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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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力系统的基本要求

对电力系统的基本要求

对电力系统的基本要求
电力系统是指由发电、输电、配电和用电四大部分组成的大型工业运行系统,其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1、安全性。

电力系统必须满足安全的要求,确保电力质量、防止设备故障、保证用户安全使用电力。

2、稳定性。

电力系统必须能够保持平衡,实现发电、输电、配电及用电的有序运行,避免系统的突然停电或断电,保证电力的可靠性。

3、效率性。

电力系统必须能够有效地满足用户的电力需求,尤其是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供应电力,减少系统损耗,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

4、可靠性。

电力系统必须能够保证其可靠性,即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够提供可靠的电力供应,满足用户的电力需求,确保系统的运行稳定。

5、经济性。

电力系统必须能够满足经济可接受性的要求,即尽可能降低电力成本,提高系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保证用户的电力需求。

6、环境友好性。

电力系统必须满足环境友好的要求,即在电力系统的全过程中,尽可能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环境,确保环境安全。

7、可操作性。

电力系统必须能够提供完善的运行操作,确保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保证用户的正常使用。

8、可扩展性。

电力系统必须具备可扩展的特点,即能够满足不断增长的用户电力需求,确保电力系统的可持续性。

以上是电力系统的基本要求,电力系统要求高,若想达到这些要求,则需要对电力系统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维护,保证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稳定、可操作、可扩展、高效等特点,满足用户的电力需求,实现电力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电力系统的基本要求和运行特点

电力系统的基本要求和运行特点

电力系统基本要求和运行特点一、电力系统基本要求1.可靠性:电力系统应能满足正常供电和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确保不间断供电,同时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下,能迅速恢复供电,以减少停电造成的损失。

2.稳定性:电力系统应具有稳定的电压和频率,以保障电力质量。

在负荷突变时,电力系统应能自动调整以保持稳定的运行状态。

3.经济性:电力系统的建设和运行需要考虑成本效益。

在满足供电需求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降低建设投资、运行维护费用和电能成本,提高电力系统的经济性。

4.安全性:电力系统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出现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损坏,保证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环保性: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电力系统应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如减少废气、废水、废渣的排放等,并积极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

6.适应性:电力系统应具备适应未来发展需求的能力,如适应新能源的接入、满足未来电力需求等。

7.可控性:电力系统应能够实现远程监控和控制,以便于调度和管理。

通过采用先进的自动化控制技术,可以提高电力系统的可控性。

8.灵活性:电力系统应具备灵活的运行方式,以满足不同时段、不同区域的电力需求。

例如,可以采取调整发电机的出力、投切变压器等措施来应对不同情况下的电力需求变化。

二、电力系统运行特点1.连续性:电力系统是一个连续运行的系统,其各个环节相互关联、相互影响。

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各个环节的协调配合。

2.实时性:电力系统的运行状态是实时变化的。

在电力系统的运行过程中,需要根据实时数据进行调整和控制。

3.动态性:电力系统的运行状态是动态变化的。

在电力系统的运行过程中,需要不断调整和控制各环节的运行状态以保持整个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4.分布式:电力系统是一个分布式系统,其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信息交互是分布式的。

在电力系统的运行过程中,需要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协调配合。

5.规模性:电力系统的规模通常较大,包括大量的发电机、变压器、输电线路、配电设施等组成部分。

电力系统运行安全与稳定性要求

电力系统运行安全与稳定性要求

电力系统运行安全与稳定性要求电力系统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设施,其运行安全和稳定性对于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规范、规程和标准,以明确运行要求并提供指导和保障。

本文将从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两个方面展开论述,并分为以下几个小节进行阐述。

1. 电力系统运行的安全性要求1.1 设备安全要求在电力系统中,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是保障系统安全性的基石。

对于发电设备、输电设备、配电设备等各个环节,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规范和检测标准。

例如,要求设备在正常运行和异常情况下都能保持稳定可靠的工作状态,设备的绝缘和漏电保护等安全功能要符合国家标准。

1.2 运行人员安全要求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离不开专业的运行人员,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的规程和操作规范。

这包括制定合理的工作安排、保证运行的高效性和稳定性,以及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

1.3 系统监测与预警要求电力系统的复杂性决定了需要进行实时的监测和预警,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问题。

监测系统应具备较高的精度和灵敏性,能够对电力设备、电力线路和负载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采集。

同时,还需要建立预警机制,通过分析数据和模型计算,及时预测电力系统的运行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 电力系统运行的稳定性要求2.1 调度控制要求调度控制是电力系统的核心环节,它的目标是保证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和优化供电质量。

规范的调度控制要求包括在合理的范围内调节电力负荷和发电出力之间的平衡,确保电力系统的频率和电压维持在正常状态,以及合理规划和分配电力资源等。

2.2 频率和电压稳定控制要求频率和电压是电力系统运行稳定性的重要指标,稳定的频率和电压可以保证供电的质量和可靠性。

为了实现频率和电压的稳定控制,需要制定相应的控制策略和规范,包括发电出力的调整、自动调压系统的控制、应急控制措施等。

简述电力系统运行的基本要求

简述电力系统运行的基本要求

简述电力系统运行的基本要求
电力系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在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方面,有以下基本要求:
1. 供电可靠性:电力系统必须保证持续、稳定地向用户供电,确保用户用电的质量和安全。

2. 能源经济性:在满足供电可靠性的前提下,要尽可能地降低发电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 能源环保性:电力系统要遵循绿色发展理念,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

4. 运行安全性:电力系统必须保证运行安全,严格遵循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标准,防止事故发生。

5. 供电质量:电力系统要保证供电质量稳定,不仅要保证电压、频率等参数的合理范围内,还要保证电能的纯度、波形等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6. 系统灵活性:电力系统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调度性,可以快速适应能源市场的变化和用户需求的变化。

综上所述,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离不开以上基本要求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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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运行安全与稳定性要求与规范

电力系统运行安全与稳定性要求与规范

电力系统运行安全与稳定性要求与规范引言电力系统是现代社会运转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稳定性,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和标准,以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本文将探讨电力系统运行安全与稳定性的要求与规范,以保证电力系统能够健康、可靠地为社会服务。

一、电力系统运行安全要求1. 电力设备的安全性:电力系统的核心是各种电力设备,如发电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等。

这些设备的安全性是确保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关键。

电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经过合格的测试和检验,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以保证其安全可靠的运行。

2. 电力系统的可靠性:电力系统是一种复杂的工程系统,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关联,因此确保电力系统可靠运行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提高电力系统的可靠性,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合理布置电力设备、多余备用、设备联锁保护等。

此外,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检修和维护制度,及时排除隐患,提高设备的可用率。

3. 电力系统的响应速度:电力系统必须具备快速响应的能力,以应对突发事件和负荷波动。

当电力系统遇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能够及时检测、切除故障节点,并进行快速的恢复和调整,以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4. 电力系统的灵活性:随着电力需求的不断增长和能源结构的不断调整,电力系统必须具备灵活性,以适应各种不同的运行方式和工况条件。

通过合理规划和灵活调度,电力系统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和用户需求,保证电力系统始终处于一个平衡稳定的状态。

二、电力系统运行安全规范1. 设备运行与维护规范:电力设备的运行与维护对于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各类电力设备的运行与维护规范应根据设备类型和使用环境的不同来制定,包括设备的操作要求、维护周期、维护方法等。

此外,还需要建立设备的巡检与记录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异常情况。

2.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范:电力系统可能会遇到各种突发事件,如极端天气、设备故障等。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指导电力系统的规划、计划、设计、基本建设、生产运行和笠研试验等部门有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工作,特制定本导则、各部门应共同遵守。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电压等级为22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系统。

第三条电力系统规划、计划、设计、基本建设、生产运行和笠研试验等部门,必须进行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分析研究工作,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加强电网结构和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二章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第四条为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基本要求如下:1.为保证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稳定性和频率、电压水平、系统应有足够的静态稳定储备和有功、无功备用容量,并有必要的调节手段。

在正常负荷波动和调节有功、无功潮流时,均不应发生乍发振荡。

2.电网结构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

在规划设计中、应从全局着眼、统期待考虑,合理布局,搞好电网结构,加强主干网络,满足如下要求:(1)能够适应发展变化和各种运行方式下潮流变化的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2)任一元件无故障断开,应能保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且不致使其他元件超过事故过负荷的规定;(3)应有较大的抗扰动能力,并满足本导则中规定的各项有关要求;(4)实现分层和分区原则。

主力电源一般应直接接入高压主电网。

3.在正常运行方式(包括正常检修运行方式)下,系统中任一元件(发电机、线路、变压器、母线)发生单一故障时,不应导致主系统发生非同步运行,不应发生频率崩溃和电压崩溃。

4.在事故后经调整的运行方式下电力系统仍应有按规定的静态稳定储备。

其它元件允许按规定的事故过负荷运行。

5.电力系统发生稳定破坏时,必须有预定措施,缩小事故范围,减少事故损失。

第五条电力系统在运行中应有足够的静态稳定储备,并满足如下要求:1.在正常运行方式和正常检修运行方式下按功角判据计算的静态稳定储备系数Kp%≥15~20%,按无功电压判据计算的静态稳定储备系数Kp%≥10~15%。

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

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

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一、背景电力系统作为一种基础设施,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能源供应系统。

它的稳定运行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因此,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是电力工作者长期以来一直追求的目标。

二、稳定运行的定义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是指在电力负荷变化、电力设备突发故障等突发情况下,系统能够迅速地实现状态平衡、保持运行状态的能力。

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三、系统可靠性要求电力系统的可靠性是指系统能够在一定条件下按照预定目标、运行时间和要求,满足用户的用电需求,同时保证电力系统安全可靠。

电力系统的可靠性要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可靠性设备的可靠性是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基石。

设备的可靠性不仅仅是指设备自身的可靠性,还包括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保养等方面的可靠性。

因此,设备的可靠性要求是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一个重要方面。

2. 能源可靠性电力系统依赖于能源供应,因此能源的可靠性也是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之一。

能源的可靠性主要包括能源供给能力可靠性、能源质量可靠性、输配电网可靠性、保障能源供应的应急机制可靠性等方面。

3. 人员素质要求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除了依赖于设备和能源的可靠性,还需要系统操作人员的高素质保障。

电力系统的操作人员既需要具备一定的电力知识和技能,也需要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经验和能力。

对于电力系统操作人员需进行全面的培训,提高其应对电力系统突发状况的反应能力和处理能力。

4. 管理系统可靠性电力系统的管理系统对于稳定运行也是至关重要的。

管理系统包括电力系统的计划管理、设备运行管理、现场协调管理、事故应急管理等。

要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系统,保证管理工作的顺畅运行。

四、人员技术要求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需要操作人员具备以下技能和知识:1. 基本知识操作人员需要具备基本电力知识,包括电路、电机、变电站、输配电设备、保护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整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1

(整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1 范围 (2)2 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 (2)2.1 总体要求 (2)2.2 电网结构 (3)2.2.3电网分层分区 (4)2.2.4电力系统间的互联 (4)2.3无功平衡及补偿 (5)2.4 对机网协调及厂网协调的要求 (5)2.5 防止电力系统崩溃 (5)2.6 电力系统全停后的恢复 (6)3 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标准 (6)3.1电力系统的静态稳定储备标准 (6)3.2 电力系统承受大扰动能力的安全稳定标准 (7)3.3 对几种特殊情况的要求 (8)4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计算分析 (9)4.1 安全稳定计算分析的任务与要求 (9)4.2 电力系统静态安全分析 (10)4.3 电力系统静态稳定的计算分析 (10)4.4 电力系统暂态稳定的计算分析 (11)4.5 电力系统动态稳定的计算分析 (11)4.6 电力系统电压稳定的计算分析 (12)4.7 电力系统再同步的计算分析 (13)5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管理 (13)有关术语及定义 (15)A1 电力系统的安全性 (15)A2电力系统稳定性 (15)A3 N-1原则 (16)A4 枢纽变电站 (17)A5 重要负荷(用户) (17)A6 系统间联络线 (17)1 范围本导则规定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标准以及系统安全稳定计算方法,电网经营企业、电网调度机构、电力生产企业、电力供应企业、电力建设企业、电力规划和勘测设计、科研等单位,均应遵守和执行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的电力系统。

220kV以下的电力系统可参照执行。

2 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2.1 总体要求2.1.1为保证电力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维持电网频率、电压的正常水平,系统应有足够的静态稳定储备和有功、无功备用容量。

备用容量应分配合理,并有必要的调节手段。

在正常负荷波动和调整有功、无功潮流时,均不应发生自发振荡。

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简易版

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编订:XXXXXXXX20XX年XX月XX日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简易版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简易版温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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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电力系统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为保持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稳定性和频率、电压的正常水平,系统应有足够的静态稳定储备和有功、无功备用容量,并有必要的调节手段。

在正常负荷波动和调节有功、无功潮流时,均不应发生自发振荡。

(2)要有合理的电网结构。

(3)在正常方式(包括正常检修方式)下,系统任意一个元件(发电机、线路设备、变压器、母线)发生单一故障时,不应导致主系统发生非同步运行,不应发生频率崩溃和电压崩溃。

(4)在事故后经调整的运行方式下,电力系统仍应有符合规定的静稳定储备,其他元件按规定的事故过负荷运行。

(5)电力系统发生稳定破坏时,必须有预定措施,以缩小事故范围减少事故损失。

该位置可填写公司名或者个人品牌名Company name or personal brand name can be filled in this position。

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

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

力系统仍应有符合规定的静稳定储备,其他元件 按规定的事故过负荷运行。 (5)电力系统发生稳定破坏时,必须有预定措施, 以缩小事故范围减少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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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电力系统必须满足 以下要求: (1)为保持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稳定性和频率、电 压的正常水平,系统应有足够的静态稳定储备和 有功、无功备用容
量,并有必要的调节手段。在正常负荷波动和调 节有功、无功潮流时,均不应发生自发振荡。 (2)要有合理的电网结构。 (3)在正常方式(包括正常检修方式)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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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一个元件(发电机、线路设备、变压器、母线发生频率崩溃和电压崩溃。 (4)在事故后经调整的运行方式下,电

北航网络教育-《电力系统分析》开卷考试考前试题与答案(三)

北航网络教育-《电力系统分析》开卷考试考前试题与答案(三)

北航网络教育-《电力系统分析》开卷考试考前试题与答案(三)一、 简答题1. 循环功率是如何定义的?在两端电压不相等的两端供电网络中,各线段中流通的功率可看作是两个功率分量的叠加。

其一为两端电压相等时的功率;另一为取决于两端电压的差值dU 和环网总阻抗的功率,称循环功率。

2. 简述电力系统稳态运行的基本要求?答:三相电力系统满足统经济性运行的要求,每一台发电机的输出必须接近于预先设定值;必须确保联络线潮流低于线路热极限和电力系统稳定极限;必须保持某些中枢点母线上的电压水平在容许范围内,必要时用无功功率补偿计划来达到; 区域电网是互联系统的一部分,必须执行合同规定的输送至邻网的联络线功率计划; 用故障前的潮流控制策略使事故扰动效应最小化。

3. 试说明潮流计算中如何对节点进行分类?其特点如何?答: 1)平衡节点,一般一个系统只有一个平衡节点。

在潮流分布算出以前,网络中的功率损耗是未知的,因此,至少有一个节点的有功功率P 和无功功率Q 不能给定。

另外必须选定一个节点,制定其电压相角为零,作为其它节点电压相位的参考,这个节点叫基准节点。

为了计算方便,常将平衡节点和基准节点设在同一个节点上。

平衡节点是电压参考节点,该母线的11U δ∠是给定值,作为输入数据,典型取标幺值1.00∠。

潮流程序计算P 1和Q 1。

因为平衡节点的P 、Q 事先无法确定,为使潮流计算结果符合实际,常把平衡节点选在有较大调节裕量的发电机节点,潮流计算结束时若平衡节点的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和实际情况不符,就要调整其他节点的边界条件以使平衡节点的功率满足实际允许范围。

2)PQ 节点,P i 和Q i 是输入数据。

这类节点的有功功率P i 和无功功率Q i 是给定的,潮流计算程序计算节点电压幅值U i 和相角i δ。

负荷节点和无功功率注入的联络节点都属于这类节点。

有些情况下,系统中某些发电厂送出的功率在一定时间内为固定时,该发电厂母线也可以作为PQ 节点。

电力系统安全系统稳定导则

电力系统安全系统稳定导则

1 范围本导则规定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标准以及系统安全稳定计算方法,电网经营企业,电网调度机构,电力生产企业,电力供应企业,电力建设企业,电力规划的勘测、设计、科研等单位,均应遵守和执行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的电力系统。

220kV以下的电力系统可参照执行。

2 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2.1 总体要求2.1.1 为保证电力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维持电网频率、电压的正常水平,系统应足够的静态稳定储备和有功、无功备用容量。

备用容量应分配合理,并有必要的调节手段。

在正常负荷波动和调整有功、无功潮流时,均不应发生自发振荡。

2.1.2 合理的电网结构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

在电网的规划设计阶段,应当统筹考虑,合理布局。

电网运行方式安排也要注重电网结构的合理性。

合理的电网结构应满足基本要求:A)能够满足各种运行方式下潮流变化的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并能适应系统发展的要求;B)任一元件无故障断开,应能保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且不致使其他元件超过规定的事故过符合和电压允许偏差的要求;C)应有较大的抗干扰能力,并满足本导则中规定的有关各项安全稳定标准;D)满足分层和分区原则;E)合理控制系统短路电流。

2.1.3 在正常运行方式(含计划检修方式,下同)下,系统中任一元件(发电机、线路、变压器、母线)发生单一故障时,不应导致主系统非同步运行,不应发生频率崩溃和电压崩溃。

2.1.4 在事故后经调整的运行方式下,电力系统仍应有规定的静态稳定储备,并满足再次发生单一元件故障后的静态稳定和其他元件不超过规定事故过符合能力的要求。

2.1.5 电力系统发生稳定破坏时,必须有规定的措施,以防止事故范围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2.1.6 低一级电压电网中的任何元件(包括线路、母线、变压器等)发生各种类型的单一故障,均不得影响高一级电压电网的稳定运行。

2.2 电网结构2.2.1 受端系统的建设:2.2.1.1 受端系统是指以负荷集中地区为中心,包括区内和邻近电厂在内,用较密集的电力网络将负荷和这些电源连接在一起的电力系统。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各网省电力公司:强制性电力行业标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已由国家经贸委批准发布,于2001年7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原电力工业部1981年颁发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即行废止)。

现将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的通知》(国经贸电力[2001]409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国家经贸委通知中所提出的各项要求,组织学习、贯彻《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研究落实各项电网安全措施,认真执行《加强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管理的若干意见》(另发),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对用户的可靠供电。

附件:关于发布《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的通知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前言本标准对1981年颁发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进行了修订。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指导电力系统规划、计划、设计、建设、生产运行、科学试验中有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工作。

同时,为促进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要鼓励采用新技术,例如,紧凑型线路、常规及可控串联补偿、静止补偿以及电力电子等方面的装备和技术以提高自本标准生效之日起,1981年颁发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电力系统输电能力和稳定水平。

则》即行废止。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SD131-84 电力工业部 1984 电力系统技术导则(试行)SD131-84电力工业部 1984 电力系统技术导则(试行)编制说明SD131-84电力工业部 1984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试行)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网运行与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修订单位: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员:赵遵廉、舒印彪、雷晓蒙、刘肇旭、朱天游、印永华、郭佳田、曲祖义。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网运行与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oc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oc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 755-20011 范围本导则规定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标准以及系统安全稳定计算方法,电网经营企业、电网调度机构、电力生产企业、电力供应企业、电力建设企业、电力规划和勘测设计、科研等单位,均应遵守和执行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的电力系统。

220kV以下的电力系统可参照执行。

2 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2.1 总体要求2.1.1 为保证电力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维持电网频率、电压的正常水平,系统应有足够的静态稳定储备和有功、无功备用容量。

备用容量应分配合理,并有必要的调节手段。

在正常负荷波动和调整有功、无功潮流时,均不应发生自发振荡。

2.1.2合理的电网结构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

在电网的规划设计阶段,应当统筹考虑,合理布局。

电网运行方式安排也要注重电网结构的合理性。

合理的电网结构应满足如下基本要求:a) 能够满足各种运行方式下潮流变化的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并能适应系统发展的要求;b) 任一元件无故障断开,应能保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且不致使其它元件超过规定的事故过负荷和电压允许偏差的要求;c) 应有较大的抗扰动能力,并满足本导则中规定的有关各项安全稳定标准;d) 满足分层和分区原则;e) 合理控制系统短路电流。

2.1.3在正常运行方式(含计划检修方式,下同)下,系统中任一元件(发电机、线路、变压器、母线)发生单一故障时,不应导致主系统非同步运行,不应发生频率崩溃和电压崩溃。

2.1.4在事故后经调整的运行方式下,电力系统仍应有规定的静态稳定储备,并满足再次发生单一元件故障后的暂态稳定和其它元件不超过规定事故过负荷能力的要求。

2.1.5电力系统发生稳定破坏时,必须有预定的措施,以防止事故范围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2.1.6低一级电网中的任何元件(包括线路、母线、变压器等)发生各种类型的单一故障均不得影响高一级电压电网的稳定运行。

电力系统运行的基本要求

电力系统运行的基本要求

电力系统运行的基本要求电力系统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系统,其稳定、可靠和安全的运行是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

电力系统运行的基本要求不仅是维护用电安全的基础,也是电能质量和系统运行状况的重要依据。

因此,电力系统运行的基本要求是必须严格遵守的。

首先,电力系统应具备良好的运行能力,以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这主要指的是电力系统的设备和控制系统必须完善,以及电力设备的维护和日常检修等活动的频率及质量要求。

另外,运行系统中的所有设备必须能够正常运行,才能确保系统的最佳运行状态。

其次,电力系统必须具备可靠性,以确保系统的安全操作。

安全操作的要求包括电力系统的基础设施和接线方案的安全性,以及设备抗突变事件的能力。

此外,电力系统的可靠性还要求系统中的设备本身必须稳定可靠,从而确保整个系统的安全运行。

再次,电力系统必须具备可靠性和充足性,以确保系统能做出快速、准确的反应。

这主要包括各种参数和控制方式的设定,以及电力系统中发电设备、输电线路和负荷转移等设备的充足性,这些都是系统快速准确反应的重要依据。

此外,电力系统运行的基本要求还包括其质量及其维护要求。

质量的要求包括电力系统的发电和负荷控制,以及电能的测量、发送和控制等,这些也是系统运行的基本要求。

维护要求则主要涵盖电力系统的设备维护和日常检查等,以及每一种可能影响系统安全运行的因素的识别,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总之,电力系统是用来保障用电安全和供应电能质量的重要基础设施,其运行的基本要求对于保证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电力系统的维护和检查也是实现上述要求的重要手段。

因此,电力系统运行的基本要求必须严格遵守,以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解读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解读
2.2.4.4在联络线因故障断开后,要保持各自系统 的安全稳定运行。
2.2.4.5系统间的交流联络线不宜构成弱联系的大 环网,并要考虑其中一回断开时,其余联络线 应保持稳定运行并可转送规定的最大电力。
2.2.4.6对交流弱联网方案,应详细研究对电网安 全稳定的影响,经技术经济论证合理后,方可 采用。
2.2.3.2随着高一级电压电网的建设,下级电压电 网应逐步实现分区运行,相邻分区之间保持互 为备用。应避免和消除严重影响电网安全稳定 的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磁环网,发电厂不宜装设 构成电磁环网的联络变压器。
2.2.3.3 分区电网应尽可能简化,以有效限制短路 电流和简化继电保护的配置。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b) 任一元件无故障断开,应能保持电力系 统的稳定运行,且不致使其它元件超过 规定的事故过负荷和电压允许偏差的要 求;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c) 应有较大的抗扰动能力,并满足本导则 中规定的有关各项安全稳定标准;
d) 实现分层和分区原则; e) 合理控制系统短路电流。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2.1.4 在事故后经调整的运行方式下,电力系统 仍应有规定的静态稳定储备,并满足再次发生 单一元件故障后的暂态稳定和其它元件不超过 规定事故过负荷能力的要求。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内蒙古电力公司调度通信中心 2020年10月23日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1 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 本要求,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标准以及系统安全 稳定计算方法,电网经营企业及其电网调度机 构、电力生产企业、供电企业、电力建设企业、 电力规划和勘测设计、科研等单位,均应遵守 和执行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的电力 系统。220kV以下的电力系统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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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基本要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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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电力系统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为保持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稳定性和频率、电压的正常水平,系统应有足够的静态稳定储备和有功、无功备用容量,并有必要的调节手段。

在正常负荷波动和调节有功、无功潮流时,均不应发生自发振荡。

(2)要有合理的电网结构。

(3)在正常方式(包括正常检修方式)下,系统任意一个元件(发电机、线路设备、变压器、
母线)发生单一故障时,不应导致主系统发生非同步运行,不应发生频率崩溃和电压崩溃。

(4)在事故后经调整的运行方式下,电力系统仍应有符合规定的静稳定储备,其他元件按规定的事故过负荷运行。

(5)电力系统发生稳定破坏时,必须有预定措施,以缩小事故范围减少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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