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具体见《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特种设备(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督管理的)生产(指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含气瓶充装)、监管等单位,以及承揽同煤集团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梯维护保养等施工单位。
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含具有“煤安”标志和矿山专用防爆要求在地面厂房安装属井下系统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等不适用本规定,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等规定执行。
第二章特种设备选购、生产、监检第四条特种设备选型、设计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确保所选设备安全性、适用性和经济性及节能环保性能。
第五条特种设备安装、移装、改造、重大修理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持有关证件、资料到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并将告知书以及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人员资格证等相关资料报备到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管理部门。
第六条施工单位履行告知程序后,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在施工前应组织做以下检查:(一)特种设备安装、移装: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施工材料、元件配件、与特种设备相关建筑物、附属设施和安全距离、施工工艺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要符合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二、安全责任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如企业法人、单位负责人)应当对特种设备的运行安全负总责,并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委托专业人员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机构或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并具备独立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设备、工具、资料等。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包括特种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规定等内容,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三、安全管理措施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教育。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记录,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运行。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维修保养人员,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和技术评估,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相关要求,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监督检查1.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要求整改。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向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日常经营中,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政府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五、处罚措施六、附则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员工、客户、供应商等公布安全管理规定,提高广大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知晓度。
以上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希望能够对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提供帮助,有效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确保人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监管。
第四条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规则,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特种设备使用者应当依法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的使用规程使用特种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使用特种设备的技术水平和安全防护意识。
第七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可靠。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分类和安全管理第八条特种设备按照其使用特性、危险性、专业技术要求等方面进行分类,分为高压容器、压力管道、锅炉、起重机械、起重运输车辆、电梯、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几类。
第九条高压容器、压力管道、锅炉等特种设备应当申请特种设备安全许可证,并由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条起重机械、起重运输车辆、电梯、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应当经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装验收,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章特种设备使用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书,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规程操作特种设备,不得擅自改变、违规使用特种设备。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使用人员在工作中发现特种设备存在故障、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和维修等活动。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部门职责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第五条生产许可生产特种设备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并按照许可范围生产特种设备。
第六条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应当遵守安全技术规范,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
第七条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第八条特种设备检验和维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特种设备检验和维护,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环保。
第三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和维修第九条检验、检测机构资格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资格,并按照资格范围进行检验、检测。
第十条检验、检测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守检验、检测规定,保证检验、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第十一条维修规定特种设备维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维修资格,并按照维修资格范围进行维修。
第四章事故处理和监督管理第十二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使用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事故统计和分析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统计和分析特种设备事故,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监督检查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特种设备是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危及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购买、管理和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察和检测,有效的控制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登记。
(三)、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车间或班组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或按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时间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做好记录。
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或上报。
(四)、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五)、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予以报废,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七)、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改造、维护、操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九)、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特种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证明书等文件及安全技术资料的设备的定期检验和自查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应当及时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在作业中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统一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殊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特殊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特殊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殊设备是指在特定环境中起特定作用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燃气设施等。
第三条特殊设备的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法规范其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监督检查和使用。
第二章设计制造和安装第四条设计制造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制造,确保特殊设备具备安全可靠的功能。
第五条设计制造单位应当对特殊设备的计算、选材、制造工艺和质量控制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特殊设备符合标准规定和技术要求。
第六条安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水平,严格按照设计制造单位提供的安装要求进行安装,并进行必要的试运行和调试,确保特殊设备的安装质量。
第七条安装单位应当按照设计制造单位提供的安装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做好工程质量验收。
第八条设计制造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认证,并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年度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改造维修和检验第九条特殊设备的改造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设计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特殊设备的维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负责进行,维修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维修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一条特殊设备的检验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周期应当按照规定进行。
特殊设备的检验应当包括安全附件、设备本体、控制系统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第十二条设计制造单位、安装单位、维修单位和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特殊设备的改造、维修和检验工作的质量可控。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地方特殊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特殊设备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对问题单位进行纠正和处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务院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特种设备的范围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
二使用与管理第三条必须要使用有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的特种设备。
对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第四条新增或新安装的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之前,必须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明显的位置上后,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第五条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等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必须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
第六条特种设备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时,再次使用之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必须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
第七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八条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管理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
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有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人员的,必须委托取得这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
第九条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转。
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共留底存档备查。
第十条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必须按期向使用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监督管理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风险管理和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科学、规范、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应当依法实行许可制度,依法规范实施安全检验、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等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级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设计制造第七条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保证其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设计、制造,保证其设计定型文件的真实、准确。
第九条设计、制造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设立质量管理机构,明确质量管理责任,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的质量安全。
第十条设计、制造单位应当将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等安全要求纳入设计和制造中。
第十一条设计、制造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有关部位、系统进行技术评审和试验研究,确保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设计、制造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进行标识,提供技术资料,使使用单位了解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护等要求。
第十三条设计、制造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安装、维修等环节进行记录,并保存一定时间。
第三章安装改造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安装、改造。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如下事项。
二、特种设备的管理范围特种设备管理范围包括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大型游艺设施等。
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要求1.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
2. 特种设备必须经过合格的检测、验收和登记方可投入使用,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3.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并落实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责任与义务,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与教育。
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5.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档案,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和信息报送。
6.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具备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7.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机制,积极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危机处理能力。
四、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1. 执法部门应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按要求进行整改。
3. 执法部门应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特种设备的安全。
五、特种设备的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1.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使用单位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损失。
2. 执法部门应及时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对于严重事故和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相关单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特种设备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1. 国家应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技术研究和创新,提升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2. 鼓励特种设备的推广应用,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安全水平。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使用、维修、检验(检测)、监督检查、运输、安装测试特种设备以及其他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促进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第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务实、高效、公正,坚持风险管理理念,采取综合措施,全面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水平。
第五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应当注重科学技术支撑,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升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使用水平,推动特种设备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六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关口前移、联动高效的协作机制。
第二章特种设备安全许可和登记第七条依法经许可的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按照特种设备管理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许可审查,获得许可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如特种设备更换、迁移、重大改造、重新安装等情况,特种设备使用者应按照特种设备管理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申请许可。
第九条特种设备许可申请流程包括:编制申请材料、递交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技术审查、决策、发放许可证书等环节。
第十条特种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优化审查服务流程、压缩审查周期、增加审查人员等方式,提高许可审查效率。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许可证书管理制度,加强对许可证书的管理、使用、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特种设备管理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设备台账,记录特种设备的设备信息、检验信息、维护信息等。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特种设备的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要求,经特种设备管理主管部门的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
1. 特种设备的注册与备案
所有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注册和备案。
注册和备案的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设备信息,并定期更新设备信息。
2. 设备的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关安全规范,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和保养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
3. 安全检测与评估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定期进行设备的安全检测与评估,确保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安全检测与评估的结果必须记录并进行整改。
4. 事故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警、人员疏散、设备停机等措施。
同时,必须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5. 安全教育与培训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同时,要加强对设备使用单位其他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整个单位的安全意识。
6. 安全监督与管理
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与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使用单位必须配合监督检查工作。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要措施,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管理的责任,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督,提高安全管理的效能,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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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包括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检验、试验、操作、保养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使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计划和流程。
第六条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的台账,记录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检验、试验、操作、保养等情况,并加强档案管理。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第七条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并按照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第九条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由专人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结束后,应当进行专门的验收,并填写相应的验收报告和记录。
第三章特种设备的维修与检验第十二条特种设备的维修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进行,并按照特种设备的维修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的维修工作应当制定详细的维修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由专人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的维修工作过程中,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的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当进行专门的检验,并填写相应的检验报告和记录。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进行,并按照特种设备的检验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内全部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全部相关人员都必需严格遵守。
第三章特种设备的定义特种设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中规定属于特种设备范畴的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锅炉等。
第四章责任分工第一节管理岗位责任1.总经理负责特种设备的整体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特种设备的运行、维护、维护和修理等日常管理工作,并组织相关培训。
第二节员工责任1.全部员工必需遵守国家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法律法规,严禁擅自操作特种设备。
2.员工应参加相关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培训,掌握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
第五章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第一节设备运行1.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必需依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特种设备的运行前应进行必需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可靠。
3.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记录应进行认真记录,并留存备查。
第二节设备维护1.特种设备的维护应依照设备制造商供应的维护手册进行,定期检查设备的各项功能。
2.维护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且定期参加相关技术培训。
第三节事故处理1.假如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立刻停止使用,确保员工和现场人员安全,同时立刻向上级报告。
2.在事故调查和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必需如实供应相关信息,不得隐瞒或窜改事实。
第四节违规行为处理对于违反使用特种设备安全规定的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1.细小违规行为,将进行口头警告,并进行安全教育。
2.较严重违规行为,将予以书面警告,并视情节影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3.严重违规行为,将进行调离岗位处理,并报请相关部门予以相应的行政惩罚。
第六章培训与考核第一节培训1.全部使用特种设备的员工必需参加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培训,包含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
2.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需定期组织培训,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本领。
特殊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特殊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殊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特殊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特殊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第三条特殊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责任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特殊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特殊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特殊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消除事故隐患。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六条特殊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管理岗位职责,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特殊设备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特殊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八条特殊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第九条特殊设备的制造单位应当遵循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保证特殊设备的质量安全,提供准确、完整的使用说明书。
第十条特殊设备的制造单位应当对设备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检验,确保特殊设备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设备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特殊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殊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基本情况、安装调试情况、维护维修情况等,并做好档案的管理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特殊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编制设备的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并进行宣传教育,确保操作人员熟悉并掌握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特殊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消除设备的隐患。
第十四条特殊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的安全评估和检测,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第四章事故应急管理第十五条特殊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殊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应急责任人和任务,并进行演练和训练。
特种设备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促进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二、特种设备的定义与分类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备。
具体分类如下:1、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 30L 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 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 01MW 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2、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 25MPa·L 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 10MPa·L 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 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3、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 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 25mm 的管道。
4、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5、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 05t 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 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 2m 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A版 ZGJZ-3J-13第2次修改第 1 页共 5页1、目的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的规范管理、规范使用、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2.1此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及使用特种设备的相关车间(部门)。
2.2特种设备类型(气站气体气罐、液氧液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叉车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3、职责3.1设备部负责对各类特种设备的监督、使用、管理。
3.2各使用部门(车间)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
4、注意事项:4.1特种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特种作业上岗证,且必须在车间(部门)主管授权下方可使用。
4.2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由公司采购部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
4.3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
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4.4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设备部门或安装单位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5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5.1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
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
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3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是指针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以确保特种设备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需要特殊技术和安全管理的设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备设施的设计与制造标准:规定特种设备的设计与制造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设备的结构、功能和安全性能符合相关规定。
2. 安装与验收:要求特种设备的安装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安装工程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使用与维护管理:要求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要求进行,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4. 监督与检验:规定相关监督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和监督,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和使用条件符合要求。
5. 事故应急与处置:规定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置事故,减轻事故损失。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有利于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使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也有利于推动特种设备制造业的发展,提升行业竞争力。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2)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对特种设备进行管理的规定。
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下面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1. 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等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技术规范。
2. 特种设备必须经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或注册,取得相应的安全标志或安全许可证。
3.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4. 特种设备的检验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检验结果应及时报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5. 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维修单位或人员进行,维修记录必须详细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 总则为了保障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性,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装卸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3. 安全管理原则3.1 安全第一原则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应以人的安全为首要考虑,确保设备及相关工作环境安全。
3.2 法律法规原则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合法、规范操作。
3.3 预防为主原则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应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安全风险。
3.4 综合治理原则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需要多方合作,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措施4.1 设备注册备案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将设备进行注册备案,确保设备信息准确完整。
4.2 定期检验维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检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4.3 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人员操作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4.4 培训教育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开展相关安全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5 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应急情况下的处置措施,确保能够及时有效的应对突发事件。
4.6 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处罚,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效执行。
5. 相关责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履行安全管理的责任。
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管和督促工作,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6. 附则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规定中的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装卸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XX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目的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使用管理,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有序、规范进行,依据国务院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1.2本制度对特种设备的安装、维护、改造和使用进行具体规定。
1.2释义1.2.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起重机械、防爆电器设备等,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1.3.2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O.IMpa(表压),且压力与容器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固定式容器或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器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0.I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C液体的气瓶、氧仓等。
1.2.3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
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最高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1.2.4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I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载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1.2.5维护保养:是指“维护、修理、保养”的业务。
其中的“修理”主要是一些调试性的修理,是不对特种设备原有的结构形式或性能指标进行更改。
1.2.6改造: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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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规定
QG安全030-08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设施)管理,预防和减少不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安全风险,提高设备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第三条明确管理职责,加强特种设备管理。
(一)生产部部长对特种设备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特种设备技术员应制定特种设备的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保养点检表,明确操作、使用、保养设备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三)特种设备技术人员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同时,需将设备台帐电子文档、年度检测报告复印件上报技安环保部备案。
(四)依据特种设备使用要求,特种设备技术员应于每年12月31前制定下一年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定期检测、维护、保养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落实。
(五)技安环保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点检表,每月进行一次不定期监督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条加强对特种设备各环节安全控制的措施。
(一)采购与安装环节的控制
(1)采购部门采购特种设备前应对设备生产单位进行资质、设备质
量、价格等情况进行调研,确保购买产品质量。
(2)必须找有特种设备安装安全资格的单位从事安装工作。
(3)设备安装调试经过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二)加强特种设备使用与运行环节的控制
(1)生产部应按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使用、维护保养、运行及运行记录情况,按照设备保养点检表,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
(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点检表,使用时必须每天对运行中的特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确认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时,方可操作使用设备。
(3)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特种设备的保养点检表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4)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及时掌握设备运行参数和性能变化,发现问题立即上报生产部处理。
第五条特种设备故障情况的处理流程:故障报修、生产部组织维修、故障排除操作者验收签字。
(一)操作者发现设备异常情况(故障)后,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单位应于故障发生半小时内向生产部上交请修报告。
(二)生产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技术人员、维修人员落实维修计划(措施),进行维修工作。
(三)对于能自行处理的故障,应于48小时内完成维修任务,故障排
除后经操作者试车,确认故障排除后进行验收签字。
(四)对不能自行处理的故障,生产部应于当日内上报设备厂外维修计划,经主管厂领导批准后,及时落实抢修工作。
第六条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技安环保部应协助人力资源部组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做好定期外部专业培训取证(复审)工作,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书后,方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七条本制度由技安环保部负责监督实施,在本制度执行中,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情形的,进行以下处罚。
(一)违反第三条、第六条各项规定的每次处罚责任人和主要领导各500元。
(二)违反第四条、第五条各项规定未造成设备损坏和不安全事故的每次处罚操作者200元;造成设备损坏和不安全事故的,生产部、技安环保部应于事故发生当日内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依据事故评估情况,责任者按损失比例承担责任,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本制度由部负责实施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日期起执行。
附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点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