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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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控制监测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控制监测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控制监测制度一、血液透析室的建筑布局应当遵循环境卫生学和感染控制的原则,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要求。

透析治疗区、治疗准备室等区域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Ⅲ类环境的要求。

二、血液透析治疗区域内配备供医务人员使用的手卫生设备、水池、非接触式水龙头、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干手物品或设备。

三、工作人员在接触病人前后应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擦手。

(一)医务人员在接触病人前后应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擦手。

(二)医务人员在接触病人或透析单元内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应戴手套,离开透析单元时,应脱下手套。

(三)医务人员在进行以下操作前后应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擦手,操作时应戴口罩和手套:中心静脉插管、外周静脉穿刺、注射药物、抽血、处理血标本、、处理插管及通路部位、处理伤口、处理或清洗透析机时。

(四)在接触不同病人、进入不同治疗单元、清洗不同机器时应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擦手并更换手套、洗手。

(五)以下情况应强调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擦手:脱去个人保护装备后;开始操作前或结束操作后;从同一病人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及切口前后;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切口敷料后;触摸被污染的物品后。

四、医务人员感染监测,加强血液透析室医务人员在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工作。

处理医疗废物时需戴手套,处理以后需洗手;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在工作中如发生被血液污染的锐器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五、血液透析室发现新发的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或其他传染病应按照国家有关传染病报告制度报告相关部门。

六、血液透析室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七、透析废液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八、发生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院感染暴发,应当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健全的科室医院感染监控小组并履行职责。

二、加强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医务人员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不少于6小时,并建立培训记录。

三、布局合理,分为限制区(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半限制区(治疗室)和非限制区(透析治疗室、候诊室、污物处理室等)。

每个工作区应设流动水、非手触式洗手设备,手卫生用品配置齐全。

四、建立严格的接诊制度,对所有初次透析的患者进行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相关检查,保留原始记录。

对长期透析的患者应每6个月检查乙肝、丙肝病毒1次。

对于乙肝阴性的患者建议给予乙肝疫苗的接种。

五、乙型和丙型肝炎患者必须分区分机进行隔离透析,并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

护理人员相对固定。

急诊患者应专机透析。

六、从事血液透析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卫健委《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及《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范。

七、工作人员操作时严格执行标准预防措施,加强职业卫生防护,定期体检,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八、从事血液透析器复用的人员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后方可上岗。

九、每季度进行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生物学监测1次,并记录保存监测资料。

十、透析液和透析用水细菌培养应每月1次,要求细菌数<200cfu/ml,内毒素检测至少每3个月1次,要求内毒素<2EU/ml。

复用用水最初应每周检测1次,连续2次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后,细菌学检测应每月1次(不得超过200CFU/ml),内毒素检测应每3个月至少1次(不得超过2 EU/ml)。

透析液的细菌、内毒素检测每X透析机至少每年检测1次。

疑有透析液污染或发生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

十一、加强医院感染监测。

如发现感染应及时送检相应标本,尽早确定诊断,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同时于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分析感染原因;存在严重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透析工作并进行整改。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一、背景和目的1.背景血液透析室是一种特殊的医疗场所,其患者由于长期接受透析治疗,免疫力较低,感染风险较大。

而透析室内的医务人员也面临着接触患者体液和器械等感染风险。

因此,为了减少感染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有必要建立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2.目的确保血液透析室内感染发生率的全面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减少患者感染和交叉感染风险,提高透析室环境质量和医务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

二、监测指标和频率1.监测指标(1)患者感染情况:包括血流感染、导管相关感染、伤口感染等。

(2)器械和设备感染情况:包括透析机器、管路、透析针头等设备的污染和感染情况。

(3)医务人员感染情况:包括透析室医务人员的感染发生情况。

2.监测频率根据透析室的规模和患者的数量,监测频率可定为每月一次或每季度一次。

三、监测流程1.数据采集(1)收集患者的个人信息,包括年龄、性别、透析时长、透析方式等。

(2)收集感染事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发生时间、感染类型、感染部位和感染菌种等。

(3)收集医务人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岗位、从业年限、防护措施等。

2.数据分析(1)将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合理整理和分析。

(2)计算感染率和相关指标,如感染率=感染人数/透析患者总数*100%。

3.制定措施(1)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制定和调整感染预防措施,如加强手卫生、消毒和无菌操作规范等。

(2)加强器械和设备的消毒和维护工作,确保其安全和无菌状态。

(3)加强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确保其能够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四、报告编制和使用1.报告编制(1)报告应包括感染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以及相应的改进措施。

(2)报告应由透析室的感染控制委员会编制,并由负责感染控制工作的专职人员进行审核。

2.使用(1)报告应定期向透析室的管理层和相关部门提交,并用于制定和调整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

(2)报告也可向患者和家属公开,增强其对透析室感染控制工作的了解和信任。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血液透析治疗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透析导致的医源性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

特制定《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2.参考文件:2.1《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卫医政发〔2010〕35号2.2《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1版)》-国卫办医函〔2021〕552号3.名词定义:3.1血液透析:使用血液透析机及其相应配件,利用血液透析器的弥散、对流、吸附和超滤原理对患者进行血液净化治疗的措施。

4.内容:4.1基本要求4.1.1医务人员在血液透析工作中,遵循标准预防原则和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4.1.2乙肝患者,在隔离透析治疗室/区进行专机血液透析,隔离区必须物品不得与非隔离区交叉使用(如治疗车、血压计等),隔离区物品均设置标识。

隔离区护理人员固定,不可交叉管理普通区患者。

4.1.3呼吸道传染病疫情期间,透析前对患者进行体温检测等预检分诊措施,可疑和确诊患者应在呼吸道隔离病房或到指定医疗机构接受透析治疗。

4.1.4合并呼吸道感染/传染病的患者进入透析室,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2建筑布局血液透析室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标识清楚,洁污不交叉。

隔离区相对独立,集中管理;进入潜在感染区域和/或污染区域的被污染物品,未经消毒不得返回清洁区域。

4.3环境清洁与消毒4.3.1透析治疗室/区应通风,保持空气清新,每班/日透析结束后应进行有效的空气净化/消毒。

4.3.2血液透析室环境、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应遵循先清洁再消毒的原则,根据环境、物体表面及其污染程度选择有效的清洁剂或消毒剂。

物体表面使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并做好消毒工作的记录。

4.3.3每次透析结束后,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更换。

对透析单元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如透析机外部、透析床/椅、小桌板等)及地面进行清洁消毒。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一、血透室做好血液净化系统的监测:每月对透析用水和透析液进行细菌培养;每季度透析用水内毒素检测;每年至少测定透析用水的化学污染物一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检测至少每周一次,结果应当符合规定。

二、血透室对所有初次透析(或在其它医院透析期间又转到我院)的患者进行乙肝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每半年复查一次。

三、血液透析机使用中监测:应观察或记录患者每次透析时的临床情况,体温高于37.5℃或出现寒颤、并报告医师,不明原因的发热或寒颤常发生于透析开始时,应检测透析用水的内毒素含量及消毒液残留量;其他综合征的监测:若透析开始时出现血管通路侧上肢疼痛,医师应分析是否由于已复用血液透析器中残余的消毒液引起。

若怀疑是残余消毒剂引起的反应,应重新评估冲洗程序并检测消毒剂残余量。

四、血透室医护人员做好每日透析患者的评估,并及时填写日志表,对新进入血透室的患者登记其详细信息。

五、院感科和检验科每月对血透室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

六、主管医生发现或疑似有医院感染病例时,要及时向本科人员报告,并于24小时内填表报告院感科。

七、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按照我院的《传染病疫情诊断、登记、报告制度》执行,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防控措施。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一、严格贯彻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福建省血液透析治疗质量控制手册》等有关规范。

二、建立、健全消毒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消毒工作质量。

三、透析记录应完整、准确,各项资料应妥善保存。

四、各种治疗设备指定专人管理,定期保养。

五、做好院感工作计划、总结,定期进行院感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

六、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七、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正确分类与收集,感染性医疗废物置黄色废物袋内,锐器置于锐器盒内。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放入感染性废物袋内,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医疗废物容器应符合要求,不遗洒、标识明显、正确,医疗废物不应超过包装物或容器容量的3/4。

应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封闭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

不应取出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医疗废物。

发生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时,按医院制订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进行处理,与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做好交接登记并双签字,记录应保存3年。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监测标准操作规程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监测标准操作规程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监测标准操作规程
血液透析室应配合感染管理办公室做好患者医院感染的监测。

发生与血液透析相关的医院感染暴发时,应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臵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处臵、上报。

一、透析用水及透析液监测
1.每月采集透析液检测细菌总数,应少于100cfu/ml。

采样部位为在透析液透析器进口或出口处,每台透析机每年至少检测 1 次;
2.每季度采集透析液检测内毒素,应小于0.5 EU /ml。

采样部位在透析液透析器进口或出口处,每台透析机每年至少检测 1 次;
3.每月采集透析用水检测细菌总数,应少于100cfu/ml。

采样部位在水处理机器进入血液透析机器或回水末端;
4.每季度采集透析用水检测内毒素,应小于0.25EU/ml。

采样部位在水处理机器进入血液透析机器或回水末端。

5.若透析用水或透析液细菌数大于50cfu/mL、透析用水内毒素大于0.125EU/mL、透析液内毒素大于0.25EU/mL,应采取干预措施。

二、环境微生物监测
1.每季度应对空气、医务人员手、物体表面、使用中消毒剂进行微生物监测,登记并保留原始资料。

2.空气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4cfu/5min〃9cm 直径平皿,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2。

血液透析中心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

血液透析中心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

血液透析中心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一、背景血液透析是一种治疗慢性肾衰竭的重要手段。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慢性肾脏病患者人数逐渐增加,血液透析也成为越来越多患者的救命稻草。

然而,由于透析过程中涉及到多种医疗器械和药物,医院感染是血液透析中心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

为了提高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的质量,降低感染率,保障患者安全,本文制定了血液透析中心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

二、目的1、建立规范的感染监测程序,及时发现患者医院感染病例;2、规范医院感染报告流程,及时上报感染情况;3、为降低医院感染率、保障患者安全提供科学依据。

三、监测方法及内容1、感染监测对象:所有血液透析患者、血液透析室医务人员;2、监测内容:(1)透析患者临床症状监测,包括体温、呼吸频率、血压等生命体征;(2)透析室设备、环境监测,包括透析机、透析管道、透析液等设备卫生情况;(3)医务人员感染监测,包括手部卫生、工服更换、口罩佩戴等操作流程监测。

四、监测流程1、日常监测:每日透析前对患者进行临床症状监测、透析设备卫生监测和医务人员操作监测;2、周年度监测:每月对透析患者进行一次全面体检监测;3、外部感染监测:及时向卫生部门汇报医院发生的医院感染病例。

五、报告流程1、感染病例发现:(1)医务人员及时向主治医师报告患者出现的感染症状;(2)主治医师根据病例信息进行初步判断,并记录在病历中;(3)主治医师向医院感染防控小组进行汇报。

2、感染病例上报:(1)医院感染防控小组收到病例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核实;(2)对感染源进行定位和管理,制定相应感染防护措施;(3)向卫生部门上报感染病例,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六、资料整理与分析1、将每月监测结果及感染报告情况整理为资料报表;2、对感染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3、对感染报告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估感染控制效果。

七、追溯调查与处理1、对发生感染事件的透析患者及医务人员进行追踪调查;2、对感染源进行调查,制定相应措施进行处理;3、在医务人员中进行教育宣传和培训,提高感染防控意识。

血液透析中心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

血液透析中心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

血液透析中心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
(一)透析患者传染病病原微生物监测
1.长期透析的患者应每6个月检查一次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及艾滋病病毒标志物,保留原始记录并登记。

2.存在不能解释的肝脏转氨酶异常升高的血液透析患者,应进行HBVDNA和HCVRNA定量检测。

3.血液透析室(中心)出现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HBsAg或HBVDNA)或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HCV抗体或HCVRNA)阳转的患者,应立即对密切接触者(使用同一台血液透析机或相邻透析单元的患者)进行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检测,包括HBVDNA和HCVRNA检测;检测阴性的患者应1~6个月后重复检测。

4•建议乙型肝炎病毒易感(HBsAb阴性)患者接种乙型肝炎病毒疫苗。

5.建议丙型肝炎患者进行药物治疗。

(二)院内感染和传染病上报
血液透析室(中心)发生院内感染的上报要求,参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8号)。

1.医疗机构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
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1)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2)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3)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

2.医疗机构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
(1)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2)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3)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人员管理1、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每2年参加医院组织的体格检查,每年1次肝功能及全套肝炎病毒标志物检查,乙肝表面抗体阴性的工作人员接种乙肝疫苗。

2、工作人员进入血液透析室应当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换工作鞋。

3、病人进入透析间应更换拖鞋或穿鞋套,非透析人员不得入内,家属和参观人员必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按规定要求入室。

4、工作人员如发生意外锐器刺伤,立即采取正确的处置方法,并上报院感防保科。

二、环境管理1、血透室内严格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

每透析单元面积不小于3.2 m2,室内保持清洁干燥,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物品表面的清洁。

2、水处理间面积应为水处理机所占面积的1.5倍,地面有防水处理和地漏,避免阳光直射,通风良好.3、每日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门、窗、桌、椅、床等,地面用含氯消毒溶液拖拭2次。

4、血透室、治疗室、反渗水室每日进行空气消毒1次,使用动态空气消毒机,室内空气、物表、医务人员手每月监测培养一次,空气细菌数≤500cfu/m3,物体表面细菌数≤10cfu/cm2,医务人员手细菌数≤10cfu/cm2。

5、血透室内配有洗手设施,洗手液,清洁干燥的擦手纸.三、消毒隔离制度1、操作前后认真洗手,对病人进行有创性诊断和治疗操作时,应戴一次性消毒手套;对不同病人进行操作时应该更换手套。

2、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对患者穿刺部位的皮肤应严格消毒。

3、病人被褥一人一用一换,床单、被套换下后,应放入专门的容器,送洗衣房清洗。

清洁用具应定期消毒。

4、新病人首次血液透析前,常规检查肝、肾功能、血常规、测定肝炎标志物包括甲肝抗体、乙肝标志物、丙肝抗体、戊肝抗体、丁肝抗体,测定梅毒、HIV抗体。

血液透析病人根据情况,每隔6个月进行肝炎标志物的复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册.5、透析器、管路、穿刺针一次性使用,用后装入黄色医用垃圾袋,密封后送焚烧处理。

6、建立HCV、HBV阳性血液透析病人登记制度.乙肝、丙肝病人分别设置专用透析治疗区和透析机。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及措施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及措施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及措施一、对血液透析室的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接受1次健康体检,包括HBV、HCv、HIV、梅毒等血源性传播疾病病原体相关标志物的检查;HBV标志物全部阴性和仅抗-HBc呈阳性者应接种全程乙肝疫苗,抗一HBs<10mU/ml者应追加一剂乙肝疫苗加强免疫。

二、对所有初次接诊的患者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相关检查,每半年复査一次。

三、医务人员进入血液透析室,应穿工作服、换工作鞋;严格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透析治疗区;病人进入血液透析室应更鞋。

四、设有隔离透析治疔间,配备专门治疗用品和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

阳性患者应在隔离透析间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急诊病人在急诊透析机进行血液透析治疗。

五、一次性使用的血液透析器及管路不得复用。

六、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手卫生、无菌技术操作,并实施标准预防,操作或接触血液时必须戴手套。

不能用同一注射器向不同患者注射肝素或对深静脉置管进行肝素封管。

七、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每次透析结東后,使用含有效氯50mg/L消毒液对透析单元内透析机等设备设施表面、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透析机进行有效的水路消毒;对透析单元地面进行湿式清洁,如有血液污染的,应先采用含有效氯2000mg/L消毒液浸泡的可吸附的材料将其清除,再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擦拭。

八、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一人一用一更换。

使用过的布类应及时装入污衣袋由洁强公司统一处理。

九、治疗室、透析治疗区每日开窗通风1~2次,并使用等离子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每天3次,每次2小时。

十、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分开放置,医疗垃圾放置在黄色垃圾袋内,利器放入利器盒内,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封口,由专人密闭收集、运送,统一处理。

隔离患者的垃圾放人双层黄色垃圾袋中,并及时密封,统一收集处理十一、每月进行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消毒效果监测,并对检测结果分析评价。

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制度

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制度

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制度1. 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开展医院感染病例感染监测,掌握医院感染发病特点,为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2. 医院感染病例由临床主管医生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进行初步诊断,及时进行病原微生物检测。

3. 对医院感染病原体分布及其抗感染药物的敏感性进行监测。

4. 对重点部位医院感染(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留置导尿管所致尿路感染、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手术部位感染)与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定监控流程与指标。

5. 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依照《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等相关规范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

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和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6. 血液透析室每月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

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

当检查结果超过规定标准值时,立即停止使用相关产品,并追查原因,再次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7. 环境卫生学的监测。

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

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产房、新生儿病房、血液病房、血液透析室、供应室无菌区、治疗室等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

当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医院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

监测方法按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8. 如有医院感染病例由经治医生认真填报“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于24小时内从办公信息系统上报医院感控科;如有聚集性暴发流行感染病例,2时内电话报告医院感控科,同时填报“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上报医院感控科,并且在出院病例首页院内感染名称栏内填写医院感染疾病名称。

9. 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报告。

10. 对疑似医院感染的诊断,主管医生报告科主任,会同该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一同讨论,作进一步的分析及检查,并作好讨论记录。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总则血液透析室作为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患者提供有效治疗的重要任务。

然而,血液透析过程中易发生医院感染,对患者健康和医疗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加强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担任组长,护士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

2. 感染管理小组负责制定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定期对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

3. 感染管理小组成员应具备一定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相关培训。

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1. 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设立急诊透析区。

2. 透析治疗区域环境应达到 III 类环境要求,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

3. 工作人员进入透析治疗区应穿工作服、换工作鞋、洗手。

4. 配备完善的手卫生设施,并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5. 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实施标准预防,配备足够的防护设备并按照工作要求穿戴个人防护设备,定期进行乙肝和丙肝标志物检测,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6. 建立严格的接诊制度,所有初次透析患者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相关检查,每半年复查 1 次。

发现感染病例、新发的乙肝、丙肝或其他传染病应及时填卡、报告。

7. 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病毒感染患者建议到指定的医院透析或转腹膜透析。

急诊患者应专机透析。

8. 严格执行一次性透析器的使用规定,一次性使用的透析器、管路严禁复用。

9. 有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每次透析结束对透析单元内物体表面进行擦洗消毒,遇污染随时消毒;每次透析结束时应对机器内部管路进行消毒;透析时如果发生破膜、传感器渗漏,在透析结束时应对机器立即消毒。

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应一人一用一更换。

四、医院感染监测与报告1. 做好感染病例监测,对透析患者进行定期的感染指标监测,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为加强我省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规范化管理,保证血液透析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设置血液透析室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一)医院感染制度管理开展血液透析的医疗机构应制定以下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

(2)透析液、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

(3)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及报告制度。

(4)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理制度。

(5)设备设施及--次性物品管理制度。

(6)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7)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制度。

(二)布局、设备设施管理(1)血液透析室应设置在清洁、安静的区域,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清洁与污染区域分开。

(2)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通风良好,设有隔离透析治疗区(间),有隔离标识。

(3)各区域配备手卫生设施:水池、非手触式水龙头、干手设备等。

每床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4)隔离患者使用的设备、物品。

如,病历、血压计听诊器、治疗车、机器等应有标识,不与普通患者混用。

(5)污物处置间有上、下水设施,抹布与拖把的清洗消毒水池应分别安置高低不同的水池加以区别。

(6)配备足够手套、口罩、工作服等防护用品。

(三)环境卫生与清洁消毒管理环境受到污染时应遵循先清洁、后消毒的原则。

(1)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干燥,两班之间常规开窗通风,无特殊污染可不进行空气消毒。

(2)保持地面清洁、干燥,两班之间对地面进行湿式清扫。

遇患者血液污染时,用一次性纸、布巾先将血液擦净,再用含有效氯500mg/L 消毒剂擦拭;拖把经500mg/L消毒剂浸泡30 min,清洗干净晾干备用。

(3)透析机、透析室的物体表面消毒: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所用消毒剂性能应与血透机外表材质相适应,防止发生腐蚀)。

(4)每次透析结束,应对机器内部管路进行有效的水路消毒(消毒方法按不同透析机出厂说明进行)。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控制检测制度

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控制检测制度

潜山县中医院王河分院血液净化中心血液净化中心医院感染控制监测制度一、定期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检测。

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

二、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检测、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监测。

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灯管每半年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一次,30W普通石英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W/cm2。

三、透析用水和透析液每月进行一次细菌培养,在反渗水输水管末端收集透析用水标本,在透析液进入透析器的位置收集透析液标本,细菌数不能超出2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3个月进行一次透析用水和透析液的内毒素检测,内毒素不能超过2Eu/ml。

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

当检验结果超过规定标准值时,须再复查。

一、二级反渗水电导度、各压力表显示刻度每天监测,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检测至少每周进行一次,结果应当符合要求。

透析用水的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一次,四、每月进行环境卫生学检测:包括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进行病原微生物的培养监测,保留原始记录,建立登记表。

监测方法及卫生学标准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 --1995)。

五、加强医院感染病例的监测,观察并记录患者每次透析时的临床情况,对透析中出现发热反应的病人,及时进行血培养,查找感染源,采取控制措施,做好相应的管理和监测。

六、新入血液透析患者要严格询问病史,进行乙肝、丙肝及艾滋病等感染的检查,长期透析患者每半年应进行上述感染指标的复查。

对乙肝阴性患者应建议其进行乙肝疫苗接种。

血透室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血透室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血透室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一、首次透析患者常规检查肝炎标志物及梅毒、HIV;维持性血液透
析患者一年进行两次检查(5月、11月)。

二、首次透析患者及外院转入患者的检查覆盖率达100%。

三、检查结果须留存并贴至病人专用病例夹内, 同时将结果登记入市
透析质控中心系统内(一月内)。

四、每次检查结果须及时与前次结果进行对照, 发现结果异常须及时
登记处理。

五、一旦发现标志物阴转阳的患者, 须第一时间内对密切接触者进行
定量检查, 同时上报科领导, 院感染办, 查找原因, 须分机分室透析积极处理。

六、每月将院感检测汇总一次, 并登记在案。

七、临床科室发现感染报告途径:发现医院感染病例, 立即报告病区
院感管理小组, 较短时间内发现3例以上的院感病例, 报告员感染管理科, 院感管理科1h内报告医院感染控制科, 由医院感染控制科报告医教部、护理部, 并指导科室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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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室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1、血透室做好血液净化系统的监测:对透析用水和透析液的监测,每月进行一次细菌培养,细菌菌落数必须小于等于200cfu/ml;每季度进行一次内毒素检测,内毒素不能超过2EU/ml;透析用水的的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一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检测至少每周一次,结果应当符合规定。

2、血透室对所有初次透析(或在我院透析期间又去别处过)的患者进行乙肝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艾滋病毒感染的相关检查,每半年复查一次。

3、血液透析机使用中监测:应观察或记录患者每次透析时的临床情况,已确定由复用透析器引起的可能的并发症;与复用有关的综合征如发热和寒颤的监测:体温高于37.5℃或出现寒颤,并报告医师,不明原因的发热或寒颤常发生于透析开始时,应检测透析用水或复用水的内毒素含量及消毒液残留量;其他综合征的监测:若透析开始时出现血管通路侧上肢疼痛,医师应分析是否由于已复用血液透析器中残余的消毒液引起。

若怀疑是残余消毒剂引起的反应,应重新评估冲洗程序并检测消毒剂残余量。

4、院感办和检验科每月对血透室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

5、主管医生发现或疑似有医院感染病例时,要及时向本科人员报告,
并于24小时内填表报告院感办。

6、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按照我院的《传染病疫情诊断、
登记、报告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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