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环境整治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旅游景区环境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为加快太行旅游度假区创建5A景区,构建美丽,市工商局决定从8月下旬到12月底,在全市旅游景区内外及沿线道路深入开展环境集中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旅游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取缔旅游道路两侧店铺占道经营,以清理旅游道路两侧无照经营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合力攻坚,达到优化旅游生态环境总目标。
二、整治范围
1、重点景区。
2、旅游道路沿线。
3、城区四环路沿线。
三、整治标准
1、市场、摊点整治到位。重点景区周边及重要旅游道路两侧无违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经批准设置的各类摊点必须按照划定的经营区域和经营时间进行经营,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沿路店铺一律实行店内经营,不得在店外进行生产、加工和销售。
2、查处无证经营,维护市场秩序。对景区内和景区周边区域及重点旅游道路两侧无证经营坚决予以取缔,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3、由乡镇牵头、工商分局配合,开展本辖区旅游安全专项整治。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旅游生态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从八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8月26日至8月31日)。各工商分局全面部署集中整治工作,成立太行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小组,制定整治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按照整治标准全面开展整治工作,达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
3、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逐步实现旅游道路沿线门店整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五、保障措施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做好旅游道路环境整治工作,市工商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由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各工商分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科。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2、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各工商分局除按照整治标准完成相关整治任务外,对需要配合才能完成的整治任务,要服从乡镇的统一安排,做好配合工作。
3、加强宣传、浓厚氛围。各工商分局要在旅游道路沿线设施宣传标语,在全市营造清理占道经营、共建美丽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