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规划》实施细则(2003)
《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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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旅游已经成为了大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保障旅游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旅游规划的质量,国家出台了《旅游规划通则》。
而在此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且详尽的实施细则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总则1、实施细则的目的和依据明确制定《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旅游规划通则》的各项要求,使其在实际操作中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依据则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旅游行业的发展实际。
2、适用范围规定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旅游规划的编制、评审、审批和实施过程,包括区域旅游规划、景区旅游规划、旅游线路规划等。
3、基本原则强调旅游规划应遵循科学性、合理性、可持续性、创新性和市场导向等基本原则,充分考虑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游客需求的满足以及旅游目的地的长远发展。
二、旅游规划的编制1、编制主体明确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承担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
同时,对编制团队的专业构成、经验要求等作出规定,以确保规划编制的质量。
2、编制程序详细规定旅游规划编制的流程,包括前期调研、规划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评审、修改完善等环节。
要求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3、基础资料收集列出旅游规划编制所需收集的基础资料清单,包括旅游资源状况、市场需求情况、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相关政策法规等。
同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要求。
三、旅游规划的内容1、旅游发展现状分析深入剖析旅游目的地的现状,包括旅游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分布等,旅游市场的规模、结构、需求特点等,以及旅游设施、服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旅游发展目标与战略根据现状分析,明确旅游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如市场定位、产品开发策略、营销推广策略等。
3、旅游空间布局合理规划旅游目的地的空间布局,划分不同的功能区,如旅游核心区、缓冲区、配套服务区等,明确各区域的发展重点和功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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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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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应以项目所在区域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满足《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 — 2003)及实施细则、《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GBT17775 — 2003)等旅游规范要求,并符合项目旅游总体规划的需要,为项目后期景区评级创造条件。
一、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说明书1、现状条件分析;2、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3、用地布局;4、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5、道路和绿地系统规划;6、各项专业工程规划及管网综合;7、竖向规划;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各项:1)总用地面积;2)总建筑面积;3)住宅建筑总面积,平均层数;4)容积率、建筑密度;5)绿地率。
9、工程量及投资估算二、整体规划总平面图完善1、总平面图中地形图应清晰,与新设计的内容在线条深度上应明确区分,图纸比例准确。
总平面图上的建筑、道路及景观环境的各种设计线性应粗细有别、层次分明。
需要分期实施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在总图中应标明分期范围线并列出其建筑面积等技术经济指标,地块内须保留的建筑应注明,其规模应计入项目总规模。
2、区位图建议采用两张图表述:一张图为表示行政区范围内的项目位置与周边现状关系分析图;另一张图表示一定范围内能够清楚反映项目周边地块性质、道路系统、建筑配套设施等情况的控规图中的项目地块位置,同时附现场照片。
3、总图比例为1:500项目核心区域还需1:1000或1: 2000总图。
图幅在0#左右,设计内容应符合规划编制的有关强制性要求;总平面图应在批准的红线范围内设计布置,不能擅自改变红线、外用地和道路现状,并准确清楚表达规划红线中控制内容。
三、设计理念及空间结构功能分区与空间结构图,图中应标明项目规划功能分区和发展轴线及重要节点分布。
四、功能布局及特色塑造五、开发控制建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各项: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住宅建筑总面积,平均层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旅游规划》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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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发布:2017-08-12)?为了贯彻实施国家旅游局制订的《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加强旅游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和报批管理,进一步提高旅游规划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拟订旅游规划通则的有关实施细则。
1 旅游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1.1旅游规划的类型根据我国各地旅游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兼顾旅游规划编制技术群体的优势整合和规划的可操作性,将旅游规划分为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区规划和其他专项旅游规划三种类型。
1.1.1 旅游发展规划按规划的范围和政府管理层次分为全国旅游业发展规划、区域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旅游业发展规划。
地方旅游业发展规划又可分为省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地市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县级旅游业发展规划。
1.1.2 旅游区规划按规划层次分为旅游区总体规划、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1.1.3 专项旅游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可编制各种类型的专项旅游规划,主要包括旅游项目开发规划、旅游线路规划、旅游投融资规划、旅游地建设规划、旅游营销规划、旅游区保护规划、旅游服务设施规划等。
1.2 旅游规划任务的确定1.2.1 规划项目的认定所有旅游规划(项目)都须先经过相关旅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
各级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项目)须经过同级人民政府同意,然后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等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跨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项目须经过相关人民政府同意,然后由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等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旅游区规划由业主提出项目意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初步论证后方可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专项旅游规划的立项要求由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全省旅游发展规划、地市级旅游发展规划、县(市、区)级旅游发展规划、跨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和重要旅游区规划、一般旅游区规划、专项旅游规划均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等三种形式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https://img.taocdn.com/s3/m/3482322427284b73f3425001.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8972-2003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Classification,investigation and evaluation of tourism resources2003-02-24 发布2003-05-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文本包括三个核心内容:旅游资源分类、旅游资源调查、旅游资源评价。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尹泽生、魏小安、张吉林、汪黎明、陈田、牛亚菲、李宝田、潘肖澎、周梅、石建国。
引言旅游资源是构成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我国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具有广阔的开发前景,在旅游研究、区域开发、资源保护等各方面受到广泛的应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旅游界对旅游资源的涵义、价值、应用等许多理论和实用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本标准在充分考虑了前人研究成果,特别是1992年出版的《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试行稿)》的学术研究和广泛实践的基础上,对旅游资源的类型划分、调查、评价的实用技术和方法,进行了较深层次的探讨,目的是为了更加适用于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规划与项目建设、旅游行业管理与旅游法规建设、旅游资源信息管理与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工作。
本标准是一部应用性质的技术标准,主要适用于旅游界,对其他行业和部门的资源开发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旅游规划通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游资源类型体系,以及旅游资源调查、等级评价的技术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型旅游区(点)的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规划与项目建设、旅游行业管理与旅游法规建设、旅游资源信息管理与开发利用等方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旅游规划与开发》教学大纲
![《旅游规划与开发》教学大纲](https://img.taocdn.com/s3/m/679450e8e009581b6bd9ebd3.png)
旅游规划与开发》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名称:旅游规划与开发课型:必修课预修课程:旅游学概论、旅游资源学、中国旅游地理教材名称: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旅游规划与开发》,马勇、李玺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年参考书目:1.《旅游规划和开发》,马勇、李玺、李娟文著,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2.《WTO与中国旅游产业发展新论》,马勇、周霄,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年3.《区域旅游规划——理论、方法、案例》,马勇、舒伯阳,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8年课时:54课程性质和任务:中国旅游业正面临“入世”和世界旅游热点向亚太地区转移的大好机遇,因此,认真学习和总结借鉴国内外旅游规划与开发的理论成果和经验,通过制定高质量的旅游开发规划,将中国优秀的旅游产品推向国际市场是时代的必然要求。
旅游规划与开发是旅游管理学科的核心课程,科学的旅游规划是区域旅游开发的理论依据,是实现区域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
本课程的任务是系统地讲授旅游规划与开发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同时介绍旅游规划与开发的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使学生对旅游规划与开发的概念体系、基础理论、基本模式、主题定位、项目创意、可行性分析等内容有一个较为全面认识和深入的了解。
教学要求与方法:本课程始终注重培养学生对旅游规划与开发理论体系的完整掌握,并且要求学生通过一定的社会实践掌握旅游规划的基本编制方法和要点。
通过对旅游规划与开发的发展与趋势的讲解以及相应案例的介绍与评析,使学生了解旅游规划界的前沿动态。
本课程采用多功能教室教学和互动启发式教学,以课堂教学为主,增加课程实践机会和课余讲座,组织学生进行旅游资源实地考察与开发,以开阔学生的专业视野。
教学内容导论目的要求:了解旅游的相关基本概念以及旅游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区别,并掌握旅游规划与开发的体系。
第一节旅游与旅游业第二节旅游规划与其他规划第三节旅游规划与开发的体系第一章旅游规划与开发的概念体系目的要求:了解区位理论、增长极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及旅游人类学理论的产生背景、发展过程,重点掌握这些理论在旅游业中的运用方法和实施途径。
《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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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是一个重要的文件,它为旅游规划的实施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细节要求。
本文章将概述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以及其对于旅游规划的重要性。
一、旅游规划的目标和原则旅游规划的目标是实现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推动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的繁荣。
旅游规划的原则包括循序渐进、科学规划、可持续发展等。
二、旅游规划的内容和要求1.景区规划景区规划要根据景区的自然条件、旅游资源以及游客的需求,合理规划景区的布局和功能区划。
同时,要考虑保护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2.旅游路线规划旅游路线规划要根据地理条件、旅游景点的分布和交通状况,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交通运输方式。
要考虑到游客的安全和便利性,提供高质量的旅游服务。
3.旅游设施规划旅游设施规划包括酒店、餐饮、购物等服务设施的规划。
要根据游客的需求和预期,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服务设施。
同时,要考虑到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采用节能环保的建设方式。
4.旅游产品规划旅游产品规划要根据游客的需求和市场的需求,制定多样化的旅游产品。
要注重提高旅游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创造优质的旅游体验。
5.旅游宣传和推广旅游宣传和推广是旅游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向游客介绍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提升旅游目的地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三、旅游规划的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在制定旅游规划之前,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了解当地的自然、人文和经济状况。
要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分析现有旅游资源的利用情况和潜力,为规划提供依据。
2.制定规划方案根据调查研究的结果,制定旅游规划的方案。
方案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包括当地的自然条件、旅游资源、游客需求、地方经济发展等。
制定方案要充分协商和征求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3.实施方案在方案确定之后,要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相关政策。
实施计划要包括具体的工作任务、时间表和预算。
相关政策要针对不同的利益相关方,为旅游规划的实施提供支持和保障。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西部开发工作的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西部开发工作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b97e0515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d36c52a.png)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西部开发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5.27•【字号】黔府办发[2003]39号•【施行日期】2003.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西部开发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03]39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西部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2]66号)精神,不断开创我省西部开发工作的新局面,加快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03年西部开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科学编制和依法实施规划根据全省“十五”计划的实施情况和“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加快形成以全省总体规划为龙头,地区规划、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相互配套的西部开发规划体系。
(一)总体规划。
由省计委负责,年内完成全省西部开发总体规划的编制;由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负责,根据全省西部开发总体规划的要求,2004年上半年完成各地区西部开发总体规划的编制。
(二)专项规划。
由省计委统一协调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环保局、省水利厅等部门,年内完成全省退耕还林、特色农业发展、环境保护、农村能源建设、水资源等规划的编制。
(三)跨区域规划。
由省计委负责,根据我省经济流向和与周边省(区、市)的互补性,抓紧做好跨区域性经济发展规划的调研工作;同时,会同贵阳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调研和我省方案准备,积极配合国家做好“南贵昆”经济区规划的前期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把规划工作作为西部开发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既要抓紧编制完善各级各类规划,又要严格实施西电东送、城镇体系、旅游、天然林资源保护、交通运输综合体系建设、水利建设、人才开发等已经批准的规划,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规划实施的权威性,使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酒店经营相关法律法规
![酒店经营相关法律法规](https://img.taocdn.com/s3/m/341fb5d86e1aff00bed5b9f3f90f76c661374c41.png)
酒店经营相关法律法规一、酒店、宾馆法律关系及依据概述1、酒店、宾馆与宾客间的有偿服务(包括住宿、饮食、娱乐等)合同关系、财物保管合同关系等。
(《合同法》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2、酒店、宾馆与客户间的房间、场地租赁合同关系。
(《合同法》租赁合同章节)。
3、酒店、宾馆与宾客间的财产、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关系。
(《民法通则》相关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酒店、宾馆与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劳资合同关系.(《劳动法》).5、酒店、宾馆与其他销售供应商和服务商的法律关系。
(《合同法》)。
二、酒店、宾馆相关法律法规(一)综合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规范1、《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由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2年4月5日颁布,200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酒店宾馆业发展正在走向自律。
该规范内容涉及客人预订、登记、入住、饭店收费、保护顾客人身和财产安全、顾客贵重物品的保护、顾客一般物品的保护、洗衣服务、停车场管理等九大方面。
对一些最易发生纠纷的问题,如客人入住时间与收费的界定问题、吃饭时的开瓶费和自带酒水问题等都有相关规定。
《规范》还明确了对会员饭店违反《规范》的处理办法,根据情节的轻重,协会将分别给予会员饭店通报批评、公开批评和除名的处理。
2、《浙江省饭店业行业规范(试行稿)》由浙江省饭店业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主要内容包括饭店业的一般规定,预订、登记、入住的规定,收费规定,保护宾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规定,保管宾客贵重物品和一般物品的规定,餐饮的规定,洗衣的规定,停车场管理的规定,争议处理的规定,等等。
该规范试行稿对停车收费、可收两天房费情形、行规的效力、带有歧视条规等热点都进行了规定,它的出台对饭店的自律具有积极意义,尤其是对饭店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消费者人身与财产安全的相关规定,但对一些条款的制定是否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违背,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国开一体化平台01042《旅游法规》形考任务(1-4)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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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一体化平台《旅游法规》形考任务(1-4)试题及答案(课程代码:01042,整套相同,Ctrl+F查找更快捷,李老师祝同学们取得优异成绩!)----------------------------------------------------------------形考任务(1)----------------------------------------------------------------形考任务1(试题)一、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50分)1、简述旅游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旅游法是调整旅游活动领域各种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作用:通过立法对旅游事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
规定旅游法各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
为旅游的发展创设良好的法律环境。
丰富了部门法体系。
(答案附试卷后)2、简述旅游者的主要权利。
(答案附试卷后)3、简述旅游者的主要义务。
(答案附试卷后)4、简述国家对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答案附试卷后)5、简述娱乐场所经营规则。
(答案附试卷后)二、案例分析题(每小题25分,共50分)1、2013年10月1日,苏州旅游执法人员在狮子林风景区发现,上海某旅行社组织来苏旅游团带团“导游”赵某用的是一张假导游证,当即进行查处。
赵某很快坦白,因家庭经济困难,父亲患重病在家,想在国庆节兼职做导游,赚点儿钱补贴家用。
假导游证是其从网上花300多元买的。
鉴于赵某认错态度端正,家庭确有困难,执法人员按《旅游法》第102条规定,从轻对其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
这是《旅游法》实施首日,全国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公安机关也随即介入,继续追查网上制售假导游证的问题。
(1)联系案例,论述国家是如何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答案附试卷后)2、2018年5月19日,吴女士及其家人在旅游公司购买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团体游览券(含保险),当天进入景区漂流。
吴女士乘坐橡皮艇、穿救生衣与儿子漂流至梭槽位置时翻船,翻船后被石头撞伤头部。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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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Classification,investigation and evaluation of tourism resources2003-02-24 发布2003-05-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文本包括三个核心内容:旅游资源分类、旅游资源调查、旅游资源评价。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尹泽生、魏小安、张吉林、汪黎明、陈田、牛亚菲、李宝田、潘肖澎、周梅、石建国。
引言旅游资源是构成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我国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具有广阔的开发前景,在旅游研究、区域开发、资源保护等各方面受到广泛的应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旅游界对旅游资源的涵义、价值、应用等许多理论和实用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本标准在充分考虑了前人研究成果,特别是1992年出版的《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试行稿)》的学术研究和广泛实践的基础上,对旅游资源的类型划分、调查、评价的实用技术和方法,进行了较深层次的探讨,目的是为了更加适用于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规划与项目建设、旅游行业管理与旅游法规建设、旅游资源信息管理与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工作。
本标准是一部应用性质的技术标准,主要适用于旅游界,对其他行业和部门的资源开发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旅游规划通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游资源类型体系,以及旅游资源调查、等级评价的技术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型旅游区(点)的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规划与项目建设、旅游行业管理与旅游法规建设、旅游资源信息管理与开发利用等方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旅游规划》实施细则200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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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发布:2017-08-12)为了贯彻实施国家旅游局制订的《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加强旅游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和报批管理,进一步提高旅游规划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拟订旅游规划通则的有关实施细则。
1 旅游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1.1旅游规划的类型根据我国各地旅游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兼顾旅游规划编制技术群体的优势整合和规划的可操作性,将旅游规划分为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区规划和其他专项旅游规划三种类型。
1.1.1 旅游发展规划按规划的范围和政府管理层次分为全国旅游业发展规划、区域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旅游业发展规划。
地方旅游业发展规划又可分为省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地市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县级旅游业发展规划。
1.1.2 旅游区规划按规划层次分为旅游区总体规划、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1.1.3 专项旅游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可编制各种类型的专项旅游规划,主要包括旅游项目开发规划、旅游线路规划、旅游投融资规划、旅游地建设规划、旅游营销规划、旅游区保护规划、旅游服务设施规划等。
1.2 旅游规划任务的确定1.2.1 规划项目的认定所有旅游规划(项目)都须先经过相关旅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
各级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项目)须经过同级人民政府同意,然后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等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跨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项目须经过相关人民政府同意,然后由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等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旅游区规划由业主提出项目意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初步论证后方可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专项旅游规划的立项要求由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全省旅游发展规划、地市级旅游发展规划、县(市、区)级旅游发展规划、跨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和重要旅游区规划、一般旅游区规划、专项旅游规划均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等三种形式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旅游景区控制性指标及控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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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体系是旅游景区控规的核心。
以系统论为指导,从资源、活动、环境、设施等四方 面构建旅游景区控规系统, 并结合旅游景区控规实践的指标统计分析, 提出由景物保护、 用 地使用、环境质量、 建造建造、 设施配套等五大主题构成的指标体系。
运用德尔菲法对指标 进行筛选和调整,将其分为基本控制要素和选择控制要素两大类。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体系可分为:(1) 用地控制指标: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土地与建造使用相容性; (2) 环境容量控制指标:容积率、建造密度、绿地率、人口容量;(3) 建造形态控制指标:建造高度、建造间距、建造物后退红线距离、沿路建造高度、相邻地段建造规定 (4) 交通控制内容:外来车辆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位;内部车辆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位; (5) 具体设计引导与控制:对旅游区内重点地块内的建造形式、色采、体量、风格提出设计要求; (6) 配套设施体制:旅游区生活服务设施布置,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管理要求。
1、保护级别2、旅游容量3、游赏项目4、用地面积5、用地边界6、用地性质7、容积率8、建造密度 9、绿地率 10、植被类别 11、植被覆盖率 12、种植方式13、景观分区 1 14、焦点景观 15、视观点 16、视观廊道 17、空气污染指数 18、地表水水质标准 19、建造高度 20、建造后退21、建造形式、 体量、 色采 22、组群空间组合形式 2 23、接待床位景物保护风景游赏土地使用环境容量景观风貌环境卫生建造建造建造设计引导接待设施条文规定图则标定 条文规定 指标量化 指标量化 指标量化条文规定 图则标定 图则标定条文规定 条文规定 指标量化 图则标定景观设计引导 景观设计引导 保护 游赏用地 使用环境 质量建造 建造设施 控制指 标 体 系注: 1、景观分区:景观分区建立在景观美景度和景观敏感度评价的基础上,分为一级、二级与三级景观区2、建造组群空间组合形式,普通运用具体的图示方式进行示意表达3、交通通行方式:选择车行还是步行方式4、红色标注的为基本控制要素〔合用于所有景区控规或者景区内每一地块控制,是必不可少的要素〕,其余为选择控制要素〔可以根据景区特色和实际需要选择采用的要素〕说明: 1、针对不同用地不同的保护和开辟过程,应采用多手段的控制方式,包括指标量化、 条文规定、图则标定与景观设计引导四种控制方式。
旅游规划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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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7.2 部分规定:7.2 旅游区总体规划7.2.1 旅游区在开发、建设之前,原则上应当编制总体规划。
小型旅游区可直接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7.2.2 旅游区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10 至20 年,同时可根据需要对旅游区的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
对于旅游区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亦应作出近期规划,期限一般为3 至5 年。
7.2.3 旅游区总体规划的任务,是分析旅游区客源市场,确定旅游区的主题形象,划定旅游区的用地范围及空间布局,安排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提出开发措施。
7.2.4 旅游区总体规划内容7.2.4.1 对旅游区的客源市场的需求总量、地域结构、消费结构等进行全面分析与预测。
7.2.4.2 界定旅游区范围,进行现状调查和分析,对旅游资源进行科学评价。
7.2.4.3 确定旅游区的性质和主题形象。
7.2.4.4 确定规划旅游区的功能分区和土地利用,提出规划期内的旅游容量。
7.2.4.5 规划旅游区的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和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规划旅游区内部的其他道路系统的走向、断面和交叉形式。
7.2.4.6 规划旅游区的景观系统和绿地系统的总体布局。
7.2.4.7 规划旅游区其他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附属设施的总体布局。
7.2.4.8 规划旅游区的防灾系统和安全系统的总体布局。
7.2.4.9 研究并确定旅游区资源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
7.2.4.10 规划旅游区的环境卫生系统布局,提出防止和治理污染的措施。
7.2.4.11 提出旅游区近期建设规划,进行重点项目策划。
7.2.4.12 提出总体规划的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以及规划、建设、运营中的管理意见。
7.2.4.13 对旅游区开发建设进行总体投资分析。
7.2.5 旅游区总体规划的成果要求7.2.5.1 规划文本。
7.2.5.2 图件,包括旅游区区位图、综合现状图、旅游市场分析图、旅游资源评价图、总体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功能分区图等其他专业规划图、近期建设规划图等。
旅游法实施细则(3篇)
![旅游法实施细则(3篇)](https://img.taocdn.com/s3/m/15d6e6482379168884868762caaedd3383c4b530.png)
旅游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旅游行业的从业人员及相关部门,在旅游活动的组织、管理、服务等方面实施。
第三条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旅游法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维护旅游市场的法治环境,推动旅游业的良性发展。
第二章旅游市场管理第四条旅行社是从事旅游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备良好的商誉和经营记录;(三)有适当的经营场所;(四)有合法注册资本;(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六)其他法律、行业规定的条件。
第五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完善的旅游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提供的旅游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第六条旅行社应当告知旅游者有关入境、出境、入境、旅游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并提供咨询和帮助。
第七条旅行社应当明确旅游合同的约定事项,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旅行社应当按照旅游者的要求提前告知旅游活动的最低成团人数,如不达到最低成团人数,应当及时通知旅游者并退还已支付的旅游费用。
第九条旅行社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和标准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确保旅游者的正常行程和住宿。
第十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旅游者的投诉,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旅行社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旅行社应当建立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及时发布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旅游者的安全。
第三章旅游投诉处理第十三条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处理工作机制,提供便利的投诉途径和高效的投诉处理程序。
第十四条旅游投诉的类别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一)旅行社服务不规范;(二)旅游行程变更或取消;(三)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等权益受损;(四)旅游费用纠纷;(五)其他与旅游有关的合法权益受损。
旅游法实施细则
![旅游法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673b0c9f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4293a50.png)
旅游法实施细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旅游者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发展而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
本文将从旅游合同、旅游投诉处理、旅游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等几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旅游合同1. 旅游合同的定义旅游合同是指旅游行业经营者与旅游者之间就旅游项目和服务内容、价格、责任等方面进行的约定。
2. 旅游合同的主要内容旅游合同应包含旅游线路、服务内容、价格、费用支付方式、责任及赔偿等方面的内容,并明确双方的权责。
3. 旅游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旅游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并且明确约定服务、价格、费用等内容。
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
二、旅游投诉处理1. 投诉渠道的设置旅游经营者应当设置投诉电话、投诉邮箱等专门渠道,方便旅游者提出投诉,并及时进行处理和回复。
2. 投诉处理的时限旅游经营者接到投诉后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初步核实,并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解决和回复。
3. 投诉处理的程序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投诉处理程序进行工作,包括受理、调查核实、处理决定和回复等环节。
三、旅游监督管理1. 旅游经营者的资质管理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取得资质,并及时进行更新和备案。
2. 旅游项目的审批旅游项目应当按照旅游规划和相关要求进行审批,并不得擅自改变或取消已经批准的旅游项目。
3. 旅游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当对旅游经营者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合规经营和服务质量。
四、旅游市场秩序1. 不正当竞争的禁止旅游经营者不得采取虚假宣传、低价陷阱、强制消费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2. 价格欺诈的禁止旅游经营者不得以虚构的价格欺骗消费者,应当明码标价,并说清楚包含的项目和服务内容。
3. 不合理限制和附加费用的禁止旅游经营者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限制旅游者的自由选择权,并不得违规收取附加费用。
总结:通过旅游法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更好地保护旅游者的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旅游经营者要注重合同的规范签订和履行,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加强资质管理和监督检查。
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
![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d989f6397ed5360cba1aa8114431b90d6c858920.png)
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一、背景和目的旅游业作为全球范围内的主要经济产业之一,已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重要经济支柱。
为了推动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旅游体验质量,旅游规划通则作为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对于规范旅游活动、保护旅游资源、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进一步明确旅游规划通则的具体要求,提供具体操作的指导,为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旅游规划工作提供参考。
二、旅游规划的基本原则1.可持续性原则:旅游规划应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平衡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确保旅游业代表性形象的传承。
2.整体性原则:旅游规划应从整体上考虑旅游资源的综合利用,协调各项旅游活动的发展,不同环节之间形成有机衔接。
3.区域性原则:旅游规划应根据地域特点制定,鼓励不同地区的旅游资源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地区间的经济协作。
4.市场导向原则:旅游规划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从市场调研分析中得出可行性建议,提高旅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5.多元性原则:旅游规划应鼓励多元化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吸引不同背景的人群参与旅游活动,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
6.政府引导原则:旅游规划应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提供政策支持和监管服务,引导旅游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旅游规划工作。
三、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1.旅游资源调查和评估:各级政府应定期进行旅游资源的调查和评估,包括自然景观、历史文化遗址、人文景观等,为旅游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2.旅游目标设定和规划方向:各级政府应根据旅游资源的特点和市场需求,明确旅游发展的目标和规划方向,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
3.旅游产品开发和创新:各级相关部门应鼓励旅游企业开发创新旅游产品,提高产品的独特性和差异化,增强市场竞争力。
4.旅游区域协调发展:各级政府应加强协调和沟通,推动不同旅游区域之间的协作发展,共同打造旅游目的地品牌。
5.旅游规划与城镇规划的融合:各级政府应将旅游规划纳入城镇规划体系,合理规划旅游设施和交通设施,改善旅游环境。
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
![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d727470ac77da26924c5b090.png)
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为了贯彻实施国家旅游局制订的《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加强旅游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和报批管理,进一步提高旅游规划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拟订旅游规划通则的有关实施细则。
1 旅游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旅游规划的类型根据我国各地旅游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兼顾旅游规划编制技术群体的优势整合和规划的可操作性,将旅游规划分为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区规划和其他专项旅游规划三种类型。
1.1.1 旅游发展规划按规划的范围和政府管理层次分为全国旅游业发展规划、区域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旅游业发展规划。
地方旅游业发展规划又可分为省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地市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县级旅游业发展规划。
1.1.2 旅游区规划按规划层次分为旅游区总体规划、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1.1.3 专项旅游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可编制各种类型的专项旅游规划,主要包括旅游项目开发规划、旅游线路规划、旅游投融资规划、旅游地建设规划、旅游营销规划、旅游区保护规划、旅游服务设施规划等。
旅游规划任务的确定1.2.1 规划项目的认定所有旅游规划(项目)都须先经过相关旅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
各级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项目)须经过同级人民政府同意,然后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等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跨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项目须经过相关人民政府同意,然后由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等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旅游区规划由业主提出项目意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初步论证后方可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专项旅游规划的立项要求由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1.2.2 规划编制单位的确定全省旅游发展规划、地市级旅游发展规划、县(市、区)级旅游发展规划、跨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和重要旅游区规划、一般旅游区规划、专项旅游规划均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等三种形式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
![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https://img.taocdn.com/s3/m/28137520de80d4d8d15a4f63.png)
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8971-2003旅游规划通则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tourism planning2003-02-24 发布 2003-05-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小安、张吉林、郑光中、杨锐、邓卫、汪黎明、彭德成、潘肖澎、周梅。
引言为规范旅游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我国旅游规划工作总体水平,达到旅游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旅游业可持续性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编制各级旅游发展规划及各类旅游区规划的规范。
本标准的制定,总结了国内并借鉴了国外旅游规划编制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在体现中国旅游规划特色的同时,在技术和方法上努力实现与国际接轨。
旅游规划通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游规划(包括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区规划)的编制的原则、程序和内容以及评审的方式,提出了旅游规划编制人员和评审人员的组成与素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编制各级旅游发展规划及各类旅游区规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9663 旅游业卫生标准GB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5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66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9667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8 体育馆卫生标准GB9669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9670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9671 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GB9672 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9673 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GB12941-199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T 18972-2003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https://img.taocdn.com/s3/m/3482322427284b73f3425001.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8972-2003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Classification,investigation and evaluation of tourism resources2003-02-24 发布2003-05-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文本包括三个核心内容:旅游资源分类、旅游资源调查、旅游资源评价。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国家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尹泽生、魏小安、张吉林、汪黎明、陈田、牛亚菲、李宝田、潘肖澎、周梅、石建国。
引言旅游资源是构成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我国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具有广阔的开发前景,在旅游研究、区域开发、资源保护等各方面受到广泛的应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旅游界对旅游资源的涵义、价值、应用等许多理论和实用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本标准在充分考虑了前人研究成果,特别是1992年出版的《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试行稿)》的学术研究和广泛实践的基础上,对旅游资源的类型划分、调查、评价的实用技术和方法,进行了较深层次的探讨,目的是为了更加适用于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规划与项目建设、旅游行业管理与旅游法规建设、旅游资源信息管理与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工作。
本标准是一部应用性质的技术标准,主要适用于旅游界,对其他行业和部门的资源开发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旅游规划通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游资源类型体系,以及旅游资源调查、等级评价的技术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型旅游区(点)的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规划与项目建设、旅游行业管理与旅游法规建设、旅游资源信息管理与开发利用等方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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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规划通则》实施细则(发布:2017-08-12)为了贯彻实施国家旅游局制订的《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加强旅游规划编制的技术规范和报批管理,进一步提高旅游规划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特拟订旅游规划通则的有关实施细则。
1 旅游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1.1旅游规划的类型根据我国各地旅游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兼顾旅游规划编制技术群体的优势整合和规划的可操作性,将旅游规划分为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区规划和其他专项旅游规划三种类型。
1.1.1 旅游发展规划按规划的范围和政府管理层次分为全国旅游业发展规划、区域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旅游业发展规划。
地方旅游业发展规划又可分为省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地市级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县级旅游业发展规划。
1.1.2 旅游区规划按规划层次分为旅游区总体规划、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1.1.3 专项旅游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可编制各种类型的专项旅游规划,主要包括旅游项目开发规划、旅游线路规划、旅游投融资规划、旅游地建设规划、旅游营销规划、旅游区保护规划、旅游服务设施规划等。
1.2 旅游规划任务的确定1.2.1 规划项目的认定所有旅游规划(项目)都须先经过相关旅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
各级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项目)须经过同级人民政府同意,然后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等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跨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项目须经过相关人民政府同意,然后由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等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旅游区规划由业主提出项目意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初步论证后方可立项备案,进入规划程序;专项旅游规划的立项要求由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全省旅游发展规划、地市级旅游发展规划、县(市、区)级旅游发展规划、跨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和重要旅游区规划、一般旅游区规划、专项旅游规划均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等三种形式确定规划编制单位。
公开招标:委托方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投标。
邀请招标:委托方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投标。
直接委托:委托方直接委托某一特定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
1.2.3 规划合同的签订所有旅游规划项目都必须签订合同书。
合同书中必须明确项目的性质与任务、成果形式与要求、项目完成时间、项目经费及其支付方式和时间、委托方和承担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
合同书中“规划性质与任务”、“成果形式与要求”等内容应符合《旅游规划通则》的相关要求。
1.3 旅游规划编制单位与人员1.3.1 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根据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接受委托的规划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规划资质。
承担全省旅游发展规划的国内规划设计主持单位应具有甲级规划资质;承担地市级旅游发展规划、跨(县)行政区旅游发展规划和重要旅游区规划的国内规划设计主持单位应具有乙级及以上规划资质;县(市、区)级旅游发展规划、一般旅游区发展规划应具有丙级及以上规划资质;专项旅游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要求根据项目性质和影响确定。
1.3.2 规划编制队伍的要求接受委托的规划设计单位应组成合理的规划编制队伍。
主要成员应始终保持稳定,规划编制人员的专业特长应覆盖旅游、经济、资源、生态环境、城市规划、区域规划和建筑等领域。
1.3.3 规划项目主持人的要求规划项目主持人应来自拥有资质的规划主持单位,具有主持相关规划项目的实际经验,与主要成员有着合作共事的基础。
主持人应是规划设计的实际负责者,必须实际参与规划设计的整个过程(包括实地调查、规划文本编制、征求意见、成果评审等环节)。
1.4 规划编制程序1.4.1规划编制的时序要求旅游区规划原则上应在所在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后进行并以此为重要依据;重要旅游区应先编制总体规划,然后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小型旅游区可直接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1.4.2规划编制的阶段与任务旅游规划编制过程由前期准备、草案编制、征求意见和提交成果四个阶段构成。
前期准备阶段:系统研究国家、本地区和上一级区域的旅游及相关政策法规,全面评估区内外自然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状况及其对规划项目的影响;对规划区内的旅游资源进行全面调查与评价;对旅游客源市场进行全面调查分析,研究并预测规划区旅游客源市场未来的总量、结构和水平;对规划区旅游业发展进行竞争性分析,综合分析和评价各种制约因素及机遇。
草案编制阶段:确立规划区旅游主题,包括主要功能、主打产品和主题形象;确立规划分期及各分期目标;提出旅游产品及设施的开发思路和空间布局;确立重点旅游开发项目,确定投资规模,进行经济、社会和环境评价;形成规划区的旅游发展战略,提出规划实施的措施、方案和步骤,包括政策支持、经营管理体制、宣传促销、融资方式、教育培训等。
在上述基础上撰写规划文本和附件、编制规划图则,形成规划草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阶段:规划草案(征求意见稿)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对进行修改、充实和完善,形成送审稿。
提交成果阶段: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委托方组织专家组对承担方提交的送审稿进行评审,承担方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并提交最终成果(评审修定稿),经专家组审查同意后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1.5 规划成果的总体要求1.5.1 规划成果的形式旅游规划成果一般应由规划文本、规划图则和附件(含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三部分构成。
1.5.2 规划成果的数量规划项目承担方应向委托方提交的成果数量应事先在合同书中明确规定(含征求意见稿、评审稿和最终修定稿)。
2 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2.1 规划编制的依据、时限与指标2.1.1 规划编制的依据2.1.1.1法律法规依据旅游发展规划必须严格遵守已经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XX省旅游管理条例》、《XX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XX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XX省历史文化名城管理条例》等。
2.1.1.2国家标准依据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时常用的国家标准包括《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GB/T17775-2003)、《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旅游业卫生标准(GB9663)、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4)、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65)、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等。
2.1.1.3相关规划依据包括旅游区所在区域和上级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旅游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交通、文保、水利、林业等相关行业规划。
2.1.2 规划时限旅游发展规划包括近期发展规划(3-5年)、中期发展规划(5-10年)或远期发展规划(10-20年)。
2.1.3 规划指标主要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生态环境指标、社会发展指标三个方面。
其中,经济效益指标分析是指对不同发展时期的年接待游客量、旅游收入与创汇目标、旅游开发的宏观经济效益进行分析与预测等;生态环境指标包括旅游环境容量和水、大气、噪声等环境质量建设目标;社会发展指标主要包括区内居民人口调控、产业发展引导、服务就业的预测与安排等方面。
2.2 规划文本的内容与要求旅游发展规划文本的内容应包括条件与机遇分析、规划总纲、空间布局与产品规划、专项规划、分期规划与投资分析、规划实施的保障体系等六个方面。
其中:条件与机遇分析部分包括规划区经济状况与发展态势分析、区位与交通条件分析、旅游资源分析、客源市场分析、旅游业现状和发展阶段分析、区域社会环境与发展机遇分析等内容;规划总纲部分包括规划依据、规划范围、规划时限、规划指导思想、规划区旅游主题形象、产业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等内容;空间布局与产品规划部分包括总体布局结构与功能分区、旅游产品开发的思路与方向;专项规划部分包括旅游中心城镇建设、旅游交通建设、旅游服务业(住宿业、旅店业、旅行社业)和商贸餐饮、文化、工农业等相关产业建设、土地利用、经济社会调控、旅游营销等内容;分期规划与投资分析部分包括分期建设规划、重点项目投资估算、经济效益分析;保障体系部分主要包括管理体制、政策法规、人力资源开发、旅游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等内容。
2.3 规划图则的内容与要求规划图纸应当准确表示规划区的地域范围或空间位置,规划图纸所表达的内容清晰、准确,与规划文本内容相符。
旅游发展规划图纸主要包括:区位分析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旅游资源分析图、旅游客源市场分析图、总体布局图、分区布局图、重要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图等。
图纸比例尺根据规划范围等情况、由委托方与承担方商定并在合同书中加以明确。
3 旅游区总体规划的编制3.1 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3.1.1 规划编制的依据3.1.1.1法律法规旅游发展规划必须严格遵守已经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XX省旅游管理条例》、《XX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XX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XX省历史文化名城管理条例》等。
3.1.1.2国家标准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时常用的国家标准包括《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修订)(GB/T17775-2003)、《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旅游业卫生标准(GB9663)、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9664)、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9665)、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等。
3.1.1.3相关规划包括旅游区所在区域和上级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旅游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交通、文保、水利、林业等相关行业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