要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车辆的良好状态和运行安全。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必须进行及时修理或淘汰。
7. 安全防护措施: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一系列安全防护措施,如货物的包装、固定和保护,车辆的安全驾驶,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8. 违规处罚:对于违反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企业或个人,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违规行为包括超载、未按照合同进行运输、违反行驶限制等。
以上是道路货物运输的一些管理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保障货物运输的安全和顺畅进行。
同时,企业和个人也应该遵守规定,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一、总则道路货物运输是现代物流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城市经济的正常运行及人民生活的需要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道路货物运输行业,提高货物运输效率,保障运输安全,本文旨在制定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二、运输证1. 进行道路货物运输的车辆必须持有有效的运输证,由相关部门或资质认证机构发放。
运输证的核发与管理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运输证的内容应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运输证编号、有效期等。
车辆所有人应保管好运输证,不得涂改、转让或伪造运输证。
三、承运人资质要求1.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承运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且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
2. 承运人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可控。
3. 承运人应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素质优良的驾驶员队伍,并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四、货物装载与运输1. 货物装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严格控制超载超限行为。
货物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的计重设备,对装载的货物进行称重,并确保在允许范围内。
2.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应妥善保护,防止损坏、丢失等情况发生。
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损坏或丢失的,由承运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液体、气体等特殊货物的运输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进行,防止发生泄露、爆炸等危险情况。
五、运输安全措施1.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工作状态。
驾驶员应按照运输安全规定,进行日常的车辆检查和维修。
2.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包括灭火器、急救药箱等。
驾驶员应熟悉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有效使用。
3. 承运人应建立健全的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培训、应急预案、事故报告等。
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驾驶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六、违规行为处理1. 对于违反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进行超载超限、运输违禁品、伪造运输证等违规行为的,相关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运输证等。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流程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流程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优化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流程,以确保道路运输业务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规范要求。
2. 业务流程2.1 货物接收- 运输公司收到货物后,应当及时登记入库,并确保货物与接收记录一致。
- 接收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储存要求进行分拣和存放。
2.2 运输计划- 运输公司应编制详细的运输计划,包括货物的装车时间、路线选择、运输车辆等。
- 运输计划应事先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备,并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
2.3 运输过程- 运输司机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严禁超速行驶或违反交通规则。
- 运输过程中,司机应定期向运输公司进行位置和货物状态的汇报。
2.4 货物配送- 运输公司应按照运输计划安排货物的配送工作,确保货物按时送达目的地。
- 货物配送过程中,应保证货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引发货物损坏或丢失。
3. 管理要求3.1 资源管理- 运输公司应根据业务量和需求合理配置运输车辆和人力资源,确保运输工作的高效运行。
- 车辆和人员的维护保养工作应按时进行,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可靠性。
3.2 安全管理- 运输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司机的安全培训和监督。
- 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相关标准。
3.3 信息管理- 运输公司应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货物、车辆和运输过程的全程监控和信息记录。
- 运输信息应及时准确地进行记录和汇报,以便进行统计分析和问题处理。
4. 质量控制4.1 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道路运输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运输工作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 运输公司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并改进存在的问题。
4.2 投诉处理- 道路运输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客户的投诉和意见。
- 对于投诉问题,应进行调查核实,并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解决和改进。
5. 改进措施- 道路运输公司应定期进行工作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规章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为,促进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货物运输安全和质量,提高服务水平,规定本制度。
第二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应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法独立经营,自愿接受竞争,保障公平竞争,促进市场繁荣。
第三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应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安全、高效原则,依法取得许可经营,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定。
第四条国家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实行许可制度,鼓励多元化的经营主体,鼓励形成完善的市场竞争机制。
第五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和质量。
第六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与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守纪律,遵守法律法规。
第二章许可管理第七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应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许可证,不得未经许可从事货物运输经营。
第八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五年,有效期届满,须向主管部门重新申请许可。
第九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记录,对货物运输有丰富经验,具备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所需的车辆和设备。
符合国家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申请程序: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接受主管部门的审查,通过审查后颁发许可证。
第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公司名称、法人代表或经营范围等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部门申请变更许可。
第十二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营业额、车辆数量、从业人员情况等信息。
第十三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得擅自停止经营,不得擅自转让经营许可证。
第三章运输服务第十四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加强运输服务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确保货物运输安全和及时送达。
第十五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根据货物的性质、数量、运输距离等因素,合理选择车辆和运输方式,确保货物运输安全。
第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车辆正常运行,确保货物安全。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和私有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道路货物运输行业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参加道路货物运输的车辆和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配置安全生产设施和资源,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道路货物运输的安全和稳定。
第四条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驾驶员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方法行驶,并确保货物安全。
第五条货物运输过程中所使用的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和稳定。
第六条货物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如防盗装置、防滑装置等,确保货物的安全。
第七条货物运输过程中禁止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做到安全驾驶。
第八条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及时处置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第九条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加强对货物的追踪和监控,确保货物的及时送达。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道路货物运输的正常进行,不得干扰和破坏货物运输秩序,不得进行非法抢劫和侵占。
第二章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道路货物运输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二条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与义务,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三条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严禁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从事货物运输工作。
第十五条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及时消除车辆的安全隐患,并落实车辆保险制度。
第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货物运输台账,记录车辆、驾驶员和货物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我国道路货物运输工作的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经济发展,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货物运输1. 许可证制度(1)应持有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证、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证,方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的经营活动。
(2)道路货物运输许可证的申请应提交申请书、运输合同、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行驶证、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的手续费、保证金等费用。
2. 车辆管理(1)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每行驶一定里程或一定时间就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在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行驶。
(2)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无故障、无漏油、无失灵等情况的发生。
(3)安全设施应安装到位,如灭火器、警示牌、警示灯等。
3. 货物运输(1)货物体积、重量以及数量应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2)货物运输应遵守运输安全法规,确保货物运输过程的安全。
(3)货物运输时应妥善保护货物,如必要应进行包装、固定等,确保货物在运输中的安全。
4. 违规行为处理(1)违反规定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受到一定的处罚。
(2)路政人员或公安交警发现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制止,并将其进行记录和处理。
三、站场管理1. 车辆等待区域(1)应建有车辆等待区域,区域内应标明车等待位置、停车要求等内容。
(2)停车时应按照停车指示标志进行停车,并应注意车间距,确保车辆安全。
2. 车辆装卸区域(1)装卸区域应设有货物堆放区域、货物装卸区域、装卸设施区域等。
(2)装卸区域应有专人进行管理,确保货物的安全装卸。
3. 排队管理(1)应建立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排队管理机制,确保车辆有序排队,防止交通堵塞。
(2)排队时应按照规定的车道进行排队,并应注意距离,确保车辆安全。
四、结论总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实施是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强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的重要举措。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范
菏泽市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一节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受理及实施主体县级或者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和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
未设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由上一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条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申请,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18565 的要求 ;2. 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1589 的要求 ;3.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超重型车组是指运输长度在 14米以上或者宽度在 3. 5 米以上或者高度在 3 米以上的货物的车辆,或者运输分量在 20 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者不可解体的成组 (捆货物的车辆 ;4.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车辆, 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应当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5.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集装箱相适应的车辆,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臵。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 60 周岁;3.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例会制度 ;6.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7.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8.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程序(一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 :1.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 拟设立企业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的营业执照,个体经营者提供《居民身份证》 ;3. 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4. 拟设立企业提供企业章程文本及验资报告 ;5. 拟设立企业提供固定经营场所证明及经营场所照片 ;6. 已购臵车辆的,应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拟投入车辆的,应提供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 ;7. 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8.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9. 《运输经营安全责任保证书》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道路货物运输各项规章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各项规章制度一、法律法规1.道路货物运输法《道路货物运输法》是我国道路货物运输领域的基本法律,规定了货物运输经营者的资质条件、运输许可、安全管理、违法行为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法》,进行货物运输经营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同时还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运输操作,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和效率。
2.货物运输安全法《货物运输安全法》是我国关于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货物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
根据《货物运输安全法》,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培训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防范各类安全风险,确保货物运输过程的安全。
3.交通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交通法规中涉及了道路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定,包括货车装载标准、行车速度、超载超限等内容。
货物运输企业和驾驶员必须遵守这些法规,确保在道路上的安全行驶和运输。
二、政策文件1.货物运输政策国家交通运输部门发布了一系列的货物运输政策文件,包括货物运输发展规划、运输补贴政策、运输市场竞争政策等。
这些政策文件旨在引导道路货物运输行业朝着安全、环保、高效的方向发展,促进运输市场的健康竞争和良性发展。
2.货物运输扶持政策为了支持和鼓励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些货物运输扶持政策,包括货运补贴、货车购置税优惠、保险补贴等。
这些政策为货物运输企业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和激励,帮助他们提升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三、标准规范1.道路货物运输操作规范《道路货物运输操作规范》是专门针对道路货物运输环节的操作标准,规定了货物装卸、运输路线、车辆检修等方面的操作要求。
货物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这些规范进行操作,确保货物运输过程的安全和顺畅。
2.货物运输车辆标准国家对货物运输车辆的质量、载重、车速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包括《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技术条件》、《货车装载标准》等。
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道路运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货物运输、客运、租赁、快递等运输。
第三条道路运输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保障公平竞争和公共利益。
第四条道路运输管理应当依法公正、科学、高效地进行。
第五条国家对道路运输实行统一监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六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优质、安全、环保地提供服务,维护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
第二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备案第七条进行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备案。
第八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备案申请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要求进行,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予以批准或备案。
第九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备案应当公开透明,申请人有权获取相应信息,并享有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十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备案的有效期限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审查和评估。
第三章货物运输第十一条进行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确保运输过程中货物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十二条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提高驾驶员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合理规划运输线路、配备适当的运输工具和装备,确保运输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货物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办理货物运输合同,明确运输服务内容、运输费用等商务信息,保障双方权益。
第四章客运第十五条运营客运业务的道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线路和方案,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客运服务。
第十六条客运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具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通信装备,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七条客运企业应当合理安排发车时间和发车间隔,优化客运接送站点,提高运输效率和服务质量。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修正版)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修正版)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
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下简称“货运站”),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
第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四条鼓励道路货物运输实行集约化、网络化经营。
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带领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六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营业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其他要求:(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一、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原则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旨在确保企业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运营秩序。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原则如下: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 实现安全生产目标:零事故、零伤亡、零环境污染。
3.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4.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
5. 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
6.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7.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1.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以企业负责人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1)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计划。
(2)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5)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修订。
2. 工作机构企业设立以下工作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工作:(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计划,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整改。
(2)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企业安全技术管理,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指导、监督安全技术改造。
(3)安全教育培训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4)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维护企业安全稳定。
(5)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修订,组织应对突发事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安全职责如下:(1)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计划,并确保实施。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资质。
第七条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八条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十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一条班组负责人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监督。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素质。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三条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制度等。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菏泽市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一节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受理及实施主体县级或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和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
未设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由上一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条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申请,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18565的要求;2. 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1589的要求;3.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超重型车组是指运输长度在 14米以上或宽度在 3. 5米以上或高度在 3米以上的货物的车辆,或者运输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 (捆货物的车辆;4.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车辆,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应当固定在专用车辆上;5.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集装箱相适应的车辆,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臵。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 60周岁;3.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5.安全例会制度;6.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7.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8.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程序(一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1.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 拟设立企业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的营业执照,个体经营者提供《居民身份证》 ;3. 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4. 拟设立企业提供企业章程文本及验资报告;5. 拟设立企业提供固定经营场所证明及经营场所照片;6. 已购臵车辆的,应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拟投入车辆的,应提供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内容;7. 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8.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9. 《运输经营安全责任保证书》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及处臵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当场不能补全或者更正的,应当场或在 5个工作日内出具注明日期且加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印章的《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受理事项登记建立行政许可受理登记制度,将受理事项、受理材料处臵等进行登记。
需要转报上级或下一工作环节处理的,应办理材料移交手续。
(四许可决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除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的,应当经集体研究讨论,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向申请人出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决定书》 ,明确许可事项;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3.因需要延长许可申请处理时间的,须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向申请人出具《延长交通行政许可期限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 10个工作日。
(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放1.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 应当在 10个工作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注明经营范围。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实行“一户一证”,坚持谁许可谁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原则。
2. 对于已取得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和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又申请增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范围的, 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许可、发证。
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作为核发新证的依据。
新证核发后,原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由发证机构收回留存备查并数据库中注销。
3. 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又申请经营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和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许可、发证。
4. 新增普通货运中的零担运输、货运出租、搬家运输和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及 8吨(含以上重型载货汽车应许可法人道路运输企业经营。
(六配发《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许可人新购臵的车辆或者已有的车辆进行核查验证,确认符合条件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车辆验证要有包括车辆技术状况、主要技术数据、照片和验证人签名的原始记录。
(七监督履行投入车辆承诺被许可人作出投入车辆承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被许可人按照承诺书的承诺期限投入运输车辆。
超过承诺期限未履行投入车辆承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通知被许可人 6个月内投入车辆;超过承诺期限 6个月不履行投入车辆承诺的,其经营条件已不具备,自动终止经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设立子公司的许可程序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子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许可程序予以办理。
五、设立分公司报备程序(一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如总公司与分公司属同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辖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向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发机关报备。
2.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分支机构”栏中予以注明,同时向分公司核发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并出具分公司备案证明。
3.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凭备案证明、总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 (原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二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分公司,如总公司与分公司不属同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辖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向分公司注册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并提供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 (原件。
2. 经核实,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且符合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予以报备,出具分公司备案证明,并向分公司核发新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同时函告总公司注册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3.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凭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和分公司备案证明、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 (原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
4. 分公司需新增运输车辆的,分公司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车辆条件, 符合要求的, 配发《道路运输证》。
六、经营许可变更(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按照有关许可规定办理。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法人代表、名称、地址等,两个及以上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兼并、重组的,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三许可变更后,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证件发放程序重新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同时收回原证件。
七、终止经营(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拟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起提前 30日告知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二如属核减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等证件。
(三如属终止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收回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和《道路运输证》等有关证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八、业户档案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应当将有关材料存入业户档案中。
业户管理档案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1.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 设立企业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的营业执照, 个体经营者提供《居民身份证》3. 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4. 设立企业提供企业章程文本及验资报告;5. 设立企业提供固定经营场所证明及经营场所照片;6. 投入车辆情况。
已购臵车辆的,应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拟投入车辆的,需存档拟投入车辆的承诺书;7. 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8.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9. 《运输经营安全责任保证书》 ;10. 需补全或更正申请材料的,存档《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11. 《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12.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审核意见 (包括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 ;13. 《道路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14. 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文书 (证件送达回证;15.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6. 《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7.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资料;18. 违法行为记录等。
1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管理一、车辆技术管理(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 18344等有关标准对货物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每年按时到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检测,并依据检测报告,对照《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JT/T 198评定车辆技术等级。
(三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收回《道路运输证》。
二、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审验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实施定期审验制度,审验工作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
(一审验时间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每年审验一次,审验时间依据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有效期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