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火禁烟管理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禁火禁烟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目的

严格规范化工企业厂区明火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厂区范围内。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制定《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

3.2安全部、各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负责对《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3本公司职工及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4.控制程序

4.1严禁在存有易燃、易爆可燃物品的仓库、重点防火部位安装生活用灶具及其他明火设施。

4.2明火设备安装必须向安全部提出申请,签订明火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后,方可安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

4.3各单位、部门凡有明火设备的场所,单位、部门负责人,必须制定专人负责,做到定位、定人、定安全管理措施。

4.4明火设备安装后不准随意移动或搬迁,擅自动迁,一经查实严加处理。

4.5安全消防人员必须经常检查使用明火设备的场所的燃烧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

4.6明火设备使用人离开或下班时,应及时将明火设备关闭,如果继续使用时,责任人须委托他人代为管理,

4.7禁止携带烟火进入公司禁火区,违者一经发现将对携带烟火者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4.8本公司职工、外来施工人员、外来车辆驾驶员、参观学习人员和联系业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禁烟制度,违反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者,一经发现,将根据公司禁烟制度的规定对吸烟者处以处罚。

4.9对因在禁烟区内吸烟造成事故的,公司将对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并根据事故损失情况,责令责任者进行赔偿。

5.相关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6.记录

安全检查记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