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LC)是一种常见的企业法律实体形式,它允许企业主享受有限责任的好处,同时又能够灵活地管理和运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重要文件之一,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方式和运营规则等重要事项。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供参考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填写公司名称),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本公司的注册地为(填写注册地)。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填写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期限本公司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填写注册资本金额)万元整。
第七条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为(填写股东名称和持股比例)。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八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股东会行使最高权力。
第九条股东会(一)股东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股东组成。
(二)股东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三)股东会议的召集通知应提前(填写通知期限)向所有股东发出,并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四)股东会议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按照表决权比例决定事项。
第十条董事长(一)本公司设立董事长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二)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并代表公司签署重要文件。
第十一条董事(一)本公司不设董事。
第十二条监事(一)本公司不设监事。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公司经营决策(一)公司经营决策由股东会议决定。
(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董事长负责。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管理(一)公司财务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财务报表应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准则编制。
第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一)公司利润分配应由股东会议决定,并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
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1. 引言本公司章程旨在规范不设董事会的公司的内部管理和运营机制。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并具有约束力。
2. 公司治理结构2.1 公司治理结构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组织,束缚公司的决策和运营。
2.2 公司重要事项的决策权由股东大会行使,包括但不限于股东选任经理、审批重大合同和决策财务事务等。
3. 股东权益与义务3.1 股东享有依法分享公司盈利的权益,收到公司利润分配。
3.2 股东应当按照约定缴纳资本,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4. 选任和解聘经理4.1 股东大会负责选任经理,经理由股东自行选举或推荐,并经过股东大会通过。
4.2 股东大会有权在任何时候解聘经理。
4.3 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应当服务于股东的利益,按照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5. 经理的职责与权力5.1 经理代表公司行使管理权力,管理公司日常运营和决策。
5.2 经理对于公司的运营决策需服从股东大会的指示和决议。
5.3 经理应将公司的重要事项报告给全体股东,并向股东提供及时和真实的信息。
6. 盈利分配6.1 公司的盈利分配应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遵守当地国家法律法规。
6.2 盈利分配由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经济状况决定。
7. 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7.1 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的决策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
7.2 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的决策需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
8. 附则8.1 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权归股东大会所有,经过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8.2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相应的程序。
8.3 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应参照当地国家的法律法规。
以上即为不设董事会公司章程的内容。
本章程作为公司组织和管理的指导原则,对公司的规范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在公司运作过程中,全体股东应共同遵守本章程,并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力、合理分配盈利,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监事).
章程参考样本: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四章股东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定、监事的决定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六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四)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一、引言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权责分配、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在公司的运营过程中,章程起着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文将探讨一种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章程结构和内容。
二、公司治理结构在传统的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和监事会是两个重要的机构。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而监事会则负责对董事会的监督。
然而,随着公司治理理念的发展和变革,一些公司开始尝试不设立监事会的治理结构。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由股东大会、执行董事和监管机构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
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向股东大会负责。
监管机构则负责对执行董事的监督,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1. 公司名称和注册资本公司章程首先应包括公司的名称和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注册资本应根据公司的经营规模和需求确定。
2. 公司的业务范围公司章程应明确公司的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应根据公司的经营方向和市场需求确定,并在章程中详细列举。
3. 股东权益和责任公司章程应明确股东的权益和责任。
股东的权益包括股权收益、股东表决权等,而责任包括股东应承担的风险和义务。
4. 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公司章程应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
股东大会的召开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应明确股东的表决权和决策程序。
5. 执行董事的任职和权责公司章程应规定执行董事的任职和权责。
执行董事的选举和任期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其权责包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执行等。
6. 监管机构的设立和职责公司章程应规定监管机构的设立和职责。
监管机构的成员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职责包括对执行董事的监督和公司治理的监管。
7. 公司章程的修订和生效公司章程应规定章程的修订和生效程序。
章程的修订应经过股东大会的决策,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和备案。
新拟简洁式有限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版本
()有限责任企业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新拟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可以简称《企业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企业以其所有财产对企业旳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以其认旳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
企业旳股东不能证明企业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旳财产旳, 应当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企业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获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四条、企业从事经营活动, 必须遵遵法律、行政法规, 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 诚实守信, 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旳监督, 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本章程中旳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旳, 以法律、法规、规章旳规定为准。
第六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企业旳组织与行为、企业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旳具有法律约束力旳文献, 对企业、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企业名称、住所和类型第七条、企业名称: 有限企业第八条、企业住所:第九条、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企业(法人投资)第三章企业经营范围第十条、企业经营范围: (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企业注册资本以及股东旳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以及出资方式第十一条、企业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股东旳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以及出资方式如下:股东企业于年月日一次性实缴出资万元, 占注册资本旳%, 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第十三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旳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旳, 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新设置企业在银行开设旳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旳, 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旳转移手续。
第十四条、股东各方对企业旳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应以法定验资机构对企业注册资本旳缴付及实收状况出具旳验资汇报为准, 注册资本一经注入不得抽回。
第十五条、企业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作为股东出资旳书面证明。
出资证明书由执行董事签发, 企业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监事)
章程参考样本: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ﻩ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定、监事的决定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六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四)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七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注:公司无自然人股东的,无需保留此条)第五章股权转让第十八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毋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第十九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新公司法章程-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经理为法定代表人)空白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股东名称(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第五条经营范围:第六条经营期限:长期。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个执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五、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时有优先认购权;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无董事会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无董事会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一、总则无董事会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无董事会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
三、公司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为:[具体地址]。
四、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经营范围]。
五、公司股东公司股东为[具体股东名单]。
六、公司股权1. 公司股权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普通股和优先股的权益、分红、转让等事项由股东大会决定。
2. 普通股股东享有普通股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权利分配、公司治理等。
3. 优先股股东享有优先股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优先分红权、优先受偿权等。
七、公司治理结构公司采用无董事会监事会的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执行董事、监事会和总经理组成。
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股东大会的职权。
2. 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3.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4. 总经理是公司的管理者,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八、股东大会1.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 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公司的章程、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决策、选举和罢免执行董事和监事、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等。
3. 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比例召开,决议应当经过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执行董事1. 执行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具体任期]。
2. 执行董事行使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决定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预算、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决议等。
3. 执行董事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利益。
十、监事会1. 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具体任期]。
2. 监事会行使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审计公司的财务状况、提出对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任免意见等。
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企业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旳规定,发展生产力,规范企业旳经营管理行为,保障企业、股东和债权人旳利益,增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如下简称《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旳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置(如下简称“企业”),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企业旳名称和住所第一条企业名称:第二条企业住所:第二章企业经营范围第三条企业经营范围:(企业经营范围波及行政许可旳,凭许可证件经营)。
企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同意旳项目旳,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
第三章企业注册资本第四条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第四章股东旳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旳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股东未按照出资表规定缴纳出资旳,除应当向企业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旳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置旳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七条企业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企业旳机构及其生产措施、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企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构成,是企业旳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企业旳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旳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旳酬劳事项;(三)审议同意执行董事旳汇报;(四)审议同意监事旳汇报;(五)审议同意企业旳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同意企业旳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企业增长或减少注册资金作出决策;(八)对发行企业债券作出决策;(九)对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企业形式作出决策;(十)修改企业章程;(十一)为企业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策。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体现同意旳,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献上签名。
一般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章程
绍兴#######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旳组织和行为, 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旳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如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结合公司旳实际状况, 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绍兴########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绍兴市越城区####路###号。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长期。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缴旳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 公司以其所有资产对公司旳债务承当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 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我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签订, 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旳经营范畴第九条我司经营范畴为: 批发、零售: ########;货品进出口。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旳经营范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我司注册资本为###万元。
第四章股东旳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章公司旳机构及其产生措施、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构成, 股东会是公司旳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旳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旳执行董事、监事, 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旳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旳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旳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旳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旳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策;(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策;(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策;(十)修改公司章程;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达批准旳, 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 直接作出决定, 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献上签名(盖章)。
不设立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文
不设立董事会公司章程范文在现代商业领域,公司章程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规定了公司内部的运作方式和规则。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方向和管理决策。
然而,并非所有的公司都需要设立董事会。
本文将探讨不设立董事会的公司章程范文。
一、公司名称和目的1.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明确反映公司的业务性质和特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公司目的:公司的目的应清晰明确,包括主要业务范围和发展方向。
二、公司组织形式1. 公司组织形式:公司采用无董事会组织形式,由股东行使权力并参与公司的决策。
2. 股东大会: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股东享有表决权和监督权。
3. 董事会的职责: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股东行使董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监督管理层、决定重大事项等。
三、股东权益和股东大会1. 股东权益:公司应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包括股东的股权、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
2. 股东大会的召开:股东大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召开,股东享有出席、发言、提案和表决的权利。
3. 股东决议:股东大会的决议应通过股东表决决定,一定比例的股东同意方可生效。
四、公司管理层1. 公司管理层:公司设立管理层,由执行董事或总经理等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2. 管理层权力:管理层享有公司内部决策和管理的权力,但必须遵守股东大会的决议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管理层责任:管理层应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负责,保障公司的长期发展和股东的利益。
五、财务管理和审计1. 财务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2. 审计: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真实可靠。
六、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释1. 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应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一定比例的股东同意方可生效。
2. 公司章程的解释: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归股东大会所有,股东大会可根据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解释和补充。
七、公司解散和清算1. 公司解散:公司解散应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一定比例的股东同意方可解散。
2021年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XXX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为标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形,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居处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XXX第二条公司居处:XXXXXXX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在记录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记录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XXXXX,为在公司记录机关记录的全部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刻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时刻及出资方式如下:第六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其他记录事项,应依法向记录机关申请变更记录手续。
未经变更记录,公司不得擅自变更记录事项。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那么第八条公司股东会由全部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以下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打算;(二)选举和改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决定聘用或解聘公司领导及其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归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操纵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三)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十四)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能够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部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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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绍兴########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绍兴市越城区####路###号。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长期。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
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
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召开。
2、临时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2、会议主持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3、会议表决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每项决议需代表多少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规定如下:
(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股东会的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通过。
4、会议记录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盖章)。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股东会议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六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
权。
第二十三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不需要召开股东会。
股东转让股权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股权转让的其他事项按《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至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原件一式份,其中每个股东各持一份,送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绍兴########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