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
规划用地代码
规划用地代码规划用地代码是指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的需要,对不同用途的土地进行分类编码的一种标识系统。
它是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的基础,对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规划用地代码的标准格式以及其具体含义。
一、规划用地代码的标准格式规划用地代码采用一定的编码体系,通常由数字和字母组成,具体格式如下:1. 一级编码:表示用地的大类,普通为一个数字,范围从1到9。
例如,1表示住宅用地,2表示商业用地,3表示工业用地,4表示农业用地,5表示公共设施用地,6表示交通运输用地,7表示绿地和景观用地,8表示特殊用地,9表示其他用地。
2. 二级编码:表示用地的小类,普通为两个数字,范围从01到99。
例如,01表示城市居住用地,02表示城市商业用地,03表示城市工业用地,04表示农村居住用地,05表示农村工业用地,06表示农村商业用地,07表示农村农业用地,08表示公共设施用地,09表示交通运输用地,10表示绿地和景观用地,11表示特殊用地,12表示其他用地。
3. 三级编码:表示用地的细类,普通为两个字母,用于进一步细分用地类型。
例如,AA表示一类住宅用地,AB表示二类住宅用地,AC表示三类住宅用地,BA表示一类商业用地,BB表示二类商业用地,BC表示三类商业用地,CA表示一类工业用地,CB表示二类工业用地,CC表示三类工业用地,以此类推。
二、规划用地代码的具体含义规划用地代码的每一个级别都有其具体含义,下面将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规划用地代码及其含义:1. 一类住宅用地(AA):指城市中的高档住宅区,通常包括别墅、高层住宅等。
2. 二类住宅用地(AB):指城市中的中档住宅区,通常包括多层住宅、小区等。
3. 三类住宅用地(AC):指城市中的经济适合住房区,通常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等。
4. 一类商业用地(BA):指城市中的商业中心区,通常包括大型购物中心、百货公司等。
5. 二类商业用地(BB):指城市中的社区商业区,通常包括便利店、小型超市等。
规划用地代码
规划用地代码规划用地代码是指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对不同用途的土地进行分类编码,以便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土地资源。
规划用地代码的编制和使用是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它对于城市的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编制原则规划用地代码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 统一性原则:规划用地代码应具有统一的编码体系,便于管理和查询。
2. 完整性原则:规划用地代码应包含所有常见的用地类型,覆盖城市规划的各个方面。
3. 可扩展性原则:规划用地代码应具有一定的扩展性,以适应城市规划的调整和发展。
4. 易读性原则:规划用地代码应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使用。
二、编码体系规划用地代码通常采用多级编码体系,以便对不同级别的用地进行分类和编码。
1. 第一级:用地大类第一级编码用于对用地进行大类划分,常见的用地大类包括:- 住宅用地:用于居住建造和相关设施的用地。
- 商业用地:用于商业、零售、餐饮等服务业的用地。
- 工业用地:用于工业生产和相关设施的用地。
- 农业用地: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生活的用地。
- 公共设施用地:用于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用地。
- 自然保护用地:用于自然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用地。
- 特殊用地:用于特殊用途的用地,如交通运输、水域、矿产资源等。
2. 第二级:用地细分第二级编码用于对每一个用地大类进行细分,以更具体地描述用地的功能和特性。
例如,对于住宅用地,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普通住宅、高档住宅、经济适合住房等。
3. 第三级:用地属性第三级编码用于对每一个用地细分进行属性划分,以描述用地的特定属性。
例如,对于普通住宅用地,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多层住宅、小区住宅、别墅等。
三、编码示例以下是一个规划用地代码的编码示例:- 住宅用地:100- 普通住宅:110- 多层住宅:111- 小区住宅:112- 别墅:113- 高档住宅:120- 高层住宅:121- 豪宅:122- 经济适合住房:130- 经济适合住房A区:131 - 经济适合住房B区:132 - 商业用地:200- 商业综合体:210- 商业中心:211- 购物中心:212- 娱乐场所:213- 零售业用地:220- 便利店:221- 超市:222- 商业街:223- 工业用地:300- 普通工业用地:310- 工厂:311- 仓库:312- 高新技术产业用地:320 - 研发中心:321- 高新技术企业园区:322- 农业用地:400- 粮食种植用地:410- 稻田:411- 麦田:412- 果园:420- 苹果园:421- 橘子园:422- 公共设施用地:500- 学校:510- 小学:511- 中学:512- 大学:513- 医院:520- 三甲医院:521- 社区医院:522- 自然保护用地:600- 自然保护区:610-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11 -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612- 生态公园:620- 国家级生态公园:621- 地方级生态公园:622- 特殊用地:700- 交通运输用地:710- 高速公路:711- 火车站:712- 水域:720- 河流:721- 湖泊:722- 矿产资源用地:730- 煤矿:731- 铁矿:732四、使用方法规划用地代码的使用方法如下:1. 在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对每一个规划用地进行编码,并记录在规划文件中。
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
南京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南京市规划局2005年9月前言为实现城市规划在南京市域的覆盖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在都市发展区内的全覆盖,须合理地划分城市规划编制单元,作为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基础。
本规定确定了“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图则单元-地块”五级体系的城市规划地域划分,通过合理的编码,确保每一地块的唯一性。
为建立规划成果信息系统做好基础。
上述五级体系中,规划编制单元是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元。
在都市发展区内,规划的城镇发展用地和生态保护用地之间规划基础不一,一般地说,都市发展区内的新市区、新城总体规划已经确定,可以根据规划结构比较容易划分规划编制单元。
为实现都市发展区近期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本次原则上划定了新市区、新城城镇建设用地内的规划编制单元;远郊城镇规划编制单元因工作基础的原因,本次原则上暂不划定,而仅划分至“分区”。
未来工作深化以后,可以根据编码规则,逐个确定规划编制单元。
生态用地上的规划编制单元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分。
1.总则1.1地域划分根据南京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布局结构,确定“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图则单元-地块”五级地域划分体系。
其中,规划编制单元是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也可根据需要合并若干个规划编制单元一同编制,也可将规划编制单元进一步细分为编制次单元进行编制组织。
1.2地域边界及调整地域边界划分应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结构、用地性质、地理特征以及行政界线确定。
各级地域边界可以根据规划编制时的实际作调整。
边界调整时,相邻地域边界应作相应调整,以确保无缝衔接。
1.3地域划分的原则1.3.1“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三级由市规划局划分、确定编码;“图则单元-地块”两级由规划设计单位划定、确定编码。
1.3.2在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新市区、新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可根据城市规划结构先行确定规划编制单元;在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用地、远景城镇以及远郊城镇的规划编制单元可以视社会经济发展背景另行确定。
南京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
附件二南京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前言规划研究及编制的对象及载体是城市地域。
为实现控制性规划在都市发展区内的全覆盖,须合理的划分城市规划编制单元,作为组织控制性规划编制的基础。
本规定确定了“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规划管理单元-地块”五级体系城市规划地域划分,通过合理的编码,确保每一地块的唯一性。
同时,为建立规划成果信息系统,以及与国土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做好基础。
上述五级体系中,规划编制单元是编制控制性规划的基本单元。
在都市发展区内,规划的城镇发展用地和生态保护用地之间规划基础不一,一般地说,都市发展区内的新市区、新城总体规划已经确定,可以根据规划结构比较容易划分规划编制单元。
为实现都市发展区近期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规划全覆盖,本次原则上划定了新市区、新城城镇建设用地内的规划编制单元;远郊城镇规划编制单元因工作基础的原因,本次原则上暂不划定,而仅划分至“分区”。
未来工作深化以后,可以根据编码规则,逐个确定规划编制单元。
生态用地上的规划编制单元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分。
开展规划单元划分及地块编号工作尚属首次。
因为经验不足,定有许多缺陷及错误。
请局内各处室、分局,各参与南京规划编制的设计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多提宝贵意见。
有关反馈意见请汇总至局规划处。
1.总则1.1地域划分根据南京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布局结构,确定“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规划管理单元-地块”五级地域划分体系。
其中,规划编制单元是编制控制性规划的基本单位。
编制控制性规划时,也可根据需要合并若干个规划编制单元一同编制。
1.2地域边界及调整地域边界划分应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结构、用地性质、地理特征以及行政界线确定。
各级地域边界可以根据规划编制时的实际作调整。
边界调整时,相邻地域边界应作相应调整,以确保无缝衔接。
1.3地域划分的原则1.3.1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三级由市规划局划分、确定编码;规划管理单元~地块两级由规划设计单位划定、确定编码。
台州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定
台州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规划区内的全覆盖,做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性”和“唯一性”,实现“一张图”的高效管理模式,须合理地划分城市规划管理单元,作为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进行规划管理的基础。
第二条(依据)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年)》为依据,参照同类城市有关技术标准与准则,并结合台州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台州市区行政界线所辖范围,在该范围内组织和承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按照本规定进行地域划分和命名。
本规定原则上划定了《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单元。
对于远郊城镇因工作基础的原因,本次暂不划分,今后工作深化后,根据命名规则,逐个确定规划管理单元。
第四条(划分体系)根据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布局结构,确定“分区-片区-规划管理单元- 图则单元-地块”五级地域划分体系。
第五条(划分权限)“分区- 片区-规划管理单元”三级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划分、确定编码;“图则单元-地块” 两级由规划编制单位划定、确定编码。
地域边界划分应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结构、用地性质、地理特征以及行政界线确定。
各级地域边界可以根据规划编制时的实际作微调。
边界调微时,相邻地域边界应作相应调整,以确保无缝衔接,并报市局总师办同意。
第二章地域划分要求第六条(分区)分区划分主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以地理特征和区行政边界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台州市区划分为3 个分区,分别为椒江分区、黄岩分区、路桥分区。
第七条(片区)片区划分主要根据分区规划,并结合街道(镇)的行政界线确定。
台州市中心城区共划分为30 个片区,分别是:(一)椒江分区,包括章安片区、前所片区、葭沚片区、白云片区、海门片区、洪家片区、下陈片区和三甲—椒江农场片区。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R
居住用地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R1
R11
R12
R13
R14
一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C
公共设施用地
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C1
S2
S21
S22
广场用地
交通广场用地
游憩集会广场用地
公共活动广场用地,不包括单位内的广场用地
交通集散为主的广场用地
游憩、纪念和集会等为主的广场用地
S3
S31
S32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它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
R4
R41
R42
R43
R44
四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用地代码
规划用地代码规划用地代码是指根据国家规划用地分类标准,为了统一规划用地的管理和监督,对不同类型的用地进行编码和分类的一种标识体系。
它是规划用地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规划用地代码的组成规划用地代码由一系列数字和字母组成,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份:1.省级行政区划代码:用于表示该规划用地所在的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的行政区划代码,普通为两位数字。
2.市级行政区划代码:用于表示该规划用地所在的市、地级行政单位的行政区划代码,普通为两位数字。
3.县级行政区划代码:用于表示该规划用地所在的县、县级市、自治县、旗的行政区划代码,普通为两位数字。
4.规划用地类别代码:用于表示该规划用地的类别,根据国家规划用地分类标准进行编码,普通为两位数字。
5.其他标识:根据需要可以添加其他标识,如特定地块的序号、用途等。
二、规划用地代码的应用1.规划管理:规划用地代码是规划管理的基础,通过对不同类型用地进行编码,可以方便对各类用地进行管理、监督和统计分析,为规划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土地利用:规划用地代码可以指导土地的合理利用,通过对不同类型用地的编码,可以明确土地的用途和功能,为土地的开辟利用提供指导。
3.资源保护:规划用地代码可以对自然资源进行分类和保护,通过对不同类型用地的编码,可以明确资源的类型和分布,为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提供依据。
4.环境保护:规划用地代码可以指导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对不同类型用地的编码,可以明确环境的敏感性和脆弱性,为环境保护的决策和措施提供依据。
三、规划用地代码的分类根据国家规划用地分类标准,规划用地代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类别:1.城市住宅用地:用于城市居民住宅建设的用地,编码为01。
2.工业用地:用于工业生产和企事业单位建设的用地,编码为02。
3.商业服务业用地:用于商业、金融、旅游等服务业建设的用地,编码为03。
4.交通运输用地:用于交通运输设施建设的用地,包括道路、铁路、机场、港口等,编码为04。
台州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定
台州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规划区内的全覆盖,做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性”和“唯一性”,实现“一张图”的高效管理模式,须合理地划分城市规划管理单元,作为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进行规划管理的基础。
第二条(依据)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为依据,参照同类城市有关技术标准与准则,并结合台州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台州市区行政界线所辖范围,在该范围内组织和承担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按照本规定进行地域划分和命名。
本规定原则上划定了《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单元。
对于远郊城镇因工作基础的原因,本次暂不划分,今后工作深化后,根据命名规则,逐个确定规划管理单元。
第四条(划分体系)根据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布局结构,确定“分区-片区-规划管理单元-图则单元-地块”五级地域划分体系。
第五条(划分权限)“分区-片区-规划管理单元”三级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划分、确定编码;“图则单元-地块”两级由规划编制单位划定、确定编码。
地域边界划分应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结构、用地性质、地理特征以及行政界线确定。
各级地域边界可以根据规划编制时的实际作微调。
边界调微时,相邻地域边界应作相应调整,以确保无缝衔接,并报市局总师办同意。
第二章地域划分要求第六条(分区)分区划分主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以地理特征和区行政边界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台州市区划分为3个分区,分别为椒江分区、黄岩分区、路桥分区。
第七条(片区)片区划分主要根据分区规划,并结合街道(镇)的行政界线确定。
台州市中心城区共划分为30个片区,分别是:(一)椒江分区,包括章安片区、前所片区、葭沚片区、白云片区、海门片区、洪家片区、下陈片区和三甲—椒江农场片区。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精品文档]
二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食品工业、医药制造工业、纺织工业等用地。
M3
三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采掘工业、冶金工业、大中型机械制造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制革工业、建材工业等用地。
饮食、照相、理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
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独立地段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用地
C3
C31C32C33C34C35C36
文化娱乐用地
新闻出版用地
文化艺术团体用地
广播电视用地
图书展览用地
影剧院用地
游乐用地
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C52
C53
医疗卫生用地
医院用地
卫生防疫用地
休疗养用地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综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等用地,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精神病院、肿瘤医院等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急救中心和血库等用地
休养所和疗养院等用地,不包括以居住为主的干休所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各种通讯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
各种文化艺术团体等用地
各级广播电视、电视台和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
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和纪念馆等用地
电影院、剧场、音乐厅、杂技场等演出场所,包括各单位对外营业的同类用地
独立地段的游乐场、舞厅、俱乐部、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用地
C4
C41
C42
体育用地
C6
C61
C62
C63
C64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
道路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R44
绿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C
公共设施用地
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C42
体育训练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C
C5
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C51
医院精神病院、肿瘤医院等
C52
卫生防疫用地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急救中心和血库等用地
R23
道路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R24
绿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
R3
三类居住用地
市政公用比较设施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
R3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R3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等用地。
R13
道路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R14
绿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1. 住宅用地住宅用地是指用于居住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普通住宅区、高档住宅区、别墅区等。
住宅用地的代码为R。
2. 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是指用于商业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商业中心、购物中心、超市等。
商业用地的代码为C。
3. 工业用地工业用地是指用于工业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工业园区、工厂区、加工区等。
工业用地的代码为I。
4. 农业用地农业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用地区域,包括耕地、林地、果园等。
农业用地的代码为A。
5. 教育用地教育用地是指用于教育机构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学校、大学园区等。
教育用地的代码为E。
6. 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是指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医院、诊所等。
医疗卫生用地的代码为M。
7. 文化娱乐用地文化娱乐用地是指用于文化娱乐设施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剧院、博物馆、体育场馆等。
文化娱乐用地的代码为L。
8. 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是指用于公共设施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邮局、公安局、消防站等。
公共设施用地的代码为P。
9. 绿地和公园用地绿地和公园用地是指用于绿地和公园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公园、花园等。
绿地和公园用地的代码为G。
10. 其他用地其他用地是指不属于以上分类的用地区域,包括临时用地、特殊用地等。
其他用地的代码为O。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如下:- 住宅用地:R- 商业用地:C- 工业用地:I- 农业用地:A- 教育用地:E- 医疗卫生用地:M- 文化娱乐用地:L- 公共设施用地:P- 绿地和公园用地:G- 其他用地:O这些代码和分类在城市规划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帮助城市规划者准确划分不同用途的土地,并制定相应的规划和政策。
通过科学合理地规划城市用地,能够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
这一分类和代码的使用,有助于规范城市用地的开发和利用,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效率。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的制定和更新,应考虑到城市发展的需要,紧跟时代的潮流,不断适应城市规划的新要求和新挑战。
规划用地代码
规划用地代码标题:规划用地代码引言概述:规划用地代码是指根据国家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对各类用地进行编码,以便统一管理和监管各类用地的利用情况。
规划用地代码是城乡规划工作中的重要工具,能够帮助规划部门更好地进行用地管理和规划。
本文将详细介绍规划用地代码的相关内容。
一、规划用地代码的分类1.1 农村用地代码农村用地代码主要包括农田、园地、林地、草地等,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
1.2 城镇建设用地代码城镇建设用地代码包括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等,用于城镇建设和发展。
1.3 生态环境保护用地代码生态环境保护用地代码包括湿地、森林公园、水源涵养地等,用于维护生态环境和生态平衡。
二、规划用地代码的编制原则2.1 统一性原则规划用地代码应该符合国家统一的规划用地分类标准,便于各级规划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管。
2.2 预留性原则规划用地代码应该具有一定的预留性,能够适应未来城乡规划的发展需要,保证规划的灵活性和可持续性。
2.3 易读性原则规划用地代码应该具有一定的易读性,便于各类用户理解和使用,避免出现混淆和错误。
三、规划用地代码的应用范围3.1 城乡规划设计规划用地代码可以作为城乡规划设计的基础数据,帮助规划师更好地进行用地规划和设计。
3.2 土地利用管理规划用地代码可以作为土地利用管理的重要依据,帮助政府部门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监管和调控。
3.3 土地资源评估规划用地代码可以作为土地资源评估的参考依据,帮助相关部门对土地资源进行评估和利用。
四、规划用地代码的更新和完善4.1 定期更新规划用地代码应该定期进行更新,根据城乡规划的发展需要和土地利用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4.2 改进机制规划用地代码的编制应该建立健全的改进机制,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规划用地代码的准确性和适用性。
4.3 完善标准规划用地代码的编制应该参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确保规划用地代码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五、规划用地代码的意义和作用5.1 促进规划实施规划用地代码可以促进城乡规划的实施,帮助规划部门更好地进行用地管理和规划。
城规划用地分类与用地代码一览表
外事用地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
D3
保安用地
监狱、拘留所、劳动场所和安全保卫部门等用地, 不包扌舌公安局和公安分局,该用地应归入公共设施 用地(C)
水域和其他用地
除以上各大类用地之外的用地
El
水域
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水 域刁:包括公共绿地及单位内的水域
耕地
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
C5
2
卫生防疫用地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急救中心 和血库等用地
C53
休疗养用地
休养所和疗养院等用地,不包扌舌以居住为主的干 休所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 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该 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S2
S21
交通广场用地
交通集散为主的广场用地
S22
游憩集会广场用地
游憩、纪念和集会等为主的广场用地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他各类 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
S3
S31
机动车停车场用地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S3
2
非机动车停车场用地
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 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C4
C41
体育场馆用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 各类球场、溜冰场、赛马场、跳伞场、摩托车场、 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包括附 属的业余体校用地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
C41
C42
体育用地
体育场馆用地
体育训练用地
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溜冰场、赛马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包括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C
公共设施用地
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C1
范??????????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C
C5
C51
C52
C53
医疗卫生用地
医院用地
卫生防疫用地
休疗养用地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综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等用地,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精神病院、肿瘤医院等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急救中心和血库等用地
休养所和疗养院等用地,不包括以居住为主的干休所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
E
水域和其它用地
除以上各大类用地之外的用地
E1
水域
江、河、湖、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水域,不包括公共绿地及单位用地内的水域
E2
E21
E22
E29
耕地
菜地
灌溉水田
其它耕地
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用地代码一览表讲解
高速公路用地
高速公路用地
T22
一、二、三级公路用地
一级、二级和三级公路用地
T23
长途客运站用地
长途客运站用地
T3
管道运输用地
运输煤碳、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
T4
港口用地
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和客运站等
T41
海港用地
海港港口用地
T42
河港用地
河港港口用地
T5
机场用地
C11
市属办公用地
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以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
C12
非市属办公用地
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
C21
商业用地
综合百货商店、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等用地
C61
高等学校用地
大学、学院、专科学校和独立地段的研究生院等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
C6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
C63
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
独立地段的电视大学、夜大学、教育学院、党校、干校、业余学校和培训中心等用地
C64
特殊学校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围
大类
中类
小类
E
E6
村镇建设用地
集镇、村庄等农村居住点生产和生活的各类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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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
南京市规划局
2005年9月
前言
为实现城市规划在南京市域的覆盖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在都市发展区内的全覆盖,须合理地划分城市规划编制单元,作为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基础。
本规定确定了“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图则单元-地块”五级体系的城市规划地域划分,通过合理的编码,确保每一地块的唯一性。
为建立规划成果信息系统做好基础。
上述五级体系中,规划编制单元是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元。
在都市发展区内,规划的城镇发展用地和生态保护用地之间规划基础不一,一般地说,都市发展区内的新市区、新城总体规划已经确定,可以根据规划结构比较容易划分规划编制单元。
为实现都市发展区近期建设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本次原则上划定了新市区、新城城镇建设用地内的规划编制单元;远郊城镇规划编制单元因工作基础的原因,本次原则上暂不划定,而仅划分至“分区”。
未来工作深化以后,可以根据编码规则,逐个确定规划编制单元。
生态用地上的规划编制单元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分。
1.总则
1.1地域划分
根据南京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布局结构,确定“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图则单元-地块”五级地域划分体系。
其中,规划编制单元是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也可根据需要合并若干个规划编制单元一同编制,也可将规划编制单元进一步细分为编制次单元进行编制组织。
1.2地域边界及调整
地域边界划分应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结构、用地性质、地理特征以及行政界线确定。
各级地域边界可以根据规划编制时的实际作调整。
边界调整时,相邻地域边界应作相应调整,以确保无缝衔接。
1.3地域划分的原则
1.3.1“综合分区-分区-规划编制单元”三级由市规划局划分、确定编码;“图则单元-地块”两级由规划设计单位划定、确定编码。
1.3.2在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新市区、新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可根据城市规划结构先行确定规划编制单元;在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用地、远景城镇以及远郊城镇的规划编制单元可以视社会经济发展背景另行确定。
1.3.3各规划编制单元除以编码表达外,还应以单位内最主要地理名称命名本编制单元,一般以编码后加括号形式标明。
2.综合分区
2.1综合分区划分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结构,全市划分为8个综合分区。
即:中心片区综合分区、东部综合分区、东南综合分区、南部综合分区、浦口综合分区、六合综合分区、溧水综合分区、高淳综合分区。
2.2综合分区的边界
综合分区划分主要以地理特征和区行政边界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3.分区
3.1分区的划分原则
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分区的边界由主城内的片区、新市区、新城边界以及其他条件确定。
原则上主城外围的新市区、新城须单独划为一个分区。
生态用地及远郊区根据所在区、县的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城镇片区特征,由2-5个乡镇(镇道)划为一个分区,划分时可结合乡镇或镇道界线确定。
按照上述原则,在综合分区的基础上,将除溧水、高淳综合分区以外的6个综合分区进一步划分为31个分区。
3.2中心片区综合分区
中心片区综合分区划为5个分区。
即:
老城分区
主城北分区
钟山分区
主城南分区
河西分区
3.3东部综合分区
东部综合分区划分为5个分区,即:
八卦洲分区
新尧分区
栖霞分区
龙潭分区
仙林分区
3.4东南综合分区
东南综合分区划分为4个分区,即:
沧波门分区
青龙分区
汤山—上峰分区
淳化—湖熟分区
3.5南部综合分区
南部综合分区分为7个分区,即:
板桥分区
牛首-祖堂分区
东山分区
东善-谷里分区
方山-秣陵分区
铜井分区
禄口分区
3.6浦口综合分区
浦口综合分区分为4个分区,即:
汤泉—永宁分区
泰山—珠江分区
老山分区
桥林分区
3.7六合综合分区
六合综合分区分为6个分区,即:
竹镇分区
新篁分区
雄州分区
龙袍-灵岩分区
化工园分区
大厂分区
3.8溧水综合分区(由溧水县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具体划定分区)
3.9高淳综合分区(由高淳县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具体划定分区)
4.规划编制单元
4.1规划编制单元确定的原则
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由规划结构确定规划编制单元,一般面积在4-20km2之间。
在生态廊道及远郊地区,一般每一乡镇划分为一个规划编制单元。
本次可不明确。
4.2依据上述原则,本次共划定了85个规划编制单元。
已确定的规划编制单元详见附表和附图。
本次有10个分区未及划定规划编制单元。
未及划定规划编制单元的地区在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前,由市规划局在规划编制技术要求中明确单元边界及编码。
4.3规划编制单元使用规则
规划编制单元一般是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也可在规划编制单元之下进一步划分“次单元”。
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时,也可将若干规划编制单元合并,但项目名称应是同时列若干规划编制单元,且图则单元的确定及地块编号仍从属其原有规划编制单元进行。
5.图则单元
5.1图则单元含义
图则单元是为实现“一张图管理”而建立的地域单元。
应以图则单元为载体,进一步通过划分地块全面表达规划确定的各类强制性及指导性指标。
5.2图则单元划分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居住社区(新区)、行政街道(旧区)界限范围;
2.明确的四至及围合界线(如主次干道、重要河流、铁路等);
3.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和功能内在的关联性;
4.合理的公共设施服务半径;
5.适度的用地规模(旧城中心区以20-30公顷为宜,新区以80-150公顷为宜)。
6.地块
6.1地块的含义
地块是规划用地强度赋值的基本单位。
6.2地块划分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保持用地性质的完整性和协调性;
2.与土地权属相关;
3.便于土地出让。
7.编码规定
7.1编码权限
规划编制单元及以上的编码由规划局统一赋予。
图则单元及地块的编码由规划设计单位赋予。
7.2编码体系
由5级10位码构成,即:
综合分区码:2位代码由大写英文字母缩写作为代码。
分区码:1位代码由小写英文字母作为代码
规划编制单元码:3位代码 XXY作为代码(X为1-9的阿拉伯数字)
其中前两位“XX”作为规划编制单元码
后一位“Y”作为划分次单元时的代码(如无次单元则为0)图则单元码:2位代码 01-99作为代码
地块码: 2位代码 01-99作为代码
7.3编码规则
规划编制单元及以上的编码由规划局统一按自西北往东南,由西向东,由北向南编排。
图则单元及地块编码,由规划设计单位按自西北往东南,由西向东,由北向南编排。
7.4表达方式
规划设计单位仅表达图则单元及地块2级编码即可。
附表
附图:1、综合分区及分区划分图
2、各综合分区规划编制单元划分图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