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力职工培训中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电培基地〔2009〕1号
关于印发《陕西电力职工培训中心
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本部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陕西电力职工培训中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2009年8月11日主任(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八月十九日
主题词:实训基地项目管理办法
陕西电力职工培训中心主任(校长)办公室2009年8月23日印发
共印:49份
陕西电力职工培训中心
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工作流程、加强项目实施管理,确保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安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是指为优化教育培训资源,提升培训、教学设施水平,中心报建的用于开展各类专业技能操作教学和培训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项目负责制、招投标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灵活实行工程监理制。
第四条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公室对各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制度,采取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公室、各分部(各培训处室)、项目组三级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基本建设领导小组
1.负责审定基本建设规划、管理标准及工作流程。
2.负责建设项目(实训基地建设、小型基建、大型技改)方案审定及立项审批。
3.负责组织协调、考核、督促项目建设,使项目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4.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等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5.监督检查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和工程成本核算管理。
6.对基本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决策。
7.批准工程预、决算。
第六条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计划发展部)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负责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统一管理。
2.编制并下达基本建设项目计划,负责组织可行性方案及规划研究,负责立项,组织实施、验收、审核预算、变更、结算、决算。
3.负责督促实施部门移交相关项目资料,在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至档案室及使用部门。
4.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提出奖惩建议。
第七条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公室
1.全面负责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实训基地建设计划,项目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概预算的审定工作。
3.负责组织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前期调研、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的论证,加强建设项目前期管理。
4.负责组织或委托实训基地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
5.负责制定实训基地项目管理标准及工作流程,规范工程管理。
6.负责编制中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积极推进建设项目按计划实施,做好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7.负责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进度、
造价等工作的管理、控制。
8.负责组织实训基地竣工验收及开竣工报告的审批工作。
9.负责审查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的施工决算,负责
编制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决算。
10.负责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料归集工作。
11.负责监督固定资产、备品备件及工程资料的移交。
12.按照中心招投标管理办法,负责中心实训基地建设项
目招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实训基地使用部门
1.各培训处、各分部是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具体使用部门,负责编制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设方案)、实施方案等。
2.负责技术规范书、技术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核;负责技术设备合同的签订;负责技术设备、软件设备安装、验收工作。
3.负责编制实训基地设施使用需求,并积极配合项目后勤管理部门拟定土建装修方案、土建装修招标文件。
4.配合施工管理部门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技术问题。
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和资料档案的移交,并负责管理。
6.接收工程项目的固定资产及备品备件等工程材料的移交,并负责管理。
第九条施工管理部门
1.后勤管理部门(中心的后勤管理工作部或各分部后勤管理科)是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土建装修工程的施工管理部门,
负责编制和审核土建装修方案、土建装修招标文件;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土建装修合同;负责对项目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现场监督和协调。
2.各分部、各培训处是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的施工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和审核软、硬件设备招标文件;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及设备安装及调试合同;负责对项目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现场监督和协调。
3.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及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4.负责工程合同的履行、工程款项的拨付、工程进度控制、施工决算书的编制审核。
5.负责固定资产及备品备件的移交。
6.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和移交。
第十条财务、审计部门
1.财务部门是中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费用的管理部门,负责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费用的管理和项目资金来源的划拨。负责工程项目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
2.审计部门是中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的招标、谈判、合同签订、实施情况、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监督,负责对工程预算、工程变更、结算、决算进行审计。
第三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前期计划管理第十一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前期计划管理由计划发展部负责。
第十二条实训基地使用部门根据培训教学需求,编制项目申请(附件1)并附实训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
(以上资料要求提供书面、电子版各一份),经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交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三条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计划发展部)将资料汇总、整理后,负责组织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公室、财务部门、教务部、施工管理和使用部门等相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算进行审查,方案通过审定后,由计划发展部上报省公司。
第十四条省公司下达实训基地项目建设计划后,由计划发展部下达实训基地项目建设计划。
第四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设管理
第十五条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公室是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行使建设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实训基地使用部门接到中心下达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计划后,应按要求成立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组,并明确项目负责人。
第十七条项目组成员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1.项目负责人:对实训基地项目施工管理负总责,负责本项目方案的总体策划、协调与管理。
2.基地培训项目开发专责:负责实训基地培训项目开发,并编制实训基地培训科目表(包括:培训需求分析、培训对象、实训基地培训内容、实训设备及设施需求);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本基地的实训指导书的编制工作。
3.项目技术管理专责:负责制定本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土建装修设施使用需求报告;负责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设备招标文件和招标计划表;负责项目建设过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