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细则细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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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字档案馆测评标准

国家数字档案馆测评标准

国家数字档案馆测评标准
国家数字档案馆测评标准是对数字档案馆进行评估和测评的指导性文件,旨在提供一个统一的评判标准,以确保数字档案馆的质量和可信度。

以下是一般性的国家数字档案馆测评标准的主要内容:
1. 用户需求满足度:评估数字档案馆是否满足用户的需求,包括用户对档案检索、浏览、下载等功能的需求。

2. 数字档案收藏规模:评估数字档案馆的收藏规模和质量,包括档案的数量、种类、多样性等。

3. 数字档案质量与完整性:评估数字档案的质量和完整性,包括数字化过程中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标准化程度。

4. 档案可访问性:评估数字档案的可访问性,包括数字档案的在线浏览、下载速度、兼容性等。

5. 档案保存与数据备份:评估数字档案馆的档案保存和数据备份措施,包括数据备份的频率、备份介质、灾难恢复能力等。

6. 档案版权与知识产权保护:评估数字档案馆的版权和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包括对数字档案的合法性和版权归属的确认。

7. 使用统计与用户反馈:评估数字档案馆的使用情况和用户反馈,包括用户访问量、使用频率和用户满意度调查等。

8. 技术支持与服务水平:评估数字档案馆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水平,包括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服务响应时间等。

以上是一般性的国家数字档案馆测评标准的主要内容,具体的标准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细化。

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测评标准

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测评标准

A 管 理 体 制
一 组 织 管 理 180 分
B 队 伍 建 设
50
E 装 具 设 备
三 信 息 化 建 设 210 分
F 设 备 配 置 G 工 作 水 平
(续表)
测评项目 H 收 集 归 档 分值 测评内容与计分细则 1、各种文件材料归档完整、准确、及时,近三年归档率达100%(30 分),达95%—99%扣5分,达不到95%不得分★。 2、归档文件载体和书写材料规范(10分),否则酌情扣2—5分。 1、制定了各种文件材料的分类方案(10分),各种文件材料分类科 学(10分),存在问题酌情扣分。 I 整 理 编 目 2、排列系统有序(10分),整理标准规范(30分),编号准确(10 分),存在问题酌情扣分。 120 3、室(馆)藏档案全部划分标注了准确的保管期限(20分)。 4、室(馆)藏档案建立齐全规范的案卷目录(10分),文书档案全 部建立文件级目录(20分),否则分别按比例扣分。 J 保 管 工 作 K 鉴 定 统 计 1、库房安全整洁、档案存放规范有序,存取方便(20分)。 50 2、建立全宗卷,库内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美观醒目(10分)。 3、对纸张破损、字迹褪变档案进行了抢救和保护(20分)。 1、成立鉴定小组,对到期档案进行了认真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10分),部分清理鉴定的酌情扣2—5分。 20 2、建立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台账,统计内容全面,数据准确(10 分)。 1、编有组织机构沿革、基础数字汇编、历次重要会议简介、历任正 副领导人简介、大事记等参考资料(时间延伸到近两年,每种5分, 得满50分为止。 100 2、近三年利用室(馆)藏档案资料举办了质量较高的展览室或陈列 室(40分),未办不得分,质量一般酌情扣分。 3、编写了规范的档案全宗介绍,内容延伸到近两年(10分)。 1、档案人员不断拓展服务领域,积极创新服务方法(10分)。 M 查 档 服 务 2、档案人员熟悉档案情况、查档符合接待程序(10分),调卷迅速 准确,查全率、查准率100%(10分)。 80 3、档案员经常主动了解中心工作等各方面档案信息需求,积极提供 档案信息服务(20分),服务一般化酌情扣分。 4、建立查档登记簿和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10分),收集整理近3年 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典型事例各5个(20分)★。 8 10 20 20 6 10 20 20 10 10 20 28 20 8 20 8 20 28 20 8 20 8 自评分 测评分

国家综合档案测评标准

国家综合档案测评标准

国家综合档案测评标准国家综合档案测评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档案管理基础标准:1. 档案分类与归档制度:包括档案分类方法、归档范围、归档时间等。

2. 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包括档案鉴定原则、销毁程序等。

3. 档案利用与保密制度:包括档案利用方式、保密措施等。

二、档案库房与设施标准:1. 档案库房建筑要求:包括库房选址、建筑结构、防火、防盗、防水等。

2. 档案库房设施配备:包括档案柜架、空调、除湿机、消防设备等。

3. 档案库房管理要求:包括库房温湿度控制、防虫防霉、清洁卫生等。

三、档案信息化标准:1. 档案数字化要求:包括数字化范围、数字化方式、数字化质量等。

2. 档案管理系统建设:包括系统功能、数据格式、系统安全等。

3. 电子档案管理要求:包括电子档案的存储、备份、迁移等。

四、档案工作人员标准:1. 档案工作人员素质要求: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等。

2. 档案工作人员培训要求: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周期等。

3. 档案工作人员考核要求: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结果运用等。

五、档案安全与应急标准:1. 档案安全防范措施:包括防火、防盗、防水、防虫等。

2. 档案应急处理预案:包括应急处理组织、应急处理程序、应急资源保障等。

3. 档案安全检查与整改要求:包括定期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整改措施等。

六、档案利用与服务标准:1. 档案利用方式:包括查阅、借阅、复制等。

2. 档案利用手续要求:包括利用申请手续、利用审批手续等。

3. 档案服务措施:包括服务方式、服务时间、服务质量等。

以上是国家综合档案测评标准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测评标准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具体细节和评分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机关档案工作测评标准与实施

机关档案工作测评标准与实施
实物…
载体:
测评细则 纸 数质 码载 载体体、、测评方式
实物载体…
实现档案 2—8 的集中统
一管理
5
实实现体机的关集各中门统类一和管载理体(档5分案)。根中分据管。实理体情及况信酌息情集计
2—9
档案分类 科学
1
档案全宗划分清楚,制定了 切合实际的机关档案分类方 案(1分)。
查看分类方案。 (分类方案 表6)
110
30
4. 对下属单位的监督指导(10分)
东城区档案局业务指导科 韩萌
下属单位
区县机关下属的二、三级单位和管理、指 导的企事业单位、自治组织
如:教委管理的学校、幼儿园 卫生局管理的医院、卫生站所 委办局下辖的队、站、所 街道、乡镇所辖的社区、村委会 公司管理的企业
1. 工作保障(20分)
北京市档案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京档发【2011】17号)
东城区档案局业务指导科 韩萌
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
北京市档案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县机关档案工作测评办法》 的通知 (京档发【2012】1号)
《东城区档案局关于开展机关档案工作测评的通知》 (东档发【2012】号)
未合并的单位,依据取得北京市区县机关档案工作目 标管理北京市一级或二级证书的时间,按照《测评细 则》接受复查
东城区档案局业务指导科 韩萌
测评实施——测评人员
市档案局委托区档案局成立测评组,组织实施测 评工作
测评组由3—5名测评员组成,测评员由市档案局 进行资格审核
申请测评的机关有上级主管机关,测评组要有上 级主管机关档案部门的测评员参加
料及实物的归档制度(2 该项分值为止。

各级别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标准

各级别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标准

各级别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标准一、档案收集1. 档案收集的完整性:各级别国家综合档案馆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完整地收集各类档案,确保档案的齐全和系统。

2. 档案收集的时效性:各级别国家综合档案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收集档案,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3. 档案收集的质量:各级别国家综合档案馆应确保所收集档案的质量,包括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信息清晰等方面。

二、档案整理1. 整理的规范性:各级别国家综合档案馆应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标注等整理工作,确保档案整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2. 整理的精细化:各级别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对档案进行精细化的整理,包括对档案的编目、索引、摘要、题解等方面的处理,以提高档案的检索和使用效率。

三、档案保管1. 保管条件的适宜性:各级别国家综合档案馆应提供适宜的保管条件,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因素的控制,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长久保存。

2. 保管措施的有效性:各级别国家综合档案馆应采取有效的保管措施,如建立档案定期检查制度、加强档案保护宣传等,以防止档案的损坏和丢失。

四、档案利用1. 利用服务的便捷性:各级别国家综合档案馆应提供便捷的利用服务,如设置检索工具、提供复制服务、开展数字化服务等,以方便用户查询和使用档案。

2. 利用效果的可衡量性:各级别国家综合档案馆应通过建立有效的利用反馈机制,对利用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效果。

五、档案开放1. 开放范围的合理性:各级别国家综合档案馆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理确定档案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既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权益,又满足用户的使用需求。

2. 开放方式的有效性:各级别国家综合档案馆应采取多种有效的开放方式,如设立阅览室、开展网上查阅等,提高档案的开放程度和使用效率。

六、档案安全1. 安全制度的健全性:各级别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保障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档案工作示范单位考评细则

档案工作示范单位考评细则

5
5.1
档案信息化基本实现
5.2
建成目录、声像、全文、多媒体数据库;实现了电子文件形成 文档一体化、档案数字化 与在线归档、档案利用在线服务、档案网站、档案信息发布的 、信息网络化工作由开发 集成;实现存储数字化、服务网络化、管理智能化、资源共享 阶段向集成化阶段转化 便捷; 适应当前发展趋势和单位 档案信息化适应当前发展,与企业信息化有机链接,融为一体 实际需求 档案服务机制创新发展方面有新的举措和成效 重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 重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建成了本单位档案信息开发 用工作,建立了企事业档 的中心,设有集中开发场所、平台、窗口; 案信息开发中心 实施了企事业记忆工程 建成荣誉展览、历史陈列、教育基地;建立实行了重大事件及 活动、重要人物档案收集制度;
河南省档案工作示范单位(企事业) 河南省档案工作示范单位(企事业)考评细则
编号
1
考评项目
领导重视档案工作
考评细则
考评结果
备注
1.1
领导更加重视档案工作
分管领导明确,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工作;重视档案工作的程度 、措施、环境、条件改善有新增强;在列入职责、领导讲话、 在解决问题上体现;
1.2
档案专职管理人员数量和 档案机构稳定;配备人员两人以上,具有中级职称一人; 素质适应工作需要 采取会议、培训、拍摄专题片、网上挂接宣传档案法规;干部 档案法制意识有新的增强 职工培训计划有档案法规内容并落到实处;相关考试、测评有 档案内容;有干部职工依法积累档案资料的记录; 管理理念和模式 管理理念由单一保管利用档案向综合服务转变;管理模式由党 管理理念和模式由单一档 政工分头管理向集中统一转变;档案利用由传统一对一向深里 案管理向综合服务转变 层编研发布信息转变; 收集档案的范围、保管档案的内容、开展档案信息资源为各项 档案工作内容有新的丰富 工作服务的领域和功能有新拓展;档案工作服务生产经营、企 和发展 事业文化建设、情报信息传递、知识技术服务、智力开发及发 挥宣传教育功能成效明显;

行业标准: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细则

行业标准: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细则

行业标准: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细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馆):现将《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本地区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开展测评工作,为本地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服务。

全国市、县级档案馆数量较大,为使测评工作有序开展,请将你地区2008年参加文明城市测评的档案馆名单及“十一五”期间拟参加测评的档案馆名单于3月底前报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司。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第一条为提高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以下简称市、县级档案馆)的整体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创建文明城市(区)活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市、县级档案馆综合发展水平的测评。

城区国家综合档案馆依行政级别测评。

第三条市、县级档案馆测评依据《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细则》(见附件1,以下简称《测评细则》)进行。

测评采用百分制,结果分三个等级,测评结果为90分以上者为国家一级档案馆,测评结果为80-90分(不含)者为国家二级档案馆,测评结果为70-80分(不含)者为国家三级档案馆。

第四条测评组织:测评工作由3-5名测评员组成的测评小组负责进行。

国家一级档案馆由国家档案局组织测评。

国家二级、三级档案馆由国家档案局委托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测评,国家档案局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五条国家档案局负责国家一级、二级、三级档案馆测评结果的最终审定。

日常工作由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负责。

第六条测评原则:测评采取逐级晋升的原则。

经测评为国家二级、三级档案馆的,一般应在取得相应级别档案馆资格一年以上才能申请上一级别档案馆的测评。

具备国家一级档案馆条件的,可直接申请国家一级档案馆的测评。

国家二级档案馆验收标准

国家二级档案馆验收标准

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第一条为提高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以下简称市、县级档案馆)的整体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创建文明城市(区)活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市、县级档案馆综合发展水平的测评。

城区国家综合档案馆依行政级别测评。

第三条市、县级档案馆测评依据《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细则》(见附件1,以下简称《测评细则》)进行。

测评采用百分制,结果分三个等级,测评结果为90分以上者为国家一级档案馆,测评结果为80—90分(不含)者为国家二级档案馆,测评结果为70—80分(不含)者为国家三级档案馆。

第四条测评组织:测评工作由3—5名测评员组成的测评小组负责进行。

国家一级档案馆由国家档案局组织测评。

国家二级、三级档案馆由国家档案局委托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测评,国家档案局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五条国家档案局负责国家一级、二级、三级档案馆测评结果的最终审定。

日常工作由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负责。

第六条测评原则:测评采取逐级晋升的原则。

经测评为国家二级、三级档案馆的,一般应在取得相应级别档案馆资格一年以上才能申请上一级别档案馆的测评。

具备国家一级档案馆条件的,可直接申请国家一级档案馆的测评。

第七条测评员:国家一级档案馆的测评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推荐2名,国家档案局聘任。

国家二级、三级档案馆的测评员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选定,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测评员的,由推荐单位提出,经批准后予以替换。

测评员不参加本地区国家一级档案馆的测评。

第八条测评申报:参加测评的档案馆应根据《测评细则》进行自评,并准备相关证明村料。

自评符合国家二级、三级档案馆条件的,向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测评申请;自评符合国家一级档案馆条件的,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统一向国家档案局提出测评申请。

档案局关于创建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工作情况汇报

档案局关于创建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工作情况汇报

档案局关于创建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工作情况汇报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安排部署,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体系中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现将我局开展创建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工作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安排,我们对创建国家二级档案馆工作进行再动员,统一思想,明确创建任务,迅速动员全局人员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创建国家二级档案馆工作,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明确目标,对标找差,形成了齐抓共建、千斤重担大家挑的良好局面。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

为确保创建国家二级档案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迅速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档案局制定的《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细则》的要求,制订了《某某区档案局创建国家二级档案馆工作方案》,并上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国家二级档案馆工作。

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有压力,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的整体合力,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突出重点,狠抓关键。

我们按照《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细则》的要求,紧紧围绕创建标准,分析现状、找出差距、落实措施、倒排时限,牢牢抓住创建的主要矛盾。

(二)、争取领导重视,破解发展难题,档案事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围绕创建国家二级档案馆的要求,我们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办法,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为档案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区委、区政府历任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经常过问和主动关心档案局(馆)工作,经常听取我们的情况汇报,切实帮助解决人、财、物等实际问题。

今年5月,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某某区档案局创建国家二级档案馆工作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的目标,解决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细则

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细则
查阅相关文件
5.干部队伍和机关建设
3
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年龄、学历、专业等)计0.5分;档案馆人员配备符合《地方各级档案馆人员编制标准》要求计1分(可按比例得分);业务人员全部受过档案专业基本知识培训计0.5分(可按比例得分);近3年因工作成绩突出获同级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奖励或国家档案局表彰的计0.5分;近3年有机构和群众对档案馆业务工作提出表扬和感谢的计0.5分(每次0.1分,满0.5分为止)。
查阅相关材料,实地查看
四、


化建Leabharlann 设(15分)13.规划方案
3
档案信息化建设列入本地区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计1分;档案馆为本地区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计1分;编制有本馆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计1分。
查阅相关文件
14.馆藏档案数字化
8
完成馆藏全部纸质档案数字化并实现与目录挂接计6分(可按比例得分);完成馆藏全部照片档案和音、视频档案数字化并实现与目录挂接计2分(可按比例得分)。
查阅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相关记录台帐,实地查看
8.检索工具编制
9
编制有《档案馆指南》且规范计1分;编制有《全宗指南》且规范计1分;编制有馆藏档案检索目录计4分(案卷级手检式目录计0.5分,机检式目录计0.5分;文件级手检式目录计1分,机检式目录计2分,以上各项可按比例得分);编制有馆藏资料检索目录计1(手检式目录计0.5分,机检式目录计0.5分,以上各项可按比例得分);编制有档案资料专题目录计2分(一种0.5分,满2分为止)。
查阅相关文件
2.档案馆馆舍建设
10
档案馆面积符合《档案馆建设标准》要求)计5分(可按比例得分);档案馆建筑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计5分(选址布局、建筑设计、档案防护、防火设计、建筑设备各计1分)。

国家二级档案馆验收标准

国家二级档案馆验收标准

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第一条为提高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以下简称市、县级档案馆)的整体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创建文明城市(区)活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市、县级档案馆综合发展水平的测评。

城区国家综合档案馆依行政级别测评。

第三条市、县级档案馆测评依据《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细则》(见附件1,以下简称《测评细则》)进行。

测评采用百分制,结果分三个等级,测评结果为90分以上者为国家一级档案馆,测评结果为80—90分(不含)者为国家二级档案馆,测评结果为70—80分(不含)者为国家三级档案馆。

第四条测评组织:测评工作由3—5名测评员组成的测评小组负责进行。

国家一级档案馆由国家档案局组织测评。

国家二级、三级档案馆由国家档案局委托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测评,国家档案局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五条国家档案局负责国家一级、二级、三级档案馆测评结果的最终审定。

日常工作由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负责。

第六条测评原则:测评采取逐级晋升的原则。

经测评为国家二级、三级档案馆的,一般应在取得相应级别档案馆资格一年以上才能申请上一级别档案馆的测评。

具备国家一级档案馆条件的,可直接申请国家一级档案馆的测评。

第七条测评员:国家一级档案馆的测评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推荐2名,国家档案局聘任。

国家二级、三级档案馆的测评员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选定,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测评员的,由推荐单位提出,经批准后予以替换。

测评员不参加本地区国家一级档案馆的测评。

第八条测评申报:参加测评的档案馆应根据《测评细则》进行自评,并准备相关证明村料。

自评符合国家二级、三级档案馆条件的,向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测评申请;自评符合国家一级档案馆条件的,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统一向国家档案局提出测评申请。

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细则

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细则




(28分)
8.档案资源建设
5
编制有本馆接收计划和接收名册计1分;接收了名册中所有应接收的档案计1分(可按比例得分);在接收文书档案的同时也接收了其他门类和其他载体的档案计1分;本地区重大活动及突发事件档案及时进馆计1分;实施了档案资源整合计1分。
查阅接收计划和接收名册及相关文件并实地查看
9.信息公开工作
查阅相关文件
7.干部队伍素质
3
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年龄、学历、专业等)计1分;业务人员达到全馆人员的80%(含)以上,全部受过档案专业基本知识培训计1分(未全部达到者按比例得分);近三年因工作成绩突出获同级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奖励或国家档案局表彰的计1分。
查阅档案馆工作人员名册、相关文件及证书
二、



(24分)
12.档案开放
10
开馆时间不少于法定工作日数及工作时间计1分;开放了全部应开放的档案计5分(可按比例得分);对古老、珍贵、重要和利用频繁的档案以副本提供利用计2分;编制档案利用效果汇编计2分。
查阅相关文件、汇编实物并实地查看
13.档案资料编研
6
近三年来利用馆藏档案资料编辑专题汇编3种以上计3分;为领导决策或中心工作服务的档案资料专题材料有领导批示的每一种计1分,满3分为止。
2
档案馆事业列入同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1分;近三年党代会文件或政府工作报告中有档案馆工作内容计1分。
查阅相关文件
2.档案馆为同级党委或政府直属机构,明确分管领导。
3
档案馆为同级党委或政府直属机构计1分(一级机构计1分,二级机构计0.5分);明确分管领导计1分;档案馆工作人员全部纳入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计1分。

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评办法

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评办法

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数字档案馆的科学建设、安全运维和绩效管理,推动全国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数字档案馆系统的测试,其他类型档案馆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工作可参照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档案局成立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测试专家队伍,负责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由国家档案局技术部负责。

第四条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依据是《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指标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测试指标表》),测试采用百分制。

测试结果达到80分以上认定为“通过国家级数字档案馆测试”,达到90分以上认定为“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

第五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测试:(一)尚未完成建立涵盖全部馆藏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的;1(二)馆藏纸质档案在50万卷以下但数字化率低于70%的,馆藏纸质档案在50-100万卷但数字化率低于60%的,馆藏纸质档案在100-150万卷但数字化率低于50%的,馆藏纸质档案在150万卷以上但数字化率低于40%的;(三)尚未进行电子档案接收工作的;(四)数字档案馆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第六条各单位可对照《测试指标表》对数字档案馆进行自测试,自测试分数达到80分以上的,根据自愿申报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数字档案馆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写《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测试申请表》),向国家档案局提出申请,由国家档案局组织测试。

地市级及以下国家综合档案馆数字档案馆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写《测试申请表》后,向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测试。

地市级及以下国家综合档案馆数字档案馆自测试90分以上的,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后填写《测试申请表》,向国家档案局提出申请,由国家档案局组织测试。

【热门下载】关于印发《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的通知

【热门下载】关于印发《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的通知档办〔2008〕30号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馆):现将《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本地区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开展测评工作,为本地区部门组织测评,国家档案局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五条国家档案局负责国家一级、二级、三级档案馆测评结果的最终审定。

日常工作由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负责。

第六条测评原则:测评采取逐级晋升的原则。

经测评为国家二级、三级档案馆的,一般应在取得相应级别档案馆资格一年以上才能申请上一级别档案馆的测评。

具备国家一级档案馆条件的,可直接申请国家一级档案馆的测评。

第七条测评员:国家一级档案馆的测评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推荐2名,国家档案局聘任。

国家二级、三级档案馆的测评员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选定,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测评员的,由推荐单位提出,经批准后予以替换。

测评员不参加本地区国家一级档案馆的测评。

第八条测评申报:参加测评的档案馆应根据《测评细则》进行自评,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自评符合国家二级、三级档案馆条件的,向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测评申请;自评符合国家一级档案馆条件的,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统一向国家档案局提出测评申请。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自查报告(档案馆历史沿革、隶属关系、馆藏简介、条件保障、基础业务、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测评申请表(见附件2)、测评打分表(见附件3)等。

近三年档案馆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如火灾、失泄密、因保管不当档案实体严重损坏或被盗等),不得申请测评。

第九条测评方式:包括听取汇报、审查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实地查看、逐项审核自评分数、填写测评得分与测评说明等。

国家数字档案馆测评标准

国家数字档案馆测评标准

国家数字档案馆测评标准一、基础设施建设1.1 档案馆硬件设备:应具备满足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文件/档案管理所需的计算设备、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硬件设备,并具备相应的扩展能力和升级能力。

1.2 档案馆软件设备:应具备满足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文件/档案管理所需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电子文件/档案管理系统等软件平台,并满足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需求。

二、档案数字化2.1 数字化范围:应将所有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对于照片、录音、录像等多媒体档案以及传统载体档案,应进行数字化转换。

2.2 数字化质量:数字化后的档案应清晰可读,不存在信息损失和破坏现象,并且符合长期保存和利用的要求。

2.3 数字化效率:应制定合理的数字化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力,确保数字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信息安全保障3.1 安全保障体系:应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等方面,确保数字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3.2 数据备份:应定期对数字档案信息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和意外情况发生。

3.3 安全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对数字档案信息的访问、修改、删除等操作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数字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开发利用服务4.1 信息查询:应提供多种查询方式,包括关键词查询、组合查询等,方便用户快速获取所需的数字档案信息。

4.2 信息服务:应提供多种信息服务方式,包括原文提供、在线阅览、下载等,满足用户不同的利用需求。

4.3 专题研究:应提供专题研究服务,根据用户需求,对相关数字档案信息进行深入挖掘和分析,提供高质量的信息产品。

五、人才队伍建设5.1 人才引进:应注重引进具有数字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经验的专业人才,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5.2 人才培养:应对现有工作人员进行数字档案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数字化素养和技能水平。

5.3 人才管理:应建立完善的人才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设置、绩效评价等,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释解

《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释解

《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释解一、关于《测评办法》有关条文的释解第二条:不参加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市、县级档案馆自愿参加。

第四条:对抽查不符合标准的档案馆,不予审批或取消其相应等级资格。

第七条:国家二级档案馆和国家三级档案馆测评小组成员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从本地区从事档案馆工作的领导、档案馆工作业务指导和长期从事档案馆工作的人员中产生。

第十一条: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列出本年度本地区到期应复查档案馆,每年1月31前报国家档案局。

国家一级档案馆复查由国家档案局组织,国家二级档案馆和国家三级档案馆复查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二、关于《测评细则》有关条文的释解(一)条件保障1.出台的相关文件必须有涉及档案馆工作的内容。

出示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机构设置等相关文件。

2.档案馆面积未达《档案馆建设标准》(JB103-2008)的要求的,不能评为国家一级档案馆。

测评国家二级档案馆和国家三级档案馆可按比例得分(正在建设新馆的档案馆,档案馆面积以设计图纸标注面积为准)。

具体指标要求如下:3.“视频监控与门禁设备”指档案馆应在档案库房、阅览室、展览厅、计算机房(包括数字化场所)等重要业务工作区域,馆区电梯、出入口、楼道、馆区周边等部位合理安装监控探头。

在档案库房出入口安装指纹或磁卡等门禁系统,门禁系统应当具备目标识别和授权功能,可记录出入人员身份和出入时间。

4.按档案馆馆藏数量计算档案保护经费。

出示本地区近3年地方经济年度增长百分比数量的证明材料和近3年部门年度预算、决算表。

5.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可计入人员配备总数量。

馆级领导成员中无低于50岁以下者(以考评当年年龄计),有大专以下学历者、无档案专业学历或未受过档案专业培训者,在得分中各扣0.2分。

(二)基础业务6.“涉及民生的专业档案”是指《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中所列涉及民生的专业档案。

出示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本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和工作方案的批复文件。

全市档案工作情况汇报

全市档案工作情况汇报

全市档案工作情况汇报市政府:最近,省及滁州档案部门要我局上报三个方面情况:新档案馆建设情况;开展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情况;档案数字化建设和数字化外包工程进展情况。

以上三项工作,我市两项没有进展。

实际上,我市就连收集、保管、利用等一些基础之基础工作还远远没有做好。

为让市委、市政府全面了解我市档案工作现状,给予一定的保障,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现汇报如下:一、全市档案工作现状及问题市档案馆大小库房8间762平方米,馆藏档案不足5万卷,尚有近2万卷未经整理的所谓档案(只能称为文件或资料)。

因为馆藏数量少且结构不合理,每年的查阅费很少,今年不足万元,去除30%财政统筹,再扣除耗材,能够使用的不到一半(近两年,我市的查阅费收入还将进一步减少,有些地方已逐步减免查阅费用,滁州馆、全椒馆已免除)。

档案局(馆)全年事业费、“人头费”合计万元,几千元党报党刊费、几千元电话费、几千元网络费、几千元科级干部的电话补贴……根本没有经费投入到档案的接收、整理和添置保护设施设备了。

此外档案局还要承担招商引资(4500万元任务)、“三进三创”、计生帮扶、城乡党建结对共创等中心工作,因而长年靠“化缘”应付工作。

档案对库房及设施、设备的要求是相当高的,由于长期资金短缺,根本做不到“八防”管理,省级档案部门下发的空调、温度调节、湿度调节等设备早已不能使用,可以说档案基本是暴露在自然状态之下。

随着时代发展,档案已开始走向数字时代,由于经费所限,包括市政协、市委办公室支持的电脑在内,8名工作人员中,尚有两人没有使用上电脑,连上级要求的干部在线学习都难以全员进行。

档案局(馆)工作长期在低水平上运作,整个机关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已经难以适应档案工作的新要求。

全市很多地方和单位的档案室管理混乱,文书、资料多年不整理,随意堆放,损毁和流失现象严重,有的部门甚至是一二十年前的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五年”规划也查不齐全。

市档案局难以有效推动面上档案室工作,这也是市档案馆馆藏数量少,结构不合理的一个重要原因。

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评办法

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评办法

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数字档案馆的科学建设、安全运维和绩效管理,推动全国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数字档案馆系统的测试,其他类型档案馆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工作可参照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档案局成立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测试专家队伍,负责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由国家档案局技术部负责。

第四条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依据是《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指标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测试指标表》),测试采用百分制。

测试结果达到80分以上认定为“通过国家级数字档案馆测试”,达到90分以上认定为“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

第五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测试:(一)尚未完成建立涵盖全部馆藏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的;(二)馆藏纸质档案在50万卷以下但数字化率低于70%的,馆藏纸质档案在50-100万卷但数字化率低于60%的,馆藏纸质档案在100-150万卷但数字化率低于50%的,馆藏纸质档案在150万卷以上但数字化率低于40%的;(三)尚未进行电子档案接收工作的;(四)数字档案馆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第六条各单位可对照《测试指标表》对数字档案馆进行自测试,自测试分数达到80分以上的,根据自愿申报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数字档案馆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写《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测试申请表》),向国家档案局提出申请,由国家档案局组织测试。

地市级及以下国家综合档案馆数字档案馆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写《测试申请表》后,向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测试。

地市级及以下国家综合档案馆数字档案馆自测试90分以上的,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后填写《测试申请表》,向国家档案局提出申请,由国家档案局组织测试。

档案法制知识问答

档案法制知识问答

档案法制知识问答1.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每年的12月4日。

2.《全国档案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提出了什么目标?《全国档案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提出,通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档案法治观念和档案意识,进一步增强档案部门公务员的档案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档案部门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3.什么是档案法规体系?档案法规体系是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核心,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若干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统一体。

4.《档案法》有什么作用?《档案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1)它是管理我国档案事业的法律依据。

(2)它是有效保护档案财富,开发档案资源的有效武器。

(3)它是公民、法人及其他各种组织从事档案事务的行为准则。

(4)它是公民维护档案权利,履行档案义务的法律保障。

5.我国档案工作如何体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档案法》第五条将“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原则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同时在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即国家档案局)是全国档案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即省、地(市)、县档案局分别是本行政区域档案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全国的档案工作都必须接受国家档案局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接受国家档案局和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应当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

具体来说应当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1)从法治的高度重视和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合理确定档案工作在本单位的法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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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完成馆藏全部纸质档案数字化并实现与目录挂接计6分(可按比例得分);完成馆藏全部照片档案和音、视频档案数字化并实现与目录挂接计2分(可按比例得分)。
随机抽查,实地查看
15.管理平台与网络建设
4
建立档案管理应用平台计2分;建立互联网网站计0.5分,及时更新内容计0.5分;实现开放档案在互联网上查询计1分(目录查询计0.5分,全文查询计0.5分)。
1档案馆面积具体指标要求(最低标准)
市级:一类40万卷以上10800平方米
二类30-40万卷8800平方米
三类30万卷以下6600平方米
县级:一类20万卷以上4600平方米
二类10-20万卷2600平方米
三类10万卷以下1200平方米
2.查阅档案馆设计图纸或竣工图纸,实地查看(1)选址布局1分。
(2)建筑设计。大楼功能齐全,由档案库、对外服务、业务技术、办公及附属等用房组成得1分。
1流动展览可视作专题展览;
2“其他社会教育活动”指档案学术报告会、专题讲座、冬夏令营等每年开展一次。
四、





(15分)
13.规划方案
3
档案信息化建设列入本地区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计1分;档案馆为本地区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计1分;编制有本馆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计1分。
查阅相关文件
14.馆藏档案数字化
(3)档案防护规范。库区设环形走廊或厚外墙壁等围护结构0.25分;库房屋顶有隔热措施0.25分;地面有防潮措施0.25分;窗有保温防光防尘措施0.25分。
(4)防火设计。库房门应为防火门0.5分;库区外应设室外消防给水系统0.5分
(5)建筑设备。给水排水、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设备各得0.25分
3.设施与设备
1有预约服务制度并有公告也可视为公休日开馆;
2出示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的档案目录及已划分为控制使用的档案目录和已开放的档案目录,按后两项之和占前一项的百分比得分;
3出示开放档案的有关凭证(如开放公告、批准开放的文件等);延期开放须有报批手续。
10.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建设
3
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并配备了所需的设施、设备,能满足实际需要计1分;制定公开信息送交办法计1分;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及时向档案馆送交主动公开的信息计1分。
1检查相关记录台帐,实地查看;
2查阅各项规章制度,如其中缺一项就得扣1分;
3全宗卷编制符合《全宗卷规范》(DA/T12--2012)要求
8.检索工具编制
9
编制有《档案馆指南》且规范计1分;编制有《全宗指南》且规范计1分;编制有馆藏档案检索目录计4分(案卷级手检式目录计0.5分,机检式目录计0.5分;文件级手检式目录计1分,机检式目录计2分,以上各项可按比例得分);编制有馆藏资料检索目录计1(手检式目录计0.5分,机检式目录计0.5分,以上各项可按比例得分);编制有档案资料专题目录计2分(一种0.5分,满2分为止)。
1查阅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及政府工作报告》。2查阅“三定方案”。3查阅党委政府会议记录或纪要。4每年党代会文件或政府工作报告中有档案馆工作内容即可得分。
2.档案馆馆舍建设
10
档案馆面积符合《档案馆建设标准》要求)计5分(可按比例得分);档案馆建筑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计5分(选址布局、建筑设计、档案防护、防火设计、建筑设备各计1分)。
二、




(33分)
6.档案资源建设
12
按照国家档案局9号令的规定,编制有并上级批准的本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和工作方案计1分;接收了《接收名册》中所有应接收的档案计4分(可按比例得分);馆藏档案中有涉及民生的专业档案计3分(一种0.5分,满3分为止);有除纸质档案外的其他载体的档案计1分;在接收纸质档案的同时,开展了原生电子档案收集计2分(可按比例得分);本地区党和政府重大活动及突发事件档案及时进馆计1分。
6
档案安全防护设施与设备符合要求计6分(视频监控与门禁设备、自动火灾报警和自动消防灭火设备;温湿度自动测量与调控设备、防有害生物设施、馆区周界电子巡查设施或防护装置、档案数字化场所设备安全保障各计1分。
1视频监控。在档案库房、阅览室、展览厅、计算机房(包括数字化场备监控等安全设备0.3分;有可供查阅者自己查找电子目录的电脑0.3分; 有复印机可供复制0.3分,可供咨询的专用电话0.1分
2出示档案馆被同级政府确定为信息公开场所的相关文件,本级政府组成部门名册及近3年已公开信息目录
11.档案资料编研
6
近3年来档案馆利用馆藏档案资料编辑专题汇编计3分(公开出版物1种计1分,内部出版物1种计0.5分,满3分为止);开发档案文化产品计1分;近3年为领导决策或中心工作服务的档案资料专题材料有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评价性批示计2分(1种计1分,满2分为止)。
1《档案馆指南》编制符合《档案馆指南编制规范》(DA/T3—1992)要求;
2《全宗指南》编制符合《全宗指南编制规范》(DA/T14—2012)要求;
3查阅相关目录,随机抽查,实地查看
三、




(24分)
9.档案开放
8
开馆间不少于法定工作日数天及工作时间计1分;有公休日开馆公告,制度执行1年以上计1分;按照国家档案局2号令要求,对所有到开放期限的档案进行开放鉴定计5分(可按比例得分);编制档案利用效果汇编计1分。
2门禁设备。在库房出入口安装指纹或磁卡0.25分,门禁系统记录出入人员身份和出入时间0.25分。
3防有害生物设施1分
4.经费
5
档案馆事业经费列入同级一般财政预算,经费数量随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比例逐年递增计1分;档案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达2元/卷/年计2分(可按比例得分,满2分为止);地方财政安排的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补助费数量不低于中央财政的拨付数量的计2分(中央财政暂未拨付抢救费或无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任务的档案馆此项可得分)。
1以馆藏档案一万卷(册,折合上架排列长度约150米)确定编制基数:地、县(区)级档案馆五人,馆藏超过一万卷不足三十万卷的,其超过部分每五千卷增配一人;超过三十万卷的,其超过部分每七千卷增配一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可计入人员总数量。
2馆级领导成员中无人低于50岁以下者(以考评当年年龄计),有大专以下学历者、无档案专业学历或未受过档案专业培训者,在得分中各扣0.2分。
1.查阅收集档案范围和接收名册、全宗名册及相关文件,出示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本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和工作方案的批复。
2.涉及民生档案的专业档案指《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中所涉及民生的专业档案。
3.原生电子(全文)档案的收集按本馆应接收档案单位比例得分
7.档案资料的保管与保护
12
档案馆库房温湿度符合国家标准计1分(连续3个工作日不符合要求扣0.1分,扣完1分为止);馆藏档案资料整理规范计1.5分(全宗区分清楚、档号编制规范、资料分类科学各计0.5分);对破损、褪变的档案全部进行了抢救计2分(可按比例得分);建立并严格执行档案的收集、保管、整理编目、保密、利用、统计、鉴定、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计1分(缺一项制度该项不得分);制定并实行档案安全责任制,近3年库房内无鼠、无虫、无霉、无积尘计1分(有一种情况该项不得分);开展馆藏重要档案异地备份工作计1分;制定有保障档案实体及信息安全的应急预案计0.5分;对国家重点档案以副本提供利用计2分(可按比例得分);馆藏各全宗均建有全宗卷计2分(可按比例得分)。
1通过档案管理平台开展档案接收、保管、鉴定、利用等工作。
2网站信息更新,每月至少一次。
说明:凡按比例得分项,均以满分分值乘以达到的百分比计算,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细则细化要求
测评
指标
测 评 内 容
分值
测 评 细 则
测评方式
一、




(28分)
1.政策保障
4
档案事业列入同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1分;档案馆为同级党委或政府直属机构计1分(一级机构计1分,二级机构计0.5分);近3年同级党委或政府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档案工作(含调研、现场办公等)并解决档案馆工作实际问题计1分;近3年以党委或政府名义出台加强档案馆工作的文件计1分。
利用馆藏档案制作电视片、宣传品或开办媒体专栏等均可视为开发档案文化产品
12.展览与社会教育
7
档案馆被同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或上级机关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计1分;按照《国家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规范》设有固定陈列展计2分,参观人数达1000人次计1分(可按比例得分);最近3年每年举办一次专题展览计1分;最近3年每年开展一次其他社会教育活动计2分(每年未达到一次者,此项不得分)。
按档案馆馆藏数量计算保护经费。
出示统计局提供的本地区近3年地方经济年度增长百分比数量证明材料和财政部门提供的近3年部门年度预算、决算表(扣除人均办公费及基建、设备专项经费)
5.干部队伍和机关建设
3
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年龄、学历、专业等)计0.5分;档案馆人员配备符合《地方各级档案馆人员编制标准》要求计1分(可按比例得分);业务人员全部受过档案专业基本知识培训计0.5分(可按比例得分);近3年因工作成绩突出获同级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奖励或国家档案局表彰的计0.5分;近3年有机构和群众对档案馆业务工作提出表扬和感谢的计0.5分(每次0.1分,满0.5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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