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通业务方案与规则 (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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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限于联交所自动对盘系统交易,使用竞
价限价盘委托或增强限价盘委托(碎股除外)
• 碎股卖出:通过联交所半自动对盘碎股系统卖出 • 回转交易:交收前可以卖出
• 禁止行为:融资融券、“裸卖空”、“暗盘交易”
• 权益证券处理:因权益分派等取得港股通之外的联
交所上市证券,可卖不可买;取得非联交所上市证券, 不可通过港股通买卖。
服务合同
上交所会员
联合公告的基本情况
两地证监会于2014年4月10日联合发布
定位:作为启动沪港通业务的政策性文件 效果:原则批准沪港通业务,明确正式启动的时间 内容:明确沪港通业务需遵循的原则
主要制度要点
(一)适用规定
交易结算活动遵守交易结算发生地市场的规定及业务规则 上市公司将继续受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规定的监管 沪港通仅在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时开通
上交所沪港通试点办法的主要内容-沪股通交易
交易参与人制度
• 联交所SPV
沪股通股票范围及调整机制 沪股通交易特别事项
• 币种、交易时间、订单类型、禁止行为等
额度控制
• 联交所SPV
持股比例限制
• 平仓机制
上交所沪港通试点办法的主要内容-港股通交易
本所会员参与方式
• 与本所SPV签订协议
港股通股票范围及调整机制
时间节点
• 联合公告发布
4月10日
• 上交所、中国结算、港交所发布《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
4月29日
• 上交所对会员发布《技术实施指引》、《系统建设指南》等征求意见稿
5月12-16日
• 上交所及中国结算在上海、北京、深圳三地举办沪港通业务及技术会员 培训,累计共650余名会员从业人员参加
• 上交所向全部会员发布通知,要求未来计划从事港股通业务的会员成立 专门工作小组,并提交相关联系人信息 • 证监会发布《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
港股通交易的特别规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个人投资者的最低条件
• 1、证券和资金账户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 2、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
• 3、不存在法定禁止或限制情形
会员职责
• 1、制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资产状况、知识水平、风险承受能力等。
• 2、投资者教育:香港市场法律法规、市场特点和港股通业务规则、流程
港股通交易特别事项
• 币种、交易时间、交易方式、订单类型、指定交易、第三方存管、禁止行为 等
额度控制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港股通交易的特别规定——交易机制
与现有A股交易制度相同的部分
• 全面指定交易 • 第三方存管 • 交易前端控制
特别事项
• 交易时间:交易日由上交所SPV公布;交易时间按
照联交所规定执行。例外:联交所因紧急情况延长交 易时间,港股通时间不延长。
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本规定对香港经纪商的禁止暗盘
交易等要求
若干规定的内容-重要条款
【证券交易所的职责】-第5条
设立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在对方所在地设立并管理 自律管理:制定、实施业务规则 实时监控:不正当交易行为 信息管理:市场信息 上交所:制定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标准和指引
若干规定的内容-重要条款 【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的职责】-第6条
第四,沪港通有助于多层次资本市场以及蓝筹市场建设。
上交所 • 代表中国经济发展最 优秀企业群体的主要 上市地,一直致力于 建设汇聚蓝筹股的世 界一流交易所 港交所 • 高度国际化的交易所, 集聚了大批国际机构 投资者,也是内地企 业海外上市的重要地 点
共建沪港通
• 有助于引入境外知名机构投资者与资金,提高A股蓝筹市场 活跃度,共同提升中国资本市场的全球影响力的积极尝试
积极意义
第五,沪港通有助于优化A股市场投资者结构。
沪港通在短时间内打通了通向境外股票市场的道路,面向香港本地约200万投资者,以及 来自世界各地的机构投资者,有助于改变A股市场的投资者结构。
第六,沪港通延续了投资者便利性的创新。
这一创新机制既不改变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也不改变证券市场的组织架构,两地 结算机构共同参与,做到两个市场结算风险隔离。 投资者沿用既有的证券账户、经纪商和结算服务,不改变投资者的交易习惯,不增加投 资者的交易成本。沪港通为境外投资者投资A股市场、内地投资者投资香港股票市场提供服 务时,能够做到安全、高效、便捷。
上交所沪港通试点办法的主要内容——自律管理 港股通中的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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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通交易合规要求】港股通投资者、本所会员参与港 股通交易,不得违反本办法的规定,不得从事市场失当行 为。 【港股通市场失当行为的提醒和报告】本所会员发现投资 者的港股通交易存在或者可能存在市场失当行为,应当予 以提醒,并可以拒绝接受其委托。会员应当将相关情况及 时向本所报告。 【港股通市场失当行为的调查措施】应联交所提请或者在 本所认为必要时,本所可以对会员及其客户在港股通交易 中出现的市场失当行为或者其他违规行为采取非现场调查 和现场调查措施,要求相关会员及其客户提供相关资料, 并可向联交所提供相关信息。
三、 业务模式
沪港通
联合公告内容——沪港通基本模式和定义
沪港通 (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将允许两地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 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沪股通
港股通
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香港 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 联合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 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 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 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 (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 (买卖盘传递),买卖规定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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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意义
第一,沪港通有助于推动中国金融改革开放,激发市场活力。
媒体舆论
• 新华社香港:盛赞“沪港通”是中国金融市场开放的里程碑 • 金融时报等境外主流媒体:沪港通是A股市场和金融改革的 一大举措,对A股市场的“对外开放”乐观其成
上证综指
• 宣布当日,上证综指从2098点上升到2146点,涨幅超过 1.38%
• 名义持有人制度
• 清算交收制度 • 各方职责 • 禁止行为等
若干规定的内容 - 重要条款
【法律和规则适用】- 第3条
交易结算活动 - 交易结算发生地的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 上市公司 - 上市地的监管规定及业务规则;
总体原则
遵循两地市场现行的 交易结算法律法规
证券公司或经纪商 - 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的监管规定及业务 规则;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沪港通基本模式
双方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子公司提供订单路由服务
双SPV模式
1. 风险隔离:提供订单路由服务与 组织本地市场证券交易,有差别, 也有共同之处。业务、风险隔离。
2、内控和风险防范要求: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控制风险 3、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切实维护客户权益。
上交所沪港通试点办法的基本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草案)
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4月29日-5月19日)
对沪港通交易业务作出详细规定
港股通规则与业务方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一、概述 二、规则体系 三、业务模式 四、业务方案
·
• 一、概述
对于沪港通的评价
“沪港通的建立顺应了市场国际化发 展趋势,将使沪港两地股市联通,扩 大两地股市容量和参与者范围,既有 利于促进香港的繁荣发展,也有利于 健全内地资本市场机制。”
“沪港通”的实现影响深远, 也给了我们巨大的信心和启示, 让我们看到,即使在不改变现 有的监管制度、不改变双方的 “沪港通以后,首先对内地 市场能够带来长期投资的资 金 会进一步扩大在香港 离岸人民币的使用量,这对 巩固香港国际中心的地位很 有好处的。” 结算制度和交易习惯的情况下, 内地和香港双方依然存在进一 步开放的可能。”
• 沪港通《若干规定》 • 《证券及期货条例》 • 《监管交易自动化服务的指引》
• 沪港通框架协议 • 上交所、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及操 作指引
香港证监 会层面
所司层面
港股通协议体系
四方协议
交易通协议
香港结算
联交所
联交所SPV 内地投资者
结算通协议
经纪合同 备忘录 风险揭示书
中国结算
上交所
上交所SPV
(四)投资额度
(五)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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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规定的基本情况
《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
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6月13日发布 作为内地开展沪港通业务的统领规定,共19条 定位:部门规章
若干规定的主要内容
将联合公告确定的若干原则转化为规章
• 沪港通基本模式和定义
• 法律规则适用
• 额度管理制度等
明确沪港通业务中的若干监管规范
积极意义
第二,沪港通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双向流动,是资本项下开放的重 大举措。
沪港通的面市是在国家整体宏观布局下,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而推出的重 要政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之义。
有利于加强两地资本市场联系,推动资本 市场双向开放
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下可 兑换的进程,是中国资本市场的突破口
• 【港股通市场失当行为的处分】本所会员及其客户在港股通交 易中出现市场失当行为,情节严重的,本所应联交所提请,可 以实施相应的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 【对本所会员及客户的违规处分】本所会员及其客户违反本办 法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的,本所可以实施口头警示、书面警示 、监管谈话、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 【报中国证监会查处】沪股通投资者、港股通投资者、联交所 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本所会员参与沪港通交易,违反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情节 严重的,本所可以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 3、签订协议:签订委托协议、要求签署风险揭示书
上交所沪港通试点办法的主要内容——自律管理
上交所和联交所监管分工的基本原则:
1 • 各自监管本地发生的交易(委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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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自监管本方会员(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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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自监管本方上市公司及相关股东的信息披露行为。 • 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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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互不处分对方会员(参与者),但可提请对方交易所处分; • (2)(上交所)对违规的投资者,提请对方交易所协助落实处分。
5月23日
6月13日
• 上交所及会员启动各项准备工作
5月至9月
• 沪港通拟正式启动
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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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规则体系
规则与制度
两地证监 会层面 中国证监 会层面
• 联合公告
联合公告已于4月10日 发布 本所及中国结算4月29 日已分别发布相应的实施 细则、操作指引征求意见 稿 中国证监会6月13日发 布《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 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 》 港交所将修订交易所规 则
中国结算、香港结算相互成为对方的结算参与人,为沪港通提供相应的结算服务
(二)结算方式
沪股通:上证180指数、上证380指数的成份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
(三)投资标的
港股通: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和同时在港交所、上交所上市的A+H股股票 双方可根据试点情况对投资标的范围进行调整 沪股通:总额度为3000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为130亿元人民币 港股通:总额度为2500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为105亿元人民币 双方可根据试点情况对投资额度进行调整 香港证监会要求参与港股通的境内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及证券账户及资 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上交所沪港通试点办法的定位和结构
定位:介于基本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之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沪股通交易
结构
第三章 港股通交易 第四章 交易异常情况处理
第五章 自律管理
第六章 附则
上交所沪港通试点办法的适用
适用于沪股通交易和港股通交易
沪股通股票交易和港股通中的委托、会员客户管理, 补充适用上交所规则
上交所规则未规定的,补充适用联交所规则
提供沪港通相关服务:上交所SPV—港股通;联交所SPV—沪股通
提供设施和技术服务:包括为券商提供技术服务
额度管理
制定流程和风控措施:加强内控
制定券商技术标准:技术测试评估
若干规定的内容 - 重要条款 【内地券商开展港股通业务的职责要求】-第8条
1、守法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定、中国证监会其他规定 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 ;
积极意义
第三,沪港通有助于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人民日报
• 沪港通将改写证券版图,加快中国与国际资本市场更深程 度的融合,使沪港两地实现互利同赢
金融时报 (新加坡)
• 沪港通使得把互相视为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对手的上海和香 港,已经找到了携手中国资本市场开放、吸引海外投资者 的合作道路。
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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