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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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账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账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账务处理(一)适用范围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投资方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时,应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法)计量后,在持有期间内,根据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企业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调整其投资账面价值的方法。

即: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份额+商誉。

(三)科目设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投资时点)——损益调整(投资后净损益及利润分配变动)——其他综合收益(投资后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其他权益变动(投资后其他权益变动)(四)权益法的账务处理1.投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确认应享有(或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应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进行适当调整:(1)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应按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确定被投资单位的损益。

(考试一般不涉及这一情形)(2)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有关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

投资方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有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的,未来期间,在计算归属于投资方应享有的净利润或应承担的净亏损时,应考虑对被投资单位计提的折旧额、摊销额以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进行调整。

(3)对于投资方或纳入投资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予抵销。

顺流交易是指投资方向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出或出售资产。

逆流交易是指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方投出出售资产。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体现在投资方或其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持有的资产账面价值中的,在计算确认投资损益时应予抵销。

《企业会计准则》下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财税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下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财税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下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财税处理作者:陈金祥一、《企业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1)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2)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但是,母公司(投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

上述采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的调整,应当在合并财务报表的工作底稿上进行,不作账务处理,所以也无须因此作纳税调整。

二、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一)相关规定1.准则: 2号准则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初始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增投资成本。

2.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投资资产应当按照购买价款或取得投资时支付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为成本;企业转让或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可以扣除。

(二)账务处理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以下简称净资产)份额,不作账务处理;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三)纳税调整和纳税申报表格查账征收企业的所得税,纳税调整是通过《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及其―系列附表的编制来实现的。

相关附表主要有附表十一、附表三和附表十,前两表格式示意如下: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一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四)申报表的填报1.投资初期调增投资成本确认收益时,计税填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以下简称应税所得),即:(1)在编报附表十一时,调增成本确认的收益填写在该表相关行次的第5列;(2)在编报附表三时,应将附表十一第5列金额填入该表第6行第4列。

【案例解析】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计量下投资收益的纳税调整及填报(企业汇算清缴)

【案例解析】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计量下投资收益的纳税调整及填报(企业汇算清缴)

《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要求填报“长期股权投资”的持有收益和处置收益的相关纳税调整。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划分,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当分别采用权益法或权益法进行核算。

但不论企业采用哪种方法核算,都不会改变所得税的处理方法,但是会计处理不一样导致税会差异不一样。

本文主要讲述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计量下投资收益的纳税调整及填报。

一、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范围会计准则准则规定,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投资方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时,应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

在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后,如果认定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拥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权益法核算时,应仅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份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权益法核算时,应同时考虑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份额。

二、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会计处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1.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或追加投资的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比较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应当按照二者之间的差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取得投资当期损益。

3.持有投资期间,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分别以下情况处理:对于因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而产生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方应当按照应享有的份额,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因素导致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长投 权益法核算 分录

长投 权益法核算 分录

长投权益法核算分录摘要:一、长投权益法核算概述二、长投权益法核算的会计分录1.购入时2.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3.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三、长投权益法与成本法的区别正文:长投权益法核算是一种会计方法,用于确认和衡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和投资收益。

在这种方法下,投资企业将其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其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份额,并按照其所占比例计算和确认投资收益。

以下是长投权益法核算的详细步骤和会计分录。

一、长投权益法核算概述长投权益法是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视为同一个整体,一个会计主体。

投资企业始终站在整个集团的立场上,无论是初始投资时或者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时、以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均引起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享有的权益变动,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二、长投权益法核算的会计分录1.购入时: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2.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宣布的股利应该计入的科目:如果是在取得后宣告得到的取得前的现金股利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3.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银行存款贷:长期股权投资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

借:银行存款等(实际收到的价款)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损益调整(或借方)贷:投资收益三、长投权益法与成本法的区别:成本法下,对于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变动,投资单位不改变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变动了,投资单位也跟着变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

例如,被投资单位当年净利润实现100万,那么在成本法下就不做分录,但在权益法下就要进行如下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损益调整15贷:投资收益15这是因为权益法下,投资企业需要将其所占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

总之,长投权益法核算是一种重要的会计方法,对于投资企业确认和衡量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和投资收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内部资料中级会计实务第五章 长期股权投资知识点: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详细描述: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处置损益。

投资方全部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投资方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教材例5-21】甲公司持有乙公司40%的股权并采用权益法核算。

2×09年1月1日,甲公司将乙公司20%的股权出售给非关联的第三方,对剩佘20%的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

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权至2×09年7月1日期间,确认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为8 000 000元(为按比例享有的乙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享有乙公司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为2 000 000元。

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

由于甲公司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因此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

甲公司有关账务处理如下:借:其他综合收益 4 0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 000 000 贷:投资收益 5 000 000假设,2×09年7月1日,甲公司将乙公司35%的股权出售给非关联的第三方,剩余5%股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由于甲公司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因此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如何做账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如何做账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如何做账务处理?权益法:权益法(Equity Method)是适用于长期股权投资的一种会计核算方法。

根据这一方法,投资企业要按照其在被投资企业拥有的权益比例和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变化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

使用这种方法时,投资企业应将被投资企业每年获得的净损益按投资权益比例列为自身的投资损益,并表示为投资的增减。

如果收到被投资企业发放的股利(不包括股票股利,下同),投资企业要冲减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

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1. 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投资损益的确认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损益。

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1)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2)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借:投资收益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应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进行适当调整:(1)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应按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有关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与账面价值处理的差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进行调整。

(3)投资企业在采用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时,应抵消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案例——关于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案例——关于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案例——关于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一、案例材料甲事业单位2020年1月1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余额(假设均为权益法核算)如下:以现金取得的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000000元,损益调整100000元,其他权益变动100000元;以固定资产置换取得的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成本4000000元,损益调整500000元,其他权益变动(贷方)100000元;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非持有的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取得的丁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成本3000000元,损益调整(贷方)50000元,其他权益变动(贷方)100 000元。

2020年,甲单位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经批准,甲单位于2020年1月1日出售乙公司股权,获得处置价款1400000元,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100000元一同转让,处置过程中发生其他相关税费支出50000元,按照规定将处置时取得的投资收益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

(2)经批准,甲单位于2020年1月1日出售丙公司股权,取得处置价款4900000元,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200000元一同转让,处置过程中发生其他相关税费150000元,按照规定将处置时取得的投资收益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

(3)经批准,甲单位于2020年1月1日出售了丁公司的股权取得处置价款3150000元,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30 000元一同转让,处置过程中发生其他相关税费50000元,按照规定将处置时取得的投资收益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

二、案例分析及账务处理(一)出售乙公司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

分析: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处置以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被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照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等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借贷方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税务师: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和处置

税务师: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和处置

(二)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及权益法进行核算。

【准则规范】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权益法核算,不允许选择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1.权益法的核算 企业对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在长期股权投资下设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等明细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借方贷方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损益调整其他综合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其他权益变动 【教师解读】权益法核算下,“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体现了投资者对被投资方的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所享有的份额。

并随着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的变动而按比例进行变动。

权益法核算四步骤 【教师解读】对于权益法核算时,不管是哪种情况下的权益变动,均应当考虑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调整。

(1)比较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享有被投资方权益(公允价值)的份额 ①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权益份额的,无需进行调整; ②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权益份额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2)确认投资后损益变动的影响 ①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亏损时,编制相反会计分录。

②投资企业对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③被投资企业发生超额亏损,投资企业应当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长期应收款 预计负债 除上述情况,仍未确认的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损失,应在账外备查登记。

(3)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发生变动时,投资方企业应当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 或者做相反方向的分录。

长期股权投资出售后的账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出售后的账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出售后的账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出售后得到的收益是投资收益,是属于当期损益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科目)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转让长期股权投资后会计分录
企业处置股权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价款)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投资收益(实际收到的金额小于账面余额和应收现金股利的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应收股利(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投资收益(实际收到的金额大于账面余额和应收现金股利的差额)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分录
1、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
2、将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账面余额计入资产处置费用,并将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以及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确认为应缴财政款,会计分录具体如下: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借:银行存款(实际取得价款)
贷:应收股利(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银行存款等(支付的相关税费)
应缴财政款(贷差)
对外捐赠的固定资产应该怎么做处理?
纳税人用固定资产对外捐赠的,通常作为固定资产处置业务,通过固定资产清理以及营业外收支进行会计核算,公益捐赠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确认的会计利润的12%计算税前扣除。

固定资产捐赠的会计分录如下:
1、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权益法核算股权投资的规定和账务处理

权益法核算股权投资的规定和账务处理

权益法核算股权投资的规定和账务处理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为长期持有,不准备随时出售,投资企业作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责任。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第二十二条(二)规定: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是确定采用成本法还是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主要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

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作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方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确认投资收益;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受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

在成本法下,由于投资企业持有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不足20%,没有能力对其施加重大影响,投资企业在每年的年末无需按照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确认投资收益,只有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才确认投资收益,与税法确认的纳税时间一致,并入宣告分派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在权益法下,由于投资企业持有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超过20%,或者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投资企业在每年的年末必须按照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确认投资收益,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冲减原已确认的投资收益,与税法相比提前确认了投资收益,应做时间性差异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相关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相关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调整后的净利润*持股比例)
贷:投资收益
若为亏损,分录相反。
对于净利润的调整,主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1投资时,被投资单位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被投资单位个别利润表中的利润是根据其资产、负债账面价值持续计算的;而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时,是以被投资单位有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初始确认的,其持续后续计算也需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确认两个投资收益;
1出售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处置损益;
2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可转的除外)或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转入当期损益。
注意:若全部处置或不再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其他综合收益(不可转除外)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全部转入投资收益;
若处置后,仍具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采用权益法核算,则其他综合收益(不可转除外)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按处置对应部分结转。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资产处置收益
主营业务收入
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股票发行相关费用)
贷:银行存款
以固定资产为对价,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以商品为对价,结转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相关会计处理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即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运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所谓权益法,就是指投资以初始成本进行计量后,投资期间,根据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实用文档】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实用文档】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第三节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二)权益法的核算5.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的处理在权益法核算下,被投资单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也会影响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而影响投资企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

因此,当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发生变动时,投资企业应当按照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其他综合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贷:其他综合收益或相反会计分录【例7-15】甲公司持有乙公司25%的股份,并能对乙公司施加的重大影响。

当期,乙公司将其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1 500万元,计入了其他综合收益。

不考虑其他因素。

【答案】甲公司当期按照权益法核算应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处理如下:按权益法核算甲公司应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1 500×25%=375(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3 750 000贷:其他综合收益 3 750 0006.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的因素,主要包括:被投资单位接受其他股东的资本性投入、被投资单位发行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包含的权益成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其他股东对被投资单位增资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变动等。

投资方应按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并在备查簿中予以登记,投资方在后续处置股权投资但对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应按处置比例将这部分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对剩余股权终止权益法核算时,将这部分资本公积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确认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相反会计分录【随堂例题】2×10年3月20日,A、B、C公司分别以现金200万元、400万元和400万元出资设立D公司,分别持有D公司20%、40%、40%的股权。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知识点: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部分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处置损益,即投资收益;对于原来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或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分如下情况进行处理:(1)投资方全部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属资本公积-其他不转投资收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见收藏网页案例(2)投资方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投资收益;(3)投资方处置部分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作为金融资产核算的,应当按照将原来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或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理原则与(1)相同。

“其他综合收益”不是会计科目,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

主要内容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汇兑差额形成的利得和损失;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形成的利得和损失;金融资产的重分类形成的利得和损失;套期保值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所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权益法的定义及其适用范围(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会计经验: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账务处理

会计经验: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账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账务处理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成本明细科目的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 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计算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但以本科目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被投资单位以后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计算应分得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财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

 3.损益调整明细科目的会计处理 ①被投资单位发生盈利: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②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③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其他权益变动的会计处理 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第二节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三、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五)成本法转权益法核算的特殊情况(被动稀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2015年11月4日财政部发布)准则原文:投资方因其他投资方对其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投资方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

首先,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好坏相抵)(剩余后的股权×增资扩股的部分-应结转的长股价值)(视为卖股权未收到对价)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追溯调整)【例5-22】2×17年1月1日,甲公司以30 000 000元现金取得乙公司60%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5 000 000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

2×19年10月1日,乙公司向非关联方丙公司定向增发新股,增资27 000 000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甲公司对乙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为40%,对乙公司丧失控制权但仍具有重大影响。

2×17年1月1日至2×19年10月1日期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25 000 000元;其中,2×17年1月1日至2×18年12月31日期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20 000 000元。

(以前年度)假定乙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也未发生其他计入资本公积和其他综合收益相关的交易或事项。

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

【答案】2×19年10月1日,甲公司有关账务处理如下:(1)按比例结转部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并确认相关损益=27 000 000×40%-30 000 000×(60%-40%)/60%=800 000(元)。

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会计处理分析

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会计处理分析

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会计处理分析沈杰摘要:2019年7月16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

本文结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对《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会计处理进行分析,指出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政府会计;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应缴财政款2019年1月1日起,全國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对于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预算管理水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了重要的政策支撑作用。

政府会计制度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会计处理仅列示了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的会计处理方式。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补充规定了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会计处理方式。

但该会计处理方式仍有不足之处,本文试图对其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本文讨论内容仅限于事业单位处置以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取得的(不含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财务会计处理。

一、现行制度会计处理分析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的规定,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分为两种情况处理:(此处的长期股权投资指以非现金方式取得,且不含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1.第一种情况是指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大于其投资成本,为便于进行比较分析,假设存在五种情形,在账面余额相同的情况下分别取得不同的处置收入见表1:2.第二种情况是指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小于或等于其投资成本,举例分析如表2:从表1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大于其投资成本的情况的分析来看,处置过程中无论单位损失多少,都应按照成本的金额上交国库(应缴财政款),损失由单位来承担(投资收益借方),处置结果对单位来说不合理;而根据表2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小于或等于其投资成本的情况的分析来看,当出现损失时应缴财政款仅以实际取得的价款减去应收股利账面余额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限,处置结果是合理的。

上市公司持有的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修改版]

上市公司持有的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修改版]

第一篇:上市公司持有的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调增400-260=140万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调减上市公司持有的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减少投资、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等原因引起上市公司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下降的,但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解答:对于原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持股比例下降后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剩余投资仍应按照权益法核算。

其中,出售部分股权导致持股比例下降的,实际取得价款与按出售股权比例计算应结转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投资方未同比例增资导致持股比例下降的,持股比例下降部分视同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按新的持股比例确认归属于本公司的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导致的净资产增加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如:A公司为上市公司,2009年1月1日,A公司以1100万现金取得B公司股份400万股,占B 公司总股份的25%,并对B公司形成重大影响。

2009年1月1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

2010年7月1日,B公司向C公司定向增发新股400万股,C公司以2000万元现金认购。

增发股份后,A公司对B公司仍具有重大影响。

2009年1月1日到2010年6月30日期间,以2009年1月1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B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800万元。

除所实现利润外,在此期间,B公司所有者权益无其他变动。

分析:2009年1月1日,A公司取得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占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为4000*25%=1000万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1100万元,包括商誉100万元。

2009年1月至2010年6月,A公司累计确认投资收益800*25%=200万元,同时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00万元。

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股权稀释后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下的账务处理探讨

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股权稀释后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下的账务处理探讨

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股权稀释后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下的账务处理探讨作者:安小燕来源:《财会学习》 2018年第14期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因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原因造成投资单位股权被动稀释,但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怎样进行账务处理?这一问题在2006 年新会计准则实施以来答案屡有变化,至今仍有争议。

本文主要涉及账务处理变化历史、实际工作中的会计分录以及目前存在争议情况三方面。

一、账务处理变化历史关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因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原因造成投资单位股权被动稀释,但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怎样账务处理这一问题,最早的依据是2006 版的企业会计准则。

相关的规定是,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被投资单位净损益以外,其他的所有者权益科目的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因此,在2006 年至2011 年期间,这类情况的账务处理一般是计提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然而,证监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 年第1 期中有不同的答案,认为在上述情况的影响下,持股比例下降部分视同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按新的持股比例确认归属于本公司的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导致的净资产增加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收益)。

但是,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并没有按照上面证监会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进行修改,其第十一条,仍然基本维持了2006 年会计准则的规定:“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而修订后的2 号准则应用指南,更是把影响的会计科目确认为“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至此,应该算是尘埃落定了吧?毕竟,准则不会很频繁的修改,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股权被动稀释后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影响的科目应该是“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核算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核算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核算(新变化)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即(1)、其他综合收益中可以重分类进损益的部分按比例转入投资收益,(2)、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部分,不转入投资收益。

【例14】说明权益法核算的全过程。

甲公司投资于D 公司,有关投资的情况如下:(1)、2014 年1 月1 日甲公司支付现金1000 万元给B 公司,受让B 公司持有的D 公司20%的股权(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

假设未发生直接相关费用和税金。

受让股权时 D 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000 万元。

则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D 公司(成本)1000贷:银行存款1000因初始投资成本1000 万元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4000×20%=800(万元),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2014 年12 月31 日,D 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600 万元(假设不考虑对净利润的调整);本年度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50 万元,没有其他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甲公司账务处理是:借:长期股权投资——D 公司(损益调整)120贷:投资收益(600×20%) 120【税法不确认此收益】借:长期股权投资——D 公司(其他综合收益)30(150 ×20%)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30(3)2015 年3 月1 日,D 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200 万元;甲公司于4 月15 日收到。

借:应收股利(200×20%) 40贷:长期股权投资——D 公司(损益调整) 40 借:银行存款 40贷:应收股利 40说明误区:此处免税40不填写投资收益调整表。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核算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核算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核算(新变化)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即(1)、其他综合收益中可以重分类进损益的部分按比例转入投资收益,(2)、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部分,不转入投资收益。

【例14】说明权益法核算的全过程。

甲公司投资于D 公司,有关投资的情况如下:(1)、2014 年1 月1 日甲公司支付现金1000 万元给B 公司,受让B 公司持有的D 公司20%的股权(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

假设未发生直接相关费用和税金。

受让股权时 D 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000 万元。

则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D 公司(成本)1000贷:银行存款1000因初始投资成本1000 万元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4000×20%=800(万元),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2014 年12 月31 日,D 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600 万元(假设不考虑对净利润的调整);本年度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50 万元,没有其他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甲公司账务处理是:借:长期股权投资——D 公司(损益调整)120贷:投资收益(600×20%) 120【税法不确认此收益】借:长期股权投资——D 公司(其他综合收益)30(150 ×20%)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30(3)2015 年3 月1 日,D 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200 万元;甲公司于4 月15 日收到。

借:应收股利(200×20%) 40贷:长期股权投资——D 公司(损益调整) 40 借:银行存款 40贷:应收股利 40说明误区:此处免税40不填写投资收益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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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部分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处置损益,即投资收益;对于原来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或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分如下情况进行处理:
(1)投资方全部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属资本公积-其他不转投资收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见收藏网页案例
(2)投资方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3)投资方处置部分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作为金融资产核算的,应当按照将原来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或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理原则与(1)相同。

“其他综合收益”不是会计科目,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

主要内容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汇兑差额形成的利得和损失;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形成的利得和损失;金融资产的重分类形成的利得和损失;套期保值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所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权益法的定义及其适用范围(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涉及到的会计科目有: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1、后续计量的核算步骤
第一步骤: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第二步骤: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的确认;
第三步骤:分配现金股利的确认。

第四步骤: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确认;
第五步骤:期末考虑计提减值。

2、具体核算:
第一步骤(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差额计入到初始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第二步骤: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
1.被投资单位当期实现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净利润×持股比例)
贷:投资收益(净利润×持股比例)
2.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
借:投资收益(净亏损×持股比例)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净亏损×持股比例)
第三步骤: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根据持股比例计算)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收到该股利: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应收股利
第四步骤:被投资方存在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1.被投资单位存在一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期公允价值增加了4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为20%: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8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80
2.被投资单位存在一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期公允价值下降了400万元(未减值),不考虑其他因素,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为20%。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80
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80
第五步:投资企业在确认自被投资单位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后,应当考虑有关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减值,考虑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第六步: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权益法)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如果持有期间存在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则应转入投资收益科目核算。

借:其他货币资金(实际收到的价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或借方)
--其他权益变动(或借方)
应收股利(尚未收到)
投资收益(或借方)
同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或做相反处理)
(1)企业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4个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折现率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企业应当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企业应当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根据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④根据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问题一: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为什么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而不是计入当期损益?
问题二:准则对上述第4点还特别强调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在以后期间不得转为损益,请问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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