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补助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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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落实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补助金申请表
注明:
1、此表一式三份,两个审核单位和发放单位各留一份存档。
2、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免冠小一寸近照三张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退休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薄的复印件包括户主名字的首页及申请人夫妇双方、独生子女的当页,如独生子女已迁出,复印独生子女户主名字的首页及独生子女当页。
3、以下人员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再婚家庭,需提供再婚方的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独生子女死亡的,需提供独生子女户口薄注明“已死亡注销”的当页复印件。
申请人死亡的,需提供申请人户口薄注明“已死亡注销”的当页复印件。代申请人为配偶的,需提供代申请人的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薄的复印件包括户主名字的首页及代申请人当页。代申请人为子女,需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
4、由单位负责支付奖励金的,申请人的计生情况及奖励补助金的领取情况由单位直接负责审核,如单位需要计生部门配合审核计生情况的,可送申请人所在社区居委会、街(镇)计生办审核。由政府出资帮助解决问题的,由所在单位加盖意见后送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街(镇)计生办审核申请人的计生情况,符合条件的由主管部门复审。
5、如有未尽事项,请在“其他”栏说明并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