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定级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1996年12月25日组通字[1996]55号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努力实现2000年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全面推行干部人事档案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人事决策工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经研究决定,要全国实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有关文件为依据,立足收集整理,狠抓基础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提供利用,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参加范围与考评内容1、参加范围: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及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在500卷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企业及其它管档单位原则上也按本《办法》执行。
2、考评内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管理体制与范围;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与鉴别;材料归档与整理,保管与保护;提供利用与转递;制度建设和宏观业务指导。
三、等级划分与审批权限1、等级划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
一级标准总分为100分,达标分为95分以上;二级标准总分为90分,达标分为85分以上;三级标准总分为85分,达标分为80分以上。
在宏观业务指导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一级标准总分为110分,达标分为105分以上;二级标准总分为99分,达标分为94分以上;三级标准总分为92分,达标分为87分以上。
2、审批权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等级,由中央组织部审批,并颁发证书,其它参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单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审批,并代中央组织部颁发等级证书。
四、评审程序与晋级时限1、评审程序(1)自查申报:申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等级的单位,在自查和评估的基础上,向负责审批的主管部门写出申请评定等级的报告,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经主管单位审核后上报。
机关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参考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2006年12月18日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发布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第八条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九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第九条机关形成的人事、基建、会计及其他专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机关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机关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第十一条机关联合召开会议、联合行文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其他机关将相应的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副本归档;第十二条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有垂直领导关系的中央、国家机关应依据本规定,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编制本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经国家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第十三条在编制本机关或本系统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时,应全面分析和鉴别本机关或本系统文件材料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界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划分档案保管期限;第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军队系统、民主党派、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第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1987年颁发的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同时废止;附件: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1本级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工会、共青团、妇联代表大会的文件材料1.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选举结果、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公报、主席团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料永久1.2大会发言,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人大议案及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及办理结果,简报,快报永久1.3重要的贺信、贺电,筹备工作、选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小组会议记录、会议服务机构的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30年1.4讨论未通过的文件10年2本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纪律检查委员会、共青团、工会、妇联的常委会、执委会、主席团、全体委员会会议,政府常务会、办公会议的文件材料2.1公报、决议、决定、记录、纪要、议程、领导人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参加人员名册永久2.2讨论未通过的文件10年3本机关党组或实行党委制的党委会议和行政办公会的纪要、会议记录永久4本机关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的文件材料4.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4.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5机关联合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5.1本机关为主办的5.1.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永久5.1.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30年5.2本机关为协办的5.2.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日程、报告、讲话、总结、决议、决定、纪要的复制件或副本30年5.2.2典型材料、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的复制件或副本10年6本机关承办国际性会议、大型展览会、博览会的文件材料6.1请示、批复、申办和筹办组委会主要活动安排、议程、名单、主报告原文及译文、辅助报告原文及译文,上级领导人贺辞、题词、讲话,会徽设计永久6.2代表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新闻报道30年6.3委员会、分会会议和学术会的讨论记录,会议代表登记表、接待安排10年7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检查、视察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7.1重要的永久7.2一般的30年7.3本地区、本机关工作汇报材料30年8本机关业务文件材料8.1本机关制定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业务文件,中长期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永久8.2本机关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8.2.1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8.2.2一般业务问题的30年8.3同级机关、下级机关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8.3.1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8.3.2一般业务问题的30年8.4本机关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重要法规性文件、专项业务文件的最后草稿30年8.5机关联合行文的文件材料8.5.1本机关为主办的重要业务问题的永久一般业务问题的30年8.5.2本机关为协办的重要业务问题的30年一般业务问题的10年8.6本机关编辑、编写的文件材料8.6.1大事记、组织沿革等永久8.6.2简报、情况反映、工作信息等10年8.7行政管理、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8.7.1行政管理工作制度、程序、规定等文件材料永久8.7.2执法检查情况汇总、通报,整改通知等永久8.7.3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审批、审查、核准等文件材料固定资产投资、科技计划等项目的审批核准、管理、验收评估等文件材料永久不动产、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确认的文件材料永久20年含以上有效或未注明有效期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永久20年以下有效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30年8.7.4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备案文件材料10年8.7.5行政处罚、处分、复议、国家赔偿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重要的永久一般的30年8.8计划、总结、统计、调研等方面的文件材料8.8.1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永久8.8.2年度以下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10年8.8.3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的调研材料永久8.8.4一般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10年8.9出国或出境访问考察、参加国际会议,接待来访等外事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8.9.1发表的公报,签订的协议、协定、备忘录,重要的会谈记录、纪要等永久8.9.2出国审批手续、执行日程、考察报告、一般性会谈记录30年9本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党、团、纪检、工会、保卫、信访工作文件材料9.1机构设置、机构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人员编制、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永久9.2人事工作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30年9.3人事任免文件永久9.4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9.4.1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永久9.4.2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30年9.5对本机关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9.5.1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9.5.2受到警告处分的30年9.6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文件材料永久9.7人事考核、职称评审工作文件材料永久9.8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永久9.9职工名册永久9.10党、团、工会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9.10.1工作报告、总结,换届选举结果永久9.10.2重要专项活动的报告、总结等永久9.10.3党团员、工会会员名册,批准加入党团、工会组织的文件材料永久9.10.4情况反映、工作简报10年9.11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报告、调查材料9.11.1重要的永久9.11.2一般的30年9.12保卫部门的安全检查、调查记录10年9.13本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9.13.1有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永久9.13.2其他有处理结果的30年10本机关事务管理文件材料10.1房产、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文件材料永久10.2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议定书等文件材料10.2.1重要的永久10.2.2一般的10年10.3接待工作的计划、方案10.3.1重要的30年10.3.2一般的10年10.4机关财务预算30年10.5机关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标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机动车调拨、保险、事故、转让等文件材料30年10.6国有资产管理登记、统计、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10.6.1重要的永久10.6.2一般的10年10.7职工承租、购置本单位住房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手续永久10.8职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规定、方案、细则,职工住房情况统计、调查表、职工住房申请30年11上级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11.1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11.1.1重要的永久11.1.2一般的10年11.2上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11.3上级机关制发的关于本机关机构设置、领导人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永久12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13下级机关报送的文件材料13.1重大问题的专题报告30年13.2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计划、总结、统计材料10年机关全称机关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机关全称机关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机关全称机关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机关全称机关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机关全称机关档案分类方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2019司法局档案工作省一级达标情况汇报
司法局档案工作省一级达标情况汇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司法行政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标准要求,我局近年来切实加强档案工作,在XX年通过了省二级达标的基础上,继续把档案管理升级工作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好落实。
今年我局提出了全面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确保本局档案工作达到浙江省一级的工作目标。
为此,我们对本局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摸底,邀请市档案局有关人员现场指导,赴YY市司法局取经,并专门到省厅参观学习,针对我局档案工作中原有的薄弱环节,按照达省一级的标准积极进行整改,努力把档案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今年以来,我局制定了XX市司法局综合档案室达标实施方案,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有计划、有部署、有重点、分阶段地开展档案达标工作。
经过我们6个月的努力,省一级达标前期准各工作已基本就序。
现将达标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始建于1981年4月,建立时称"XX县司法局",办公地点在XX县政府原大院内。
1991年6月后,XX撤县改市,我局改称"XX市司法局"。
全局内设机构由建立时的"三股二处"发展为现在的6个职能部门。
具体是: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基层工作管理科(归正人员安置帮教管理科)、政工科、法律服务管理科。
目前在编人员为32人。
设党总支,下属3个支部。
工会、妇女组织健全。
XX年5月,我局搬迁至新办公楼,改善了办公条件,今年以来,我局又加大了对档案工作的投入,增添了档案用房,现有档案库房2间,53平方米,阅档室1间,45平方米,配备了专用电脑,购买了
- 1 -。
管理机关档案管理制度
管理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机关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服务质量,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管理机关范围内的档案管理工作,并对管理机关的全体工作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管理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管理、服务为本、科学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以推进档案工作电子化、网络化和信息化为重点,积极推动档案工作的现代化建设。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档案管理,是指管理机关对其所产生、收到或者保管的各类档案实行的收集、整理、编研、保存、开发和利用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组织体系第六条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档案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管理机关应当设立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
第八条管理机关应当设立档案管理委员会,由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宣传和督导。
第九条档案管理员是管理机关的档案管理工作者,应当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档案管理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和档案管理工具的使用。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和整理第十条管理机关应当制定并不断完善档案收集规范和档案整理工作程序,加强对机关各部门档案的收集工作,做到按期收集,并保证档案材料的齐全性。
第十一条管理机关应当建立档案卷内文件目录,对所属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并编制档案目录。
第十二条管理机关应当根据档案的文件特点、历史意义和研究价值,对档案进行鉴定、评价、分类、整理、翻案和装订,并制定整理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档案的审核、归档、拆卷和销毁工作的监督,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档案的保存和利用第十四条管理机关应当依法做好档案的保存工作,建立档案库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的死火、发霉、老化、腐烂等,保证档案的长期保存完好。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模板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模板
1. 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 档案管理制度的编制、修订和发布是否及时完成- 档案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要求- 档案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是否有效
2. 档案管理流程的规范与执行
- 档案管理流程是否顺畅执行
- 档案管理流程是否符合要求并得到有效落实
- 档案管理流程中是否有改进的建议和措施
3. 档案材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 档案材料的收集是否及时、全面
- 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检索是否规范
- 档案材料的保存是否安全可靠
4. 档案管理的安全性与保密性
- 档案管理的物理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 档案管理的电子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 档案的保密、备份和恢复措施是否有效
5. 档案管理的使用与服务
- 档案管理部门对用户的需求是否及时响应
- 档案管理部门的查询、借阅和提供服务是否高效- 档案管理部门的用户满意度及反馈情况
6. 档案管理的培训与发展
- 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学习是否持续进行
- 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是否得到提升
- 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情况
7. 档案管理的工作成绩与贡献
- 档案管理工作的目标完成情况
- 档案管理工作中的成果和贡献
- 其他评价指标和考核结果的综合评价
备注:以上指标仅供参考,具体考核指标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样本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样本
下面是一个档案管理考核细则的参考:
1. 档案整理能力:
- 对档案进行分类、归档和整理的能力;
- 对档案保管要求的理解程度;
- 档案备份和恢复的能力;
- 对档案保密要求的掌握程度。
2. 档案查询与检索能力:
- 对档案数据库或文件系统的操作熟练程度;- 对档案查询技巧和关键词的运用;
- 档案检索速度和准确性的要求。
3. 档案安全管理能力:
- 对档案保密和防丢失的意识;
- 对档案存储、传输和销毁的规定合规性;- 档案备份和灾难恢复能力。
4. 档案数字化能力:
- 对数字化档案管理系统的理解和运用;
- 对扫描仪和影像处理软件的掌握程度;
- 对电子文件的归档和管理能力。
5. 协作能力:
- 对档案信息共享和合作的理解和配合度;- 对档案工作流程的合理指导和管理。
6. 专业知识和素质:
- 对档案管理规定、标准和政策的掌握程度;
- 对法律法规和文件管理标准的了解;
- 档案管理技能的不断学习和提升。
以上是一个档案管理考核细则的参考,具体的考核内容和权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模版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模版一、综述档案管理是组织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对于确保组织正常运转、保证决策合理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制定并实施档案管理考核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二、考核目的档案管理考核旨在评估档案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档案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能够支撑组织的运营。
三、考核内容1. 档案建设(1)是否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并进行定期修订和更新。
(2)是否按照制度和规范进行档案的分门别类、目录编制和归档。
(3)是否建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档案管理的自动化和信息化。
2. 档案保存(1)是否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编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询性。
(2)是否制定档案保管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档案的保管措施。
(3)是否建立档案借阅和归还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3. 档案利用(1)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对档案进行查询、复制和开放。
(2)是否建立档案利用统计制度,掌握档案的利用情况和效果。
4. 档案保密(1)是否建立档案保密制度,并确保人员熟知并执行。
(2)是否定期进行档案保密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整改问题。
5. 档案处置(1)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对无效档案进行处置,包括销毁、移交等。
(2)是否建立档案出库和销毁审批制度,确保处置工作的合规性。
四、考核方法1. 文件审查对档案管理制度、规范、计划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查,了解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 现场检查对档案室、档案库房等实际工作场所进行巡查,了解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和遇到的问题。
3. 专项调查针对档案管理的特定问题进行调查,查看是否存在问题,并进行深入了解。
4. 图片和录像记录使用摄像机和照相机等设备记录考核过程,以备后续查看和分析。
五、考核标准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考核,可以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估:(1)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2)档案整理和编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档案保管措施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4)档案利用的规范性和效率性。
河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
河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档案“资政惠民”作用,更好地为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机关)。
中直驻冀机关、事业单位和新型社会组织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机关档案工作是国家档案事业的基础。
全省各级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和提高本机关档案工作。
自“十二五”起,全省各级机关均需按照本办法实现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并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定。
2008年之后认定“省二级”、“省三级”的单位,可按照本办法AAA、AA级标准进行对标定级,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定。
第四条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等级分为:“AAAAAA级”、“AAAAA级”、“AAAA级”、“AAA级”、“AA 级”五个等级。
“AA级”为合格等级,是各机关档案工作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AAAAAA级”为最高等级。
各机关可根据本单位档案工作发展状况申报相应等级,取得相应等级后应经过一年以上时间改进提高,再申报上一等级。
第五条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工作在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省档案局负责省直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和中直驻冀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全省申报AAAA级(含AAAA级)以上单位的认定工作;设区市档案局负责市直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申报AAA级、AA级的认定工作;县(市、区)档案局负责县直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申报AAA级、AA级的认定工作。
新型社会组织由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认定,报省档案局备案。
第六条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等级有效期为五年,期满需重新进行认定。
省档案局将不定期抽检,发现有违反认定程序、降低认定标准、在有效期内不能保持认定等级的,将取消该单位的原定等级,并通报批评。
档案局工作制度
档案局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局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局工作制度坚持依法依规、科学管理、服务至上、创新发展的工作原则,全面履行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研究等职责。
第三条档案局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档案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档案局设立局长一名,副局长若干名,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包括档案收集整理室、档案保管利用室、档案研究室等。
第五条局长负责档案局的全面工作,主持召集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等,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签发重要文件。
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具体分工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内设机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各项工作计划,定期向局长汇报工作。
第七条档案局应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专业化的档案工作人员,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档案局应当依法收集和征集各类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其他介质档案。
第九条档案收集工作应当坚持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材料的内容及其反映的历史事实的真实性。
第十条档案整理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分类和编目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化和标准化。
第十一条档案局应当建立健全档案质量控制制度,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环节进行质量监控。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二条档案局应当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光、防尘等。
第十三条档案局应当对重要档案实行异地备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档案局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为社会提供档案查询、借阅、复制等服务。
第十五条档案局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推进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管理等工作,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定年级办法制度格式
一、目的和依据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内所有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包括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标准1.档案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的工作目标,考核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2.档案管理工作质量:评估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适时性和完整性,评价是否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规范要求的情况。
3.档案管理工作成果和影响力:对于档案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和对机关工作的影响进行评价,包括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解决能力和工作效率等。
四、考核程序1.目标制定和协商:机关档案工作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档案工作的需要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并与相关人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
2.目标完成情况的采集和整理:相关人员根据年度工作目标进行具体的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考核单位报告工作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
3.考核评价和记录:考核单位根据工作报告和相关材料进行评价,并进行记录,形成考核报告。
4.考核结果反馈和奖惩:考核单位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或惩罚。
五、奖惩措施1.优秀奖励:对于在档案工作目标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或团队,可以给予表彰或奖金等奖励措施。
2.不良行为处罚:对于档案工作不按规定完成工作目标,或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个人或团队,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辞退等处罚措施。
六、工作计划变更和调整1.工作计划的变更和调整应当经过合理的程序和协商,由相关人员和考核单位共同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工作计划的变更和调整应当充分考虑档案工作的实际需要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确保目标的实现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机关档案工作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范文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范文
档案管理是企业中一个重要的组织管理活动,对于企业内部的信息资料的收集、保存、利用和销毁等方面都有重要的影响。
为了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有效性,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来评估档案管理的质量。
一、文件收集
1. 及时性:要求文件收集的工作及时、迅速地进行。
文件的收集工作要做到随时随地,确保企业内部信息得到及时更新和追踪。
二、文件保存
1. 完整性:要求档案保存的完整性。
文件保存要确保文件无缺漏、无遗失,并确保档案的正本和副本的一致性。
2. 安全性:要求档案保存的安全性。
文件的保存要做到防火、防水、防盗和防灾,确保文件的安全无虞。
三、文件利用
1. 及时性:要求档案利用的及时性。
文件需要根据企业内部的需要,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使用,确保文件的利用价值最大化。
2. 准确性:要求档案利用的准确性。
文件的利用要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无误,避免因为档案信息的错误造成对企业决策的不利影响。
四、文件销毁
1. 合规性:要求档案销毁的合规性。
文件的销毁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文件的销毁过程合法合规。
2. 审核性:要求档案销毁的审核性。
文件的销毁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备份,确保文件的销毁过程可追溯和可审计。
以上是档案管理考核细则的一个范文,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通过制定档案管理考核细则,可以有效评估档案管理的质量,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司法局档案工作省一级达标情况汇报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2 0 X X司法局档案工作省一级达标情况汇报司法局档案工作省一级达标情况汇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司法行政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标准要求,我局近年来切实加强档案工作,在XX年通过了省二级达标的基础上,继续把档案管理升级工作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好落实。
今年我局提出了全面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确保本局档案工作达到浙江省一级的工作目标。
为此,我们对本局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摸底,邀请市档案局有关人员现场指导,赴YY市司法局取经,并专门到省厅参观学习,针对我局档案工作中原有的薄弱环节,按照达省一级的标准积极进行整改,努力把档案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今年以来,我局制定了XX市司法局综合档案室达标实施方案,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有计划、有部署、有重点、分阶段地开展档案达标工作。
经过我们6个月的努力,省一级达标前期准各工作已基本就序。
现将达标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局始建于1981年4月,建立时称"XX县司法局",办公地点在XX县政府原大院内。
1991年6月后,XX撤县改市,我局改称"XX市司法局"。
全局内设机构由建立时的"三股二处"发展为现在的6个职能部门。
具体是: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基层工作管理科(归正人员安置帮教管理科)、政工科、法律服务管理科。
目前在编人员为32人。
设党总支,下属3个支部。
工会、妇女组织健全。
XX年5月,我局搬迁至新办公楼,改善了办公条件,今年以来,我局又加大了对档案工作的投入,增添了档案用房,现有档案库房2间,53平方米,阅档室1间,45平方米,配备了专用电脑,购买了档案管理专用软件,添置了铁皮箱、除湿机、吸尘器、温湿度计、灭火器等物品。
同时我局对历年的档案进行了复查整改,还收集、整理第2 页共8 页了大量重要资料,弥补了档案材料的不足,使档案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为本次达省一级标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档案级别管理制度
档案级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档案级别,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单位内部档案的级别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级别应当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工作需要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第四条档案级别分为机密、秘密、内部和公开四个级别。
第二章机密档案级别管理第五条机密档案指泄露后可能对国家、公众或者他人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重要信息和重要文件。
需要经过特定权限的审批后才能查阅。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密档案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确保不被泄露。
第六条机密档案的存储应当采取特殊的安全措施,如密封保管、密码保护等。
第七条机密档案的查阅和使用必须经过特定权限的审批,审批部门应当做好查阅人员的身份核实工作。
第八条机密档案的传递和借阅应当记录清楚,每次传递和借阅都需得到相关审批和监督。
第九条机密档案的销毁须经过审批流程,销毁后应当进行彻底的销毁,不得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第十条对于违反机密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秘密档案级别管理第十一条秘密档案是指较重要但不及机密档案级别的信息和文件,泄露后可能对相关工作和利益造成较大损害。
第十二条秘密档案的存储可以采取密封保管、定期审查等方式,保证信息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查阅和使用秘密档案需要得到相应的审批并且进行记录。
第十四条秘密档案的借阅和传递应当经过审批和记录,严格控制传递的环节。
第十五条秘密档案的销毁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信息不被恢复或泄漏。
第十六条违反秘密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章内部档案级别管理第十七条内部档案是指对一般管理部门等内部人员使用的文件和信息,不对外公开。
第十八条内部档案的存储可以采取普通保管的方式,不需要特殊的保密措施。
第十九条内部档案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查阅和使用,但需注意保密要求。
第二十条内部档案不得外传,不得转借给外部人员使用。
第二十一条内部档案的销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文件内容不被泄漏。
重庆市档案局关于2012年度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定级和复查情况的通报-渝档发[2013]9号
重庆市档案局关于2012年度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定级和复查情况的通报正文:---------------------------------------------------------------------------------------------------------------------------------------------------- 重庆市档案局关于2012年度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定级和复查情况的通报(渝档发[2013]9号)各区县(自治县)档案局,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按照《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2012年,我市继续开展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复查工作,市高级人民法院等12个单位被评定为机关档案工作示范单位,沙坪坝区教委等69个单位通过了等级认定,政协重庆市委员会办公厅等33个单位通过了等级复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建议上述单位对档案部门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希望通过目标管理等级认定和复查的单位保持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档案业务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机关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机关工作服务,为“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重庆市2012年度机关档案工作示范单位名单2.重庆市2012年度机关档案工作等级认定单位名单3.重庆市2012年度机关档案工作等级复查合格单位名单重庆市档案局2013年2月4日附件1重庆市2012年度机关档案工作示范单位名单一、示范单位(12个)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九龙坡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荣昌县人民检察院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地税局政协奉节县委员会办公室奉节县财政局(重新评定)沙坪坝区人民法院(重新评定)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重新评定)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重新评定)附件2重庆市2012年度机关档案工作等级认定单位名单一、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一级单位(18个)沙坪坝区教委重庆市渝西监狱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重庆市珊瑚中学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北碚分公司长寿区规划局长寿区万顺镇人民政府綦江区人民检察院大足区民政局大足区人民检察院大足区公安局丰都县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合川区人民政府合阳城街道办事处云阳县公安局巴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巴南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涪陵区水务局城口县公安局二、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二级单位(26个)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巫溪县双阳乡人民政府国家统计局万州调查队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涪陵区市政管理处涪陵区旅游局国家统计局涪陵调查队重庆市凤鸣山中学九龙坡区统计局北碚区食药监局北碚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大渡口区人民政府九宫庙街道办事处巴南区文化执法大队国家统计局江津调查队江津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璧山县人民政府璧泉街道办事处璧山县河边镇人民政府璧山县人民政府大路街道办事处綦江区卫生局丰都县兴龙镇人民政府丰都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国家统计局武隆调查队国家统计局丰都调查队国家统计局巫山调查队云阳县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云阳县运管所三、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三级单位(25个)黔江区人民政府冯家街道办事处黔江区万涛中心小学校涪陵区体育运动学校涪陵区机关事务局大渡口区卫生局大渡口区人防办大渡口区总工会南岸区迎龙镇人民政府巴南区覃嗣镇人民政府巴南区石门镇人民政府长寿区石堰镇中学长寿区龙溪中学校合川区工商联合川区财政局南川区妇幼保健院南川区石莲乡人民政府荣昌县环保局璧山县人民政府璧城街道办事处璧山县人民政府来凤街道办事处国家统计局垫江调查队云阳县委党校云阳县残联合川区移民局(2011年评定)合川区工业园区管委会(2011年评定)合川区外经贸委(2011年评定)附件3重庆市2012年度机关档案工作等级复查合格单位名单一、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一级单位(27个,市档案局复查)政协重庆市委员会办公厅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庆市监狱局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分局重庆市西山坪劳教所万州区审计局万州区劳教戒毒所江北区人民法院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巴南区人民检察院永川区公安局长寿区人民法院永川区人民法院重庆市公安局北部新区分局垫江县人民检察院奉节县公安局奉节县审计局开县审计局彭水县审计局重庆高新区国税局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营业部建设银行万州区支行建设银行渝北区支行二、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二级单位(6个,市档案局复查)重庆市未成年劳教所重庆市新劳教转运站重庆市劳教戒毒所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局重庆市民防办重庆市巴蜀中学校——结束——。
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
省档案局负责省直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和中直驻冀机 关、事业单位
设区市档案局负责市直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申报AAA 级、AA级的认定工作;
县(市、区)档案局负责县直机关及其所属单位、 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申报AAA级、AA级的认定 工作。
省档案局还负责全省申报AAAA级(含AAAA级)以 上单位的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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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管理
查档案工作网络图以及主管档案工作的部门 领导和专兼职人员岗位职责的有关文件;查备 考表,有关文件或活动的声像材料
第3条共3个得分点。第一个得分点指单位建 立了档案工作网络,并且能提供出各人员档 案工作岗位职责的有关红头文件; 第二个得分 点,机关档案工作条例规定。第三个得分点 可以包括每年的立卷归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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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十二五” 范围:各级各类机关均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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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等级分为: “AAAAAA级”、“AAAAA级”、“AAAA级”、 “AAA级”、“AA级”五个等级。“AA级”为合 格等级,是各机关档案工作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AAAAAA级”为最高等级。各机关可根据本单位 档案工作发展状况申报相应等级,取得相应等级后 应经过一年以上时间改进提高,再申报上一等级。 (第三条2008年之后认定“省二级”、“省三级” 的单位,可按照本办法AAA、AA级标准进行对标定 级,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定。)
查成立档案管理机构及相关考核的文件材料 第2条共2个得分点。第一个得分点档案管理机构指综
合部门有档案工作职能,建有档案室;相适应指综 合管理部门有档案工作职能,有适宜的软硬件条件。 第二个得分点若单位有目标管理责任制,档案工作 必须列入,若没有目标管理,参考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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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管理
档案工作考核制度
档案工作考核制度一、背景与目的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档案管理在各个行业和机构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档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档案工作考核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介绍档案工作考核制度的制定目的、考核内容、考核方法以及考核结果的运用。
二、制定目的档案工作考核制度的制定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促进档案工作的标准化和标准化; 2. 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3. 优化档案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4. 便于评估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进展。
三、考核内容档案工作考核制度的考核内容应涵盖以下方面: 1. 档案管理标准性。
主要考核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管理法规的了解和遵守程度,是否能够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档案管理。
2. 档案存储和保护。
主要考核档案管理人员的存储和保护措施是否得当,是否能够有效保障档案的平安性和可持续性。
3. 档案检索和利用。
主要考核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检索和利用工作的熟练程度和效率,以及是否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
4. 档案销毁和归档。
主要考核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销毁和归档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四、考核方法档案工作考核制度的考核方法应包括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 定性考核。
通过对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过程中的细节进行观察和评估,以此来判断其档案管理能力和工作态度。
2. 定量考核。
通过制定一套档案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量化评估,从而得出一个较为客观的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运用档案工作考核制度的考核结果应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个人绩效考核。
考核结果可作为评估档案管理人员个人工作绩效的依据。
2. 奖惩机制。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惩罚或补救。
3. 档案工作改良。
通过分析考核结果,发现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良和优化。
六、总结档案工作考核制度的制定对于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1996年12月25日组通字[1996]55号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努力实现2000年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全面推行干部人事档案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人事决策工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经研究决定,要全国实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有关文件为依据,立足收集整理,狠抓基础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提供利用,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参加范围与考评内容1、参加范围: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及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在500卷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企业及其它管档单位原则上也按本《办法》执行。
2、考评内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管理体制与范围;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与鉴别;材料归档与整理,保管与保护;提供利用与转递;制度建设和宏观业务指导。
三、等级划分与审批权限1、等级划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
一级标准总分为100分,达标分为95分以上;二级标准总分为90分,达标分为85分以上;三级标准总分为85分,达标分为80分以上。
在宏观业务指导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一级标准总分为110分,达标分为105分以上;二级标准总分为99分,达标分为94分以上;三级标准总分为92分,达标分为87分以上。
2、审批权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等级,由中央组织部审批,并颁发证书,其它参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单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审批,并代中央组织部颁发等级证书。
四、评审程序与晋级时限1、评审程序(1)自查申报:申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等级的单位,在自查和评估的基础上,向负责审批的主管部门写出申请评定等级的报告,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经主管单位审核后上报。
档案工作考评内容
档案工作考评内容
档案工作是经理办的一项重要工作,负责全公司档案的管理和兼职档案员的培训工作,在行政工作考评中经理办将从以下几方面考评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一、档案的移交情况
按照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门是否能够按时主动移交档案,并且对档案的完整性负责。
能否提供档案归档信息。
二、档案的立卷情况
要求立卷的部门能否按时立卷,立卷的质量及准确性如何等。
三、二级档案的管理
各部门的二级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整齐,每卷是否有卷内目录,是否有专人管理。
河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
河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档案“资政惠民”作用,更好地为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机关)。
中直驻冀机关、事业单位和新型社会组织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机关档案工作是国家档案事业的基础。
全省各级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和提高本机关档案工作。
自“十二五”起,全省各级机关均需按照本办法实现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并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定。
2008年之后认定“省二级”、“省三级”的单位,可按照本办法AAA、AA级标准进行对标定级,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定。
第四条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等级分为:“AAAAAA级”、“AAAAA级”、“AAAA级”、“AAA级”、“AA 级”五个等级。
“AA级”为合格等级,是各机关档案工作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AAAAAA级”为最高等级。
各机关可根据本单位档案工作发展状况申报相应等级,取得相应等级后应经过一年以上时间改进提高,再申报上一等级。
第五条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工作在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省档案局负责省直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和中直驻冀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全省申报AAAA级(含AAAA级)以上单位的认定工作;设区市档案局负责市直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申报AAA级、AA级的认定工作;县(市、区)档案局负责县直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申报AAA级、AA级的认定工作。
新型社会组织由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认定,报省档案局备案。
第六条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等级有效期为五年,期满需重新进行认定。
省档案局将不定期抽检,发现有违反认定程序、降低认定标准、在有效期内不能保持认定等级的,将取消该单位的原定等级,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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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定级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促进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机关、团体、民主党派、金融保险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以下简称机关)。
中央驻渝单位参照执行。
第三条全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考核认定工作由重庆市档案局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必要时,重庆市档案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实施,或委托区县档案局实施。
第四条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由各机关根据本单位档案工作实际自愿申报。
第二章等级设立与考核内容
第五条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设立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特级示范单位(以下简称市特级)、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一级单位(以下简称市一级)、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市二级)和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三级单位(以下简称市三级)四个等级。
第六条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一般应逐级申报,确实具备越级申报条件的,经组织考核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可破格晋升。
近三年发生档案被盗、丢失、损毁等案件的,不得申报。
第七条市一级、市二级和市三级考核采用百分制,均按照《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测评表》(见附件1)对申报单位档案工作行政管理、基础设施、业务建设、开发利用四个方面逐项评分,总分90分(含)以上的为市一级,80分(含)以上90分以下
为市二级,70分(含)以上80分以下为市三级。
第八条市特级考核采用评议制,设定必备条件:
l.机关成立须达到三年以上;
2.机关档案工作须达到市一级且经过1——2年巩固提高;
3.市一级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得到切实整改,并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方面有新举措,档案工作又得到较快发展;
4.各门类档案按国家相关要求全部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
5.档案库房参照《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00)修建或改造;
6.有独立的档案工作人员办公室和档案查阅室;
7.制定有档案工作安全预案,无安全隐患;
8.库藏文书档案和主要业务档案全部进行了数字化处理或数字化处理达到库藏60%以上,实现微机全文管理与检索;
9.有直属单位或对系统有指导工作任务的,其直属单位或系统档案工作全部达到市三级以上,其中市一级达到50%以上;并应有确保在晋升市特级后的三年内直属单位或系统档案工作全部达到市一级的切实措施。
第三章等级申报与考核审批
第九条市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各区县档案局申报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所有等级均由重庆市档案局负责组织考核和审批;区县级及以下机关申报市特级和市一级的,由重庆市档案局负责组织考核和审批;申报市二级和市三级的,由重庆市档案局委托所在辖区档案局负责考核和审批。
由重庆市档案局负责考核的,必要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区县档案局共同考核。
第十条拟申报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的机关,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并准备好相应佐证材料,条件成熟后,向组织考核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考核定级书面申请。
有主管部门的,应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区县级机关申报市二
级和市三级的,直接向所在辖区档案局申报。
第十一条书面申请应附自查报告、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申报表(见附件2)、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测评表(自测评分)、机关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自查报告内容包括:机关档案工作概况、开展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以来所做的工作、自测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组织考核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书面申请后,应及时组织考评小组对申报机关进行考核。
考评小组一般由3——7人组成,考评小组成员要正确理解和准确掌握等级标准,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认真负责。
第十三条凡机关档案工作通过考核获得相应等级的,负责考核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场发给定级通知书和等级证书。
定级通知书和等级证书由重庆市档案局统一印制。
定级通知书的文件编号由代字、年度和顺序号组成,重庆市档案局考核的,代字为“渝档升”,各区县档案局考核的,代字为“渝档XX升”,“XX”为区县代字;顺序号每年从1开始编。
等级证书编号由负责考评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编制。
第十四条考核定级程序
l.听取申报单位汇报档案工作情况;
2.对档案工作进行实地检查;
3.按照本办法要求结合实地检查和佐证材料进行考核并评定等级;
4.公布考核定级结果,反馈考核意见;
5.颁发定级通知书和等级证书。
第十五条各区县档案局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通过目标管理考核定级单位的名册,报送重庆市档案局汇总并进行通报。
第四章等级证书效力与复查
第十六条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证书是机关档案工作水平和档案人员素质的标志,是机关档案工作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证书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重庆市档案局或受委托的区县档案局应及时组织复查小组进行复查。
拒不接受复查或复查不合格且经为期3个月整改仍不合格的,注销其等级资格,并在全辖区通报。
第十七条市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各区县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由重庆市档案局组织复查;区县级及以下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所有等级由重庆市档案局委托所在辖区档案局组织复查。
重庆市档案局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区县档案局的复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参照复查程序进行。
第十八条复查合格的,发给复查合格通知书,换发等级证书。
复查合格通知书由重庆市档案局统一印制。
复查合格通知书文件编号由代字、年度和顺序号组成,重庆市档案局组织复查的,代字为“渝档复”,各区县档案局考核的,代字为“渝档XX复”,“XX”为区县代字;顺序号每年从1开始编。
第十九条复查程序
l.听取复查单位近三年来档案工作情况汇报;
2.对档案工作进行实地检查;
3.按照本办法要求评议是否保持了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相应等级标准;
4.公布复查结果,反馈复查意见;
5.颁发复查合格通知书,换发等级证书。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日常工作由市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处负责。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重庆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测评表
申报单位: 得分:年月日
附件2:
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申报表
附件:3
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注:1、档案人员情况一栏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
2、案卷目录包括各门类档案案卷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