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男女平等 实现两性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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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男女平等实现两性和谐

起源于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国际妇女运动发展至今已二百余年,历经三次浪潮。包含其中的中国妇女运动,从民主革命时期兴女学、戒缠足,冲破封建的婚姻制度;到实现妇女的阶级解放,解放妇女思想;到男女平等被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在十八大中提出,经历可谓翻天覆地。

谈到妇女运动,其主要诉求点无非是两性和谐,而两性和谐又是社会和谐的必要条件,因此,男女平等的真正实现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毛主席早就说过:“妇女能顶半边天。”据统计,全国7.1亿从业人员中,女性从业人员3.3亿,占了46.7%。事实证明,妇女真的撑起来经济市场的半边天。新中国建成以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女性地位有了显著提高,不仅在经济,甚至在政治、科研、教育等各方面都有了显著的提高,妇女的各项保障也有了巨大改善。

然而,不可否认,妇女发展仍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

首先,妇女的就业权利仍处于弱势,不同就业结构下就业歧视依旧存在,收入差距拉大。

其次,贫困地区重男轻女思想沿袭下导致性别教育不公。

第三,妇女参政议政率底,一定程度上影响妇女权益保障。

第四,女性角色定位以“贤内助”为主,以外表美丑定义标签,社会舆论限制女性自我发展。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包括女性在内的人的发展,最高境界是全面而自由地发展。封建社会遗留下的男尊女卑思想在社会文化领域根深蒂固,既限制了女性的全面自由发展,也不利于男性的全面自由发展。女性地位的提高跟男性的发展相辅相成,只有彼此促进,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解放和发展。

要实现两性和谐,思想观念的转变是最直接最有利又最抽象最难以确定成效的措施。人生而为男或者为女,生理性别是先天确定的,但当一个人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员,社会性别却是后天塑造和可以改变的,更何况男女作为人类社会的两大主体阵营,其平等生存和发展之权与生俱来。转变观念,从社会方面讲,要界除“男尊女卑”的地位界定和“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价值评判的思想误区;从家庭方面讲,要打破“男主外、女主内”特定角色区分;从个人方面讲,要扭转“女人天生是弱者”的认识误区,男女都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婚姻观,认同女性的独立人格,互相切磋帮助,共同进步。只有做到这些,才能真正定义男女平等。

要实现两性和谐,女性自身的作为尤为重要。只有广大妇女树立自强自立的主体意识,破除陈旧的封建思想,发挥自身的特长一展身手,才能逐渐在社会上树立女性的形象,才能争取更多的妇女发展空间,开拓真正的男女平等之路。纵观古今,有很多女性英杰不让须眉,为我们树立了很好的榜样,有的亦让众男士汗颜。像科学界的居里夫人,文学界的冰心、勃朗特三姐妹,政治界的武则天、撒切尔夫人以

及韩国新当选的朴槿惠等等,不胜枚举。相信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会有更多优秀的女性涌现在各自的工作岗位,用各自的才学贡献社会。

要实现两性和谐,需要大力建设和谐社会下的精神文明,构建其中先进的性别文化。勿庸置疑,男权社会形成至今,女人的地位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自由和自主。随着和谐社会建设的深入,只有进一步建设先进的性别文化,才能强化两性和谐,维系人类种族繁衍,贯彻中央和谐社会建设的主旨。构建其中先进的性别文化的首要问题是消除社会性别的对抗,实现性别的互补。无论是党委政府,还是新闻媒体抑或我们每个人,都应把性别意识纳入认知主流,反对渲染女性消费人格,以先进的性别文化潜移默化社会。

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观认为妇女与男子同是人类历史前进的推动者,同是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尊重妇女,保护妇女,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文明社会应有的法律规范和道德风尚。因为,我们应努力践行男女平等的宗旨,为实现两性和谐,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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