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岗位职责与操作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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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停车场管理操作规程
一、停车场员工岗位职责
停车场收费员工作细则
1、车场收费员须熟练车场收费系统的操作,并严格按规定操作;
2、注意监控车道出入口的车辆情况,随时与闸口巡逻员保持联系;
3、收费员交接班时,须按规定配合财务及同事做好交接班记录;
4、如收费员需临时离开岗位必须通知主管,由主管安排;
5、月卡统一由财务部办理,免费车辆严格上须总经理签字确认;
6、发现车辆车主异常情况须高度警惕,并及时上报;
7、遇见车辆撞道闸或与车主产生纠纷不能解决,须上报主管处理;
8、公安武警及军车特殊车辆离开时须做好记录并通知车场主管。
停车场巡逻员工作细则
1、车场进场巡逻员须适当引导,对进入车场的客人,要热情有礼;
2、协助车辆进场,协助收费员指导车辆取卡进场,刷卡缴费出场;
3、维持车场出入口秩序,合理安排停泊车辆,保证车道畅通;
4、禁止无关人员滞留于车场,防止停放的车辆被骗取走或被盗。
5、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须控制好现场并及时报告队长;
6、巡逻人员发现车场卫生情况差要及时汇报卫生组;
7、巡逻员发现车场设备损坏要及时汇报队长;
8、注意取车和停放车辆的秩序,特别是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会出现停车和
取车混乱,要求车主守秩序和互相谦让,注意安全;
二、车辆进入管理
1、若有车辆进入,月卡车辆及免费卡车辆须核对车牌是否与原登记车牌一致;临时停车车辆须严格做好车牌登记,并发放临时停车卡后予以放行。
2、车辆进场后,车场巡逻员应迅速指引其慢行,安全地停放在车位上,并仔细检查车辆情况,如发现问题应报告车主,在《值班记录表》上进行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并提醒车主关好车门窗,将贵重的物品随身带走。
三、车辆离场管理:
1、若有车辆离开,月卡车辆及免费卡车辆须严格核对车牌是否与原登记车牌一致;临时停车车辆须核实车牌号、按规定收取车位停放服务费后予以放行。
2、对于未携带月卡,应请车主出示行驶证、车主身份证,核对正确并登记由车主签名后予以放行。
3、对于丢失临时停车卡的车主,应首先核对车牌等资料并复印好行使证、身份证及书面说明,赔偿我公司办卡工本费后,并按相关标准收取停车费用以后予以放行。
四、车位停放服务费收取:
1、临时停放车辆离场,收费员须按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车位停放服务费。
2、车主交费后,收费员须按金额出具相应的票据或发票。
3、票据与现金清点清楚,存放好放到指定位置,交接班时交接清楚。
五、巡逻检查和情况处理
1、车场管理中心根据停车场情况制定巡逻路线和巡查频次。车场巡逻员按规定的频次巡视停车场,清点停车数量,检查停车情况、车场出入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管理服务中心,在《值班交班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2、车场巡逻员应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有醉酒者驾车应立即劝阻,避免事故发生,并报车场管理中心,在《值班交班记录表》上记录。若该车有可疑迹象,值班员应通知所属区域巡逻岗予以确认。
3、车辆出场时,收费员应仔细核对出场车辆和车主,若对出场车辆和驾驶员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前向司机微笑点头说你好,有礼貌地询问,并与车主核对驾驶证件后,登记放行;若发现有问题时,应立即想办法留住车辆,通知管理服务中心和巡逻护管员到场处理,将处理情况在《值班交班记录表》上进行记录。
4、车场每班岗位交接班前必须检查道闸、闭路监控系统等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做好交接班记录。
六、车场操作规程
1.车辆进出与放行
1.1 车辆进出时必须严格核对车牌号码并做好登记;
1.2 使用免费卡及月卡的车辆进出时,严禁车牌号码不符私自放行;
1.3 车场管理人员和财务部负责抽查车辆的进出记录并进行核实.
2. 持卡进出车辆车卡信息不符时处理流程
2.1 发现进出车辆车卡不符时,保安员和收费员须立即报告车场主管.
2.2 车场主观核实相关情况后,有权利收回我公司提供给车主的免费卡和优惠月卡,并上交财务部取消原车主在本车场的优惠权利.
2.3 如遇特殊情况(本公司或总公司领导亲属持卡进出),须做好登记记录,由车场管理人员签名,并于次日报总经理阅批.
3. 非法抬竿情况处理
3.1 车场严禁非法抬竿,免费卡(总公司及贵宾) 及月卡,严禁因为熟识而非法抬竿.
3.2 对于特种车辆(军警值勤车、医院救护车、供水供电抢修车、押运车、工商税务等公务车及有特殊标志的车辆),可以非法抬竿,但必须做好记录,报告主管签字放行.
3.3 每周车场主管和财务人员对非法抬竿进行图像、次数的核实,并做好记录.
4 停车场收费规范
4.1 车场收费员须严格按照车场规定和标准进行收费.
4.2 临时卡须一卡一车,按标准收费,严禁私自帮临时卡进出车辆提前消卡谋取利益.
4.3各班交接时须仔细清点场内外的车卡数量并签字移交,严禁私自吞卡谋取利益.
4.4 车场主管人员必须每天核查,对每一辆进出车辆情况进行图片比对.
5.设备掉卡情况处理
5.1车场值班人员须及时(每班不少于4次)检查设备是否存在掉卡并立即处理;
5.2 一旦发生掉卡情况须立即报告车场主管人员并做好登记,并于次日由车场主观和财务核实比对图像后,报领导阅批,之后由财务进行消卡.
5.3 严禁利用掉卡谋取私利,掉卡记录将作为员工年底考核和晋升的重要参考标准.
6.车场收费异常情况
6.1收费员对进出车辆如无特殊情况,无权利少收和免收费用.
6.2对于来办事的公务车或公司及总公司某领导安排发行的车辆须严格做好记录,车场主管签字并于次日报财务核实报领导阅批后才可销卡.
6.3 临时卡用户来公司办事的,须留本人电话或值班员电话,并核实后方可放行,防止部分人有欺诈行为.
6.4 对于特殊车辆或车主,须出示相关政府证件后方可放行.
7. 车辆临时停电
7.1 车场临时停电,车管员须立即报告车场主管,由主管3分钟内告之工程部发电,工程部须在8分钟内完成发电供电,车场迅速恢复正常收费.
7.2 如停电不能即使恢复,应立即清点临时车卡及场内车辆,并换纸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