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之间相比较的区别
新三板挂牌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条件差异分析
新三板挂牌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差异分析^p新三板挂牌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条件差异分析^p一、盈利指标新三板对于挂牌企业的盈利指标无详细规定,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分别对拟上市企业有不同盈利指标要求。
新三板挂牌条件:股份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才能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标准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其他条件主板/中小板发行人应当符合的条件: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根据;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 20%;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创业板的审核制度目前未有重大变化:根据2023年1月1日施行的《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方法〉的决定》。
该方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根据;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二、主经营业务创业板上市要求拟上市企业主要经营一种业务,而股转系统仅仅要求拟挂牌企业业务明确且具有持续经营才能。
如此,有些符合新三板业务资质要求的挂牌要求并不见得会符合创业板业务资质要求。
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运作规范逐条对比
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运作规范逐条对比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是中国最早建立的股票交易所之一,也是中国三大股票交易所之一、其主要板块包括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
这些板块的运作规范在许多方面都有一些不同,下面将逐条对比这些规范。
1.上市条件:-主板:主板上市公司需要符合一定的规模和质量要求,包括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市值要求等。
-中小板:中小板上市公司需要符合相对较低的财务指标要求,适合成长性较强的中小企业。
-创业板:创业板上市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发展潜力,适合具备高科技或高成长性的企业。
2.上市流程:-主板:主板上市需要提交上市申请材料,并经过深交所审核和反馈,然后进行证监会审核和批准。
-中小板:中小板上市流程相对简洁,审核和批准流程比主板要快。
-创业板:创业板上市流程相对灵活,审核和批准时间更短。
3.信息披露:-主板:主板上市公司需要按照一定的信息披露规范公开披露财务报表、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
-中小板:中小板公司也需要进行一定的信息披露,但相对于主板要求更灵活一些。
-创业板:创业板公司对信息披露要求更加灵活,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以更加合理的方式披露信息。
4.交易规则:-主板:主板上市公司交易规则相对较为严格,包括涨跌幅限制、停牌规则等。
-中小板:中小板上市公司交易规则相对灵活,具有更大的涨跌幅限制和停牌灵活性。
-创业板: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交易规则非常灵活,具有更大的涨跌幅限制和停牌灵活性。
5.市场风险防范:-主板:主板上市公司要求更加注重风险防范和合规性,有更为严格的监管规则。
-中小板:中小板公司相对较为注重企业成长性和市场发展,对风险要求相对较低。
-创业板:创业板公司具有较高的创新风险,但对于市场风险要求也相对较低。
总体来说,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在上市条件、上市流程、信息披露、交易规则和市场风险防范等方面都有一些不同。
主板相对较为严格,适合规模较大、盈利能力强的企业;中小板相对较灵活,适合成长性较强的中小企业;创业板则更注重创新风险,适合高科技或高成长性企业。
国内各上市板块的区别
国内各上市板块的区别
国内的上市板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和科创板市场。
它们在公司发行条件、上市门槛、交易机制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
1. 主板市场:主板市场是中国证券市场的核心板块,也是最早成立的一个板块。
主板市场对企业的发行条件要求较高,包括公司规模、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等多个方面。
主板市场的公司普遍规模较大,具备一定的市值和盈利能力,风险相对较低。
2. 中小板市场:中小板市场是为中小型成长型企业设立的板块,相对于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对企业的发行条件相对宽松。
这些企业一般规模较小,但具备一定的成长性和市场竞争力。
中小板市场注重培养和支持成长型企业,有利于提升市场活力和创新能力。
3. 创业板市场:创业板市场是为高科技创新型企业设立的板块,对企业的发行条件相对宽松。
创业板市场对企业的市值、盈利能力等要求相对较低,更注重企业的成长潜力和市场前景。
创业板市场有利于培育和支持新兴产业、高科技企业的发展。
4. 科创板市场:科创板市场是中国证券市场最新设立的板块,旨在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
科创板市场对企业的发行条件相对宽松,注重企业的核心技术和创新能力。
科创板市场采用注册制改革,强调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有利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主板市场和中小板市场更注重企业的规模、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风险相对较低;创业板和科创板市场则更注重企业的成长性、创新能力和市场前景,风险相对较高。
不同板块的发行条件和交易机制存在一定差异。
科创板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有何区别?(第一篇)
科创板与主板、中⼩板、创业板有何区别?(第⼀篇)⽆论是发⾏条件还是审核权⼒、定价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多个⽅⾯,科创板都与现有的主板、中⼩板、创业板有很多不同。
⼀、发⾏上市条件更包容——财务指标不是唯⼀ 主板、中⼩板和创业板的发⾏上市条件,都只参考财务指标。
主板、中⼩板对盈利的连续性和绝对⾦额要求⽐较⾼,创业板的盈利条件相对宽松,但都是需要企业连续盈利,才可以发⾏上市。
科创板的发⾏上市条件,包容性就强得多,设计了5套标准,包括市值、营收、经营活动现⾦流、研发投⼊和产品的技术优势等综合因素。
虽然也参考财务指标,但强调持续经营能⼒,不强调持续盈利能⼒。
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只要核⼼产品有明显技术优势,就可以在科创板发⾏上市。
⼆、上市审核及注册——审核权⼒转移给上交所 主板、中⼩板和创业板都是核准制,由证监会发审委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审核。
科创板试⾏注册制,由上交所负责发⾏上市审核,证监会作出准予注册的决定。
三、定价机制市场化——定价更准确 主板、中⼩板和创业板,⽬前的定价机制,都是采⽤直接定价⽅式,原则上以静态市盈率23倍为发⾏价。
科创板全⾯采⽤市场化询价的定价⽅式。
科创板的发⾏,除了保留主板、中⼩板和创业板的⽹上+⽹下配售机制之外,⽹下配售对象从原来6类增⾄7类,引⼊私募参与⽹下询价配售。
此外还试⾏保荐机构跟投机制、⿎励⾼管参与战略配售、引⼊绿鞋机制等,保证定价机制市场化。
四、交易机制更灵活——价格波动更⼤ 主板、中⼩板对投资者的资⾦量没要求,创业板要求投资者个⼈证券或资⾦账户在50万以上。
主板、中⼩板和创业板的交易涨跌幅限制都在10%以内,新股上市⾸⽇,有效申报价格限制在发⾏价格的144%。
科创板的交易机制变化很⼤。
⾸先对投资者个⼈证券及资⾦账户的门槛是50万,这⼀点和创业板相同,有别于主板、中⼩板的零门槛。
其次涨跌幅限制放宽到20%,⾸发、增发上市的股票,上市后前5个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最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对比
最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对比2017年最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对比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分别是怎样的吗?你对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的区别了解吗?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新三板上市条件的知识,欢迎阅读。
1、上市条件2、主要交易制度新三板交易方式大幅创新,可以采用协议方式、做式方式、竞价方式。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目前采用的是竞价交易方式,以及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
挂牌股票还可以转换转让方式,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系统同时提供集合竞价转让安排。
挂牌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须有2 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做市商应当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持续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报价价位和数量范围内履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务。
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可以实行标准化连续交易,实行T+1 规则。
3、上市流程(1)中小企业上市步骤1.早期辅导(顾问)及早期风投(天使,VC引进)2.保荐机构引入3.股份公司设立与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4.聘请律师事务所5.聘请会计事务所6.PE风投引入7.聘请评估公司8.申请文件制作与申报9.发行审核程序10.发行与上市(2)公司上市六大流程(3)新三板A.决策改制阶段决策改制阶段的主要工作为企业下定改制挂牌的决心,选聘中介机构,中介结构尽职调查,选定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根据挂牌上市规则,股份公司需要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1)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3)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国内各上市板块的区别
国内各上市板块的区别国内的上市板块主要有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三种。
1. 主板:主板是最早设立的上市板块,也是最为重要的上市板块。
在主板上市的公司通常是规模较大、经营稳定、知名度高的企业。
主板上市的公司受到较为严格的监管和规定,需要满足一定的财务指标和信息披露要求。
主板市场投资者较多,流动性较好。
2. 中小板:中小板是为了培育和支持中小型企业成长而设立的上市板块。
中小板上市的公司规模通常相对较小,但具有一定的成长性和创新性。
中小板市场相对于主板市场来说,监管较为宽松,对公司财务指标和信息披露要求相对较低。
中小板市场流动性相对较差,投资者相对较少。
3. 创业板:创业板是为了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而设立的上市板块。
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通常是高科技、高成长性的企业。
创业板市场对公司财务指标和信息披露要求较为宽松,但创业板公司需要满足一定的盈利能力和市值要求。
创业板市场相对较新,流动性相对较差,但具有较高的成长空间。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板块,如科创板和新三板。
1. 科创板:科创板是于2019年设立的上市板块,旨在推动科技创新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科创板对上市公司的审查标准相对严格,对公司的创新能力和前景要求较高。
科创板采用注册制,市场流动性较好。
2. 新三板:新三板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简称,也被称为“股转系统”。
新三板提供给创业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一个快速融资、转让股权的渠道。
相比于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新三板的准入门槛较低,监管较为宽松,市场流动性较差。
总而言之,不同的上市板块在准入条件、监管标准、信息披露要求和市场流动性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别,适合不同类型、规模和发展阶段的企业。
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对象时,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来选择适合的上市板块。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主板上市条件:1.盈利能力要求高:连续三年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
2.股东要求严格:核心股东不得少于10个,且核心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不得少于30%。
3.流通市值要求高:流通市值不得少于1亿元。
4.股东人数要求高:股东人数不得少于200人。
5.股权分散要求高:10万股以下的股东不得多于300人,10万股以上的股东不得多于200人。
6.业绩连续增长:公司近三年净利润要保持稳定增长。
创业板上市条件:1.盈利能力要求低:连续两年盈利,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
2.流通市值要求低:流通市值不低于1亿元。
3.股权分散要求低:两年内累计合计减持的股东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
4.股东人数要求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200人。
5.股价要求低:公司拟上市时最近半年股票价格累积重组日平均市值低于1500万元。
6.高速增长:拟上市公司净资产不得少于5000万元,两年内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中小板上市条件:1.盈利能力要求中等:连续三年盈利,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
2.流通市值要求中等:流通市值不低于1亿元。
3.股东要求中等:最近一年内核心股东股权质押不得超过控股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的50%。
4.股价要求中等:公司拟上市时最近半年股票价格累积重组日平均市值低于5000万元。
5.股权分散要求中等:最近一年内合计减持的股东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
科创板上市条件:1.盈利能力要求宽松:连续两年实现营业收入,并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2.数据质量要求高:科创板上市公司需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信息安全测评。
3.占股东人数50%以上的机构投资者需经过证监会备案,控股股东需至少持有公司股份20%以上。
4.不设盈利要求:科创板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没有明确要求,更加注重创新能力和成长潜力。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规则》比较
7、股东大会决议终止上市 8、破产、解散 9、恢复上市申请
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符合上市条件 (即小于3000万元)被暂停上市后, 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能符合上市条件 收购人或上市公司以终止上市为目的进 行的要约或回购,在方案实施完毕后, 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 股本总额、 股本总额 不再符合上市条件 在暂停上市期间,股东大会决议终止上 市 公司依法被宣告破产;或因故解散 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或核准
14、公开谴责
——
15、收盘价
——
——
16、成交量
——
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 100万股 万股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在 万股 其后120个交易日内 个交易日内累计成交量仍低 其后 个交易日内 于100万股,即合计 即合计240个交易日 即合计 个交易日
(3)第4年盈利,且在法定期限内披 露年报,但未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申请 (1)连续4个月未改正错误财务会计 报告被暂停上市后,其后2个月内仍未 改正财务会计报告,即连续 个月 即连续6个月 即连续 个月; (2)或在2个月内改正,但未在披露 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申请 (1)因未按期披露年报或中期报告被 暂停上市后,在暂停上市后1个月内未 个月内未 能披露了年报或中期报告; (2)或未在披露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 提出申请(对应暂停上市,有2种情形 之分) (1)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被暂停上市 (1)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被暂停上市后, 因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 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 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 后,其后6个月 个月股权分布仍不符合上市条件 其后6个月 个月股权分布仍不符合上市条件 件而被暂停上市后6个月内其股权分布 个月 个月 股权分布 (1+6+6) (1+6+6) 或股东人数仍不符合上市条件, 或股东人数 (2)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2)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市条件被停牌后,1个月内未提出解决方 件被停牌后,1个月内未提出解决方案; 案; (3)或解决方案未被交易所同意 (3)或解决方案未被交易所同意 (4)因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要约收购义务导致股权分布不 要约收购义务 符合上市条件,在要约结果公告后5个交易 日内未提出解决方案 (5)或解决方案未获同意 (4)因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要约收购义务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 要约收购义务 上市条件,在要约结果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未提 出解决方案 (5)或解决方案未获同意 (6)或解决方案获同意后,其后6个月又不符 合上市条件 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符合上市条件(即小 于5000万元)被暂停上市后,在规定期限内仍 不能符合上市条件 收购人或上市公司以终止上市为目的进行的要 约或回购,在方案实施完毕后,董事会提出终 止上市申请 在暂停上市期间,股东大会决议终止上市 公司依法被宣告破产;或因故解散 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或核准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一、引言在中国股票市场中,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和科创板是四个常见的上市板块。
每个板块都有各自的上市条件,这些条件对企业的发展和成长至关重要。
本文将比较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和科创板的上市条件,并探讨它们之间的异同点。
二、主板上市条件主板是中国股票市场的核心板块,拥有最严格的上市条件。
以下是主板上市的一般条件:1. 注册资本要求:最低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亿元。
2. 盈利能力要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且最近三年的年均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 资产要求:公司最近一年末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4. 股本要求:公司拥有至少4000名股东,并且具有超过1000万元股份总额的股东。
5. 公司治理要求:公司需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6. 其他要求:公司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三、创业板上市条件创业板是中国股票市场为了支持创新型企业而设立的板块,为企业提供了更加宽松的上市条件。
以下是创业板上市的一般条件:1. 注册资本要求:最低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万元。
2. 盈利能力要求:公司最近一年连续盈利,并且最近三年中有两年实现利润。
3. 资产要求:公司最新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
4. 股本要求:公司需拥有至少200名股东,并且具有超过2000万元股份总额的股东。
5. 公司治理要求:公司需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长、总经理等重要职位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6. 其他要求:公司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中小板上市条件中小板是中国股票市场中介于主板和创业板之间的板块,对企业的上市条件和治理要求介于主板和创业板之间。
以下是中小板上市的一般条件:1. 注册资本要求:最低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万元。
2. 盈利能力要求:公司最近一年连续盈利,并且最近三年中有一年实现利润。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
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上市条件对比一、国内主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标准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标准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是中国证券市场上不同层级的股票上市板块,每个板块都有各自的上市标准。
本文将介绍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上市标准,并对它们的特点进行比较。
一、主板上市标准主板是中国证券市场上最主要的股票上市板块,上市公司数量最多。
主板的上市标准相对较高,需要上市公司具备较强的市值、利润和资金实力。
1.市值要求:上市公司的流通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非流通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
2.利润要求:上市公司过去三年连续盈利,最近一年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资金实力要求:上市公司需要有稳定的财务基础和足够的经营能力。
二、中小板上市标准中小板是中国证券市场上相对较小的股票上市板块,上市公司数量较主板少。
相比主板,中小板对创业型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提供了更便利的融资和发展机会。
1.市值要求:上市公司的流通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非流通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2.利润要求:上市公司过去三年连续盈利,最近一年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3.投资者结构要求:上市公司需要有一定数量的机构投资者和散户投资者。
三、创业板上市标准创业板是中国证券市场上专门为创业型企业设立的股票上市板块,也是对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重要渠道。
1.市值要求:上市公司的流通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2.利润要求:上市公司过去三年至少有一年盈利,最近一年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投资者结构要求:上市公司需要有一定数量的机构投资者和散户投资者。
通过对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上市标准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它们对于上市企业的要求不同。
主板对企业的规模、市值和利润要求较高,适合规模较大、盈利稳定的企业。
中小板对企业规模的要求相对较低,更适合成长性较强、规模中等的企业。
创业板则对企业规模和利润的要求最低,更适合初创期的企业或者高科技创新型企业。
另外,各个板块对投资者结构也有一定要求,这是为了保证上市公司的市场流动性和稳定性。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条件比较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在中国股票市场中,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和科创板是常见的四个上市板块。
每个板块都有不同的上市条件,本文将对这四个板块的上市条件进行比较。
主板上市条件主板是中国股票市场最重要的上市板块之一,其上市条件相对较为严格。
以下是主板上市的一些基本条件:1. 注册资本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2. 公司历史记录:公司应具有连续三年盈利的历史记录,且最近一年度及上一年度净利润均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3. 股本要求:公司应至少拥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总数不低于3000万股;4. 股东要求:公司应至少有一定数量的股东,且无限售条件的股东数不低于200人;5. 财务指标:公司应保持一定的财务稳定性,如资产负债比例不超过75%、流动比率不低于1.2等。
创业板上市条件创业板是中国股票市场对于初创和高成长性企业的特殊板块,其上市条件相对宽松一些。
以下是创业板上市的一些基本条件:1. 注册资本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2. 公司历史记录:公司应具有连续两年盈利的历史记录,且最近一年度及上一年度净利润均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3. 股本要求:公司应至少拥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总数不低于3000万股;4. 股东要求:公司应至少有一定数量的股东,且无限售条件的股东数不低于200人;5. 财务指标:公司应保持一定的财务稳定性,如资产负债比例不超过75%、流动比率不低于1.2等。
中小板上市条件中小板是中国股票市场中介于主板和创业板之间的板块,其上市条件相对于主板和创业板来说介于两者之间。
以下是中小板上市的一些基本条件:1. 注册资本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2. 公司历史记录:公司应具有连续三年盈利的历史记录,且最近一年度及上一年度净利润均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3. 股本要求:公司应至少拥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总数不低于3000万股;4. 股东要求:公司应至少有一定数量的股东,且无限售条件的股东数不低于200人;5. 财务指标:公司应保持一定的财务稳定性,如资产负债比例不超过70%、流动比率不低于1.2等。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科创板上市条件比较本文比较了A股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和科创板的上市条件。
A股主板要求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已满3年。
创业板要求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中小板要求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科创板要求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条款符合科创板的要求,但是格式有些混乱,需要进行整理。
下面是改写后的内容:1.财务要求:要求企业选择性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符合审计要求。
2.市值要求: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3.资产要求:要求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4.股本要求:要求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5.主营业务要求:要求企业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且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6.公司治理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委员会,各条款符合科创板的要求,且最近3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上市条件比较
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上市条件比较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上市条件比较简介在中国股票市场中,主板、创业板和中小板是三个不同的上市板块。
每个板块都有一套独立的上市条件和要求。
本文将对主板、创业板和中小板的上市条件进行比较,并分析其差异。
主板上市条件主板是中国股票市场的核心板块,也是最具规模和影响力的板块之一。
主板上市条件相对较为严格,要求企业有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和业绩表现。
以下是主板上市条件的主要要求:1. 注册资本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2. 盈利能力要求:公司应当连续三年保持盈利,并在上市前一年实现稳定盈利。
3. 股份要求:公司至少有400名股东,其中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股东不低于30人。
4. 股份流通要求:公司上市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不得少于总股本的25%。
5. 发行定价:公司发行股票的价格应当按照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价格不得低于发行前一年的加权平均市盈率。
主板上市条件相对较为严格,需要公司在多个方面具备一定实力和规模。
这也使得主板上市的企业更受投资者和市场的关注。
创业板上市条件创业板是中国股票市场的创新板块,旨在支持和鼓励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相对于主板,创业板上市条件更为宽松,更适合初创企业。
以下是创业板上市条件的主要要求:1. 注册资本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2. 盈利能力要求:公司应当具备创新能力和成长潜力,但没有明确的盈利要求。
3. 股份要求:公司至少有200名股东,其中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股东不低于20人。
4. 股份限制:公司上市后,股份流通限制较为宽松,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不得少于总股本的10%。
5. 发行定价:公司发行股票的价格应当按照市场定价原则进行,价格不得高于发行前一年的加权平均市盈率。
创业板上市条件相对较为宽松,更加注重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潜力,对盈利能力的要求相对较低。
因此,创业板对于初创企业提供了更多机会,并吸引了更多科技创新型企业进行上市。
中小板上市条件中小板是介于主板和创业板之间的板块,旨在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最新主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条件比较
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制度
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主要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创
新强度高、成长空间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新兴业态企业申请挂
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 在发行人上市后3个会计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保 荐 人 持 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续督导
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股份有限公司可连续计算)
盈利要求 资产要求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两年净利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是最
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 近一年盈利且年营收不少于5,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
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原条款: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两年净利润 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
无盈利要求(各大券商为增加上市成功率会有不同盈利要求)
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 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
需排队等待,时间不确定, 1、企业改制 2、尽职调查与辅导 3、申请文件的制作与申报 4、申请文件的审核 5、路演推介 6、询价发行与上市
最短6个月, 1、制定挂牌方案 2、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 3、律师、券商、会计师出具报告 4、申请新三板挂牌。 5、办理股份登记、信息披露 6、挂牌
上市费用
深交所中小板初始成本及年费: 总股本2亿股以下:15万元,年费5万元 总股本2亿股-4亿股:20万元,年费8万元 总股本4亿-6亿:25万元,年费10万元 总股本6亿-8亿:30万元,年费12万元 总股本8亿以上:35万元,年费15万元 上交所主板初始费用<=3万元,年费<6000元
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上市标准之区别
主板及中小板上市标准证监会第32号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对企业在上海主板及深圳中小板上市做了明确规定,主要标准有:第九条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三十三条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二)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第三十四条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创业板上市标准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在深圳创业板上市做了明确约定,主要标准有:第十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区别
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一、我国资本市场体系划分:(1)主板市场,也称一板市场,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通常指股票市场),对发行人各方面的上市标准要求较高。
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有“国民经济晴雨表”之称。
中国大陆的主板市场包括上交所(市场代码以600或60开头,因股票数量超过千家)和深交所(以000开头)两个市场,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于1990年11月26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同年12月19日正式开业。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991年4月11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并于同年7月3 日正式成立①。
(2)中小板市场。
全称中小企业板,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
它是指流通盘大约1亿元以下的创业板,中小板市场是创业板的一种过渡,也是中国特有的产物。
我国的中小板成立于2004年6月,市场代码以002开头。
专为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提供服务,是深圳多层资本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创业板的前奏②。
中小板与主板的对比分析:目前,我国的中小板与主板的上市条件完全一致,主要服务对象是进入成长期的后期阶段,比较成熟的、经营相对稳定的企业。
中小板并未降低上市门槛,只是规模相对较小③。
此外,在二板市场上市的企业,发展壮大之后也不一定要转移到主板市场④。
(3)创业板市场。
创业板GEM(Growth Enterprises Market)board 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板市场,以NASDAQ市场为代表,素有“高科技企业摇篮”。
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广大进入成长期的早期阶段的成长型企业,尤其是在高新技术产业,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进步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创业板市场的最大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
我国的(深圳)创业板于2009年10月30日挂牌,首批挂牌28家,市场代码以300开头。
专为自主创新及其它成长型创业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的新平台⑤,是我国多层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三板、中小板、主板和创业板的区别
新三板、中⼩板、主板和创业板的区别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融投资的⽅式也原来越多。
那新三板、主板和创业板的区别有哪些?下⽂店铺⼩编为⼤家整理了这⽅⾯的知识,欢迎阅读了解!⼀、新三板、中⼩板、主板和创业板是什么1.主板:上市的企业多为市场占有率⾼、规模较⼤、基础较好、⾼收益、低风险的⼤型优秀企业。
2.中⼩板:主要服务于即将或已进⼊成熟期、盈利能⼒强、但规模较主板⼩的中⼩企业。
3.创业板:是以⾃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主要为“两⾼”、“六新”企业,即⾼科技、⾼成长性、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能源、新材料、新商业模式企业。
4.新三板: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微企业发展服务。
⼆、新三板与主板、中⼩板、创业板挂牌条件对⽐1.交易制度对⽐:新三板不设涨跌幅2.风险警⽰条件:新三板相对宽松很多3.投资主体要求:新三板要求很⾼⼀般⼈难达到在中⼩板和创业板之间选择,主要看两个⽅⾯:1、创业板有⼀定⾏业要求,国家政策限制发展的、⾏业⽐较饱和的、没有创新没有技术的企业,创业板基本上不要,只能考虑去中⼩板。
2、创业板有业绩增长要求,要求每年持续增长才能发⾏。
如果增速缓慢,或者业绩可能波动,通常就不去创业板了,会选择中⼩板。
创业板通常发⾏估值会⾼⼀点。
最后,以上三个板块上市都要符合IPO的基本要求,如果达不到IPO的基本要求,那主板、中⼩板、创业板都上不去。
这样的企业会考虑新三板。
主板、中⼩板和创业板的区别完全是政策划分出来的。
由于政策会不断调整变化,所以这些界限也会随时间改变。
⼤家看完本⽂的内容之后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前⽐较重要的法律知识。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有什么区别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有什么区别主板市场先于创业板市场产生,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对创业板市场而言,主板市场是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经济发展状况,有“国民经济晴雨表”之称。
主板市场对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盈利能力。
中国大陆的主板市场包括上交所和深交所两个市场。
中小板块即中小企业板,是指流通盘大约1亿以下的创业板块,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
中小板市场是创业板的一种过渡,在中国的中小板的市场代码是002开头的。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但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
在中国的创业板市场代码300开头。
是分开的版块,他们上市的条件也不相同,主板更严格。
上海、深圳的股票,当初是国有企业改成股份制的,就是现在的主板。
中小板和创业板其实是一个板。
因为11年前中国要办创业板的时候,正好赶上世界各国的创业板大跌崩盘,最后都关闭了,没有关闭的也是交易量几乎是零-----名存实亡,只有美国的(好像还有德国,记不准)的创业板没有关门。
考虑到创业板的风险,又考虑到也有成功的美国,所以有的赞成、有的反对出台创业板。
最后双方妥协,出台中小板试点,作为创业板的过度。
所以,前年出台创业板的时候,有的中小板股票还吆喝要把股票移到创业板去,因为创业板的股价高,以为能火一把。
到现在也没有移成的原因是,玩创业板的人实在少得可怜。
本来有了创业板了,应该以后再发行中小板股票时就直接在创业板发行,可是玩创业板的人少,所以我们看到以后一会儿在中小板发行、一会儿在创业板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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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之间相比较的区别创业板和主板、中小板上市要求的主要区别一览表创业板与主板上市条件的比较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现就创业板与主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异同予以介绍,供大豕参考。
主板创业板主体资格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年限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盈利要求(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资产要求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股本要求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主营业务要求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及管理层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同业竞争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成长性与创新能力无发行人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请参考两高五新”,即1.高科技: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2.高增长:企业增长高于国家经济增长,高于行业经济增长;3.新经济:1)互联网与传统经济的结合2)移动通讯3)生物医药;4.新服务:新的经营模式例如 1 )金融中介2 )物流中介3)地产中介;5.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资源的综合利用;6.新材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材料;节约资源的材料;7.新农业:具有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民就业、收入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
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限制行为(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3)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4)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5)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3)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4)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5)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违法行为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最近36个月内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发审委设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5人设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初审征求意见征求省级人民政府、国家发改委意见无保荐人持续督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持续督导的期间自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
对于创业板公司的保荐期限,相对于主板做了适当延长。
相关要求将体现在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对创业板保荐人的相关管理规则中。
针对创业板的其他要求1、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2、在公司治理方面参照主板上市公司从严要求,要求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强化独立董事履职和控股股东责任;3、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成长性、自主创新能力作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4、要求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对招股说明书签署确认意见;5、要求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显要位置做出风险提示,内容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6、不要求发行人编制招股说明书摘要。
中小板上市中小企业上市企业股份化改造|企业改制上市|企业资产重组|企业债务重组|企业主板上市,企业中小板上市,企业深圳创业板上市•证券资格专业服务机构,免费咨询电话(010)8629-0776 1•中小企业为什么要公开发行上市?中小企业公开发行上市,主要有以下好处:(1) 为中小企业建立了直接融资的平台,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自有资本的比例,完善企业的 资本结构,提高企业自身抗风险的能力,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
(2) 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
(3) 有利于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增强企业创 业和创新的动力。
(4) 有利于企业树立品牌,提高企业形象,更有效地开拓市场,降低融资与交易成本。
(5 )有利于激励机制的完善,吸引和留住人才。
(6) 有利于企业进行资产并购与重组等资本运作。
(7) 有利于股权的增值并增强流动性。
2.公开发行上市对企业会增加什么新的约束?公开发行上市后,企业性质转变为社会公众公司,公司将拥有成千上万的社会公众股东, 为 了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市公司要接受更为严格的监管, 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压力会更大。
(1 )接受监管和监督的部门会增加。
企业公开发行上市后,要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 此外还会受到媒体和社会公众舆论的广泛监督,以及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的持续督导。
(2) 要遵守的规矩会增加。
企业公开发行上市后,要遵守国家各项证券类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章规则。
(3) 公司的透明度要提高。
为了保证全体股东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的情况,上市公司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信息披露准则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充分、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小企业公开发行上市,是其迅速发展壮大的主要途径。
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明确要求,注重扶持中小企业 积极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扩大直接融资 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发展 入资本市场提供了政策上的保证。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 ”。
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 继续 ”。
这一切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及进(4 )经营压力会增加。
在成熟的资本市场,权益资本成本要高于债务资本成本,投资者购买公司的股票要求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如果公司经营不善,业绩不佳,将会遭到投资者的抛弃。
(5)对大股东的约束力将增加。
首先,大股东不能搞一言堂”必须严格遵守现代企业公司治理的规则参与公司管理与决策;第二,必须规范运作,大股东不得侵占上市公司资产,损害上市公司权益;此外,公开发行上市后,大股东持有股权的相对比例会降低,有可能影响对公司的控制力。
3•我国股票发审制度经历了哪些演变?我国股票发审制度的演变,总体来看经历了从审批制到核准制的转变过程。
这一过程又分别或同时并行着额度管理”、指标管理”通道制”和保荐制”四个阶段,其中额度管理和指标管理属于审批制,通道制和保荐制属于核准制。
(1)额度管理”阶段(1993年一一1995年)。
主要做法是,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求及资本市场实际情况,先确定总额度,然后根据各个省级行政区域和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需要进一步分配总额度,再由省级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来选择和确定可以发行股票的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
(2)指标管理”阶段(1996年一一2000年)。
这一阶段实行总量控制,限报家数”的做法,由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发行上市的企业家数,然后向省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下达股票发行家数指标,省级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在上述指标内推荐预选企业,证券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预选企业同意其上报发行股票正式申报材料并审核。
(3)通道制”阶段(2001年3月一一2004年12月)。
2001年3月实行了核准制下的通道制” 也就是向综合类券商下达可以推荐拟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家数。
只要具有主承销商资格,就可获得2至9个通道,具体通道数主要以2000年该主承销商所承销的项目数为基准,新的综合类券商将有2个通道数。