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申报条件及审批程序

合集下载

申请设立保安培训单位条件

申请设立保安培训单位条件

申请设立保安培训单位条件1. 引言保安行业在现代社会中起到了重要的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作用。

为了提高保安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培养更多高素质的保安人员,设立保安培训单位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申请设立保安培训单位所需满足的条件。

2. 法律法规依据设立保安培训单位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以下是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3. 设施与场地条件设立保安培训单位首先需要具备适当的场地与设施。

以下是一些基本要求:•场地面积:根据拟培训人数确定,并符合当地建筑规范。

•办公室:提供办公区域,包括工作台、文件柜、电脑等办公设备。

•教室:提供教学场所,配备投影仪、白板、座位等教学设备。

•实操场地:提供适合实际操作的场地,如模拟监控室、模拟现场等。

4. 师资力量与培训计划保安培训单位需要具备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同时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

以下是相关要求:•师资力量: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包括从业经验丰富的保安人员和相关专业背景的教育人员。

•培训计划: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并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制定相应的课程方案。

5. 培训设施与设备为了能够提供真实环境下的培训体验,保安培训单位需要配备相应的设施与设备。

以下是一些基本要求:•模拟器材:提供逼真的模拟器材,如监控摄像头、警报器等,用于进行实操操作和模拟演练。

•器材维护:确保所有设施与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以保证培训的顺利进行。

6. 培训教材与考核评估保安培训单位需要提供专业的培训教材,并进行科学的考核评估。

以下是相关要求:•培训教材:编写完整、系统、易于理解的培训教材,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等内容。

•考核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方法,确保对学员掌握情况全面准确地进行评估。

7. 办理相关手续与申请最后,申请设立保安培训单位需要办理一系列相关手续。

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申请材料解释和认定要求

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申请材料解释和认定要求
2、政法单位工作经验仅限于公安、安全、法院、检察院、司法部门的国家公务员正常退休或离职的。且要符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关于退休年限、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等的有关要求,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任职或者已进行备案的证明材料。
3、军队正常退役或复员人员提供退伍证或转业证(遗失上述证件的,凭所在地民政部门或人事部门证明)。
与培训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专职)或聘用协议(兼职)
1、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应当符合人社部门规定的样式要求。
2、如聘用的兼职教师系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需原单位出具同意兼职等证明材料。
(四)培训场所基本情况
培训场所自有或者租用的证明材料
1、房屋性质应当为经营性用房(非居住民宅)。
2、办公培训场所可为自有或租用。
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申请材料
解释和认定要求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项目分类
申请材料
相关解释和认定要求
备注
(一)申请设立的保安培训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1、根据申报单位的主体情况填写单位类型。
2、以申报单位的主体名称作为培训单位的名称。
3、申报单位是保安服务公司的,须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申报单位是学校的,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证明文件(含许可证)和法人证书(民办非营利性学校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民办营利性学校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公办学校提供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校长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信息、工作简历、聘用合同
(三)师资人员基本信息、资格证明和聘用协议
教师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教学内容、相关资格证明

保安服务公司注册流程

保安服务公司注册流程

保安服务公司注册流程一、申请登记名称预先核准。

在进行保安服务公司注册之前,首先需要到当地公安局申请登记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时需要提供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材料,并缴纳一定的费用。

经过核准后,取得核准通知书。

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在取得名称核准通知书后,即可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申请书、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信息等。

办理营业执照时,还需要缴纳一定的注册资本,根据公司规模的不同,注册资本的数额也不同。

三、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

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相关部门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

申请材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等。

办理完成后,即可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申请税务登记证。

在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后,需要到当地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证。

申请材料包括,《税务登记申请表》、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等。

办理完成后,即可取得税务登记证。

五、申请社会保险登记证。

在取得税务登记证后,需要到当地社会保险局申请社会保险登记证。

申请材料包括,《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等。

办理完成后,即可取得社会保险登记证。

六、申请劳动保障许可证。

最后一步是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保障许可证。

申请材料包括,《劳动保障许可证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等。

办理完成后,即可取得劳动保障许可证。

以上就是保安服务公司注册的详细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办理注册过程中,建议您仔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提供的材料齐全准确,以免耽误办理时间。

祝您顺利注册成功,开展保安服务业务!。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保安服务许可和保安培训许可工作规范的通知-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保安服务许可和保安培训许可工作规范的通知-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保安服务许可和保安培训许可工作规范的通知正文:----------------------------------------------------------------------------------------------------------------------------------------------------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保安服务许可和保安培训许可工作规范的通知内保局,治安、公交总队,天安门、西站、清河分局,各分局:按照公安部《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民6项措施》(公治〔2018〕570号)通知要求和公安部法制局审查意见,市局对北京市保安服务许可和保安培训许可工作规范进行了调整,现将新修订的《北京市保安服务许可工作规范》、《北京市保安培训许可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保安服务许可和保安培训许可工作规范的通知》(京公治字〔2018〕524号)文件废止。

北京市公安局2018年9月24日北京市保安服务许可工作规范一、工作依据(一)《保安服务管理条列》(国务院第564号令);(二)《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6号令);(三)《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第112号令)。

二、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保安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保安员二级)资格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四)有保安业务发展需要的办公室、业务部、培训部等相应办公场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申请表、备案登记表、变更程序等流程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申请表、备案登记表、变更程序等流程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申请表保安服务公司设立申请登记文件清单注:本页中□由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打“V“表明企业已提供该资料并审查符合要求。

保安培训单位设立申请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经审查,你(单位)于年月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现决定准予你(单位)实施被许可事项。

(公安机关印章)年月日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你(单位)于年月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理由如下: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条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不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海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印章)年月日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取得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存在以下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公安部《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单位)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

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海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印章)年月日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登记表保安服务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注:1.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申请变更的内容。

2.应当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保安服务公司跨区域提供保安服务备案登记表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登记表保安员报名考试审批表审核人:经办人:日期:年月日。

保安培训机构有关情况备案操作规范

保安培训机构有关情况备案操作规范

保安培训机构有关情况备案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保安培训机构有关情况备案(二)性质:非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根据《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5号)第十六、十八条规定。

第十六条:保安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安部指定的保安员培训大纲、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制定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并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保安培训机构应当将学员、师资人员文书档案及电子文档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5号)第十六、十八条规定:学员、师资人员文书档案及电子档案备案监管工作由地级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负责。

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备案监管工作由自治省级公安机关负责。

受市公安局委托,县公安局负责承办所辖范围内保安培训机构有关情况备案。

四、行政审批条件无。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根据《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5号)有关规定,对辖区内保安培训机构有关情况实施备案。

六、申请材料根据《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5号)第十六、十八条规定,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培训内容;(二)培训计划;(三)学员、师资人员文书档案及电子档案。

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投诉电话:************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2、申请书示范文本附件1保安培训机构有关情况备案审批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附件2保安培训机构有关情况备案申请表备注:一、申请表应当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清楚、工整。

二、培训内容、培训计划材料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学员、师资人员文书档案及电子档案材料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

三、申请单位应在选项□框内打√。

上海市保安服务公司申请设立及备案实施办法(2019修改)

上海市保安服务公司申请设立及备案实施办法(2019修改)

上海市保安服务公司申请设立及备案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保安服务公司申请设立及备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取得公安机关许可。

上海市公安局和公安分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条上海市公安局负责下列工作:(一)指导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公司进行监督检查;(二)核发、吊销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三)对保安服务公司申请材料和公安分局的审核意见进行复核,对申请单位的住所、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进行核查;(四)直接受理保安服务公司的设立申请,受理保安服务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保安服务的备案;(五)审核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情况;(六)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 1 —第四条公安分局负责下列工作:(一)受理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申请,对当事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上海市公安局;(二)受理对保安服务公司及其保安服务活动的举报、投诉;(三)对保安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四)依法进行其他保安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及备案管理第五条本市公安机关对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实行综合评估制度。

具体的评估工作由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组织实施。

第六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二)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提供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住所、设施、装备、交通工具,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第七条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是指:(一)有效身份证件、简历(原件和复印件);— 2 —(二)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设立保安公司申请书

设立保安公司申请书

尊敬的XX公安局:我单位是一家具有(单位性质)的企业,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企事业单位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满足社会治安需求,保障企业内部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单位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设立一家保安服务公司。

现将相关申请事宜报告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名称:XX保安服务公司2. 法定代表人:XXX3. 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4. 经营范围: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等5. 公司住所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二、设立保安公司的原因1. 响应国家政策,满足社会治安需求。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加大了对保安服务行业的扶持力度。

设立保安服务公司,有助于发挥企业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的积极作用。

2. 满足企业内部安全需求。

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日益重要。

设立保安服务公司,有助于提高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企业财产安全。

3. 提升企业形象。

保安服务公司的设立,有助于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增强客户对企业的信任度。

三、设立保安公司的条件1. 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

2. 拥有一定数量的保安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3. 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无不良记录,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

4. 公司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设有专门的保安服务管理部门。

5. 公司拥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公场所和设施,确保保安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设立保安公司的承诺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确保保安服务质量和信誉。

2. 加强保安队伍建设,提高保安员业务素质,确保保安服务工作的安全、高效。

3.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4. 定期对保安服务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保安服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敬请贵局对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申请予以审批,并给予指导和帮助。

保安服务公司资质申请要求

保安服务公司资质申请要求

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申报条件及审批程序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第112号)等有关法规规定,省公安厅将“开办保安服务公司”行政审批作为新增项目,纳入省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厅“窗口”办理,同时,对原来在窗口办理的“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行政审批项目相关内容作了变更。

现将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申报条件和审批程序以及相关表格式样予以公布。

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申报条件和审批程序一、项目名称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二、审批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第112号)。

三、申报条件(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二)提供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需有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县级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证明。

(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四、材料目录(一)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设区市的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1、设立申请表(应当载明拟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2、依法设立且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1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验资证明,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有关文件;3、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简历,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县级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证明;4、拟设保安服务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有关设备、交通工具等材料;5、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6、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材料;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对保安培训机构的管理,维护保安培训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保安培训机构,是指对正在从事或者准备从事保安服务职业的人员进行保安法律、安全防范等知识、技能培训的组织。

第三条保安培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规范管理、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二章保安培训机构设立第四条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设立保安培训机构的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设立保安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校园、校舍;(三)具有与培训内容相匹配、满足培训要求的训练场馆、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四)具有与培训内容、培训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师资人员,其中保安专业师资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五年以上治安保卫或者保安工作经历;(五)具有一百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六)申请人、投资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及师资人员没有故意犯罪记录和精神病史;(七)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政法机关、军队或者教育培训的工作经历。

第五条申请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应当填写《保安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查:(一)设立报告,内容包括申请人、培训机构名称、培养目标、培训规模、培训层次、培训内容、培训条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等;(二)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归属;(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和师资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第六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收到上述申请资料后,应当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收到申请资料的书面凭证;(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三)对申请材料存在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最新】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最新】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对保安培训机构的管理,维护保安培训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保安培训机构,是指对正在从事或者准备从事保安服务职业的人员进行保安法律、安全防范等知识、技能培训的组织。

第三条保安培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规范管理、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二章保安培训机构设立第四条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设立保安培训机构的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设立保安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校园、校舍;(三)具有与培训内容相匹配、满足培训要求的训练场馆、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四)具有与培训内容、培训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师资人员,其中保安专业师资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五年以上治安保卫或者保安工作经历;(五)具有一百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六)申请人、投资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及师资人员没有故意犯罪记录和精神病史;(七)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政法机关、军队或者教育培训的工作经历。

第五条申请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应当填写《保安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查:(一)设立报告,内容包括申请人、培训机构名称、培养目标、培训规模、培训层次、培训内容、培训条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等;(二)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归属;(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和师资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第六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收到上述申请资料后,应当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收到申请资料的书面凭证;(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三)对申请材料存在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设立保安培训的申请报告

设立保安培训的申请报告

主题:关于设立保安培训机构的申请尊敬的领导: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加强保安队伍建设,提高保安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拟设立一家专业的保安培训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一、申请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复杂,对保安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目前,保安人员队伍中存在以下问题:1. 保安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的技能培训,难以适应新时代保安工作的需要;2. 保安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应急处置能力不足,难以有效应对突发事件;3. 保安培训市场不规范,培训机构良莠不齐,影响了保安培训质量。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决定设立一家保安培训机构,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保安培训服务。

二、申请机构基本情况1. 机构名称:XX保安培训中心2. 机构性质:非营利性社会组织3. 机构宗旨:以提高保安人员素质、服务社会治安为宗旨,培养合格的专业保安人才4. 机构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5. 机构负责人:XX(姓名)6. 机构联系电话:XX-XXXXXXX三、申请设立保安培训机构的理由1. 响应国家政策,满足社会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保安培训机构是响应国家政策、满足社会需求的举措。

2. 优化保安培训市场,提高培训质量。

通过设立专业的保安培训机构,整合优质资源,优化培训市场,提高保安培训质量。

3. 培养专业人才,服务社会。

保安培训中心将致力于培养具备专业技能、服务意识强的专业保安人才,为我国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四、申请设立保安培训机构的条件1. 机构拥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制度。

2. 机构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包括专职校长、教学管理人员、职业指导及就业服务人员、财务管理人员等。

保安服务行业规范

保安服务行业规范

保安服务行业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AA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和人员”)、保安培训单位等。

第三条保安从业单位和人员以及保安培训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共同维护行业秩序和声誉。

保安从业单位和人员以及保安培训单位在自愿情况下积极参加保安协会及其活动,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第四条保安协会在公安机关、民政部门指导下依法开展提供服务、规范行为、反映诉求、维护权益等活动,加强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检查。

第二章行业准入和退出第五条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须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及时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备案,并接受备案地公安机关监督管理。

省外的保安服务公司派出保安员到本省或省内保安服务公司派出保安员到公司所在市以外提供保安服务的,依照规定要求及时到保安服务合同履行地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备案,并接受属地公安机关监督管理。

第六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开展或者终止保安服务,须向公安机关备案或者撤销备案。

自行招用的保安员应当坚持“谁招用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其着装、执勤行为、装备配备、教育培训等按照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保安培训单位需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培训许可证》后方可开展保安培训业务。

保安培训单位不得对外提供或者变相提供保安服务。

保安培训单位要按照公安部《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4修订)》制订教学计划,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职业道德教育。

第八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招投标制度,积极参与保安服务招投标,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招投标岗位,配备专(兼)职人员。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跨区域提供保安服务申办流程5篇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跨区域提供保安服务申办流程5篇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跨区域提供保安服务申办流程5篇第一篇: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跨区域提供保安服务申办流程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跨区域提供保安服务及保安员枪支使用培训单位备案工作流程一、备案依据:1、《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2、《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第112号)二、备案范围: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省外保安服务公司派出保安员到我省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承担保安员枪支使用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简称枪支使用培训单位)。

三、备案程序: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应自分公司设立之日起15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江汉油田公安局备案,并接受备案地公安机关监督管理。

备案时应当填写《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下列材料:(一)保安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和保安员基本情况;(三)拟开展的保安服务项目。

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还应提供下列材料:(一)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的材料;(二)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的材料;(三)枪支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情况的材料。

省外保安服务公司派出保安员到我省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应在开始提供保安服务之前30日内向保安服务合同履行地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江汉油田公安局备案,并接受备案地公安机关监督管理。

备案时应填写《保安服务公司跨省提供保安服务备案表》(一式二份),并提交下列材料:(一)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服务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三)跨区域经营服务的保安服务合同;(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枪支使用培训单位对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进行枪支使用培训的,应当在开展培训工作前30日内,向省公安厅备案。

保安培训单位申办流程

保安培训单位申办流程

保安培训单位申办流程一、申请主体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或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

二、申请流程申请主体申请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应填写《河北省保安培训单位申请设立审批表》(附件1),并提交下列材料:(一)保安培训单位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基本情况、拟设立培训单位名称、培训目标、培训规模、培训内容和培训条件,附件2)。

(二)申请主体为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包括保安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和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申请主体为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应当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包括《法人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学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

单位注册资金(开办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四)拟任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简历表(附件3)、身份证复印件、县级公安机关开具的公民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附件4)。

其中,主要管理人员还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且不得少于2名。

(五)师资人员证明文件。

包括简历表(附件3)、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县级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附件4)。

同时,师资人员数量与培训规模(不少于200人/期)的比例不低于4%。

除需具有语言、法律等2名以上普通师资外,还需具有与保安培训内容、培训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师资人员,且专职师资人员应当超过师资人员总数的一半以上。

保安专兼职师资人员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或者10年以上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关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或10年以上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证明和聘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

保安兼职师资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兼职的书面证明。

(六)保安培训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效证明文件;(七)提供保安培训所需的场所、设施应当具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具有与培训内容相匹配、满足培训需要的训练场馆、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等,需提供清单、彩色照片等材料。

成立安保公司的流程和要求

成立安保公司的流程和要求

成立安保公司的流程和要求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成立安保公司的流程和要求。

一、前期准备。

1. 明确经营范围和服务类型。

注册保安公司流程

注册保安公司流程

注册保安公司流程
在今天这个安全意识越来越重要的时代里,注册保安公司是企业和个人的需求之一。

但要注册保安公司,有很多程序要完成,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注册保安公司的流程。

第一步:起草注册文件。

首先应向当地政府起草保安公司注册文件,包括保安公司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基本注册资料。

第二步:审阅注册文件。

提交完上述文件后,官方将对文件进行审核,核对注册材料的真实性、保安公司的职能和业务范围等是否合法。

第三步:注册登记。

如果文件审核完毕,便可以提交登记申请,经过正式登记,保安公司就正式注册成立了。

第五步:添加业务范围。

通过注册后,如需增加业务范围,也需要重新提交申请文件,经官方审查同意后,即可增加新的业务范围。

以上就是注册保安公司的全过程,每个环节都非常重要,不要轻易放弃,按照规定的要求办理注册,仔细查看附件的文件及时上传,这样可以确保保安公司注册及时、顺畅进行。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09.05.19•【字号】•【施行日期】2009.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重庆市公安局关于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对保安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保安培训质量,推动我市保安培训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公安部《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公安部第85号令)有关精神,重庆市公安局经过对我市近几年年均保安人员培训数量的测算,决定首批在全市设立六个保安培训机构,并从即日起接受申请。

为确保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工作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许可事项名称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培训规模在500人以上)。

二、许可事项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公安部部长令第85号)。

三、许可数量全市共6个。

其中主城区3个,渝西、渝东南、渝东北片区各1个。

四、接受申请数量为确保保安培训机构的质量,按照需设立保安培训机构数量的3倍确定最大受理申请数量。

在本公告规定的接受申请有效时间内,接受主城区设立保安培训机构申请最大数量为9个,接受渝西、渝东南、渝东北片区设立保安培训机构申请最大数量各为3个。

五、接受申请时间公告之日起。

六、接受申请地点渝北区黄龙路555号重庆市公安局南楼4-3(重庆市公安局保安服务行业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张涛(63961650),陶红(63961643)。

七、申请条件(一)申请设立保安培训机构的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设立保安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培训规模在500人以上的占地面积不少于15亩,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理论教室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学员住房不少于80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申报条件及审批程序
————————————————————————————————作者: ————————————————————————————————日期:

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申报条件及审批程序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第112号)等有关法规规定,省公安厅将“开办保安服务公司”行政审批作为新增项目,纳入省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厅“窗口”办理,同时,对原来在窗口办理的“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行政审批项目相关内容作了变更。

现将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申报条件和审批程序以及相关表格式样予以公布。


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申报条件和审批程序ﻫ一、项目名称
设立保安服务公司ﻫ二、审批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第112号)。

ﻫ三、申报条件ﻫ(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ﻫ(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
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ﻫ(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ﻫ(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四、材料目录ﻫ(一)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设区市的公
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ﻫ1、设立申请表(应当载明拟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ﻫ2、依法设立且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1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验资证明,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提供有关文件;
3、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简历,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县级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证明;
4、拟设保安服务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有关设备、交通工具等材料;ﻫ5、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ﻫ6、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材料;ﻫ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申请设立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除向设区市的公安机关提交材料目录(一)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100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的有效证明文件;ﻫ2、出资属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51%以上的有效证明文件;ﻫ3、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的材料;ﻫ4、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的材料;
5、枪支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情况的材料。

保安服务公司申请增设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无需提交材料目录(一)规定的材料。

ﻫ(三)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或者外资独资经营的保安服务公司除了向公安机关提交材料目录(一)、(二)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合同;ﻫ2、外方的资信证明和注册登记文件;
3、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须提供在所属国家或者地区无被刑事处罚记录证明(原居住地警察机构出具并经公证机关公证)、5年以上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在华取得的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ﻫ五、办理程序
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属实。

经审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经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申请人将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申请材料和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审核意见,报省政务中心省公安厅窗口办理。

对设立提供武装守护押运和安全技术防范报警监控运营服务的申请,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应当对经营场所、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现场考察。

ﻫ省公安厅收到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申请材料和设区市的公安机关的审核意见后,作出审批决定:ﻫ(一)符合《保
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条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决定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在已有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上增注武装守护押运服务;
(二)不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条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应当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ﻫ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0个工作日内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省公安厅。

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超过6个月未办理工商登记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失效,省公安厅收回保安服务许可证。

保安服务公司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由申请人填写《保安服务公司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向所在地设区市的公安申报。

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保安服务公司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申请人将《保安服务公司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报省政务中心省公安厅窗口。

ﻫ六、办理时限省公安厅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并回复。

ﻫ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ﻫ八、窗口权限
决定受理。

ﻫﻫﻫﻫ
设立保安培训单位申报条件和审批程序
一、项目名称
设立保安培训单位
二、审批依据ﻫ《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公安部令第112号)。

ﻫ三、申报条件ﻫ保安培训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二)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师资力量,其中保安专业师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10年以上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
(三)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场所、设施等教学条件。

ﻫ四、材料目录
申请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应当向设区市的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立申请表(应当载明申请人基本情况、拟设立培训单位名称、培训目标、培训规模、培训内容、培训条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等); (二)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主要管理人员和师资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五、办理程序ﻫ设区市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属实。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
请人需补正的材料;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对培训所需场所、设施等教学条件进行现场考察。

经审核、现场考察并签署意见后,由申请人将设立保安培训单位的申请材料和设区市的公安机关审核意见,报省政务中心省公安厅窗口办理。

省公安厅收到申请材料和设区市的公安机关的审核意见后,作出审批决定:
(一)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
(二)不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应当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ﻫ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的枪支使用培训,应当由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负责。

承担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应当在开展培训工作前30个工作日内,向省公安厅备案。

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或者批准成立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ﻫ(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师资和教学设施情况;
(四)枪支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

ﻫ保安培训单位不得对外提供或者变相提供保安服务。

六、办理时限
省公安厅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并回复。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ﻫ八、窗口权限ﻫ决定受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