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完整
目录1 总则 (1)2 城市土地估价基本原则和程序 (1)3 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 (3)4 基准地价评估 (4)4.1准备工作 (4)4.2资料调查与整理 (4)4.3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路线 (5)4.4级差收益(地租)法评估基准地价 (5)4.5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基准地价 (9)4.6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路线价 (14)4.7城市基准地价的确定 (15)4.8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 (15)4.9基准地价图的绘制 (19)4.10基准地价更新 (20)5 宗地地价评估基本方法 (22)5.1宗地估价程序 (22)5.2收益还原法 (24)5.3市场比较法 (27)5.4成本逼近法 (32)5.5剩余法 (34)5.6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36)6 各类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8)6.1宗地类型 (38)6.2居住类宗地价格评估 (39)6.3商业金融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0)6.4工业、仓储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1)6.5交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2)6.6综合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4)6.7公共绿地价格评估 (44)7 不同土地权利的宗地价格评估 (45)8 土地估价成果验收及确认 (48)9 名词解释 (49)城镇土地估价规程1 总则1.1 规程制定的目的为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1.2 规程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和“宗地地价”评估。
独立工矿区、城市规划区外的成片开发区和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农村乡镇企业建设用地的土地估价也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1.3 从事土地估价的基本规定城市基准地价评估由事业型评估单位和具有评估资格的市场中介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估价师不得少于7名。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8508-2001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2001-11-12发布 2002-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录1 范围 (1)2 引用标准 (1)3总则 (1)4估价原则及价格影响因素 (2)5 基本估价方法 (3)6 基准地价评估 (10)7 宗地地价评估 (26)8 主要用途土地价格评估 (28)9 基他权利土地价格评估 (31)附录A(标准的附录)收益还原法原理及公式 (33)附录B(标准的附录)市场比较法原理及公式演变 (34)附录C(标准的附录)基准地价评估用表 (34)附录D(标准的附录)名词解释 (64)附录E(标准的附录)估价报告规范格式 (6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8508-200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我国城镇土地估价的范围、引用标准、总则、估价原则及价格影响因素、基本估价方法、基准地价评估方法、宗地地价评估方法、主要用途及其它权利的土地价格评估方法。
本规程适用于城镇、独立工矿区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宗地地价”评估。
农村建设用地地价评估也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TD 1001-93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3 总则3.1 土地估价目的土地估价目的是为保证国家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以及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有偿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加强国家对土地市场的管理,促进正常交易;全面、科学、合理地使用城镇土地提供依据。
3.2 土地价格内涵本规程所指土地价格,是指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未来纯收益的现值总和。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程城市土地估价规程1 总则1.1 规程制定的目的为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1.2 规程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和“宗地地价”评估。
独立工矿区、城市规划区外的成片开发区和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农村乡镇企业建设用地的土地估价也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1.3 从事土地估价的基本规定城市基准地价评估由事业型评估单位和具有评估资格的市场中介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估价师不得少于7名。
宗地地价评估由具有评估资格的市场中介机构评估,土地估价师不得少于2名。
1.4 职业道德土地估价应讲职业道德。
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应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不得作任何虚假的估价,应为客户保守秘密,按标准收费。
1.5 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
1.6 土地估价的法律依据土地估价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7 规程解释权本规程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2 城市土地估价基本原则和程序2.1 城市土地估价的基本原则2.1.1 土地估价应遵循下列原则:1.合法原则;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3.替代原则;4.预期收益原则;5.供需原则;6.估价时点原则;7.多方法相比较原则。
2.1.2 遵循合法原则,是指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在土地评估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所评估的对象应以合法使用和合法处分为前提。
2.1.3 遵循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是指土地评估应以估价对象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估价。
基准地价评估以估价对象的现状使用为最高最佳使用。
企业改制、资产清算、地税征收、公益用地中地价评估以估价对象的现状使用为最高最佳使用。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土地估价应讲职业道德。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应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不得作任何虚假的估价,应为客户保守秘密,按标准收费。
1.5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
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
1.6土地估价的法律依据
土地估价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7规程解释权
本规程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6.1宗地类型38
6.2居住类宗地价格评估39
6.4工业、仓储用地宗地价格评估ﻩ41
6.6综合用地宗地价格评估ﻩ43
6.7公共绿地价格评估44
7不同土地权利的宗地价格评估45
8土地估价成果验收及确认ﻩ48
9名词解释49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1总则
1.1规程制定的目的
为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2.1.5遵循预期收益原则,是指土地评估应以估价对象在正常利用下的未来客观有效的预期收益为基准。
2.1.6遵循供需原则,是指土地评估要充分考虑土地供需的特殊性和土地市场的地域性。
2.1.7遵循估价时点原则,是指估价结果应是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2.1.8遵循多方法相比较原则,是指土地评估应以多种方法评估同一估价对象,相互比较,取得客观估价结果。
2城市土地估价基本原则和程序
2.1城市土地估价的基本原则
2.1.1土地估价应遵循下列原则:
1.合法原则;
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3.替代原则;
4.预期收益原则;
5.供需原则;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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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文档内容: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试行) 为规范城镇土地的估价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和标准。
依据这一规程,对城镇土地进行准确评估,对于城镇土地利用、市场交易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估价范围和目的1. 估价范围:该规程适用于城镇土地的估价工作,包括城市区域内的各类土地,涵盖土地出让、土地收购、土地评估等方面。
2. 估价目的:规程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估价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政府决策、土地交易、土地税收等提供科学依据。
三、估价原则和方法1. 估价原则:估价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准确可靠、信息透明的原则,确保估价结果具有可比性和可操作性。
2. 估价方法:根据城镇土地的不同特征和用途,结合市场需求和交易情况,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综合方法进行估价,以确定土地的公允价值。
四、估价程序和要求1. 估价程序:估价工作应按照科学程序进行,包括估价资料的收集、估价方法的选择、估价过程的分析和判断以及估价结果的汇总等步骤。
2. 估价要求:估价工作应准确、全面、可操作,要求相关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核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估价结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估价报告和审批程序1. 估价报告:估价工作完成后需编制估价报告,包括土地估价基本情况、估价依据和方法、估价结果以及相关附件等内容。
2. 审批程序:估价报告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备案,确保估价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审批程序包括审核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评价方法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六、估价监督和违规处理1. 估价监督: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估价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估价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严禁任何非法干预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2. 违规处理:对违反规程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法严肃处理,保证估价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试行) 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城镇土地估价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提高土地估价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1 总则1.1 规程制定的目的为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1.2 规程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和“宗地地价”评估。
独立工矿区、城市规划区外的成片开发区和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农村乡镇企业建设用地的土地估价也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1.3 从事土地估价的基本规定本规程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2 城市土地估价基本原则和程序2.1 城市土地估价的基本原则2.1.1 土地估价应遵循下列原则:1.合法原则;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3.替代原则;4.预期收益原则;5.供需原则;6.估价时点原则;7.多方法相比较原则。
2.1.2 遵循合法原则,是指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在土地评估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所评估的对象应以合法使用和合法处分为前提。
2.1.3 遵循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是指土地评估应以估价对象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估价。
基准地价评估以估价对象的现状使用为最高最佳使用。
企业改制、资产清算、地税征收、公益用地中地价评估以估价对象的现状使用为最高最佳使用。
估价人员应对土地的现状用途和未来用途是否是最高最佳使用作出判断,并在估价报告中说明。
2.1.4 遵循替代原则,是指土地评估应以同类地区类似土地在同等利用条件下的价格为基准。
估价结果不得明显偏离具有替代性质的土地正常价格。
2.1.5 遵循预期收益原则,是指土地评估应以估价对象在正常利用下的未来客观有效的预期收益为基准。
2.1.6 遵循供需原则,是指土地评估要充分考虑土地供需的特殊性和土地市场的地域性。
2.1.7 遵循估价时点原则,是指估价结果应是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目录1 总则12 城市土地估价基本原则和程序13 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34 基准地价评估44.1准备工作44.2资料调查与整理44.3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路线54.4级差收益(地租)法评估基准地价54.5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基准地价94.6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路线价144.7城市基准地价的确定154.8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154.9基准地价图的绘制194.10基准地价更新205 宗地地价评估基本方法225.1宗地估价程序225.2收益还原法245.3市场比较法275.4成本逼近法325.5剩余法345.6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366 各类用地宗地价格评估386.1宗地类型386.2居住类宗地价格评估396.3商业金融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406.4工业、仓储用地宗地价格评估416.5交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426.6综合用地宗地价格评估436.7公共绿地价格评估447 不同土地权利的宗地价格评估458 土地估价成果验收及确认489 名词解释49城镇土地估价规程1 总则1.1 规程制定的目的为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1.2 规程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和“宗地地价”评估。
独立工矿区、城市规划区外的成片开发区和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农村乡镇企业建设用地的土地估价也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1.3 从事土地估价的基本规定城市基准地价评估由事业型评估单位和具有评估资格的市场中介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估价师不得少于7名。
宗地地价评估由具有评估资格的市场中介机构评估,土地估价师不得少于2名。
1.4 职业道德土地估价应讲职业道德。
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应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不得作任何虚假的估价,应为客户保守秘密,按标准收费。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遵循合法原则,是指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在土地 评估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所评估的对 象应以合法权属、合法使用和合法处分为前提。
遵循多方法相比较原则,是指土地评估应以多种 方法评估同一估价对象,相互比较,取得客观估价结 果。 评估中应说明该评估所遵循的主要原则,所列的 估价原则应根据估价对象的特点和估价目的有针对性 地选择。要做到用到的估价原则不漏项,没用到的估 价原则不罗列,很多评估报告中通用的做法是将所有 的估价原则全部罗列上去,应付了事。 根据待估宗地的土地利用特点以及拟采用的土地 估价方法,选择与估价方法相对应的估价原则。不同 方法所对应的原则不同:
一、规程的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1、主要内容: 规程规定了我国城镇土地估价的范围、引用标准、总 则、估价原则及价格影响因素、基本估价方法、基准地 价评估方法、宗地地价评估方法、主要用途及其他权利 的土地价格评估方法。 2、适用范围: 规程适用于城镇、独立工矿区及开发区范围内建设用 地的“基准地价”和“宗地地价”评估。农村建设用地 地价评估也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⑴城镇、独立工矿区及开发区范围内。包括城市规划 区外的成片开发区和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⑵对象为建设用地。城镇、独立工矿区及开发区范围 内的农用地不适用本规程。
区域因素: 自然因素:区域在城镇中的位置。 社会因素: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数量、社会人文 环境等交通条件:街道状况、道路状况与交通便捷程 度等。 基础设施状况:供水、排水、供热、供电、供气 、通讯等基础设施与公用服务设施状况等。 商业繁华程度:距商业中心的距离、商务设施的 种类规模与集聚程度、经营类别、客流的数量与质量 等。 行政因素:区域经济政策、土地规划及城镇规划 限制、交通管制等。 环境因素:区域环境与景观、噪音空气污染及危 险设施或污染源的临近程度。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1 总则1、1 规程制定的目的为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与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1、2 规程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与“宗地地价”评估。
独立工矿区、城市规划区外的成片开发区与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农村乡镇企业建设用地的土地估价也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所称城市,就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1、3 从事土地估价的基本规定城市基准地价评估由事业型评估单位与具有评估资格的市场中介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估价师不得少于7名。
宗地地价评估由具有评估资格的市场中介机构评估,土地估价师不得少于2名。
1、4 职业道德土地估价应讲职业道德。
估价人员与估价机构应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不得作任何虚假的估价,应为客户保守秘密,按标准收费。
1、5 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
1、6 土地估价的法律依据土地估价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7 规程解释权本规程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2 城市土地估价基本原则与程序2、1 城市土地估价的基本原则2、1、1 土地估价应遵循下列原则:1.合法原则;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3.替代原则;4.预期收益原则;5.供需原则;6.估价时点原则;7.多方法相比较原则。
2、1、2 遵循合法原则,就是指估价人员与估价机构在土地评估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与规定,所评估的对象应以合法使用与合法处分为前提。
2、1、3 遵循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就是指土地评估应以估价对象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估价。
基准地价评估以估价对象的现状使用为最高最佳使用。
企业改制、资产清算、地税征收、公益用地中地价评估以估价对象的现状使用为最高最佳使用。
估价人员应对土地的现状用途与未来用途就是否就是最高最佳使用作出判断,并在估价报告中说明。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新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目录1 总则 (3)1.1 规程制定的目的 (3)1.2 规程适用范围 (3)1.3 从事土地估价的基本规定 (3)1.4 职业道德 (3)1.5 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 (3)1.6 土地估价的法律依据 (3)1.7 规程解释权 (3)2 城市土地估价基本原则和程序 (4)2.1 城市土地估价的基本原则 (4)2.2 城市土地估价的程序 (4)3、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 (6)3.1 城市土地价格影响因素分类 (6)3.2 一般因素 (6)3.3 区域因素 (6)3.4 个别因素 (6)4 .基准地价评估 (6)4.1 准备工作 (6)4.2 资料调查与整理 (7)4.3 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路线 (8)4.4 级差收益(地租)法评估基准地价 (8)2. 模型选择方法 (11)4.5 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基准地价 (13)4.6 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路线价 (18)4.7 城市基准地价的确定 (19)4.8 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 (20)叮叮小文库5宗地地价评估基本方法 (28)5.1 宗地估价程序 (28)5.2 收益还原法 (29)5.3 市场比较法 (32)5.4 成本逼近法 (38)5.5 剩余法 (40)5.6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42)6 各类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5)6.1 宗地类型 (45)6.2 居住类宗地价格评估 (46)6.3 商业金融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6)6.4 工业、仓储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6)6.5 交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6)6.6 综合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46)6.7 公共绿地价格评估 (46)7 不同土地权利的宗地价格评估 (46)7.1 按宗地权利划分土地价格评估类别: (46)7.2 土地所有权价格评估 (46)7.3 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46)7.4 土地租赁权价格评估 (46)7.5 土地抵押价格评估 (46)7.6 土地地役权价格评估 (46)8 土地估价成果验收及确认 (46)8.1 基准地价成果的验收及确认 (46)8.2 宗地估价成果的确认 (46)9 名词解释 (46)城市土地估价规程1 总则1.1 规程制定的目的为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目录1 总则........................................................................................................................................................2 城市土地估价基本原则和程序............................................................................................................3 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4 基准地价评估........................................................................................................................................4.1准备工作..........................................................................................................................................4.2资料调查与整理..............................................................................................................................4.3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路线..............................................................................................................4.4级差收益(地租)法评估基准地价..............................................................................................4.5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基准地价..................................................................................................4.6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路线价......................................................................................................4.7城市基准地价的确定......................................................................................................................4.8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4.9基准地价图的绘制..........................................................................................................................4.10基准地价更新................................................................................................................................5 宗地地价评估基本方法........................................................................................................................5.1宗地估价程序..................................................................................................................................5.2收益还原法......................................................................................................................................5.3市场比较法......................................................................................................................................5.4成本逼近法......................................................................................................................................5.5剩余法..............................................................................................................................................5.6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6 各类用地宗地价格评估........................................................................................................................6.1宗地类型..........................................................................................................................................6.2居住类宗地价格评估......................................................................................................................6.3商业金融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6.4工业、仓储用地宗地价格评估......................................................................................................6.5交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6.6综合用地宗地价格评估..................................................................................................................6.7公共绿地价格评估..........................................................................................................................7 不同土地权利的宗地价格评估............................................................................................................8 土地估价成果验收及确认....................................................................................................................9 名词解释................................................................................................................................................城镇土地估价规程1 总则1.1 规程制定的目的为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完整
目录1 总则 (1)2 城市土地估价基本原则与程序 (1)3 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 (3)4 基准地价评估 (3)4、1准备工作 (3)4、2资料调查与整理 (4)4、3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路线 (4)4、4级差收益(地租)法评估基准地价 (5)4、5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基准地价 (8)4、6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路线价 (12)4、7城市基准地价的确定 (12)4、8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 (13)4、9基准地价图的绘制 (16)4、10基准地价更新 (16)5 宗地地价评估基本方法 (19)5、1宗地估价程序 (19)5、2收益还原法 (20)5、3市场比较法 (22)5、4成本逼近法 (26)5、5剩余法 (28)5、6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29)6 各类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1)6、1宗地类型 (31)6、2居住类宗地价格评估 (32)6、3商业金融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3)6、4工业、仓储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4)6、5交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4)6、6综合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6)6、7公共绿地价格评估 (36)7 不同土地权利的宗地价格评估 (37)8 土地估价成果验收及确认 (40)9 名词解释 (4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1 总则1、1 规程制定的目的为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与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1、2 规程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与“宗地地价”评估。
独立工矿区、城市规划区外的成片开发区与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农村乡镇企业建设用地的土地估价也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所称城市,就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1、3 从事土地估价的基本规定城市基准地价评估由事业型评估单位与具有评估资格的市场中介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估价师不得少于7名。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收益还原法
市场比较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剩余法
成本逼近法
2、土地价格影响因素 ⑴一般因素 ①城市资源状况(包括地理位置、土地、城市人 口等) ②房地产制度与房地产市场状况(含土地制度、 住房制度、地价政策等) ③产业政策(含税收政策等) ④城市规划与发展目标 ⑤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包括城市经济布局、 发展水平、综合实力、社会储蓄与投资、物价变动 等内容)
个别因素: 宗地地形、地质、地势、日照、通风、干湿、宽度、 深度、面积、形状、临街状况、邻接道路等级、通达性、 规划限制、宗地利用状态、地上建筑物的成新度、土地 权利状况及使用、与交通设施的距离、与商业设施公共 设施及公益设施的接近程度、与危险设施或污染源的临 近程度等。
工业用地 一般因素 自然因素:城镇地理位置、水文气候条件等。 社会因素:城镇发展与公共设施建设等; 经济因素:地区经济增长、财政金融状况与利率水平、 交通体系、产业政策、产业结构、技术创新、物价工资及 就业水平、此类市场状况等。 行政因素:城镇土地利用规划、房地产租金与税收政 策等。
三、估价原则及价格影响因素 1、估价原则 规程规定的估价基本原则有七项:预期收益原则、替 代原则、最有效利用原则、供需原则、报酬递增递减原则 、贡献原则和变动原则。 遵循预期收益原则,是指土地估价应以估价对象在正 常利用下的未来客观有效的预期收益为依据。 遵循替代原则,是指土地估价应以相邻地区或类似地 区功能相同、条件相似的土地市场交易价格为依据。估价 结果不得明显偏离具有替代性质的土地正常价格。 遵循最有效利用原则,是指土地估价应以估价对象的 最有效利用为前提估价。判断土地的最有效利用以土地利 用符合其自身利用条件、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划限制、市场 要求和最佳利用程度等方面确定。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前言1 范围2 引用标准3 总则4 估价原则及价格影响因素5 基本估价方法6 基准地价评估7 宗地地价评估8 主要用途土地价格评估9 其他权利土地价格评估附录A(标准的附录) 收益还原法原理及公式附录B(标准的附录) 市场比较法原理及公式演变附录C(标准的附录) 基准地价评估用表附录D(标准的附录) 名词解释附录E(标准的附录) 估价报告规范格式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我国城镇土地估价的范围、引用标准、总则、估价原则及价格影响因素、基本估价方法、基准地价评估方法、宗地地价评估方法、主要用途及其他权利的土地价格评估方法。
本规程适用于城镇、独立工矿区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和“宗地地价”评估。
农村建设用地地价评估也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TD1001一1993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3 总则3.1 土地估价目的土地估价目的是为保证国家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以及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有偿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加强国家对土地市场的管理,促进正常交易;全面、科学、合理地使用城镇土地提供依据。
3.2 土地价格内涵本规程所指土地价格,是指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未来纯收益的现值总和。
其权利特征是出让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是其特殊形式,租赁权价格、地役权价格是其派生形式。
根据估价目的不同,土地价格可采用熟地价格、生地价格和毛地价格表示。
3.3 土地估价技术途径3. 3.1 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途径(1) 以土地定级(或影响地价的土地条件和因素划分均质地域)为基础,用市场交易价格等资料评估基准地价。
(2)以土地定级为基础,土地收益为依据,市场交易资料为参考评估基准地价;3.3.2 宗地地价评估技术途径利用调查的有关资料,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地价。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1)以土地定级(或影响地价的土地条件和因素划分均质地域)为基础,用市场交易价格等资料评估基准地价。
(2)以土地定级为基础,土地收益为依据,市场交易资料为参考评估基准地价;
3.3.2宗地地价评估技术途径
利用调查的有关资料,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地价。
(6)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7)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8)进行使用年期等修正;
(9)求出比准价格。
5.2.3收集宗地交易实例
资料收集范围包括:地块位置、面积、用途、成交时间、双方当事人、地块条件、使用年期、交易条件、影响地价的区域和个别因素、土地价格等。
5.2.4确定比较实例
要求选取三个以上的比较实例。比较实例应选择与估价期日最接近,与估价宗地用途相同,土地条件基本一致,属同一供需圈内相邻地区或类似地区的正常交易实例。
VE=V0×DP/DE(16)
式中:VE:区域因素修正后的比较实例价格
V0:区域因素修正前比较实例价格
DP: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r=(r1L+r2B)/(L+B)(12)
式中:r:综合还原利率
r1:土地还原利率
r2:建筑物还原利率
L:土地价格
B:建筑物价格
5.1.8选用适当计算公式
根据未来年期土地收益的变化情况,选择适当的计算公式。除上述基本公式外,因土地收益变化而应采用的公式见附录A。
5.1.9计算土地收益价格
在确定了土地纯收益和土地还原利率后,可根据已选择的公式计算土地收益价格。
Rin:房地纯收益
Ihn:房屋纯收益
式中:Rin=Rlg-Clg(5)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1.1.总则1.1.1土地估价的目的土地估价是根据土地的自然、经济属性和收益状况,对土地在某一时间使用权价格进行综合评定。
土地估价目的是为保证国家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以及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有偿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加强国家对土地市场的管理,促进正常交易;全面、科学、合理地使用城镇上地提供依据。
1.1.2规程运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城镇、独立工矿区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和“宗地地价”评估。
基准地价是对城镇各级土地或均质地域及其商业、住宅、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评估以城镇整体为单位进行。
宗地地价是城镇内某一宗地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格。
宗地地价按评估目的可分为标定地价、出让底价和交易底价等。
1.1.3土地估价的技术途径1.3.1基准地价评估技术途径a.土地定级为基础,土地收益为依据,市场交易资料为参考评估基准地价;b.用土地条件划分均质地域,用市场交易价格等资料评估基准地价。
1.3.2宗地地价评估技术途径a.利用基准地价评估结果,采用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地价;b.利用调查的有关资料,采用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评估宗地地价。
1.1.4土地估价成果a.土地估价报告;b.基准地价图;C.基准地价表;d.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宗地估价只提供宗地估价报告。
1.5地方补充规定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在必要时,可对本规程中某些条款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不得与本规程规定相抵触,并须报国家土地管理局备案。
1.6规程解释权本规程由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
2.准备工作2.1编写土地估价任务书凡开展上地估价的城镇,由市、县土地管理局编写上地估价任务书,经上级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土地估价任务书的内容包括:a.城镇基本情况;b.土地估价工作的领导与组织;C.估价时间安排和经费预算;d.土地估价成果;e.土地估价技术方案。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目录1 总则 (1)1.1 规程制定的目的 (1)1.2 规程适用范围 (1)1.3 从事土地估价的基本规定 (1)1.4 职业道德 (1)1.5 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 (1)1.6 土地估价的法律依据 (1)1.7 规程解释权 (1)2 城市土地估价基本原则和程序 (2)2.1 城市土地估价的基本原则 (2)2.2 城市土地估价的程序 (2)3 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 (3)3.1 城市土地价格影响因素分类 (3)3.2 一般因素 (3)3.3 区域因素 (3)3.4 个别因素 (3)4 基准地价评估 (4)4.1 准备工作 (4)4.2 资料调查与整理 (4)4.3 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路线 (5)4.4 级差收益(地租)法评估基准地价 (5)4.5 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基准地价 (9)4.6 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路线价 (13)4.7 城市基准地价的确定 (14)4.8 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 (14)4.9 基准地价图的绘制 (17)4.10 基准地价更新 (18)5 宗地地价评估基本方法 (21)5.1 宗地估价程序 (21)5.2 收益还原法 (22)5.3 市场比较法 (24)5.4 成本逼近法 (27)5.5 剩余法 (29)5.6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30)6 各类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2)6.1 宗地类型 (32)6.2 居住类宗地价格评估 (33)6.3 商业金融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4)6.4 工业、仓储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4)6.5 交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5)6.6 综合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37)6.7 公共绿地价格评估 (37)7 不同土地权利的宗地价格评估 (37)7.1 按宗地权利划分土地价格评估类别: (37)7.2 土地所有权价格评估 (38)7.3 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 (38)7.4 土地租赁权价格评估 (39)7.5 土地抵押价格评估 (39)7.6 土地地役权价格评估 (40)8 土地估价成果验收及确认 (40)8.1 基准地价成果的验收及确认 (40)8.2 宗地估价成果的确认 (41)9 名词解释 (4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1 总则1.1 规程制定的目的为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一、总则1. 本程序是有关城镇土地估价活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
2. 城镇土地估价活动必须遵守公正、严谨、科学的原则,根据土地的实际价值、土地的使用性质及其城市发展的规划来确定评估标准并确定估价结果。
二、目的本程序旨在规范城镇土地估价活动,保证估价工作的质量,促进土地市场秩序,为国家政策、政府决策及市场经济活动提供依据。
三、责任主体1. 在本程序规定的范围内,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负责城镇土地估价活动的整体指导和督促工作,把握估价活动的局面、趋势和质量,健全行政监督机制,强化估价管理。
2.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程序和有关规定,对城镇土地估价服务机构加强有关监管,完善版审和备案制度,强化政府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市场调整机制。
3. 省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撰写城镇土地估价服务质量指标,加强指标考评。
四、估价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有关城镇土地估价活动,包括城镇土地市场买卖、划拨供应、经营权延续、划拨使用权、房地产开发评估、土地储备和流转等。
五、工作构成1. 信息收集: 依托政府部门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定,收集和整理城镇土地管理、开发利用等有关及与城镇土地估价活动有关的数据、资料。
2. 评估基础数据建立: 建立城镇土地价值基本指标、信息要素、价格标准等数据库,以便估价师进行研究分析。
3. 估价分析:根据城镇土地使用性质、规划及相关法规、行政条件等确定估价标准,以及建立土地价值测算模型,以确定各地域城镇土地价格水平。
4. 估价结果编制:编制估价报告,将估价结论和建议写入报告中。
六、行业资格参加城镇土地估价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政府房地产部门的规定,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估价机构合格资格证书,才可以从事城镇土地估价活动,只有具备合格资格的估价机构才可以编制具有法律效力的估价报告。
七、保密城镇土地估价机构应当履行对城镇土地估价活动所涉及的敏感性信息保密义务,不能以任何形式散布、泄露依法保密的信息。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目录1 总则2b5E2RGbCAP1.1 规程制定的目的 21.2 规程适用范围 21.3 从事土地估价的基本规定 21.4 职业道德 21.5 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 21.6 土地估价的法律依据 31.7 规程解释权 32 城市土地估价基本原则和程序 32.1 城市土地估价的基本原则 32.2 城市土地估价的程序 43、城市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 53.1城市土地价格影响因素分类 53.2一般因素 53.3区域因素 53.4个别因素 64.基准地价评估64.1准备工作 64.2资料调查与整理 64.3基准地价评估的技术路线74.4级差收益(地租)法评估基准地价7 2. 模型选择方法104.5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基准地价134.6利用土地交易资料评估路线价184.7城市基准地价的确定194.8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的编制204.9基准地价图的绘制234.10基准地价更新245宗地地价评估基本方法285.1宗地估价程序285.2收益还原法295.3市场比较法325.4成本逼近法385.5剩余法415.6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436各类用地宗地价格评估456.1宗地类型456.2居住类宗地价格评估476.3商业金融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486.4工业、仓储用地宗地价格评估496.5交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506.6综合用地宗地价格评估526.7公共绿地价格评估527不同土地权利的宗地价格评估5353p1EanqFDPw7.1按宗地权利划分土地价格评估类别:7.2土地所有权价格评估547.3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557.4土地租赁权价格评估567.5土地抵押价格评估567.6土地地役权价格评估578 土地估价成果验收及确认588.1基准地价成果的验收及确认588.2宗地估价成果的确认599名词解释59城市土地估价规程1总则1.1规程制定的目的为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统一估价程序和方法,做到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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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1.1.总则1.1.1土地估价的目的土地估价是根据土地的自然、经济属性和收益状况,对土地在某一时间使用权价格进行综合评定。
土地估价目的是为保证国家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以及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有偿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加强国家对土地市场的管理,促进正常交易;全面、科学、合理地使用城镇上地提供依据。
1.1.2规程运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城镇、独立工矿区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和“宗地地价”评估。
基准地价是对城镇各级土地或均质地域及其商业、住宅、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评估以城镇整体为单位进行。
宗地地价是城镇内某一宗地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格。
宗地地价按评估目的可分为标定地价、出让底价和交易底价等。
1.1.3土地估价的技术途径1.3.1基准地价评估技术途径a.土地定级为基础,土地收益为依据,市场交易资料为参考评估基准地价;b.用土地条件划分均质地域,用市场交易价格等资料评估基准地价。
1.3.2宗地地价评估技术途径a.利用基准地价评估结果,采用系数修正法评估宗地地价;b.利用调查的有关资料,采用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评估宗地地价。
1.1.4土地估价成果a.土地估价报告;b.基准地价图;C.基准地价表;d.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宗地估价只提供宗地估价报告。
1.5地方补充规定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在必要时,可对本规程中某些条款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不得与本规程规定相抵触,并须报国家土地管理局备案。
1.6规程解释权本规程由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
2.准备工作2.1编写土地估价任务书凡开展上地估价的城镇,由市、县土地管理局编写上地估价任务书,经上级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土地估价任务书的内容包括:a.城镇基本情况;b.土地估价工作的领导与组织;C.估价时间安排和经费预算;d.土地估价成果;e.土地估价技术方案。
宗地地价评估只需评估机构与委托单位签订协议书。
2.2表格准备根据当地土地估价需要,从附录A中有选择地准备工作用表。
2.3土地估价工作图件的收集2.3.l基准地价工作底图大城市1:10000~l:20000中等城市1:5000~l:10000小城市以下1:1000~l:5000按路线价评估基准地价的区域,局部商业用地的基准地价图可采用更大比例尺图件。
2.3.2宗地地价工作用图宗地地价评估的图件有地籍图或地形图、基准地价图、宗地图、宗地建筑平面图等。
工作中需要调查的其它图件由各城镇根据需要确定。
3.资料调查与整理3.1资料调查的一般要求a.调查、收集到有关的地价资料要按实地位置标注到估价工作底图上;b.调查以土地级或均质地域为单位进行;C.样本抽样采用分类不等比抽样调查;d.样本要有代表性;e.样本分布要均匀;f.调查样本数为每级别内相同土地利用性质宗地数的五分之一至五十分之一,一般房地出租买卖的调查样本至少应占其总量的15%,每级样本总数不少于30个;g.所选样本应能同时获得地价或利用效益和相对应的土地条件资料;h.土地利用效益等经济资料要求不少于近期连续两年的数据;i.出让、转让、出租、入股、联营、联建等地价和企业单位土地利用效益资料以元为单位,准确到小数点后一位;j.调查资料必须填入相应的调查表格。
3.2资料调查的内容3.2.1土地定级成果资料a.土地级别图;b.土地定级工作和技术报告;C.其它能用于土地估价的定级成果及资料。
3.2.二土地利用效益资料a.不同行业资金利润率标准;b.同一行业不同规模的资金利用效益资料;C.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劳动力标准;d.行业产值后业额与利润等资料;e.单位或企业土地利用效益资料。
3.2.3地租、地价资料a.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资料;b.土地使用权、房屋及柜台出租资料;C.土地征用补偿、安置补偿及地上物补偿标准;d.土地联营人股资料;e.用土地进行联合建房的分成资料;f.以地换房资料;g.房屋及商品房买卖资料;h.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造价标准、房屋重置价标准、房屋经营及管理标准、固定资产作价标准等资料,i.宗地用途。
出租时间、容积率等;j.有关税费征收标准;k.土地开发费用标准、资本的利息、利润标准;1.其它资料,如还原利率等。
3.2.4其它资料3.2.4.l影响地价的因素资料a.影响地价的一般因素资料影响地价的一般因素主要是指影响城镇地价总体水平的社会、经济、政策和自然因素等,内容包括人口、行政区划、城镇发展过程、地理位置与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土地利用规划及计划、社会及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
b.影响地价的区域因素资料影响地价的区域因素主要是指影响城镇内部区域之间地价水平的城镇繁华程度及区域在城市中的位置、交通条件、公共及基础设施水平、区域环境条件、土地使用限制和自然条件等。
C.影响地价的个别因素资料影响地价的个别因素主要是指与宗地直接有关的自然条件、市政设施条件、宗地形状、长度、宽度、使用限制和宗地临街条件等。
3.2.4.2其它影响土地价格的有关资料a.历史地价资料;b.有关经济指数及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指数;c.土地开发与经营的政策法规、条例、规定;d.有关土地房屋的税收种类、税率等;e.城市规划等有关资料。
3.3样本资料的整理3、3、1样本剔除逐表审查调查资料,将缺主要项目、填报数据不符合要求和数据明显偏离正常情况的样本剔除。
3.3.2样本资料归类将初步审查合格的样本资料,分别按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土地用途、企业用地效益、地价的交易方式和地价计算方法进行归类。
当样本数量少于第(一)条第6款规定的数量时,应进行样本的补充调查。
4.基准地价评估4.l级差收益法评估基准地价4.l.l土地级别的确定根据(城镇土地定级规程》(试行)的要求,确定土地级别。
4.1.2样本数据处理4.1.2.l土地利用类型的划分根据城镇特点和土地利用类型的经济效益差异,将土地利用类型分为商业。
住宅、工业用地.等。
条件具备的地方,可将商业用地分为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饮食服务等用地类型。
4.1.2.2单元土地质量指数计算根据土地级别由单元总分值进行级差收益测算时,单元土地质量指数按下式计算:Xim=f/n式中:Xim——某单元土地质量指数f;——某单元总分值n——土地级别数4.1.2.3行业或类别资本效益折算系数的计算分别以商业、住宅、工业中某种行业或类别的资本为标准,按下式计算各行业或类别的资本效益折算系数:Kci=Crm/Cr〔2〕式中:Kci;——某用地类型中的某行业或类别资本效益折算系数Crm——该用地类型中某一行业或类别全市平均资金利润率Cr——该用地类型中标准行业或类别全市平均资金利润率4.1.2.4规模资本效益折算系数的计算分别以商业、住宅。
工业中当地行业最佳企业规模或技术水平下的资本为标准,按下式计算规模资本效益折算系数;Kcs=Cm/Cmax (3)式中:Kcs——某一行业或类别某一规模下的资本效益折算系数Cm——该行业或类别某一规模下的全市平均资金利润率Cmax——该行业或类别最佳规模下的全市平均资金利润率4.1.2.5企业标准资本额的计算企业标准资本额按下式计算:Cs=Ce*Kci*Kcs (4)式中:Cs——企业标准资本额Ce——企业实际使用的资本额Kci、Kcs同前4.1.2.6合理工资量的计算按当地各行业不同技术水平下劳动力的定员标准,用下式计算合理的工资支出标准:Lcs=Lce*Lps/Lpe (5)式中:Lcs——某企业在标准定员情况下应支出的工资额Lce——该企业实际支出的工资额Lps——某一技术水平下同等规模的企业应有劳动力标准数量Lpe——企业实际占有的劳动力数量4.1.2.7企业效益资料的整理将收集到的企业效益资料,进行标准资本折算和合理工资支出额计算,其结果填入表A8。
4.1.3指标选择与样本数据归类4.1.3.1级差收益测算选择的指标主要有单位土地面积的净收益、单位土地面积标准资金占有量、单位土地面积合理工资占有量、企业所在土地的级别或单元总分值。
4.1.3.2样本数据归类以土地级别为单位,分别以不同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数据归类,对商业用地可继续划分五金、百货、饮食等行业,进行资料归类。
4.1.3.3样本数据检验数据检验以土地级别或均质区域为单位,分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抽样样本的总体和方差检验。
用卡方检验法、秩和检验法分别对已知数据总体分布类型和未知数据分布类型的样本进行总体一致性检验。
用t检验法和均值——方差法分别对样本总体为正态和非正态分布的进行异常值剔除。
当检验后的数据不能满足模型建立的需要时,应增加抽样数据,按以上方式重新进行数据归类。
4.1.4模型选择与系数估计4.l.4.l选择测算模型a.常用测算模型用于进行级差收益测算的常用模型有:(a)Yn=A(1+r)Xln 或 Yn=A(1+r)aXin式中:Yn——第n级土地上样本每平方米土地的利润值r_利润级差系数Xin——第n级土地级别指数或单元上地质量指数A——常数a——待定系数土地质量从优到劣按等级系数1,2……n排列,土地级别指数取值为n,……2,1(b)Yn=b0+b1Xin+b2X2+B3X3(7)式中:Yn、Xin——含义同(a)模型X2——每平方米土地上标准资金占有量X3——每平方米土地上标准工资占有量B0——常数,大于零b1、b2、b3——分别为土地、资本、劳动力的回归系数(C) Yn=A(1+r)XinX2b2*X3b3(8)式中:Yn、Xin、r——含义同(a)模型A——常数X2、X3、b2、b3——含义同(b)模型(d)Yn=F(Xin)+b2X2+b3X3+V (9)式中Yn、Xin——含义同(a)模型F(Xin)——自变量人的未知函数,为土地带给企业的利润X2、X3、b2、b3含义同(b)模型V-一误差项b.级差收益测算模型选择方法根据数据资料条件,用以下方法进行模型选择:方法一:在已知线性模型的前提下,用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的二维散点图来初步确定模型的数学形式。
方法二:将样本数据依次代人可能的数学模型中,得到不同样本的回归模型,同时对各样本模型进行经济、统计和计量检验,按检验结果,选定测算模型。
4.1.4.2系数估计a.模型确定根据1条中提供的模型、模型选择方法和样本数据条件,确定收益测算模型,测定各因素系数值。
b.系数估计将样本资料代人数学模型,求出各因素系数的估计值。
其计算方法一般用最小二乘法求解因素系数估计值,工作步骤为:(a)线性变换,将各种非线性模型变换成线性模型;(b)构造拟合误差的平方和;(C)导出正规方程组;(d)求解正规方程组;(e)确定因素系数估计值。
4.1.4.3因素系数估计值的可靠性检验a.经济意义检验一般从符号和值域两个方面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